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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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内外安全立法

第二章 国内外安全立法

8个核心公约——基本人权
组织和集体谈判权利公约(1949年) 为防止发生排斥工会的歧视,防止工人组织和雇主组织之间相 互干涉提供保护,并对促进集体谈判作出了规定。 同工同酬公约(1951年)√ 呼吁对男女工人同等价值的工作给予同等报酬和同等津贴。 废除强迫劳动公约(1957年) √ 禁止使用任何形式的强近或强制劳动作为一种政治强制或政治 教育手段,作为对发表政治或意识形态观点的惩罚,作为动员 劳动力的手段,作为一种劳动纪律措施,作为参与罢工的惩罚 或歧视的手段。 最低就业年龄公约(1973年)√ 旨在消除童工劳动,规定准予就业的最低年龄不得低于完成义 务教育的年龄。
人道目的 政治目的:不公正的对待引起革命 经济目的:改善劳动条件引起成本的增加“任何 一国不采用合乎人道的劳动条件, 会成为其他国家愿意改善其本国 状况的障碍”
8个核心公约——基本人权
强迫劳动公约(1930年) 要求禁止所有形式的强迫或强制劳动。但允许某些例外,如服 兵役、受到适当监督的服刑人员的劳动和紧急情况下的劳动, 如战争、火灾、地震 结社自由和保护组织权利公约(1948年) 赋予所有工人和雇主无须经事先批准,建立和参加其自己选择 的组织的权利,并制定了一系列规定,确保这些组织在不受公 共当局的干涉的情况下自由行使其职能 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1958年)√ 呼吁制定一项国家政策,消除在获得就业机会、培训和工作条 件方面,任何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 血统或社会出身等原因的歧视,促进机会和待遇平等。 最恶劣形式童工劳动公约(1999年)√ √ 呼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禁止和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 它包括奴役制和类似的做法,强迫征募儿童参与武装冲突,使 用儿童卖淫和从事色情服务,任何非法活动,以及可能危害儿 童的健康、安全和道德的工作。消除童工

对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体制的反思(三篇)

对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体制的反思(三篇)

对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体制的反思安全生产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事项,其监督监管工作体制至关重要。

然而,当前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进行反思和改进。

本文将对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体制进行反思,从制度设计、监管力量、信息化建设、立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体制的制度设计需要进行反思。

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体制主要由部门负责和地方政府监管两个层次组成,责任权责不明确,监管职责重叠,导致监管效率不高。

此外,监管制度的创新不足,难以适应安全生产形势的变化。

因此,应该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体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责,加强各级政府之间的协调配合,提高监管效能。

其次,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的监管力量需要加强。

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主要由政府部门和专业监管机构负责,但是由于监管力量不足,无法全面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此外,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经验也存在不足。

因此,应该增加安全生产监督监管的人员数量和质量,建立专业化的监管队伍,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经验。

再次,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

目前,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相对滞后,监管数据存在断档、重复输入等问题,无法提供及时准确的监管信息。

此外,监管信息的共享和管理也存在问题,缺乏统一的信息平台和标准。

因此,应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监管信息系统,提升信息采集、处理和共享能力,实现全程信息监管。

最后,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的立法需要完善。

当前,我国相关的安全生产立法体系还不够完善,监管法律法规不够细化,对于一些新的安全生产问题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此外,执法力量和执法手段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因此,应该加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明确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提升执法力量和执法手段,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体制的反思是十分必要的。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法律体系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法律体系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法律体系一、煤矿职业危害的现状(一)中外职业危害防治情况比较:1.全国职业危害的状况A.职业危害分布行业较广,30多个行业,包括:煤炭及矿山开采、冶金与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建筑、机械制造、汽车、木业、皮革、医药、生物、废品回收等。

B.涉及人员众多,全国7.75亿劳动力,接触危害2亿人。

C.职业病报告数上升:2009年1.8万余例,同比增32%;2010年报告2.7万余例,同比增50%;近60年累计75万例,其中死亡病例15万。

D.趋势:发达地区向落后地区转移;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进城务工人员成为最主要受害群体。

E.危害程度:每年因病及事故直接损失约3000亿元;以尘肺病为例:年均费用3.4万元/人,从发病到死亡20年计,共需70万元。

目前确证尘肺病人40多万人,费用总计3000亿元;随着增加,10亿元/年;可以说:触目惊心,危害巨大。

E1:一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因病返贫;E2:由于防治普及不及时,病人缺少社会救助;E3:长期存在于社会,增加社会管理难度;E4:对2020年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是极大隐患。

2.煤矿职业危害的状况煤矿是职业危害的重灾区,有其特殊性:即井工开采和露天剥离;露天开采量仅占7.5%,绝大部分均需井工开采;其中:高瓦斯及突出矿占40%多。

A.全国煤矿总数。

2007年,18611处,其中3万吨/年约7000处,占42.9&;120万吨/年245处,占1.5%;全国总产量32.4亿吨,占全球46%,居第一;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占70%,每增加1元GDP能耗比世界平均高3倍。

2006年实施资源整合以来,尤其是2010年实施大集团大企业兼并重组小煤矿以来,煤矿户数大幅降低,全国约为11000处。

B.煤矿作业人员中,接尘人员分布广:采掘机运通五大系统均有接尘岗位。

采掘一线及辅助岗位普遍接尘,其他岗位:如矿灯房、电焊车间、锅炉等岗位存在有毒有害、高温、电弧光等危害因素;接尘人员绝对数占煤矿从业人员80-90%左右;C.危害种类众多:C1.煤尘;C2.粉尘;C3.有毒有害;C4.高温,31℃以上;C5.其他;防尘设施不健全,洒水系统不完善,水仓、水池缺失;劳动防护用品不合格,未配齐,一些矿未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英国劳氏船级社等16家海洋石油安全中介机构通过资质换(发)证审查(第二批)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英国劳氏船级社等16家海洋石油安全中介机构通过资质换(发)证审查(第二批)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英国劳氏船级社等16家海洋石油安全中介机构通过资质换(发)证审查(第二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9.07.06•【文号】安监总管一函[2009]83号•【施行日期】2009.07.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英国劳氏船级社等16家海洋石油安全中介机构通过资质换(发)证审查(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管一函〔2009〕8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海洋石油天然气安全中介机构资质换证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海油函〔2008〕101号)要求,英国劳氏船级社等16家海洋石油安全中介机构提出了资质换(发)证申请。

经对各机构申请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查,均符合换(发)证条件,同意通过资质换(发)证审查(各机构信息详见附件)。

各机构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在批准的业务领域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安全中介结果负责,并接受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和海油分部、石化分部、中油分部及其所属监督处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为海洋石油安全生产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附件:通过资质换(发)证审查的海洋石油安全中介机构(第二批)名单二○○九年七月六日附件通过资质换(发)证审查的海洋石油安全中介机构(第二批)名单一、通过资质换证机构(10家)(一)发证检验机构(3家)1.英国劳氏船级社2.法国国际验船协会3.中国船级社(二)专业设备检测检验机构(4家)1.中海石油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原渤海石油工贸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海上设施安全检验测试分公司)2.烟台顺达海洋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3.深圳市发利构件机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法利嘉航检验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原嘉航海事检验有限公司)(三)安全培训机构(2家)1.渤海石油培训中心2.胜利石油管理局浅海石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中心(四)安全评价机构(1家)中海石油研究中心二、通过资质发证机构(6家,均为专业设备检测检验机构)1.盘锦辽河油田兴科无损检测有限公司2.中国石油辽河油田特种设备检验中心3.山东海盛海洋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深圳市德威胜潜水工程有限公司5.深圳市锋瑞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6.四川科特石油工业井控质量安全监督测评中心注:各机构详细信息附后;专业设备检测检验机构“批准的检测检验能力范。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实务(百度上传版本)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实务(百度上传版本)

发达国家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三个阶段
初级阶段: 一切工作围绕减少和杜绝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与伤亡”; 中级阶段: 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都处于“ 安全、健康、卫生、整洁”的作业环境; 高级阶段: • 所有劳动者都从事“有尊严和舒适”的劳动。
• • • • • • •
走过这个安全生产事故多发易发期,进入高级阶段: 英国用了70年(1880—1950); 美国用了60年(1900—1960); 日本用了26年(1948—1974)。 而中国现在准备用20~25年(2002—2025)的时间走过这段易发 期。




(5)雇主事先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通知雇员代表或按职业安全与健康监察局的去做。
二、国内外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比较

监察方法 监察方法包括监察前准备、召开预备会议、监察行动、总结会议和惩处五部分,其中惩处包含以下内
容。
一、签发传票 监察员在报告了检查结果后,由职业安全与健康监察局地区办事处主任决定,签发何种的传票,其内 容包括确认违反了什么条例和标准;提出纠正的期限;确定罚款金额。 传票将被分别送达雇主和雇员。雇主必须将传票的复制件张贴在发生违犯的地点或附近三天,或直至 这一违犯已纠正时为止。 二、处罚 任何雇主,违犯本法令者,其情节严重处以若干罚款或刑事处罚。可分下列几类: ①非严重违犯与安全、健康直接有关,但不至于造成死亡或严重的身体伤害,每次可判以高达7000美 元的罚款。 ②严重违犯即工作场所存在可能导致发生死亡或严重身体危害的情况,且雇主对存在着的这种危害是 知情的,对每次违犯处以高达7000美元的罚款,亦可根据雇主的认罪态度,以前是否违犯及单位规模大小等予 以酌减。 ③故意违犯指雇主意识到和明知工作场所存在危及雇员安全与健康的因素,但不尽快消除,对这种违 犯每次可处以高达5000-70000美元的罚款。故意违犯可以根据以前是否违犯过或单位规模大小调整其罚款金额, 但不再考虑雇主的态度,通常最低罚款不低于25000美元。如果故意违犯导致一名雇员死亡,法庭可判以罚款 70000美元或监禁6个月,或两者并行。 ④重复违犯了任何标准、条例、规定等,在再次检查时发现又重复违犯,这种多次违犯可以高达70000 美元的罚款。 ⑤未能如期纠正违犯,每天可处以高达1000美元的罚款。 此外,可能签发传票和提出罚款的有:伪造或篡改犯罪记录、报告或申请书者,处以高达70000美元或6个 月的监禁或两者并行;违犯张贴要求的可处高达7000美元的罚款;攻击安全与健康监察员,或对抗、反对、恐 吓、干预检察员执行工作任务,可处以5000美元以下罚款或3年以下监禁。

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安全培训课件

新版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安全培训课件

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
该条例的相关内容如下: ,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条 例》 将事故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①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 伤(包括 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 上100人 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 ③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I 上50人以 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场失 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j 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j (2)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 不, 导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应 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 小 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 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保证 从业人 员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掌握风险防范技能和事故应急措施。
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于2007年3月28日国务 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以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自2007年6 月1日起施行。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是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 全事故 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
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
该法与从业人员相关的规定如下: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保 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 章 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 故应急 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 经安全生产 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英国 德国 南非 零矿难

通过长期的严格依法治理安全隐患和大量采用科技手段提高矿山安保水平,如今南非在矿山安全管理、安全设备技术开发、矿井救援、瓦斯抑爆、百万吨死亡率等方面均居世界领先地位。
1987年南非组织专家对煤矿矿难的性质、特点、原因进行分析和评估,制订了控制煤矿事故发生的措施:一是对煤矿安全管理立法,依法管理煤矿安全;二是建立煤矿瓦斯治理实验室,对煤矿瓦斯进行研究和探索,加大瓦斯监控力度,制订治理瓦斯的规程和措施,强制煤矿企业严格执行;三是强化煤矿矿工的培训,提高素质,增强遵章守纪的意识;四是加大对煤矿的投入,推广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开采技术,大幅度提高煤矿开采的机械化程度,尽量减少井下从业人员;五是提高死亡人员的补偿标准,使矿主意识到发生事故赔不起。南非煤矿事故死亡一人,补偿标准30万兰特,当时币值相当于我国人民币45万元左右。
进入到深深的井下,笔者首先看到了宽敞坚固的巷道。巷道壁由密密麻麻的粗钢条和水泥层固定。巷道两侧每隔10米左右装有日光灯,能见度很高。
阿豪斯介绍说,矿山安全监测人员随时在井下检查。在巷道每隔一段距离,就装有记录安全检查结果的公告山陪同人员下井的同时,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士一同进入井下。
南非1996年通过的《矿山健康与安全法》和2002年通过的《矿山与石油资源开发法》是两部比较完善的法令,在许多方面值得世界同行借鉴。
此外,南非矿产能源部规定,全国所有煤矿在距离每个工作面不超过750米的地方必须建立安全庇护所。在有编号的安全庇护所里,配有通风设备、救援电话、备用自救器和饮用水。在发生瓦斯爆炸、火灾以及其他事故时,矿工可以通过逃生指示装置的指引,在便携式自救器有效工作的时间内撤离到最近的安全庇护所,关上密封门,然后用电话向地面报告事故以及人员所在的安全庇护所的号码,等候救援。这样就保证了井下矿工在救援队员到达之前的安全。

矿难—国外是如何治理的

矿难——国外是如何治理的作者:本报记者杨秀峰编…文章来源:中国县域经济报(第25期总第524期)点击数: 312 更新时间:2010-4-6 10:46:52编者按:矿难,一个让人不寒而栗的名词。

其实,矿难并非人间绝症。

世界上有些国家,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零或接近零。

澳大利亚从2003年开始,就达到了零死亡;加拿大、德国、英国、挪威等国也都相继实现了煤矿开采零死亡。

他们是怎么做的?据俄新社报道,俄西伯利亚克麦罗沃州“乌里扬诺夫斯克”煤矿瓦斯爆炸,造成108人死亡。

图为2007年3月20日,一辆载着救援人员的汽车抵达俄罗斯煤矿爆炸事故现场。

新华社“乌里扬诺夫斯克”煤矿2006年1月2日,美国西弗吉尼亚州阿普舒尔县萨戈煤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2名矿工遇难。

吕明响摄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被困153人据新华社山西3月28日电记者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抢险指挥部了解到,经进一步核查,初步确认王家岭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时当班下井261人,升井108人,有153人被困井下。

被困人员多为山西、河北、湖南、贵州四省籍农民工。

据介绍,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君已赶到现场指挥抢险救援,要求全力组织抢救,加快排水进度,千方百计抢救被困人员。

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正紧张进行。

3月28日13时40分许,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煤矿北翼盘区101回风顺槽发生透水事故,初步判断为小窑老空水。

河南伊川爆炸煤矿为违规生产所致据新华社郑州4月1日电记者从河南省安监局了解到,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伊川国民煤业有限公司为停产整顿煤矿,属违规生产。

该矿2009年5月1日曾发生瓦斯突出事故。

3月31日19时20分,位于洛阳市伊川县半坡乡白窑村的国民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截至4月1日3时10分,已确定2人在事故中死亡,1人受伤。

有29名被困人员被成功解救,下井人数尚不确定。

煤矿安全监管实施办法(最新版)

煤矿安全监管实施办法(最新版)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煤矿安全监管实施办法(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方针,保障职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结合本公司各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下属各煤矿矿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事煤矿生产的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煤矿及其有关人员必须接受并配合安全生产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挠和推诿。

第四条各煤矿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及各项技术标准。

各煤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矿级领导入井跟班作业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各煤矿必须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英国煤矿安全监管经验谈

全 管 理 ;8 为 英 国 煤 炭 局 的 高 级 执 ()
水灾 、爆 炸和塌 方 随时都 在威 胁 着他们
的 安 全 。据 统 计 ,9世 纪 中 叶 , 国 煤 矿 1 英 每年 都有 10 0 0多 起 死 亡 事 故 发 生 。 种 这
状况 引起 英国政 府的 重视 , 15 于 8 0年 颁
布 了 英 国 第 一 部 煤 矿 安 全 法 规 —— 《 煤
举办矿 山健 康与 安全课 程 ;9 继 续 ()
矿 山 安全 观 念 调 查 , 制 定 计 划 。 并 2 为 矿 工 提 供 安 全 培 训 、 全 . 安 和 安全指 导 。 英 国煤 炭 局 定 期 为 矿 工 提 供 安
续 执行 健 康 与 安全 审核计 划 ;4 () 2 0 N2 0 0 8 0 9年 度 英 国煤 炭 局 健 康 . 全 计划 ,使各 部 门都 能积 极 参与 年 划 ;5 制定 个体 保护设 备使 用政 策 () 审查和 修 改承包 英 国煤炭 局项 目的 商管理 程序 ;7 把 “ 康 ” 入健 康 () 健 融

危险程 度做 出评 估 ,并采 取措 施达 到 安 全 级 ;对 工人 的人身 安全 和施 工 安全做 出计划 ,并 要使 所有 的工 作均 按 安全计 划进 行 。 随着 技术 的发 展 , 安全生 产 法律 、 法 规 的 不断 完善 。近 5 O年 来 , 英国 已先 后 颁布 了矿 山健 康 与 安全 各 项 法 令 5 O多 件, 主要 有 《 业健 康 与 安全 法》 《 职 、 煤矿 健康 与安 全管理规 定》 《 大伤 害 、 病 、重 疾 及危 险事 故报 告规程》 等。 这些 法律规 定 对 企业 的安全 管理 行 为起到 强有 力 的约 束和 引导 作 用 ,保 障 了矿 工参与 矿 山企 业 安全 管理 的权 力 ,对改菩 矿 山 安全 状 况 起到积 极 的作用 。 二、 行业 主管部 门的安全监 管 在 英 国 矿 业 方 面 的 安 全 监 管 工 作 中 , 业 主 管 部 门也 起 着 重要 作 用 。 以 行 煤炭 业 为例 , 其政 府 主管 部 门是 英 国煤 炭局 ( a toi ) 英 国煤 炭 局是 Co l h ry 。 Au t 作 为 煤 炭 工 业 私 有 化 进程 的 一 部 分 于 19 9 4年 成立 的 。 国煤炭 局主要 是通 过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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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英国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英国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新版)英国煤炭开采历史悠久,鼎盛时期从业人员曾高达100万人。

随着煤炭资源的枯竭和能源结构的变化,煤炭产量逐渐下降,90年代中期,全国煤矿实现了私有化。

最近几年,全国煤炭年产量3500万吨左右,其中井工矿约46个,产煤2000万吨,露天矿约1500万吨。

1974年,英国政府颁发了针对所有行业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法》,随着技术的发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近50年来,先后颁布的矿山健康与安全各项法令已达53件,主要有《职业健康与安全法》、《煤矿健康与安全管理规定》、《重大伤害、疾病及危险事故报告规程》等。

这些法律规定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行为起到了有力的约束和引导作用,保障了矿工参与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权力,对改善煤矿安全状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矿山安全监察1、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英国根据1974年颁发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法》,成立了“健康与安全执行委员会(HSE)”和“健康与安全委员会(HSC)”。

(1)健康与安全委员会(HSC)该委员会由3名国家工会联合会代表、3名企业代表、2名地方政府代表和2名科技界代表共10人组成。

该10人组成委员会由英国政府负责环境、运输和各地区事务的部长联合任命,以实施1974年颁布实施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法》。

健康与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为政府提供安全政策建议和信息,并提供技术咨询;制定修改安全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受政府委托,对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

(2)健康与安全执行委员会(HSE)执委会是向健康与安全委员会提供职业健康与安全咨询、协助健康与安全委员会落实与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法律的机构。

该机构三名领导人的任职不因政府更迭而变动,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HSE约有4000名职员,其中包括安全监察员、政策法规咨询人员、技术工艺人员、科学研究和医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HSE的主要职能是审批安全法律、法规,由议会审批颁布;贯彻、落实并实施健康与安全的法令,强制企业实施;对危险行业审批颁发许可证;对企业重大危险区域进行安全评估;实施事故调查等。

HSE设矿山、近海石油、铁路、核能、农业和其它工业企业等6个安全监察工作部。

其中矿山安全工作部的工作是依法对矿山实施安全监察。

安全监察员由采矿、机械和电气专家组成,其中采矿专业人员占50%。

矿山安全监察人员的条件是:有献身于矿山安全事业的坚定志向;具有采矿专业高等学历证书,持有国家颁发的采矿专业一级证书,有丰富的矿山安全生产实践经验。

其录用程序是:首先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HSE考核小组进行考试,最后由HSE主席任命并颁发证书,并随身携带,持证监察。

矿山安全监察员要定期培训。

目前,英国设煤矿安全监察员约20人,根据《职业健康与安全法》及相关法令规定,煤矿安全监察员主要有以下职责与权力:有权直接进行认为要进行安全监察的矿山企业和工作场所。

有权对煤矿安全生产总体设计及其重大更改内容进行审批,在生产技术发展的过程中,有权修改有关安全规定。

煤矿发生事故后,进入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根据初步调查。

病况,提出事故调查意见。

有权对不安全的作业场所提出整改意见,直至停产。

当安全监察员在执行监察受阻或其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可向当地警方说明情况,要求警方协助。

2.安全监察的方法(1)对矿井进行安全监察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按照年度计划执行;二是根据矿井生产过程中情况随机检查,随机检查不事先通过被检查矿井。

(2)根据矿井规模、机械化装备水平、地质条件、灾害状况,确定矿井安全状况和风险程度。

矿山监察部每年根据矿井的安全状况和内险程度,制定年度监察计划,并报HSE。

对不同风险程度的矿井,检查验收的比例分别是:高风险矿井50%;中等风险矿井30%;低等风险矿井15%;其它风险矿井5%。

(3)安全监察员对矿井进行监察的程序:到矿后首先与矿方经理交谈,听取汇报,了解矿最近的有关情况;然后下井进行实地察看,其检查的内容、路线均由安监员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情况而独立决定,充分行使监察权。

监察时矿井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必须陪同全程。

升井后与矿经理交换意见,指出检查出的问题,也可根据现场情况发出相关指令。

(4)每次检查工作后,安监员必须写出书面监察报告。

在英国一般使用电子传真汇报工作,若发现重大隐患,要用电话及时汇报。

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安监员的书面监察报告所涉及的内容,要对煤矿经理进行详细通报。

监察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矿井概况、矿井安全生产状况、检查的有关情况(接检查内容详细说明)、总体评价、安全工作建议。

(5)对检查出问题的处理对一般性问题,安监员指出后由矿经理负责安排整改。

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场所,安监员可令其停止作业,限期进行整改。

如果矿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安监员可提出公诉,由法院判罚2万英镑以下处罚。

3、煤矿企业的安全检查与管理《职业健康与安全法》规定,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要由矿主负责,根据矿井安全状况必须设立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检查与管理人员,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检查。

煤矿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要报HSE批准,并由煤矿安全监察员进行监督。

在《职业健康与安全法》等法规中还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建立职工代表参与安全管理的制度,职工代表对井下工作场所要认真检查安全状况,做好书面记录(定期归档以作事故分析时参考)将问题及时向经理反映并督促解决。

职工代表要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全过程工作。

安全检查部门的人员配置情况是:采煤工作面与掘进工作面,每面每班设一名中级安全检查员和一名安全检查员。

全矿井分采煤、掘进、机械、电气等专业,各设1名高级安全检查员负责本专业的安全检查与管理工作。

英国煤矿近年来事故减少,但为了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抢救能力,煤矿每年要进行一次矿井灾害预防演练,模拟事故发生时的抢救工作如何展开,以检验在发生事故时的各项应急措施是否落实。

煤矿在进行此项工作时,要请HSE的安全监察员现场观察,提出改进意见。

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英国煤矿事故分为三种类型:非上报事故;停产三天以上的事故;重大伤害事故。

不同类型事故按以下方法处理:1、非上报事故的处理非上报事故一般是指作业人员未受到伤害,事故对矿井生产的影响少于三天。

此类事故要填写事故记录表和事故调查表,矿方检查人员与事故当事人进行面谈,详细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并对事故在本矿进行通报。

2、影响生产三天以上的事故此类事故不但要填写事故记录表和事故调查表,上报给HSE,同时对事故当事人、见证人要进行深入调查,并建立专门档案,记载事故情况,事故的详细情况要通报企业全体职工。

3、重大伤害事故(严重事故)此类事故一般涉及人身伤害,因此在处理上要严格按照法令和规定进行处理。

一般程序是:(1)尽快用电话通知HSE下派的安全监察员。

(2)立即填写事故记录表和调查表,交给安全监察员,安全监察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与此同时,组织职工代表、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到现场查看。

并随后绘出事故观场图,为事故调查提供准确的现场资料情况。

(3)成立事故调查组。

发生重大事故后,尤其是人身伤害事故,允许新闻煤体报道。

要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并由三方面的主要人员组成:矿山安全监察员、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矿行政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事故调查组的牵头部门是矿山安全监察部门。

(4)事故调查的程序:事故抢救工作结束后,首先由安全监察人员、采矿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到事故现场进行初始调查。

其主要工作是记载事故现场情况,根据事故情况评估调查工作量,确定正式调查的组成人员。

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由HSE主席签发。

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事故的原因,二是防止事故应采取的措施,三是划分事故责任,但不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HSE若认为事故责任者应受到惩罚,则以原告身份向有关法院提出公诉,由法院作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如威尔士有一煤矿发生了一起瓦斯燃烧事故,当时烧伤了两人,HSE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认为矿主、矿经理、矿安全检查员和现场一名工人均有责任,向当地法院提出公诉,法院调查后判定:对矿主罚款30000英镑;矿经理罚款5000英镑,吊销经理证件,并在其它行业不能再任经理。

矿安全员罚款2500英镑。

工人因其受伤,判定免予处罚。

实用文本 | DOCUMENT TEMPLATE安全监察在英国只有煤矿的事故调查费用由政府支出,其它工业的事故调查费用由发生事故的企业支付。

三、英国煤矿安全监察体系的作用和影响英国政府现已解决了煤矿安全生产问题。

通过健康与安全执行委员会(HSE),代表国家对煤矿依法实施安全监察;通过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运用及各种层次的安全培训,煤矿安全状况不断好转,出现了两次历史性飞跃,从1999年起,已很少再发生死亡事故。

英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发展历程,对世界许多国家的煤炭行业健康发展均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印度、南非等英联邦国家及许多欧盟成员国,在改善煤矿安全状况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借鉴了英国的经验,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我国建立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已有两年时间,比较而言,我们的安全立法应在完整性、可操作性、稳定性上加强研究;我们的监察执法,应突出严肃性、准确性和公正一致。

云博创意设计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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