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筑物顶部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规划管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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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太阳能新规

武汉太阳能新规

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应用和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3〕139号各区建设局,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加快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031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应用(一)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18层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楼)和宾馆、酒店、医院病房大楼、老年人公寓、学生宿舍、托幼建筑、健身洗浴中心、游泳馆(池)等热水需求较大的建筑,应统一同期设计、同步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18层以上居住建筑的上部应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其太阳能热水系统使用比例应达到30%以上。

(二)政府办公建筑、公益性公共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在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地源热泵空调系统中选择一种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三)鼓励其它公共建筑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可再生能源,鼓励在既有建筑改造中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二、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质量控制(一)建设单位应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作为建筑节能措施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在委托设计单位设计时应明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种类,设计内容和要求,可再生能源的造价应列入建筑工程总预算。

(二)设计单位应按《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46)、《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程》(GB50366)、《太阳能热水器安装构造》(中南标)等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应自2013年7月1日起按照本通知和相关标准进行审查。

(四)施工单位应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按照图纸和质量规范要求安装到位。

监理单位应将可再生能源施工纳入监理范围。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日期】2022.05.18•【字号】•【施行日期】2022.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武汉市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本次登记共预划分44个登记单元,分别是:1.后官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含湖泊和自然保护地)。

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府河湿地自然公园。

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3.严西湖。

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4.汤逊湖。

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5.官莲湖。

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6.武湖(含武湖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7.青菱湖。

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8.黄家湖。

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9.南湖。

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10.野湖。

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11.塔子湖。

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12.鲩子湖。

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13.机器荡子。

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14.北湖(江汉)。

以湖泊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指引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指引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管理指引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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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项目质量控制计划DOC

光伏发电项目质量控制计划DOC

武汉普天屋顶330.99kWMp光伏发电项目质量控制计划编制单位:编制人:审核人:编制日期:使用范围本质量控制计划适用于武汉普天工业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等全部设计图纸内容及文件合同所求的工作内容。

工程目标1工期目标:60天,满足合同要求,2015年5月日正式开工(待投资方正式书面通知),2015年7月日正式并网发电。

2质量、安全目标:工程质量目标: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目标:工程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无重大伤亡事故。

工程概况2.1工程性质2.1.1。

工程名称:武汉普天工业园屋顶330。

99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1。

2.工程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大学园路20号武汉普天工业园2号楼屋顶(东经114°23'27”,北纬30°27’13")2.1。

3.建设单位:上海普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1.4。

设计单位:武汉日新科技有限公司2。

1.5。

施工单位:武汉鸿飞通信设备有限责任公司2.2工程简况:武汉普天工业园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大学园路20号武汉普天工业园2号楼屋顶,安装布置屋面光伏发电系统,光伏发电规模总计330。

99kW(千瓦),规划平面图如下。

图1.1 一号楼屋顶布置方案图武汉普天工业园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系统静态投资总计361。

13万元。

该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为330。

99千瓦,建成后其光伏发电系统年均发电量约为30.458万度电.光伏系统所发电量绝大部分用于工业园的自身用电,盈余电量将反馈到市电电网。

质量管理9. 1 总则9。

1.1质量方针“公司以用优良产品和周到服务,满足顾客期望;用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实现持续发展”。

9.1。

2 管理思想按照一流管理、一流质量、一流速度、一流服务的管理思想,坚持以质量求速度,以质量求效益的原则,实现程序化的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

工程进点后,现场项目部将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编制详细的质量保证计划,进一步明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加强过程管理,保证项目施工随时处于受控状态,实现工程的质量目标.9.1.3 质量验评依据(1)现行规程、规范和规定;(2)业主有关技术质量的要求,不足部分按现行规程、规范和规定进行补充。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滨水临山地区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滨水临山地区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滨水临山地区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日期】2021.12.02•【字号】武自然资规规〔2021〕2号•【施行日期】2022.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自然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滨水临山地区规划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区(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为进一步加强武汉市城镇开发边界内江边、湖边、山边地区规划管理,市局制定了《武汉市滨水临山地区规划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12月2日武汉市滨水临山地区规划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保护和彰显我市独特的自然山水风貌,塑造现代都市形象及提升城市空间品质,规范武汉市滨水临山地区(即城镇开发边界内江边、湖边、山边地区)规划管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武汉市滨水临山地区的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编制及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规划管理。

第三条江边地区以长江、汉江水系蓝线为基础,结合视距及城市道路确定(附图1-1)。

湖边地区以湖泊蓝线为基础,结合视距及城市道路确定(附图1-2)。

山边地区以山体本体线为基础,结合视距及城市道路确定(附图1-3)。

第四条编制滨水临山地区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时,应注重建筑色彩、风格、体量等与江、湖、山的协调关系,重点明确主要观赏视点、整体天际线、视线通廊、建筑群体组合关系等控制要素。

第五条滨水临山地区新建项目应留出望江、望湖、望山视线通廊。

项目用地临江、临湖、临山一侧宽度不足200米的,至少一条视线通廊的宽度应不少于30米(可含相邻地块建筑退距和城市道路宽度);超过200米且不足500米的,至少一条视线通廊的宽度应不少于30米;超过500米的,至少一条视线通廊的宽度应不少于50米。

除必要的地下空间附属设施外,视线通廊内应以绿化景观功能为主,确保视线开敞性。

分布式光伏发电约束条件

分布式光伏发电约束条件

分布式光伏发电约束条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约束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选址要求:分布式光伏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利益相关人无异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应为业主所有。

同时,项目建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并与周边建筑物、景观(风貌)相协调。

严禁以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为由,对光伏板下方空间进行围合,在楼顶和平台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法违章建筑。

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屋顶或光伏投资企业租赁私营自然人产权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仅限利用屋顶资源,光伏组件不得超出屋顶投影区域;严禁以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为由占用宅基地、公共空间以及各类零散用地资源。

工商业企业利用企业内部合法空间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需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装机容量限额:根据《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能源〔2013〕1381号),分布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安装、运行方式以用户端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发电设施或有电力输出的能量综合梯级利用多联供设施。

气象地质条件:在开展项目选址时,要综合分析区域内气象地质条件及所利用建筑物的建成年限、结构类型、承重荷载、风荷载、雪荷载、使用功能、周边环境、安全距离、消防救援能力等因素,有效规避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坍塌等安全风险。

严禁利用危险性鉴定等级为C级、D级的建筑物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B级建筑物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要经过严格论证评估,并避让处于危险状态的结构构件。

严禁利用火灾危险性类别为甲类、乙类的建筑物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此类建筑物附近的其他建筑物或场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要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保证防火间距不小于30米,必要时加大防火间距。

消防安全要求:对于工商业企业利用企业内部合法空间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需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管理实践经验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管理实践经验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管理实践经验摘要:开发利用清洁、绿色的太阳能作为传统火电、水电能源形式的补充,以应对全球电力能源消费日益增长的需求。

中国坚持分布式与集中式并行的光伏发电项目发展方向,继续鼓励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建设,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项目的建设,目前,主要开展了工业园区成片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粮库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污水垃圾处理厂光伏发电项目、已完成生态修复的废弃矿区光伏发电项目、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等。

关键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管理引言随着“双碳”行动方案的实施及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的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规模化发展已成趋势,有利于优化当地电源结构、缓解节能减排压力。

光伏发电项目的前期投入较大,投入运行并网后根据光伏发电上网电价产生项目收益,但投资回收周期较长。

在光伏发电领域,晶体硅太阳电池技术和薄膜太阳电池技术是当前主要的2种技术路线,其中,多晶硅光伏组件因性价比较高得到了广泛应用。

自2012年,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始涉足光伏发电领域,开展了光伏发电项目设计及以设计为主导的工程总承包(EPC)工作,已竣工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文从EPC管理的角度,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项目现场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经验措施进行了探讨。

为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充分发挥EPC单位的专业化优势和主导作用,对工程实行有效管理和控制提供参考和借鉴。

1大规模(屋顶)分布式光伏分散接入农村配电网面临的问题根据国家电网协会《2020年年鉴》,2019年,区域农业电网供电可靠性为99.82%,综合电压合格率为99.80%,每个家庭的供电能力为2.76千伏安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电网存在很大差异。

欠发达地区的农村电网仍然比较薄弱,输电线路长,负荷能力低,自动化程度低,电力消耗低,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抵抗力差。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报告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目录一、前言 (2)二、建设期环境影响及对应措施 (3)三、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对应措施 (5)四、生态环境保护 (7)五、环境保护体系建设 (9)六、环境保护保障措施 (11)一、前言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相比集中式光伏电站更加灵活多样,可以根据不同建筑的形状、朝向和空间利用情况进行定制设计,可以应用于工业厂房、商业综合体、居民住宅等各类建筑。

这种灵活性和可定制性使得其更具市场竞争力。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在未来将继续受到技术创新、政策支持、市场需求、智能化和数字化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推动,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随着这些趋势的逐步深化,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将更好地融入城市发展中,为可持续能源发展和环境保护做出更大的贡献。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作为光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

其灵活性、资源广泛分布、便捷的运营维护以及智能化发展方向也为行业的良性发展奠定了基础。

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和政策的不断支持,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为可持续能源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作为一种新兴的清洁能源发展模式,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投资。

在当前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峻的背景下,减少碳排放、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已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的共同目标。

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由于其具有便捷快速、无需大面积土地、易于管理等优势,被认为是推动清洁能源发展的重要途径。

随着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也正在向智能化、数字化方向迈进,通过数据监测、远程控制等技术手段,实现对系统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和管理,提高发电效率,降低运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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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与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相关领域的建议和依据。

二、建设期环境影响及对应措施光伏项目在建设期间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包括土地利用变化、水资源利用、噪音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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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筑物顶部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规划管理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布日期】2019.12.10
•【字号】
•【施行日期】2019.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
正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筑物顶部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
施规划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中心城区分局、新城区和开发区区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建筑物顶部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与城市空间环境品质塑造有机结合,现就我市城区既有建筑物顶部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规划管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控制建设范围
为保障城市空间形象、彰显城市魅力,中心城区以下区域不得布置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
1、两江四岸地区沿岸及城市主干道一线街坊的区域。

2、重要湖泊周边。

东湖西岸及南岸、南湖西岸及北岸、环沙湖周边一个街坊或湖泊绿线以外不少于120米的区域。

3、历史文化与风貌街区。

《武汉市主城区历史文化与风貌街区体系规划》所划定的一元路片、“八七”会址片、江汉路及中山大道片、青岛路片、昙华林片5处历史文化街区;以及首义片、农讲所片、洪山片、青山“红房子”片、珞珈山片5处历史地段。

4、对外交通枢纽。

汉口火车站、武昌火车站、武汉火车站站前广场向外扩展400-800米范围所覆盖的完整街坊。

二、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建设要求
建筑物顶部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的设计方案应符合以下要求:
1、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之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利益相关人无异议;
2、项目设计时必须综合考虑防水、防火、防雷、屋顶荷载及日照影响等因素;
3、屋顶安装的光伏板从屋面平台起算其高度不应超过1.8米,覆盖范围不得超越建筑物主体结构轮廓线;对于超出既有建筑女儿墙高度的光伏板应开展隐蔽设计,确保建筑立面的协调性;
4、不得建设与屋顶光伏发电设备无关的建(构)筑物。

三、贯彻国务院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精神(国办发〔2018〕
33 号),依照《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武政办〔2018〕86号)关于精减审批事项的要求,在限建范围外且满足前款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免于规划许可。

四、本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新城区和开发区可结合空间管制要求划定辖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限建范围。

附:中心城区建筑物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限建区域示意图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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