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各类施工工程。
第三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实施细则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操作规程,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并检查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组织进行灭火和紧急疏散演练,开展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和规模,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连续性。
第三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第七条施工现场应根据规模和特点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八条施工现场消防设施主要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带、消防栓、灭火器(具)、消防喷淋系统等。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制度,包括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备案登记等。
第十条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人员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火灾防控措施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制定火灾防控措施计划,明确各类火灾隐患点,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保持良好的消防通道,不得占用、堵塞或设立障碍物。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违法使用明火。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划定不同区域,明确各区域的火灾危险性。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和承包商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整改。
第五章紧急疏散和应急救援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制定紧急疏散计划和应急救援措施,明确逃生通道和疏散路线。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安全出口标志,保证人员疏散的顺利。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应定期开展紧急疏散演练,提高人员逃生的应急能力。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紧急救援协调机制,确保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及时进行救援。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消防安全是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为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
一、总则1、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消防安全的单位和个人。
2、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2、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职责: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火灾损失。
3、其他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例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三、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1、一般单位应当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上述一般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4篇)

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文抱歉,本人无法提供完整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
以下是一份简化的范本,供参考使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为了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所有在本细则中未明确规定的情况,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处理。
第三条各类单位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本《细则》的目的是:加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五条各级单位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首要责任,只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才能保障消防安全。
单位应当设立、配备并培训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各级单位应当确保消防安全资金、人力、物资的合理配置,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七条各级单位应当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护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
第八条各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第九条各级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正常运行和有效利用。
第十条各级单位应当配备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源设施、消防器材等,确保消防安全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各级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状态。
第十二条各级单位应当保持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防止占用和封堵消防通道。
第四章火灾应急措施第十三条各级单位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和行动方案。
第十四条各级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消防安全实施细则消防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确保人民生活和财产安全,消防安全实施细则被制定出来。
本文将介绍消防安全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包括预防火灾、火灾报警与逃生、消防设备与设施等方面。
一、预防火灾预防火灾是消防工作的首要任务,有效的预防措施可以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根据消防安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下几点是预防火灾的关键措施:1.1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火灾危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这包括开展消防安全讲座、发布消防安全宣传资料等,以提升公众对火灾预防的重视程度。
1.2 消防隐患排查定期对建筑、场所、设备等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防火设施、用电设备等的正常运行和定期维护,及时排除潜在的火灾隐患。
1.3 定期消防演练组织消防演练活动,提高单位、机构等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人员疏散、灭火等应急措施的熟练操作。
二、火灾报警与逃生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与有序逃生是关键。
消防安全实施细则对火灾报警与逃生提出了具体要求:2.1 火灾报警装置建筑物应配备火灾报警系统,并定期检测、维护和更新。
报警设施应设置明显标识,确保人员在发现火灾时能够及时报警。
2.2 逃生通道与标识建筑物内应设置合适的逃生通道,保持通道畅通无阻。
在逃生通道上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包括指示箭头、紧急出口标识等,以便疏导人员安全撤离。
2.3 疏散演练定期组织疏散演练,提高人员的逃生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演练应包括火灾报警、逃生通道使用、疏散指引等环节,以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形成有序疏散。
三、消防设备与设施消防设备与设施的设置和维护对于火灾的扑灭和人员安全至关重要。
消防安全实施细则规定了以下几点:3.1 灭火器和灭火器材建筑物内应设立和配备适量的手提式灭火器,以便人员在初期火灾发生时进行扑救。
同时,保持灭火器材的有效性,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某些场所需要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如高层建筑、大型商场等。
消防安全实施细则(最新版)

消防安全实施细则(最新版)消防安全实施细则(最新版)一、概述消防安全实施细则是为了保障公共场所和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规定。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的公共场所和居民区。
二、消防设施要求1. 火警自动报警系统1.1 公共场所必须安装完善的火警自动报警系统,并实现与消防监控中心的联网。
1.2 居民区应建立火警自动报警系统,设立报警装置和求助按钮。
2. 消防设备和器材2.1 公共场所应设置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
2.2 居民区应配备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三、消防安全管理要求1. 应急预案1.1 公共场所应制定健全的消防应急预案,包括火灾逃生指南、公众疏散计划等。
1.2 居民区要建立居民自救小组,并进行定期演练。
2. 消防演练2.1 公共场所应每季度进行消防演练,检验消防设施和人员疏散情况。
2.2 居民区要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居民的火灾应对能力。
四、火灾风险评估1. 公共场所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火灾风险评估,确保安全防护措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火灾隐患排查1. 消防安全检查1.1 公共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留存相关记录。
1.2 居民区应每月开展一次居民家庭消防安全检查,并指导居民消除隐患。
六、宣传培训1. 消防宣传1.1 公共场所应定期组织火灾防控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
1.2 居民区应加强火灾防控知识培训,提升居民的火灾自救能力。
七、责任追究1. 若公共场所或居民区违反消防安全实施细则,造成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替代之前版本的一切规定。
2. 公共场所和居民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加以执行。
以上为消防安全实施细则的最新版,旨在确保公共场所和居民区的消防安全。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全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消防法新实施细则

2024年消防法新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加强对火灾防控工作的管理,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以及有关单位、个人的消防安全责任的落实。
第三条基本原则1. 坚持预防为主,重视整体规划,全面加强火灾防控工作;2.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公众安全,提高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3. 坚持科学管理,推动信息化建设,提升火灾综合统计、风险评估和数据分析能力;4. 坚持法治化,加强对重点场所和单位的监督检查,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5. 坚持资源共享,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第四条消防安全责任各级政府、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各级政府的职责1. 中央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发展;2. 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本地区的消防安全规划和措施,加强对各类场所、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六条相关单位的职责1. 各类场所、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测检修,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2.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消防设计要求进行消防设施的建设,确保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3. 消防设施设备维保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4. 具备消防安全防范责任的特种行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七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级政府、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
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消防安全实施细则1. 概述消防安全是指为了预防和控制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制度。
消防安全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消防安全行为而制定的文件。
本文将详细介绍消防安全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相关要求。
2. 建筑物消防安全措施2.1 灭火器配置根据建筑物用途和面积大小,应合理配置灭火器,并确保其处于有效状态。
灭火器的种类、使用方法和存放位置应明确标示,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找到和使用。
2.2 安全出口设置建筑物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
出口应明确标示,并配备应急照明设备,以便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疏散。
2.3 烟雾报警器安装建筑物内应安装足够数量的烟雾报警器,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烟雾报警器应能及时发出声音警示,以提醒人们注意火灾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逃生行动。
3. 日常消防安全行为3.1 禁止乱扔烟蒂禁止在公共场所乱扔烟蒂,特别是在易燃物附近。
吸烟者应使用指定的烟蒂存放容器,并确保烟蒂完全熄灭后再丢弃。
3.2 禁止使用明火在容易引发火灾的环境中,禁止使用明火,如在室内使用明火烹饪、燃放烟花爆竹等。
应使用电磁炉等安全的设备进行烹饪,选择无火焰的庆祝方式。
3.3 定期清理易燃物单位和个人应定期清理易燃物,如干枯的植物、纸张、布料等,确保周围环境干燥清洁,减少火灾的隐患。
4. 灭火器使用指南4.1 灭火器分类和选择灭火器根据灭火介质的不同分为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几种。
在选择灭火器时,应根据灭火场所和灭火物质的特点进行选择,确保灭火器的有效性。
4.2 灭火器使用方法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是按压灭火器上的手柄,将灭火介质喷射到火源上。
使用时,要注意保持适当的距离,避免灭火介质无效喷射。
4.3 灭火器存放和维护灭火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远离热源和阳光直射。
定期进行灭火器的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有效状态。
5. 集合点和逃生通道规划5.1 集合点设置建筑物内外应设置合适的集合点,在火灾发生或疏散时,人员能够快速集结,方便进行人员统计和救援。
2024年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2024年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提高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企业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等。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消防安全的持续、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企业应当依法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相关消防安全培训。
第五条企业应当加强与当地消防机构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消防安全相关信息,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设施,配备消防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七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的自防自救能力,发展良好的消防安全文化。
第八条企业应当及时报告火灾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第九条企业应当按照规模和风险评估结果设立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对消防安全事务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人员数量应当满足工作需要。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消防设备。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考核,保持专业水平。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消防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章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和火灾风险评估的结果,合理设置和规划消防设施。
第十五条消防设施应当满足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通道等。
第十六条消防设备应当经过专业部门的检测和验收,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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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消防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了进一步加强益元百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司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本实施细则,预防和扑救火灾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和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各商场、处室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日常安全工作上升到法的高度认识,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第二章防火组织及其职责第五条: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必须增强防火安全意识,正确认识安全是经营的前提,是效益的保障。
牢固树立企业法人是第一责任者的观念,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营管理中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六条:公司逐级防火责任制,即:总经理包面,各商场、处室包块,经营区包片,各岗位员工包柜的四级防火责任。
第七条:公司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担任,、物保处、综合处、财务处、各商场主要负责人参加。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履行下列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
二、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文件、指示。
三、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四、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对新员工,临时工上岗前要做防火安全教育。
五、每月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定期召开广场安全例会,主持研究整改火灾隐患。
六、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落实防火任务。
七、组织和领导义务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学习、培训和灭火演练。
八、熟悉广场范围内的存储,销售商品的类别、性能、重点部位和防火措施,熟知灭火方案,一旦发生火灾,积极采取措施灭火。
九、督促指导各商场、处室做好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
十、协助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及时处理违章行为和火灾事故责任者。
第九条:各商场、处室的经理和处长为其责任区防火负责人,其职责:1、对本区域的消防安全负全责。
2、经营定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员工学习防火,灭火常识和消防法规及本.细则,提高防火意识。
3、积极带领员工做好防火工作,教育员工严禁在广场范围内吸烟,严格控制火源、电源。
4、检查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5、每周对区域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积极采取防范措施,整改火灾隐患,并做好记录,对于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6、每天下班前安排好值班人员,督促值班人员认真检查火源,电源,清除火险隐患,做好值班记录。
7、组织本区域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训练,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8、认真负责本区域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不准随意挪动和埋压消防用具,确保正常使用。
9、积极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并协助查明原因。
第十条:干事、科长为其各区域防火负责人,其职责是:1、负责本区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规定。
2、认真组织本区员工学习防火灭火常识、文件。
检查督促本岗位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不得袒护,不准放纵。
4、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整改,并向领导汇报。
5、每日要在班前班后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要经常向员工提出防火安全要求,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各岗位员工为其岗防火责任人,其职责是: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本责任区内的安全,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清查火源。
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培训和各项活动。
4、严格执行商场内严禁吸烟的规定,并主动劝阻顾客吸烟。
5、认真保管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不准损坏,不准挪动,不准遮挡,不准移作它用。
6、发生火警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警,奋力扑救,并有责任为火灾提供失火前后情况。
第十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方法,懂得逃生方法,做到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第十三条:公司设立义务消防队,总经理任队长,各商场设立义务消防分队,经理、处长任分队长,其职责是:1、平时开展防火宣传,遵守防火规定,开展防火检查,堵塞漏洞,消除火灾隐患。
2、学习消防业务技术,组织消防训练,做到既会防火,又会灭火。
3、各义务消防分队要认真管理好本区域的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遇有紧急情况,确保其安全有效的使用。
4、对用火、用电和违章作业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记录上报。
5、要求各义务消防分队每天安排好安全员,监督检查各岗位一日防火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一月一汇报。
6、发生火灾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灭火救火。
负责灭火,抢救疏散人员和物资、维持火场秩序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7、保护好火灾现场,负责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四条:义务消防队队员职责1、服从命令,听指挥,遵守各项广场安全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学习,了解消防常识,提高防火,灭火技术水平。
3、积极宣传防火规定和消防常识,认真监督检查本岗位防火工作执行情况。
4、时刻保持高度防火警惕性,听到火警迅速行动,勇敢参加灭火救灾。
5、对本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备等灭火工具,要认真保管、检查、保持完整好用。
6、熟悉各部分水源、电源和消防器材的位置。
熟悉广场灭火作战方案。
第三章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公司范围内各工作区、各卖场为禁烟火区。
第十六条:严禁烟火制度1、严禁在广场内使用电暖器、电炉子、电熨斗、电热褥、电饭锅等电热器具和酒精炉,液化气等易爆物品。
2、凡工作人员严禁在禁烟区内吸烟,并有劝阻顾客在禁烟区内吸烟的责任。
3、公司范围内严禁使用火炉、煤油炉、液化气。
遇有停电禁止使用蜡烛。
4、进行电气焊、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审批手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随意动用明火和电气焊作业。
5、对违反严禁烟火制度的部门或个人,要进行经济处罚和教育,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6、各部门要根据情况,必须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防火安全制度,明确岗位负责人,落实防火措施。
第十七条:用火、用电审批制度1、凡因工作需用进行明火,电气焊作业或安装电器设备等用火、用电事项时,必须向保卫消防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审批手续。
2、动火和电气焊申请,应写明动火地点、起止时间、施工单位、用火用电性质、用焊种类及焊接部件。
现场负责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3、在动用明火、电气焊作业前,必须清除周围十米内的可燃物,并备好消防器材,电气焊时要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保护措施。
作业完毕,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留下火种,半小时后再检查现场一次。
有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4、销售或安装电器设备,增加电源线路必须有使用部门写出申请,指定该岗位负责人,制定出防火措施,经批准后,由电工负责安装。
5、作业时,必须持用明火许可证上岗操作,不准无许可证和焊工证者上岗作业,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6、任何部门在用火用电时,不办理审批手续施工的,将直接追究部门领导和当事人责任,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电源管理公司正式电工负责公司范围内一切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查及监督工作,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拆除、维修。
1、各商场、处室用电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不准乱拉临时电线,开关、插座和不符合标准的保险装置。
2、凡用电维修、仪器加工的部位,必须设专人负责,烤炉周围严禁存放可燃易燃物品。
3、经营用电商品或使用电器的柜组,要严格执行《广场消防安全实施细则》。
调试商品,要认真负责,试完应及时拔掉电源插销,绝对禁止使用电器商品做饭菜、热水、取暖或作它用。
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切断电源。
4、电源线路铺设,必须按照国家《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的标准执行。
5、陈列商品(如灯具、电磁炉、电风等电器)的安装,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规定,线路要整齐,不准超负荷运行。
6、霓虹灯、广告灯必须与其它电器设备分设开关,每日下班前,由电工人员负责检查,切断电源。
7、每年要对电线及设备进行两次(春秋两季)安全检查,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一次性打火机及充气、油漆、稀料、指甲油、发胶、液化石油气、鞭炮等属易燃易爆危险品。
1、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要办理经营、使用许可证。
2、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人员,必须懂得其火灾危险性,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
3、经常检查使用的容器,经营的商品是否有损坏和泄漏,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4、必须分专库储存,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绝对严禁吸烟和明火。
5、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
6、不得将鞭炮带入广场或储存。
7、不得随意腊烛照明。
第二十条:消防器材管理1、一切灭火器具不准随意挪动或移做它用。
2、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物品堵挡消防用具,要保证消防器材的随时使用。
3、消防设备每年检查,维修一次,保证完好有效。
4、各岗位上的消防器材、设施,必须置于明显位置。
非火灾事故严禁私自运用和损坏的,按价赔偿,性质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5、由水暖工负责消防栓及管道,自动喷淋装置和加压泵的检查,负责消防设备冬季保温。
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擅自改变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喷淋头、火灾探测器,疏散指示标志及事故照明灯等)的位置,不准影响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防火宣传教育1、公司对员工实行二级(公司,各商场、处室)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每月对新上岗员工进行培训考试。
使每位员工必须熟知“四懂四会七防”内容。
2、每年对义务消防员进行两次消防培训和考试,以提高防火、灭火素质。
3、消防常识教育每年进行两次,消防演练每半年一次,达到人人懂防火,会灭火,自觉执行防火制度。
第二十二条:防火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1、各级领导要在布置经营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防火工作,并加强对防火工作的领导。
2、防火安全检查贯彻经常性检查与季节性检查相结合,员工性检查与主管部门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3、公司防火安全每月进行两次联合检查,重大节日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夜间保卫人员要认真巡查,主要检查卖场的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及容易发生火灾的部位(熟食加工操作间、面包房等)。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
5、各处室、卖场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在案,公司对各商场每半月检查一次。
6、各处室、商场每周检查,并督促上岗人员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防火责任制。
7、消防安全检查内容(1)火源、电源的使用,管理情况。
(2)易燃易物品保管,使用过程中防火、防爆情况(3)水源、防火通道是否畅通,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和岗位责任制。
(5)消防设备,灭火器材是否完备好用、有效。
(6)防火制度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