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土地分摊面积计算表

分户土地分摊面积计算表

分户土地分摊面积计算表申请单位:

土地面积分摊的两种方法

土地面积分摊的两种方法 近年来,关于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建筑面积分摊以及土地面积分摊的问题与日俱增,房地产面积测绘愈来愈被人们所关注。本文介绍了多层单一用途和多层多用途土地面积分摊的方法。 近几年来,在城市的中心商业区,建筑物不仅多层、高层化,建筑物各层用途也呈多元化。人们的活动还向地下发展,出现了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库、地下人防等。同时,土地使用权面积、建筑面积以及土地面积分摊等房地产计量方面的投诉与日俱增,房地产面积测绘愈来愈被人们所关注。整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只有一块,在实物形态上是不可分的,当这座建筑物的开发商售出其中的某一部分,该块土地使用权的一个相应份额也随之转移,最后购得这座建筑物的众多所有者按份共有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因此,该块土地面积分摊计算是否公平合理,显得尤为重要。 土地面积通常是指地表面积在其水平面上相应的投影面积,即水平投影面积。不计入宗地面积的范围有:①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巷道或间隙地;②市政管辖的道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 ③公共使用的河滩、水沟、排水沟;④已征用、划拨或者属于原房地产记载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设用地的;⑤其他按规定不计入宗地面积的。 共有土地面积分摊是指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在共有土 地面积中所分摊的面积。在这里,共有土地面积分摊中的面积主 - 1 - 要是指与土地权属有关的土地面积,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建筑物占用土地面积分摊和本宗地内共有土地面积分摊。其中,建筑物占用土地面积分摊主要是指多层建筑物土地面积分摊。包括多层多用途和多层单一用途土地面积分摊,在这种

情况中土地只作为建筑物的附属形态出现,但由于用途不同,地价不同,各层建筑物价值不同,土地使用者应分摊的税费就不同,其享有的土地面积也不相同。 多层单一用途土地面积分摊的方法 一般情况下按照各单元(或层)建筑面积分摊法计算。这也是目前最广泛采用的方法。适用于平面使用土地分摊和划拨用地分摊,其面积是根据各自拥有的建筑面积的多少来分摊,可用以下公式计算: 该部分土地共有使用权分摊面积=该部分的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该建筑物总占地面积 多层多用途土地面积分摊的方法 典型的小城镇住宅楼是底层为商业、二层以上为住宅的楼房。在地价中,商业用地地价最高,底层用户是土地的直接使用者,又是土地的直接收益者,这就决定了底层作为商业用地的土地收益实际上完全归底层土地使用者所有,而用作住宅的楼层却无此收益。如果将底层面积同二层以上用户进行分摊,就会造成在征收土地税费时,只收取部分商业用地的税费,造成土地资产流失。如果对住宅楼的分摊面积也按商业用地同样平均分摊税 费,就有失公平。故多层多用途的分摊方法主要有两种:按房地价值分摊法和按土地价值分摊法。 按房地价值分摊法。在建筑物使用过程中,政府要根据这个地块的位置或价值征收土地税费,如果不同用途不同层数的建筑物需要缴相同税费,就不太合理。为了公平起见,可以根据各部分的房地价值进行分摊,公式如下: 该部分土地共有使用权分摊面积=该部分房地价值÷该建 筑物的房地总价值×该建筑物总占地面积

土地成本分摊方法汇总

各地土地增值税成本分摊方法总结表

省份分摊方法 中央不同清算单位:土地成本-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其他方法(税局同意)同一清算单位:建筑面积/合理方法 天津土地成本:占地面积法 开发成本、费用:建筑面积法 江苏土地成本:第一步占地面积法分摊占地独立房产;第二步建筑面积法分摊混建开发成本:建筑面积法 利息支出:随成本 宁波土地成本:可占地面积法 开发成本、费用:建筑面积法(商业分摊系数上调10%) 财务费用:直接成本法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建筑面积法 青岛成本、费用:建筑面积法 广州清算单位内:建筑面积法 不同清算单位:直接成本法、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有顺序) 内蒙建筑面积法/其他合理方法 银川不同清算单位:土地成本:占地面积法 成本费用:建筑面积法、其他方法(经税务局认定) 混建中商业用房可按平均成本加计330%

海南建筑面积法 浙江同一清算单位内:建筑面积法 大连同一清算单位内:建筑面积法 不同清算单位内:占地面积/其他方法经税务局确认 湖北不同清算单位:土地成本:占地面积法 同一清算单位:建筑面积法(土地成本,占地独立应按占地面积法)江西土地成本:销售收入比例法 开发成本、费用:建筑面积法 福州土地成本:建筑面积法 建安成本:层高系数法 开发费用:建筑面积法 广西建筑面积法 北京原则建筑面积法 四川建筑面积法 安徽建筑面积法/合理方法(含企业实际计算成本的方法) 温州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销售收入比例法(企业申请、税局审核)黑龙江建筑面积法(土地成本:占地面积法)

重庆转让土地:占地面积法 成本费用:建筑面积法 辽宁不同清算单位:土地成本占地面积法 同一清算单位:土地成本建筑面积法 建安成本建筑面积法 西安建筑面积法(土地成本:如能区分占地面积法) 扣除项目的分摊方法 一、中央的规定 二、天津的规定(津地税地[2010]49号) 三、江苏的规定(苏地税规[2012]1号)(苏地税发[2009]72号) 十一、南京的规定(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征管和政策问题 解答) 四、常州的规定(常地税一便函〔2013〕2号) 四、宁波的规定(甬地税二[2010]106号)(甬地税二[2009]104号)( 甬地税二[2010]106号)(甬地税二[2007]74号) 五、青岛的规定(青地税发[2008]100号) 六、广州的规定(穗地税函[2013]179号)(穗地税发[2013]152号)( 穗地税函[2012]198号)(穗地税函[2008]342号)(穗地税函[2010]170 号) 七、内蒙古的规定(内地税字[2007]87号) 八、丽水的规定(丽地税政[2007]87号) 九、银川的规定(银地税发[2007]214号) 十、宁夏的规定(宁地税发[2007]46号) 十二、海南的规定(琼地税发[2009]187号)(琼地税函[2007]356号) 十三、浙江的规定(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 题的解答)(浙地税函[2009]222号)(磐地税政〔2010〕6号)

人体体表面积的计算公式

一)计算人体表面积的公式较多,但大多数可写成(1)或(2)的形 式.SA=cHα1Wα2(1)这里SA为人体表面积(m2);H为身高(cm);W为体重(kg);c,α1,α2为常数项.等式两边取自然对数,可将(1)式线性化为: lnSA=α0+α1lnH+α2lnW(2)其中α0=lnc,ln为自然对数符号.1916年由DuBois等直接测得9名观察者的身高,体重和体表面积,采用最小变异系数法,建立了第1个公认的人体表面积计算公式(1),目前仍被广泛应用.1975年Gehan和George利用Boyd等直接测量的401例身高,体重和体表面积,应用最小二乘法拟合了(2)式〔1〕.1987年Mosteller按(1)式给出了容易记忆的简单公式(c=1/60)〔2〕.1973年Stevenson根据10例实测数据,提出了由身高与体重推算表面积的二元一次线性公式〔3〕,80年代赵松山等〔4,5〕分别报道了中国成年男女的计算公式.国内大多数教科书介绍的计算公式是: SA= 0.035W+ 0.1 (W≤30) 1.05+(W-30)× 0.02 (W>30)(二)许文生氏公式: 体表面积(m2)= 0.0061×身高(cm)+ 0.0128×体重(kg)- 0.1529例: 某人身高168cm,体重55kg,试计算其体表面积。 解: 0.061×168+ 0.0128×

55.0.1529= 1.576m2男女体表面积计算公式分别为: S男= 0.0057×身高+ 0.0121×体重+ 0.0882,S女= 0.0073×身高+ 0.0127×体重- 0.2106,若不区别男和女,为中国人适用的通式为S= 0.0061×身高+ 0.0124×体重- 0.0 099。 (S示体表面积,单位: m2;H示身高,单位: cm;W示体重,单位: kg)(三)或者还一个比较笨得方法,体表加上一层塑料性质的物体,贴到身体上,然后拿下来测量面积就ok了。

公摊面积计算公式

公摊面积计算公式 房屋公摊面积是指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因公摊面积的不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也是广大购房者最为迷惑的一块知识。 房屋公摊面积的计算 (1)房地产面积的测算,均指水平投影面积的测算。 (2)各类面积的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3)边长以m为单位,取至0.01m;面积以m2为单位,取至0.01m2。 (4)量距应使用经鉴定合格的卷尺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或工具。 (5)楼层高度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房地产面积测算的方法 面积测算的方法有很多,根据面积测算数据资料的来源,可分为解析法和图解法两大类。房地产面积的测算,主要采用解析法,房屋面积一般采用几何图形法量算,用地面积大多采用界址点坐标法测算,也可以用图解法测算。 (1)解析法测算面积。解析法测算面积是根据实地测量的数据,例如:边长、角度或坐标等通过计算公式求得面积值。解析法测算面积主要包括界址点坐标解析测算面积和几何图形法量算面积。 (2)图解法测算面积。图解法测算面积是根据已有的房地产畋,采用各种不同的测量仪器量算出面积。包括求积仪法、称重法、模片法、光电面积量算仪法等。 (二)土地面积测算 1、土地面积测算的意义 土地面积测算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取得土地数据资料的关键步骤。通过面积量算,为各级行政单位、各土地权属单位量算出土地总面积和各类土地面积,因此,量算工作是准确掌握土地资源数据的重要技术手段。 2、丘的测量要求 丘是指地表上一块有界空间的地块。丘有独立生和组合丘之分,一个地块只属于一个产权单位时称为独立丘;一个地块属于几个产权单位时称为组合丘。一般以一个单位、一个门牌号或一处院落的房屋用地单元划分为独立丘,当用地单元的权属混杂和面积过小时,则划为组合丘。丘的权属界线是界止点的连线,按照《房产测量规范》的规定,界止点分为三级;精度要求按《房产测量规范规范》执行。 3、不计入用地面积的范围 (1)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冷巷、巷道或间距地; (2)市政管辖的马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 (3)公共使用的河滩、水沟、排水沟; (4)已征用、划拨或属于原房地产证记载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设的用地; (5)其他按规定不计入宗地的面积。 (三)房屋面积的测算一般规定

土地成本分摊-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清算土地分摊方法 房地产企业住宅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如果清算项目中包括普通住宅、商铺、地下车库时,关于土地成本分摊方法,税企意见分歧很大。 一、法规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第(五)款: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 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二十 一条第(五)款:纳税人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或者同一项目中建造不同类型房地

产的,应按照受益对象,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分摊共同的成本费用。 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等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 5 号)第三条: 关于共同成本费用的分摊: 纳税人分期分批开发房地产项目或同时开发多 个房地产项目,各清算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按照占地面积法(即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可转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其他共同发生的成本费用,按照建筑面积法(即转让的建筑面积占可转让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同一清算单位内包含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其共同发生的成本费用按照建筑面积法进行分摊。 4、其他地方规定 土地成本分摊方法为不同清算单位按占地面积法,同一清算单位不同类型按建筑面积法。如天津。 分两步分摊土地成本,第一步,先将占地相对独立(一般是指有道路、围墙等分隔)的不同类型房地产,按该类型房地产实际占地面积占该项目房地

产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第二步,对于剩余混建的不同类型房地产,应当首先确定混建房屋占地的总土地成本,然后根据混建房屋中某一类型房地产建筑面积占该项目混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土地成本。如江苏。 建造既有住宅又有非住宅的综合楼,土地成本按不同类型房地产的销售收入分摊,其他费用按单位建筑面积分摊。如江西。 二、规定不明确 “国税发〔2006〕187号”只规定了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按可售建筑面积比例或其他合理方法进行分摊,并未提及同一项目中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土地成本分摊方法。对于后一种情况,在执行过程中各地基本简单地采用可售建筑面积法进行分摊。至于其他合理方法,无论是税务部门,还是企业都会对这个规定视而不见,哪怕那种方法是公认的合理方法。 还有,此处的“共同的成本费用”到底含不含土地成本,或者说土地成本是不是也按可售建筑面积比例或其他合理方法进行分摊并未明确。

分摊面积计算方法

分摊面积计算方法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规定 《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2000)(摘要) 一、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 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 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 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 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等均按房屋 自然层计算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 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 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 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 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 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 平投影面积计算。 12、玻璃幕墙等作为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13、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 算。 14、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 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 水平面积计算。 15、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二、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 影面积一半计算。 2、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 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3、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图解球体表面积和体积正确计算方法及计算公式

图解球体表面积和体积正确计算方法及计算公式 一、球体面积 球体表面是可以由N个带弧形的等腰三角形拼凑而成,见图一、图二、图三。设球体的二分之一水平中心为腰线,在球顶和球底正中各设一个顶点和底点a,然后从顶点到腰线按等分分割成N个带弧形的等腰三角形。根据定义:线的长度不因弯曲而改变,球面可无限分割成N个等腰三角形

如图二、图四、图五所示,所有分割好带弧形的等腰三角形都可以自然平展成标准的等腰三角形,亦可将等腰三角形拼凑成方形。 在理解上述图例球体表面和等腰三角形的关系后,我们可以对球体表面积的计算有比较清晰的判断。即,球体表面可以分割成N个相等的等腰三角形,等腰三角形亦可拼凑成方形,由此推导出球体面积可以用矩形公式计算。 即S = 长×宽,如果我们设球体1/4之一的周长为宽,设球体的周长为长,则球体表面积公式为:S=1/4周长×周长(见图六) 例1:已知球体直径是1个单位,求球体表面积(用上述最新推导公式S=1/4周长×周长) S =(3.14159÷4)×3.14159 = 2.4674㎡ 二、球体体积 设以球心作一条垂线或水平中心线,然后以垂线或水平中心向外将球体按等

分无限分割成N个半圆楔形体。见图七、图八。 球体分割完成后,将半圆楔形体镜像排列成圆柱体,见图九、图十。 从图七、图八、图九、图十看,球体从中心按等分分割成半圆楔形体后可以排列堆砌成圆柱体,根据计算得出定义:与球体同直径同体积的圆柱体的柱高正好是球体周长的1/4。

则球体体积公式为:V =πR平方×周长的1/4 或:V = D(直径的三次方)×0.616849233 例2:已知球体直径是1个单位,求球体体积(用上述最新推导公式) V =πR平方×周长的1/4 = 3.14159×0.25×0.7853975 = 0.616849233 三、公知公式在球体面积、体积计算中出现的错误 1、球体面积 如何检验球体面积计算的正确,最好的方法就是用计算结果制成N个等腰三角形的薄膜反贴球体表面。如薄膜能完整不剩的覆盖球体表面则公式应用和计算正确,如薄膜有剩余或薄膜未能完全覆盖球体表面则公式应用和计算不正确,见图十一。 图十一是用新公式和公知公式分别计算球体直径同是一个单位半球面积的结果对比,新公式计算结果反贴复原后正好能覆盖直径是一个单位半球的球体面积。 计算过程: S =(1.570795×0.7853975)= 1.2336㎡ 公知公式计算结果反贴复原后剩余有0.337㎡的面积。 计算过程: S = 1×3.14159÷2 = 1.570795㎡

土地分摊方法

不动产外业权籍调查之土地面积分摊 1、导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完善,城镇住宅小区呈现多样化、环保节能化、生态化、智能化的趋势。住宅小区的数量不断增加,住宅小区的规划分区和配套设施建设日趋完善。住房的科技含量和居民的生活水平均大大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出台以及人们不断增强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对住宅小区内土地利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增加了土地面积分摊的复杂性。 目前,由于住宅小区土地面积的分摊在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登记规则》中没有明确的规定,而《甘肃省土地登记办法》中也没有具体的规定和实施细则。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对住宅小区的分摊方法,必须考虑客观性、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2、小区土地分摊的依据 (1)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的基本原则,权利可由一个人所有,也可由若干人共有,而共有又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权利人按各自的份额享有的权利,共同共有是指对权利不进行份额分割,而权利人共同享有权利。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不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

在土地的地表、地上和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人的权利。 3、现行的法律法规对面积分摊的规定 目前,在日常的实际操作中,与土地确权登记有关的政策依据主要有: (1)、《土地登记规则》第五条规定: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同一宗土地的,应当分别申请登记。(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甘肃省国土资源厅文件》关于城镇住房用地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城镇住房用地范围和购房者用地面积的确定,采取先分割、后分摊的办法进行。对房屋间距、层数、平面布局基本一致的住宅区,也要分割后联片分摊。 4、购房者土地使用权面积 据了解,目前住宅小区的土地面积分摊主要有如下几类:(1)、土地分摊法(省厅关于城镇住房用地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某户土地分摊面积=(共用宗土地面积×购房人房屋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 共用宗土地面积=本栋房屋建筑占地+附属用地

房地产企业成本分摊

房地产企业成本分摊 作者: 来源: 网络 本世纪已出台的会计制度中,皆没有专门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科目及核算办法,这给这些企业的会计核算带来很大不便。但是,现行所有会计制度涉及会计科目设置的说明中都规定: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某些会计科目。根据这一些规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或新准则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执行各自适用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增设以下专门核算房地产开发的会计科目,不但是需要的,也是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 1.“开发成本”科目。本科目核算房地产开发的费用和成本,包括:(1)开支的拆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或受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备费等费用;(2)开发采用出包方式的,根据预付给承包商的款项和工程进度估价的开发成本;(3)工程采用自营方式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4)分配应由开发产品承担的公共配套设施费、计提应上交有关部门管理的维修费和分摊的间接开发费用;(5)应予资本化计入产品成本的借款费用等;(6)结转开发完工并验收合格的房地产成本。 购入已拆迁平整的土地准备用于房产开发,可先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待开发时再以适当的分配方法,分摊到“开发成本”的明细科目。 2.“开发间接费用”科目。本科目相当于工业企业的“制造费用”,核算为开发产品而发生除应由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的费用以外的各项间接费用。 3.“开发产品”科目。本科目核算已开发完工、经验收合格的房地产。 4.“出租开发产品”科目。本科目核算用于出租经营但尚未转为固定资产的土地和房屋。 5.“周转房”科目。本科目核算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的房屋。 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以上增设的5个会计科目的期末余额,均应计入报表的“存货”项目。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成本、土地成本的计算分摊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成本,一般可划分为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两大类,即开发产品成本=建筑成本+土地成本。建筑成本构成比较复杂,既包括前期费用和房屋的建造成本,还包括与开发产品相关的配套设施费用,以及预提的商品房维修费用、白蚁防治费等其他间接费用;土地成本构成则比较简单,即取得用于开发的土地及土地使用权的全部支出。 建设一幢房屋或者在同一地块上建设若干幢房屋,往往因为用途不同、建筑结构不同,甚至因为楼层不同而有不同的售价,而且,开发房地产的成本,特别是土地成本,往往是笼统的。因此,如何尽可能合理地计算分摊完工产品的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核算的一个难题。 当然,对于开发的房屋如果用途相同、建筑结构也大致相同,例如,一个小区若干幢房屋都是成套住宅,可以采用按可计价销售的房屋面积比例计算分摊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具体做法是,将小区可售房产连同归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休闲场地等的全部开发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下同),除以可出售房屋的面积总和,得出每平方米住宅的成本,再按各套住宅面积分摊产品成本;如果其中有少量房屋或其他可出售项目,比如车库或车位,采用清一色的按面积分摊不尽合理,可通过估算方法,将其估算的成本从总成本中剔除,然后再按可出售成套住宅面积分摊产品成本。这种成本分摊方法,叫做可售房屋面积比例法,简称面积比例法。 但是,面积比例法适用范围相对较小, 对于同一小区内开发的结构、用途不同的房屋,此法即不可采用。一般情况下,对成片开发不同用途、不同结构的房屋,建筑成本可采用估价修正法进行计算分摊,土地成本可采用售价比率法进行计算分摊,而且这两种方法应合并进行,分步实施。 第一步,用估价修正法计算分摊开发房屋的建筑成本。估价修正法是通过对建筑成本的估算数额进行修正,计算出各种不同结构房屋建筑成本的方法。这种方法也应分步实施: 首先,应估算房屋单位建筑成本。所谓房屋单位建筑成本,实际为每平方米可出售房屋应分摊建筑成本,内容包括:(1)房屋自身的建筑成本;(2)应分摊小区内道路、围墙、休闲场地、休闲设施等附属设施的建筑成本;(3)应分摊其他间接费用构成的开发成本等。 单位成本采用估算方法确定后,再按可出售房屋面积得出估算的开发产品建筑总成本,即:

人和动物的体表面积计算法

人和动物的体表面积计算法、不同种类动 物之间药物剂量换算法 引自章元沛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二版<药理学实验>第238页“附录五:人和动物的体表面积计算法、不同种类动物之间药物剂量换算法”。 早在十九世纪末年,生理学家Voit 氏等发现虽然不同种类的动物每kg体重 单位时间内的散热量相差悬殊,但都如折算成每m2体表面积的散热量,则基本一致。例如马、猪、狗、大鼠和人的每m 2体表面积每24小时的散热量都在1000 kCal 左右。药理学家研究药物在体内的作用时则习惯于以mg/kg 或g/kg等方式来计算药物的剂量。这种办法行之于同种动物的不同个体时,问题似乎不大;但用于不同种类动物时,常常会出现严重偏小或偏大,以致无法完成实验。1958年Pinkle 氏报告6-MP等抗肿瘤药物在小鼠、大鼠、狗和人身上的治疗剂量,按mg/kg计算 时差距甚大,但如改为按mg/m 2 体表面积计算,就都非常接近(见表1) ,此后,按体表面积计算剂量的概念逐渐为药理学家接受,被认为尤其适用于不同动物之间剂量的换算。 表1. 6-MP 对不同种属动物和人有效剂量的变异 每 天 剂 量 动 物 体重 (kg) 体表面积 (m 2 ) (mg/kg) (mg/m 2 ) 小鼠 0.018 0.0075 40 85 大鼠 0.25 0.045 20 111 狗 10 0.48 6 125 婴儿 8 0.4 3 63 儿童 20 0.8 3 63 成人 70 1.85 3 108 动物的体表面积的一般计算法: 从体重推算体表面积,一般认为Meeh-Rubner 公式较为合适: A=k ×(W 2/3)/10,000 式中A为体表面积,以m 2计算;W为体重,以g计算;K为常数,随动物种类而不同,小鼠和大鼠9.1,豚鼠9.8, 兔10.1,猫9.9, 狗11.2, 猴11.8,人10.6。应当指出,这样计算出来的体表面积仍是粗略估计,不一定完全符合实测数据。 例:试算一体重为1.5 kg 的家兔的体表面积: 王红勋 Digitally signed by 王红勋DN: CN = 王红勋, C = CN, O = 个人, OU = 个人 Date: 2010.05.18 16:14:56 +08'00'

土地成本分摊有哪些基本原则

土地成本分摊有哪些基本原则? 答: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扣除项目分类,土地成本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扣除项目和“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项目中的“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分项。在实务中,大多数通过“招拍挂”形式取得的开发用地是净地,除特殊情况外,已经不再单独发生“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文件发布)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或者同一项目中建造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按照受益对象,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分摊共同的成本费用。”从上述政策规定可以看出,土地成本分摊的原则是“按照受益对象,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基本方式为占地面积法与

建筑面积法,也可按照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目前各地税务机关对土地成本的分摊大致有如下原则(方法),但是在具体执行中有一定差异: 一是能明确成本对象的归集。对于能明确成本对象可以直接归集的土地成本,应该直接归集到相应的成本对象中,即采取直接成本法。 二是分期、分批或多个清算项目之间的分摊。对于分期、分批或多个清算项目之间的土地成本的分摊,一般采取的方法有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或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合理方法分摊。。 三是同一清算项目中的分摊。对于同一清算项目中的土地成本分摊,一般是采取建筑面积法或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合理方法分摊。 上述政策为土地成本分摊的基本政策,各地在执行中的一些具体规定在后续细分问题中叙述。

人体体表面积公式

(一)计算人体表面积的公式较多,但大多数可写成(1)或(2)的形式. SA=cHα1Wα2 (1) 这里SA为人体表面积(m2);H为身高(cm);W为体重(kg);c,α1,α2为常数项.等式两边取自然对数,可将(1)式线性化为: lnSA=α0+α1lnH+α2lnW (2) 其中α0=lnc,ln为自然对数符号. 1916年由DuBois等直接测得9名观察者的身高,体重和体表面积,采用最小变异系数法,建立了第1个公认的人体表面积计算公式(1),目前仍被广泛应用.1975年Gehan和George利用Boyd等直接测量的401例身高,体重和体表面积,应用最小二乘法拟合了(2)式〔1〕.1987年Mosteller按(1)式给出了容易记忆的简单公式(c=1/60)〔2〕.1973年Stevenson 根据10例实测数据,提出了由身高与体重推算表面积的二元一次线性公式〔3〕,80年代赵松山等〔4,5〕分别报道了中国成年男女的计算公式.国内大多数教科书介绍的计算公式是:SA= 0.035W+0.1 (W≤30) 1.05+(W-30)×0.02 (W>30) (二)许文生氏公式: 体表面积(m2)=0.0061×身高(cm)+0.0128×体重(kg)-0.1529 例:某人身高168cm,体重55kg,试计算其体表面积。 解:0.061×168+0.0128×55.0.1529=1.576m2 男女体表面积计算公式分别为:S男=0.0057×身高+0.0121×体重+0.0882,S女=0.0073×身高+0.0127×体重-0.2106,若不区别男和女,为中国人适用的通式为S=0.0061×身高+0.0124×体重-0.0099。(S示体表面积,单位:m2;H示身高,单位:cm;W 示体重,单位:kg) (三)或者还一个比较笨得方法,体表加上一层塑料性质的物体,贴到身体上,然后拿下来测量面积就ok了。 计算人体体表面积的公式很多,许文生氏公式: S=0.0061×H+0. 0128×W-0. 1529以前是得到学术界公认的,但此公式是60多年前根据当时国人的身体状况测量的数值推算出来的。半个多世纪过去了,一直没人修改。1999年有一篇实测100例人群体表面积的研究,研究结果表明此公式已不适用于计算当代中国人体表面积,并同时给出了新的中国人适用的通式为: S=0. 0061×H+0. 0124×W-0. 0099 我国肿瘤化疗奠基人孙燕院士编著的《临床肿瘤内科手册》上有一张附表,里面有各种身高、体重组合下的体表面积,孙院士引用的数据应该是可信的,我对查了一下,发现应用

教你如何计算公摊面积

教你如何计算公摊面积 或许在你买房时总会发现你实际得到的房屋面积要比你购买的面积小许多。一位购房者,张先生曾咨询过笔者,他买了一套面积为160多平方米的高层住宅二手房,当他第一次进入房内看房时却发现房屋的面积比他想象的要小得多,再怎么量都发现不到140平方米,同时还有许多人都产生这个疑问,自己所购买的房子,少则几千元一平方米,多则万元一平方米,这几平方米岂能说少就少? 其实,许多购房者在买房时所购买的都是建筑面积,而此时的公摊面积也是包含在内的,一幢楼的整体公摊面积最终会分摊到整幢的每一位住户当中,所以,公摊面积就是减少你这几平方米房屋实际利用率的重要因素。这次,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这公摊面积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也能让你对自己少的这些使用面积有本明明白白的账。 什么是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和套内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房屋的建筑面积。一套住房如果公摊面积较小,相对来说房屋的得房率就较高。而如果公摊面积过大,势必降低房屋的性价比;一般来说高层住房的公摊面积要大于多层住房,目前杭州的高层一般分摊面积在25%-30%,而多层的分摊面积一般在20%左右。不过具体每一套房子的情况都不一样。也就是说,公摊面积是客观存在的,而公摊面积的大小,是根据每一套房子的具体使用和配套情况来定的,没有一个具体规定的范围。

公摊面积的组成有两部分 公摊面积主要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而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面积的分摊系数 及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 我们常提到的公摊系数其实是有固定计算格式的,当然每幢建筑的设计不同、功用不同,公摊面积当然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就能得到建筑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计算公摊面积的公式: 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土地成本是什么 房企土地成本分摊方法及其适用范围

土地成本是什么房企土地成本分摊方法及 其适用范围 土地成本,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土地成本,一般按占地面积法进行分配。如果确需结合其他方法进行分配的,应商税务机关同意。而地方省市税务机关为了防止企业通过自由选择分摊方法操纵避税空间,常对房企土地成本分摊方法的选择给予限制。有的地方规定同一清算单位内土地成本分摊只能采用建筑面积法,有的地方允许土地成本采取层高系数法分摊等等。各地规定不一而足、五花八门。土地是房地产项目开发最主要的成本项目,土地成本占比最大,平均土地成本约30%左右,但该成本因地域不同而有很大差异,并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也是不确定性最大的一个因素,房企土地成本分摊方法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成本的分摊问题,是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重要内容。涉及土地增值税的土地成本,税前扣除条件限制较为严格。房企土

地成本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的税前扣除问题,由于取得土地方式的多元化,加之税收政策的滞后性、多层次、分散化,房企纳税人难以理解税政和不易涉税操作。因此,房企应当重视开发项目土地成本分摊核算,正确履行纳税义务,防控土地成本分摊不当的税务风险。土地成本在不同类型的房地产之间的分摊问题,是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关键。采用不同的分摊方法,所计征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存在明显差异;由于土地成本是房地产企业加计扣除费用和开发费用计提基数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分摊方法将再次放大这种差异;对于允许扣除的土地成本均采用一刀切的方法分摊,不符合收入与成本配比原则;不同性质的成本构成,客观上要求适用不同的分摊方法。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成本分摊方法,国家财税部门没有统一规定,由各省市税务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处理。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财政部、国税总局对于地价的分配方法,没有限定某一种方法,但要求“合理、合规”。具体操作时应按照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在可售与不可售的房地产之间进行分配。部分省市税务机关对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土地成本的分摊方法给予了选择的空间,且有进一步宽松的趋势。因此,只要是

概述体表面积计算公式.docx

体表面积计算公式 发表者:韩明锋134357人已读 第一种方法: S= 0.035W+0.1 (W≤30) 1.05+(W-30)×0.02 (W>30) 第二种方法:体表面积(m2)=0.0061×身高(cm)+0.0128×体重(kg)-0.1529第三种方法: S男=0.0057×身高+0.0121×体重+0.0882, S女=0.0073×身高+0.0127×体重-0.2106。 若不区别男和女,为中国人适用的通式为S=0.0061×身高+0.0124×体重 -0.0099。(S示体表面积,单位:m2;H示身高,单位:cm;W 示体重,单位:kg) 儿童体表面积计算法及用药剂量计算法(万鼎铭总结) 发表者:万鼎铭7460人已读 1. 以往,儿童吃药是按体重或年龄折算的,随着药效学及药代学的发展,经过许多医学科学家的研究,发现这种计算方式存在一定的缺陷。近年来,国外推荐药物按小儿体表面积计算,既适于儿童,也适用于成人,科学性较强。因此,近年来提倡用体表面积计算法,来确定小儿的服药剂量,其计算方法如下: (1)体重≤30kg的儿童的体表面积及用药剂量计算: 小儿体表面积(m2)=体重(kg)×0.035 + 0.1 小儿用药剂量=(成人剂量×小儿体表面积)/1.7(其中:1.7为中国平均成人的体表面积)(2)体重>30kg的儿童的体表面积及用药剂量计算: 儿童体表面积(m2)=1.05+(体重-30)×0.02 (经验上体重每增加5kg,体表面积增加0.1m2,体重>50kg,体重每增加10kg,体表面积增加0.1m2) 35kg,体表面积=1.15m2(经验上1.10+0.10=1.20m2) 40kg,体表面积=1.25m2(经验上1.10+0.20=1.30m2) 45kg,体表面积=1.35m2(经验上1.10+0.30=1.40m2) 50kg,体表面积=1.45m2(经验上1.10+0.40=1.50m2) 55kg,体表面积=1.55m2(经验上1.50+0.05=1.55m2) 60kg,体表面积=1.60m2(固定值) 65kg,体表面积=1.65m2(经验上1.60+0.5=1.65m2)

土地出让金、开发成本、配套设置费的分摊方法

一、第三十三条九项(二)款的原文 (二)扣除项目不能够直接认定的,审核当期扣除项目分配标准和口径是否一致,是否按照下列顺序合理分摊: 1.将“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按照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在可售与不可售的房地产之间进行分配。 2.将“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房地产开发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国家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按照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在可售与不可售的房地产之间进行分配。 3.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或者无偿移交给政府、公共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公共配套设施费,一般按照可售面积分摊各期、各项目应负担的成本。 二、土地成本分摊,分配方法 (一)交易情况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一块10000平方米的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其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出让金为1000万元。该房地产公司在这块土地上建了两幢楼,一幢为写字楼,占地面积(包括周围的道路及绿地等)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一幢为公寓,占地面积(包括周围的道路及绿地等)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公寓的公共配套设施当中有游泳池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500平方米,开发商改变为对外开放的经营性质的设施。公寓已出售90%,写字楼尚未转让。 (二)按占地面积分摊土地出让金 1.公寓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为: 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分摊,公寓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公寓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600万元=公寓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总额1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 2.按可售与不可售面积确认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 (1)公寓不可售占地面积应负担的出让金。公寓总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其中不可售面积的游泳也占地100平方米,应负担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如下: 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土地出让金1O万元=不可售占地面积100平方米×(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总额10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 (2)公寓可售面积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 公寓可售面积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590万元=公寓应分摊的土地出让金600万元-不可售面积应负担的土地出让金10万元。

土地面积分摊的两种方法

土地面积分摊的两种方法 近年来,关于房屋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建筑面积分摊以及土地面积分摊的问题与日俱增,房地产面积测绘愈来愈被人们所关注。本文介绍了多层单一用途和多层多用途土地面积分摊的方法。 近几年来,在城市的中心商业区,建筑物不仅多层、高层化,建筑物各层用途也呈多元化。人们的活动还向地下发展,出现了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库、地下人防等。同时,土地使用权面积、建筑面积以及土地面积分摊等房地产计量方面的投诉与日俱增,房地产面积测绘愈来愈被人们所关注。整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只有一块,在实物形态上是不可分的,当这座建筑物的开发商售出其中的某一部分,该块土地使用权的一个相应份额也随之转移,最后购得这座建筑物的众多所有者按份共有该块土地的使用权。因此,该块土地面积分摊计算是否公平合理,显得尤为重要。 土地面积通常是指地表面积在其水平面上相应的投影面积,即水平投影面积。不计入宗地面积的范围有: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巷道或间隙地;市政管辖的道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公共使用的河滩、水沟、排水沟;已征用、划拨或者属于原房地产记载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设用地的;其他按规定不计入宗地面积的。 共有土地面积分摊是指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在共有土地面积中所分摊的面积。在这里,共有土地面积分摊中的面积主要是指与土地权属有关的土地面积,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建筑物占用土地面积分摊和本宗地内共有土地面积分摊。其中,建筑物占用土地面积分摊主要是指多层建筑

物土地面积分摊。包括多层多用途和多层单一用途土地面积分摊,在这种情况中土地只作为建筑物的附属形态出现,但由于用途不同,地价不同,各层建筑物价值不同,土地使用者应分摊的税费就不同,其享有的土地面积也不相同。 多层单一用途土地面积分摊的方法 一般情况下按照各单元(或层)建筑面积分摊法计算。这也是目前最广泛采用的方法。适用于平面使用土地分摊和划拨用地分摊,其面积是根据各自拥有的建筑面积的多少来分摊,可用以下公式计算: 该部分土地共有使用权分摊面积=该部分的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该建筑物总占地面积 多层多用途土地面积分摊的方法 典型的小城镇住宅楼是底层为商业、二层以上为住宅的楼房。在地价中,商业用地地价最高,底层用户是土地的直接使用者,又是土地的直接收益者,这就决定了底层作为商业用地的土地收益实际上完全归底层土地使用者所有,而用作住宅的楼层却无此收费。如果将底层面积同二层以上用户进行分摊, 就会造成在征收土地税费时,只收取部分商业用地的税费,造成土地资产流失。如果对住宅楼的分摊面积也按商业用地同样平均分摊税费,就有失公平。故多层多用途的分摊方法主要有两种:按房地价值分摊法和按土地价值分摊法。 按房地价值分摊法。在建筑物使用过程中,政府要根据这个地块的位置或价值征收土地税费,如果不同用途不同层数的建筑物需要缴相同税费,就不太合理。为了公平起见,可以根据各部分的房地价值进行分摊,公式如下:该部分土地共有使用权分摊面积=该部分房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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