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SP质量管理操作规程
新版GSP-药品经营企业质量风险管理操作规程

质量风险管理操作规程1.目的对药品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风险进行控制。
2.适用范围本标准只适用于本公司药品经营过程中各环节的质量风险管理.3.职责企业负责人:批准质量风险评估、审核计划,批准成立风险评估、审核小组。
质量负责人:编制风险管理计划,组织成立风险评估小组,批准质量风险评估报告。
质量管理部:组织质量风险评估、审核小组进行风险评估、审核,编制风险评估、审核表,提出风险控制实施的方案,推动控制方案的执行,落实风险沟通。
负责编写评估报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风险评估,提出控制措施,对本次风险评估报告得出的控制措施予以执行。
4。
内容4.1风险管理是一个标准的系统化管理流程,用以协调、改善与风险相关的科学决策,分为:风险启动、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沟通、风险审核。
风险管理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牵头组织;在每次的质量内审后庚即启动、评估达到中级以上风险时,立即采取质量风险控制措施。
4.1。
1风险启动由质量风险评估小组及时识别并控制产品中潜在的质量风险,降低其发生概率,启动、规划一个质量风险管理工作步骤包括:4。
1。
1.1确定存在的问题或风险,包括潜在性的假设。
4。
1.1.2搜集与风险评估有关的潜在危险、伤害或人体健康影响的背景信息和数据资料。
4.1.1。
3明确决策者如何使用信息、评估和结论。
4。
1.1。
4确定风险管理程序的时限和预期结果。
4.1.2风险评估:对于确定的风险,风险管理小组以科学知识鉴定其危害源,并对接触这些危害源造成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三个部分.4.1.2.1风险识别(风险因素):药品在经营过程中引起质量风险的关键影响因素,包括企业负责人的质量风险意识、组织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制度与职责的制定等,过程管理(药品采购、销售和售后服务)等多个环节和关键控制点.4.1。
2。
2风险分析:是运用有用的信息和工具对已经被识别的风险及其问题进行描述、分析其原因,进而确认将会出现问题的可能性有多大?风险发生的严重性?以及造成的后果.4。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药品经营质量治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治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治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治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治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三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质量治理的差不多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治理第一节治理职责第四条企业要紧负责人应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以企业要紧负责人为首的质量领导组织。
其要紧职责是: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治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第六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治理机构,行使质量治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七条企业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养护等组织。
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组织应隶属于质量治理机构。
第八条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质量治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形。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本规范实施情形进行内部评审,确保规范的实施。
第二节人员与培训第十条企业要紧负责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第十一条企业负责人中应有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治理工作。
第十二条企业质量治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能坚持原则、有实践体会,可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药品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四条企业从事质量治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从事验收、养护、计量、保管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或一定的文化程度,经有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新版GSP企业管理方案之药品质量检查验收操作规程

一、目的:明确药品质量检查验收的方法二、依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2013年版GSP及其实施细则、《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三、正文:1. 药品检查验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药品、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进行逐批抽样检查验收。
2. 抽样原则:按批号从原包装抽取样品,样品应具有均一性和代表性。
每批在100件以下的抽取5件;100~1000按5%取样;超过1000件的,超过部分按1%取样;不足5件的,逐件取样。
在每件中从上、中、下不同部位抽3个以上小包装进行检查,如外观有异常现象需复检时,应加倍抽样复查。
3. 药品包装、标识验收:验收员依据有关质量标准、合同、协议书、发货凭证,所列各项要求进行逐项检查。
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药品合格证等有关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3.1 检查药品的内、外包装:药品包装应清洁、完整,无渗漏,包装外观字迹清楚。
外包装包括:木箱、纸箱、木桶、铁桶等包皮以及衬垫物、防潮、防寒纸、麻袋、塑料袋等包装物。
药品外包装应坚固耐压、防潮、防震动。
包装用的衬垫材料、缓冲材料应清洁卫生、干燥、无虫蛀。
纸箱要封牢,捆扎坚固,封签、封条不得严重破损,箱内应附产品“合格证”或具有“合格”字样的装箱单。
内包装包括:盛装药品的瓶、塞、纸盒、塑料袋、纸袋、铁听等容器以及贴容器外面的瓶签、盒签和瓶(盒)内的填充物等。
3.2 核对标签和说明书:药品包装、标签及所附说明书上应文字规范,印字清晰,符合《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标签应有药品的通用名称、成分、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以及贮藏条件等,要求粘牢、贴正,不得与药物一起放入瓶内。
说明书、除标签所要求的内容外还应包括禁忌症、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
3.3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应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药品GSP质量管理操作规程新完整版

药品G S P质量管理操作规程新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1.目的:为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实现合法、合规和科学有效的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质量文件的管理。
3.内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审核、批准、打印、发放;3.1.1属于质量管理体系中的指令性文件,由质量管理部拟提出编制计划,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或质量方针、质量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对照所确定的质量要素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明细表,列出应有文件项目,确定格式要求,并确定编制部门或人员,明确进度,完成时间;3.1.2编制文件的原则:3.1.2.1符合性:质量文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质量标准,以及公司的实际;3.1.2.2系统性、协调性:各个质量文件必须协调一致,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不能互相矛盾;3.1.2.3可操作性:质量文件要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制定,切实可行;3.1.2.4先进性:质量文件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公司管理的动态变化,不断更新;3.1.2.5可检查性,文件对各项具体操作尽可能量化、具体化,以便于检查考核。
3.1.3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3.1.3.1文件标题应明确说明文件的性质;3.1.3.2文件语言严谨、规范、简单、易懂;3.1.3.3文件有益于识别的系统的代号。
3.1.4文件的代号原则:年份号年份号顺序号文件类别号 公司代号 3.1.4.1所有文件及记录均按照文件代号原则统一编号; 3.1.4.2公司各类文件的代号由拼音字母加数字12位组成;XX XX XXX XXXX 3.1.5文件的印刷规格:3.1.5.1所有文件均采用A4纸印刷;3.1.5.2文件表头,各类文件首页应有统一格式的表头,标识公司名称、文件名称、文件编号、起草部门、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执行日期、版本号等内容。
3.1.6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编制完成后,质量管理部组织与质量管理制度相关的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在审核中意见分歧较大时,要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统一一致规定内容;3.1.7审核通过后,报质量负责人审核,质量负责人审核后签名,报经理审核批准;3.1.8经经理审核批准后,交回质量管理部; 3.1.9质量管理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分发时,必须履行领取手续,领取人在领取记录上签字。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S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三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者兼营企业。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第一节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质量领导组织。
其主要职责是: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第六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七条企业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养护等组织。
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组织应隶属于质量管理机构。
第八条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本规范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评审,确保规范的实施。
第二节人员与培训第十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所经营药品的知识。
第十一条企业负责人中应有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或者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并能坚持原则、有实践经验,可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第十三条药品检验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第十四条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验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学或者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从事验收、养护、计量、保管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者一定的文化程度,经有关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024新版GSP质量体系内审操作规程

2024新版GSP质量体系内审操作规程一、总则为了进一步确保药品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进行管理,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所有药品经营企业的内部审核,包括药品经营企业总部、办事处、分支机构等各级单位。
三、责任与权限1.内审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内审负责人对内审工作负总责。
2.内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药品质量管理知识和内审技能,经过内审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方可参与内审工作。
3.内审组成员具体责任:(1)内审组长:负责内审计划的制定、内审方案的编制、内审过程的控制和内审文件的整理工作。
(2)内审员:负责根据内审方案进行内审工作,填写内审记录,提出内审意见和建议,并参与编写内审报告。
四、内审计划与方案1.内审计划应当根据GSP质量体系运行的需要制定,包括内审时间、地点、审核对象、审核内容等。
2.内审方案应当根据内审计划制定,包括内审准备工作、审核程序、审核要点等。
3.内审计划与方案应当提前向药品经营企业相关部门进行公示,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建议。
五、内审过程1.内审应当根据内审方案进行,包括对GSP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核、现场实施的审核和文件整理等环节。
2.内审过程中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公平、保密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进行。
3.内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记录,并提出整改措施,对于重大问题应当立即向药品经营企业相关管理层反馈。
六、内审记录与报告1.内审记录应当详细、准确,包括内审时间、地点、对象、审核内容、发现问题等内容。
2.内审记录应当保存3年以上,供查阅和复查。
3.内审报告应当根据内审记录编制,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内审的目的、范围、过程、发现问题、整改建议等。
七、内审结果1.内审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和待整改三种情况。
2.对于不合格和待整改的问题,药品经营企业应当立即制定整改措施,设立相应的整改责任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GSP质量体系内审管理操作规程

GSP质量体系内审管理操作规程种类:操作规程编号:DGYX—QP—08—04 版号:第4版页码:第 1 页,共3 页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管理操作规程起草人:起草日期: 年月日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批准人:批准日期: 年月日执行日期: 年月日分发部门:质量管理部、采购部、销售部、储运部、财务部、人事行政部1、目的:为了评审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保证经营药品和服务的质量,确保审核工作的有效性,制定本规程.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
4、职责:公司质量领导小组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5、内容:5。
1时间安排:质量管理体系内审每年进行一次,一般于12月份进行。
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应组织内审.5。
2内审内容:5。
2。
1组织机构设置;5。
2.2人员的配备和培训、健康管理;5。
2.3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其执行情况;5.2。
4设施、设备的配置、有效运行和验证管理;5.2。
5计算机系统的管理5。
2.6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运输及售后服务的过程管理.5。
2.7各项记录、凭证、档案、票据的完整性、有效性及保存情况.5。
3内审要求:5.3。
1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的相应评审项目进行内审,内审时应深入调查研究。
注意充分听取受评审者的陈述、查阅记录、抽样要体现客观性和典型性.同被评审部门的有关人员讨论分析,找出问题的焦点。
种类:操作规程编号:DGYX-QP—08-04 版号:第4版页码:第 2 页,共 3 页 5。
3。
2内审以质量管理要素为对象.内审工作的重点放在组织机构与人员、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对药品和服务质量最有影响的环节与进程、设施设备配备与有效运行情况等。
3.3内审工作应着眼于适应性、操作性、考核性。
5.5。
4内审人员5。
4.1成立内审小组,由质量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质量管理部、储运部、采购部、销售部、人事行政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
GSP医药批发质量风险管理的操作规程

一、目的:建立有效的质量风险管理程序,及时解决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药品质量风险、经营质量风险事件,减少质量风险带来的损失,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经营的持续、稳定、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二、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经营各环节质量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沟通、回顾的管理。
四、职责:1、质量风险管理小组:负责药品经营质量风险的专门管理,负责公司所经营品种的质量风险、经营各环节质量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沟通、回顾管理等相关事宜,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办事机构设在质量管理部。
2、总经理: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经营管理、药品质量及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质量风险管理的决策者,负责指导、协调、审核、处理重大质量风险,提供必要的资源确保实施风险管理。
3、质量管理部3.1负责本程序的起草、修订、培训、实施和监督;3.2是质量风险管理小组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公司所经营品种质量风险、经营各环节质量风险的评估、控制、沟通、回顾管理等相关事宜,并根据质量风险管理小组的评估结果,督促各责任部门落实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3.3负责对公司在质量风险突发事件产生时,执行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
4、其他部门的员工:按要求参与风险识别、风险评估。
五、内容:1、质量风险管理小组的设立:质量风险管理小组由总经理、质量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为总经理;2、质量风险管理的基本过程风险管理是一个标准的系统化管理流程,用以协调、改善与风险相关的科学决策,分为: 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沟通、风险回顾,持续地贯穿于药品经营质量的所有方面,包括药品的采购、收货、验收、入库、储存、销售、出库、配送及售后等各个环节,同时风险沟通也贯穿于风险管理的全过程。
3、质量风险管理流程3.1风险识别:风险管理的第一个环节,是对已知的风险与潜在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的过程,有助于公司及时发现风险因素、风险来源,减少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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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质量方针是公司质量工作的总纲,体现了公司对质量的追求和履行质量责任的承诺。
通过实施质量方针目标管理,以确保质量方针目标顺利实现和企业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管理及相关的事项管理。
3 定义质量方针: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
4 职责4.1 由公司总经理室领导制定和实施公司质量方针。
4.2 由公司总经理、质量负责人制订和实施公司和部门每年度的质量目标。
4.3 由质量管理部具体负责制定展开公司年度质量方针目标,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并组织检查和考核。
4.4 全体员工应认真执行质量方针,努力完成岗位质量目标。
4.5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形成书面文件,由总经理签署发布。
5 公司的质量方针是:严谨、高效、满意、健康6 程序质量方针目标管理程序分为计划、实施、检查和总结四个阶段。
6.1 质量方针目标\方针的制订6.1.1 公司质量方针和年度质量目标由总经理主持制定,并以文件的形式发布,成为公司经营、管理和服务指标及全体员工的行动准则。
6.1.2 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应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完成制订与展开。
6.1.3 质量方针目标制订的依据:6.1.3.1 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法规。
6.1.3.2 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
6.1.3.3公司经营和质量管理的现实需要和上年度目标未实现的问题。
6.1.4 质量目标要尽可能表明具体的定量值;尽量体现可行性、量化性和先进性。
主要目标包括:经济指标、质量指标和服务指标,以及重点质量管理工作。
6.1.5质量方针目标制订程序:6.1.5.1由质量管理部收集、整理和汇总有关资料,于一月底、二月初提出当年度公司质量方针目标设想,并形成质量方针目标展开草图,提交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和总经理室审核讨论。
6.1.5.2质量方针目标展开草图送各职能部门讨论,征求意见。
6.1.5.3 质管部于当年二月上旬前完成编制公司正式的质量方针目标展开图,由总经理批准发布。
6.1.6 质量方针目标的展开:6.1.6.1质量方针目标由上而下层层展开,展开到部门和班组。
6.1.6.2 质量方针目标中的重点管理项目必须对应展开,互相衔接,一直展开到足以能够解决问题为止。
6.1.6.3 方针目标展开图主要包括:企业方针、目标、目标值—对策措施—实施进度(时间及要求)—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检查部门(或检查人)。
6.2质量方针目标的实施每年1月至12月为质量方针目标实施阶段。
6.3质量方针目标的检查6.3.1各部门每季度应对质量方针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纠正措施。
6.3.2 每年年终由企业质量负责人组织,对年度质量方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6.4质量方针目标实施总结6.4.1年终各部门、班组应对质量方针目标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对照总结,找出缺陷项目和薄弱环节,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
6.4.2 年终公司组织对质量方针目标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为明年质量方针目标的制订提供依据。
6.4.3质量方针、目标的考核纳入经营责任制考核,与绩效挂钩。
7 记录7.1 质量方针目标管理的全部记录资料,由质管部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和保管。
7.2质量方针目标管理的记录资料保存五年以上。
1 目的内部质量评审的目的是通过对企业质量体系的运行进行内部质量评审,确保质量体系持续有效的运行,以满足实施GSP的要求和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需要。
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质量体系的内部评审。
3 定义质量评审:确定质量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计划的安排,以及这些安排是否有效地实施并适合于达到预定目标的、系统的检查。
4 职责4.1 质量管理部具体负责企业内部质量评审,在总经理室和企业质量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编制评审计划,组织评审活动。
4.2 质量体系评审由质管部根据评审计划,会同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展开评审。
4.2.1 药品质量和合格供货方评审由质管部组织具体实施。
4.2.2质量评审由企业质量负责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4.3 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订并采取纠正措施。
5 审核范围5.1内部质量评审包括质量体系评审,药品质量评审和服务质量审核。
5.1.1质量体系评审的对象主要是影响药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体系要素和质量职能。
质量体系评审每年进行一次。
5.1.2 药品质量评审是对药品购进、验收、保管等环节中质量情况的评审。
5.1.3 公司有重大变更情况时,应进行变更后内部质量评审。
5.1.4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顾客投诉、新闻曝光,造成不良影响时,应进行专题内部质量评审。
6 评审程序6.1 内部质量评审每年进行一次,评审时间在年末进行。
6.2由质管部编制评审计划,经总经理和企业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
计划编制在每年的年初完成。
6.3评审活动应按计划执行。
评审前由质管部负责召集评审预备会议,布置评审有关事项。
6.4 企业内部质量评审采取查台账、查资料、看现场和座谈等方式,保证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评审的真实性、有效性。
6.5评审报告6.5.1评审报告由质管部负责编写。
6.5.2 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6.5.2.1综合评价6.5.2.2评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6.5.2.3提出纠正措施或改进建议6.6纠正措施的跟踪检查6.6.1评审应对不符合项或存在问题提出纠正措施,制订整改计划,对整改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检查。
6.6.2整改计划和纠正措施应与评审报告同时完成,并与跟踪检查情况一并报总经理室和企业质量负责人。
7 记录7.1 内部质量评审的过程要作好记录。
内容包括:评审日期、参加评审人、评审内容、评审结论等。
参加评审人员应签名。
7.2质量评审的记录和资料,由质管部归档保存。
记录和资料保存时间为五年。
1、目的:确保公司采购的药品合法,质量合格和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有效。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采购药品的管理3、职责3.1公司总经理室负责组织公司重大采购活动的管理与审批。
3.2采购部经理具体负责组织本公司采购活动的管理与审批。
3.3质量管理部负责药品采购的质量验证。
4、主要内容4.1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药品购进操作规程》,坚持药品采购应遵循“了解市场,适应市场需求,择优采购,保证用药安全的”原则。
4.2药品采购应择优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质量信誉、质量保证体系等进行审核评价、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4.3 供货方必须提供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MP或GSP证书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和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4.4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按公司制订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签订购货合同和购进药品必须在审批后进行。
4.2采购需求的确认和采购计划4.2.1根据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以不积压,不脱销,保证供应,提出采购需求。
4.2.2采购人员经授权,按药品质量情况,根据各销售部门的进销存业务动态、缺货记录,编制药品要货计划。
4.2.3编制药品采购计划必须考虑购入途径、到货周期、用药的季节性及发运方式等具体情况,并考虑怕热、怕冻药品运输受不同季节气温影响等因素。
4.2.4药品采购计划的主要内容:采购人员、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生产企业、供货单位、计划数量、进货期限等。
4.2.5药品采购计划审批(管理):应用CMS系统控制的库存下限、缺货提示以及库存周转天数等实施管理;同时,辅以考核制度的奖惩。
4.3采购实施4.3.1采购合同(含《购进协议》):采购部在进货前应就有关贸易条款与供应厂商签定《采购合同》(附有质量保证内容):1)明确所购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的标准和有关要求,包括交货期、售后服务,是近三个月内生产的药品(销售部门急需的品种除外)等;2)明确所购药品(国产)供货时每件包装应附产品合格证;3)明确所购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运输要求;4)明确冷藏药品等有温度要求的品种运送设施设备的温度控制与药品要求相匹配;5)药品供货数量20件以内一般只能发一个批号;50件以内不能超过三个批号;6)注明价格及交货方式,如遇价格调整,则需重新签定;7)国产药品须每批提供合格的药检报告及加盖企业印章的送货凭证;进口药品除上述外,还应附有供货单位或其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加盖供货单位或其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进口批件》,进口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应有《进口准许证》;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4.3.2签订采购合同:应由经授权的采购员签订采购合同;总经销、总代理的采购合同由采购部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4.3.3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盖有供货单位原印章、批准人或经办人签字,将采购合同和订单反馈给供应商,要求供应商加盖章签字后,在一个月内寄回采购中心。
并将合同编号归档保存。
4.3.4采购人员应按采购计划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可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形式向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合同),其有效期为一个月,过后如还须订购必须重新发订单(合同)。
4.3.5采购人员根据采购合同将采购信息输入到CMS系统中,并生成《采购预报验收单》、电子版本的《购进记录》。
4.3.6采购员应根据采购订单(合同),以不同的方式与供应厂商联系,主动询问有关发货情况,数量及到货时期,如需更改订单,则及时更改,确保采购订单(合同)的履行。
4.3.7采购员应对供应商履约能力监控,对未按约定执行采购订单(合同)的,应与供应商联络进行催货,并作为供应商年度业绩评审依据。
4.3.8购进药品,必须向供货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税票”):1)税票上应列明购进药品的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等,如果不能全部列明所购进药品上述详细内容,应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企业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和注明税票号码;2)所购进药品还应附供货单位销售出库单,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出库数量、销售日期、出库日期和销售金额等内容,税票(包括清单,下同)与销售出库单的相关内容应对应,金额应相符;3)税票的购、销方名称及金额应与付款流向及金额相一致,并与各自相关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4)企业对药品购销中发生的购销税票及票据,应按有关规定保存。
4.4到货情况确认4.4.1情况处理1)符合订单:采购员根据采购到货验收信息进行确认。
待供应商销售发票送达后与验收入库单匹配后交财务部准备付款。
2)不符合订单:对收货中发现药品数量少于《采购预报验收单》上所预报的数量时,则按实际到货数量收货验收;如多于《采购预报验收单》或规格不符合时,则应补《采购预报验收单》后,按实际货品收货或者通知供应商提回多余或不符合规格的药品。
3)对于药品质量异常情况的则按《不合格药品管理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