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疾控中心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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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疾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疾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疾控中心作为负责卫生防疫工作的重要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此,疾控中心制定并实施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管理责任1. 疾控中心领导班子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决策,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

2. 各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和执行,建立并维护相应的安全生产档案。

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和监督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

三、安全生产目标和策略1. 安全生产目标:确保疾控中心所有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卫生防疫工作的正常进行。

2. 安全生产策略:(1) 制定并实施科学的安全生产规程和操作规范。

(2) 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设施和装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 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 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四、安全生产工作流程1. 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1) 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

(2) 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3) 建立隐患整改追踪制度,确保隐患得到有效解决。

2. 安全设施和装备管理(1) 建立安全设施和装备的清单,定期检查和维护。

(2) 对新购设备进行验收和试用,确保使用安全。

(3) 提供员工使用安全设施和装备的培训和指导。

3. 安全培训和教育(1) 制定安全培训计划,确保所有员工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2)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责任感。

(3) 建立安全知识库,提供安全资料和指南。

4. 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1) 制定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行动程序。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 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1.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2. 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档案和记录,记录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情况。

预防控制中心奖惩办法

预防控制中心奖惩办法

新干县疾控中心奖惩办法为进一步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强化工作效能,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疾病预防控制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订本奖惩办法。

一、工作名次奖励1、获市前三名的综合工作奖按每人100元标准奖励,获单项工作奖,按每人50元标准奖励。

2、获得国家级先进个人奖300元,省级奖200元,市级150元,县级100元,县局级60元,本单位先进个人50元。

3、每年度评选乡镇卫生院计划免疫、结核病防治及防疫工作先进个人,分别给予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奖80元、第三名奖600元。

4、科研项目奖励:评为省级、市级、县级科研项目获奖者,分别奖给课题主要负责人400元、300元、200元;前2-5位参与者均奖300元、200元、100元。

课题鉴定通过后奖给课题主要负责人200元。

申报课题批准奖励课题主要负责人100元。

5、发表科技论文,国家级、省级、市级分别按100元、60元、40元标准奖励第一作者。

二、论文、工作报道、宣传稿件及其他的奖励1、专业论文奖:国家级100元,省级60元,市级40元。

2、新闻报道奖:国家级80元。

省级60元,市级40元,县级10元。

3、各科按计划完成报道稿件任务,每缺一篇,扣罚科室奖金10元/人。

三、违反日常制度效能处罚1、认真履行服务承诺,礼貌待人,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仪表整洁,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耐心解释,方便群众,使群众满意。

对不接待、不解释、不理睬服务对象的每次罚款20元,无故与服务对象争吵一次罚款30元,态度恶劣被群众投诉一次扣100元。

因工作人员过错被服务对象投诉当年超过三次,加罚1200元。

2、工作不到位,相互推诿、贻误工作、工作失误等给服务对象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罚款100元,如造成经济赔偿的,责任人应承担50%。

3、对服务对象索、拿、卡、要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4、在公务活动中接受服务对象及亲属钱物或接受可有影响公务宴请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是一个企业、单位保障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构建和谐、安全的工作环境,可以建立以下的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指标: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的开展情况;
4.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的情况;
5.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6. 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设施的建设情况;
7. 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的效果;
8. 安全生产考核中的个人贡献和先进事迹。

二、奖励制度:
1. 颁发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集体荣誉证书;
2. 发放安全生产奖金或奖品;
3. 优先提拔、晋升或加薪;
4. 授予荣誉称号。

三、惩罚制度:
1. 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给予警告或批评教育;
2. 工资扣除或暂停晋升;
3. 损失责任追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经济处罚;
5. 职务或职位降级;
6. 组织调离或解雇。

四、制度执行:
1. 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并公布实施;
2.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宣传,确保制度的全面落实;
3.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评估,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评价;
4. 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决策,及时奖励先进、惩罚违规行为;
5. 不断完善和优化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提高其激励和约束力。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奖惩制度,具体制定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逐步完善,并注重公正、公平、有激励性和约束力。

XX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奖惩制度

XX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奖惩制度

从江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奖惩制度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及时调整、纠正和促进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县各乡镇卫生院。

第二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扣除院长和相关责任人一定比例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并酌情给予其他形式惩罚措施。

(一)疾控中心要求上报的各种资料和报表,每种资料(或报表)每迟报1次,扣除1%,漏报1次扣除3%,并按《黔东南州干部作风告诫制度》精神,第一次全县通报批评,第二次约谈院长或相关责任人,第三次黄牌警告,且每次从该乡镇疾控工作年终考核总分中扣除0.5分。

迟报、漏报次数以县疾控中心记录为准。

(二)参加疾控中心召开的培训或工作布置会议后,若参会人员没有落实相关工作的,院长扣3%,参会人员扣5%;若有迟到、未到、早退,且未向中心请假或说明情况的,每次扣参会人员5%。

考勤以疾控中心记录为准。

(三)各项工作中,经上级督导暴露出的问题,下次督导时发现未落实整改措施的,每条问题扣5%。

(四)要求入村、入户走访调查的工作,若存在抄卡、闭门乱编乱造等情况,一经发现即扣10%。

(五)出现传染病零报,每次扣1%;出现传染病迟报,每1例扣1%;出现传染病漏报,每发现1例扣2%。

第三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扣除院长和相关责任人(或片区责任人)全部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且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年终考核评为全县最末名次。

(一)经上级督导发现存在免疫空白村寨。

(二)出现麻疹(或脊髓灰质炎)确诊病例,或病例在外地发病,但流行病学调查证实为在本乡镇内受到的感染。

(三)按贵州省监测标准,出现流脑、乙脑、白喉、百日咳、新生儿破伤风、15岁以下儿童乙肝暴发疫情;(四)上级督导发现存在麻疹或AFP漏报情况;(五)发热病人血检资料弄虚作假,实际血片数除以上报中心数据<80%,或经调查证实未开展血检工作。

第四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扣除全院职工一定比例年终奖励性性绩效工资。

(一)乙肝首针及时接种率,经上级接种率调查,全乡(镇)半年调查未达75%,扣除5%,年终调查未达75%,扣除10%。

疾控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疾控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疾控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疾控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职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疾控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疾控中心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适用于疾控中心内所有的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职工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疾控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事故,减少风险,确保安全,促进生产。

第四条疾控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原则是:依法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重视教育,人人参与。

第五条疾控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管理范围是:疾控中心内的一切活动和工作场所。

第六条疾控中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责任是:各级领导负总责,各部门负专责,全体员工共同负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疾控中心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责任和权限,形成健全的管理体系。

第八条疾控中心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疾控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条疾控中心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定期进行危险源排查和隐患整改。

第十一条疾控中心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疾控中心应当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确保安全使用和储存,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章生产设备管理第十三条疾控中心应当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四条疾控中心应当建立设备操作规程,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员工的操作培训,避免设备操作不当导致的事故。

第十五条疾控中心应当建立设备台帐,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保养情况,实现设备的规范管理。

第十六条疾控中心应当对新引进的设备进行安全评估,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火灾防护管理第十七条疾控中心应当建立火灾防护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县疾控中心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县疾控中心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特制定本中心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一、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

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

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

各科室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操作规章制度的.
6.一年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7。

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科室,中心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二、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

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1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2。

接到违章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个人及科室,处以200元罚款。

3.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20元罚款。

4.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

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与奖惩制度是指为了推动企事业单位、工会、职工群众依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的考核评比和奖惩办法。

一、考核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和有效执行3. 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4. 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是否得力5. 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是否到位6. 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健全有效7. 安全生产投入是否充足8. 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情况二、考核办法:1. 达标考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针对各项指标制定考核标准,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评定,达到标准的给予奖励。

2. 隐患排查考核:定期组织对单位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评估和排查整改,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3. 事故处理考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对责任认定明确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

4. 安全宣传教育考核:对单位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考核,包括宣传教育材料的制作发放、培训工作的组织开展等。

5. 安全设施设备考核:对单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善度、维护养护情况进行考核。

三、奖惩办法:1. 奖励措施:- 综合考核优秀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综合考核优秀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优秀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处罚措施:- 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且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逃离责任的,依法给予相应刑事处罚;- 对重大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的一些内容,具体的制定和实施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二)是指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疾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疾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疾控中心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疾控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中心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 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本科室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3. 全体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三、安全生产管理1. 安全生产教育(1)中心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安全生产检查(1)中心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各科室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中心领导。

3. 安全生产设施(1)中心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2)生物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等高风险区域应配备应急处理设施和器材。

4. 事故处理(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四、安全生产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中心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中心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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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疾控中心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贯彻有关安全法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特制定本中心安全生产奖惩与考核制度。

一、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各科室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操作规章制度的。

6.一年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7.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科室,中心将视情节予以奖励。

二、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直接领导处以1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

2.接到违章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个人及科室,处以200元罚款。

3.未持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处以20元罚款。

4.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6.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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