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商业银行机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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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行机房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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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商行机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商行机房(以下简称“机房”)是全省农商行综合业务网络系统的运行中心,是连接各地数据中心和营业网点的中枢。

机房的安全、稳定运行直接影响着全辖各网点业务的正常进行。

为防范可能发生的运行风险,保障系统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机房是指容纳并集中运行计算机业务处理、管理信息或网络通信系统等的专用物理场所,包括主机房区、辅助区、支持区、管理区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农商行的机房运行管理。

第四条机房按照重要程度和管理性质划分为三类:(一)A级:农商行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中心机房和容灾机房。

(二)B级:各办事处,忻州、运城、吕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办事处(市联社)”)中心机房和容灾机房;各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合行、农商行)(以下简称“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中心机房和容灾机房。

(三)C级:各营业网点机房。

第五条机房建设、运维和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信用社有关机房设计规划、建设验收、运行管理的标准和规范。

如标准有更新,以最新版为准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各级农商行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机房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省联社科技信息中心负责本级中心机房和容灾机房的运维管理,检查、监督各级机房制度落实和系统运行情况。

第八条市级科技部门负责本级机房的运维管理,检查、监督辖内机房制度落实和系统运行情况,定期(半年)或不定期向科技信息中心汇报。

第九条县级科技部门负责本级机房的运维管理,检查、监督辖内机房制度落实和系统运行情况,定期(半年)或不定期向所属市级科技部门汇报。

第十条各营业网点机房参照相关标准自行进行管理。

第三章设施、环境管理第十一条机房应配备后备发电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建立发电设施运维记录和保养计划等内容。

机房动力供配电系统应由专人管理,定期对电源装置、开关及线路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老化部件,消除事故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B级(含)以上机房应配备自动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组织消防教育。

银行计算机机房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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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计算机机房管理办法模版银行计算机机房是银行业务发展和管理的重要设施,其正常使用和安全管理对银行的生产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银行计算机机房管理,规范相关工作流程,提升银行信息化管理水平,制定本《银行计算机机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计算机机房管理,规范相关工作流程,保障银行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及安全,本办法及执行细则系银行计算机机房管理的基本规范及实施规范。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拥有、管理的各类计算机机房。

第三条银行计算机机房应依据安全、可靠、高效、节能等原则建设和管理,并通过检测认证、安全评估和评测等方式,加强设施、设备及网络等的实际漏洞测试。

第四条本办法的具体执行细则由银行计算机中心制定,并向全体银行员工和聘用的第三方机构宣传,以确保全面执行。

第二章机房建设及日常管理第五条银行计算机机房应位于建筑物高层或地下,离银行柜台较远,并应具备下列条件:(一)防火、防水、防尘,保持严密性和通风良好;(二)物理环境稳定,设施设备完好,设备间距离合理;(三)具有必要的备份电源及备份网络等应急设备;(四)配备防静电地毯和设备防静电措施;(五)设备存储、调试、测试、维护等工作区域清洁、整齐,满足管理需求。

第六条银行计算机机房应定期对设施设备、供电、给排水、通风等系统进行维护和检查。

第七条银行计算机机房应有科学的设备配置和互连网络,采用严谨的网络安全策略,以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并采用系统级的安全防护措施,如系统入侵检测、网络防火墙等,以确保机房设施设备的完好性。

第八条银行计算机机房配备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应进行定期备份和维护工作,且应有完善的防病毒、防恶意软件等安全软件,并设置日志监控系统和申请备案系统,对进入机房的人员和进出机房的设备实施全面管理,并定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手册,以确保机房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第九条银行计算机机房按照相关管理条例,设置机房主管、安全员、维护人员等岗位,各员工应定期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技能技术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

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机房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机房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机房管理办法83号 ,4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心机房管理~确保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省联社及《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心机房是指容纳并集中运行计算机业务处理、管理信息以及网络通信系统等的专用物理场所~以下简称机房。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第二章机房建设规范第四条机房建设应符合《江苏省农村信用社中心及网点机房建设规范,试行,》,苏信联发,2010,152号,的标准。

第五条机房应按相应级别合理分区~保障生产环境与运行环境有效的安全空间隔离。

第六条机房建设和改造方案应通过上级保卫部门的安全审批和验收。

第七条机房应安装门禁系统、防雷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报警系统等~并与当地公安机关110联网。

第八条机房应设专用的供电系统~配备必要的UPS或发电机。

第三章机房运行管理第九条机房为重要设备运行管理场所~除机房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需填写“中心机房进出登记表”~经批准后由机房管理人员陪同进出。

机房管理实行责任制。

科技部门应根据规范要求实第十条施管理、操作、监控和维护保养。

机房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机房管理知识。

第十一条机房管理人员应每天定时巡检设备运行情况~及时维护保养~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处理~必要时可实行全时监控。

第十二条机房设备的操作规程、制度应当明示上墙~安全防护措施齐备~各项操作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照规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三条机房的温度、湿度、粉尘度等各项指标必须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第十四条机房应保持卫生清洁~严禁吸烟、会客、聚餐和娱乐等与机房管理无关的行为。

第十五条机房值班员要认真做好“机房出入登记”、“设备巡视登记”、“操作记录”等各项记录~登记资料内容必须完整~并定期整理归档。

第四章系统运行管理第十六条主机系统运行管理是指对机房运行的主机、操作系统、数据库和中间件等操作、维护过程的管理。

银行计算机机房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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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机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全省xxx银行系统计算机机房管理工作,保障机房内所有设备及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根据《xxx 银行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引(试行)》(银发〔2011〕173号)、《中国xxx银行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管理规定》(银发〔2010〕276号)和《中国xxx银行计算机机房规范化工作指引》(银办发〔2006〕9号)等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算机机房(以下简称机房)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遵循“预防为主,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要求。

第三条机房基础设施环境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造、扩容等)的技术要求和标准还应参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等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x银行xxx分行机关、分行营管部、xxx省内各地市中心支行(以下统称各单位),县(市)支行机房建设与管理按照《关于加强县(市)支行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意见》(xx号)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各单位机房的供电、给排水等保障由后勤部门负责。

第六条各单位使用机房设施的相关部门协助科技部门加强机房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科技部门为机房管理主管部门,科技部门设机房管理员。

机房管理员须经过相关知识培训,熟知机房电源、空调、消防等基础设施分布和操作要领。

机房管理员的职责:(一)监控机房环境设施运行状况;(二)预警、响应和处置发现的问题;(三)管理出入机房人员;(四)分配和管理机房资源;(五)负责机房环境设施的定期维护和检修等相关事宜。

第八条机房管理员应在指定的工作区域内从事授权活动,禁止在机房内从事非授权活动。

第九条机房管理员调离岗位,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签订保密承诺书承诺其离岗后的保密义务。

第三章分区管理第十条各单位机房应达到xxx银行总行规定的安全防护技术标准,A、B类机房划分为核心区、生产区、辅助区,C类机房至少划分为生产区、辅助区,区域和区域之间设置物理隔离装置,在重要区域前设置交付或安装等过渡区域。

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机房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机房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机房管理办法83号(4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心机房管理,确保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省联社及《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心机房是指容纳并集中运行计算机业务处理、管理信息以及网络通信系统等的专用物理场所,以下简称机房。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第二章机房建设规范第四条机房建设应符合《江苏省农村信用社中心及网点机房建设规范(试行)》(苏信联发[2010]152号)的标准。

第五条机房应按相应级别合理分区,保障生产环境与运行环境有效的安全空间隔离。

第六条机房建设和改造方案应通过上级保卫部门的安全审批和验收。

第七条机房应安装门禁系统、防雷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报警系统等,并与当地公安机关110联网。

第八条机房应设专用的供电系统,配备必要的UPS或发电机。

第三章机房运行管理“ “ 第九条 机房为重要设备运行管理场所,除机房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 需填写“中心机房进出登记表”,经批准后由机房管理人员陪同进出。

第十条 机房管理实行责任制。

科技部门应根据规范要求 实施管理、操作、监控和维护保养。

机房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机房管理知识。

第十一条 机房管理人员应每天定时巡检设备运行情况,及时维护保养,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处理,必要时可实行全时监控。

第十二条 机房设备的操作规程、制度应当明示上墙,安全防护措施齐备,各项操作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照规程进行,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三条 机房的温度、湿度、粉尘度等各项指标必须严格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第十四条 机房应保持卫生清洁,严禁吸烟、会客、聚餐和娱乐等与机房管理无关的行为。

第十五条 机房值班员要认真做好“机房出入登记”、设备巡视登记”、操作记录”等各项记录,登记资料内容必须完整,并定期整理归档。

第四章系统运行管理第十六条 主机系统运行管理是指对机房运行的主机、操 作系统、数据库和中间件等操作、维护过程的管理。

商业银行计算机主机房管理办法(最新版)

商业银行计算机主机房管理办法(最新版)

商业银行计算机主机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计算机主机房(以下简称机房)的统一运行维护管理,提高机房的整体安全防护水平,切实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金融机构计算机系统安全防护暂行规定》、《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计算机机房规范化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机房是的数据处理中心和网络通讯中心,实现主要业务信息系统计算机设备与网络系统设备的集中放置,为业务部门提供机房基础设施服务。

第三条机房安全防护工作遵循“预防为主,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办公室为机房的主管部门,负责机房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相关各业务部门为机房的使用部门,在各自授权范围内使用、维护、管理相关区域及其内部系统和设备。

第二章机房分区管理及使用权限第四条机房分为核心区和辅助区。

办公室按照制度负责整个机房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进出机房的人员、设备均按照机房管理制度接受管理。

两区分别实行不同的安全防护措施,安装出入口控制、视频监控和消防报警等装置,由保卫部门负责管理和监控。

第五条机房核心区实行24小时出入口控制、入侵报警和视频监控等措施。

主要存放通讯、服务器、空调等设备.第六条机房的辅助区主要存放UPS、空调等设备。

第三章出入管理第七条非机房管理人员进出机房需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所有进出机房的人员应在指定的工作区域内从事授权活动,禁止进入非授权区域。

第八条外来人员进出机房时,必须由相关人员全程陪同。

陪同人员应首先填写《机房出入人员管理登记薄》,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工作完毕后,到机房管理人员处进行出入机房核销登记。

第九条所有进出机房的人员必须换拖鞋或穿鞋套,并自觉维护机房的清洁卫生及环境整洁;进出机房时,应检查并关好机房房门。

第四章机房运行管理第十条机房设置机房管理员,实行A、B角管理。

机房管理员应熟知机房各类设备的分布和环境保障设备的操作要领,保管机房建设或改造的所有文档、图纸以及机房运行记录等有关资料并随时提供调阅。

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机房管理制度一、中心机房基本管理制度(一)出入制度第一条加强机房管理,严格执行出入机房登记制度。

第二条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主机房和开发室,如确因工作需要,系统内部人员需进入开发室的须在机房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出,并要登记进出时间、事由;外单位人员则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并由机房工作人员陪同才能入内,并登记进出时间、事由。

第三条正常工作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便进入机房,确因工作需要,应至少有两名机房工作人员同时在场方可进入,并登记进出时间、事由。

第四条入机房必须在入口处更换机房工作鞋,离开时将工作鞋放回原处。

任何人不得将工作鞋穿离机房。

第五条经允许进入机房的非机房工作人员,同样必须遵守《机房管理制度》。

(二)环境、卫生制度第六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入机房。

第七条保持机房整洁,机房内不许随意堆放杂物,乱扔纸张。

资料、打印纸和工具应放在指定位置,废纸(特别是打印有重要信息的)应立即放入碎纸机销毁,以防泄密。

第八条值班人员负责机房的清洁工作,坚持每天整理,保持机房内环境整洁。

第九条不得在主机房内玩游戏、聊天、嚼食等;主机旁不得吸烟、喝水;不得将雨具、娱乐器具等与工作无关物品带入机房。

第十条工作人员完成工作后,应将所用的有关资料、文件整理好,入箱保存,同时将无用的纸张按规予以处理,保持操作台的整洁。

第十一条机房内保持适宜主机运行的温度、湿度。

(三)安全保密制度第十二条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性能、手栓的正确使用方法,遇火警等意外事故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部门报警和报告市行领导及保卫部门。

第十三条装拆设备、电缆(线)实行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操作。

第十四条机房内专用设备如UPS、中心主机、空调等,由专人按操作规程开启和关闭,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开关。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在机房内不得随意触动设备开关和按钮,一切设备的电源开关不能连续开启、关闭,以防损坏设备。

第十六条机房内的一切设备、工具及随机资料等须归档保存,不得随意带出机房,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登记时间、事由。

银行中心机房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中心机房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中心机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银行(以下简称我行)计算机中心机房(以下简称机房)的管理,保证计算机系统正常、安全、稳定地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机房进出人员及操作员的管理第二条机房是我行的机要重地。

为保证主机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通常只允许系统操作员、系统管理员和硬件维护人员进入,其他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内。

第三条维护人员如需进入机房进行安装和维护,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或持收到的机房维护申请进入机房。

第四条外单位进行软件、系统、通讯及设备方面的维护人员进入机房,须填写《银行进入机房申请表》,经批准后由系统管理员陪同进入机房,并由系统管理员监督整个维护过程。

第五条非维护人员如需要进入机房,必须填写《银行进入机房申请表》,经过批准后,由专人陪同进入机房。

第六条系统操作员要自觉遵守各项机房运行操作规程以及安全保密等制度,并督促机房工作人员和维护人员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对违章操作者,在机房进行与系统运行无关活动者,系统操作员有责任和权力制止。

第七条系统操作员负责机房的清洁卫生和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章用户权限和密码管理第八条为保证系统安全运行及数据的安全保密,必须对用户进行严格的权限控制,将主机用户分为以下级别:系统管理员:拥有系统高级权限,负责系统管理工作。

系统操作员:拥有对系统进行操作的权限,负责系统的日常操作。

软件维护员:拥有所有应用系统的目标全部权限,是所有应用系统目标的所有者。

平时处于封锁状态,需要做维护工作时,经申请批准,由系统操作员或系统管理员将状态放开。

一般用户:根据业务的不同,分成不同的应用系统用户,只能进入各自的应用系统。

第九条各类用户必须严格按照各项维护规程进行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条各类用户必须保守银行数据机密,不得泄露。

第十一条超级用户密码由各级安全保密员保管,特殊情况下,经信息技术部负责人批准后才能启用该超级用户密码。

第十二条系统管理员根据《银行机房维护申请表》的要求及各应用系统的维护和操作手册创建各类用户,用户号和密码由用户自行保管,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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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机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办法规定了XX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我行)计算机机房管理的控制要点,包括机房设计和建设,以及电源、消防、防雷、人员等相关安全运营保障资源配备的控制与管理办法,旨在建立和完善机房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规范管理程序。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行总部及分部计算机机房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一)计算机机房(简称“机房”):指用于从事业务生产活动的计算机中心,容纳并集中运行我行核心业务处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通讯等系统的专用物理场所,主要包含核心生产设备及其附属设备。

(二)机房环境:是指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及其附属设备所在场所以及保证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行所需的外部条件。

第四条遵循原则机房的设计和建设依据“使用可靠、有效适度、经济节省和技术先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管理职责与权限(一)信息科技部:是机房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机房建设标准的制订、运行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二)安全保卫人员:负责机房安全保卫工作及处置安全事件。

机房监控、报警等安全设施和门卫安全由安全保卫人员负责。

(三)综合管理部:负责机房的消防工作及消防事件的处置工作,我行发电设备(柴油发电机等)由综合管理部管理。

第六条岗位设置与管理我行设置机房安全岗和机房维护岗,暂时由我行安全保卫人员兼任机房安全岗,系统管理员兼任维护岗。

第七条岗位职责(一)机房维护岗1.负责对机房供配电系统、防雷系统、UPS、空调、网络、服务器等机房基础设施进行常规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机房环境维护记录》(附件5),进出机房认真填写《机房进出登记薄》(附件3)。

2.负责对机房环境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并报告部门负责人。

(二)机房安全岗1.负责每日监控机房环境状态(供配电系统、防雷系统、UPS、空调、温湿度、消防设施、监控录像等),并认真填写《机房环境监控日志》(附件2),做好相关记录。

2.负责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出机房的登记工作,并认真填写《机房进出登记簿》(附件3)。

第三章机房控制要求第八条机房建设控制要求(一)设计、建设总体要求1.机房的设计和建设必须符合如下规范及标准,并考虑不同设备对场地的特殊需求。

(二)机房消防系统建设要求应按照国家相关制度进行建设,消防设施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116-98)中的要求。

机房应安装自动消防报警装置,手动或自动灭火设施。

(三)机房弱电子系统建设要求1.进行网络综合布线,应由进入了我行选型范围的综合布线我行进行施工。

2.为避免机房无机柜、设备布局零乱、线缆铺设无序、标示不清等现象,机房建设及改造需配备标准机柜和配线架,理顺线缆关系,网络设备集中放入标准机柜,以便使用、维护和管理。

3.重要生产网络点位应设计为一主一备的双线路冗余方式,普通办公区域可只考虑预留部分备用点位。

4.布线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双绞线、网络线头及线卡,若查明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施工方一律无条件返工。

(三)机房防雷系统建设要求机房内应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雷电电磁脉冲安全防护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CA267-2000),对电源、通信线路安装电源电涌保护器和信号电涌保护器,做电源2-3级防雷和非光纤外线的信号防雷。

(四)机房供电系统建设除国标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1.所有机房运行的计算机设备、外设、网络设备由UPS供电;2.配备发电机组;3.电源设计采用三相五线(TN-S制)制,所有配电柜、配电箱、电缆、电线、空气开关、插座都必须使用国际或国内名牌产品的正品;4.所有配电器件的功率应有1.5倍以上的冗余,并做到标识醒目,开关、电缆及其控制插座对应;5.线路保护管采用镀锌钢管,管与管交接处需设接线盒并作跨接处理。

(五)机房使用的活动地板应符合《计算机机房用活动地板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6650-86)。

(六)机房内根据《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标准进行防水处理并安装防盗设施。

同时根据公安局和银监局的要求,应单独安装钢质防盗门,设置24小时监控系统。

(七)机房在投入运行前除国标规定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1.张贴详细的配电系统图,标明设备、开关的连接,负载、插座的分布和控制连接图等信息;2.UPS、发电机、空调等设备上张贴详细的启、停步骤及切换步骤。

第九条机房电源控制要求(一)机房发电机应保持完好待发电状态,油料储备保证不低于发电机连续24小时最大输出功率工作所需用油量。

(二)机房内UPS和电池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管理:1.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UPS应予更换;3.使用3年以上的UPS电池应视情况进行更换。

4.UPS在有大功率负载接入时,应先在旁路状态下启动,再开启逆变开关。

5.UPS电池放电后应及时充电,充电时间大于放电时间。

6、UPS输出负载不允许接入激光打印机、扫描仪、高速行打设备及与生产无关的非计算机类设备。

第十条机房物理环境控制要求(一)机房的温度、湿度必须满足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计算机辅助设备、信息存储媒介的要求。

(二)机房应做防烟防尘处理,以保护机房的各种设备。

(三)防噪声、电磁干扰及电磁泄漏1.防噪音对不可避免的强噪音源应采取必要消音措施和隔离措施;2.具备防电磁干扰能力;第十一条机房安全控制要求(一)机房内进入各区域的通道和各区域均安装电视监控设备,进行24小时无盲区监控录像。

(二)机房内严禁带入或存放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强腐蚀性、强磁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三)机房内严禁使用生活电器、乱拉临时电源及使用私人电器。

(四)机房必须保持清洁、整齐,进入机房区域,一律换上防尘用品。

(五)定期对机房环境及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登记《机房环境维护记录》(附件5),机房应每工作日检查1次,第四章机房日常管理第十二条机房进出管理(一)机房为我行重要工作场所,是计算机系统的运行心脏,涉及到我行的核心机密,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入内。

(二)不在机房工作的信息科技部其他人员,如需临时进入机房,应登记填写《机房进出登记簿》后方可进入。

(三)机房属重点防护区域,一般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如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须填写《机房进出申请薄》(附件4),经信息科技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进入时,须填写《机房进出登记簿》,并由信息科技部相关人员全程陪同。

(四)遇特殊情况需进入机房,无出入证的人员须经信息科技部负责人授权同意后方可进入。

进入时,须填写《机房进出登记簿》,并由信息科技部关人员全程陪同,后补进出申请手续。

第十三条机房行为管理(一)机房相关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二)非机房工作人员在访问期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三)非机房工作人员在访问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机房相关规章制度。

1.进入机房必须穿鞋套;2.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有害化学物品进入;3.不得在机房内抽烟;4.不得在机房内大声喧哗;5.不得破坏相关的设施设备。

(四)非机房工作人员在访问期间必须遵守相应访问权限的约束,只能访问经过授权的具体目标。

(五)机房内严禁饮食、吸烟、喝水、乱扔废弃物,严禁喧哗、嬉戏打闹、玩游戏、上外网等和机房工作无关的行为。

第十四条机房操作管理(一)严格执行密码管理相关规定。

(二)机房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如实、详细填写各种登记簿,以备后查。

(三)机房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并妥善存放、专人保管。

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由专人保管,以备后查。

第十五条机房设备管理(一)机房内的设备均为生产设备,进、出时需由系统信息科技部作设备进、出登记。

(二)设备进入机房后设备功能,统一安排放置在不同的功能区。

(三)机房内运行和备用的设备需由信息科技部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用途、配置和启用日期以及维修记录。

第二十条其他相关责任部门(一)机房物防和技术防范设备运行情况由综合管理部安全保卫人员监督和检查。

(二)机房消防设施按照当地消防部门要求由综合管理部按相关规定实施检查。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信息科技部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机房基础设施技术标准》2.《机房环境监控日志》(样表)3.《机房进出登记簿》(样表)4.《机房进出申请薄》(样表)5.《机房环境维护记录》(样表)6. 《机房环境变更申请表》附件1:机房基础设施技术标准一、机柜使用标准1、服务器的国际标准尺寸为宽19英寸(48.26cm=19英寸),高为*U (U为服务器的高度单位,1U=4.445cm)由于标准服务器宽度为19英寸,所以存放满足这一标准的服务器的机柜称为19英寸标准机柜。

2、19英寸标准机柜尺寸参数由高度、宽度、深度组成。

3、网络机柜选用19英寸(宽度)标准机柜,高度选用2米规格(42U),深度选用0.6米(600mm)以上,用于放置路由器、交换机等设备,并方便网络模块布置。

机柜内配置机柜专用的电源分配器PDU,方便设备的电源接入。

4、服务器机柜选用19英寸(宽度)标准机柜,高度选用2米规格(42U),深度选用0.8米(800mm)以上,用于放置服务器等设备,并方便网络模块布置。

机柜内配置机柜专用的电源分配器PDU,方便设备的电源接入。

二、机房布线标准布线要使用超五类以上双绞线,应优先选用AMP(安普)、COMMSCOPE(康普)等知名品牌产品,注意双绞线不能打结、不能与照明电并行布线,同时应尽量减少与照明线的交叉。

双绞线在两个设备间距离不超过100m。

双绞线布线标准统一采用ANSI/TIA/EIA-568-B的国际标准,严禁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双绞线、网络线头及线卡,若查明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施工方一律无条件返工。

布线中涉及的标准参照TIA/EIA568B1标准、TIA/EIA568B2标准、TIA/EIA 568B3光纤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范(GBT/T 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T 50312-2000)、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三、机房供电和防雷标准1、防雷产品须通过国家质量检验,优先采用德国OBO、盾牌等知名品牌产品。

机房接地电阻应低于1欧姆,机房所有地线可采用联合接地的方式做统一接地,机房内所有设备可导电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必须进行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接地完成后需用地阻仪进行测量,确定并记录地阻值。

2、机房发电机应保持完好待发电状态,油料储备保证不低于发电机连续24小时最大输出功率工作所需用油量;发电机启动后三相电压为380v,单相电压为220v,机油压力表工作正常,电瓶电压在12v/24v以上,输出频率在49~51HZ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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