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地铁综合基地无缝线路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地铁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地铁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地铁建筑工程监理的实施细则,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
监理人员应遵循本细则的规定进行监理工作。
2. 监理人员的职责
- 负责对地铁建筑工程的施工计划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
- 检查施工现场,确保施工符合安全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 验收施工材料和设备,确保质量合格。
- 定期进行施工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质量问题。
- 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 监理文件和报告
监理人员应编写以下监理文件和报告:
- 施工计划审核报告: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 施工现场检查报告:记录每次施工现场检查的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 材料和设备验收报告:记录每次材料和设备验收的结果。
- 施工质量检查报告:对施工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 设计变更评估报告:对设计变更进行评估和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 问题处理和纠纷解决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如发生纠纷,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解决:- 协商解决:尽量通过协商达成共识。
- 鉴定评估:如协商无法解决,可进行鉴定评估,由专业人员评估结果并作出裁决。
- 法律诉讼:在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5. 结论
本文档规定了地铁建筑工程监理的实施细则,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细则执行监理工作。
通过规范的监理实施,可以确保地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最新】地铁综合基地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合肥市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滨湖车辆段与综合基地CD01标道路工程监理实施细则B13(道路工程)内容提要:工程概况监理依据监理工作流程道路路基、级配、水稳、混泥土路面、沥青面监理工作方法和依据路缘石砌筑监理控制要点和要求监理质量控制要点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一、工程参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滨湖车辆段与综合基地CD01标建设单位: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北京城建设计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包单位: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1.工程总体概况:合肥市轨道交通一号线滨湖车辆管理段CD01标段道路工程,本项目位于云南路以东,规划珠江路以北,规划西藏路以西,规划遵义路以南的长方形地块内,总面积约35500m²,占地面积约36.91公顷,其中一号线滨湖车辆段占地面积约29.83公顷,其余为预留5号线停车场用地,约7.08公顷。
车辆段设置两个出入口,主入口设置在场区东侧与规划西藏路衔接,次出入口设置在场区西侧与规划云南路衔接。
拟修建的该场区道路为沥青砼路面,主干道路面宽度为7米,次干道、支道路面宽度为4米。
2.1、路面结构设计机动车道路面结构:4cm AC-13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SBS粘层7cm AC-25粗粒式沥青混凝土1cm厚的沥青砂下封层透层、粘层、下封层36cm水泥稳定碎石15cm天然级配碎石素土夯实,压实度≥96%(天然级配砾石压实度≥96%)结构层总厚度为62cm2.3、设计标准1、道路等级:场区道路2、交通分级:无3、计算行车速度:主道15Km/h4、设计荷载:汽车-15级二、监理依据1、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滨湖车辆段与综合基地监理合同2、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滨湖车辆段与综合基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3、国家和合肥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4、业主认可的施工设计图及设计单位明确的有关技术要求和规范5、业主认可的监理规划三、监理工作流程四、道路路基、级配、水稳、混泥土路面、沥青面监理工作方法和依据一)、施工方法与工艺(一)土路基填筑(1)清理与掘除施工前确定现场工作界线。
地铁车站综合接地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贵阳市都市轨道交通1号线土建施工监理11标车站综合接地施工监理实行细则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编制日期: 2023年7月中咨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贵阳市轨道交通X号线监理X标总监办目录一、工程概况简介............................................................................................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工程项目及周围环境简介............................................................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综合接地施工重要设计参数......................................................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施工发包状况、质量目旳、进度目旳........................................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施工特点分析................................................................................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合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编制根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工程有关文献................................................................................错误!未定义书签。
地铁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地铁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前言地铁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工程的安全和顺利实施,监理部门应制定出一系列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
本文档旨在提供地铁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实施细节和实践经验,为监理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职责和义务监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规范文件和技术要求施工、材料配合是否符合质量标准;2.对现场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消除,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3.向施工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和建议,提高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水平;4.与建设单位保持紧密的联系,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5.对施工单位的现场劳动保护、环保、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监督。
实施细节施工前1.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技术经验进行评估,建立档案;2.对施工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定施工方案,明确技术要求;3.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明确监理人员工作职责和验收报告格式;4.建立施工现场和安全管理档案,定期检查更新。
施工中1.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定期审核;2.对施工现场进行24小时巡查并制定巡查记录;3.对施工材料和构配件进行质量监控;4.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建立完善的培训机制,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5.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施工后1.对施工单位的防水、防火等重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检查;2.综合审核施工单位的投标、物资采购、质量管理等方面档案资料;3.对施工单位的验收报告进行验证和归档。
总结地铁工程建设是一项长期、综合性的工程,也是一项高风险的事业。
监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是保障地铁工程安全和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
通过制定细节和规范,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消除,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不断提升监理工作水平,将为地铁工程的建设和人民生活的方便带来莫大的贡献。
地铁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地铁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1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委关于推进地铁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发〔2024〕101号)》,促进地铁施工安全、质量合格,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地铁工程施工及招投标阶段的监理活动,以及
地铁施工阶段的监理活动。
二、施工及招投标阶段的监理活动
2.1施工及招投标阶段的监理活动,应当在地铁施工前进行。
2.2施工及招投标阶段的监理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检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和施工单
位的审核;
(2)对地铁设计技术及质量标准进行审核;
(3)对招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进行审核;
(4)对施工方案、施工技术方案(及变更)、施工图纸(及变更)
及施工交底记录进行审核;
(5)对施工组织设计及实施情况进行审核;
(6)对建设施工监理机构的受理及备案;
(7)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监理资质,及施工经营资质、安全生产
许可证及动土通知等文件进行审核;
(8)负责协调下列机构完成施工及招投标阶段有关的监理工作:建
设单位、建设管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监理机构、施工企业及其他有关机构。
2.3施工及招投标阶段的。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铁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前期准备工作1.了解工程项目的整体情况,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2.对地铁基坑工程进行详细的勘察和实地考察,了解地质情况、地下水位、周边建筑物等情况。
二、施工前安全措施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施工文件。
2.检查施工场地及设备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3.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4.确保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施工过程监督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基坑的开挖、支护、土方运输等工作。
2.检查基坑支护结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其稳定和安全。
3.监督土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包括路面的抑尘、运输车辆的合规以及挖掘机等工程机械的操作安全。
4.检查施工单位对地下水进行抽排和治理的措施是否有效。
四、质量监督1.检查基坑开挖的质量,确保坑底平整、边坡坡度符合要求。
2.检查基坑支护结构的质量,包括钢支撑、混凝土支护的施工质量。
3.监督施工单位对管线的保护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管线的破坏。
4.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基坑的地下泵站、消防设施等配套设施的施工质量。
五、环境监督1.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扬尘控制、噪音控制等。
2.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理,确保符合环保要求。
六、安全监督1.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到位,包括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等。
2.监督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合适的安全防护用品。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七、施工成果验收1.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基坑工程进行验收,包括基坑开挖质量、支护结构、配套设施等。
2.对施工单位进行成果评估,确保其工作符合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
八、工程验收与竣工1.组织相关单位对基坑工程进行验收,包括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
2.对基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其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九、安全文明施工1.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现场的整洁、环境的保护和施工人员的行为规范。
地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地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地铁工程监理是确保地铁工程施工质量、遵守工程规范以及最终交付可靠、安全使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地铁工程监理工作,有效推动地铁施工和监理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地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二、总则1.地铁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明确监理工作的责任和要求,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地铁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工程筹备、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
3.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技术能力,同时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监理工作的责任和要求1.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工程相关法规和规范,对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
2.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确保施工按照设计方案执行,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现场指导。
3.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评估工程质量,并向业主提供详尽的技术报告和意见。
4.监理人员应制定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保障监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5.监理人员应定期开展工程质量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监理水平。
四、工程质量的监控和评估1.监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监控体系,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
2.监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工程质量评估,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五、工程施工的监管1.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要求得到满足。
2.监理人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或违规行为,保障工地人员和周边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监理报告和意见1.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和监理意见,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情况。
2.监理报告和监理意见应客观、准确地反映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监理合同的履行1.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及时完成监理工作,并向业主提供相应的监理证明和结算报告。
轨道工程监理质量实施细则

轨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目录一监理依据 (3)二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3)1 施工准备工作 (3)1.1 监理工作流程 (3)1.2 基地进料检查 (4)1.3 轨排组装 (5)1.4 基地钢轨焊接 (6)2 线路基桩 (8)3 铺轨前铺碴 (8)3.1 检查道碴质量 (8)3.2 铺底碴 (8)3.3 预铺道碴 (9)4 无缝线路轨道 (9)4.1 长钢轨铺设 (9)4.2 铺碴整道 (10)4.3 工地钢轨焊接 (11)4.4 线路锁定 (11)4.5 轨道整理 (13)4.6 检查钢轨预打磨 (13)5 有缝线路轨道 (14)5.1 铺轨 (14)5.2 铺碴、整道 (18)6 道岔及钢轨伸缩调节器 (19)6.1 安装监理准备工作 (19)6.2 无缝道岔铺设 (21)6.3 有缝道岔铺设 (21)6.4 道岔铺碴整道 (21)6.5 钢轨伸缩调节器铺设 (22)7 道口、防护栅栏 (23)7.1 检查道口铺设 (23)7.2 检查道口防护设施 (23)7.3 检查防护栅栏 (23)8 护轨 (24)8.1 监理工程师检查护轨连接 (24)8.2 检查承包单位检测记录 (24)8.3 核对护轨铺设地段 (24)8.4 检查护轨与基本轨头部间距 (24)8.5 检查护轨的弯折部分 (25)8.6 检查木垫板 (25)9 线路、信号标志 (25)9.1 检查标志的数量、位置、高度。
(25)9.2 检查线路、信号标志 (25)10.2 检查轨距杆、轨撑安装 (25)轨道工程质量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依据见《质量监理通则》二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1 施工准备工作1.1 监理工作流程1.2 基地进料检查1.2.1 钢轨监理工程师检查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并对实物进行观察检查。
钢轨的类型、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待焊钢轨轨端不钻孔、不淬火,使用旧轨时,应符合《铁路线路维修规则》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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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轨道交通工程1号线滨湖车辆段与综合基地施工CD01标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轨道无缝线路施工)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日期:目录一、工程概况及适用范围二、监理依据三、监理工作流程四、监理控制要点五、监理控制目标值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七、安全、文明施工一、工程概况及适用范围1、工程概况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滨湖车辆段与综合基地位于终点站徽州大道站后,规划西藏路与规划珠江路交口,总用地30.815公顷。
滨湖车辆基地功能定位为线网中的大架修基地,承担合肥市轨道交通1号线、5号线、5A、5B号线车辆的大架修任务,承担1号线配属车辆的定临修任务,承担本段配属车辆的停放、列检、月检、车辆清洗、清洁和消毒任务,负责车辆基地的一般行政、技术管理、材料供应和后勤管理等工作。
场区内布置有生产区、生活区、其他辅助建筑设施以及厂区道路、绿化。
工程包括房屋的土建工程、动力照明、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室外管线、道路、挡墙工程和轨道工程等内容。
其中场内房屋建筑共有17个单体,即联合检修库、运用库、物资总库、综合维修中心、综合维修车间、工程车库、含油污水处理站、空压机站、特种车库、材料棚、混合变电所、信号楼、洗车库、内燃机车库、轮对受电弓动态检测站、易燃品库和门卫室。
标段总建筑面积100553平方米。
建设单位:合肥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勘探单位: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上海地铁咨询监理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适用范围:本细则用于滨湖车辆段试车线及库内8~16股道的无缝线路二、监理依据1、本工程招标文件及所列的《技术要求》2、本工程设计图纸3、经批准的监理规划4、经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0319-2020)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0202020)7、《地下铁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2020年版)(GB50299-1999)8、《地铁杂散电流腐蚀防护技术规程》(CJJ49-92)9、《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TB10413-2020)10、设计技术交底,设计修改、补充通知单及相关问题11、施工单位上报的专项施工方案三、监理工作流程四、监理控制要点1、严格执行TB/T1632-2020《钢轨焊接》铁路行业标准,尤其是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第二部分:闪光焊接等技术要求。
2、在正式施焊前必须按TB/T1632-2020要求进行型式试验,以确定焊机工艺参数,未经型式检验合格,严禁施焊。
一经确定的参数不得随意改动。
3、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试验:(1)焊机组织初生产时;(2)正常生产后,改变焊接工艺,可能影响焊接接头质量;(3)更换焊轨设备;(4)钢轨生产厂、或钢轨型号、或钢轨牌号、或钢轨交货状态改变、首次焊接时;(5)生产检验结果不合格;(6)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前。
4、型式试验报告中,应明示以下内容:焊机组织名称、焊机型号、焊机出厂编号、钢轨生产厂、钢轨型号、钢轨牌号、钢轨交货状态、检验设备、详细检验结果等。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生产检验:(1)连续焊接500个接头;(2)焊机工况变化,对某个焊接参数进行修正之后;(3)焊机出现故障、记录曲线异常,故障排除后;(4)焊机停焊钢轨1个月以上,开始焊接生产前。
6、周期性生产检验:在批量生产过程中,每焊接500个接头应随机加焊5根试件进行抽样检查,经落锤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如检验结果有1个及以上试件不合格时应进行复检。
第一次复检:对不合格试件加倍取样复检,经检验合格表示生产检验结果合格;若试件中有1个及以上不合格,应再复检。
第二次复检:对不合格试件加倍取样复检,经检验合格表示生产检验结果合格;若试件中有1个及以上不合格,应判定生产检验结果不合格。
7、在无缝线路施工前,应由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四方进行焊轨前节点验收,并由铁路质监站参加监督。
主要检查内容:型式试验是否通过并有相应的检测报告,设备是否齐全并报审,人员资质情况等,验收通过后方能正式焊接。
8、固定式闪光焊接作业线应配置有焊前钢轨矫直机、锯轨设备、轨端除锈设备、钢轨闪光对焊设备、焊后钢轨矫直机、轨头焊缝精磨机及焊接接头热处理装置等,设备应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9、在铁路轨道上进行钢轨闪光焊接,应配置有锯轨设备、轨端除锈设备、移动式钢轨闪光对焊设备、移动式钢轨焊接接头矫直设备、仿型打磨机及焊接接头热处理装置、发电机组等,设备应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10、焊接人员应持有国家铁路主管部门认可的技术机构颁发的“钢轨焊接工操作许可证”,探伤人员应持有铁道部门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颁发的II级或以上级别的技术资格证书,并经过钢轨焊缝探伤技术培训方能独立上岗作业。
11、每次焊接前,应对发电机组进行预热不小于30分钟,避免冷车造成电流、电压不稳,影响焊轨质量。
12、焊接前检查钢轨型式尺寸:钢轨高度(H)、轨头宽度(WH )、轨底宽度(WF)、断面不对称性(AS)、端面斜度(垂直、水平方向)、端部弯曲、轨身平直度等。
13、焊接前,钢轨要严格检查、矫直,对于无法矫直的钢轨端部弯曲,应将弯曲的钢轨端部锯切掉,锯切后的端面斜度不应大于0.8mm。
14、对钢轨端部和轨腰等进行充分打磨,并清理干净。
打磨面在钢轨待焊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或打磨后有水、油、污垢污染时,应重新打磨处理。
15、焊接时轨温不宜低于10℃,气温在0℃以下时应采取保温措施。
16、焊接前方待焊钢轨应处于自由状态,两对焊钢轨应平直,准确进行人工预对中,以作业面为基准,不得出现竖向和横向的错位;“对轨”符合要求后,应有必要的设施固定钢轨,位置得当后方可焊接。
17、焊接过程中,应仔细观察,并对焊接曲线进行分析,如有异常立即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18、焊接接头轨头和轨底、轨底顶面斜坡的推凸余量不应大于1mm,其他位置推凸余量不大于2mm。
不应将焊渣挤入母材,焊渣不应划伤母材。
19、推凸后、未经打磨处理情况下,应使用检测直尺(L=1m)和塞尺检查接头错边,在焊缝中心线两侧各15mm的位置测量并计算接头错边量,对于接头错边量超过最大允许值得焊接接头,应在焊缝两侧各100mm的位置切掉钢轨焊接接头。
接头错边量最大允许值2020轨焊缝需进行正火处理,正火加热的起始温度应低于500℃(轨头表面),加热温度850℃-950℃,轨头冷却采用风冷。
21、对钢轨接头按要求进行打磨,对轨头和轨腰精磨应采用钢轨仿型打磨机,焊接接头经过矫直、外形精整后,测量的平直度偏差应符合TB/T1632.1规定的标准,不得有低接头出现。
钢轨焊接接头平直度允许偏差22、要加强对钢轨焊缝的外观检查,焊接接头及其附近钢轨表面不应有裂纹、明显压痕、划伤、碰伤、电极灼伤、打磨灼伤等伤损。
如有上述问题,必须锯轨重新焊接。
23、钢轨打磨后,应对钢轨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并填写探伤记录。
探伤设备应进行标定,并进行试块对比试验。
如发现接头有未焊透、过烧、裂纹、气孔夹渣等有害缺陷,达到判废标准的,应对接头切除重新焊接。
施工单位全覆盖检查,监理单位按30%频率抽检。
24、焊接接头温度降低至400℃以下能通过承重车辆及承受弯曲应力。
25、对每个钢轨焊接接头进行标识,标识应位于同一侧轨腰、距焊缝1m-3m 位置。
标识应清晰、端正,至少五年(或一个大修周期)内可以识别。
标识方式应保证每个钢轨焊接接头能够依各项生产记录或信息实现追溯。
26、单元轨节锁定前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好钢轨位移观测桩,位移观测桩是永久标志,不得随意改动。
27、必须准确确定无缝线路的锁定轨温,长轨节应力状态为零时的轨温为实际锁定轨温。
如果锁定轨温不在设计中和温度内,则无缝线路铺设后必须进行应力放散或调整,并重新锁定。
监理单位进行旁站监理。
28、应力放散时,应保证轨温均匀,相临单元轨节间的锁定轨温差不大于5℃,且曲线外股钢轨锁定轨温不得高于内股,否则须放散应力重新锁定。
29、同一区间各单元轨条的最高与最低锁定轨温不得大于10℃。
30、无缝线路锁定后,在钢轨内侧腹部或隧道侧墙后,用白油漆注明锁定日期及锁定轨温。
31、定期观测钢轨位移量并做好记录,位置观测桩处换算2020范围内相对位移量不得大于10mm,任何一个位移观测桩处位移量不得超过2020。
五、无缝线路监理控制目标值钢轨闪光焊接接头质量要求无缝线路铺设验收要求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 、监理工作方法(1)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正确理解设计意图,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需要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合理调配作业设备和人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根据设计要求,对施工单位提供的设备、机具、材料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进场设备、机具、材料性能质量情况进行验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检查轨道状态、轨向、轨距、水平标高,锁定轨温、对应力放散进行旁站。
(4)检查锁定零标识,检查位移观测桩设置是否齐全、清晰有效。
2、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1)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项目部内部工作制度,落实质量控制工作的监理人员和工作目标及职责,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及时予以调整。
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工作不力,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施工单位予以调整,对不能胜任本工程质量要求的施工人员,可以向施工单位提出调换施工人员的要求。
(2)技术措施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认真审查、审批。
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应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原因的分析,并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进行审核,是否满足结构安全要求和使用功能要求。
(3)合同措施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规定。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是否按合同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组织施工,对不符合施工承包合同标准的施工,可以要求其返工整改。
仍不履行合同条件的,可以建议建设单位中止合同,并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经济措施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文件和规范、验收评定标准的,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不予支付不合格分项(分部)或部位的工程款,并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整修,直至达到合同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
七、安全、文明施工1、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向施工人员进行工序和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审核施工单位特殊工种作业资格证是否符合TB/T1632.1-2020要求,探伤人员是否具备II级以上技术资格证书,焊机操作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资质满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