最新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模式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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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五级分类新规

征信五级分类新规

征信五级分类新规
【最新版】
目录
1.征信五级分类新规的概述
2.征信五级分类新规的具体内容
3.征信五级分类新规的影响
4.征信五级分类新规的意义
正文
【征信五级分类新规的概述】
近日,我国发布了一项针对征信系统的新规定,即征信五级分类新规。

这一新规是对征信系统分类的一次重大改革,旨在更加准确地反映个人和企业的信用状况,为金融市场提供更为可靠的风险管理工具。

【征信五级分类新规的具体内容】
征信五级分类新规将信用状况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和差。

每个等级都有具体的评分标准,包括信用历史、还款记录、负债情况等多个方面。

这一新规的实施,将使得征信报告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个人和企业的信用状况,有助于金融机构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信贷决策。

【征信五级分类新规的影响】
征信五级分类新规的实施,对于金融市场和个人信用管理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首先,新规将提高金融机构对个人和企业信用风险的识别能力,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

其次,新规将激励个人和企业提高自身的信用水平,有利于构建诚信社会。

最后,新规将有助于征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征信行业的健康发展。

【征信五级分类新规的意义】
征信五级分类新规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征信体系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

这一新规将有助于提高征信系统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更好地服务于金融市场和社会公众。

同时,新规也将对征信行业的发展产生积极推动作用,有利于提升我国征信体系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模式探讨

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模式探讨

年 3月 中 国人 民银 行 颁 布 了《 于 开展 个 人 消 费信 关 贷 的指 导意 见》, 明确提 出 了“ 步建 立 个 人 消 费 贷 逐
所 高校 贷款 工作 。为 了降低 信 用 风 险 , 行 等 授 信 银 机 构不得 不 以繁 琐 的手 续 、 格 的 条 件 来 抬 高 消 费 严 信 贷 的门槛 。为 了维 护 正 常 的 经 济 秩 序 , 立 个 人 建
费 、 动 内需 等 经 济政 策 的 出 台以 及 银 行 体 制 的转 拉
变 , 国 的个 人 征 信 行业 正 在逐 步 发 展 壮 大 。 19 我 99
校 的助学 贷 款首 次 遭 遇 大 规模 还 贷 难 题 , 近 一 半 有
高 校违 约率 触到 了 “ 线 ” 以至 于银 行 险些 叫停 九 红 ,
收 稿 臼期 :0 0— l 3 2 1 0 —l
款 信用 中介 机构 ” 等建 议 。 中国建设 银行 于 19 99年
1 月 正式 实施 龙卡 个 人信 用 等 级评 定 办 法 , 是 国 1 这
作者简介 : 谈儒 勇( 9 1一) 男 , 17 , 安徽舒城 人 , 副教授 , 士生 导师, 硕 经济 学博 士 , 究方 向为 国际金 融 ; 晨珂 ( 96一) 研 金 18 ,
21 第 1 00年 期 总第 10期 5


CREDI REF T ERENCE
N0 1 2 0 . 01 S f lNO.1 0 e a i 5
绫 圄 个 人 租 伤 体 系 建设 的 模 式探 讨
谈 儒 勇 , 晨 珂 金
( 海财经大 学 金 融 学院, 上 上海 2 0 3 ) 0 4 3
发展个人信 用 对 于扩信用在 一定条 件下 可 以促进 消 费

我国信用制度建设的模式选择

我国信用制度建设的模式选择

在 提倡 和 鼓励 个 人 消 费 信贷 ,但具 体 实施 起 来 却 困难 重 重 。 目前 ,我 国 的
个 人 消费 贷 款估 计 仅 仅 占 到银 行全 部
5 .9 ;逃 废 银 行 贷 款 本 息 金 额 达 1 % 2 1 5 亿 元 , 占 到 商 业 银 行 贷 款 总 额 81
2 0 年 末 ,在 四 大 国 有 独 资 商 业 银 00
上 ,作 为企 业 对 外 直接 融 资 的一 种 方 式 ,债券 融 资 和 股票 融 资具 有 同等 重 要 的 地 位 。 但 是 在 我 国 ,从 1 8 ~ 97 2 0 年 ,累计 发 行 的企 业 债券 才 不 过 01
的 3 . % 。 显 而 易 见 ,我 国 的 经 济 16 9
贷 款 的l %左 右 。
我 国个 人 消费 贷 款 至今 没 有能 真 正 开 展 起 来 , 一 个 很 重 要 的 原 因 在 于 ,我 国一 直没 有 能 建立 一 个健 全 的
力 。而企 业 债 券 的发 行 ,一项 必 须 的 工 作 就 是 对 企 业 发 行 的 债 券 进 行 评
维普资讯
金 融 广角
我 国 信 用 制 度 建 设 的 模 式 选 择
口 陈 梓
由 于 历 史 的原 因 , 目前 我 国 的 品质 。 这就 需 要 建立 一 个 覆 盖全 社会
加 担保 等 方法 来 确 保 贷 款 的安 全 ,而
这 种 方 法 在 增 加 了 贷 款 安 全 的 同时 , 也 必然 使 借 款 者感 到 繁琐 ,无 形 中增
个 人 信 用 体 系 ,个 人 信 用 资 料 不 全
面 、不 统 一 , 个 人 信 用 无 法 科 学 评

浅议我国征信市场建设的模式选择

浅议我国征信市场建设的模式选择
服务公 司 ; 三是其他类咨询 中介机构 , 如会计师 、 资产评估 事务 所、 投资咨询公 司等 ; 四是专业从事征 信业务 的社会 机构 , 资 如 信评估 、 信用调查公 司等 。
2 社 会 征 信 机 构 的 应 当保障存款人 的合法权益
我国信用调 查市场 处于开发 阶段 , 业务发 展缓慢 , 迄今 为止也
以借款 企业资信评级为例 , 首先作 为最 大客户 的金融机 构 对 外部评 级的公信力存在疑虑 。其次 , 业信用评级在扩 大信 企
用交易方面 作用不显彰 , 不能直接给 企业带 来融 资效益 , 因此
主动 申请评级 的企业较少。另一方面 , 信行业整体水平不高 , 征 人 才短缺现 象十分突 出 ,从业 人员大 多是 以会 计财 务专业背
从 国外经验看 , 国家征信行业能否健 康迅速发 展 , 一个 关键
在于有关 资信方面 的信 息和大多数数 据能否比较 “ 透明” 能否 , 通过合法 的 、 公开而有效 的渠道被 征信机构获取 。从 目前各政
业务及相关融 资服 务 , 并独 立承担 代偿责任 的专业化信用服 务 机构 , 按出资方划分为三类 : 政策性担保机 构 、 商业性担保公 司
和互助性担保组织 。信 用担保公 司近几 年来发展迅速 , 据人民 银行调查 , 目前全 国有担保公司 3 0 0 0多家。 二、 制约我 国征信市场发展的瓶颈问题 1缺乏有效的法规 支持 、
3 征 信 市场 供 求双 重 不 足 、
信用信息登记机构 负责采集 、 整理和加 工借款人 的历 史信 息, 并制作成信用报告 , 提供给贷款机 构进行信贷 决策 , 或提供 用人单位等其他用户合法使 用。由政府运营 的信用信息登记机 构为公共征信机构 , 由非政府机 构运营 的一般称 为信用调查公 司。 目前 , 权威的公共征信机构 有中国人民银行组征信 中心 , 组 建了全国企业和个人信 用信 息基础数据库 , 私营 征信机构一般 没有能 力单独建 立大型数据 库 。信 用调 查机构 指根据 客 户要 求, 以购买 、 访谈等形式搜集 、 获得 有关信用信息 并向客户提供 信 用报 告的机构 。我 国现有信用调查公 司 2 0多家 , 6 新华信 、 华 夏和邓 白氏是该类机 构 的代 表 ,各调查公 司主要 通过新 闻媒 体; 被调查企业 ; 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获得企业信用数据。当前

我国个人信用查询系统的存在问题及其对策选择

我国个人信用查询系统的存在问题及其对策选择

我国个人信用查询系统的存在问题及其对策选择摘要:当前我国个人征信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缺陷,本文在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加大个人资料采集广度和深度、个人信用评分系统、不同模板个人信用报告以及加快征信立法进程和加强监督等建议,使其给征信评级系统带来一些启发。

关键词:个人征信系统;个人信用评级系统;信用报告;征信立法近几年来,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发展非常快,个人征信服务系统已经初具规模。

该系统本着提供个人信息综合服务的原则,以个人基本信息数据库为基础,充分利用数据库中的银行以及非银行信息,加以一定的整合,向广大民众提供综合服务。

目前,该系统已经被广泛用于申办企业、个人资信证明及个人融资等各方面领域,是我国公民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然而从应用的实际看来,个人征信查询系统仍存有缺陷。

只有弥补这些应用缺陷,才能使得个人征信系统在经济生活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如何来弥补这些应用缺陷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根据多番研究,笔者认为可以从多方面来入手进而完善个人征信系统,这些方面包括积极学习国外的成功经验,吸取国外的一些教训,扩大个人征信系统的范畴,考虑在系统中增加新的功能,满足消费者更多的需求。

一、个人征信系统的应用以及目前存在的缺陷截至2011年底,接入个人征信系统的机构已多达693家,据统计,该系统中已收录自然人数约达到7.9亿人。

而在这7.9亿人中的2.38亿自然人有信贷记录,占收录的自然人数的30%。

数据来源包括:商业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国社保中心、电信运营商、路政管理部门。

收录的信息,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能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业务数据,二是个人基本信息。

由于目前个人申请贷款,甚至评选人大代表等许多方面都需要用到个人信贷记录,个人征信查询系统的利用范围不断扩大,进而个人信用报告的查询量与日俱增,据初步统计在2011年度中,全国的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次数已达到1.81亿次。

由此看来,个人信用报告的应用广泛,同时个人信用报告对商业银行也带来很大影响,通过查询个人征信系统,商业银行利用信用报告来防范风险、清收转化不良贷款,也有利于执行二套房贷政策等国家政策。

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建立与完善的思考

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建立与完善的思考

经济发展的瓶颈,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已经迫在眉睫。

二我国个人信用的现状与问题(一)现状与问题1.缺乏可靠完整的个人信用资料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居民的个人信用记录普遍缺乏、诚信数据分散且开放程度很低、绝大部分个人诚信数据掌握在央行、公安、法院等多个政府部门以及商业银行、电信等非政府机构。

而这些数据又极端分散和相互屏蔽,因此很难避免片面性与虚假性,从而无法对个人的信用状况做出客观、真实、公正的评估。

2.诚信服务缺乏市场竞争《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诚信服务中心可以根据个人申请有偿提供其本人信用报告。

而由央行牵头的诚信服务中心由于整体实力及政策性的因素等原因势必将导致诚信行业的不公平竞争。

例如上海诚信系统只覆盖了大约600万人,而央行诚信系统覆盖了大约3.4亿人。

这种局面必将会导致市场缺乏竞争,诚信机构的运作效率也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3.缺乏统一的个人信用等级评定技术标准目前全国个人信用评分缺乏统一的标准,各商业银行和信用评级机构各成体系,信用评估指标体系不完善,相互间可比性不强,难以客观、正确的反映个人信用的真实情况,不利于个人信用体系在全国的推广。

(二)对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存在问题原因分析1.信用文化培育不足,缺乏失信惩戒机制在发达国家,信用文化十分发达,讲究信用蔚然成风,信用作为商品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

对失信者有相关的经济和劳动制裁,并使其为此付出很高的代价,而守信者将获得经济上的便利和好处。

在我国,由于近代社会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信用经济严重滞后,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新中国成立后又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在体制转轨时期,传统的信用文化、信用制度被打破,新的信用文化、信用制度尚未建立,真正的社会信用关系十分淡薄。

在司法上也缺乏相关的配合,信用记录差的个人在信用消费、求职等诸多方面受到制约不大或者没有。

失信者驱逐守信者,失信者得利、守信者遭殃。

假冒伪劣商品泛滥、虚假广告盛行、信用卡诈骗、偷税漏税、走私骗汇等问题十分严重,信用问题已经影响到整个经济运行效率和市场秩序。

我国互联网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研究以芝麻信用为例

我国互联网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研究以芝麻信用为例

4、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建设。芝麻信用征信通过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和 数据分析模型,有效地控制了风险的发生。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应该加强风险管理 能力建设,通过技术手段和数据分析等方式来识别、评估和管理风险。同时,还 可以引入专业的风险管理人员和机构,提高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
四、结论
互联网金融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通过 以芝麻信用征信为例,我们可以发现拓展数据来源、加强信息披露和信息共享、 制定统一的征信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加强风险管理能力建设等措施是建设完善的 个人征信体系的关键。希望本次演示的研究能够为互联网金融个人征信体系建设 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2、提高数据质量。市场化征信机构应该加强数据采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同时采用先进的数据处理和分析技术,提高数据质量。此外,政府也应该加强对 市场化征信机构的监管,确保其合规运营。
3、推动产品创新。互联网金融个人征信机构应该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导向, 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例如,可以开发针对不同群体的信用评估模型,提供更加 精准的信用评估服务。
一、芝麻信用征信概述
芝麻信用是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旗下的一款个人信用评估产品,通过对用 户在互联网上的行为数据进行分析,为个人用户提供信用评估、信用管理等服务。 芝麻信用征信作为国内领先的互联网征信机构之一,其特点如下:
1、数据来源广泛。芝麻信用征信的数据来源非常广泛,包括了用户在淘宝、 支付宝等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互联网平台的消费行为、支付行为、信用记录等数 据,同时也包括了用户在社交媒体、教育、医疗等多个领域的数据。
一、我国互联网个人征信体系建 设背景
在传统征信模式下,个人征信数据主要来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然而,随着 互联网的普及和金融科技的崛起,大量非传统金融机构开始涉足个人金融服务, 传统征信模式已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在此背景下,我国互联网个人征信体系应运 而生。

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的隐私权保护研究

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的隐私权保护研究

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的隐私权保护研究个人信用是社会对个人经济能力和经济状况的一种评价。

在交易过程中,双方都希望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从而制定交易方案,降低在交易中所承受的风险。

由于个人信息庞大冗杂,一般的交易双方无法去甄别出与交易相关的信息,得出客观真实的信用状况,所以征信业应运而生。

随着个人征信服务的发展,交易效率得到提高,信用风险显著降低,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个无法避免的新问题,即信息主体的隐私权保护问题。

一、个人征信体系与隐私权保护的冲突个人信用信息是评价个人信用价值的各种信息,即反映信用主体支付能力、偿债能力、履约能力等方面经济能力的信息。

个人信用征信是依法设立的信用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加工,并根据用户要求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评估服务的活动。

个人征信体系是一个把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披露、整理出售的体系。

在征信体系中,信息主体、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以及信息使用者构成了四方基本的当事人。

其中,信息提供者是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信用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金融机构和一部分行政机关,如工商、税务机关以及司法机关等。

在征信体系的四方当事人中,征信机构是极其重要的一方,通过发挥中介的作用,将其他三者联系起来:首先,信息主体将个人信用信息提供给信息提供者,然后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转让、披露信息主体的个人信用信息,最后征信机构将收集的个人信息进行整理并且出售给信息使用者。

信息主体的信用信息是个人征信体系中最为核心的要素,整个流转过程都围绕着信用信息进行。

在信用信息的提供、转让披露、出售三个环节经历三次公开情形,每次公开都不可避免地涉及信息主体的隐私权。

第一,在信用信息的提供环节,信息主体为了获得金融机构的授信而向其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向工商、税务机关及司法机关等披露个人信息;第二,在信用信息的转让披露环节,信息提供者需要向征信机构转让、披露在第一环节中获得的个人信用信息;第三,在信用信息的整理出售环节,征信机构需要把从信息提供者那里获得的个人信用信息整理出售给信息的需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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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模式的选择
[摘要]本文从西方发达国家的两种个人征信模式的介绍着手,对他们的优劣进行比较分析,从而说明在我国建立个人征信体系的重要意义。

并得出究竟选择哪种模式要根据我们的具体国情而定,而不是一味地照抄照搬,我们要在权衡两种征信模式的基础上,吸取二者的长处,从而建立适合我国当前国情的个人征信体系。

[关键词]征信个人征信体系模式私营征信体系征信体系
一、引言
目前各国征信体系,在征信主体、发展模式、框架等方面,都存在巨大的差异,不同的征信体系,其特点和优劣各有不同。

当今国际上较流行的个人征信模式主要有两种:私营征信体系和公共征信体系。

由于不同国家的背景和、基础各不相同,因此信用体系的构建没有一成不变的模式,必须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发展模式。

国内外专家学者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

在征信体系发展模式方面:卡罗·奇萨(2004)对比了公共征信与私营征信的优劣,提出公共征信主要有三点优势:第一,能覆盖各种情况,覆盖面比较广;第二,能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并能对总体有清晰认识。

第三,公共征信机构可以提供长期而且稳定的服务。

罗伯特·开普勒(2004)提出:公共征信机构与私营征信机构,并不是相互取代的关系,而是可以高效率共存的互补体。

这样,不但可以全面地满足需求,而且还可以促进市场竞争,促使征信机构提供高效、高质量的服务。

他同时提出,在公共征信和私营征信共存的情况下,完善的法律和监管框架是保障两种模式有效运转的关
键。

任兴洲(2004)认为,公共模式更加有利于保护系统的信息安全,能较大程度地保护个人隐私,而私营模式则主要在于其市场化程度较高、市场空间大、服务范围广,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提供信用和咨询服务。

二、两种模式的比较
1.私营征信体系
2.公共征信体系
欧洲中央银行行长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Governors of the ECB)将公共征信系统定义为:“一个旨在向商业银行、中央银行以及其他银行监管当局提供有关公司及个人对整个银行体系的负债情况信息的信息系统。

”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各国的公共征信体系虽然在细节上有所差别,但总体来说,在机构安排、搜集数据种类以及对参与的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数据的典型政策方面,都有着许多共同特点。

公共征信最典型的代表有法国、德国、比利时等国家。

多数公共征信机构由中央银行或银行监管机构设立,作为中央银行的一个部门,而没有私营机构参加。

征信机构的运作也不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

欧洲的公共征信系统通过各自的中央银行,为金融监管而服务。

多数欧洲国家都采用公共征信体系,比如以德国、法国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国家采用中央信贷登记进行公共征信。

这些国家中央银行建立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主要是由政府出资,建立全国数据库的网络系统,征信加工的信息主要供银行内部使用,服务于商业银行防范贷款风险和央行金融监管及货币政策决策。

公共征信体系下,处于中央银行监管之下的所有金融机构必须强制性地参加公共征信系统。

管理公共征信系统的规则是通过法规确定并严格被执行的,而不是像私营征信那样,由参与者之间通过和协商的方式来确定。

这也是公共和私营两个征信系统最主要的差别之一。

公共征信
机构通过强制手段获得数据,被监管的金融机构通过法律或决议被迫强制报送数据。

因此对大多数公共征信机构来说,最大的(有时甚至是唯一的)数据来源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只有被授权的中央银行工作人员和报送数据的金融机构才被允许进入公共征信系统。

由于欧洲公共征信系统具有强制性特征,因此惩罚措施对与参与者的约束和整个系统的良性运转起着很关键的作用。

根据世界银行的调查,在欧洲的公共征信系统下,惩罚措施对未提供数据或未提供正确信息的金融机构始终具有很强的威慑作用,通常情况下,金融机构都能定期准确地提供信息,惩罚就很少实施。

通过以上两种模式的介绍,我们可以发现两者互有优劣。

私营征信模式和公共征信模式的两种征信体系在设立目的、运作方式、法律体系以及监管等方面有很大的差异。

私营征信模式以满足信用市场需求为目的,采用商业化的运作方式,能够提供多样化的征信产品。

公共征信模式主要为政府的金融监管服务,以强制性的规定采集数据,在数据发布方面也有很多限制。

在很多文献中,两种个人信用征信体系之间是相互替代的关系。

但最近的研究发现,这两种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并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而是可以同时共存,相互补充的。

究竟要采取哪种模式,这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社会和法律背景有很大的关系,没有一个万能的模式,而要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而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三、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模式的选择
一国个人征信体系模式的选择并是要根据各国的国情而定的,与一国的法律、文化背景有关。

从发展目标看,我国个人征信应该是市场化运作模式,即在个人征信产业中引入竞争机制和私营经济实体。

在个人社会联合征信体系下,社会对个人信用产品的需求是多样的,采取私营征信模式可以提供各种不同的个人征信
产品,满足社会需求。

私营征信模式下市场和竞争是调节的主要手段,通过优胜劣汰,可以逐渐形成一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个人征信公司,培育中国自己的征信业。

私营征信模式的缺陷在于数据覆盖面较窄,同时也比较容易侵犯个人的隐私权。

在个人社会联合征信的环境下,大量的基础数据被分散于各个政府部门中,目前尚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政府部门必须公开其数据。

这种情况下,私营征信机构的数据来源也是十分困难。

综合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的发展可以采取私营和公共共存的模式。

这样做至少有3个好处。

首先,在目前我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尚未建成的情况下,依靠政府力量可以在短时间内建立起大型且覆盖面广泛的基础数据库,这是私营经济的力量无法比拟的;其次,政府建立基础数据库,可以利用行政手段从各政府公共部门强制性获得个人的基本信息数据,从而避免了私营征信机构在获取基础数据时的弱点:第三,基础数据库阶段的公共模式可以更好地保护个人和金融机构的隐私和机密,尤其是在目前我国个人征信立法几乎空白的情况下,防止信用信息被滥用。

在个人征信增值服务的环节则可以考虑采取私营征信模式,引入多种经济成分,培育市场竞争机制。

社会对个人征信产品的需求是多样化的,因此在建成基础数据库的前提下,在信用产品的深加工和增值阶段,则应该使用私营和市场化的运作模式,以满足个人征信市场多样化的需求。

在信用增值服务阶段,私营机构不需要再从分散的各个政府部门采集数据,而可以直接从建成的基础数据库中获取原始数据,当然数据的获取是有代价的。

获取原始数据后,私营征信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市场定位,运用自己的评价模型,或者将原始数据和自己掌握的其他数据综合到一起,开发各种不同的信用评分产品。

个人社会联合征信由于涉及到社
会的各个方面,其功能也不再局限于为金融监管服务,因此更适合于采取市场化的私营征信模式。

但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完全依靠私营征信模式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必须先从以公共模式为主,适当引入民营资本做起,逐步过渡到以私营征信模式为主、市场化的运作方式。

四、在我国建立个人征信体系的意义
在我国,建立征信体系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途径。

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要求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环境,而在个人信用环境的建设中,征信机制的建立是其核心内容。

在我国建立个人征信体系具有以下现实意义:
1.调查验证他人的信用,使赊销、信贷活动中的授信方能够比较充分地了解信用人的真实资信状况和如期还款能力;通过信用信息的传输来降低信用信息不对称的困境,从而约束市场交易各方的行为,使授信方的风险降到最低。

2.节约交易。

征信是由专门的征信机构负责对个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评定,专业征信机构的出现是社会分工的必然结果,有利于提高社会运行的效率,节约单笔信用交易的成本,减少社会和个人时间成本。

3.个人征信系统的完善还起到对失信者的惩戒及提高社会信用观念的作用。

由于征信机构掌握的信用信息覆盖面广,信用结果的速度也快,失信惩罚机制的作用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使个人认识到守信的重要,失信获得的利益是暂时的而经济惩罚则是长期的、广泛的。

征信还可以起到一种无形的导向作用使信用变成一种潜在的经济资源,信用报告可以成为政府、企业或个人进入信用社会的一种资格证明,成为从事契约活动的通行证,从而对个人的行为起到制约和规范的作用,提高全社会的信用观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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