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准地价 和标定地价
基准地价和地价

1、基准地价和地价的定义及内容1.1、《土地基本术语》(GB/T19231—2003) P265.5.5.1 基准地价中国各城镇按土地的不同区段、不同用途和不同等级评估和测算的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5.5.1 地价土地价格1.2、《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8-2001) P80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年期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
土地价格:是指土地的购买价格,是土地未来年期纯收益(地租)的资本化。
土地使用权价格是指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未来纯收益的现值总和。
1.3、广东省地价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46号 1998年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土地价格包括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出让底价和交易地价。
基准地价是城镇不同级别、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单位面积平均价格。
标定地价是地产市场正常供求关系和正常经营管理条件下具体宗地的价格。
出让底价是政府根据正常市场状况下地块应达到的地价水平而确定的某一地块出让时的最低控制价格。
交易地价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双方,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在土地市场中实际达成的成交价格。
基准地价是政府对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及其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分别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是各用途土地的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对应的使用年期为各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由政府组织或委托评估,评估结果须经政府认可。
2、基准地价和地价的区别2.1、土地基准价和每宗地的成交价格是不一样的,基准地价反映的是一个地区中长期的趋势,是更长时间的变化,所以价格相对低。
这是它们之间最本质的区别。
2.2、基准地价是大面积评估的区域平均地价,标定地价、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则是具体到宗地或地块的地价,亦称宗地地价;2.3、基准地价以考虑宏观区域因素为主,标定地价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则还考虑地价的微观区位因素,其地价更为接近市场交易地价。
土地价格的相关概念

土地价格的相关概念土地价格的相关概念土地价格实际上是土地经是价值的反映,是为购买获取土地预期收益的权利而支付的代价,即地租的资本化。
土地的价格高低取决于可以获取的预期土地收益(地租)高低。
购买土地实际上是购买土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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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价格的主要特征1、表示方式不同:一般商品以价格表示,而土地即有价格,又有租金表示。
2、价格基础不同:一般商品具有移动性,价格来源商品本身,土地不具移动,其可转移的并非土地本身,而是该土地的权利和收益。
土地价格是土地权利和收益的购买价格。
3、形成时间不同:一般商品可以标准化,易于比较,有完整的市场,价格短时间形成,土地差异大,缺乏完整的市场,价格形成时间长。
估价时必须根据宗地自身的特点和市场状况进行具体分析。
4、土地价格不是土地价值的货币表现,价格高低不由生产成本决定。
5、地价主要由地产需求决定。
土地的供给总的来说是一定的,人类可利用的土地是十分有限的,土地经济供给的弹性也很小,但对土地的需求则随着经济发展呈现较大的'变化,需求是影响地价的主要方面。
6、地价具有明显的地区性和个别性。
7、地价呈明显上升趋势,地价上升的速度高于一般商品价格的上升速度。
首先,由于土地的稀缺性,其供给弹性很小;而同时,由于社会经是的发展和人口不断增加,对土地的需求总是持续增加,因而地价呈现不断上涨趋势;其次,由于整个社会的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使得社会平均利润率下降,导致利润有下降的趋势,从而使地价呈上升势态。
8、市场结构不同:一般商品有完整的市场,形成的物价比较客观;土地是不完全的市场,需要对地价影响很大,形成的价格主观因素影响很大。
9、折旧现象不同:一般商品有折旧现象,价值随使用年限增长而降低,土地不仅没有折旧,面且还增值,其价格常随社会经济发展而自然升高。
土地价格的类型1、按土地权利分类:(1)所有权价格;(2)使用权价格;(3)租赁权价格;(4)抵押权价格;2、按土地价格形成的方式:(1)交易价格;(2)评估价格(交易底价、基准地价、课税价格 ;3、按政府管理手段:(1)申报地价;(2)公告(示)地价:4、按土地价格表示方法:(1)土地总价格;(2)单位面积地价;(3)楼面地价我国现行地价体系1、从宏观到微观,我国的地价体系基本上可以用等、级、价进行概括。
什么是基准地价 和标定地价

什么是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成交地价(解答)
基准地价:政府对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及其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分别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主要作用:宏观控制地价;国家征收土地使用税等的依据;中央参与土地有偿收益分成依据;对土地利用、流动进行引导;制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价的依据和参考标准。
标定地价: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具体宗地在正常土地市场和正常经营管理条件下,具体期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主要作用:政府出让土地所有权确定出让金的依据;清产核资中核定单位占用的土地资产和股份制试点企业土地作价入股的标准;是否行使土地优先购买权的衡量标准;核定土地增值税和管理地产市场的具体标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确定补交出让金的标准。
成交地价:土地使用权转移双方,按一定的法律程序,在土地市场中实际达成的交易价格。
关于标定地价与基准地价,监测地价三者的关系及应用建议

关于标定地价与基准地价,监测地价三者的关系及应用建议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不断扩张,地价不断上涨成为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为了规范土地市场,保证土地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地价管理政策和标准,其中包括标定地价、基准地价和监测地价等。
这三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本文将从关系及应用建议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标定地价是指在一个特定时期内,根据土地的自然、社会、经济等条件,通过专业技术评估,对土地价格进行合理的评估和预测,确定土地的市场价格。
而基准地价是指政府针对特定区域内的土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规划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制定的该区域内土地的基准价格。
监测地价则是指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实时监测和分析,掌握土地市场的动态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
从关系上来说,标定地价是基准地价制定的重要依据,它提供了土地市场的实时情况和趋势预测,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参考性。
而基准地价则是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规范和控制,它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当地的土地资源、经济发展状况、市场需求等因素,是保证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监测地价则是对以上两者的有效补充和调整,它可以及时了解市场变化,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确保土地市场的稳定和有序。
从应用建议上来说,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标定地价、基准地价和监测地价的研究和应用,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
同时,各方应该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土地交易行为,确保土地流转的公平和效率。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和执法,对于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坚决维护土地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总之,标定地价、基准地价和监测地价是保证土地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的重要工具,各方应该加强研究和应用,共同维护土地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基准地价

基准地价既土地初始价,也称城市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法定最高年期的土地使用权价格,并由市、县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定义基准地价是各种用途土地的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是地价总体水平和变化趋势的反映。
简单来说,基准地价就是土地的初始价,也称城市基准地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现状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土地,如地在完成拆迁、平整等一级开发后,由市、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按照不同的区域和不同的土地用途,分别确定平均价格。
[1]简介地价是土地在买卖、出让和转让等交易活动中所表现出的价格,是土地资产属性的直观反映。
而基准地价是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不同级别的土地或者土地条件相当的匀质地域,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的,并由市、县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是各用途土地的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对应的使用年期为各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由政府组织或委托评估,评估结果须经政府认可。
基准地价不是具体的收费标准。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宗地价格,是以基地价为基础,根据土地使用年限、地块大小、形状、容积率、微观区位等因子,通过系统修正进行综合评估而确定。
基准地价因是平均价格,它的表现形式有级别价、区片价和路线价三种。
主要作用基准地价的主要作用为:反映土地市场中地价总体水平和变化趋势;为国家征收土地税收提供依据。
制订原则中国国各地城镇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制订基准地价,现已基本完成。
制订基准地价的技术有两条:一是在城镇土地定级的基础上,根据级差收益来测算;二是在未完成定级情况下,直接划定均质地域,根据市场交易资料来测算。
用得最多的还是第二条。
现在各地已初步进入定期修正、调整基准地价阶段。
遵循原则基准地价应按照同一市场供需圈内,土地使用价值相同、等级一致的土地,具有同样的市场价格的原理进行确定。
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工作的重要意义-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工作的重要意义-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工作是城市规划与发展中的重要内容,它们对于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基准地价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确定的土地价格,是城市土地利用、土地管理、土地评估和土地征收等一系列工作的基础。
而标定地价工作则是对城市土地市场进行监测和调节,保障土地市场的正常运行,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
本文将深入探讨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它们对城市规划和发展的影响。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如下:1.2 文章结构本文将首先介绍城镇基准地价的概念和意义,深入探讨城镇基准地价在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接着,将详细分析标定地价工作在土地评估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探讨其对城市未来发展的影响。
最后,我们将结合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工作,探讨其如何共同推动城市规划和发展。
通过这些内容的阐述,读者将更加深入地了解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意义。
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需要对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请告诉我。
1.3 目的: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工作的重要性是为了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土地资源管理体系,为城市规划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通过对地价的研究和标定,可以更好地引导土地利用,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和经济增长。
目的在于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并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制定提供依据,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同时,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工作也有助于保障公共利益,维护土地市场秩序,防止恶性竞争和滥用土地资源现象的发生,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有必要深入研究和重视这一领域的工作,以推动城市规划和发展朝着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前进。
2.正文2.1 城镇基准地价的意义城镇基准地价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中确定的一种基准性价格,是城市土地市场的价格指导标准。
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城镇基准地价是城市土地市场的重要参考。
关于标定地价与基准地价,监测地价三者的关系及应用建议

关于标定地价与基准地价,监测地价三者的关系及应用建议地价是指土地的经济价值,是影响房地产市场的重要因素。
在实际操作中,标定地价、基准地价和监测地价是三个重要的概念。
本文将介绍这三者的关系及应用建议。
一、标定地价标定地价是指在某一时间点对某一地块的土地价值进行测算,以此为依据进行房地产开发和土地出让。
标定地价的影响因素包括土地位置、规划用途、周边配套设施等。
在标定地价时需要考虑市场需求和供应情况,以及政府的土地管理政策等因素。
因此,标定地价需要根据现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计算,以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基准地价基准地价是指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公布的,用于土地出让和征收的最低限价。
基准地价的设定旨在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防止土地价格过高导致房价过高等问题的发生。
基准地价通常是由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市场情况、土地用途、地段等因素进行测算和确定的。
在实际操作中,标定地价应该参考基准地价,以确保土地出让和征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三、监测地价监测地价是指对某一地区或某一地块土地价值的实时监测和分析。
监测地价可以帮助政府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了解市场供需状况和土地价值的变化趋势,以制定更加合理和科学的土地管理政策和房地产开发计划。
在实际操作中,监测地价需要采集和整理大量的土地信息和市场数据,以便于进行分析和预测。
监测地价可以为标定地价和基准地价的制定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应用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标定地价、基准地价和监测地价是三个相互关联的概念。
为了确保土地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应该充分考虑市场和政策等因素,同时注重对土地价值的监测和分析。
具体建议如下:1.在标定地价时应该参考基准地价,确保土地出让和征收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2.在制定土地管理政策和房地产开发计划时,应该充分考虑监测地价的分析结果,以制定更加合理和科学的政策和计划。
3.加强监测地价的采集和整理工作,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为标定地价和基准地价的制定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房地产:标定地价、基准地价、生地价、熟地价、土地出让

房地产:标定地价、基准地价、生地价、熟地价、土地出让标定地价是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具体宗地,在正常土地市场和正常经营管理作用:是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确定出让金额的依据;是清产核资中核定单位占用的土地资产和股份制试点企业土地作价入股的标准;是否行使土地优先购买权的衡量标准;是核定土地增值税和管理地产市场的具体标准;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确定补交出让金的标准。
由此可以看出,标定地价实际上就是由评估机构评估、政府确认的宗地地价。
但这又与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有相符合。
按照该法,标定地价应该是各城镇标准(或标定)地块的价格。
这种价格可以是评估的,也可以是实际形成的。
只有这个意义上的标定地价才能用于定期公布。
基准地价是政府对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及其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分别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是各用途土地的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对应的使用年期为各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由政府组织或委托评估,评估结果须经政府认可。
基准地价因是平均价格,它的表现形式有级别价、区片价和路线价三种。
基准地价的主要作用为:反映土地市场中地价总体水平和变化趋势;为国家征收土地税收提供依据。
制订基准地价的技术有两条:一是在城镇土地定级的基础上,根据级差收益来测算;二是在未完成定级情况下,直接划定均质地域,根据市场交易资料来测算。
用得最多的还是第二条。
现在各地已初步进入定期修正、调整基准地价阶段。
基准地价是各土地级别内,土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信、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通热力及宗地内土地平整(以下简称“七通一平”),或宗地外通路、通电、通信、通上水、通下水及宗地内土地平整(以下简称“五通一平”),在平均容积率条件下,同一用途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的表示形式为楼面熟地价,同时公布楼面毛地价。
楼面熟地价是指各土地级别内,完成通平的土地在平均容积率条件下,每建筑面积分摊的完整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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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成交地价(解答)
基准地价:政府对城镇各级土地或均质地域及其商业、住宅、工业等土地利用类型分别评估的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
主要作用:宏观控制地价;国家征收土地使用税等的依据;中央参与土地有偿收益分成依据;对土地利用、流动进行引导;制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价的依据和参考标准。
标定地价:政府根据管理需要,评估的具体宗地在正常土地市场和正常经营管理条件下,具体期日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主要作用:政府出让土地所有权确定出让金的依据;清产核资中核定单位占用的土地资产和股份制试点企业土地作价入股的标准;是否行使土地优先购买权的衡量标准;核定土地增值税和管理地产市场的具体标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时,确定补交出让金的标准。
成交地价:土地使用权转移双方,按一定的法律程序,在土地市场中实际达成的交易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