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应用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应用摘要:相对于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的方式、技术手段等更加复杂化,在技术上不断更新与发展,这对于新时期的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意义。
本文对于“三调”的成果和基础的数据、引导机制、评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了分析,总结了“三调”的工作成果,便于后续空间规划工作的开展,提升工作质量。
关键词: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土空间规划;应用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简介1.1技术流程更加完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是一项重点工作,自上而下,按照国家的技术路线和相关工作标准,进行工作图的绘制与分析的工作。
从当前的技术流程进行有效的分析工作,内业工作实在二调工作基础上的调研成果、遥感影响等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按照图形的纹理和原地类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并制作了底图。
而外业工作则是在工作底图的基础上对于有疑问的图斑纪念性核实与论证的工作,然后需要通过整理分析和全方位的检验工作后,集中整理与合适,最后进行统一的核实与验收的相关工作,保证数据与现场的相关情况的符合度。
1.2工作方式更加多样化统一使用国土调查云软件的基础上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工作,利用手机、电脑等进行现场的摄影取证等工作,根据具体的坐标、方位等照片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工作,便于业内人员进行图斑范围的修改工作。
三调工作在技术上更加完善,也实现了无人机对于荒山和无人区域的航测工作,使得三调工作更加完善。
1.3成果内容更加全面、翔实与可靠通过对“三调”工作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在“二类用地”中引入“湿地”这一术语,明确了“三类用地”的职能定位,以满足国家对“三类用地”与“三类用地”的需求。
在此基础上,新增了推土区,临时用地,未拆除区,光伏板区,路面区,国家公园,森林公园等多个单独的区域,以便于更好地进行资源的精细化经营。
相比于二调,三调在技巧和数据方面,已经有了长足的进展。
三调成果是当前最有权威和最具有时效性的自然资源数据,满足了我国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用地分类的新要求,也满足了生态环境、农业、林业、交通、水利以及城乡建设等各方面对用地分类分类的要求,是当前最有权威和最具有时效性的自然资源数据。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内外业核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
级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核
(国土资发〔2014〕127号)
查
主
《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要
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
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五
据
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
四、内业核查
B.新增耕地检查 对未提供举证照片,影像判读能够准确认定为耕地的,认定通过检查。 对举证照片为耕地的,认定通过检查。
四、内业核查
对新增耕地不得标注未耕种属性。(增加的内容)
WG
新增耕地,标注“WG”,认定为错误图斑
四、内业核查
(2)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地类图斑 A.调查为园地的图斑,遥感影像和举证照片为果园、茶园、橡胶园等种 植园用地的,认定通过检查。
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认定的临时用地
三、技术路线与流程
三、技术路线与流程
01
自动比对。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自动叠加 处理技术,实现多源矢量数据的快速叠加处理,
遵循相应的逻辑规则,自动筛查错误图斑。
内业核查。利用高分辨率的遥感正射影像图、实
02
地举证照片,与国土调查数据库中的相关土地利 用数据叠加套合,全面对比检查调查地类与影像
互联网+在线核 查与外业核查
互联网+在线 核查
国家 改库
数据 库质 量检 查
复核检查
是否通过
国 家
不通 过
修
不通 过
正
是否
外业实地调查
浅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质量管理

第22卷 第2期2020年6月Vol. 22 No. 2Jun.2020测绘技术装备Geomatics Technology and Equipment浅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质量管理黄国富(福建省国土测绘院,福建厦门 361013)Quality Management of Products from the Third National Land SurveyHUANG Guofu摘 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任务是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种植园用地、林地、草地、湿地、商业服务业、工矿、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
对“三调”的技术路线和方法、成果质量管控、主要管理措施进行简要介绍,对调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一些处理方法,为今后开展这类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土地利用调查;作业方法;质量管理Keywords:Land Use Survey;Operational Method;Quality Management中图法分类号:P2721 引 言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目的是全面查清全国土地利用最新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健全并完善土地调查、监测、统计和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宏观调控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三调”任务是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国耕地、种植园用地、林地、草地、湿地、商业服务业、工矿、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整合相关自然资源专业信息;建立互联共享的,覆盖国家、省、地、县4级的,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权属和相关自然资源信息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完善各级互联共享的网络化管理系统;健全国土及森林、草原、水、湿地等自然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

第三次全国国⼟调查成果第三次全国国⼟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调查领导⼩组办公室2019年5⽉1 范围本规定规定了第三次全国国⼟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的⽬的、任务、程序、内容、⽅法、要求和质量控制及评价等。
本规定适⽤于第三次全国国⼟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
2 规范性引⽤⽂件下列⽂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是注⽇期的引⽤⽂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于本规定,然⽽,⿎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研究是否可使⽤这些⽂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期的引⽤⽂件,其最新版本适⽤于本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地调查条例》《⼟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第三次全国⼟地调查总体⽅案》(国⼟调查办发〔2018〕1号)《第三次全国国⼟调查实施⽅案》(国⼟调查办发〔2018〕18号)《第三次全国国⼟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第三次全国国⼟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案》(国⼟调查办发〔2019〕4号)《第三次全国国⼟调查技术问答》(国⼟调查办发〔2019〕6号)《关于调整第三次全国国⼟调查有关内容与要求的补充通知》(国⼟调查办发〔2019〕7号)《第三次全国国⼟调查技术问答》(第⼆批)(国⼟调查办发〔2019〕9号)3总则3.1⽬的与任务3.1.1⽬的国家统⼀组织,遵循实事求是、以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按照统⼀的成果核查规范和标准,对各省(⾃治区、直辖市)提交的国⼟调查成果进⾏内业全⾯核查和外业重点核查,保证调查成果真实、准确、可靠。
3.1.2任务国家组织专业队伍,对经省级检查合格的地⽅调查成果进⾏核查,检查图斑的地类、边界、属性标注等信息与实地现状的⼀致性和准确性,检查专项调查成果的正确性。
核查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地利⽤现状调查成果核查(含相关专项⽤地调查成果核查),同时,开展⼟地权属调查成果核查,并相应开展调查成果质量评价等⼯作。
浅谈第三次土地调查的作用及成果

浅谈第三次土地调查的作用及成果发布时间:2021-01-18T06:07:56.429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0年第23期作者:苏健[导读] 国家依照有关法律、条例规定,部署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使国土调查成果得到全面的迭代。
基于二调成果,对土地利用基础数据进行了全面完善细化。
鄄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山东菏泽 274600摘要:在当下的经济发展环境下,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与国土管理工作的需求已经不相适应。
变更调查主要是叠加影像,而对于调绘错误、地类图斑精度错误更正并没有全面的展开,虽然二调的成果在不断地更新,但是在完备性以及适应性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
因此,国家依照有关法律、条例规定,部署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使国土调查成果得到全面的迭代。
基于二调成果,对土地利用基础数据进行了全面完善细化。
关键词: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作用土地调查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对我国土地资源进行全面查实的手段。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是在第二次成果的基础上,对全国国土的基础数据进一步全面完善细化,以掌握更加全面准确的全国国土资源状况和变化。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作用第三次土地调查的开展,主要是为供给侧结构改革服务,以使其更好的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
在当前的环境下,我国的多项工作都对土地基础数据信息有更高的需求,第三次土地调查,能够对全国的土地利用状况有更全面的掌握,可以为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精准的依据。
另外,能够更好的落实我国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
我国的耕地是非常重要的资源,作为农业大国,耕地和粮食是农民生产的基本资料和生活的基础保障。
通过第三次土地调查,使全国耕地的分布、质量和数量等情况得到更全面的掌握,有助于更好的实施耕地保护。
再者,我国现阶段的城乡发展正处在重要时期,建设用地的供求关系不平衡,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对全国各地区的建设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查清,才能够对土地利用进行科学规划,提高用地效率。
三调成果定义

三调成果定义摘要:一、背景介绍二、三调成果定义的概述1.三调成果的定义2.三调成果的分类三、三调成果的具体内容1.调查成果2.分析成果3.规划成果四、三调成果的应用领域五、三调成果的意义和价值正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于自然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同时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在这样的背景下,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简称“三调”)应运而生,旨在全面掌握我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基本情况,为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三调成果定义,是对这一重要调查工作的总结和提炼。
二、三调成果定义的概述1.三调成果的定义三调成果是指在全国第三次国土调查过程中,通过采用各种调查方法和技术手段,收集、整理、分析大量数据,形成的关于我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系统性、全面性、准确性的成果。
2.三调成果的分类三调成果主要包括调查成果、分析成果和规划成果。
三、三调成果的具体内容1.调查成果调查成果是三调的基础性成果,主要包括土地利用现状、土壤类型及分布、地形地貌、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地资源、湿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
2.分析成果分析成果是在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对各类资源进行分析和评价,形成的关于资源数量、质量、分布、利用状况等方面的成果。
3.规划成果规划成果是基于调查和分析成果,制定的关于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等方面的规划方案。
四、三调成果的应用领域三调成果广泛应用于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防灾减灾等领域,为政府决策、企业管理和社会公众参与提供重要依据。
五、三调成果的意义和价值三调成果对于了解我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基本情况,制定和实施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05.14
•【文号】国土调查办发〔2019〕12号
•【施行日期】2019.05.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
定》的通知
国土调查办发〔2019〕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
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核查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9〕4号),并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实施方案、规程和有关标准等,制定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请在具体工作中注意把握。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4日附件: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
三调成果定义

三调成果定义摘要:一、三调成果的概述二、三调成果的应用领域三、三调成果的重要性四、如何充分利用三调成果五、结语正文:一、三调成果的概述三调成果,即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是我国政府组织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它涵盖了我国陆地国土空间,包括耕地、林地、草地、湿地、水域等各类土地资源。
三调成果旨在掌握我国土地资源的家底,为政府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二、三调成果的应用领域三调成果广泛应用于政府决策、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农业规划、城市规划等多个领域。
例如,在农业领域,三调成果可助力农业政策制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城市规划领域,三调成果有助于合理划定城市边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三调成果的重要性三调成果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有助于政府全面了解土地资源状况,合理制定土地管理政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其次,三调成果有助于保护生态环境,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促进绿色发展。
最后,三调成果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如何充分利用三调成果为了充分发挥三调成果的价值,我们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完善土地调查技术体系,不断提高调查精度,为成果应用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2.加强三调成果的数据整合与共享,提高数据利用效率,促进多领域跨部门合作。
3.深化三调成果在政策制定、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应用,推动实际工作创新与发展。
4.加强三调成果的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土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认识。
五、结语三调成果是新时代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基石,对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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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5月1 范围本规定规定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的目的、任务、程序、内容、方法、要求和质量控制及评价等。
本规定适用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8号)《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9〕4号)《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国土调查办发〔2019〕6号)《关于调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有关内容与要求的补充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7号)《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问答》(第二批)(国土调查办发〔2019〕9号)3总则3.1目的与任务3.1.1目的国家统一组织,遵循实事求是、以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按照统一的成果核查规范和标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交的国土调查成果进行内业全面核查和外业重点核查,保证调查成果真实、准确、可靠。
3.1.2任务国家组织专业队伍,对经省级检查合格的地方调查成果进行核查,检查图斑的地类、边界、属性标注等信息与实地现状的一致性和准确性,检查专项调查成果的正确性。
核查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核查(含相关专项用地调查成果核查),同时,开展土地权属调查成果核查,并相应开展调查成果质量评价等工作。
3.2程序3.2.1 经省级检查合格的县级调查成果,由省级三调办报送到全国三调办。
3.2.2 全国三调办组织人员对成果进行内业核查。
其中,利用计算机全图斑自动筛查出地方调查错误信息;对重点地类图斑和未按照国家依据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先随机检查两个乡镇的调查成果(简称乡镇抽查),然后开展逐图斑检查;对按照国家依据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抽取一定数量的图斑,开展地类抽查和边界抽查。
3.2.3全国三调办依据检查结果(自动筛查、乡镇抽查、地类抽查和边界抽查)对调查成果进行评价。
质量评价不合格成果返回地方全面整改;质量评价合格成果,继续完成逐图斑检查后,检查结果一次性反馈相关省份,地方对错误图斑进行修改,对疑问图斑进行修改或补充举证。
3.2.4 省级三调办将整改后成果报送全国三调办。
3.2.5 全国三调办组织人员对整改成果进行内业复核。
复核通过的,开展数据库质量检查。
3.2.6 对复核仍确认错误的图斑,直接修改数据;对复核不能确定地类或边界的图斑,采用“互联网+”在线核查或实地核查的方式,开展外业实地核查。
3.2.7 全国三调办组织人员对复核仍确认错误的图斑,根据“互联网+”在线核查或实地核查结果直接修改数据,并反馈地方进行确认。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核查流程图参见图1。
随机抽取两个乡镇逐图斑检查 备工作内业核查人员准备软硬件准备数据齐整性检查地方数据接收重新提交外业实地调查数据库检查复核检查是否通过数据准备自动筛查应举证未举证和地方有异议的,补充举证国家修正数据库不合格抽样1%(不少于1120个图斑)检查地方整改复核地方认可的,修改成果数据库质量检查重点地类图斑按照国家依据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互联网+在线核查与外业核查未按照国家依据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互联网+在线核查不通过是否通过不通过是否通过不通过通过通过通过分类内业检查资料检查不合格质量评价对重点地类图斑和未按照国家依据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进行全县(市、区)域逐图斑检查合格发现的错误图斑地方全面整改错误国家改库合格判断(核查组与核查单位)(核查组)(核查组与核查单位)(省级三调办、市县级三调办)(核查组与核查单位)(核查组、核查单位、地方三调办)(全国三调办、地方三调办)(数据库组)图1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核查流程图3.3计量单位长度单位采用米(m);面积单位采用亩或平方米。
3.4补充规定省级三调办可参照本规定,开展本地区调查成果核查,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作补充规定。
4准备工作4.1人员准备应对参加核查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熟悉调查内容和方法,以及举证照片和遥感影像地类判读方法,规范核查程序,统一核查方法和要求等。
4.2仪器、工具和设备准备包括计算机、软件系统、移动通信终端以及交通工具等。
4.3建立样本图斑特征库收集核查区域的主要地物与地貌特征、气候等自然地理因素,以及耕作方式、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习惯等社会经济情况资料,利用地类样本采集成果,对样本举证照片拍摄位置、拍摄角度、拍摄时间、季节等情况进行分析,并依据影像的光谱特征、几何特征、纹理特征、成像时间、地物间的相关关系,建立各区域样本图斑特征库。
5 资料检查5.1要求按照三调成果提交的相关要求,对照地方提交核查的县级调查成果,进行资料完整性、规范性、有效性等内容的检查。
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反馈省级三调办进行补充完善,地方需重新提交,方可开展核查。
5.2核查所需资料5.2.1基础数据包5.2.1.1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原始数据格式、标准数据交换格式、元数据、权属代码表等。
5.2.1.2汇总表格包括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汇总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表、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按权属性质汇总表、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汇总表、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汇总表、第三次土地调查有关情况统计表等。
5.2.2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地方获取的县级城镇村范围内高分辨率DOM及其元数据。
5.2.3“互联网+”举证成果DB包形式,包括地类样本(DL YB)、初次举证(CCJZ)、补充举证(BCJZ)、在线举证(ZXJZ)和附件(FJ)。
举证成果中还应包括举证图斑信息表,mdb格式单独存放在举证成果目录文件夹下。
5.2.4扫描资料包括“临时用地”土地审批资料等其他相关资料。
5.2.5文字报告包括第三次国土调查情况说明(含省级检查情况等),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报告、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报告、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建设报告、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分析报告、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
5.3检查内容5.3.1资料完整性检查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对缺失情况进行记录。
5.3.2成果规范性检查检查成果格式是否规范,对不规范情况进行记录。
5.3.3数据有效性检查检查国土调查数据库、举证数据包、文字报告、汇总表格等数据是否能正常打开及使用,对无法正常打开的情况进行记录。
6内业核查开展全辖区100%的地类一致性检查。
检查图斑地类、属性标注信息与遥感影像、举证照片是否一致,同时,检查图斑边界的准确性以及相关专项调查成果的正确性。
6.1 变化流量流向分析对比三调数据库与原土地调查数据库各地类面积差异,分析各地类流量的变化趋势,找出差异较大或变化趋势较明显的地类重点核查。
6.2 自动筛查以县(区、市)为单位,利用计算机全图斑自动筛查出地方调查错误信息,认定为错误图斑。
6.2.1对原地类是耕地(包括二调是耕地和历年变更调查新增耕地),调查为园地、林地、其他草地、坑塘等的,未标注“即可恢复”的或“工程恢复”的,认定为错误图斑。
对按园地、林地、草地等调查,原地类部分为耕地,且耕地面积比例大于图斑面积50%的,未标注“工程恢复”的认定为错误图斑。
对原地类不是耕地或可调整地类的,标注“即可恢复”的或“工程恢复”的,认定为错误图斑。
6.2.2 对二调不是林地的图斑,不得标注林区耕地或林区种植园用地,否则认定为错误图斑。
6.2.3对二调可调整地类图斑范围外,新增的可调整地类图斑,包括历年变更调查新增的可调整地类,没有去掉可调整地类属性并标注恢复属性的,认定为错误图斑;三调是可调整地类的,未标注“即可恢复”或“工程恢复”属性的,认定为错误图斑。
6.2.4对拆除未尽图层范围内的图斑,原地类是设施农用地,按建设用地调查的,认定为错误图斑。
6.2.5对临时用地图层范围内的图斑,未按建设用地调查的,认定为错误图斑。
6.2.6 检查耕地图斑是否填写属性标注以及属性字母填写是否正确。
6.3 图斑分类6.3.1核查图斑分类。
根据三调数据库与原土地调查数据库、国家依据影像判读结果,将调查图斑分为重点地类图斑(主要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新增设施农用地、耕地内部二级类调整、农用地调查为未利用地等)、未按照国家依据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和按照国家依据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三类。
6.3.2 错误图斑分类。
将错误图斑分为两种情况,即地类认定明显错误图斑,以及图斑属性标注错误以及应补充举证等非明显地类认定错误的图斑。
对于地类认定明显错误的图斑,直接计入错误图斑个数,计算其差错率;对于非明显地类认定错误的图斑,首次计算县级差错率时,暂不计算为错误图斑,待修改或补充举证材料后仍认定为错误图斑后,再参加错误图斑个数计算。
6.4按照国家依据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检查以县(区、市)为单位,采用抽样检验方法,随机抽取县级图斑总量的1%(不少于1120个)开展地类抽查和边界抽查。
6.4.1地类抽查对照遥感影像,检查图斑地类和属性标注的正确性。
对遥感影像判读地类与三调数据库地类不一致的,或遥感影像无法准确判断的图斑,认定为疑问图斑,形成矢量数据,上传至国土调查“云平台”,要求地方逐一实地拍照。
根据举证结果,逐一检查上述图斑地类和属性标注与举证照片的一致性,并记录错误图斑信息。
6.4.2边界抽查套合国家下发行政界线数据(包括各地按程序调整国家认可的界线数据),检查地方上报调查成果中行政界线是否与国家下发行政界线一致。
调查成果中行政界线与国家下发行政界线一致的,认定通过检查。
对照遥感影像,根据三调数据库中图斑边界与遥感影像的套合情况,检查地方是否重新建立数据库。
图斑边界与遥感影像套合精度应符合三调数据库建设规范要求,对图斑分割合并不合理,图斑边界不重合等较为明显的系统性错误,认定为错误图斑。
对综合后图斑面积超过或者小于影像实际范围面积的10%,故意调整图斑边界的,认定为错误图斑(不包括因影像精度造成的图斑界线偏移等引起的错误误差)。
6.5 重点地类图斑和未按照国家依据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检查对重点地类图斑和未按照国家依据影像判读地类调查的图斑,结合地方提交举证照片和遥感影像,逐图斑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