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员工行政处罚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行政处罚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对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所采取的行政处罚措施,以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促进员工的守法意识和规范行为。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劳动者。
二、行政处罚的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行政处罚必须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执行,不得歧视任何员工。
2.事实明确原则:行政处罚必须有确凿的证据和充分的事实依据,不得凭主观臆测或无根据的猜测进行处罚。
3.宽严相济原则:行政处罚应根据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综合考虑员工的表现和悔过态度,在确保惩罚的力度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宽容和改正的机会。
4.教育惩戒结合原则:行政处罚应当在惩罚的同时,以教育为主,通过警示和引导员工改正错误行为,提高行为规范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程序1.警告:对于轻微违规的行为,可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告诫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并提示其后续违规将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2.罚款:对于严重或经多次警告未改正的违规行为,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给予罚款处罚,罚款金额根据员工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来确定。
3.调职降级: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或严重失职的员工,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调职或降职处罚,以警示其改正错误行为。
4.撤职辞退:对于对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涉嫌严重违法或职务违规的员工,可以给予撤职或辞退的处罚,终止其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
5.其他处罚:对于罪行较轻、情节较轻的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一定程度的行政处罚措施,如降薪、停职等。
四、行政处罚的程序1.查证阶段:当发现员工有违纪违法行为时,由相关部门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要求员工提供必要的证据和说明。
2.决定阶段:在查证阶段结束后,由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讨论,并根据员工的违规行为和情节作出决定,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力度。
3.通知阶段:对于受到行政处罚的员工,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其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理由和依据,员工有权利进行陈述和申辩。
员工管理处罚规章制度

员工管理处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秩序,提高员工素质,加强管理,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规章制度,严禁违法乱纪行为。
第四条本规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执行。
第二章违纪行为和相应处罚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受到相应处罚: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违反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的;
(三)违背工作原则、纪律的。
第六条员工违纪行为的处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告;
(三)降职或降薪;
(四)停职检查;
(五)开除。
第三章处罚程序
第七条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违纪行为,应当立即向直接主管报告,并调查核实。
第八条主管部门应当对员工违纪行为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当有明确的证据;
第九条如果员工的违纪行为属实,应当根据情况和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条员工对处罚有异议时,可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章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本规章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十二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员工管理处罚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望员工们严格遵守,共同维护企业的良好秩序。
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员工处罚管理规定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员工处罚制度为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明确违纪处分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违纪处分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办法.一、违纪处罚的原则1、公司对员工进行违纪处分时,应有充分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2、公司对员工违纪给予处分的轻重应与该员工所犯过错的轻重程度相适应.二、员工的权利、义务:1、员工应清楚地知晓员工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及工作必须达到的标准.2、员工对公司给予的违纪处分有申诉的权利.三、违纪处分的方式:1、违纪处分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2、经济处罚为罚款.3、行政处分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留司察看、辞退、开除.4、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四、违纪处分的规定:1、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经查证属实,视为违纪,给以口头警告处分,同时可以并处200元以下含200元经济处罚.(1)工作时间不佩戴胸卡、司标或未按规定着工装.(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3)工作时间串岗、吃东西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工作时间睡觉、玩电脑游戏、利用公司网络下载电影、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资源或非常规占用公司网络,如使用bt类下载软件、emule、百度下吧、pp点点通等.(5)工作时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或处理私人事情.(6)在工作场所或办公楼打闹嬉笑、大声喧哗.(7)对上司、同事或客户及各类来访者无礼、粗鲁.(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通讯工具影响会议秩序.(9)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换班、调休.(10)未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休假手续.(11)下班后最后离岗的人所辖区域门窗未关,所用电器电源未切断.(12)未在公司用餐地点就餐,影响办公环境或对外形象.(13)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14)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15)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2、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2次口头警告处分的,给以书面警告处分,书面警告应在全公司通报,同时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含500元罚款.(1)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岗位或外出,擅离职守.(2)非工作原因于工作时间喝酒,带醉意上班,扰乱工作秩序.(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或不服从主管的指派.(4)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致使影响公司权益的.(1)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的.(2)对待客户,服务态度生硬,工作作风恶劣,引起客户不满,影响公司业务和信誉并查证属实的.(3)人为制造矛盾、无中生有、造谣传话、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情节较轻的.(4)未履行请假手续休假、无故缺席会议且造成不良影响的.(5)以不正当方式从外部获取病假证明且经查实与事实不符的.(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风险没有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含2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7)违反公司制度、操作规程,给公司财物或人身造成2000元含2000元以下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8)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的.(9)擅自将本人工资泄漏给他人,在同事中相互打听、散布他人收入,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10)在公司内部泄漏有关的公司机密.公司机密的范围参照集团保密管理制度(11)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3、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3次口头警告处分的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2次书面警告处分的,给以该员工留司察看3个月的处分,留司察看应在全公司通报,同时并处月薪降一职等的处分.(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任务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完成致使影响公司权益的.(2)虚报业绩、瞒报事故,经查证属实的.(3)在办公场所大吵大闹或聚众闹事或对他人侮辱、辱骂,严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4)造谣惑众、破坏团结、无理取闹、殴打同事、聚众煽动闹事,扰乱工作秩序的.(5)对下属、同事、上级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的.(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风险没有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含10000元经济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7)违反公司制度、操作规程,给公司财物或人身造成2000-10000元含10000元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8)在工作场所、办公地点、公司提供的宿舍聚众赌博的,或工作时间内聚众赌博的.(9)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4、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4次口头警告处分的或年度内第1次书面警告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累计给以3次书面警告处分的或留司察看期间有任何违纪行为的,给以辞退处理,并在全公司通报.其中违反以下第4、6、7、8、9、10、15、18项的可以给以开除处分,并通报全集团.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追索;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未经公司许可,以公司名义从事各类经营活动或工作时间内兼任其他公司工作的.(2)未经公司许可,在工作时间或公司销售场所买卖私人物品的.(3)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情节严重的.(4)对下级、同事、主管实施恐吓、威胁、诽谤、暴力侵害或其他不法行为,严重危害人身安全或个人名誉、隐私的.(5)各级主管负责人纵容员工违纪行为、瞒报虚报违纪事实或伙同员工篡改违纪事实,造成不良影响的.(6)故意或严重过失散布言论或实施行为致使公司在经济、名誉等方面受到重大损害的.(7)擅自伪造、涂改公司记录或文件或故意提供虚假资料致使公司在经济、名誉等方面受到重大损害的.(8)营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据为己有、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9)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10)伪造或编造或盗用公司印鉴资信等,严重损害公司权益的.(11)擅自复制、篡改或删除公司电脑有用资料信息的.(12)借职务之便向商业竞争对手或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公司机密或提供信息、情报、利益的.(13)对能够预防的事故风险没有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10000元以上的经济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14)违反公司制度、操作规程,给公司财物或人身造成10000元以上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15)盗窃公司物品或私人财物的.(16)培训、转正考试作弊及为作弊提供方便的.(17)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关机关处罚的.(18)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5、员工有以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五、员工迟到、早退及旷工的特殊规定:1、迟到、早退、旷工按员工手册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2、员工迟到、早退按下列规定处罚: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未到岗或离岗1小时以内视为迟到或早退.(1)当月无故首次迟到或早退罚款200元.(2)当月无故第2次迟到或早退罚款400元.(3)当月无故迟到或早退3次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的50%.(4)当月无故迟到或早退4次以上含4次予以留司察看两个月同时扣除全部绩效奖金50%的处理,留司察看期间仍迟到或早退的予以辞退处理,同时通报全公司.3、员工旷工按下列规定处罚: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岗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视为旷工半天;未到岗4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天.(1)当月无故旷工半天罚款400元.(2)当月无故旷工1天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的50%.(3)当月无故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4)当月无故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辞退处理并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同时通报全公司.4、从事不定时、特殊工时岗位的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岗位作息要求;遇特殊原因须经上级主管批准,否则依不同情况视为迟到或旷工.5、工作地点不固定或经常往来于不同项目的员工,不能在岗或外出时须经上级主管批准,否则依不同情况视为迟到或旷工.六、违纪处分的其他特殊规定:1、员工违纪的,如认识问题深刻、态度良好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经其上级主管建议,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审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从轻处理;如认识问题不清、态度恶劣并阻挠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的,经其上级主管建议,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审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从重处理.2、管理人员年度被给以留司察看同时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的,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重新考核定岗.七、违纪处分的审批流程1、对于违纪员工处理的唯一出口部门为集团人力资源部、各二级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对于员工实施口头警告的除外.2、禁止超出本规定对员工进行处罚、禁止越级处罚.3、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应当将所有处分决定向违纪员工进行宣读,将宣读情况进行记录后并需违纪员工签字确认.若找不到该违纪员工或者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认为必要时,可以按照该员工所留存通讯地址以挂号信的形式寄发相关文书.文书寄发日视为向该员工宣读日.4、薪处罚的员工如果降为试用级薪等,留司察看期满后,经审批同意,薪资等级从审批之下月按照正式员工执行.2、凡集团、各二级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上层级给以辞退、开除处分的或总经理助理含以上层级人员的违纪的,须经人力资源/综合管理部填写处理决定—>主管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人力资源部复核—>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审批—>集团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综合管理部发文.3、受到违纪处分的员工需将罚款直接交给所属部门行政助理,由行政助理将罚款转交到所属公司财务部,并出据收款收据交本人、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三方留存.八、违纪处分的撤销:1、口头警告自批准之日起1个月后,无其他违纪自动撤销.2、书面警告、留司察看自批准之日起1年后,无其他违纪自动撤销.九、违纪处分员工的申诉程序1、为确保违纪行为处理的公正性,违纪员工有权就违纪处分结果向上级主管、主管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诉.2、申诉时间为员工知悉或应当知悉该违纪处理决定的10日内.3、如申诉面谈后仍不满意,由上级主管、主管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联合复议,就员工申诉作出最终裁定,并将裁定结果存入本人内部档案.。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最新5篇

员工处罚管理制度最新5篇员工处罚管理制度篇一一、目的: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行为;保障集团公司工作秩序正常运行,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基本原则:1、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执法公正严明。
2、奖惩适当:执行奖罚中,要做到功奖相称,处罚相当。
3、注重时效:奖励和惩罚必须及时有效;奖励的目的是通过表彰先进,激励一批人;惩罚的目的是通过严肃纪律,教育一批人。
三、范围:1、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制度范围。
2、本制度适用集团公司直属职能部门、子公司及所属部门的行政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四、管理职责: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考核和过程统计汇总。
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责本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3、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过程管理。
五、奖励:1、奖励类别:一般性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
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加薪、晋升职位等。
(1)嘉奖与一般性奖励:员工在本职工作岗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在本部门内有一定影响。
(2)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按其敬业贡献的影响程度确定嘉奖类别。
(3)授予先进工作者:授与先进工作者属于年终综合评比范畴,按年终评比与奖励规定办理。
2、奖励方式:通令嘉奖,当月奖励1000—2500元;记大功,当月奖励500-1000元或加薪一级;记小功,当月奖励300-500元;嘉奖,当月10-100元;一般性奖励,当月奖励100-300元。
3、奖励原则:以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注重平时奖励;每年开展一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年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本年度的平时工作应被记小功一次以上。
4、奖励条件: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由直接主管部门和子公司总经理酌情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总裁或董事长审批,予以奖励:(1)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有效的;(2)积极研究和改进业务流程与方法,对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有特殊功效的;(3)对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或对突发事件临机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而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减少或免受损失的;(4)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5)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工作勤奋、本职工作出色的;(7)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迅速有显著收效的;(8)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9)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

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纪律规范秩序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及下属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劳务派遣人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试用期人员及其他人员等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应当承担责任的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给予处分。
第四条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的原则。
一。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教育为主惩戒为辅。
三。
区分情节分类对待。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第二章处分的种类与适用规则第五条处分的种类从轻到重依次分为五档。
一.警告。
二。
记过。
. 三。
降职降级。
. 四。
留用察看。
分为留用察看一年、留用察看两年.. 五.解除劳动关系.第六条受处分的期间为。
. 一。
警告、记过。
12个月。
二。
降职.降级.。
24个月.第七条违法违纪违规员工除受到行政处分外,还将受到如下处分:。
一、受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不得提任职务,不得提升职级,不得提高工资分位,不得列为后备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受到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其评先评优、提高职级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并可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参加岗位竞聘或组织选拔。
受到降职、降级、留用察看处分的,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原职级.。
二、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按80%发放,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按60%发放.处分期满后。
视其表现,经公司考察批准,可恢复原待遇.。
三、受到降职、降级处分的.有职务的降低一至二个职务层次,直至撤职.没有职务的降低一至二个薪酬级别,各类薪酬待遇均按降职。
降级后的职级对应发放。
公司员工违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违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全体干部员工遵纪守法,合规经营意识,有效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保障公司持续、快速、稳健、健康发展,本着惩防并重,注重预防的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法违规处罚管理办法(xx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行业自律规则、公司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的事项和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和分支机构所有员工。
第四条违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因决策、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或部署、授意、默许、胁迫、协助他人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而应负有的责任。
间接责任,是指因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能有效制约或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而应负有的责任。
第五条公司实施处罚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违法违规事项的处罚,应以事实为依据,并与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危害程度相当。
第二章处罚方式和原则第六条处罚方式包括纪律处分和经济处分。
纪律处分和经济处分可以并处或单处。
第七条纪律处分由轻到重依次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经济处分主要包括降薪、赔偿经济损失等。
第九条公司按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以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处罚原则,根据违法违规行为性质的不同分为“一类”行为和“二类”行为。
“一类”行为是指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与公司经营宗旨相违背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类”行为是指“一类”行为以外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条处罚原则(一)对“一类行为”的处罚,适用以下处罚原则:一旦发生,无论情节严重与否,均应当对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情节较严重的,应当追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应当追究其上级主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所在机构的主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员工处罚奖励管理制度

员工处罚奖励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公司制定了员工处罚奖励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二、员工处罚1. 处罚种类1.1. 口头警告:针对轻微的违纪或失误行为,首次发生的情况,主管可以对员工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其注意工作纪律和要求。
1.2. 书面警告:对多次发生轻微违纪或失误行为的员工,或者一次性较严重的违纪或失误行为,公司可以给予员工书面警告,警告内容包括违纪或失误行为的具体情况和可能的后果。
1.3. 记过处分:对多次发生较严重的违纪或失误行为的员工,公司可以给予员工记过处分,将违纪或失误的情况记录在员工档案中,作为后续处理的依据。
1.4. 记大过处分:对发生严重违纪或失误行为的员工,公司可以给予员工记大过处分,同时可以考虑降薪、停职或开除等严厉的处罚措施。
1.5. 辞退: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严重违纪甚至违法的员工,公司将视情况采取辞退措施。
2. 处罚程序2.1. 调查核实:公司在对员工处罚前,会进行调查核实,了解违纪或失误行为的确凿证据,听取员工的陈述和辩解。
2.2. 决定处罚:经过调查核实后,主管可以根据公司规定的处罚种类和程度,决定对员工进行何种处罚。
2.3. 通知员工:公司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所处罚的原因、方式和后果,员工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诉。
2.4. 执行处罚:员工接到处罚通知后,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方式和期限执行处罚决定,否则将面临更严重的后果。
3. 处罚原则3.1. 依法依规: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能随意或滥用处罚权。
3.2. 公正公平:处罚必须公正公平,不偏袒、不压制,对待所有员工一视同仁。
3.3. 适度惩戒:处罚必须适度惩戒,不能过重也不能过轻,要根据违纪或失误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进行量刑。
三、员工奖励1. 奖励种类1.1. 优秀员工奖:公司每月评选出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异的员工,给予优秀员工奖,并在公司内部公示表扬。
员工违纪与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违纪与惩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订立旨在规范员工的行为纪律,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本制度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及实习生。
第二章违纪行为与惩罚方式第三条违纪行为分类依据违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违纪行为分为五个等级:细小违纪、一般违纪、重点违纪、严重违纪、特别严重违纪。
第四条细小违纪惩罚1.违纪行为:细小违纪是指员工在工作中显现疏忽、不小心等细小错误。
2.惩罚方式:口头批判、书面警告。
第五条一般违纪惩罚1.违纪行为:一般违纪是指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进行细小违法行为,或未经许可离开岗位等。
2.惩罚方式:书面警告、罚款、停职等惩罚。
第六条重点违纪惩罚1.违纪行为:重点违纪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造成较大经济和声誉损失等。
2.惩罚方式:罚款、降职、解聘等惩罚。
第七条严重违纪惩罚1.违纪行为:严重违纪是指员工有意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重点经济或信誉损失。
2.惩罚方式:解聘、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特别严重违纪惩罚1.违纪行为:特别严重违纪是指员工涉嫌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给公司造成特别恶劣的影响。
2.惩罚方式:解聘、追究刑事责任,并向相关机构报案。
第九条惩罚决议的程序1.惩罚决议的程序应当合法、公开、公平、公正。
员工在发生违纪行为后,将会经过以下程序进行惩罚:–收集证据–进行调审核实–审查并订立惩罚方案–进行惩罚决议2.在惩罚决议过程中,员工有权供应申辩料子并享有被听证的权利。
第三章违纪与惩罚记录第十条违纪与惩罚记录的建立与保管1.公司将建立员工违纪与惩罚记录,认真记录员工的违纪行为和相应惩罚。
2.违纪与惩罚记录将保管至员工档案中,以备查阅。
第十一条违纪与惩罚记录的使用1.公司可以依据员工的违纪与惩罚记录,评估员工的绩效和晋升机会。
2.员工在离职时,企业有权向新雇主供应员工的违纪与惩罚记录。
第四章违纪与惩罚的申诉第十二条申诉途径与条件1.员工对惩罚有异议时,可以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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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处罚制度为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明确违纪处分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违纪处分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员工违纪处罚管理办法。
一、违纪处罚的原则1、公司对员工进行违纪处分时,应有充分的理由和确凿的证据。
2、公司对员工违纪给予处分的轻重应与该员工所犯过错的轻重程度相适应。
二、员工的权利、义务:1、员工应清楚地知晓员工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及工作必须达到的标准。
2、员工对公司给予的违纪处分有申诉的权利。
三、违纪处分的方式:1、违纪处分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2、经济处罚为罚款。
3、行政处分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留司察看、辞退、开除。
4、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四、违纪处分的规定:1、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经查证属实,视为违纪,给以口头警告处分,同时可以并处200元以下(含200元)经济处罚。
(1)工作时间不佩戴胸卡、司标或未按规定着工装。
(2)接听电话不使用规范用语。
(3)工作时间串岗、吃东西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工作时间睡觉、玩电脑游戏、利用公司网络下载电影、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资源或非常规占用公司网络,如使用bt类下载软件、emule、百度下吧、pp点点通等。
(5)工作时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或处理私人事情。
(6)在工作场所或办公楼打闹嬉笑、大声喧哗。
(7)对上司、同事或客户及各类来访者无礼、粗鲁。
(8)参加会议无故迟到、通讯工具影响会议秩序。
(9)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换班、调休。
(10)未按请假程序办理请假、休假手续。
(11)下班后最后离岗的人所辖区域门窗未关,所用电器电源未切断。
(12)未在公司用餐地点就餐,影响办公环境或对外形象。
(13)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留客在食堂用餐。
(14)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
(15)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
2、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2次口头警告处分的,给以书面警告处分,书面警告应在全公司通报,同时可以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含500元)罚款。
(1)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岗位或外出,擅离职守。
(2)非工作原因于工作时间喝酒,带醉意上班,扰乱工作秩序。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或不服从主管的指派。
(4)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致使影响公司权益的。
(1)在工作场所喧哗、嘻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的。
(2)对待客户,服务态度生硬,工作作风恶劣,引起客户不满,影响公司业务和信誉并查证属实的。
(3)人为制造矛盾、无中生有、造谣传话、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情节较轻的。
(4)未履行请假手续休假、无故缺席会议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5)以不正当方式从外部获取病假证明且经查实与事实不符的。
(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风险)没有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2000元(含20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
(7)违反公司制度、操作规程,给公司财物或人身造成2000元(含2000元)以下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
(8)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的。
(9)擅自将本人工资泄漏给他人,在同事中相互打听、散布他人收入,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的。
(10)在公司内部泄漏有关的公司机密。
(公司机密的范围参照《**集团保密管理制度》)(11)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
3、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3次口头警告处分的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2次书面警告处分的,给以该员工留司察看3个月的处分,留司察看应在全公司通报,同时并处月薪降一职等的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任务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完成致使影响公司权益的。
(2)虚报业绩、瞒报事故,经查证属实的。
(3)在办公场所大吵大闹或聚众闹事或对他人侮辱、辱骂,严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4)造谣惑众、破坏团结、无理取闹、殴打同事、聚众煽动闹事,扰乱工作秩序的。
(5)对下属、同事、上级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的。
(6)对能够预防的事故(风险)没有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2000-10000元(含10000元)经济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
(7)违反公司制度、操作规程,给公司财物或人身造成2000-10000元(含10000元)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
(8)在工作场所、办公地点、公司提供的宿舍聚众赌博的,或工作时间内聚众赌博的。
(9)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
4、员工有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或1个月内累计给以4次口头警告处分的或年度内(第1次书面警告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累计给以3次书面警告处分的或留司察看期间有任何违纪行为的,给以辞退处理,并在全公司通报。
其中违反以下第4、6、7、8、9、10、15、18项的可以给以开除处分,并通报全集团。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追索;涉嫌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未经公司许可,以公司名义从事各类经营活动或工作时间内兼任其他公司工作的。
(2)未经公司许可,在工作时间或公司销售场所买卖私人物品的。
(3)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情节严重的。
(4)对下级、同事、主管实施恐吓、威胁、诽谤、暴力侵害或其他不法行为,严重危害人身安全或个人名誉、隐私的。
(5)各级主管负责人纵容员工违纪行为、瞒报虚报违纪事实或伙同员工篡改违纪事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6)故意或严重过失散布言论或实施行为致使公司在经济、名誉等方面受到重大损害的。
(7)擅自伪造、涂改公司记录或文件或故意提供虚假资料致使公司在经济、名誉等方面受到重大损害的。
(8)营私舞弊、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据为己有、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9)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10)伪造或编造或盗用公司印鉴资信等,严重损害公司权益的。
(11)擅自复制、篡改或删除公司电脑有用资料信息的。
(12)借职务之便向商业竞争对手或公司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公司机密或提供信息、情报、利益的。
(13)对能够预防的事故(风险)没有或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10000元以上的经济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
(14)违反公司制度、操作规程,给公司财物或人身造成10000元以上损失的(包括预期损失)。
(15)盗窃公司物品或私人财物的。
(16)培训、转正考试作弊及为作弊提供方便的。
(17)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关机关处罚的。
(18)其他类似性质的行为。
5、员工有以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员工迟到、早退及旷工的特殊规定:1、迟到、早退、旷工按《员工手册》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
2、员工迟到、早退按下列规定处罚:(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未到岗或离岗1小时以内视为迟到或早退。
)(1)当月无故首次迟到或早退罚款200元。
(2)当月无故第2次迟到或早退罚款400元。
(3)当月无故迟到或早退3次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的50%。
(4)当月无故迟到或早退4次以上(含4次)予以留司察看两个月同时扣除全部绩效奖金50%的处理,留司察看期间仍迟到或早退的予以辞退处理,同时通报全公司。
3、员工旷工按下列规定处罚:(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岗1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视为旷工半天;未到岗4小时以上视为旷工1天。
)(1)当月无故旷工半天罚款400元。
(2)当月无故旷工1天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的50%。
(3)当月无故旷工两天以上(含两天)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
(4)当月无故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辞退处理并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同时通报全公司。
4、从事不定时、特殊工时岗位的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岗位作息要求;遇特殊原因须经上级主管批准,否则依不同情况视为迟到或旷工。
5、工作地点不固定或经常往来于不同项目的员工,不能在岗或外出时须经上级主管批准,否则依不同情况视为迟到或旷工。
六、违纪处分的其他特殊规定:1、员工违纪的,如认识问题深刻、态度良好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经其上级主管建议,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审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从轻处理;如认识问题不清、态度恶劣并阻挠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的,经其上级主管建议,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审批,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从重处理。
2、管理人员年度被给以留司察看同时并处以降职或撤职处分的,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重新考核定岗。
七、违纪处分的审批流程1、对于违纪员工处理的唯一出口部门为集团人力资源部、各二级公司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对于员工实施口头警告的除外。
2、禁止超出本规定对员工进行处罚、禁止越级处罚。
3、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应当将所有处分决定向违纪员工进行宣读,将宣读情况进行记录后并需违纪员工签字确认。
若找不到该违纪员工或者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认为必要时,可以按照该员工所留存通讯地址以挂号信的形式寄发相关文书。
文书寄发日视为向该员工宣读日。
4、薪处罚的员工如果降为试用级薪等,留司察看期满后,经审批同意,薪资等级从审批之下月按照正式员工执行。
2、凡集团、各二级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上层级给以辞退、开除处分的或总经理助理(含)以上层级人员的违纪的,须经人力资源/综合管理部填写《处理决定》—>主管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人力资源部复核—>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审批—>集团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综合管理部发文。
3、受到违纪处分的员工需将罚款直接交给所属部门行政助理,由行政助理将罚款转交到所属公司财务部,并出据收款收据交本人、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三方留存。
八、违纪处分的撤销:1、口头警告自批准之日起1个月后,无其他违纪自动撤销。
2、书面警告、留司察看自批准之日起1年后,无其他违纪自动撤销。
九、违纪处分员工的申诉程序1、为确保违纪行为处理的公正性,违纪员工有权就违纪处分结果向上级主管、主管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诉。
2、申诉时间为员工知悉或应当知悉该违纪处理决定的10日内。
3、如申诉面谈后仍不满意,由上级主管、主管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联合复议,就员工申诉作出最终裁定,并将裁定结果存入本人内部档案。
精心整理,仅供参考用途(日期: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