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法规-第二章、第三章
物业管理法规

物业管理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规。
第二条物业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公共设施,维修维护房屋,处理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并提供相关服务等。
第三条本法规适用于小区物业的管理,包括住宅小区、商业楼宇等。
第二章物业费第四条业主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支付物业费,并及时缴纳。
物业费用应当用于小区的公共设施运维、环境卫生等方面。
第五条物业公司应定期向业主提供收费明细和物业费用的使用情况报告。
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提供相关材料。
第六条物业公司不得滥收费用,不得私自增加物业费用,一切费用变动必须经过业主委员会的讨论和表决。
第三章小区安全第七条物业公司应建立健全小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小区的安全监控、防火、防盗等工作的管理。
第八条物业公司应加强对小区入住人员的登记管理,对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九条业主要自觉遵守小区的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私建违法违规建筑。
第四章公共设施管理第十条物业公司要保障小区的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时维修损坏设施,确保业主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十一条业主要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故意破坏设施,如发现损坏设施应及时报告物业公司。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应及时清洁小区的公共区域,保持环境整洁。
第五章业主会议与业主委员会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应根据业主的需求,定期召开业主会议。
第十四条业主会议是业主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研究小区问题和决策的场所。
第十五条业主会议有议事议案、表决、选举等权力,物业公司应积极协助组织业主会议。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代表的组织,由业主选举产生,负责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有权审查物业公司的工作报告,提出建议和要求。
第六章纠纷解决第十八条业主之间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
物业公司应为业主提供协商和调解的场所和条件。
第十九条物业公司应积极配合业主委员会解决纠纷,提供相关文件和材料。
2024年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24年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居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业主自治、市场竞争、政府引导,推动物业管理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第四条建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领导下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等协调运行机制,构建小区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人三方联动格局,形成社区治理合力。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城乡管理体系,统筹做好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行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组织形式第六条一个物业服务区域设立一个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大会行使职权。
第七条业主大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三)决定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服务内容、标准、费用等;(四)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五)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六)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决定物业服务区域内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并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工作;(二)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监督物业服务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物业服务第九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2024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2024版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1.2 合同适用范围1.3 合同定义第二章:物业管理基本原则2.1 物业管理的定义2.2 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2.3 物业管理的法律责任第三章:物业管理主体3.1 物业管理公司3.2 业主委员会3.3 业主的权利与义务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4.1 物业的日常管理4.2 物业的维护与修缮4.3 物业的安全与秩序第五章:物业管理费用5.1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5.2 物业管理费的使用5.3 物业管理费的监督第六章:物业管理合同6.1 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6.2 物业管理合同的履行6.3 物业管理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七章:物业管理纠纷处理7.1 纠纷的调解7.2 纠纷的仲裁7.3 纠纷的诉讼第八章:法律责任8.1 违反物业管理法规的责任8.2 物业管理中的民事责任8.3 物业管理中的刑事责任第九章:签字栏9.1 甲方签字9.2 乙方签字9.3 签订时间9.4 签订地点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明确物业管理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物业管理的顺利进行。
1.2 合同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所有参与物业管理的主体,包括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业主等。
1.3 合同定义1.3.1 物业管理:指对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的日常管理、维护、修缮、安全保障等服务活动。
1.3.2 物业管理公司:指依法设立,具有物业管理资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
1.3.3 业主委员会:指由业主选举产生的,代表业主利益,参与物业管理的组织。
第二章:物业管理基本原则2.1 物业管理的定义2.1.1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公司对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的维护、修缮、管理等服务活动。
2.1.2 物业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诚信、专业的原则。
2.2 物业管理的基本要求2.2.1 物业管理公司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服务质量。
2.2.2 物业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国范围内的物业管理工作,维护业主和物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业主的知情、参与、监督权利,加强物业服务和维修,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维护小区环境卫生和社区安全。
第四条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物业管理工作,注重社区自治,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组织和机制。
第二章物业管理组织第五条社区物业由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管理。
社区业主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公约规定履行物业管理义务。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从事物业管理的条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注册登记。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公开透明、责任有序的原则。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组织,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和修订物业管理公约。
(二)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合同义务。
(三)协调解决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争议。
(四)接受业主的监督和建议。
第三章物业管理公约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业主的意愿,制定或修订物业管理公约,并向物业管理公司报备备案。
第九条物业管理公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二)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和义务。
(三)物业管理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四)物业管理工作的时间、地点和范围。
(五)卫生清洁、停车管理、安全防范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四章物业管理费第十条物业管理费是指业主按照物业管理公约的约定,按期缴纳的费用。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费应当合理、公平、透明,并根据小区所处位置、建筑面积、物业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确定。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使用费用合理、公开,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业主的需求和公约规定,提供下列物业服务:(一)小区环境卫生的清扫和保洁。
物业管理法规物业管理合同法律规定

物业管理法规物业管理合同法律规定物业管理法规物业管理合同法律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维护社区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章:物业管理法规第二条:物业管理法规是指国家或地方制定的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
第三条:物业管理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制定的具体规定。
第四条:物业管理法规具有普适性,适用于所有物业管理行为的主体,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组织、业主等。
第三章:物业管理合同第五条:物业管理合同是指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物业管理组织之间订立的管理房产和提供物业服务的协议。
第六条:物业管理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收费标准等内容。
第七条:物业管理合同一般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物业管理组织双方自愿订立,遵循公平、互利的原则。
第四章:法律规定第八条:物业管理行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组织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履行其职责,不得越权、滥权。
第十条: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组织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有权对物业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投诉。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组织应当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社区秩序,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五章:责任和违约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组织应当履行其管理和服务职责,对因过失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组织如未履行合同约定的管理和服务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业主如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或物业管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第十五条:业主如多次违约,物业服务企业或物业管理组织有权解除物业管理合同并提起诉讼。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物业管理行为。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法规物业管理合同法律规定的解释权归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有关部门负责。
青岛市2024年物业管理法规

青岛市2024年物业管理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法规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二条定义本法规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原则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业主自主、诚信经营、专业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业主及业主大会第四条业主权利与义务业主享有物业管理的权利,并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物业管理的义务。
第五条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的决策机构,依照本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物业管理事项的决策权。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履行业主大会的决策,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章物业服务企业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条件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物业管理规范,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业主、业主大会和政府的监督。
第四章物业管理第九条物业管理内容物业管理主要包括物业设施设备维修、物业环境卫生、物业管理秩序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条物业管理要求物业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确保物业的安全、环保、节能和美观。
第五章监管与责任第十一条政府监管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违规处理违反本法规的行为,由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责任追究物业管理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问题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生效时间本法规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解释权本法规的解释权归青岛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
以上是青岛市2024年物业管理法规的主要内容,旨在通过明确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政府等各方面的权利义务,推动青岛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2023年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23年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物业权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维护公共利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物业的管理活动,包括住宅小区、商业办公楼、工业园区、仓储物流中心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坚持依法管理、合理服务、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维护居民和物业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者和使用者的和谐关系。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区的民主自治原则,听取居民和物业所有人的意见和建议,合理安排物业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五条物业管理应加强自身监管,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化平台,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物业管理应根据社区特点和需求,合理规划物业设施,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满足居民和物业所有人的需求。
第二章物业服务第七条物业管理应提供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障设施设备运行安全,提升社区居住环境质量。
第八条物业管理应提供公共绿化和绿化带的养护和管理,保障社区的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九条物业管理应提供安全管理服务,包括安全巡逻、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社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物业管理应提供便利服务,包括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快递服务等,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便利度。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应提供社区文化活动和社区服务,促进邻里交流和社区和谐。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应提供维修服务,包括公共设施的维修和维护,以及居民住房的维修和保养。
第三章物业费用第十三条物业费用由物业所有人根据所占份额共同承担,具体由物业所有人大会或者委托的物业管理者确定。
第十四条物业费用包括公共设施维护费、绿化带养护费、安全管理费、便利服务费、文化活动费、维修服务费等。
第十五条物业费用应公开透明,物业管理者应及时向物业所有人公布费用的具体项目和金额,并接受物业所有人的监督。
第十六条物业费用应合理适度,物业管理者不得随意增加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行收取费用。
2024年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2024年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维护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保证小区环境的安全与卫生,根据《城市物业管理法》、《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城市及乡村地区的住宅、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等物业管理单位,以及其内的业主、住户、物业服务公司等相关主体。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依法经营、市场化运作,推动物业服务业的发展。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平衡,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提高物业管理的智能化和便捷化水平。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业主自治,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住户之间要建立合作共赢的关系,积极协调解决物业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第六条物业管理应合理配置物业经费,确保业主和住户使用权益的平等性和公平性。
第二章业主权益与义务第七条业主有权享受物业管理服务,并对服务质量有监督和评估的权利。
第八条业主有权了解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和明细,并对其进行合理监督。
第九条业主有权参与物业管理决策和规划,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条业主应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保证物业经费的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业主有义务遵守物业管理规定,保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
第十二条业主有义务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区生活秩序,不得从事违法、损害社区利益的活动。
第三章物业服务公司的权益与义务第十三条物业服务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规范、高效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公司有义务维护小区安全,确保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物业费用使用和管理制度,接受相关部门和业主的监督。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小区居民的安全感。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八条物业服务公司应妥善处理业主和住户之间的纠纷,维护良好的社区秩序。
第四章小区环境与设施管理第十九条物业管理应确保小区环境的整洁、美观和卫生,定期进行清扫、绿化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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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第二节 物业管理法律 关系的构成要素
四、物业管理法律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一)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含义
1、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基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 现,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依法形成了特定的物业管 理权利和义务关系。 2、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基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 现,使得业已存在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3、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基于特定法律事实的出 现,使原已存在的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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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第二节 物业管理法律 关系的构成要素
(二)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是物业管理法律规范在调整物业管理活动过程中所
形成的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一种特定的法律关系。 ➢ 物业管理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
实施的物业管理行为规则,是确认、调整主体行为的前提条件。 ➢ 物业管理法律事实是指物业管理法规规定或认可的,能够引起物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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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2—2
王女士家住某市A区滨海花园A2–112号,2008年2月其母 亲生病,需住院长期治疗,王女士认为照顾母亲方便,遂暂时搬 到该市C区居住,并将A区的房屋借给同事刘某居住。王女士与刘 某约定,刘某无偿借住王女士房屋,但借住期间的水、电、燃气、 电话灯费用由刘某自行承担。
2008年11月,王女士母亲病故,王女士重新搬回A区滨海花 园A2–112号。12月初,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向王女士下发了催缴 2008年2~11月物业服务费的通知单。王女士告知物业公司, 2008年2~11月,该房屋由刘某居住,双方已约定由刘某交纳物 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公司无权向其收费,而应该直接向刘某收缴。 物业公司在刘某居住期间没有向刘某收取物业服务费,该责任由 物业公司自行承担。物业公司则称,王女士借房给刘某一事并未 告知物业公司,但从2008年2~11月期间,物业公司多次在A2– 112号门上张贴物业服务费催缴通知单,已尽到通知义务。经多 次催缴,王女士仍拒交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便于2008年12月 份断绝了对王女士的暖气供应,王女士因此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
理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终止的客观现象或条件。 ➢ 物业管理法律事实可以划分: 1、法律事件:(1)不可抗力事件和社会意外事件;(2)身为自然人的
业主死亡。(3)作为法人的物业服务公司被依法解散或破产,该事实 能引起相关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终止。(4)法定或约定时间经过的事 实。 2、法律行为:是指与主体的意志有关的,能引起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产生、 变更或终止的作为或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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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2—1
加州水郡住宅小区现由开发商聘请的中海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进行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服务质量远远达不到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所规定的标准,业主入住后对该物业管 理公司很不满意,双方矛盾很大,小区业主委员会决定解 聘该公司,但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称:其与开发商有委 托管理合同,且业主购楼时与开发商的契约中已订明:
《物业管理法规》 第二章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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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第一节 物业管理法律 关系概念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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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第一节 物业管理法律 关系概念与特征
一、法律关系概念:(一)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对社会 关系进行调整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概念:是指物业管理法律规范在 调整人们的物业管理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是一种具体的法律关系。
一、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据物业管理法律规定,能 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参与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并享有相应的权 利、承担相应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包括:
(一)自然人:是指基于自然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和承 担义务的个人。必须就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业主:土地的使用权人和房屋的所有权人。 非业主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二、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权利:是指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在法律所 允许的限度内,为实现或维护某种利益,自由地为一定行为 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 格。
2、义务:是指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任。
(二)法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 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物业服务企 业;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协会;专业性服务公司。
(三)非法人团体(业主自治、物业公司的分支机构) (四)国家及国家机关(公安、消防、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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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第二节 物业管理法律 关系的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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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第一节 物业管理法律 关系概念与特征
二、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特征: (一)基本特征:
1、必须以物业管理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2、以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为主要内容 3、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 (二)还具有以下独有的特征: 1、主体范围相当广泛(物业、物业管理、公司、业 主等) 2、关系的多重性与复杂性(主要关系和次要关系、 民事关系和行政关系) 3、国家干预性强
“同意开发商委托的物业公司管理”,因此,业主现 在无权解聘管理公司,业主称服务质量不好,无法举证, 且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没有统一标准,所以物业管理公司不 存在违约,如果业主坚持坚持解聘,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 责任。为此,小区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争执不下,诉诸于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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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第二节 物业管理法律 关系的构成要素
3、注意: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相对立、相互矛盾, 但又相互联系和制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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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第二节 物业管理法律 关系的构成要素
三、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 向的对象,是具体法律关系中主体间权利和义务发生联系的 桥梁和中介,是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必备的要素之一,其存在、 变更、转移与灭失都会对物业而管理法律关系产生重要的影 响。 法学理论和我国物业管理实践看来,我国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的客体包括物业和物业管理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