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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检验作业指导书

外观检验作业指导书一、引言外观检验是产品质量控制的重要一环,通过对产品外部的形状、颜色、标识、划痕等特征进行检查,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客户期望。
外观检验在多个行业中都具有关键意义,尤其在汽车制造、电子产品制造和建筑材料等领域更是不可或缺的一项工作。
本作业指导书旨在为外观检验人员提供一个详细的操作指南,以确保他们能正确有效地进行外观检验工作。
二、设备准备在进行外观检验前,必须确保以下设备和工具已经准备齐全:1. 检验样品:按照工作要求和标准要求准备好待检产品样品。
2. 清洁工具:如软布、毛刷等,用于清除样品表面的污垢。
3. 放大镜:用于观察微小的细节和划痕。
4. 光源:提供足够的照明条件,确保细节清晰可见。
5. 测量工具:如尺子、卡尺、角度尺等,用于测量尺寸、角度等参数。
三、操作步骤1. 样品准备将待检样品放置在清洁的工作平台上,确保样品表面没有灰尘、指纹或其他杂质。
使用清洁工具仔细清除样品表面的污垢,以确保能够准确观察外观特征。
2. 观察检查使用放大镜观察样品表面的细节,并仔细检查以下几个方面:- 外形和形状:检查产品的外形和形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明显的变形或失真情况。
- 颜色和涂装:检查产品的颜色是否均匀,是否与标准要求相符。
检查涂装是否存在划痕、气泡、脱落等问题。
- 标识和标志:检查产品的标识和标志是否清晰可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划痕和磨损:检查产品表面是否存在明显的划痕、磨损或损坏区域。
3. 尺寸测量对于需要测量尺寸的部分,使用相应的测量工具进行准确测量。
注意保持测量工具的准确性,避免由于测量误差引起的不准确结果。
4. 记录结果将每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记录在检测表格或报告中。
对于有异常的样品,应详细记录问题的类型、位置和程度,并通知相关部门或负责人进行进一步处理和故障分析。
四、注意事项1. 保持工作环境整洁,避免工作台面上的杂物对样品进行污染。
2. 检查和校准使用的测量工具,确保其准确性。
SMT外观检验标准-作业指导书

作成审核批准产品名作业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1:接到当天的《生产计划》,安排贴片机操作员进行准备工作。
2:检查《贴片元件料站表》是否及时挂出,是否和《生产计划》相符合。
B:操作员工作前的准备:1:佩带好防静电手环和防静电手套,接到班长下达的生产通知,进入工作前的准备工作。
开机前:首先,请检查贴片机气压是否正常,(正常值参照各种系列的《贴片机操作作业指导书》)若发现气压异常,请即刻通知SMT 设备工程师解决。
然后检查整个机仓内有无杂物。
检查轨道的两边和中间有无杂物。
轨道中若放置有支撑板或支撑顶针,应无翘起、变形等现象。
如果有使用0402的物料,则必须在安装该料的FEEDER 上垫好0402的物料垫片。
开机:调用程序:对照《料站表》,检查贴片机电脑程序上的程式和料站表的内容是否一致。
如对应的结果存在不一致,请即通知SMT 班长或工艺工程师,查明原因,着手解决。
首件检查:如上述步骤一切正常,即可通知PQC 人员开始进行首件检查工作检查卡在贴片机Feeder 站位上的Feeder ,看上去应是很整齐,所有相同的Feeder 高度应该平齐,无翘起变形现象,用手去按它们,应不会有松动。
最后检查贴片机所有的吸嘴,查看有无变形、破裂等现象。
吸嘴的高度是否一致、平整,可用手轻拨一下所有吸嘴,应有弹性。
若发现有异常,应立即报告SMT 组长,SMT 组长立即排除故障,如果SMT 组长无法解决,请即刻通知SMT 设备工程师解决。
然后参照《调机专用PCB 板清单》,选用一块相对应的PCB ,调整整条生产线传送带的轨道宽度,同时把传送带的电源开关打开,保证PCB 在传送带上正常运行。
(注意:回流炉前的传送带的速度,必须和回流炉的链条速度一致,以免发生叠板的现象)。
贴片贴装作业指导书编号:DXZC-3-ZD-Z143-70-01裁决通用LINE5 KE-2050(1)贴片作业步骤:A:班长工作前准备:对于贴片时需要使用顶针的笔记本等内存产品,应事先把顶针依模板摆放好,其它产品需事先把FIXTURE 摆放好。
尺寸外观检验作业指导书

版本号
1
共4页 第 1页
合格判定
符合要求为合格品 不符合品按照QC-003控制
序号更改单编号更改人 Nhomakorabea日期
检验频次
编制(日期)
100% 校对(日期) 会签(日期) 审核(日期)
测精合 紧粗打 磨
部门 工序号 检验内容 附图 :
检尺寸
序号 1
检验要求及方法 用通止规检测
2
用检具检测以下尺寸
版本号
1
共4页 第 2页
合格判定
符合要求为合格品 不符合品按照QC-003控制
序号
更改单编号
更改人
日期
检验频次
编制(日期)
100% 校对(日期) 会签(日期) 审核(日期)
尺寸检验作业指导书
部门 工序号 检验内容 附图 :
产品件号 产品名称 检平行差
尺寸检验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序号
检验要求及方法 用专用检具检测
版本号
1
共4页 第 3页
合格判定
平行差≤0.25为合格品 不符合品按照-003控制
序号
更改单编号
更改人
日期
检验频次
编制(日期)
100% 校对(日期) 会签(日期) 审核(日期)
尺寸检验作业指导书
部门 工序号 检验内容 附图 :
产品件号 产品名称 检尺寸
尺寸检验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序号 1
检验要求及方法 用游标卡尺测量下列尺寸
2
千分尺测量下列尺 寸
版本号
1
共4页 第 4页
合格判定
符合要求为合格品 不符合品按照QC-003控制
序号
更改单编号
产品外观质量检验(中检)作业指导书

浙江省海宁市翔宇密封件有限公司
Q/XY7.3.3-J0703 产品外观质量检验(中检)作业指导书
2007年5月15日发布2007年5月16日实施
浙江海宁市翔宇密封件有限公司发布
产品外观质量(中检)检验作业指导书一、流程图:
二、目的:防错(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仓库)。
三、操作程序:
(1)由整理车间对应人员,将整理好的产品送中检车间检验。
(2)检验车间检验员对送检产品外观进行100%全检。
(3)对产品外观全检合格的开具合格证并入库。
(4)经检验不合格的出具返工单或标识隔离作报废处理,并做好记录,以备质量评审分析用。
(5)外观质量检验车间负责人是质量检验的当然责任人,负有总检责任,应对每个检验员验后产
品进行抽检,保证不合格品不流入仓库。
(6)抽检方式和比例按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当第一次抽检不合格返工后复检时加倍数量抽检。
(7)抽检合格办理入库手续方可进仓。
产品外观检验作业指导书

划伤:制品表面被尖锐物体划出线状痕迹.
擦伤:制品表面因工作过程中擦出细微线状痕迹.
凹点:因模具和成型条件影响而造成制品表面出现较大之凹洞.
杂质:因料筒或原料中混有或未清理澈底导致成型时夹带较大之凸点
检验条件
检验员在40W日光灯下,产品距光源80cm左右的条件下目测,检验员矫正视力以上,并无色盲。
允许20*20mm内3点、ф0.5mm以下3处
允许20*20mm内3点、ф0.5mm以下3处
允许20*20mm内5点、ф0.5mm以下4处
杂 质
允许20*20mm内1点、ф0.3mm以下2处,不刮手
允许20*20mm内2点、ф0.3mm以下2处,不刮手
允许20*20mm内3点、ф0.5mm以下2处,不刮手
针孔:电镀和PVD镀之后看到工件表面的小孔。
砂眼:机加、铸造、焊接、压铸件抛光后,表面留有之较大凹洞.
缩水:胶件的边缘位缺料或表面出现明显的凹陷,不饱满.
砂印:产品上有留下未抛光之打砂痕迹。
色差:指要求为同种颜色的产品,各组件颜色深浅不一之现象.
麻轮印:用粗糙麻轮抛光,导致表面有残留麻轮打磨之严重痕迹。
不影响组装可接受
不影响组装可接受
缩水
不可接受
轻微缩水直径不超过5mm且间距不小于5cm不影响装配可接受
轻微缩水直径不超过5mm且间距不小于5cm不影响装配可接受
轻微缩水直径不超过5mm且间距不小于5cm不影响装配可接受
杂色点
允许Φ1mm以下1处
允许Φ1mm以下1处
允许Φ1mm以下2处
可接受
顶白
轻微顶白不影响强度可接受
允许Φ0.5mm以下3处,间距>25mm且擦拭不脱落
产品外观检验作业指导书

允许Φ2mm内存在一处且直径0.5mm以下
允许Φ4mm内存在1处且直径为Φ0.5mm以下
允许Φ3mm内存在2处且直径为Φ2mm以下
可接受
杂质
允许Φ0.5mm以下1处
允许Φ1mm以下3处间距5mm
允许Φ2mm以下5处间距5mm
可接受
唱片纹
不可接受
不可接受
可接受
可接受
其它说明
1.胶件合模线部分手感顺畅,不可有刮手现象.
不可接受
允许轻微不明显
允许轻微不明显
抛光痕
不可接受
允许不明显
允许轻微不明显
允许轻微不明显
白点
不可接受
允许Φ0.2mm以下1个,间距>25mm且擦拭不脱落
允许Φ0.5mm以下2处,间距>25mm且擦拭不脱落
允许Φ0.5mm以下3处,间距>25mm且擦拭不脱落
弧伤
不可接受
不可接受
不可接受
不可接受
针孔
不可接受
3.3塑料类产品
3.3.1定义
披锋:啤塑时在胶件的分合位(边缘位)产生多余的薄片物.
缩水:胶件的边缘位缺料或表面出现明显的凹陷,不饱满.
粘膜:一般出现在胶件内面,如螺丝柱位,固定扣位等因工艺障碍未注塑上.
变形:胶件因啤塑时内应力或冷却收缩率不同而产生的弯曲,翘曲等.
爆裂:因啤塑过程中或生产过程受外力而出现的裂开,裂缝.
允许Φ2mm以下3处间距5mm
可接受
划伤
允许长1mm呈细线状以下1处
允许长宽3mm*1mm以下3处间距5mm
允许长3mm以下4处间距5mm
可接受
擦伤
轻微可接受
不群体出现且轻微可接受
外观检查作业指导书

外观检查作业指导书(IATF16949-2016/ISO9001-2015)1.0目的与范围为使公司内部品质检验手法及定义清晰明确,特制定本标准。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2.0术语定义MAJ 主要缺陷 D 直径(单位:mm)MIN 次要缺陷N 缺陷个数CR 致命缺陷L 长度(单位:mm)S 面积(单位:mm²)W 宽度(单位:mm)H 高度(单位:mm)DS 缺陷与缺陷之间的距离(单位:mm)Logo 图案密集15*15mm范围内缺陷>10个以上定义为密集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熔接线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熔融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气流痕涂层后由于局部喷涂量过大,产生下垂形成条状物缩水因成型冷却收缩使产品局部或整体表面下陷封堵配件应该通的地方由于溢料造成不通水花因注塑成型中结构尺寸的不规则变化,导致配件表面多条线条状收缩纹变形成型产品因各部收缩率的差异形成的扭曲现象毛刺/飞边/披锋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废料生料因熔融不充分或混料不均的料露底漏喷或覆盖位太薄显底色称露底口部变形配件口部失圆或变形等缺陷造成与密封垫或塑胶件无法组装段差两配件装配后接合处一边高于另一边,与设计方向一致为顺差,不一致为逆差间隙装配时形成的缝与设计时固有的缝的叠加针孔/气泡由于喷涂、电镀或成型造成的气泡破裂产生的小孔白印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本色不同的白色痕迹杂色/黑点与配件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原料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断裂配件材料局部断开后的不合格流纹产品表面上以浇口为中心而呈现出的年轮状条纹划伤因受外力作用造成的刮痕,分为有感和无感划伤磨痕产品因碰撞摩擦后所留下的痕迹烧焦塑胶件模温过高或五金件抛光局部温度过高造成的配件表面烧焦,局部发黄发黑缺陷色差材料差异及加工过程造成的颜色变化,使两个及以上相邻配件的表面有目视颜色差别麻点表面附着的有感的细小颗粒掉漆配件表面处理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喷漆后液体脱落3.0职责3.1 工程:产品功能的标准制定。
产品外观检验作业指导书

3.手柄类可分为ABC面判定.
4. 如有客人特别要求请以客人要求为准.
编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允许Φ0.2mm以下1处
允许Φ0.2mm以下2处,间距>50mm
允许Φ0.4mm以下3处,间距>50mm
缩水
不可接受
不可接受
允许轻微不明显
允许轻微不明显
色差
不可接受
不可接受
不可接受
不可接受
麻轮印
不可接受
不可接受
允许轻微不明显
允许轻微不明显
过度抛光
不可接受
不可接受
允许轻微不明显
允许轻微不明显
备注要求说明
3.4检验条件
3.4.1检验员在40W日光灯下,产品距光源80cm左右的条件下目测,检验员矫正视力1.0以上,并无色盲。
3.4.2检验员戴上手套,手握产品,与产品之间间距30cm,目测且不能借助任何放大仪器。
3.4.3检验使用三秒钟法则:即在以上检验条件下,对同一面同一地方目视3秒钟进行评估(指针对某一个缺陷,而不是指用来检查整个产品所用的时间)
麻点
允许Φ2mm内存在一处且直径0.5mm以下
允许Φ4mm内存在1处且直径为Φ0.5mm以下
允许Φ3mm内存在2处且直径为Φ2mm以下
可接受
杂质
允许Φ0.5mm以下1处
允许Φ1mm以下3处间距5mm
允许Φ2mm以下5处间距5mm
可接受
唱片纹
不可接受
不可接受
可接受
可接受
其它说明
1.胶件合模线部分手感顺畅,不可有刮手现象.
允许20*20mm内2点、ф0.3mm以下2处,不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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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检验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规范公司产品外观检验方法及允收标准。
二、适用范围:所有产品的外观处理检验
三、外观检视条件:
1)视力:校正视力 1.0以上。
2)目视距离:检查物距眼睛A级面40㎝,B、C距眼睛一臂远。
3)目视角度:45度~90度(检查时产品应转动)。
4)目视时间:A级面15秒/面,B、C面10秒/面。
四、术语和定义
A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总能被客户看见的部分。
B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常常被客户看见的部分。
这些表面允许有轻微不良,但是不致引起挑剔客户不购买产品。
C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很少被客户注意到的表面部分。
此表面的外观缺陷应合理而且不至于给客户觉得该产品质量不佳。
D级表面:在使用过程中几乎不被客户看到部分(如:产品的内部件表面)。
此表面的缺陷合理,不能影响零件使用性能。
金属表面:包括电镀、氧化、钝化等表现为金属质感的表面,非喷涂表面。
拉丝:是一种砂带磨削加工,通过砂带对金属表面进行磨削加工,去除表面缺陷,并形成具有一定粗糙度、纹路均匀的装饰表面。
基材花斑:电镀或氧化前因基体材料腐蚀、材料中的杂质、材料微孔等原因所造成的、与周围材质表面不同光泽或粗糙度的斑块状花纹外观。
抛光区:对基材上的腐蚀、划伤、焊接区、铆接区等部位进行机械打磨抛光后表现出的局部高光泽、光亮区域。
镀前划痕:指材料划痕、电镀或氧化之前因操作不当,或对明显缺陷进行粗打磨等人为造成的基体材料上的划伤或局部磨擦痕迹,一般呈细线型。
浅划痕:膜层表面划伤,但未伤及底层(即底层未暴露);对其它无膜层表面则为:
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深划痕:膜层表面划伤,且已伤至底层(即底层已暴露出来);对其它无膜层表面则为:目测明显、手指甲触摸有凹凸感、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凹坑:由于基体材料缺陷,或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等原因而在材料表面留下的小坑状
痕迹。
凹凸痕:因基材受撞击或校形不良等而呈现出的明显变形、凹凸不平的现象,手摸时
有不平感觉。
烧伤:拉丝处理时因操作不当造成零件表面过热留下的烧蚀痕迹。
水印:电镀或氧化后因清洗水未及时干燥或干燥不彻底所形成的斑纹印迹。
露白:镀锌彩色钝化膜因磨擦而去除,露出新层,或因缝隙截留溶液导致的无钝化膜
现象,呈现为区别于周围彩色的白色。
雾状:镀铬、镀镍表面上的模糊、不清晰、不光亮的现象。
颗粒:因材料夹杂物或外来物(如焊渣)的影响而在表面形成的,颜色与正常表面一
致的凸起现象。
挂具印:指电镀、氧化、喷涂等表面处理生产过程中,因装挂用辅助工具的遮挡而使
其与零件相接触的部位产生局部无膜层的现象。
图文损伤:印刷图文因局部脱落或擦伤、附着不良、污染等所造成的图形、字迹不完
整不清晰的现象。
气孔:焊接时熔池中的气泡在焊液凝固时未能逸出而残留下来形成的空穴。
夹渣:焊后残留在焊缝中的焊渣。
焊瘤:焊接过程中,熔化金属流淌焊缝外未熔化的母材上形成的金属瘤。
五、外观检验标准:
使用材料应符合有效版本图纸的要求,材料本身应无变形、划伤、氧化变色;
表面光滑、平整、无毛刺、变形、锈蚀、裂纹、压折、夹渣、气孔等;预埋件、铆件
应牢靠、无松动,螺纹无缺损、无腐蚀等;不允许有加工遗留物;
零件的喷塑、喷漆层应均匀、连续,无缩孔、起泡、开裂、剥落、粉化、流挂、露底
(局部无涂层或涂料覆盖不严)、指印等缺陷;
热处理方法应符合有效版本图纸要求,热处理后不应有过烧、氧化、脱碳、热裂、变
形、斑点、翘曲、及表面晶粒不均不良现象;
表面处理方法应符合有效版本图纸要求,处理后表面光滑平整、无斑点、烧焦、起泡、水纹、镀层脱落、镀层不全以及电镀酸性渗渣物等;
表面处理后,零件表面允许有不可避免的轻微夹具印痕和轻微的水印;在不影响装配
的情况下,边、棱角处允许有轻微的粗糙;非重要表面允许有轻微的水纹或个别的斑
点;
去毛刺要求:用手沿零件加工边角的任何位置及方向触摸均无刮卡现象。
工件表面可允许下列缺陷:
外观缺陷类型缺陷所处
表面类型
允许范围
A级表面B级表面C级表面
基材花班金属表面不允许不允许S总≤被测面积的5% 浅划痕所有表面不允许L≤50×0.4,P≤1 P≤2
深划痕所有表面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凹坑非拉丝和喷
砂面
不允许直径≤0.5,P≤1 不限制
凹凸所有表面不允许不允许直径≤2.0,P≤5 抛光区金属表面不允许不允许S总≤被测面积的5%烧伤拉丝面不允许不允许不限制
水印电镀、氧化不允许S≤3.0,P≤1不限制
露白镀彩锌不允许不允许S≤4.0,P≤3
修补喷塑、电泳漆不允许S≤3.0,P≤2S总≤被测面积的5%颗粒所有表面不允许直径≤1.0,P≤2直径≤3.0,P≤5挂具印所有表面不允许不允许不限制
图文损伤印刷图文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色点所有表面S≤0.3,P≤2
L≤50
S≤0.5,P≤3
L≤50
S总≤被测面积的2%
露底电镀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注S为单个缺陷面积(mm2),P为缺陷数量(个),L为缺陷长度或间距(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