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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导论笔记整理

法学导论笔记整理

法学导论笔记整理第一章序论1.法,字义:公平神圣惩罚2.法学的研究对象:(1)法学是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

(特别性)(2)或者说,法律是研究社会法律现象的社会科学。

(普遍性)(3)或者说,法学是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

(主观性)3.关于法律现象及规律(1)现象:是指事物在运动变化中的外部表象及其联系。

(形态)现象最大的特点:可感性法律现象:法律在对社会关系调控是所表现出的外部形态及其联系。

了解法律现象的目的:透过现象抓本质。

(2)规律:事物内部的、必然的、发展的变化趋势特点:重复性(3)法律规律:在法律上,某种现象由必然性所决定的重复表现的趋势研究规律的目的:透过规律分析现象 4.法学是一门阶级性非常强的社会科学法学是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

(并立)法学是一门社会性非常强的社会科学。

第三节1.法学与哲学哲学是研究自然界社会和思维的最一般和最基本问题的学科。

大概念和小概念 2.法学和伦理学法学尊重伦理学对正义和善的追求 3.法学和政治学法学为政治服务,是政治的工具,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4.法学和社会学密不可分,侧重不同5.法学和历史学(时间和经历)6.法学和经济学(研究及活动规律,法学将之规范化7.法学和逻辑学(推理和论断的合理性和顺序 8.法学和语言学语言是法学的工具,法学将语言规范化第四届法学的体和分科1.字义有系统的构成一个整体,法学的各个分科构成一个整体。

2.法学体系的分类按照人们需求,依据不同的标准,依据法学内部体系,对事物所做的划分就叫分类(1)按照法学的所涵盖的范围:国内法学国际法学――全世界普遍的法则(????)法律史学――思想史、制度史外国法学以一个国家为坐标系,其他国家为外围比较法学:在一定范围内,根据人们的需要,两种以上的法学,寻找他们的异同点。

(2)从法律的制定到实施立法学解释法学执法学(司法学属于执法学)法律社会学(3)从认识论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实中具有价值,服务某一领域的具体法律部门第五节法学教育略学习法学的方法 1、哲学方法批判性思维、辩证性思维 2、定位方法3、实施方法:?决操作问题第二章法律的概念和特征 1.法律的词源和词义字义,律:用一种声词来指挥人们的行动法律:广义:一个国家所有规范法规的综合狭义:一个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法规的总和。

法学导论大一重要知识点

法学导论大一重要知识点

法学导论大一重要知识点一、法学导论的定义和作用法学导论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旨在介绍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为学生打下扎实的法学基础。

通过学习法学导论,学生可以了解法学的对象、方法和任务,理解法律的本质和作用,培养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为进一步学习法律专业课程奠定基础。

二、法学导论的主要内容1. 法学的概念和特点法学是研究法律的学科,通过对法律的系统研究,揭示法律的本质和规律。

法学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实践性的特点,既是一门学问,也是一种实践活动。

2. 法学的分类和分支学科法学可以分为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等不同的学科,每个学科都有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3. 法学的方法论法学研究的方法包括法理学方法、比较法方法、历史法学方法、实证法学方法等,不同的方法适用于不同的法学问题研究。

4. 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法律制度是指一国或地区规定社会生活秩序的总体安排,包括宪法、法律、法规等不同层级的规范。

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包括法治原则、合法性原则、平等原则等,这些原则是法律制度的基础和核心。

5. 法律哲学和法律伦理学法律哲学研究法律的理论基础和反思法律的价值目标,法律伦理学关注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探讨法律的伦理基础和道德要求。

6. 法律文化与法律意识形态法律文化是指法律在社会文化中的地位和作用,法律意识形态是指特定社会中人们对法律的认知、态度和行为。

7. 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途径法学研究可以通过文献研究、案例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进行,通过参与法学研究机构、法学交流会议等途径提高研究水平。

三、法学导论的学习目标1. 理解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学生应该掌握法学的定义、分类、特点,并能够运用法学思维分析法律问题。

2. 培养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学生应该了解中国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基本的法律解释和适用能力。

3. 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学生应该培养遵守法律的自觉性和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法学导论大一知识点总结

法学导论大一知识点总结

法学导论大一知识点总结在法学导论课程中,学生们将接触到一系列法律概念、原则和体系。

本文将对大一学生应该掌握的法学导论知识点进行总结和归纳,帮助学生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门基础性课程。

一、法学导论的定义和学科地位法学导论是一门介绍法学科学的基础性课程,旨在使学生对法律学科有一个整体的把握。

它涉及了法学的定义、发展历程、学科划分、学术方法和研究对象等内容,为学生们提供了法学研究的基本框架。

二、法律和法律规范法学导论中介绍了法律和法律规范的概念与特征。

法律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其特点包括强制性、普遍性和权威性。

法律规范又可分为法律范围与非法律范围的规范,其中法律范围的规范具有特殊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三、法律体系和法律分支法律体系是指由多个法律规范组成的整体,在法学导论中对常见的法律体系进行了介绍。

同时,法学导论还包括了对法律分支的讲解,如宪法法律、行政法律、民事法律、刑事法律、国际法律等。

学生们应该了解各个分支的基本特点和研究内容。

四、法律权利和法律责任在法学导论中,我们还学习了法律权利和法律责任的概念和关系。

法律权利是个人或法人依法享有的权力,而法律责任则是对违反法律规范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进行的追究。

学生们需要理解权利和责任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在实际案例中加以应用。

五、法律适用和解释在法学导论课程中,我们还学习了法律适用和解释的原则与方法。

法律适用是将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件的过程,而法律解释则是对法律文本进行准确理解的过程。

学生们应该了解适用和解释的基本原则,并能够进行适用和解释的实际操作。

六、法律文书和法律论证法学导论还涉及了法律文书的撰写和法律论证的方法。

学生们应该掌握一些常见的法律文书格式和写作技巧,并能够进行简单的法律论证。

通过学习这些内容,学生们可以提高法律思维和写作能力。

七、法学研究方法和学术规范最后,在法学导论中,我们还学习了法学研究的方法和学术规范。

学生们应该了解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步骤,例如法律文献查阅、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等。

法学导论考试重点

法学导论考试重点

法学导论考试重点1.法学的科学性小于自然科学的科学性,法学是不完全归纳。

2.当代中国法学体系的主要学科包括:理论法学(法理学、法哲学、法史学、比较法学、法社会学);部门法学(国内:宪、民(商)、行、经、刑、诉、知、环、劳;国际: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边缘法学(法医学、法经济学、法律心理学、司法会计学、法律语言学)3.法律规范和宗教规范都具有明确性。

4.计划生育原则是政策性原则,契约自由是公理性原则。

5.自然人是社人概念,动产是社物概念,权利是社事概念。

6.英美法系源于判例传统,大陆法系是自定义法传统。

7.诉讼法和国际法都属于公法。

8.社区市一级有立法权,县一级没有立法权。

9.判决书和物权法都具有法律效力。

判决书的效力无普遍性,物权法具有普遍性效力。

10.法学研究方法的四个层次:哲学的研究方法一最高层次,法哲学一法学家问、哲学家答般科学方法一次高层次,演绎、归纳、比较、分析;特殊科学方法一方法的通用性,法经济学、法社会学;专门学科的方法一法学专有的方法, 概念分析的方法。

11.法律实施包括除立法权外的执法、司法、监督、守法。

12.当代中国的法律的正式渊源包括:宪法、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军事法规和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律、国际条约。

13.我国法律的溯及力采取的是从旧兼从轻原则。

14.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

15.司法权不可转让,司法具有终极性、独立性、高成本性的特点。

16.形式推理分为演绎推理:从一般到特殊的推理,如制定法;归纳推理: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如判例法;类比推理: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某些属性相同,从而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可能存在相同的推理。

17.法律出现漏洞时法官可以借助法律解释进行判决。

18.法律部门: 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 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学导论大一知识点

法学导论大一知识点

法学导论大一知识点一、导论概述法学导论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程之一,旨在引导学生了解法学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和方法论。

通过学习法学导论,大一学生将掌握法学的基本知识,为以后深入学习各个法学领域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法学的定义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的起源、发展、内容和作用等问题的学科。

它是一门承接哲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多个学科的综合性学科,通过对法律的研究,法学旨在理解法律的本质和社会作用,并为社会现实中的法律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三、法学的分类1. 公法和私法公法研究的是国家机构和公民、法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等;私法研究的是私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民法、商法、劳动法等。

2. 国际法和国内法国际法研究的是各国之间的法律关系及其对世界秩序的影响,主要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等;国内法研究的是国家内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关系。

3. 材料法和形式法材料法侧重于法律实施中所涉及的事实和具体情况,强调法律的灵活性和针对性;形式法则更注重法律本身的内容和逻辑,侧重法律规范的普遍性和一般性。

四、法学方法论法学方法论是研究法律问题时所采用的思考方法和研究方法。

常见的法学方法包括解释法、比较法、历史法、系统法等。

不同的法学方法对研究问题具有不同的适用性和优势,需要根据具体问题的特点和背景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分析和研究。

五、法学发展历程法学作为一门学科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

从最早的宗教法到现代的各种法律体系,法学在不同文明和历史背景下逐渐形成和完善。

在中国,法学发展经历了古代法学、近代法学和现代法学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特点和理论体系。

六、法学的发展与社会变革法学的发展与社会变革有着紧密的联系。

在社会变革的推动下,法学不断更新和发展,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方向。

同时,法学也对社会变革起到积极的引导和调节作用,通过法律手段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公正。

七、法学知识的应用领域法学知识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中的各个领域。

法学人才可以从事法学研究、法律实务、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工作。

第一章 法学导论

第一章  法学导论
法 理 学
主讲人:李文霞
第一章 法学导论
第一章 法学导论
教学重点: 法学、法理学的概念 教学目的: 1、识记法学、法理学的概念; 2、理解掌握法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的 在 法学中的地位; 3、了解法学的体系和分科、法学教育
第一节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法学
一、法学及其研究对象 二、法学的体系与分科 三、法学教育
一、法学及其研究对象
二、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 三、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
第三、身体心理素质
2、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
(2)法律素质: 第一、法律思维能力 第二、法律表达能力
第三、探知法律事实的 能力
(二)当代中国的法学教育
从形式上看,我过法学教育分为 普通法学教育和成人法学教育两类
从层次上看,我国的法学教育分为高 等专科教育、高等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第二节 法理学
一、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
法学是以法律现象 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 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 的总称。
二、法学的体系与分科
一、从法律部门 划分的角度,由于法 被划分为宪法、行政 法、民法、刑法、诉 讼法等不同部门,与 之相应就有宪法学、 民法学、刑法学、诉 讼法学等。
二、法学的体系与分科
二、从认识论 的角度,法学可以 分为理论法学和应 用法学。
三、法学教育
(一)法学教育的目标与功能
(二)当代中国的 法学教育
(一)法学教育的目标与功能
1、培养高素质的公民
2、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
1、培养高素质的公民



主体意识 权利意识 参与意识 平等意识 宽容态度 法治意识 理性意识
2、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
(1)基本素质: 第一、思想素质 第二、文化素质

法学导论重要考点

法学导论重要考点

法学导论重点(个人总结,仅供参考) 一、名词解释:1、法系:2、法的要素:法律的要素就是法律具体内容的逻辑构成因素,即法律文本表现法律内容的具体技术形式和思想工具。

法律的要素有: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以及法律技术性规定等。

法律要素之间的联系是依据逻辑手段建立起来的。

系是依据逻辑手段建立起来的。

3、法律规范:法律规则是法律的最主要的构成要素,是法律中规定人们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的部分。

按照德沃金的观点,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共同构成法律规范。

由于法律是通过规定权利义务的方式建构社会关系的,所以,在法律中,法律规则承担着规范、保护、调整社会关系的主要任务。

4、法律效力:即各种法的约束力的通称。

凡具有法的约束力的事物即具有法的效力。

法理学所称法的效力,通常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法的效力,即在适用对象、空间、时间三方面的效力范围。

法的效力不同于法的实效同于法的实效5、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 2)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身)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身3) 法律规范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成,是法律规范的内容(行为模式及其后果),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贯彻 6、法律权利: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权利是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前提的,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就没有相应的权利。

7、法律事实:8、法律行为:是法律所调整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是法律所调整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一、法律行为是行为,是人在一定意志支配之下的人体外部状态人体外部状态 二、法律行为是法律调整的行为二、法律行为是法律调整的行为9、立法: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认可、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性活动。

法学导论 老师上课亲讲重点 (超有用)

法学导论 老师上课亲讲重点 (超有用)

法学导论1.何为法学?法学是一种科学:系统性、相互间有密切联系,在一定指导理念下的体系法学是研究法律或法律现象的学问法学是研究各法律学科原理原则的学问2.法学的研究方法分析研究法、哲学研究法、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社会研究法3.法学的派别自然法学派:在国家成立前或在国家至上,有一种普遍妥当的理性法则——人类依靠良知可识别行为善恶的一种永恒不变的法则,相对于制定法,它具有更高的效力。

恶法非法。

分析实证法学派:分析现实具体的法律现象,阐明其成分组织,以认识法律共同观念为其研究方式。

恶法亦法。

社会法学派:法律规范是一种社会规范,个人无法脱离社会而独立生存,因此必须用社会学的方法来研究法律。

4.法律哲学a.以概括一切法律现象之普遍而根本的原理为研究对象的学问。

主要是一般意义上,探究法律与世界或人生之价值上的关系,也就是法律与社会以及人类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

b.法律是什么,法律的目的是什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等。

即:以法律价值论为探究对象。

c.在法律研究上,过去思想家对法律如何主张,即:以法律思想史为探究对象。

d.在法律研究上要用什么方法,即:以法律方法论为探究对象。

5.法理学法理学是以作为整体的法律的共同性问题和一般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理论法学,着重揭示法律的基本原理。

法理学由“法律”和“知识”两部分构成,意为关于法律及其解释的知识6.法律a.法的形式的统称。

b.在中国,专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7.法的定义&特征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特征:a、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b、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c、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的规范作用:指引、教育、强制、评价、预测法的局限:①法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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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导论》知识点总结
没用红字的地方是不考简答题的地方,但会考选择题。

其中的司法解释是司考的重点,考试也会考到点,以及
名词解释也很关键。

第一章、法与法律
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

2、法的表现形态:制度法、观念法、现实法
3、法的基本属性:1、法的特殊规范性2、法的国家意志性、3法的明确公开性
4、法的国家强制性、
5、法的普遍约束性
4、法的本质:一、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的归属;二、法作为国家意志的表现形式;三、法最终取决于社会的物质
生活条件
第二章、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法律部门所构成的统一整体,是由一国宪法作主导,由宪法在内的各个法律部门所构成的
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1、法律体系是法律部门构成的统一整体
2、法律体系由一国现行法律部门所构成
法律部门的划分:
1、依据:根本依据:法律所调整社会关系的性质;次要方法和辅助手段:法律调整方法
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部门、民商法部门、行政法部门、经济法部门、社会法部门、刑法部门、诉讼法与非诉讼
程序法部门、婚姻法部门、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部门、军事法部门
法律体系的建构:
内容上完备、结构上科学、形式上规范、价值上公正
第三章、法律要素
法律要素包括法律规范、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技术性规定
法律规范:法律规范也被称为法律规则或发的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并由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

法律规范是构成法律的细胞,是法律的基本元素。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1、假定条件
2、适用主体
3、行为模式
4、法律后果
法律规范的种类:(不同分类方法)
一、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指定一定主体可以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可以作出某种行为的规范
义务性规范:规定一定主体应当或者必须做出某种行为的规范
禁止性规范:指规定人们不得作出某种行为或者必须抑制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二、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三、确定性规范和非确定性规范
附加:法律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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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的要素由规则、原则和权利义务构成;
一、法律规则
(1)→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假定条件时、空、人、情境
行为模式
可为模式(可以)授权性规则
应为模式(应当)命令性规则
勿为模式(禁止)禁止性规则法律后果肯定性后果(合法)
否定性后果(违法)
(2)→法律规则与语言
道义助词的分类命令句
must Ought to/should
Must not
允许句可以(may)
☆考点:法律规则的表述是否必须有道义助词?
(3)→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①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②第一,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第二,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第三,一个条文表述不同的法律规则或其要素;第四,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

(4)→法律规则的分类:
法律规则的分类规则内容规定的不同
授权性规则
义务性规则命令性规则
禁止性规则
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
的不同
确定性规则内容确定,无须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
委任性规则内容未定,指示概括,须另行加以确定之法律规则
准用性规则内容不含行为模式,须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
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
的范围或程度的不同
强行性规则内容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
任意性规则允许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行为方式与权利义务内容
二、法律原则
(1)→法律原则的分类
法律原则的分类产生基础的不同公理性原则由法律原理(法理)构成的原则
政策性原则出于一定的政策考量而制定的一些原则
适用范围之大小基本原则整个法律体系或法律部门所适用、体现法基本价值
具体原则适用某一法律部门中特定情形之原则
涉及内容之不同实体性原则涉及实体问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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