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20200522215445)
校本研修学时积分办法

孟庄中学校本研修学时认定办法为了加强校本研修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落实国家提出的“新任教师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在职教师每五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360学时”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县级研修学时认定部分(一)培训活动参加教研室组织的培训活动,主讲人交讲稿,参训者交心得,登记培训内容、培训者、培训时长,按1小时计1学时,主讲人与参训者按4:1计学时。
(二)教研活动参加县级主题教研活动时,承担公开课者需提交教学设计和课后反思,登记教学课题,计6学时;参与教师,交研讨发言稿或心得,登记参与主题和时长,一次完整的参与计2学时。
(三)网络交流在合阳教研网发表论文、教学反思、教学设计、研究报告等,根据内容记1-4分。
凡教研室组织的研修活动,由教研室记录学时,学校不再重复记录。
二、校级研修学时认定部分(一)校本培训活动校本或片区组织的专题培训活动,主讲人交讲稿,参训者交心得,登记培训内容、培训者、培训时长,按1小时计1学时,主讲人与参训者按4:1计学时。
(二)集中培训活动学校派出在校外培训、进修等,由培训单位出示证明,本人交学习心得,予以登记学时,未注明学时的按实际活动天数每天计8学时。
参加国家、省、市、县组织的远程网络培训,按培训机构的证件登记学时。
(三)校本教研活动1、校内教研活动校内教研活动应该有考勤、有活动记录及相关资料。
组织者和参加者每次均计1学时。
承担公开课者,需提交教学设计和课后反思,登记教学课题,计4学时。
每位教师每学年应完成一万字的业务学习笔记,记5学时。
2、片区教研活动策划组织者,交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计4学时;承担公开课者,一次完整的公开课教研活动包括教学设计、实施、研讨、反思四个环节,交教学设计、课后反思,登记教学课题、讲课时间,计6学时;参与教师,交研讨发言稿或心得,登记参与主题和时长,一次完整的参与计2学时。
(四)研修成果1、反思研究成果:教师上交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叙事、教学随笔,内容具有新颖性、典型性,反思能就事论理,一篇字数600以上,计4学时。
学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

XXX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实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继续教育),以5年为一周期(第一周期从2016年至2020年),周期内每个老师的培训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参加县(市)级以上各类培训不少于240学时,校本研修类培训不少于120学时。
对新招聘教师进行不少于120学时的上岗培训(实践性培训应不少于60学时)。
第二条充分发挥学校在教师继续教育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将教师继续教育与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求紧密结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全市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
第三条本办法制定的主要依据是《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319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云教师〔2017〕3号)。
实施本办法也是为了有效弥补此前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单一、培训形式和管理笼统、中小学教师获得学分的机会不均等弊端,实现“新学分”在现行教师职称评聘中的平稳过度。
第四条规范培训档案管理,为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提供充实凭据。
健全学校教师培训情况登记,按学年完善教师(个人)培训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以学分的方式记入教师档案。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的对象(具备教师资格的):XXX辖区内的高(职) 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在职专任教师;XXX校外培训机构、特殊教育学校、教育科研和电教等机构的教师; XXX参照中小学教师管理的其他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认定的范围和标准:(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参训教师只需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给予认定5学分。
1.参加“国培计划”或“省培计划”的一个子项目培训经培训机构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参加学历提高培训,能提供考试合格证明。
中小学教职工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中小学教职工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中小学教职工校本研修学分的认定和管理,以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以下为认定和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
二、认定范围校本研修学分认定适用于中小学各级各类教职工,包括教师、管理人员等。
三、认定标准1. 校本研修学分的认定应符合以下标准:- 完成研究任务并达到研究要求;- 参与研修活动的时间和研究成果可量化;- 研修内容与教育教学实际紧密相关;- 参与活动的教职工必须是合法聘任且在岗工作。
2. 学校应建立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认定过程公平、透明,并有有效的评估方法。
四、学分管理1. 学校应建立学分管理系统,记录和管理教职工的校本研修学分。
2.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学分绩效评价办法,将教职工的校本研修学分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激励教职工参与研究和提升自身素质。
五、学分使用与转化1. 教职工通过学校认定的校本研修,获得的学分可作为职称评审、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
2. 学分可以在一定时限内进行转化和累积,未使用的学分将在规定期限后失效。
六、监督与评估1. 学校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认定和管理过程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2. 学校可以依托内外部专家进行学分认定和管理工作的评估,提高学分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七、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学校根据本办法制定。
2. 如发现学分认定和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以上为中小学教职工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供参照执行。
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济宁学院附中高新区校区教师校本培训学分计算和管理办法(试行)为推动我校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按照《济宁市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工作实施细则学分折算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市、区教育部门关于开展校本培训、校本教研和校本研究的有关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为依据,立足本校发展实际,充分发挥教育信息技术的作用和优势,以解决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和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学习、研究和落实新课程理念为重点,以问题研究和课题研究为依托,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家引领为基本途径,全面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促进科研型骨干教师的成长,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二、学分认定对象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对象为我校全体在职专任教师。
三、学分认定机构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校本培训领导协调工作。
组长:张新宽副组长:孔祥明组员:教务处、教科室、人事处四、学分认定流程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由学校统一管理,由教科室具体负责。
学分登记人由学校信息管理员王文老师担任.学分管理小组负责对材料的审核和学分计算,教师学分按学年度进行登记。
每年8月31日前完成上半年学分登记,12月31日前完成下半年学分登记。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教科室要发挥专业引领、业务推动的作用,创新校本研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校本研修各项管理制度及考评办法,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教师继续教育长效机制.(二)严格工作规程.教务处要加强指导,认真做好教师校本研修任务的审核认定,力争做到总体把握、客观评估、规范审核、科学认定.(三)强化学分管理。
教师培训的学分登记,实行信息化管理,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集中登记。
每年2月,教科室向全体教师公示上一年度教师研修学分登记情况。
(四)有关事项说明.教师在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经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脱产参加相关学科领域(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学习二年以上,并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学位)证书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全部培训学分.教师参加连续2个月以上的国家级或省级脱产集中培训,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内全部培训学分。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中小学总校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金川集团有限公司中小学总校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时期教师培训工作的需要,切实做好教师培训学分认定与管理工作,促进总校教师专业发展,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和《甘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甘教师〔2013〕49号)精神,结合总校教师培训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总校教师(以下统称为教师)培训学分实行分年度登记、五年一周期(登记时间自2011年起计算,第一周期为2011—2015年)核定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教师每年参加培训所获学分不得少于30学分。
在每周期内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学分不少于30学分,累计学分不得少于360学分。
新任教师参加工作当年须完成100学时以上的适应性培训。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举办的各类培训,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基地)举办的各类培训,各级教研机构组织举办的各类培训,总校及学校组织开展的校本研训、国民教育学历提高、论文撰写和教育科学研究等,均列入学分登记范围。
第二章学分认定第五条校本培训学分认定:教师参加校本研训经考核合格者,凭本人学习笔记和学校培训负责人审核认定学分,每3学时计1学分。
教师参加本校听评课、集体备课,凭听课(中心发言)记录和教务(教研)负责人审核认定学分,每3节(次)计1学分。
学校培训负责人要做好校本培训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本项目分每学年每位教师累计不得超过30学分。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培训学分认定:教师参加总校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培训(教研活动),完成培训学习任务、并经培训机构考核合格者,依据培训结业证书或培训部门出具的学时证明认定学分,教研活动按照总校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机构出具的学时证明认定学分。
参加总校级集中培训每1学时计1学分,市级集中培训每1学时计2学分,省级集中培训每1学时计3学分,国家级集中培训每1学时计4学分。
中小学教育专家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中小学教育专家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1. 背景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培养优秀教育专家,推动学校校本研修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中小学教育专家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2. 目的本办法旨在规范中小学教育专家校本研修学分的认定和管理,促进教育专家的专业发展和校本研修工作的开展。
3. 认定标准教育专家校本研修学分的认定标准如下:- 职称评聘:教育专家根据校本研修工作成果及表现,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学术论文:承担并完成校本研修课题相关的学术论文,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培训课程:参与校本研修组织的培训课程,经考核合格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教研成果:贡献优秀的教研成果,经评定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研究交流:参与中小学教育专家学术会议、研讨会等研究交流活动,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4. 学分认定与管理4.1 学分认定校本研修学分认定采取积分制,根据教育专家在校本研修工作中取得的成果和表现,评定其获得的学分。
4.2 学分管理学校将建立校本研修学分档案,并将学分情况纳入个人教师档案中进行管理。
教育专家可以在个人教师档案中查阅自己的学分记录。
5. 考核与奖励5.1 考核方式学校根据教育专家的校本研修工作成果和表现,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
5.2 奖励措施对于在校本研修中表现优秀的教育专家,学校将通过表彰、奖励等方式予以鼓励和奖励。
6. 评估与改进学校将定期对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以不断提高校本研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7. 实施与保障学校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学分认定和管理的具体流程和责任分工,并加强对教师和教育专家的培训和指导,以确保本办法的有效实施。
xx中心校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及管理实施办法

xx中心校小学、幼儿园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及管理实施办法xx中心校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xx 辖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根据县(区)教育局制定的《xx县(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xx辖区校本研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小学、幼儿园校教师校本研修实行学分管理,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核心,以学分管理积极推动xx 辖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系统化、信息化和制度化。
第二条学分认定对象为xx辖区公民办小学、幼儿园、幼儿园学校教师。
第三条小学、幼儿园教师在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集中培训、远程培训之外,必须参加所在学校组织实施的、经县(区)教育局审核认定的校本研修。
第四条向阳辖区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工作由向阳中心校牵头,各校教研室配合,xx教研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实施。
第五条各校要以“全员参与、分层研修”为基本思路,根据教师队伍发展共性和个性需求,确定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灵活选用研修形式,提升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效果。
第六条各校依据此办法,制订本校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和管理细则。
第二章学分的构成第七条教师五年一个周期内须完成累积不少于50学分的研修任务。
每位教师每年校本研修不少于10学分。
第八条校本研修学分主要由研修活动学分和研修成果学分构成,其中每年每位教师研修活动不少于6学分,研修成果不少于4学分。
研修活动包括校内、校际间(如各工作室、镇域研修互助体、城乡学校共同体)以及县(区)级层面组织开展的各种研修活动(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校本科研和校本资源开发等),其学分由个人申报,附相关证明材料。
研修成果包括教学反思、教学案例、教学论文、校本教材、课题成果等,其学分由个人申报,学校确认。
最后,由学校统一汇总公示后,上报审核认定。
第九条学分量化标准(一)教师参与学校内部、校际之间或县(区)级研修活动,每个学时分别计0.1、0.15学分。
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校(含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下同)教师培训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精神,结合我市教师培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小学校教师培训实行学分管理,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核心,以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研修为主要培训形式,以学分管理积极推动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系统化、信息化和制度化。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应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各类集中培训、远程培训,以及由所在学校组织实施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校本研修,每五年内须完成累积不少于120学分的培训任务。
第三条省教育厅统一管理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由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培训业务的职能科室(或指定相关机构)具体负责。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认定机构须报省教育厅批准备案,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认定机构须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四条由国家、省、市、县等不同级别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分别对应界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个层次的集中或远程培训,各校组织实施的培训均按校本研修认定。
第二章学分构成及认定程序第五条教师每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须修满不少于120学分的培训课程。
其中,集中培训必修30学分,远程培训选修40学分,校本研修必修50学分(每位教师每年校本研修最高计10学分)。
第六条集中培训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各培训院校和机构承办,连续集中2天以上(含2天)的脱产培训。
国家及省级集中培训,由承办单位向省级认定机构呈报培训方案、课程计划和《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表》,经审定同意后登记学分。
市、县级集中培训,由市级机构统一向省级认定机构呈报培训方案、课程计划和《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学分认定登记表》,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登记学分。
第七条远程培训是指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由具有省教育厅认定或认可的远程培训资质机构承办的,通过网络平台等方式开展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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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学分计算,教师学分按学年度进行登记。每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上半年 学分登记, 12 月 31 日前完成下半年学分登记。
五、工作要求 ( 一) 加强组织领导。 教科室要发挥专业引领、 业务推动的作用, 创新 校本研修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校本研修各项管理制度及考评办法, 充分 调动教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主动性,构建教师继续教育长效机制。 ( 二) 严格工作规程。 教务处要加强指导, 认真做好教师校本研修任务 的审核认定,力争做到总体把握、客观评估、规范审核、科学认定。 (三)强化学分管理。教师培训的学分登记,实行信息化管理,由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 集中登记。 每年 2 月,教科室向全体 教师公示上一年 度教师研修学分登记情况。 (四)有关事项说明。 教师在五年一个培训周期内, 经市级及以上教 育行政部门批准,脱产参加相关学领域(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学习 二年以上,并取得国家认可的毕业(学位)证书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全部 培训学分。教师参加连续 2 个月以上的国家级或省级脱产集中培训, 经考 核合格者,视为完成本周期内全部培训学分。 新教师在试用期内须修完不 少于 120 学时的岗前培训,培训学分从转正后计算并登记。 六、校本 培训内容 1.师德教育 (1)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未成年人保护法》、《义 务教育法》 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增强法律意识, 切实提高全市教师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 精心打造一支师志坚、师品高、师风正、 师学 勤、 师纪严的教师队伍。( 2)以“学生心理”专题为主,开展以“关爱每 一名学生”为工作主题的教育活动,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家校关系。 用校本培训活动搭建平台, 以问题为起点, 在用心教书育人的
1. 自主学习:根据自己的专业发展阶段和自身面临的专业发展问题, 自主选择和确定学习书目和学习内容, 认真阅读, 记好读书笔记; 学校每 学期组织教师在自学的基础上开展交流研讨,分享提高。
2. 观摩研讨:以“同科异构”为教学观摩课主要形式,每学期组织一 次校级教学观摩活动,开展以课例为载体的“说、做、评”系列校本研修 活动。
3. 师徒结对:充分挖掘本校优秀教师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采用师徒结 对的办法,加快新教师、年轻教师向合格教师和骨干教师转化的步伐。
4. 实践反思:倡导反思性教学和教育叙事研究, 引导教师定期撰写教 学反思、教育叙事研究报告,并通过组织论坛、优秀案例评选等活动,分 享教育智慧,提升教育境界。
5. 课题研究:立足自身发展实际, 学校和骨干教师积极申报和参与区 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认真落实研究过程, 定期总结和交流阶段性 研究成果,及时把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 促进教育质量的 提高和教师自身的成长。
开展校本培训,以解决学校和教师发展中面临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 以促进学校和教师的发展为基本追求。 学校的层次、办学条件、办学水平, 教师的工作经历、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自身素质不同,这些都决定了校 本培训的方式和内容应该是多样的。 校本培训紧密结合课程改革, 根据学 校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多样的培训方式,努力形成自己的特色,主要 采取:
( 3)围绕提高教学质量这一核心,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教研活动。
①继续实行 “四个一 ”工程,即:每学期写一篇优秀教学论文,写一篇优 秀教案,上一次优质课,写一篇优秀教案。
②继续实行 “集体备课制度 ”,间周举行一次, 分学科实行单元备课首席 制,每位教师轮流做主讲。
③围绕新课程改革举行一系列活动,旨在提高教师的业务理论素质;如 讲座、观摩录相、新教材研讨、教法和学法研讨等。
济宁学院附中高新区校区教师 校本培训学分计算和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动我校教师校本研修工作深入开展, 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业 务能力, 进一步规范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工作, 按照《济宁市中小学教师校 本研修工作实施细则学分折算指导标准 (试行)》的通知, 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教育部门关于开展校本培训、校本教研和校本研究的有关 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为依据,立足本校发展实际,充分发挥教育信息技 术的作用和优势,以解决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和突出问题为 突破口,以学习、研究和落实新课程理念为重点,以问题研究和课题研 究为依托,以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家引领为基本途径,全面提高教 师综合素质,促进科研型骨干教师的成长,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二、学分认定对象 校本研修学分认定对象为我校全体在职专任教师。 三、学分认定机构 成立校本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校本培训领导协调工作。 组 长:张新宽 副组长:孔祥明 组 员:教务处、教科室、人事处 四、学分认定流程 教师校本研修学分认定, 由学校统一管理, 由教科室具体负责。 学分 登记人由学校信息管理员王文老师担任。 学分管理小组负责对材料的审核
④内部挖潜,择本校之名人,训本校之教师。
安排好本学期 “师徒活动周 ”的内容, 启用校内实践经验丰富、 理论水平较 高的学科带头人、 骨干教师作为校本培训的师资力量, 发挥其辐射和示范 作用,让他们承担校本培训任务, 做相关理论讲座、 交流平时的心得体会、 网上学习发布会等。 既可开展讲座传授课堂教学经验, 也可通过示范课展 示教学技能,切实让青年教师从中受益。
过程中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提升职业素养和职业品位。 2.教师专业技能训练
(1)加强新课程标准的研究与学习, 努力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 课程 改革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核心环节, 要把推进课程改革作为重点工作, 通过 开展理论学习,使教师的教学水平有所提高。
(2)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以探索构建 “务实、高效 “主题 的培训和研讨活动。 加强对各学科教师的培训, 对新课标有所了解, 有所 认识。另外根据学校实际, 通过参加全区开展的选拔评比活动, 推出业务 水平高, 教改意识强, 具有创新精神的教师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通过上研 究课,参加评比活动,成为各学科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