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中的管辖、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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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上引渡规章

国际法上引渡规章

国际法上引渡规章引渡是指一国将犯罪嫌疑人或已判决的罪犯移交给另一国的法律程序。

在国际法上,引渡规章是为了促进国际合作打击犯罪而制定的法律框架。

下面将详细介绍国际法上引渡规章的相关内容。

一、引渡的定义和原则引渡是指根据国际法和双边或多边协议,一国将犯罪嫌疑人或已判决的罪犯移交给另一国的法律程序。

引渡的原则包括以下几点:1. 双重犯罪原则:引渡只适用于涉及双方国家都认定为犯罪的行为。

2. 无政治犯原则:引渡不适用于政治犯罪。

3. 不可引渡原则:引渡不适用于已经在请求国被判刑或正在执行刑罚的人。

4. 人权保护原则:引渡不得违反引渡人的基本人权。

二、引渡的程序和要求引渡的程序和要求在国际法上有一定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引渡请求:引渡请求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请求国,并包括引渡人的身份信息、犯罪事实、相关证据等。

2. 受理和审查:请求国应受理引渡请求,并对请求的合法性和证据的充分性进行审查。

3. 引渡决定:请求国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同意引渡,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请求国。

4. 引渡程序:引渡程序包括逮捕、听证、判决等环节,双方国家应根据协议约定的程序进行。

5. 引渡交接:引渡交接应在双方国家之间进行,引渡人应在合法程序下移交给请求国。

三、国际引渡协定和机构为了加强国际合作打击犯罪,各国之间签署了许多双边或多边引渡协定,并建立了一些国际机构来协助引渡事务。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国际引渡协定和机构:1. 联合国刑事司法互助公约:该公约为联合国会员国提供了一种合作机制,以协助彼此进行引渡和其他刑事司法事务。

2. 欧洲引渡公约:该公约旨在促进欧洲国家之间的引渡合作,并确保引渡程序的公正和迅速。

3. 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国际刑警组织是一个全球性的警务合作组织,致力于打击跨国犯罪,包括引渡事务的协助和协调。

4. 美洲国家组织引渡条约:该条约为美洲国家之间的引渡提供了法律框架和机制。

四、引渡的挑战和发展趋势引渡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和司法制度之间的差异,因此在实践中常常面临一些挑战。

国际法上引渡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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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上引渡规章引渡是指将犯罪嫌疑人或已定罪的罪犯从一个国家移交到另一个国家的法律程序。

为了保护国际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各国之间建立了引渡规章,以便合作打击跨国犯罪和逃犯。

一、引渡的基本原则1. 相互协助原则:各国应当根据国际法和双边或多边协议,在合法的范围内相互协助引渡犯罪嫌疑人或罪犯。

2. 互惠原则:引渡应当建立在相互互惠和平等的基础上,即一个国家引渡嫌疑人或罪犯给另一个国家,前者也应当有权要求后者引渡嫌疑人或罪犯。

3. 合法性原则:引渡必须符合国际法和国内法的规定。

引渡请求必须经过合法程序,且引渡的目的是为了起诉或执行判决,而不是出于政治目的。

二、引渡的程序1. 引渡请求:引渡请求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被请求国。

请求中应包含引渡的目的、犯罪的性质和事实、对嫌疑人或罪犯的身份描述以及提供的证据。

2. 引渡审查:被请求国应当对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引渡。

审查过程中,被请求国可以要求额外的证据或信息,以便做出决定。

3. 引渡决定:被请求国可以决定同意引渡、拒绝引渡或者推迟引渡。

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请求国,并说明理由。

4. 引渡程序:一旦被请求国同意引渡,双方应当协商具体的引渡程序和安排。

这包括嫌疑人或罪犯的押送、交接和运输等细节。

5. 引渡后续处理:一旦嫌疑人或罪犯被引渡到请求国,请求国应当根据自己的法律程序对其进行起诉或执行判决。

被引渡人在请求国享有基本的人权和法律保护。

三、引渡的限制和例外情况1. 双重犯罪原则:引渡只适用于那些在请求国和被请求国都构成犯罪的行为。

如果行为只在其中一个国家构成犯罪,引渡请求可能被拒绝。

2. 政治犯例外:根据国际法和一些国家的法律,对于涉及政治犯的引渡请求,被请求国可以拒绝引渡。

这是为了保护个人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3. 死刑例外:一些国家禁止将嫌疑人或罪犯引渡到可能面临死刑的国家。

在这种情况下,被请求国可能要求请求国提供不会处以死刑的保证。

4. 人权例外:如果引渡可能导致对被引渡人的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被请求国可以拒绝引渡。

国际法上引渡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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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上引渡规章引渡是指将犯罪嫌疑人或者已判决罪犯从一个国家移交到另一个国家的法律程序。

在国际社会中,引渡规章的存在是为了加强国际合作,使犯罪份子无处可逃,确保正义得以实现。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际法上引渡规章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引渡的基本原则1. 互惠原则:引渡应基于相互合作和互惠原则,即一个国家有权要求另一个国家引渡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同时也应对另一个国家提出的引渡请求作出积极回应。

2. 双重犯罪原则:引渡请求应基于双重犯罪原则,即引渡国家应认定涉嫌犯罪在引渡请求国家和引渡国家都构成犯罪,且该犯罪行为在引渡请求国家和引渡国家都应受到刑事追究。

3. 不可引渡原则:根据国际人权法的规定,引渡不得涉及到对被引渡人的歧视、迫害或者虐待。

对于可能面临死刑或者酷刑的引渡请求,引渡国家有权拒绝引渡。

二、引渡的程序和要求1. 引渡请求的提出:引渡请求应由引渡请求国家的司法机关向引渡国家的司法机关提出。

引渡请求应包含引渡人的身份信息、犯罪事实、相关证据和引渡的法律依据等。

2. 引渡决定的审查:引渡国家的司法机关应对引渡请求进行审查,确保请求的合法性和符合引渡规章的要求。

审查过程中,引渡国家可能要求补充证据或者信息。

3. 引渡决定的作出:引渡国家的司法机关将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引渡决定。

如果决定允许引渡,将通知引渡请求国家,并制定引渡具体安排。

4. 引渡程序的执行:引渡程序的执行应符合国际法和引渡规章的要求。

引渡国家应确保引渡人的人权和基本权利受到保护,同时遵守引渡请求国家的要求。

5. 引渡拒绝的情况:引渡国家有权拒绝引渡请求,如果引渡请求不符合引渡规章的要求,或者存在引渡人权利受到侵犯的风险,或者引渡请求与引渡国家的法律原则相冲突等情况。

三、国际引渡合作机制1. 引渡条约:国际引渡合作通常通过引渡条约来规范。

引渡条约是两个或者多个国家之间达成的协议,明确了引渡程序、条件和要求等内容。

2. 国际组织的协助: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等在国际引渡合作中起到重要的协调和协助作用,促进各国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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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上引渡规章引渡是指将一国境内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交付给另一国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

为了实现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和打击跨国犯罪,各国之间制定了一系列引渡规章。

本文将详细介绍国际法上引渡规章的相关内容。

一、引渡的定义和目的引渡是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一种重要方式,旨在促进国际间的刑事司法合作,打击跨国犯罪,维护国际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引渡的目的是将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移交给另一国家,以便其在受引渡国接受刑事追究。

二、引渡的基本原则1. 双重犯罪原则:引渡通常要求引渡犯罪在引渡国和受引渡国都构成犯罪。

2. 合法性原则:引渡必须符合国际法和国内法的规定,以及相关双边或者多边协议的规定。

3. 不可引渡原则:某些情况下,根据国际法和国内法的规定,国家可以拒绝引渡本国公民或者政治犯。

4. 人权保护原则:引渡过程中必须保护引渡人的基本人权,如禁止酷刑和不人道待遇。

三、引渡的程序和要求1. 引渡请求:引渡请求通常是通过外交途径提出的,由请求国向受引渡国提供相关的证据和信息。

2. 受理和审查:受引渡国会对引渡请求进行审查,核实是否符合引渡法和双边或者多边协议的要求。

3. 逮捕和拘留:如果引渡请求符合要求,受引渡国可以逮捕和拘留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以便进行引渡程序。

4. 引渡决定:受引渡国会根据法律程序和证据,作出是否允许引渡的决定。

5. 移交和执行:如果引渡决定为允许,受引渡国会将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移交给请求国,并要求请求国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执行引渡的证据。

四、引渡的限制和例外情况1. 政治犯:根据国际法和国内法的规定,国家可以拒绝引渡涉及政治犯的请求。

2. 死刑:一些国家不会引渡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如果引渡后可能面临死刑。

3. 重罪:一些国家只会引渡涉及重罪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而不会引渡涉及轻罪的人。

4. 人权保护:如果引渡可能导致引渡人受到酷刑或者不人道待遇,国家可以拒绝引渡。

五、国际引渡协议和组织为了加强国际引渡合作,各国之间签署了许多双边或者多边引渡协议。

国际法上引渡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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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上引渡规章引渡是指将一名犯罪嫌疑人或已判决罪犯从一个国家移交到另一个国家的法律程序。

国际引渡规章旨在确保国际间犯罪的追诉和惩罚,以及加强国际合作,以维护全球安全和公正。

一、引渡的定义和原则引渡是国家之间的合作机制,旨在将犯罪嫌疑人或已判决罪犯移交到要求引渡的国家。

引渡的原则包括:1. 双重犯罪原则:引渡只适用于在要求引渡国家和引渡国家之间都构成犯罪的行为。

2. 合法性原则:引渡只能基于法律程序和国际法的规定。

3. 互惠原则:引渡应该是相互的,即如果一个国家要求引渡,另一个国家也可以要求引渡。

二、引渡的程序和要求引渡的程序和要求因国家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提交引渡请求:要求引渡的国家向引渡国提出正式的引渡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文件。

2. 审查引渡请求:引渡国对请求进行审查,包括验证双重犯罪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3. 逮捕和拘留:如果引渡请求被接受,引渡国可以逮捕和拘留犯罪嫌疑人或已判决罪犯。

4. 引渡听证会:引渡国举行听证会,以决定是否同意引渡。

在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或已判决罪犯有权提供辩护和反驳证据。

5. 引渡决定:引渡国根据听证会的结果和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同意引渡。

6. 移交和执行:如果引渡被批准,引渡国将移交犯罪嫌疑人或已判决罪犯给要求引渡的国家。

三、国际引渡的法律框架国际引渡的法律框架主要包括国际公约和双边引渡协定。

一些重要的国际公约和协定包括:1. 《联合国禁止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该公约旨在打击有组织犯罪,并要求各国加强引渡合作。

2. 《联合国禁止腐败公约》:该公约旨在打击腐败行为,并要求各国加强引渡涉及腐败的犯罪嫌疑人。

3. 《欧洲引渡公约》:该公约旨在加强欧洲国家之间的引渡合作,并规定了引渡的程序和要求。

4. 双边引渡协定:许多国家之间签订了双边引渡协定,以进一步加强引渡合作。

四、引渡的限制和例外情况虽然引渡是国际间合作的重要机制,但也存在一些限制和例外情况,包括:1. 政治犯例外:一些国家不会引渡被认为是政治犯的人。

国际法上引渡规章

国际法上引渡规章

国际法上引渡规章引渡是指一个国家将犯罪嫌疑人或者已被判刑的罪犯移交给另一个国家的法律程序。

在国际社会中,引渡是一种合作机制,旨在防止犯罪份子逃避法律追究,维护国际社会的安全与公正。

国际法上的引渡规章主要包括国际法公约、双边和多边引渡协议以及国际法院的判例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国际法上的引渡规章。

一、国际法公约1. 联合国《引渡公约》:该公约于1988年通过,旨在加强国际引渡合作,特殊是针对严重犯罪如恐怖主义、贩毒等。

公约规定了引渡的程序、拒绝引渡的情况以及引渡后的法律保障等内容。

2. 欧洲引渡公约:该公约于1957年通过,是欧洲国家之间引渡合作的基础。

公约规定了引渡的条件、程序和拒绝引渡的情况,同时规定了引渡后的法律保障和受引渡人权益的保护。

二、双边和多边引渡协议除了国际公约外,各国之间还可以通过双边或者多边引渡协议来建立引渡关系。

1. 双边引渡协议:双边引渡协议是两个国家之间签署的协议,规定了引渡的条件、程序和双方的义务。

例如,中国与美国之间签署的《中美引渡条约》就是一种双边引渡协议。

2. 多边引渡协议:多边引渡协议是多个国家之间签署的协议,旨在加强引渡合作。

例如,欧洲理事会成员国签署的《欧洲引渡公约》就是一种多边引渡协议。

三、国际法院的判例国际法院的判例对于国际法上的引渡规章也具有重要影响。

1. 国际刑事法院(ICC):作为国际刑事司法的核心机构,ICC对于引渡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意义。

例如,ICC通过审理国际刑事犯罪案件,推动各国对犯罪嫌疑人的引渡和交付。

2. 国际法院(ICJ):作为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构,ICJ通过审理国家间的争端案件,对引渡规章的解释和适合具有指导意义。

例如,ICJ曾经就引渡案件的相关争议进行裁决,为国际社会提供了法律准则。

总结起来,国际法上的引渡规章主要包括国际法公约、双边和多边引渡协议以及国际法院的判例。

这些规章旨在加强国际引渡合作,防止犯罪份子逃避法律追究,维护国际社会的安全与公正。

国际法上引渡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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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上引渡规章引言概述:国际法上的引渡规章是指各国之间就引渡犯罪嫌疑人或逃犯的交流与合作所制定的法律规定。

引渡规章的目的是为了打击跨国犯罪,保护社会安全,促进国际合作。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国际法上的引渡规章。

一、引渡的概念和原则1.1 引渡的定义:引渡是指一国将在其领土上犯罪的嫌疑人或逃犯交付给另一国的行为。

1.2 引渡的基本原则:引渡的基本原则包括互惠性原则、双重犯罪原则、合法性原则和不可引渡原则。

1.3 引渡的程序和条件:引渡程序包括引渡请求、审查程序、决定程序和交付程序。

引渡的条件通常包括犯罪行为的双重性、引渡请求的合法性和引渡对人权的尊重。

二、国际引渡的主要条约2.1 1957年《联合国引渡公约》:该公约是国际引渡领域最重要的条约之一,规定了引渡的范围、条件和程序。

2.2 1990年《欧洲引渡公约》:该公约是欧洲地区引渡合作的基础,强调了引渡的快速和有效。

2.3 1996年《南非开普敦引渡公约》:该公约是非洲地区引渡合作的基础,规定了引渡的程序和条件。

三、引渡的限制和例外情况3.1 引渡的限制:引渡可能受到一些限制,如政治犯、军事犯和人权保护等。

3.2 引渡的例外情况:引渡可能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如国内法律的限制、引渡国家的国家安全和引渡请求的政治性。

3.3 引渡的关键问题:引渡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包括双重犯罪性的认定、引渡国家对引渡请求的审查和引渡后的法律保障等。

四、国际引渡的挑战和前景展望4.1 挑战:国际引渡面临着一些挑战,如不同国家法律体系的差异、引渡程序的复杂性和引渡国家的政治因素等。

4.2 前景展望:随着国际合作的加强和引渡规章的不断完善,国际引渡将更加高效和便捷,有助于打击跨国犯罪和维护国际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结语:综上所述,国际法上的引渡规章是各国间合作打击犯罪的重要法律基础。

引渡的概念、原则、程序和条件是引渡规章的核心内容。

国际引渡的主要条约为各国提供了引渡合作的法律依据。

国际法上引渡规章

国际法上引渡规章

国际法上引渡规章引言概述:国际法上引渡规章是指国家之间为了打击跨国犯罪而建立的一套法律规定。

引渡规章的制定旨在加强国际合作,提高犯罪打击效率,保护社会安全。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国际法上引渡规章的相关内容。

正文内容:1. 引渡的定义与原则1.1 引渡的定义:引渡是指一个国家将犯罪嫌疑人或已判刑的罪犯交给另一个国家的行为。

1.2 引渡的原则:引渡原则包括互惠原则、双重犯罪原则、非政治性原则和法定犯罪原则等。

2. 引渡的程序与要求2.1 引渡的程序:引渡程序包括引渡申请、审查、决定和执行等步骤。

2.2 引渡的要求:引渡要求包括递交逮捕证、提供犯罪事实证据、保证人权和避免死刑等。

3. 引渡的限制与拒绝3.1 引渡的限制:引渡限制包括政治犯罪、国籍原则、刑事处罚原则等。

3.2 引渡的拒绝:引渡可以被拒绝的情况包括双重犯罪原则不满足、引渡请求不符合法定要求等。

4. 引渡与国际合作4.1 引渡的国际合作:引渡需要国际合作,包括签订引渡条约、共享情报、提供协助等。

4.2 引渡的国际组织: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国际刑警组织等在引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5. 引渡的意义与挑战5.1 引渡的意义:引渡有助于打击跨国犯罪,维护国际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5.2 引渡的挑战:引渡面临的挑战包括法律制度的差异、政治因素的干扰、人权保障等。

总结:综上所述,国际法上的引渡规章是为了打击跨国犯罪而制定的法律规定。

引渡涉及的内容包括定义与原则、程序与要求、限制与拒绝、国际合作以及意义与挑战等。

引渡的实施需要各国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同时也面临着法律差异、政治因素和人权保障等挑战。

通过加强引渡规章的实施,国际社会可以更好地合作打击跨国犯罪,维护社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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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外国人在一国领域外所为的犯罪行为,影响该国国 家安全、领土完整及政治上独立时使用。但行为地法律不 认为该行为是犯罪的除外。

实践中多跟货币、移民等案件相关。危险在于国家利 益的扩大解释,何为“vital economic interests?”
6.5 Nationality principle
Principles and rules of Extradition
Non-extradition of Death Penalty (Capital Punishment) 死刑不引渡原则。
指当被请求国有理由认为被请求引渡人在引渡后可能被请求国判处或 执行死刑时拒绝予以引渡的原则。除非请求国承诺放弃执行死刑。 非习惯法规则,重要原则;中国有限度、间接接受

Nature: judicial assistance
No rights nor obligations unless a treaty creates Principally a matter for municipal law 中国在2002年12月通过《引渡法》
Extradition 引渡
案例分析

中国某国有企业在A国设有办事处,A国人丁某 为该办事处雇员。丁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办事 处公款1000万美元窃为己有进行挥霍。此间, 丁某在B国又参与了一起伪钞案。丁某从未到 过中国,目前其在A国。请问:

中国、A 国及B国行使管辖权的依据各自是什么?
Extradition background

nationality was ‘a legal bond having as its basis a social fact of attachment, a genuine connection of existence, interests and sentiments, together with the existence of reciprocal rights and duties’.

legal sources

1957年《欧洲引渡罪犯公约》 1993年《美洲国家间的引渡公约》 1970年《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的劫机罪引渡 条款。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Principles and rules
引子:引渡赖昌星的法律问题
以赖昌星为主谋的远华走私案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走私案, 涉案金额达500亿元人民币,涉案人员600多人,厅局级以上干 部超过16人。1999年8月11日,赖昌星出逃加拿大。中加两国 政府多次交涉,但至今未果。

According to The Harvard Research Draft Convention of 1935 (1935的草约研 究)有以下几种根据:



The Territorial Principle 领域原则 The Protective Principle 保护原则 The Nationality Principle 国籍原则 The Passive Personality Principle 被害人国 际原则 The Universality Principle 普遍原则
6.4 Protective and security principle

Jurisdiction over offenses committed outside its territory, which are considered injurious to its security and national interests. 国家行使保护管辖的理由:
6.3 Territorial principle

Jurisdiction over property and persons and events occurring within its territory, the most accepted and used basis of jurisdiction.

背景资料——贪官外逃
据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有超过4000个职务犯罪嫌疑人潜逃 国外,涉案总金额超过50亿人民币。其中多位外逃贪官涉案金 额过亿, 如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中国银行广东省开 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

惩治外逃贪官的主要方式:国际刑事司法协助 引渡。已签订33个引渡条约,但多为中小国家,而且与发达国 家缔约难度大。 劝返、遣返、刑事缺席审判。 通过国际刑警组织缉捕。我国为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 可以通过 国际刑警组织发布通缉令,请求成员国协助缉捕。 加入多边国际公约(已有100多个),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6.8 Double jeopardy

一事不二审
He or she cannot be tried again for the same offence in another jurisdiction.


Once the offender has been tried in one State, the rule of double jeopardy will apply.

Nottebohm case 诺特波姆案

1951年12月,列支敦士登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行使外交保 护权。1955年4月,国际法院驳回列支敦士登的请求。

法院判称:国籍是一个法律上的纽带,其基础是关于联结的社 会事实,关于生存、利益和情感的实际连带关系,以及权利和 义务的相互性;取得国籍的人与授予其国籍的国家的人们之间 的关系,在事实上应比与其他国家的人民之间的关系更为密切。 这样的国籍才是有效国籍。外交保护权的基础是有效国籍。

“效果说”,the effect doctrine: committed abroad, harmful effects within the territory.


容易被超级大国利用,如美《反托拉斯法》对外国人在外国做出的行为进 行惩罚。 extra-territorial jurisdiction 域外管辖



6.7 Universality principle

Where an offence is contrary to the interest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all States may claim jurisdiction, irrespective of the nationality of the victim and perpetrator (犯人) or the location of the offence. International public policy for certain types of crimes
6.6 Passive personality principle

Jurisdiction is claimed on the basis of the nationality of the victim. should be used with care Sometimes the victim’s nationality is fortuitous (偶然的) 《刑法》第8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 罚的除外。 属人管辖类推:船旗国管辖原则。
For crimes committed in more than one State



objective territorial principle (where was the offence completed and had its effect) 领域客观性原则,以犯罪结果发生地为准 。 subjective territorial principle(where was the offence commenced) 领 域主观性原则,犯罪行为发生地。


相关体现:或引渡或起诉义务
Scope:


Traditionally, over piracy on the high seas; Then over slave trading; war crimes and other breaches of the laws of war certain terrorist offences.

Jurisdiction basis


Nationals of a state possess certain rights such as voting and being voted, traveling abroad with a valid passport issued by the state. 主动国籍原则与被动国籍原则
Jurisdiction 管辖权

Definition: the power of a state to govern persons, property and situations;an essential attribute of sovereignty

prescriptive /enforcement jurisdiction
Nottebohm case 诺特波姆案

诺特波姆是德国人。1905年他离开德国,开始在危地马拉定 居,并把该国作为其事业中心。1939年10月,他去列支敦士 登探亲时花钱买了个列支敦士登国籍。按照德国法,他同时 丧失德国国籍。当时,德国已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战。 1939年12月,他返回危地马拉后即向危政府申请将其国籍由 德国改为列支敦士登,并经过危政府批准。此后,他一直在危 地马拉活动。1941年12月,危地马拉向德国宣战,德国被列 入敌国。1943年11月,诺特波姆被危警方以敌国侨民为由逮 捕,后被移交给美国。1944年12月,危地马拉当局撤销了把 他登记为列支敦士登公民的行政决定,随后扣押和没收了他在 危地马拉的财产。1946年,诺特波姆获得释放,他向危地马 拉驻美领事申请回危,遭到拒绝,随后他赴列支敦士登定居。 1946年2月,他又向危政府提出撤销1944年作出的关于取消对 他的国籍登记为列国籍的行政决定的请求,也遭到危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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