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木补偿
开荒地果树补偿标准

开荒地果树补偿标准近年来,开荒地种植果树的趋势越来越显著。
一方面是由于城市化的加快,导致城市人口增加,对粮食的需求量不断增加。
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的外出打工,使得农村土地闲置,而开荒地种植果树的产业也因此受到了欢迎。
但是,对于一些地区来说,开荒地是一种非法的行为,而当农户收到行政处罚时,他们便从这个重要的产业中受到了损失。
因此,对于开荒地果树的补偿标准,一直都是让人关注的议题。
处理开荒地种植果树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众多的因素。
其中,包括地理位置、果树品种、时间长度等等。
一些地方出台的开荒地果树补偿标准,通常都基于当地人口收入水平、果树林龄以及果树品种等进行计算。
一般而言,开荒地果树补偿标准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最简单的补偿方式,这个标准的依据是根据当地的土地价格计算得出来的。
假如当地的土地价格为每亩3万元,那么当地的补偿标准可能是在这个价格的基础上加上一些补偿费用。
例如,对于一空荒地种植果树龄为3年,品种为苹果的农户,该种植果树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是每亩5万元。
第二种是较为详细的补偿方式,这个标准的依据是当地的税金、水电费用以及人工等因素所计算出来的。
在这种情况下,也要考虑到果树品种的特性。
例如,在种植山楂的地区,这样的果树需要一定的机械器具等设备进行管理,所以该地的开荒地果树补偿标准就会比其他果树种植的地区来得高一些。
在总结一下,我们可以看出,每个开荒地果树补偿标准都是基于多方面考虑和计算而得。
对于农户而言,选择何种类型的补偿方式最为合适,需要在对比多种补偿标准后做出决定。
但无论如何,开荒地果树补偿标准应该是合理的、公正的才能得到长远的发展。
2023年果树赔偿明细表

2023年果树赔偿明细表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果树种植业受到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果树种植户的利益,2023年制定了果树赔偿明细表,详细规定了果树种植户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中的赔偿标准和程序。
一、赔偿标准1. 果树种植面积损失赔偿:根据果树种植面积的损失情况,按照统一的赔偿标准进行补偿。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每亩果树种植面积损失不超过20%的,按照果树种植面积损失的10%进行赔偿;- 每亩果树种植面积损失在20%至50%之间的,按照果树种植面积损失的30%进行赔偿;- 每亩果树种植面积损失超过50%的,按照果树种植面积损失的50%进行赔偿。
2. 果树产量损失赔偿:根据果树产量的损失情况,按照统一的赔偿标准进行补偿。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每亩果树产量损失不超过20%的,按照果树产量损失的10%进行赔偿;- 每亩果树产量损失在20%至50%之间的,按照果树产量损失的30%进行赔偿;- 每亩果树产量损失超过50%的,按照果树产量损失的50%进行赔偿。
3. 果树品质损失赔偿:根据果树品质的损失情况,按照统一的赔偿标准进行补偿。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每亩果树品质损失不超过20%的,按照果树品质损失的10%进行赔偿;- 每亩果树品质损失在20%至50%之间的,按照果树品质损失的30%进行赔偿;- 每亩果树品质损失超过50%的,按照果树品质损失的50%进行赔偿。
二、赔偿程序1. 申请赔偿:果树种植户在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后,应及时向当地农业部门提交赔偿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果树种植面积、产量和品质的损失情况证明,以及相关的土地和果树所有权证明。
2. 赔偿评估:农业部门收到赔偿申请后,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果树种植面积、产量和品质的损失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将作为赔偿的依据。
3. 确定赔偿金额:根据果树种植面积、产量和品质的损失情况,结合赔偿标准,计算出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应在30个工作日内确定并通知果树种植户。
国家对果树的补偿标准

国家对果树的补偿标准
首先,国家对果树的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果树因自然灾害(如台风、冰雹、干旱等)造成的损失;果树因病虫害或其他非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失;果树因基础设施建设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
对于以上不同情况,国家都有相应的补偿标准和程序。
其次,针对果树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国家一般会根据果树种植面积和受灾
程度来确定补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果树种植面积越大、受灾程度越严重的地区,补偿金额也会相应增加。
此外,国家还会根据果树品种的不同,对补偿标准进行细化和调整,以更好地保障果农的权益。
再次,对于果树因病虫害或其他非自然因素造成的损失,国家也会制定相应的
补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果树因病虫害造成的损失,国家会提供一定的补偿金额或者提供相应的防治补贴政策,以帮助果农及时有效地应对病虫害的侵害。
最后,对于果树因基础设施建设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国家也会根据具
体情况进行补偿。
一般情况下,果树因基础设施建设(如水利工程建设、道路修建等)造成的损失,国家会提供相应的补偿金额或者其他补偿政策,以保障果农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国家对果树的补偿标准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可以帮助果农及时有
效地应对各种损失,还能够保障果农的合法权益,促进果树产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果农在遭受果树损失时,应及时了解国家的补偿政策和标准,积极申请补偿,以维护自身的利益。
同时,国家也应进一步完善果树的补偿标准,提高果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果树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果树赔偿标准

果树赔偿标准一、前言本文档将介绍果树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包括果树赔偿标准的概念、制定依据、合用范围、赔偿标准和赔偿程序等,以供参考。
二、概念果树赔偿标准是指在果树发生自然灾害或者他人侵害造成损失时,由果农或者果树种植者向保险公司、政府或者侵害方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的标准。
三、制定依据1. 《种植业保险管理办法》2. 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5. 《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的意见》等四、合用范围本标准合用于果树种植业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土地管理和农业等相关领域。
五、赔偿标准1.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按照当地政府或者保险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普通为产量损失的90%到100%。
2. 他人侵害造成的损失:按照当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赔偿,普通根据果树种植品种、年龄、损失程度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
3. 对于果树生长过程中浮现的特殊情况,如虫害、病害等,根据当地政府或者保险公司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4. 赔偿金额需要进行评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六、赔偿程序1. 果农或者果树种植者应在发生果树损失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或者当地政府部门报告。
2. 保险公司或者当地政府部门将及时派人到现场勘察并评估损失情况。
3. 根据损失情况,当地政府或者保险公司将按照像关标准进行赔偿。
4. 根据实际情况,果农或者果树种植者可以选择自行处理或者接受赔偿。
七、总结1. 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1)果农:从事果树种植业的农民或者果树种植者。
(2)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管理的范围、目的、原则和措施等。
(3)生态保护的意见:是关于加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意见。
2. 列举如下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种植业保险管理办法》:是我国对种植业保险行业监管的文件,规定了种植业保险的管理和实施。
(2)农村合作医疗:是一种以非营利性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泛博农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安徽省果树补偿标准

安徽省果树补偿标准安徽省果树补偿标准是指根据果树种植者因自然灾害、疫病等原因导致果树受损或死亡而需获得补偿的相关规定。
果树补偿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果树种植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果树种植业的健康发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安徽省果树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安徽省果树补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苹果、梨、桃、李、樱桃、杏等果树的种植者。
对于果树种植者因自然灾害、疫病等原因导致果树受损或死亡的情况,可以申请获得相应的补偿。
其次,安徽省果树补偿标准的补偿对象主要包括果树的实际种植者或所有者。
在果树受损或死亡的情况下,补偿对象可以向当地农业部门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实后,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果树因自然灾害(如风灾、雹灾、冻害等)造成受损或死亡的情况,补偿标准将根据果树的品种、年龄、受损程度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补偿金额。
其次,对于果树因疫病等非自然灾害造成受损或死亡的情况,补偿标准将根据果树的种植面积、受损程度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补偿金额。
此外,对于果树因其他原因(如人为破坏、盗窃等)造成受损或死亡的情况,也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另外,对于果树补偿标准的执行程序,果树种植者在申请补偿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果树受损或死亡的照片、种植面积证明、果树年龄证明等。
农业部门将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果树受损或死亡情况进行核实,核实结果作为确定补偿金额的依据。
果树种植者在获得补偿后,需签署相关协议,接受监督管理,确保补偿资金的合理使用。
总之,安徽省果树补偿标准的制定,有利于保障果树种植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果树种植业的健康发展。
各地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果树补偿标准的宣传和执行,确保果树种植者能够依法获得应有的补偿,推动果树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征地对果树葡萄树赔偿标准

国家征地对果树葡萄树赔偿标准
国家征地对果树和葡萄树的赔偿标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补偿树木价值:国家会根据果树和葡萄树的品种、树龄、树高、树冠面积等因素,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对树木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合理的补偿。
2. 补偿土地价值损失:果树和葡萄树被征地后,土地的利用方式发生改变,可能导致土地价值损失。
国家会根据土地的原始用途和新的用途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3. 补偿失地农民的生活补助:果树和葡萄树是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之一,如果被征地后无法继续进行果树和葡萄树种植,国家会根据农民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期限的生活补助或补偿安置。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赔偿标准,具体标准可能会根据当地法规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果您需要准确的标准,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土地征收管理机构。
果树补偿标准

果树补偿标准
果树补偿标准是指在果树种植、成长、收获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所需赔偿的标准。
果树补偿标准的制定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 种植面积:果树种植面积大小会直接影响到损失的程度和影响范围。
2. 树龄:果树的成长时间会直接影响到损失的赔偿金额。
一般来说,成熟果树比幼树的补偿标准高。
3. 果树品种:不同种类的果树价格有所不同,因此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4. 产量:果树的产量是决定赔偿金额的一个重要因素。
如果收成损失非常严重,补偿金额也会随之提高。
5. 地理位置:不同地区的果树价格也有所不同,所以补偿标准也会根据地理位置而不同。
6. 保险种类:在果树种植过程中,农民可以购买相应的保险来减轻损失。
不同保险种类的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果树补偿标准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制定起来比较复杂。
不同地区和不同果树种类的补偿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国家果树赔偿标准2023

国家果树赔偿标准2023一、果树的补偿标准是多少1.桃树初果期(6-8年)均值每株赔偿90-210元;丰产期(9-25年)均值每株赔偿210-1200元;衰结果期26年及以上均值每株赔偿600元,2.杏树培育期(1-5年)均值每株赔偿5-45元;初果期(6-8年)均值每株赔偿45-144元;丰产期(9-25年)均值每株赔偿144-1200元;衰结果期26年及以上均值每株赔偿600元。
3.果树培育期(1-3年)均值每株赔偿5-45元;初果期(4-8年)均值每株赔偿45-144元;丰产期(9-20年)均值每株赔偿144-360元;衰结果期21年及以上均值每株赔偿180元。
4.石榴树培育期(1-2年)均值每株赔偿5-10元;初果期(3-5年)均值每株赔偿10-90元;丰产期(6-11年)均值每株赔偿90-180元;衰结果期12年及以上均值每株赔偿80元。
5.酸枣树培育期(1-3年)均值每株赔偿5-10元;初果期(4-8年)均值每株赔偿10-80元;丰产期(9-30年)均值每株赔偿80-650元;衰结果期31年及以上均值每株赔偿320元。
6.栗子培育期(1-4年)均值每株赔偿5-10元;初果期(5-7年)均值每株赔偿10-180元;丰产期(8-35年)均值每株赔偿180-900元;衰结果期36年及以上均值每株赔偿450元。
7.杂水果树培育期(1-3年)均值每株赔偿5-10元;初果期(4-10年)均值每株赔偿10-30元;丰产期(11-25年)均值每株赔偿30-80元;衰结果期26年及以上均值每株赔偿40元。
二、果树征收的补偿方式果树征收补偿一般按照政府文件以及当年的果树市场进行估价,当年的按照苗木价,多年的则按照直径、高度、宽度进行估价。
但是各地区的青苗补偿标准都不一样,每亩多于规定棵数的按标准计补,少于规定棵数的则按每棵树对应的单价和实际清点棵数计补。
1、可以采用果树主干的横断面面积来计算果树产量,再根据果品的单价来计算年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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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八年二月二十九日鲁价费发〔2008〕40号聊城、泰安、莱芜、滨州、烟台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你们关于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请示均收悉。
现批复如下: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51号)规定,同意你们上报的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在国家征地拆迁过程中,要严格按规定进行补偿,切实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附件:1、聊城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2、泰安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3、莱芜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4、滨州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5、烟台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序号名称类别规格补偿标准备注1 房屋乱石基、砖石墙、钢筋混凝土预制或现浇平屋顶260-320元/㎡1、仅限承包地内看护用房及临时建筑,其它房屋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补偿2、表中面积系指建筑面积3、旧料归原主乱石基、砖石墙、木结构斜坡瓦屋顶190-280元/㎡乱石基、砖垛、坯墙、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160-200元/㎡乱石基、砖垛、木结构斜坡草或瓦屋顶100-140元/㎡砖垛、苇箔、草顶简易平房80-100元/㎡2 围墙乱石基砖墙高2.5m(含)以上90-110元/m 按墙体长度计算旧料归原主乱石基砖墙高2(含)-2.5m 80-100元/m乱石基砖墙高1.5-2m 70-80元/m乱石基土坯墙高40-50元/m1.5-2.5m3 畜禽舍砖混结构100-150元/㎡旧料归原主简易结构50-80元/㎡4 迁坟棺木、拾骨、骨灰盒300-500元/座含其他费用5 温室钢、砼骨架、玻璃顶60-100元/㎡1、表中面积系指占地面积2、旧料归原主钢、砼骨架、塑料薄膜顶40-60元/㎡简易塑料薄膜棚20-30元/㎡地棚(高度1米以内)3-10元/㎡滴灌设备1-1.5元/㎡供暖设备3-5元/㎡6 小桥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1200-1500元/㎡按桥面面积计算平坦石拱桥1000-1300元/㎡石拱桥1500-2000元/㎡7 涵洞石盖板涵跨径1-2m 500-700元/m 按涵洞长度计算石拱涵跨径1-4m 900-1800元/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1-2m 500-1500元/m钢筋混凝土盖板涵跨径1.5-4m 900-1800元/m8 台田石堰乱石结构60-80元/㎡按砌体侧面积计算9 水渠水池土筑水渠、水池(不含田间毛渠)5-10元/m3 按挖土方体积计算按砌体体积计算挖土方另计:5-10元/m3石彻水渠、水池150-210元/m3砖砌水渠、水池200-250元/m310 水井手压井500元/眼1、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30-50%补偿2、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补偿3、旧料归原主土井直径1.2m(不含)110-140元/m砖井(包括乱石井)深5-10m直径1.5m深10-20m直径2.5m1700-3400元/眼4800-6200元/眼下管井根据井管材料及直径:360-460元/m机井深20-50m深50-100m深100-250m深250m以上160-210元/m210-280元/m280-360元/m360-460元/m11 电力通讯线路低压线路通讯广播线路1200-1500元/杆1200-1500元/杆旧料归原主12 鱼塘藕塘土筑池塘砖砌池塘石砌池塘4200-14000元/亩包括鱼苗、藕秧损失费及土石方工程费用等13 苹果苗木2-4元/株(移栽费)指定植半年以内,苗木归原主幼龄期1950-3250元/亩果园外零星果树补偿标准:幼龄期:30-50元/株初果期:150-180元/株盛果期:260-450元/株衰果期:220-100元/株树归原主初果期9750-18200元/亩盛果期16900-29250元/亩衰果期14300-6500元/亩14 樱桃苗木2-4元/株(移栽费)指定植半年以内,苗木归原主幼龄期1950-3250元/亩果园外零星果树补偿标准:幼龄期:30-50元/株初果期:200-300元/株盛果期:280-520元/株衰果期:210-90元/株树归原主初果期13000-19500元/亩盛果期18200-33800元/亩衰果期13650-5850元/亩15 葡萄幼龄期1000-3000元/亩树归原主初果期3600-7200元/亩盛果期9800-18000元/亩衰果期6000-3600元/亩16 其他果树苗木2-4元/株(移栽费)指定植半年以内,苗木归原主幼龄期1950-3250元/亩果园外零星果树补偿标准:幼龄期:30-50元/株初果期:200-300元/株盛果期:280-520元/株衰果期:210-90元/株树归原主初果期8450-16900元/亩盛果期14950-26000元/亩衰果期13650-5850元/亩17 苗圃苗木4000-8000元/亩苗木归原主18 蔬菜类一类3000-6500元/亩西红柿、黄瓜、芸豆、辣椒二类2000-4000元/亩大白菜、萝卜、大葱、芹菜、茄子三类1000-2800元/亩土豆、芋头19 大棚蔬菜类一类10000-15000元/亩西红柿、黄瓜、韭菜、芸豆、辣椒二类5200-9500元/亩茭瓜、茄子、芹菜三类3000-8000元/亩香椿芽20 乔木灌木类胸径小于5CM(幼树、松柏树小于3CM)3-4元/株(移栽费)幼树归原主胸径5-10CM(松柏树3-6CM)30-40元/株乔木系指用材林种,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山丘地区防护林乔木补偿标准可提高40%—60%,特种用途林树木价格另议;树归原主胸径10-20CM(松柏树6-10CM)45-55元/株胸径大于20CM(松柏树10CM)以上成材树60元/株一年以内灌木(每敦出条数10-20根计算)3-6元/墩一年以上灌木(每敦出条数10-20根计算)4-7元/墩21 桑树树龄3年以内1500-2500元/亩树归原主树龄3-5年2500-3000元/亩树龄5年以上3000-5000元/亩说明:1、粮食类按征地规定的年产值标准单季补偿。
2、建(构)筑物补偿费系指旧料损失、拆建人工费等。
3、果树类同一地块两类树种及不同树龄的,实行分别补偿。
4、其他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及青苗参照表中相近情况补偿,不能参照的,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国土资源部门委托有资质的价格见证机构进行价格认证,认证结果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5、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在本规定的补偿标准幅度内确定具体补偿标准,并报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自源局备案。
6、本规定实施前已签定土地征收协议的,仍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1999]314号)规定执行。
广东胡律师:补充回答:那就按杂果树来赔。
1 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2 梨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3 桃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45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45-144元;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补偿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180元。
4 葡萄树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补偿10-90元;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补偿90-1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80元。
5 枣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补偿10-80元;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补偿80-650元;衰果期31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320元。
6 板栗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补偿10-180元;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补偿180-900元;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450元。
7 杂果树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补偿5-10元;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补偿10-30元;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补偿30-8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40元。
我家在怀柔区桥梓镇茶坞村,十年前租有一块地,主要种植果树,以枣树和栗子树为主,大概一万多棵,现在合同到期,大队要把土地征回,涉及地上果木赔偿,我想问一下要是果木赔偿有什么标准?果树补偿标准果树补偿标准(一)果树补偿以果树的生长周期分苗木期、幼果期、初果期、盛果期四个阶段进行。
1.幼果期是指果树从栽植起到第一次结果这一阶段。
根据生长年限,不同果树的幼果期年限不同。
苹果、梨、柿子、红果、核桃等从定植到三年生以内;桃树、李、杏二年生以内;葡萄、枣一年生以内。
2.初果期是指果树开始结果到具有一定的经济产量这一阶段。
根据生长年限,不同果树的初果期年限不同。
苹果、梨、柿子、红果、核桃等树龄4-5年;桃、李、杏等树龄3-4年;葡萄、枣等树龄2年以内。
3.盛果期是指果树树冠扩大缓慢,结果相对稳定的阶段。
根据生长年限,苹果、梨、柿子、红果、核桃等树龄6年以上,桃、李、杏等树龄4年以上,葡萄、枣3年树龄以上。
(二)按照行业技术规程,科学确定亩株树,超出亩株数的部分不予补偿,低于亩株数的按实际株数补偿。
果树补偿标准表金额单位:元《<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已经2003年7月29日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王岐山二00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实施《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森林、林木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
生态公益林分为国家公益林和市级公益林。
国家公益林的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市级公益林的范围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划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商品林的范围由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关于林种划分的规定和本市林业发展总体规划认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三条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条例》办理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市和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防治检疫性森林病虫害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组织抢险的单位或者部门应当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当地区、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第六条因工程建设需要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应当符合《森林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并提交工程建设批准文件、林地现状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补偿协议、绿化方案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