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2014年第2号)(中税网)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公安局关于清缴欠税的通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公安局关于清缴欠税的通告正文:----------------------------------------------------------------------------------------------------------------------------------------------------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公安局关于清缴欠税的通告为维护税收法律尊严,惩治涉税违法犯罪,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治、公平的社会经济环境,确保国家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案)》(以下简称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清缴欠税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由我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各税种的纳税人(包括单位及个人),凡未按照税务机关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以下统称欠税人),必须依照如下规定于限期内清缴税款、滞纳金:(一)截止本通告发布之日止,尚未超过税务机关责令缴纳税款期限的欠税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到相关税务机关清缴税款、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如有特殊困难,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缴所欠税款、滞纳金的,应依照新征管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延期缴纳手续。
(二)截至本通告发布之日止,已超过税务机关责令缴纳税款期限但仍未清缴税款、滞纳金的欠税人,必须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相关税务机关清缴税款、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
(三)对未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滞纳金的欠税人,本通告视同催缴税款通知,欠税人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相关税务机关清缴税款、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
二、按本通告规定主动清缴税款、滞纳金的欠税人,税务机关将予以从轻处理。
三、未按本通告规定清缴税款、滞纳金的欠税人,税务机关将依照新征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予以强制执行。
四、未按本通告规定清缴税款、滞纳金,且在税务机关追缴欠税期间,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等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税务机关将根据新征管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予以从重处罚;采取上述手段逃避追缴欠税,导致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税额超过一万元的,或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欠税、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部分区地方税务局合并涉及税费征收管理具体业务衔接的通知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部分区地方税务局合并涉及税费征收管理具体业务衔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5.10.21•【字号】穗地税发[2005]258号•【施行日期】2005.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部分区地方税务局合并涉及税费征收管理具体业务衔接的通知(2005年10月21日穗地税发[2005]258号)登记分局,越秀区、荔湾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第二、三、四、五稽查局:为保证原越秀区、东山区地方税务局合并为越秀区地方税务局,原荔湾区、芳村区地方税务局合并为荔湾区地方税务局(以下将原越秀区、东山区、荔湾区、芳村区地方税务局简称为原征收单位,新越秀区、荔湾区地方税务局简称为新征收单位)合并过程中,相应的税费征管业务有序进行,纳税服务及时到位,根据《关于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税费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穗地税发〔2005〕215号,以下简称“215号文”),现将有关涉及税费征收管理具体业务衔接事项通知如下:一、税务登记的管理事项2005年8月29日起,登记分局(含各外点)对行政区划调整范围内的新设立业户,根据属地征管原则确定主管税务机关,并指引相关业户按以下地址,前往办理到主管税务机关报到的事宜:(一)越秀区地方税务局原越秀区地方税务局辖区范围内业户到诗书路9号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原东山区地方税务局辖区范围内业户到广九大马路4号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二)荔湾区地方税务局原荔湾区地方税务局辖区范围内业户到西华路98号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原芳村区地方税务局辖区范围内业户到浣花西路1号地税局办税服务厅。
二、文书管理事项(一)10月1日起,文书受理、回复事项仍然由原征收单位的办税服务厅负责对原辖区范围内业户受理、回复。
文书审批事项原则上按照新征收单位的文书审批流程办理;(二)原东山区、芳村区地方税务局对未办结的已受理文书,在征管系统中作内部退件处理,并区调整后进行补录入并应抓紧妥善办理有关事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财务报表采集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财务报表采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财务报表采集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年)网上办税大厅财务报表网上报送模块已于2014年4月29日晚进行了升级完善,现就升级完善后财务报表采集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月报的报送要求为减轻纳税人负担,省局已在网上办税大厅设置监控,将月报报表时期锁定为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即3月、6月、9月、12月,即纳税人只需报送按季度报送该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报即可。
其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月报《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中的“本期金额”是指从年初到本期期末的累计发生额;“上期金额”是指上年同期数,即从上年年初到上年同期期末的累计发生额。
二、关于年报的报送要求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纳税人下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类年报报表》电子表单中已自动导入申报所属年度12月份的月报《资产负债表》数据,纳税人可在此基础上修改报送。
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纳税人下载的《一般企业财务年报报表》电子表单中已自动导入申报所属年度12月份的月报所有报表的数据,纳税人可在此基础上修改报送。
三、其他要求1、月度和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其他报表纳税人未编制的,可以不报送。
网上办税大厅在纳税人上传财务报表时,只检测《资产负债表》表内数据是否全部为“0”,如全部为“0”,则不允许报送,对于其他报表,即便是全部为“0”,也允许报送。
2、2014年度财务报表月报恢复报送,一季度报表(即3月份月报)的报送期限延长到7月15日。
保险代收车船税培训

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应纳税额计算
•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所有权或 者管理权的当月。
• 特殊规定:过户车原车主当年已缴全年税款的, 对原车主不退税,新车主当年不另纳税。
六(一)购置的新车船
• 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购买日期的当月起至年度终了按月 计算,以购买车船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所载日期的当 月为准。
九、减免税规定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 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 员的车船。
5.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
(2017年前免税)
6.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 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 车船。(2017年前免税)
九、减免税规定
7.公共交通车船。 8.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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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备质量每吨96元
五(三)挂车
• 是指就其设计和技术特性需由汽车或者拖 拉机牵引,才能正常使用的一种无动力的 道路车辆,包括牵引杆挂车、中置轴挂车 和半挂车,用于载运货物和专项作业。
——整备质量每吨48元
五(四)专用作业车
• 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专项作业,并装置 有专用设备或器具的汽车,如汽车起重机、消防 车、混凝土泵车、清障车、高空作业车、洒水车 、扫路车、吸污车、钻机车、仪器车、检测车、 监测车、电源车、通信车、电视车、采血车、医 疗车、体检医疗车等,但不包括以载运人员或货 物为主要目的的汽车。以载运人员或货物为主要 目的的专用汽车,如救护车,不属于专用作业车 ,应按乘用车或客车计征。
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 9. 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
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 ,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具体减免期限和数额由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4.06.07•【文号】国税发[2004]66号•【施行日期】2004.06.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6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近年来,各地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清缴欠税的重要指示,欠税管理取得了明显效果,但由于欠税成因复杂,欠税现象在一些地区仍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为切实加强征纳双方的税款征缴责任,严格控制新欠和加大欠税追缴力度,现将加强欠税控管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申报审核,及时堵塞漏洞(一)严格纳税申报制度。
按照税收规定如期真实进行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责任,对于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依法予以追究。
税务机关不得授意纳税人虚假申报或变通虚假申报,不得故意接受虚假申报。
(二)建立健全申报审核方法。
要利用纳税人生产经营和纳税的历史数据、“一户式”资料的勾稽关系、行业税负标准等信息,采取“人机结合”的办法,及时进行纵向、横向的逻辑审核,提出异常警示,把好纳税申报关卡,督促纳税人不断提高纳税申报质量。
(三)及时核实情况。
对于不按期申报、申报资料异常、申报不缴税或少缴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责任到人,采用各种方法,进一步摸清原因,以利及时发现问题,采取防范措施。
对于容易变更经营场所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尤其是商贸企业),如有申报缴税异常现象,必须立即进行实地核查,发现失踪逃逸的,要随即查明领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上报总局,同时通报当地公安机关。
二、实行催缴制度,建立欠税档案(一)催缴制度化。
申报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应及时反映逾期未纳税情况,用格式化的形式书面通知纳税人进行催缴。
告知内容应包括本期未缴税金、累计欠税余额和加收滞纳金的规定。
(二)严格执行会计核算和报表上报制度。
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

欠税公告办法(试行)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已经2004年8月18日第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二00四年十月十日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机关的欠税公告行为,督促纳税人自觉缴纳欠税,防止新的欠税的发生,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告机关为县以上(含县)税务局。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欠税是指纳税人超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以下简称税款缴纳期限)未缴纳的税款,包括:(一)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二)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三)税务检查已查定纳税人的应补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四)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五)纳税人的其他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税务机关对前款规定的欠税数额应当及时核实。
本办法公告的欠税不包括滞纳金和罚款。
第四条公告机关应当按期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公告纳税人的欠缴税款情况。
(一)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公告一次;(二)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次。
(三)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随时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
知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税收征收管理
【发文字号】粤地税函[2009]51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9.01.16
【实施日期】2009.01.1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部分失效依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
(粤地税函〔2009〕51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函〔2008〕1081号)要求,结合各地在贯彻落实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粤地税发〔2008〕210号,以下简称210号文)、《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的通知》(粤地税发〔2008〕
219号,以下简称219号文)过程中反映的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正文:----------------------------------------------------------------------------------------------------------------------------------------------------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1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部署,切实减轻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负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对涉税文书报表进行规范和清理。
现将第一批取消的《特殊纳税人登记表》等15个涉税文书报表(附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取消涉税文书报表式样)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取消涉税文书报表式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2014年7月1日]附件: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取消涉税文书报表式样210192 特殊纳税人登记表(自制)特殊纳税人登记表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纳税人名称法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经办人填表日期行业登记注册类型纳税人状态主管税务机关(部门)序号银行种类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缴税帐号类别币种123经办人:负责人:年月日210604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号码证明有效期自年月日到年月日实际经营期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到达时间报验时间经营地点货物存放地点应税劳务营业额缴纳税款使用发票名称发票份数发票号码合计金额……货物名称销售数量销售额缴纳税款使用发票名称发票份数发票号码合计金额…………申请单位: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申请单位(签章)年月日税务机关意见:经办人: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税务机关(签章)年月日210701税务登记验证(换证)登记表税务登记验证(换证)登记表纳税人识别号:纳税编码纳税人名称:所属年度验换证件种类办税人员申请日期经办人办理验换证期限负责人审批日期审批意见说明:一、验、换证时,纳税人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二、换证时,纳税人需重新填写《税务登记表》;三、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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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欠税公告(2014年第2号)2014年7月25日广州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我市至2014年6月30日止,欠缴地方税收200万元以上的企业(单位),欠缴地方税收1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个人),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予以公告。
欠缴税款的企业(单位)单位:元企业(单位)名称税务登记代码经营地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号码欠缴税种欠税余额其中:本期新增欠税广州市环博展览有限公司440106741865570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2-8号1802房罗锦灿440622196212092833营业税、城建税、土地增75,329,635.26-1,386,044.30值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0181731581064广州市南沙区海景路海景小区1号201房黄俊南420106196510254975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60,969,095.7560,969,095.75广州市黄埔区城市建440112191160057广州市黄埔区茘香路基3号潘远文440203195208052000企业所得税、土地增49,994,653.86-120,000.00设开发有限公司值税广州市伟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0106618659122广州市天河区林和陈坊地段侨林苑2B栋3楼刘炳强440111194510271535营业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45,413,343.990.00广州彩色带钢厂440104190444701广州市中山一路49号赵军440107580104031企业所得税36,496,928.680.00广州市戎丰置业有限公司44010423122540X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东路125号首层卢汉P231187(2)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32,592,497.92-608,470.62、土地使用税广州南华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440183618793997广州市萝岗区镇龙镇黄竹园地段陈育辉440527197004110014土地使用税、房产税24,998,466.220.00广州建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440102618413990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721号东方之珠花园G座3楼余锡良441522198010080636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房地产税20,576,257.000.00广州市宏都房地产有限公司440184679730674广州市从化江埔街从城大道111号之1、2林强352226196501100039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15,743,013.684,462,717.55广州市白云山麓湖游览区管理440106455352942广州市麓湖路11号郑志清440106196507205623土地使用税13,663,500.000.00处(广州市麓湖公园)广州市黄埔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40112191160006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1号陆钜泰440112194705280913企业所得税10,959,526.58-30,000.0广州隆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40105618629740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44-48号松园大厦2楼王德红440105195102214512企业所得税9,956,718.32-1,055,172.25广州穗南房产440100618427356广州市荔湾区德星世纪南路1号(荔湾广场王凌云430423197907257022城市房地产税9,853,614.740.00发展有限公司荔泰阁)P层之一,营业税,城建税广州市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010063320605X广州市东山区东风东路744号五楼503房张国雄44010219701109405X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9,557,347.600.00广州市泰隆房产有限公司44011375941951X广州市番禺区市桥东沙路161号三楼(本住所只限办公用途)姚永洪44123019750525633X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9,356,908.19-2,718,238.66广州珠江房地产开发中心有限公司440107190555874广州市萝岗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研路6号401房杨三明140322197308140016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8,296,906.198,296,906.19广州捷中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0104618430440中山五路219号中旅商业城1008室黎亮440122630730571营业税、城市房地产税7,783,922.96-2,911,745.25广州市番禺飞鹰摩托车销售有440181726814871广州市番禺区榄核镇蔡新路351号办公楼1(该场所仅作办公用途)王国忠440701630616303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7,593,745.000.00限公司、印花税、广州雄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0105190544649广州市海珠区海联路102号首层姚勤430503197111030017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印花税7,393,373.650.00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厚润投资有限公440191618682242广州市萝岗区永和摇田河大街77号1号楼423房高炘城440104193602102212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7,187,714.990.00司广州永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0104190534440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22-30号丽晶华庭601房罗锦兆440105620803519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6,578,031.520.00广州英华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440105231213927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北广州药用玻璃厂东北侧刘志有441822197809273430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6,489,250.210.00广州市番禺华南摩托企业集团有限公司440113231300027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民生工业区(榄核所)谢健庭440301196308282916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6,403,956.210.00广州上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440104775672363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路宝龙直街7号之5二楼自编号(仅限办公用途)吴锦培440121195910121031营业税,城建税,土地增值6,115,613.160.00,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广州市新富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0104708278649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7、9、11号陈炳洪440126194809120015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6,073,372.92563,935.97广州百440111190508402广州市白云区云景路彭小冰44282719691031002X营业税5,980,116.51-22,000.0润置业有限公司一号首层、土地增值税广州侨林宝房产开发有限公司440106618482187广州市天河区林和陈坊地段侨林苑2B座三楼刘炳强440111194510271000营业税5,873,600.000.00广州市花都宏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0114708208923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侨明路4号任志锋440121197106282116企业所得税5,708,673.930.00广州云景房地产开440106741853422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20号705-08房梁宇恒440103197210142719土地增值税5,387,018.71-3,000,000.00发有限公司从化温泉高尔夫俱乐部440184618424008广州从化市温泉镇徐锋440105680223005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5,366,868.150.00增城市殡仪馆440183725033336增城市增江街工业路19号马秀娴440125197010010023企业所得税4,639,602.680.00广州建图房440106618401244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陶育路55梁林440102591020901营业税、房4,542,097.910.00产发展有限公司号首层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广州市世基置业有限公司440104718196276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之一南座2501室邓健伟440111195906230312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4,526,270.160.00广州华虹房地440103618482363广州市荔湾区下九路以东至荣光里.厚刘志有441822197809273430营业税4,458,661.720.00产实业有限公司仁里名汇商业大厦首层北广州国际信托房地产开发公司440102190468578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17楼黄汉泉44010519570518181X营业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4,410,000.000.00广州市黄埔房地产开发总公司440112191161279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260号丰乐大厦15--17层李连平440112195512190035土地增值税4,112,864.75-500,000.00广东合生泰景房地产有限440191678827677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2429号自编六楼630房黄海涛440111197906300914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4,105,233.704,105,233.70公司、土地增值税中国天诚( 集团) 南方公司440104190489897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5号熊全水440102195308224012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4,039,969.400.00广州市恒太建筑科技有限公司440106734912770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国贸大道北633号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一期设计大厦8楼苏乃东230103196707044619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印花税3,910,061.220.00广州市天河仓市场发展有限440106231243165广州市天河北路163号三楼308室杨杰440111650606007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3,888,604.590.00公司企业所得税广州市白云区商业企业总公司440111455415771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31号四楼陈伟雄440111530723001营业税、城建税3,763,867.240.00广州洪德置业有限公司440105231252600广州市海珠区洪德路195号13楼李晓帆440102195201306514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3,679,649.270.00广州新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0105231236352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艺苑路229号李裕光440102500915107城建税,营业税3,673,093.630.00广州市永大集团公司440113190503839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村李泽雄44011119620313031X土地使用税3,614,604.000.00广州市东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0102190680202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11号1106、1108房梁开智440105197709295418企业所得税、印花税3,579,817.690.00广州鸣泉居度假村有限公司440111190546089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1068号林伟民440104195501230732房产税、土地使用税3,349,998.78-5,559,683.18泛华工程有限公司广440102890347531广州市东山区中山一路南方铁道大厦25楼郭建成440127195911140216营业税、城市维护建3,324,015.84-45,351.71东分公司设税、企业所得税广州和润发展有限公司440191190557984广州市萝岗区摇田河大街77-1号426房高炘城440104193602102212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3,136,892.86-14,439.75广州市大展置业有限公司440105633209533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5号南洲大厦8楼柳桂镇44052419661020559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房3,128,735.390.00产税、土地使用税广州市志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0107231234373广州市越秀区东川大厦3楼林护国440104193711260017土地增值税3,121,139.65-259,604.46广州广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0104231241274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7号405房古事基440103195102215416企业所得税3,003,186.590.00广州宏立房地产实业440105633210411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路侨苑一街2-18号首层自编6号赖水平441822196810080236营业税、企业所得税2,856,897.780.00有限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广州市花都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40114191190977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秀全大道47号赵义雄440121194908130313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2,821,901.110.00广州泰邦食品科技有限公司440191725633331广州市萝岗区永和经济开发区斗塘路18号卢俊青440105197003062444企业所得税2,781,708.690.00广州花都陶瓷厂有限440114618751287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广清路刘健亮440182197509120018土地使用税2,544,053.08-10,070.5公司广州市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0106231252424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26楼F3陈绍波440106196208260358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2,313,876.430.00广州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4010272190179X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大厦北塔2901室谭跃进330104195812060018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2,127,980.750.00广州市海洋渔业公440105190425113广州市海珠区南华东路549号自编6号楼郑永文440105196801261259营业税、城市维护2,087,383.280.00司建设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中国房地产开发广州公司440104190486602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268号交易广场10楼1007--1012房韩志刚230103195807260015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2,062,541.380.00欠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单位:元业户(个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经营地点业户(个人)身份证号码欠缴税种欠税余额其中:本期新增欠税广州市天河区科技440105196306074536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44、354号201号铺自编201—2440105196306074536营业税,个人所得税,263,933.2924,812.17汉江美食城04房城市维护建设税广州市越秀区红宴餐厅440103194902052462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六马路48号第二层440104311092669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245,098.8052,234.61广州市增城圣越服装厂44012519680924132X广州市增城新塘镇群星村东坑区三横路71号之二、之三44012519680924132X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158,876.45158,876.45广州市天河区石牌金钻四海酒家440106L51269862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568-572号三层房号360302197506242043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146,946.32 218.61说明:走逃、失踪和其他查无下落的欠税人由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