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7定稿版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定稿版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着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九条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形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用。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一、收费基本原则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旨在合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物业服务质量,维护业主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以下的收费管理办法:1.1 收费依据物业服务收费应按照像关合同、规定或者业主大会决议进行收取。
收费依据应具体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业主。
1.2 收费项目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保洁、保安、绿化、消防、维修等。
具体项目及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并报业主大会审议通过。
1.3 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公开透明,合理合法。
标准制定应考虑物业的规模、区域、设施设备等因素,并经过相关部门核定。
1.4 收费方式物业服务收费可以采取定期收费、按次收费或者提前缴费等方式。
具体方式由业主大会决定,并在合同中体现。
二、收费管理措施为确保物业服务收费的规范性和透明度,采取以下管理措施:2.1 收费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及时向业主公示,并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收费公示牌。
公示内容应包括收费项目、标准、支付期限等。
2.2 收费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业主收费的具体时间、方式和标准等信息。
业主可以在收费通知期限内提出异议或者提出合理建议。
2.3 收费监督物业服务收费应由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共同监督。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配备专门负责收费监督的人员,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2.4 收费投诉业主对物业服务收费有异议的,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投诉,并要求解释和调查。
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做出回应,并赋予合理解释和处理。
2.5 收费违规行为处理对于收费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相关责任。
业主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附件1. 收费项目及标准表2. 物业服务收费合同范本3. 物业服务收费公示牌样式四、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管理公司:指依法取得物业服务经营资格,并与业主、业主委员会签订合同,提供物业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一、物业服务收费的依据和原则:1.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房屋使用权证书、物业管理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2.原则:合理、公平、透明、便民。
二、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1.物业管理费:根据小区或建筑的规模、面积、档次等因素确定,涵盖保安、保洁、绿化、设备维修等方面的费用,按月收取;2.停车费:对拥有停车位的业主按照合同约定收费,非业主和访客根据停车时长收费;3.管理费: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设备、培训费用等;4.物料费:指小区公共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更新所需的费用,如大门闸机、电梯等;5.公共服务费:用于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维护和日常管理费用,如公园、健身房、游泳池等。
三、收费管理的程序和要求:1.发布通知:物业公司应向业主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并在业主大会上进行报告;2.收取方式:可以选择按月、季度、半年或年度等周期性收费;3.缴费途径:通过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缴费;4.收费凭证:应出具收费凭证,并在业主大会上公示收费情况;5.委托管理:物业公司可以委托专业机构或独立第三方进行收费管理;6.监督机制:设立业主委员会或委托独立监督机构进行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7.申诉机制:业主对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有异议时,有权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诉,并对申诉结果进行复议;8.建立档案:建立业主缴费档案,记录每位业主的缴费情况和历史记录。
四、处罚措施:1.警告:对于未按规定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可给予书面警告,并要求及时缴费;2.暂停服务: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暂停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直到业主履行缴费义务;3.法律追诉:对恶意逃避物业费的业主,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附则:1.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做好财务审计工作,确保收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2.收费管理办法的修改应经过业主大会的审议和讨论,并经过法律程序进行备案。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1.引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指规范物业费收费方式和管理流程, 以确保物业服务费的合理收取和有效利用。
本文将介绍物业服务收费的目的、收费方式、收费标准的制定与调整、收费管理流程和监督机制。
2.物业服务收费的目的物业服务收费的目的在于维护小区、楼宇和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 提供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保障业主和租户的权益。
同时, 物业服务收费也是物业管理公司运营和维护的经济基础。
3.收费方式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方式应当根据小区或楼宇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常见的收费方式包括以下几种:3.1 套内面积计费根据业主或租户的住宅或商铺使用面积计算物业服务费, 收费标准以每平方米每月计算。
3.2 定额收费按照楼宇、小区或单位房屋数量等设定固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 每户按照相同的金额交纳。
3.3 按人头计费根据小区或楼宇的居住人数或单位员工人数来计算物业服务费, 每人按照一定的金额交纳。
3.4 混合收费综合运用套内面积计费、定额收费和按人头计费等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收费标准。
4.收费标准的制定与调整物业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正、公平, 并经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策通过。
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时应考虑以下因素:4.1 小区或楼宇的规模和设施大型小区或豪华楼宇相对于普通小区或楼宇, 所需维护和管理的成本会更高, 因此可以适当提高收费标准。
4.2 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应当与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相匹配, 例如小区提供的安保、保洁、绿化等服务的质量和频率。
4.3 地理位置和区域经济水平收费标准应当考虑小区或楼宇所处地理位置和区域的经济水平, 以确保公平合理。
4.4 居民或商户的支付能力收费标准的制定还应考虑住户或商户的支付能力, 避免过高的收费给业主或租户造成过重负担。
5.收费管理流程物业服务费的收费管理流程应当规范、透明, 确保收费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1 缴费通知物业公司应提前通知业主或租户有关收费的事项, 包括费用金额、缴费期限、付款方式等信息。
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制度1. 引言小区物业收费管理是小区管理工作中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到小区居民的利益和小区的正常运营。
为了确保小区物业费用的合理收取和妥善使用,制定本收费管理制度,以规范小区物业收费的流程和管理。
2. 收费项目小区物业收费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修费、停车费、水电费等。
具体收费项目的标准和计算方式由物业管理部门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和居民委员会的意见确定,并向住户进行公示。
3. 收费标准小区物业收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合理合法。
收费标准应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和服务内容进行科学制定,可以根据不同居住区域、居住面积和服务水平等因素进行差异化定价。
4.1 缴费通知物业管理部门每月向居民发送缴费通知,内容包括应缴纳的费用项目、金额、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
通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短信、小区公告栏等途径发送,确保居民及时了解并缴纳费用。
4.2 缴费方式小区物业收费支持多种缴费方式,包括现金缴费、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
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方便选择合适的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同时,物业管理部门应在小区内设立缴费点方便居民缴费。
4.3 欠费提醒对于逾期未缴费的居民,物业管理部门应及时发送欠费提醒通知,并标明逾期天数和逾期金额。
通知可以通过方式、短信、邮件等方式发送,确保居民及时缴纳欠费。
4.4 欠费处理对于长期拖欠物业费的居民,物业管理部门将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催缴。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委托催收等方式,确保拖欠物业费的居民按时缴纳费用,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1 物业管理部门责任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物业收费管理制度并加以实施。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确保物业费的及时收取和妥善使用。
物业管理部门还应及时为居民提供收费咨询和解答疑问的服务。
5.2 居民责任居民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费,并保证缴费金额的准确性。
如有疑问,应与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沟通,确保缴费流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居民还应积极参与物业费的使用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最新.doc

2019年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最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最新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房地局: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我们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执照执行。
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范本(3篇)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社会发展的进步,物业服务管理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
为了保证物业服务的高效、规范和公平,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收费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对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概述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制度是指针对物业服务费、停车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收取和管理规定,旨在保证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
三、物业服务收费的原则1. 公平原则: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公开、公正、公平,确保每个业主按照公共资源的实际使用情况支付相应费用。
2. 透明原则:物业服务收费应当事先告知业主,并明确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确保费用的透明度。
3. 合理原则: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合理,遵循市场原则,不得设置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或规定过高的收费标准。
4. 协商原则: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当经过业主大会或物业委员会的讨论,并征得大多数业主的同意。
四、物业服务收费项目1. 物业管理费:包括基础管理费、公共维修费、绿化费等,用于物业管理公司的运营和维护物业设施设备。
2. 停车费:用于小区内停车场的维护和管理。
3. 维修基金: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和更新。
五、物业服务收费的程序1. 收费通知:物业公司应提前向业主发送收费通知书,明确收费标准、收费周期和缴费方式。
2. 缴费时间:业主在收到收费通知后的指定时间内缴纳物业服务费,逾期未缴纳的将按照规定进行滞纳金的处罚。
3. 缴费方式:业主可以选择线上支付或线下缴费,为提高便利性和效率,物业公司应提供多种缴费方式供选择。
4. 发票开具:物业公司应及时开具缴费发票,并交给业主,确保缴费记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 费用监督:物业公司应及时公示收取物业费的台账和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和质疑。
六、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1. 费用核算:物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费用核算制度,确保收入和支出的准确记录和分析。
2. 财务审计: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通过第三方机构对财务状况进行审查,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物业收费管理办法

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收费管理行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水平的提高和业主自治组织的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物业收费,指业主为获得物业服务所支付的费用和物业管理公司为履行服务而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物业收费应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收取,以保障业主合法利益,维护物业服务质量。
第四条物业收费管理是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共同责任,应在业主大会制度和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基础上开展。
第二章物业收费的标准与程序第五条物业收费的标准应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并报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第六条物业收费应按照约定标准和规定程序实施。
业主应依法合理计算、支付物业收费。
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法合理收取管理费用。
第七条物业收费的计算应遵循实际物业面积、服务内容、业主资金流量等综合因素,避免收费涉及基础设施建设。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据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授权,全面收集、核对业主资料,保证物业收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物业收费的计算和标准应公示,并提供相关票据,要求业主按照公示标准和票据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物业收费过程建立管理制度,建立物业收费档案,做到收费票据清晰可辨。
第三章物业收费的使用第十一条物业收费的使用应遵循节约用途、公开透明、合法合规等原则。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法合规,按照业主授权的范围使用物业收费。
不得挪作他用。
必须公开财务信息,接受业主的监督和质询。
第十三条业主对物业收费有权知情、监督、参与授权和决策。
业委会应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授权,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四章物业收费的监管第十四条物业收费的监管是政府职能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自身的共同责任。
第十五条政府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物业收费监管机制,制订物业收费监管标准和规范化管理制度,依法严格监管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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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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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黑龙江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
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管理企业,鼓励物业管理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竞争形成。
第四条??省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住宅以及与住宅配套使用的电梯、车库、地下停车位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由市(地)、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提出本城市物业服务基准价格及其浮动幅度,报当地政府确定。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经批准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根据服务内容和质量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着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第九条??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根据我省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暂采用包干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业主选择实行包干制或酬金制。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
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
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第十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内容
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内容包括:
1、清洁卫生管理。
包括小区内庭院、道路以及楼宇内公共楼道在内的公共部分卫生清洁、生活垃圾清运及经常性的保洁。
2、绿化养护管理。
对绿化物进行定期修剪、施肥、浇水、喷药、更新、保护绿化物生长。
3、保安管理。
设专职保安人员坚持24小时的巡逻值勤,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
4、屋顶.楼道、梁板、柱、内外墙体、烟囱、基础、楼道内外门(含电子门)窗、声控灯日常维护养护,楼内公共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清疏和维修上下水管道、化粪池。
5、小区内的道路、景点、护栏、路灯(含电费)、公益性文体设施等日常维护。
6、高层楼宇增设的消防、通风、监控管理服务项目。
二、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非小区的物业服务项目内容包括:屋顶、楼道、梁板、柱、内外墙体、基础、楼道内外门(含电子门)窗、声控灯的日常维修,清疏和维修上下水管道、垃圾道、烟囱、化粪池,公共蓄水池清洗消毒及楼内公共卫生的清洁和垃圾清运,高层楼宇增设的消防、通风、监控设备的维修管理。
三、住宅电梯运行费(含电费),可核定到物业服务费用中,也可根据单独楼寓,独立核算,在物业服务费之外另行收取。
第十二条??实行酬金制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遵守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第十五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二次加压供水收费。
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二次加压供水的,其费用应核定到供水成本当中;由物业公司负责二次加压供水,但已享受城市供水企业趸售价格的,用水户缴纳的是终端水价,其费用不得核定到物业服务费中,用水户不再负担二次加压供水费用。
二次加压供水目前仍由物业公司(含房管所或房屋产权单位)管理,但未享受城市供水企业趸售
价格的,其费用可核定到物业服务费中,由用水户承担。
今后,随着城市供水价格的调整,二次加压供水所发生的费用应逐步理顺到城市供水成本中。
第十七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已接受委托实施物业服务并相应收取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方约定。
第二十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督。
物业管理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各市、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本地物业服务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时,要召开价格??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考虑业主的承受能力。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黑龙江省物价局会同黑龙江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执行,省物价局、省建委印发的《黑龙江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黑价联字[1998]45号)和《黑龙江省非住宅小区房屋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黑价联字[1999]4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