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机构的设置
初级统计师必备考点归纳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初级统计师必备考点归纳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
按照现行投资管理体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的更新、改造、扩建、新建活动都属于固定资产投资活动。
凡属于大修理、养护、维护性质的工程(如设备大修、建筑物的翻修和加固、农田水利工程和堤防、水库的岁修、铁路大修等)都不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对象:是指在报告期内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单位和城乡居民。
固定资产的'统计范围包括:城乡建设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城镇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和国防、人防建设项目投资。
一、建设项目统计建设项目是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和进行设计施工的基本单位。
建设项目按建设性质分为新建、扩建、改造和技术改造、单纯建造生活设施、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按建设阶段分是指建设项目报告期工程进展所处的阶段,分为筹建、施工、收尾、投产、收尾和竣工等几个阶段1、投资完成额的构成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具、器具购置、其他费用新增固定资产(又称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是指通过投资活动所形成的新的固定资产的价值。
包括已经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工程投资和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工具、器具的投资以及有关的应摊入的费用。
1、单位生能力投资=投产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投资完成额/该项目(或单项工程)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2、生产能力利用率=报告期实际产量/设计生产能力×100%3、投资回收年限=建设项目全部固定资产投资额/建设项目投产后平均年利税额4、投资回收率=建设项目投产后平均利税额/建设项目全部固定资产投资额×100%5、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报告期新增固定资产/报告期实际完成投资×100%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除农村个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外,均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通过布置基层表收集资料。
统计机构的设置

统计机构的设置依据统计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由国家统计局及其直属调查队、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部门统计机构三部分组成的统计组织体系。
1、国家统计局及其直属调查队《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设立国家统计局,依法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的统计工作。
这为国家统计局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对国家统计局的职能、编制和内设机构都做出了规定。
《统计法》第二期七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派出调查机构,承担国家统计局布置的统计调查等任务。
这为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的设立提供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家统计局、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原人事部联合印发的《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这两个文件对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的设立做出规定。
2、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
这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3、部门统计机构《统计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依法组织、管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在统计业务上受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
这为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计机构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部门统计机构,包括国务院各部门、授权的行业协会和地方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统计机构或配备的统计人员。
目前,国务院各部门大多设有统计机构,一些设有司级统计机构,如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大部分在有关司级机构内设立统计机构,没有设立统计机构的也配备了专职统计人员,并制定了统计工作负责人。
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公司统计工作,保障各项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发挥统计工作在公司管理和决策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XX统计工作暂行规定》等相关统计上位法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统计资料指以“XX公司”名义上报的统计调查表、统计报表,以及公司制发的各类统计调查表。
公司各单位指公司所属职能部门、系部(院)、教辅机构等。
第三条公司各单位必须依照相关统计上位法规定和本办法,如实填报各类统计调查表,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要的统计信息,确保公司统计工作质量。
第四条公司加强对统计人员队伍的建设,定期组织统计人员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
第二章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第五条贯彻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和本办法,严格执行高校相关统计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地填报各类统计调查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六条系统地收集整理公司业务各方面的数据信息,包括事业规模与结构、学科与专业、教学与科研、财务与资产等方面的现状。
第七条运用统计方法,进行统计调查,开展统计分析,实施统计预测,提供统计服务,分析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趋势,为制定发展规划及各类政策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
第三章统计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第八条公司统计工作实行总经理统一领导,分管校领导专项把关,综合办公室归口管理,公司各单位分级负责、相互支撑、协作互动的组织管理体系。
第九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司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统计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
(一)组织完成公司综合性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协调和监督公司各单位专项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二)进行综合统计分析,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及时为公司提供统计咨询和决策支持服务。
(三)做好统计资料的归档工作,统一管理公司基本业务条件统计调查表等综合性基本统计资料。
(四)建立健全公司统计管理制度,执行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
(五)组织公司统计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学习,对公司统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教育统计工作机构设置规定

教育统计工作机构设置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教育统计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规定。
二、机构设置1. 教育统计局教育统计局是教育统计工作的主管机构,负责教育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2. 统计办公室学校、教育机构等单位应设立统计办公室,负责本单位相关教育统计工作的协调和执行。
3. 统计人员各级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办公室应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具备相关统计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教育统计工作的具体操作和管理。
三、职责分工1. 教育统计局的职责教育统计局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收集全国范围内的教育统计数据;- 整理和分析教育统计数据,并制作相应报告;- 提供教育统计数据的相关咨询和支持服务;- 审核学校和教育机构的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统计办公室的职责统计办公室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协调本单位的教育统计工作;- 收集和整理本单位的教育统计数据;- 提供统计数据的相关报告和分析;- 协助教育统计局审核本单位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统计人员的职责统计人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收集、整理和分析教育统计数据;- 编制和提交教育统计报告;- 参与教育统计数据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提供教育统计数据的相关咨询和支持服务。
四、监督与评估教育统计工作应定期接受监督和评估,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监督和评估机构应定期对教育统计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对于已设立的教育统计机构和统计办公室,应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调整和改进,以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 编制部门:教育部统计局**- 发布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8.07.10•【文号】国办发[2008]92号•【施行日期】2008.07.1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务院办公厅二00八年七月十日国家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 [2008]11号),设立国家统计局(副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能源统计、服务业统计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
(二)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
二、主要职责(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制定统计政策、规划、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起草统计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指导全国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拟订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国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国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国性基本统计数据。
2023年中级统计师《统计工作实务》真题及答案(回忆版)

2023年中级统计师《统计工作实务》真题及答案(回忆版)10月29日下午一、单项选择题1.关于统计法基本含义和特点的表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狭义的统计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让法实施条例》B.全国人大人其常委会不属于统计法制定的主体C.统计法所调整的社会关有包括统计机构对调查对象的管理关系D.统计法律制度中不包含统计调查制度等关于统计工作的技术性规范【答案】C2.关于统计法基本原则的表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统计法的整个立法过程和内容都贯穿着统一性的原则B.联合国《统计组织手册》将独立性作为统计机构必须坚持的一系列基本价值观和原则的第一条C.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机关应当对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审查,体现了规范统计原则D.统计法律制度制定中始终坚持国家统计优先原则【答案】C3.根据统计法律法规规定,下列关于统计机构的设置表述不正确的是()。
.A.国家统计局根据需要设立的派出调查机构,承担地方人民政府布置的统计调查等任务B.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统计工作岗位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D.省级人民政府均设立了独立的统计机构【答案】A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及其统计人员的统计调查权不包括()。
A.询问权B.审核权C.要求权D.处分权【答案】D5.根据统计法律法规规定,下列关于申请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表述不正确的是()。
A.具备与所从事涉外调查相适应的调查能力B.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开展三项以上调查项目C.调查营业额达到三十万元D.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答案】D6.关于部门]统计调查项目,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专业性统计调查项目B.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C.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主要内容不得与国家统计调查项目的内容矛盾D.统计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答案】B7.关于统计调查经费,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统计法律基础知识

一、统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关于统计方面的行为规范。
我国现行的统计法律是2009年6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的。
(198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10年1月1日施行)二、政府统计的三项基本任务:第一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第二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第三实行统计监督三、国现行统计管理体制(政府统计系统=政府综合统计系统+部门统计系统)我国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建立了由政府综合统计系统和部门统计系统组成的集中统一的政府统计系统四、我国统计规定设立的统计机构分为三种:政府综合统计机构、部门统计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统计机构政府综合统计机构和部门统计机构都属于政府统计机构,构成政府统计系统的两大支柱政府综合统计机构是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独立设立的统计职能机构,包括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统计局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统计局,以及成立的各级调查队。
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
“独立的统计机构”的主要标志是:1、政府综合统计机构是在人民政府的组织体系中单设的职能机构2、政府综合统计机构独立行使统计工作职权,独立履行统计工作职责,独立完成统计工作任务3、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政府综合统计机构独立支配、使用和管理人财务。
五、为规范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国家统计局于2005年5月16日发布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把《统计法》关于统计人员的资格具体化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
逾期不改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统计人员的职权:1、统计人员具有依照统计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2、统计人员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3、统计人员有权检查统计资料的准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4、统计人员有权揭发、检举统计调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5、统计人员有学习专业知识的权利6、统计人员还有要求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权利七、统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统计师、统计师、助理统计师、统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83.12.0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施行日期】1984.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统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八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公布一九八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统计调查计划和统计制度第三章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第四章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经营的企业事业组织,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第四条国家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
国务院设立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企业事业组织,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五条国家有计划地加强统计计算和数据传输技术的现代化建设。
第六条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领导和监督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执行本法和统计制度。
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人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和统计制度提供的统计资料,不得修改;如果发现数据计算或者来源有错误,应当责成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和有关人员核实订正。
第七条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实行工作责任制,依照本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保守国家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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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外调查许可证件的有关规定,
涉外调查行可证就当注明调查机构的名称、登记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再负责人、依据和颁发机关、颁发日期、编号、许可范围、有效期等项内容。
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三年,涉外调查机构需要延续涉外调查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颁发机关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将不再延续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有效期。终止涉外调查业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后三十日内,向原颁发机关缴回涉外调查许可证。涉外调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在届满后三十日内,向原颁发机关缴回已过期的涉外调查许可证。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伪造、冒用或者转让涉外调查许可证。
三是在国务院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国社会经济抽样调查。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职责,六条略
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计机构的职责,五条略
4.乡镇统计机构和统计员的职责,三条略
二、统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统计人员的职责及基本要求
一是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首先,利用产生频数表的方法先做出分性别的年龄分布表
然后,根据上表再绘制出环形图。
用图表展示定量数据
定性数据的图示表示方法,也都适用于定量数据。但定量数据还有一些特定的图示方法,它们并不适用于定性数据。
一.生成频数分别表
生成定量数据的频数分布表时,首先是将数据进行分组,然后再统计出各组别的数据频数即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双重领导,在统计业务上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领导为主。
2.部门统计机构,是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部门统计任务的需要而专门设置的统计职能机构。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各部门的统计机构和统计负责人在统计业务上并受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
(一) 饼图
饼图又称圆饼图、圆形图等,它是利用圆形及圆内扇形面积来表示数值大小的图形。饼图主要用于总体中各组成部分所占比重的研究。
(二) 条形图
条形图是用宽度相同的条形的高度或长度来表述数据多少的图形,用于观察不同类别数据的多少或分布情况。绘制时,各类别可以放在纵轴,也可以放在横轴。
(三) பைடு நூலகம்形图
饼图只能显示一个变量(如年龄变量)各部分所占的比重。如果我们想比较不同变量之间的结构差异,就可以通过环形图来实现。
统计机构的职责
1.国家统计局的职责
一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和计划,制定统计工作规章,制订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和国家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二是健全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或者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国家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
申请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包含市场调查或者社会调查内容.具有熟悉国家有关涉外调查管理规定的人员.具备与所从事涉外调查相适应的调查能力.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开展三项以上调查项目,或者调查营业额达到三十万元.有严格、健全的资料保密制度.在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在确定组距时,在研究的现象变动比较均匀的情况下,可以采用等距分组;而当研究的现象变动很不均匀时,例如急剧的增长或急剧的下降,波动的幅度很大时,则一般采用不等距分组。在实际工作中,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组的组距。
最后,统计出各组的频数及频数分布表。在统计各组频数时,恰好等于某一组的组限时,则采取上限不在内的原则,即将该频数计算在与下限相同的组内。
首先,要对数据进行分组,一般的分组个数在5—15之间。
其次,要确定组距。所谓组距是指每个组变量值中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每组最大值称为该组上限,最小值称为该组下限。则组距等于上限与下限之差,即
组距=上限-下限
在确定组距是,一般应掌握的原则:一是要考虑各组的划分是否能区分总体内部各个组成部分的性质差别。如果不能正确反映各部分质的差异,必须重新分组。二是要能准确地清晰地反映总体单位的分布特征。
(三) 散点图
散点图能反映两个变量的关系,判断其变化的方向是否相同
应特别注意各种图表的生成方式和运用。
用统计表来表示数据
统计表和统计图是显示统计数据的两种方式。在现实生活中,统计表和统计图形一样充斥在我们的生活总。它通过对枯燥数据的整理,利用一些简单的表格,让我们一目了然地了解某些事物的现象。
统计表是一种用密集的形式归纳数据的方法,它主要利用行和列中的数据来表述现象特征。人们利用统计表的主要目的有:
二是统计人员应当实事求是,恪守职责道德。
三是统计人员应当对其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四是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作证件。统计调查对象在统计人员未出示工作证件的情况下有权拒绝调查。
五是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一.生成频数分布表
定性数据本身是对事物的一种分类,因此,只要先把所有的类别都列出来,然后统计出每一类别的频数,就是一张频数分布表。频数分布表中落在某一特定类别的数据个数称为频数。频数分布包含了很多有用的信息,通过它可以观察不同类型数据的分别情况。
二.定性数据的图形表示
定性数据(分类数据和顺序数据)可以描绘出它们各类的比例,常用饼图和条形图表示。
(2)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
(3)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
(4)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原则;
(5)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
2、 我国统计法发展情况:最早统计法律始建于周朝,第一部现代意义的统计法律是1932年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华民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于1984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统计法》的重大修改。
统计行政许可项目有三项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
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制度
国家统计局领导和管理全国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编制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命题、制定考试管理办法和考务规则等工作,统一设计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统一制定编号规则,依法撤销已经授予的统计从业资格等。
4、调查项目的概念:是指在一定时期为实现特定统计调查目的而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
5、统计调查项目的拟定及审批:
(1)国家统计调查项目。
(2)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3)地方统计调查项目。
用图表展示定性数据
本节主要介绍定性数据的图表展示方法。定性数据包括分类数据和顺序数据,它们的图表展示方法基本相同。通常可以用频数分布表和图形来描述。
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实施机关。
县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的承办机关。
例外规定,在必要时,经少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决定,可以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承办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
二、取得从业资格的程序
1.申请,申请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熟悉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从事统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必须经过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
六是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2,统计人员的职权
一是统计人员依照《统计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二是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有权就与统计有关的问题询问有关人员,要求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改正不真实、不准确的资料。
统计行政许可制度
统计机构的设置
统计机构是指从事统计调查、统计数据加工整理、统计分析预测、统计信息咨询和统计协调管理等活动的组织。我国的统计机构分为两种:政府综合统计机构和部门统计机构。
1.政府综合统计机构,是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独立设置的统计职能机构,包括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统计局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统计机构。
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要主动接受继续教育。
四、涉外调查机构的认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组织、个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统计调查活动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涉外统计调查资格的机构进行。
国家统计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为涉外调查机构进行资格认定的机关。调查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向国家统计局提出申请,调查范围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的,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提出申请。
3、 统计调查分类:政府统计调查、民间统计调查。
(1)政府统计调查:是指由政府统计机构依法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根据统计法的规定政府统计调查包括(国家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我国几乎所有的政府统计调查都是义务性统计调查具有强制性。
(2)民间统计调查:是有民间统计机构以自己的名义或者接受委托进行的统计调查,民间统计调查特点:自愿性、营利性;
(1) 统计表的结构
统计表一般由五个部分组成,即表头、行标题、列标题、数字资料和表外附加构成。
①总标题:统计表的名称。简明扼要,一般放在表格上方中间位置
②横行标题和纵栏标题:纵栏:表明标志和指标的名称 ,一般置于表格上方;横行标题:表明调查单位和分组的名称,一般置于表格左边。
③统计数字(指标数值)。主词栏:表中资料所说明的对象,位于表的左边;宾词栏:各种指标,位于表的右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