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福利发放规定2019
工会经费标准2019

工会经费标准201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部分活动经费部门工会组织面向全体会员的集体活动,校工会以各部门会员数为基数,给予每人每年500元的活动费补贴,与部门工会会费配套使用。
(会员人数不满50人的单位,以50人计。
)当部门工会会费低于50元/人时,活动费报销时的不足部分由工会经费补贴,工会最高补贴至200元/人。
第二部分福利费校工会以各部门工会会员数为基数,核拨每人每年500元的福利费额度。
部门工会可以用于“七大”节日(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为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校工会每年根据经费使用情况,另行发放会员福利一至二次。
《工会经费使用标准暂行规定》(修订)对使用工会经费进行的各种奖励、补助、帮困、慰问、酬劳、用餐、置装等标准做出如下规定。
一、体育比赛类奖励1、团体赛冠军300元/人、亚军200元/人、季军100元/人;2、个人赛冠军500元/人、亚军300元/人、季军200元/人;3、参加上级工会比赛获奖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二、文艺汇演类奖励1、参演人数不满10人/队,荣获最高奖项的奖励500元/人(以下奖励递减);2、参演人数10至30人/队,荣获最高奖项的奖励300元/人(以下奖励递减);3、参演人数30人以上/队,荣获最高奖项的奖励200元/人(以下奖励递减);4、个人参演项目,荣获最高奖项的奖励800/人(以下奖励递减);5、参加汇演类不评奖项活动,参照比赛类奖励给予适当补助。
三、慰问1、暑期送清凉慰问品对象范围:一线教职工、劳模、院士、困难职工、后勤保卫、校区管委办、基层工会委员、对口支援干部等;标准:350元/人2、春节送温暖慰问品对象范围:劳模、院士、困难职工、后勤保卫、校区管委办、校工会委员、老领导、对口支援干部等。
标准:350元/人/次3、会员生日蛋糕卡标准:300元/人/年4、六必访(1)会员结婚、生育采购慰问品,可用工会经费报销500元;(2)会员患病住院慰问金,可用工会经费支付500元/人/次;会员大病住院慰问金,可用工会经费支付1500元/人/次;以上情况一次住院,限慰问一次。
工会福利发放规定2019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文件总工办发〔2017〕32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六届书记处第八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17年12月15日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全国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2019年工会会员福利发放标准

2019年工会会员福利发放标准在每个社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工人群体中,工会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组织形式。
工会旨在保护和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争取合理的待遇和福利。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工会会员享受各种各样的福利,其中包括物质上的奖励和补贴,如津贴、补助金和奖金等。
本文将详细介绍2019年工会会员福利发放的标准。
首先,工会会员在2019年享受的福利包括基本福利和额外福利两部分。
基本福利是指每个工会会员都可以享受的权益,而额外福利则是根据会员的特殊情况或工作表现而提供的特殊福利。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些福利及其发放标准。
一、基本福利发放标准1. 会员津贴会员津贴是工会会员每月享受的一项重要福利。
根据会员的工作等级和工作年限,津贴的发放标准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工作等级越高,工作年限越长的会员,享受的津贴也越高。
2. 会员补助金会员补助金是为了帮助工会会员应对不可预见的经济困难而设立的。
根据困难程度和会员的经济状况,补助金的发放标准将进行个别评估。
工会会员可以向工会提交申请,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会员将获得相应的补助金。
3. 会员奖金会员奖金是工会会员在表现突出时获得的额外福利。
根据会员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以及单位福利问题范围内的每人平均实力支付情况,奖金的发放标准将进行评估。
优秀的工会会员将获得相应的奖金作为奖励。
二、额外福利发放标准1. 特殊津贴特殊津贴是根据会员的特殊情况发放的。
例如,工会会员在执行特殊任务时可能需要更高的津贴,或者工会会员在紧急情况下需要额外的补贴。
特殊津贴的发放标准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确定。
2. 健康医疗补贴为了保障工会会员的健康权益,工会还设置了健康医疗补贴。
工会会员可以享受一定额度的医疗费用报销或者补贴,以帮助他们应对医疗支出。
3. 子女教育补贴工会会员的子女教育补贴是为了鼓励和支持工会会员的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
根据工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工会会员的子女可以享受一定额度的教育补贴或者奖学金。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年修正)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8.22•【字号】•【施行日期】2019.08.22•【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2004年8月27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2004年9月2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根据2009年5月21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经2009年7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4月24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并经2019年7月25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等十三项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资支付一般规定第三章加班工资支付标准第四章假期工资支付标准第五章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第六章工资扣减第七章最低工资第八章监督检查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员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员工。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依照本条例执行。
但是,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等除外。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但是,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一)社会保险费;(二)劳动保护费;(三)福利费;(四)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五)计划生育费;(六)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工会福利发放规定2019

工会福利发放规定2019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
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
包括:(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工会福利费发放标准

工会福利费发放标准工会福利费是工会组织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改善职工生活条件而设立的一项特殊经费,它的发放标准直接关系到职工的福利待遇和工会组织的形象。
为了保障工会福利费的公平、公正发放,制定了一系列的发放标准和程序。
首先,工会福利费的发放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
根据《工会章程》和《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工会福利费的发放标准应当合理、公平,不能偏废任何一方的利益。
在制定发放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职工的实际需求,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和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工会福利费的发放标准应当与企业的经济实力相适应。
工会福利费的来源主要是企业的经济收入,因此在制定发放标准时,应当综合考虑企业的经济状况,不能超出企业的承受能力。
合理的发放标准既能保障职工的利益,又能不给企业造成过大的负担,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
此外,工会福利费的发放标准应当与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相挂钩。
在实际发放过程中,应当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情况,合理确定发放标准。
对于工作表现突出、为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职工,可以适当提高福利费的发放标准,激励其继续发挥作用,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工会福利费的发放标准应当公开透明,接受职工监督。
在制定和执行发放标准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发放标准的公开透明。
职工有权了解工会福利费的发放标准和程序,有权监督工会组织按照规定进行发放,确保福利费的合理使用。
总之,工会福利费的发放标准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工会组织的形象,应当合理、公平、透明地制定和执行发放标准,确保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促进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
(精品)2019年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平有效地使用员工福利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福利费的来源
根据财务制度规定,每月按员工工资总额14%计提福利费。
二、福利费开支范围
在职职工及内退人员,凡遵守国家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符合公司规定条件者均可享受。
⑴、公司的各项福利补助,困难补助,独生子女费,医疗保险费等。
⑵、公司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补助费开支。
三、困难补助的范围
⑴、经劳动部门认定,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者。
⑵、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或家庭遭遇意外灾害,造成生活困难,按规定程序批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⑶、经公司有关部门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生活保障线的。
⑷、其它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工会联合审批的事项。
凡属上述情况之一者,经本人申请,本单位有关部门审查核实,每人每年一次性或累计补助在500元以内,由单位党政班子和工会批准执行;超过500元,由单位党政班子及工会提出意见报公司工会批准后执行。
四、独生子女费发放的标准
凡响应国家计划生育号召,领取独生子女证、光荣证的员工可享受每人每年60元,直至孩子满16周岁。
五、员工生病住院期间,工会应会同员工所在部门领导前去探望,探望领导
干部及离退休干部不得超过100元,探望其他员工不得超过60元,报销凭证经工会主席及经办人员签字后报工会财务在标准内据实予以报销,超支自付。
1。
全国总工会关于员工福利的最新规定工会员工福利方案

全国总工会关于员工福利的最新规定工会员工福利
方案
全国总工会最新关于员工福利的规定是:工会员工福利方案。
该方案旨在提高员工福
利水平,保障员工权益,提升员工的工作生活质量。
该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资福利:提高员工基本工资水平,确保员工获得合理的收入。
同时制定员工奖金
制度,奖励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2. 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
保险等。
3. 健康管理:提供员工健康管理服务,定期组织健康检查,提供健康咨询和健康教育。
4. 假期福利:规定员工的年休假和法定假日,确保员工享受合理的休息时间。
5. 职业发展:提供员工职业培训机会,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6. 工作环境: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舒适的办公设施和工作条件,保障员工的工
作安全和健康。
7. 人身安全:加强员工人身安全防护,提供必要的保护设施和培训,确保员工在工作
过程中的安全。
总的来说,该方案旨在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幸福感,实
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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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福利发放规定20192018年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据全国总工会召开的2019年工会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新闻发布会上的消息,节日期间福利保障是广大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
据了解,各级工会将进一步推动完善职工福利制度,落实职工福利,基层工会要按照经费开支办法,为职工发放节日慰问品。
多地调整职工福利标准陕西:工会慰问品发放标准上限提高700元1月15日,陕西省总工会发出关于调整基层工会逢年过节慰问品发放标准的通知,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慰问品的标准上限提高700元,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200元。
通知明确,根据全总意见,结合陕西省实际,将《办法》中第八条第四项修订为“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慰问品的标准为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200元”。
标准调整前,陕西工会会员人均年度慰问金总额不超过1500元(且不得超出当年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
通知要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不得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物品,基层工会可以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
北京:提高全年节日、春节联欢、会员生日慰问标准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总工会获悉,今年“两节”期间,北京市总工会推出送温情、送政策、送文化、送服务、送爱心等“五送”举措开展送温暖活动。
其中,送政策举措提高三项慰问活动标准。
一是提高全年节日慰问标准。
由全年支出总额一般不高于当年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支出的30%提高到50%,逢年过节工会组织可发放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
二是提高春节联欢慰问标准。
工会组织职工开展春节联欢会、茶话会活动时,可为全体参加人员发放人均150元参与奖。
三是提高会员生日慰问标准。
会员过生日时,工会组织可为会员购买生日慰问品(或实物券),标准由200元提高到300元,慰问品和实物券会员实名签收。
福建:节日慰问品年度总额提高到1800元记者从福建省总工会获悉,最新版《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新的《办法》中规定,节日慰问品年度总额由人均不超1300元提高到1800元(基层工会可发放指定商家指定物品的领取券),文体比赛一等奖奖励标准从人均不超200元提高到500元(全年总量控制人均不超800元),文体比赛购买服装从人均不超过500元提高到800元(全年总量控制人均不超500元)。
甘肃: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会员发放慰问品日前,《甘肃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印发实施。
《细则》明确,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发放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不得购买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物品,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等。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也可以根据需要采取提货凭证等方便职工会员的发放方式,但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等。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时,可以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可以现金慰问。
不做手术的每人每次不超过500元,做了手术的每人每次不超过1000元,同一会员同一病种当年多次住院,根据病情可重复看望慰问,但现金慰问一次为限。
工会会员去世时,可以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0元的慰问金,其直系亲属去世时,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为会员发放价值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
部分地方职工福利标准1、江苏:节日慰问品不超1800元《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规定:逢年过节时,基层工会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发放标准为每位会员每年不超过1800元。
2、上海:发放节日慰问品需附本人签收清单《上海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
节日慰问品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不得购买发放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物品。
年度发放总金额不得超过基层工会当年度留成经费的50%。
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可以为实物或到指定地点限时领取确定物品的提货凭证,所发放的节日慰问品需附本人签收的清单,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
3、安徽: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
4、贵州:春节慰问品人均不超过500元《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发放标准为春节人均不超过500元、其他法定节日及符合规定的少数民族节日人均不超过200元。
5、广东:节日慰问品年度总额不超过人均2500元《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粽子、普通月饼、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等,年度总额一般不超过人均2500元。
6、四川: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2100元《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2100元。
7、江西:节日慰问品年度总额不超过2100元《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工会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2100元。
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
8、浙江: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浙江省总工会印发的《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基层工会可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
9、湖北: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元《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元,工会经费充足的企业单位工会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
基层工会可根据需要采取发放提货券等便捷灵活的方式,但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10、内蒙古:全年节日慰问品总额不得超过1500元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下发的《关于调整基层工会法定节日慰问品标准的通知》明确:基层工会组织在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向全体会员发放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每位会员全年节日慰问品总额不得超过1500元。
11、重庆:元旦200元以内,春节1000元以内《重庆市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春节慰问标准控制在1000元以内,劳动节、国庆节慰问标准分别控制在300元以内,元旦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慰问标准分别控制在200元以内。
12、广西:年均总额不超过1500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基层工会在本级当年留成经费范围内,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可采取实物发放或提货单等便捷方式实施,提货单须注明物品名称和数量;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和代金券;每位会员发放慰问品年均总额不超过1500元。
13、河南:节日慰问品不得超过2000元《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节日慰问品总额视基层工会经费情况确定,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可直接发放慰问品或慰问品领取券,但不得发放现金、购物卡、代金券等。
14、辽宁:每位会员年均支出总额不超过1200元《辽宁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均支出总额不超过1200元。
15、山东:慰问品年度总额不超过1600元《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逢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各级工会可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总额不超过1600元,但不可发放现金、购物卡等代金券。
16、黑龙江:年度发放慰问品总额不得超过1500元《黑龙江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度发放慰问品总额不得超过1500元。
不得购买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明令禁止发放的物品。
17、湖南:节日慰问物品每人每年不超2100元《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逢年过节的节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每人每年不超过2100元。
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可结合单位实际发放实物或者指定地点的物品领取券(提货单),但不得发放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