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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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煤矿安全一直是我国工业领域的重要问题,为了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和稳定,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应运而生。

该细则旨在规范和加强煤矿安全管理,严惩违规行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一、违规行为的定义和分类1.1 违规行为的定义违规行为是指煤矿生产和管理过程中,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违反、设备设施的违规使用、操作人员的违规操作等。

1.2 违规行为的分类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以将其分为一般违规行为和重大违规行为。

一般违规行为主要指一些轻微的违规行为,如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等;而重大违规行为则指那些严重危害煤矿安全的行为,如违规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等。

1.3 违规行为的后果违规行为可能导致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因此,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不仅可以维护煤矿安全,还可以起到警示作用,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煤矿“三违”处罚的原则2.1 依法依规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并且处罚行为必须合法合规,不能违反法律原则。

2.2 公平公正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要求对违规行为进行公平公正的判定和处罚,不得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2.3 从严从重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要求对重大违规行为进行从严从重的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同时,对于一般违规行为也要进行适当的处罚,以防止违规行为的扩大化。

三、煤矿“三违”处罚的具体措施3.1 罚款对于违规行为,可以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罚款。

罚款的数额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以达到惩罚和警示的目的。

3.2 暂停生产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可以暂停煤矿的生产,直到问题得到解决并符合相关要求为止。

这可以迫使煤矿管理者重视安全问题,加强安全管理。

3.3 撤销资质对于多次重大违规行为的煤矿,可以考虑撤销其经营资质,以防止其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煤矿行业是我国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份,但由于其特殊性质,安全问题向来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其中包括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本文将就该实施细则进行详细阐述,主要包括违规行为的定义、处罚措施、违规责任的界定以及监管机构的职责。

一、违规行为的定义:1.1 违规开采:指煤矿企业在未获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开采活动,或者超越许可范围进行开采。

1.2 违规施工:指煤矿企业在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施工的情况下,进行矿山工程建设或者设备安装。

1.3 违规生产:指煤矿企业在未经安全评估或者未按照规定的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的情况下,进行煤矿生产活动。

二、处罚措施:2.1 经济处罚:对煤矿企业进行罚款,罚款数额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影响程度进行确定。

同时,对煤矿企业的违规所得予以追缴,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2.2 行政处罚:可以采取警告、责令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措施,以确保煤矿企业改正违规行为并保障安全生产。

2.3 刑事处罚: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如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环境破坏等情况,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煤矿企业的刑事责任。

三、违规责任的界定:3.1 主要责任人:包括煤矿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矿长、安全负责人等。

主要责任人应当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负有最终责任,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3.2 直接责任人:包括煤矿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直接责任人应当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岗位上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3.3 其他责任人:包括煤矿企业的配套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

其他责任人应当对自己所承担的监管职责和服务职责负有责任。

四、监管机构的职责:4.1 监督检查:煤矿安监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催促煤矿企业整改。

4.2 安全培训:煤矿安监部门应当加强对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矿区“三违”处罚细则制度法规

矿区“三违”处罚细则制度法规

矿区“三违”处罚细则制度法规
矿区“三违”处罚细则制度是为了加强对矿区内各类“三违”行为的监管和处罚,保
障矿区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1.《煤矿安全规程》:对于违反矿区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进
行处罚,如违反矿井通风、瓦斯抽放、防尘、防火等规定的行为。

2.《矿山安全法》:对于违反矿山安全法的行为,按照该法进行处罚,如未按照规定
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等行为。

3.《矿山环境保护规定》:对于违反矿山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按照该规定进行处罚,如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未按照规定进行环境治理等行为。

4.煤矿行业协会行业标准:对于违反煤矿行业协会行业标准的行为,按照该标准进行
处罚,如未按照标准进行开采、运输、消防等管理。

5.矿区企业内部制度:各矿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处罚细则,对于
违反企业内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如违反作业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纪律等行为。

除了以上法规和制度,矿区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其他相关处罚细则,以便更好地
管理和监管矿区内的“三违”行为。

同时,应建立健全举报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对
处罚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处罚措施的有效实施。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煤矿行业是我国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煤矿生产环境复杂、作业条件恶劣等因素,煤矿事故频发。

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对煤矿“三违”行为进行了严格处罚。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三违”处罚的实施细则。

一、违规操作处罚细则:1.1 违规操作的定义:违规操作是指煤矿工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从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

1.2 违规操作的处罚措施:对于违规操作行为,煤矿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处理措施。

1.3 违规操作的处罚标准:具体的处罚标准应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煤矿行业标准进行制定,根据违规操作的严重程度和后果进行评估,以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二、违章指挥处罚细则:2.1 违章指挥的定义:违章指挥是指煤矿管理人员或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相关指挥规定和管理要求,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

2.2 违章指挥的处罚措施:对于违章指挥行为,煤矿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开除等处理措施。

对于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严重违章指挥行为,还应追究刑事责任。

2.3 违章指挥的处罚标准:具体的处罚标准应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煤矿行业标准进行制定,根据违章指挥的严重程度和后果进行评估,以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三、违规设备处罚细则:3.1 违规设备的定义:违规设备是指煤矿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设备、机械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未经安全检测、维修的情况。

3.2 违规设备的处罚措施:对于违规设备,煤矿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责令停产整顿、罚款、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等处理措施。

3.3 违规设备的处罚标准:具体的处罚标准应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煤矿行业标准进行制定,根据违规设备的安全隐患程度和后果进行评估,以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四、违规管理处罚细则:4.1 违规管理的定义:违规管理是指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管理,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

煤矿安全生产三违处罚细则

煤矿安全生产三违处罚细则

煤矿安全生产三违处罚细则1. 引言煤矿行业是我国的重要能源产业,但煤矿安全生产事关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制定了煤矿安全生产行为规范,并对违反规范的行为做出相应的处罚细则。

2. 三违定义煤矿安全生产三违是指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以及企业内部制度,造成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或事故的行为。

3. 三违分类根据煤矿安全生产行为规范,煤矿安全生产三违可以分为三类:3.1 违章指挥类三违违章指挥类三违是指矿业企业管理者或监工在煤矿生产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违规指挥作业人员进行生产行为的情况。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违章指挥类三违:•不按照规定制定、下发和执行生产任务书;•未经培训、未持证上岗的人员从事高风险作业;•未经安全技术交底、未掌握操作规程的人员从事作业;•未按照规定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未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的矿井检查和隐患治理。

3.2 违反操作规程类三违违反操作规程类三违是指作业人员在煤矿生产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违反作业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行为的情况。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违反操作规程类三违:•不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进行作业;•未经允许擅自停机修理;•操作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使用防护设施;•擅自改变工作面进度和方法;•使用失效的设备和工具进行作业。

3.3 违反安全防护类三违违反安全防护类三违是指作业人员在煤矿生产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违反安全防护要求进行生产行为的情况。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违反安全防护类三违:•不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从事作业;•不按照规定进行瓦斯检测和通风换气;•未按照规定进行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未按照规定对危险地点进行警示标识;•违规操作电气设备,造成电气事故隐患。

4. 三违处罚细则对于煤矿安全生产三违行为,煤矿企业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根据三违的性质和情节,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4.1 通报批评对于一般性质的三违行为,可以进行内部通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引起重视并改正错误。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煤矿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煤矿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的内容和意义。

正文内容:
1. 违法违规行为的定义和分类
1.1 违法违规行为的定义
1.2 违法违规行为的分类
2. 处罚措施的种类和力度
2.1 处罚措施的种类
2.2 处罚措施的力度
3. 处罚程序和流程
3.1 处罚程序的规定
3.2 处罚流程的要求
4. 处罚标准和依据
4.1 处罚标准的制定
4.2 处罚依据的确定
5. 处罚结果的执行和监督
5.1 处罚结果的执行
5.2 处罚结果的监督
总结:
综上所述,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对于规范煤矿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定义和分类,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规定处罚程序和流程,确定处罚标准和依据,并加强处罚结果的执行和监督,可以有效地维护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煤矿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为了进一步提高处罚实施细则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还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相关政策和法规,并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惟独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才干实现煤矿行业的良好发展和安全生产。

煤矿三违处罚条例

煤矿三违处罚条例

三违处罚条例【三违】人员处罚条例实施细则一、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作业规程,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使全矿干部职工都意识到“三违”的危害性,认识到它是危害矿工生命安全、给矿工亲人带来痛苦,破坏家庭幸福,影响矿山建设和矿井正常生产秩序的大敌。

对“三违"人员不严惩,职工的身体建康、矿山面貌、煤矿工人的形象就无法得到改变,为了使我矿的安全工作得到彻底的改变,加强对“三违”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以教育为主,惩罚结合”的原则,经研究特制定“三违”人员处罚条例实施细则。

二、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条例的各项规定,全矿干部职工都不得违反本条例的各项规定。

三、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一律按本条例有关规定严惩.第一章惩治“三违”的具体规定一、凡是“三违”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触犯刑法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二、凡个人有“三违"行为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未能触犯法律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给予经济处罚和赔偿经济损失的百分之10-30,并开除出矿。

三、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拒绝接受,并有权向矿委会反映实际情况,矿委会调查清楚后,按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章违反下列规定的处罚一、凡违反《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一通三防》、《顶板管理》、《爆炸物品管理》、《煤矿作业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按本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上级和本矿安全大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采掘工作面不按规定开采支护的,瓦斯超限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的加倍处理。

二、违反入井须知和开会制度的1、进出班要按规定登记;每人出井后必须自己签字,否则罚款50元一次。

2、开会迟到、早退、手机不设置为振动、交头接耳、会场睡觉、乱扔烟头;罚款50元一次.无故不参加会议、罚款100元。

3、在井下打开矿灯,私自带矿灯离矿罚款200元.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

煤矿安全生产三违处罚细则

煤矿安全生产三违处罚细则

煤矿安全生产三违处罚细则前言煤矿安全生产事关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直接关系到国家能源安全以及瑞典企业的生产发展。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规范违法违规行为,制订本处罚细则。

一、处罚原则1.坚持依法治矿、依法处罚的原则,处理职工违法行为时,需要充分考虑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作业规程等约束性文件的规定。

严格依法处罚,坚决打击违法行为,提高整个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2.重点打击职工实施的不安全行为及违规行为,针对不同行为设置不同的处罚措施,运用一定的震慑力和惩罚力,让职工懂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

3.公开、透明,将处罚结果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让大家充分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激励职工加强安全意识。

二、职工违法行为及相应处罚措施1. 不戴安全帽(1)第一次违反:警告。

(2)第二次违反:罚款50元。

(3)第三次违反: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

(4)第四次违反:暂停上岗1天,并罚款150元。

2. 不做到“五查”、“三控”(1)第一次违反:警告。

(2)第二次违反: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

(3)第三次违反:罚款200元,并严厉批评。

(4)第四次违反:暂停上岗1周,罚款500元。

3. 非法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井下(1)第一次违反:暂时停职1个月,并罚款1000元。

(2)第二次违反:解除合同,并罚款3000元。

4. 不听从管理人员指挥(1)第一次违反:警告。

(2)第二次违反:罚款100元。

(3)第三次违反:罚款200元,并通报批评。

(4)第四次违反:暂停上岗3天,并罚款500元。

5.违章进行维修、施工等作业(1)第一次违反:罚款1000元。

(2)第二次违反:罚款2000元,并通报批评。

(3)第三次违反:取消晋升资格,并通报批评。

6. 未经许可擅自离岗或离井(1)第一次违反:警告。

(2)第二次违反: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3)第三次违反:罚款200元,并暂停上岗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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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三违”人员处理程序:“三违”行为按违章性质、违章情节轻重、违章行为产生的后果等情况划分为严重“三违”和一般“三违”,分别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严重“三违”:是指违章行为有可能导致重大事故,或有可能直接导致人员伤亡及设备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等违章行为。

一般“三违”是指除严重“三违”以外的违章行为。

严重“三违”的处理程序:A、由安全科组织“三违”人员所在区科负责人及“三违”人员召开分析会,按照“三违”处罚细则确定处理意见及罚款金额。

B、严重“三违”人员一律暂时停止工作,学习三天,并经严格考试及格后填写“三违”人员复工通知单。

C、“三违”人员在安全活动会或进班会上对其违章事实进行检查。

D、所在区科及井口安全栏公布其“三违”情况。

E、区科负责人和家属协管对其家访谈话。

F、“三违”人员写出安全保证书并有亲属签字。

G、安全科对“三违”人员进行建档立卡管理。

H、“三违”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后填写复工通知单,并经各级领导签字后方可再次上岗。

一般“三违”处理程序:A、由安全科按“三违”处罚细则,按照一般违章性质对其进行罚款。

B、所在区科负责人对其进行帮教,找“三违”者谈话,并在本单位通报。

C、一般“三违”人员的安全质量奖按照个人安全质量积分办法,扣除安全分按得分多少得奖。

D、当月出现二次一般“三违”,取消安全质量奖。

E、安全科对“三违”人员进行建档立卡管理。

一、一般规定1、未在规定时间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文件、会议精神,对单位罚款2000-5000元,对矿长罚款500元。

2、每月未按规定召开安全办公会,对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对矿长罚款1000元。

3、未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及时认真地编制、上报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未组织职工学习考试,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措施,对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4、煤矿未编制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对单位罚款5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5、未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对矿长罚款500-1000元。

6、未组织每旬“双日”安全活动和技术等业务学习活动,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

7、采区方案设计未审批前,组织施工,对单位罚款2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8、每月未组织对作业规程进行一次复审,复审意见未组织职工学习,对单位罚款1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9、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并按隐患分级及时进行处理,对单位罚款10000元/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

10、新工人进矿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足,或考试不合格上岗,对单位罚款10000元/人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人次。

11、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未执有效证件上岗,对单位罚款10000元/人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人次。

12、不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对单位罚款10000元,对矿长、经营副矿长、财务科长各罚款500-1000元。

13、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下达后,逾期不整改,对单位罚款10000元/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条。

14、各级领导不按规定执行跟班、带班、值班制度,跟班、下井不写实或写实弄虚作假,对单位罚款100-200元/次。

15未经批准,擅自开采保安煤柱、防水煤柱,对单位罚款10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16、违反劳动纪律,不参加进班会,工作迟到、早退、脱岗等,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17、未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井口20米范围内有烟火,对单位罚款1000元/次,其中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18、入井人员未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穿化纤服、带手机下井,入井前喝酒,未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等,对单位罚款20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19、有关人员下井,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20、在井下看书、看报、躺卧、睡觉或坐在轨道上休息,对责任人罚款50元。

21、井下打架斗殴或打骂污辱安监人员,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22、破坏、损坏井下安全设施,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23、干部违章指挥或职工冒险作业,对单位罚款10000元,对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

24、对事故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谎报、迟报或漏报,对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次。

25、对事故不执行“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处理,对单位罚款2000-5000元,对矿长及相关责任人罚款200-2000元。

26、未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1)、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2)、井上、下对照图、3)、巷道布置图;4)、采掘平面图;5)、通风系统图;6)、井下运输系统图;7)、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8)、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系统图;9)、井下通信系统图;10)、井上、井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11)、井下避灾路线图,对单位罚款2000元/份,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500元/份。

27、开工前未进行“四位一体”班前安全评估,对单位罚款10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次。

28、主要库房、机房、机电硐室,未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消防管路或造成消防器材失效,不能正常使用,对单位罚款1000元/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100元/处。

29、机房、机电硐室等重要场所,无警示标志,闲杂人员随便进入,对单位罚款1000元/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100元/处。

30、矿值班领导未按规定每天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准确汇报安全隐患或谎报,对单位罚款2000元/天,对值班领导罚款500元/天。

二、采煤、掘进、修理方面1、采区开工前,生产技术部门未按规定及时提交各种地质说明书,影响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100元。

2、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现场无施工图牌板,内容不全或填绘不及时、不准确,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处。

3、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修理工作面等平行作业,错距小于15米,对单位罚款1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

4、掘进工作面、修理工作面未使用前探梁,敞棚作业,上山不使用防倒器,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处。

5、采掘工作面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防尘保护用品,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6、绞料眼子、行人眼子、煤斗口、上山、天眼子等无防坠、防滑等安全设施,对单位罚款1000元/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7、新盘区投产前未经集团公司验收,新工作面投产前未经矿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擅自生产,对单位罚款5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8、采煤工作面未执行挂线采煤,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9、采煤工作面采煤时空顶、敞棚作业,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0、采煤工作面溜子头未使用“四对八梁”或“四对八梁”不合格,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11、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未按规定采超前,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100元。

12、采煤工作面头、尾安全出口不符合规定,对单位罚款1000元,其中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100元。

13、采煤工作面使用木支护或铁木混合支护,对单位罚款10000元,对相关责任人500-1000元。

14、采煤工作面乱采乱掘,对单位罚款2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15、采煤工作面超停采线采煤,超高采煤,超控顶距采煤,罚款2000元,其中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16、采煤工作面顶板破碎,过天眼子、过老巷、过断层等无特殊措施或不按措施作业,对单位罚款2000元/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处。

17、采煤工作面两道超前榴树不符合规定(10米双边,10米单边榴树),或超前高度不符合规定(20米内不低于1.6米),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8、采煤工作面坡度大于25度以上,靠煤墙二排未使用防倒绳,未放好踩脚,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19、采煤工作面少顶、梁,对单位罚款5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20、采煤工作面拆切断线顶子或基本柱采煤,或卸顶子检煤,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处。

21、采煤工作面顶子不对山,顶梁不铰接(单梁单柱)或铰接不合格,不使用水平楔挂梁,或水平楔少于规定数量(机道内每梁一个,分合数每组不少于3块),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

22、采煤工作面特殊支护不全(如木垛、芦山木、抗山木、抬棚、双排切断线等),对单位罚款1000元,其中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23、采煤工作面大墙有片帮危险,未打好贴帮柱或未拼好帮,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24、采煤工作面老塘未来顶未采取特殊措施,对单位罚款2000-5000元,其中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25、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和收尾未召开专题会,未制定措施或无顶板管理小组成员跟班,对单位罚款2000元/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26、采煤工作面放顶未按规定放齐放透,不按规定挂好挡碴帘,对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27、采煤工作面支柱初撑力不符合规程规定,且未采取措施,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28、采煤工作面软底支柱不穿鞋,钻底大于100mm,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29、采煤工作面不打专用撑筒,护顶材料不合格,支柱不编号,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30、采边角煤,或留顶煤或底煤开采,只有一个出口时,特殊措施未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对单位罚款10000元,对矿长及相关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

31、掩护支架工作面,铺架超前距离不够(少于8米),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32、掩护支架工作面坡度不符合规定,或迎山角不符合规定,未及时调整,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33、掩护支架工作面未按规定打齐顶子,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34、掩护支架工作面下出口少眼子(少于三个眼子)仍生产,对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35、掩护支架工作面搁壁或翻转,断绳不及时组织处理,对区(队)长罚款200元。

36、掩护支架工作面架子尾超规定(大于10米)不拆架,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37、掩护支架工作面铺架间距大于50mm,索子联结少于2米,绳卡少于4个,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38、掩护支架工作面上、下出口高度小于1.2米,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39、“∏”型梁工作面移梁距离超过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40、“∏”型梁工作面检煤时,不扯抬棚,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41、失效单体柱不及时更换,或用撑筒顶在三用阀上仍强行使用,对单位罚款1000元/只,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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