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创优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制度第一篇: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制度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引导、推动和激励各单位、项目部采用“四新”技术和一体化管理,持续保持和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积极、全面开展创建优质工程、“双优”工地、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创建名牌工程,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分公司、项目部创建各级优质样板工程、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和申报优秀项目经理等活动。
3.职责3.1总经理为主管领导,负责有关创优活动的文件审批、创优规划审批;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部和综合管理办公室对集团公司创优活动的管理,以及实施检查、指导和监督。
3.2工程部为创建优质工程和双优工地的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创优和工地双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分公司负责本分公司内工程创优和工地双优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申报年度创优计划;汇总、审核各项目部创优计划和措施方案;对优质工程进行审定和择优上报;对项目部创优活动进行组织、检查、指导和监督。
3.3综合办负责各级优秀项目经理的申报及管理工作。
根据集团公司发展和项目施工的具体情况计划、安排开展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竞赛、评比活动,向上推荐、申报优秀项目经理(建造师)或劳动模范。
3.4各项目部应设专、兼职人员,负责制定、上报工程项目创优计划,检查创优计划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创优工程项目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
4.方法和措施4.1总要求4.1.1加大集团公司创优活动的力度,引导创优活动深入发展,强化一体化管理,明确职责分工,统一集团公司创优项目申报程序,使集团公司创优活动制度化、标准化,确保集团公司创优目标的实现。
4.1.2创优的总体原则是:“符合条件的工程必须创优;创优工程一次成优。
”集团公司开展创优活动,是以项目部为主体的活动行为,项目部要立足提高整体素质和质量总体水平,重在加强科学管理,严格过程控制,推动科技进步,实现一次成优;要创质量高、成本低、经济效益好的精品工程。
2024年工程创优管理办法(2篇)

2024年工程创优管理办法第1条为了有效达成工程创优的创优目标,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等过程的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xx)、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及各地方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要求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创优目标的审批、创优工程的跟踪抽查、省市级以上创优工程的创优材料的审核以及创优完成后组织召开总结会、汇总和归档。
2.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创优目标的拟定和上报、协助项目部编制和制定创优策划书、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项目部开展创建活动,创优工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创优资料的整理和申报、组织省市级以下创优工程创优材料的审核及创优完成后的总结和归档。
3.项目部:负责按照创优指标及要求进行工程的施工、相关资料的收集、创优迎检及协助创优总结。
第二章创优目标制定第5条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规模,项目部和区域公司应积极制订各级创优目标。
第6条区域公司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将创优目标计划申报至主管部门及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第7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区域公司上报的创优目标进行审批。
在年初根据区域公司项目实施情况,编制本年度创优计划,并将计划目标分解落实至各区域公司。
第8条区域公司协助项目部编写创优目标策划书。
第9条项目部必须按创优目标策划书之规定条款进行施工。
第10条创优目标调整。
可酌情调整工程创优目标,调整原则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实际情况、集团管理中心的创优要求。
第三章创优目标监管第11条项目部按照创优标准进行工程建设。
具体可参照申报创优目标的评选办法、复查要求等相关创优要求,并在工程建设中收集相关过程的影音资料等。
第12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创优工程进行跟踪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四个阶段。
区域公司对工程全程监管,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建筑公司工程创优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创优制度一、明确创优目标建筑公司应确立明确的创优目标。
这包括但不限于: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以及客户的特殊要求;力争在行业内获得各类质量奖项;通过优化设计、精细施工,实现成本的有效控制和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二、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建筑公司需要建立一个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应涵盖从工程策划、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体系中应包含质量管理职责的明确分配、质量控制流程的详细规定、以及监督检查和连续改进机制的设立。
三、制定创优措施为了实现创优目标,建筑公司应制定一系列具体的创优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 强化员工培训,提升全员质量意识和专业技能。
- 采用先进的建筑技术和材料,提高工程的科技含量。
- 实施精细化管理,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进行严格控制。
- 加强与设计院、监理单位和供应商的沟通协作,确保每个环节都能高效对接。
四、激励与考核建立一套公正的激励与考核机制是保证创优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的关键。
建筑公司应对优秀团队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同时对于质量问题频发的部门或个人,应进行必要的惩罚和整改指导。
五、持续改进建筑公司应将“持续改进”作为工程创优制度的核心理念之一。
通过定期的内部审计、客户反馈以及市场变化的信息收集,不断优化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推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进步。
六、案例分享与经验总结建筑公司应定期组织案例分享会和经验总结会,让成功的经验和教训得以传承。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地积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未来的工程创优奠定坚实的基础。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创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工程质量,满足客户需求,降低工程风险,提高工程项目的完工率和绩效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稳定和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土木工程等。
三、工程质量责任1. 工程质量责任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负责人应当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包括工程的设计、施工、检测、验收等全过程。
2. 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全面掌握工程质量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3. 工程项目当中,工程监理机构也应当负有责任,全程参与工程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四、工程质量管理措施1. 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相关质量管理制度。
2. 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审核,确保设计方案合理可行,符合工程要求和标准。
3.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培训,提高工人质量意识,提升施工质量。
4. 建立工程质量档案,对工程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便于验收和后期检查。
五、工程质量管理流程1. 工程立项阶段,确定项目质量目标、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责任。
2. 设计阶段,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3. 施工阶段,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控制质量,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竣工阶段,进行全面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六、工程质量管理评价1. 建立定期评价机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评估,在评价中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绩效水平。
2. 对于工程项目的质量评价结果,应当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工程质量提供持续改进的动力。
3. 对于工程质量管理不达标的项目,应当采取相应措施,加强跟踪、督促工程质量的提升。
七、工程质量管理文件1. 工程质量管理手册,明确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
2. 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和要求。
工程公司创优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创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优化公司的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公司制定了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工程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具体内容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二、项目管理1. 项目规划(1)项目立项阶段应由项目经理编制项目规划书,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时间、成本、质量和风险等方面的关键要素。
(2)项目规划书应提交给公司领导层审批,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更新和调整。
2. 项目执行(1)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规划书制定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的任务分解、时间安排、资源配置等内容。
(2)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应定期召开项目会议,对项目进度、成本、质量等方面进行监控和调整。
(3)项目组员应按照项目计划和任务书的要求,认真执行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3. 项目总结(1)项目结束后,项目经理应编制项目总结报告,对项目的成果、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和归档。
(2)项目总结报告应提交给公司领导层,并用于下一阶段项目管理的参考。
三、合同管理1. 合同签订(1)项目部门应根据项目需求编制合同招标文件,并组织招标工作。
(2)合同签订前,需要经过公司法务部门审查确认,并由公司负责人签署。
2. 合同执行(1)项目经理应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并报告公司负责人。
3. 合同结算(1)合同结算应由项目部门制定结算计划,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结算工作。
(2)结算报告应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报告公司负责人签署。
四、质量管理1. 质量控制(1)项目部门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控制措施等。
(2)项目经理应指定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质量检查和监督工作。
2. 质量保证(1)公司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质量管理职责和权限,并定期进行质量审核和评估。
工地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工地质量创优管理制度
(1)创优领导责任制
明确各级领导创优责任: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创优规划负责,督促、检查、领导本工程创优工作;领导分级负责,逐层保证,把创优成效列入领导和技术负责人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
若本工程达不到创优目标,影响创优达标的行政领导和技术人员,两年内取消其晋升资格。
(2)强化创优意识教育
对质量认识要高起点、严要求,全体职工树立起“创优在我心中,质量在我手中”的观念,从每一道工序起步,从每项工程做起,确保开工必优,一次成优,总体创优。
(3)质量创优奖励基金和创优保证金制度
建立工程质量创优奖励基金和创优保证金制度,把工程创优与经济效益密切结合起来。
从合同总价中扣2%作为奖励基金和创优保证金。
其中1%作为奖励基金由项目经理部集中掌握,用于奖励在创省部优工程中作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1%作为各项目队创优保证金,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创优规划目标时,由项目经理部予以返还,达不到扣减。
(4)创优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
创优检查由主要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外业量测、内业检查分别进行。
外业量测对照有关验标对工程结构外廓尺寸及中线、水平进行实地量测,作出记录,作为评定质量等级的依据之一;
内业分管理部门对口检查各项资料、记录、台帐、报表、签证、质量证书、设备状况等,是否清楚、齐全、完整、符合要求标准,经讨论评议后作出创优检查评定结果。
凡一次检查合格率不足100%,且现场管理混乱,提出黄牌警告,通报批评;连续二次检查合格率达100%,且现场管理有序,给予奖励,通报表扬。
工程项目创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工程项目创优工作,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
三、创优目标1.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优良等级;2. 工程安全无事故;3. 工程进度按计划完成;4. 工程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5. 工程效益达到预期目标。
四、创优组织1. 成立工程项目创优领导小组,负责创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2. 设立创优办公室,负责创优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3. 各参建单位应设立创优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创优工作。
五、创优措施1. 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2. 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3.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4. 严格控制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确保工程实物质量;5.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6. 严格执行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质量;7. 加强质量检验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8. 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9. 严格控制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10. 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工程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11. 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各参建单位协同作战。
六、创优考核1. 对创优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对创优成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效益等方面;3. 对创优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4. 对创优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创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创优工程管理制度

创优工程管理制度一、现场施工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质量检查分为:质量日常巡查、每周质量检查和每月质量大检查。
质量检查主要是依据质量验收标准,相关规范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等。
二、现场施工质量检查制度项目部质量检查分为:质量日常巡查、每周质量检查和每月质量大检查。
质量检查主要是依据质量验收标准,相关规范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等。
1、质量日常巡查检查人员:质量员检查方法:根据项目施工生产情况随时开展巡查,检查内容包括人员持证、原材料、机械设备、施工方法(测量及连接、楼层及涂装)、每道工序、施工环境、施工质量等,对于不符合要求或存在质量缺陷、隐患的地方进行拍照取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
检查记录:填写施工现场质量巡查记录表,并根据检查情况按表对各项安装检查内进行评定打分。
2、每周质量检查检查人员:项目班子成员、各专业工长、技术部、生产部、商务部检查方法:由项目班子成员及质量总监带队,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大巡查,并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拍照取证,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做好记录,在每周生产例会时进行通报,监督整改。
3、每月质量大检查检查人员: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检查方法:由项目经理带队,依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及相关规范,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并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拍照取证,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做好相应记录。
综合工区应在要求的整改时间内完成整改,复查人应在综合工区整改完成后认真复查,如实填写复查情况,形成闭环。
三、质量奖罚制度依据国家的质量验收规范,项目制定详细的验收标准。
各分部分项工程根据不同的施工进度按每一施工单元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奖罚的依据。
对于在交接检中,下道工序班组发现上道工序存在施工质量的情况,根据施工质量的严重程度对发现问题者给予奖励。
通过“质量监督核查追踪专题会”的总结落实结果,对于严格按照质量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并整改不到位且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处罚,对于造成严重施工质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予以清退出场,并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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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创优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工程创优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有效达成工程创优的创优目标,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等过程的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了有效达成工程创优的创优目标,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质量创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等过程的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及各地方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要求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创优目标的审批、创优工程的跟踪抽查、省市级以上创优工程的创优材料的审核以及创优完成后组织召开总结会、汇总和归档。
2.区域公司工程部:负责创优目标的拟定和上报、协助项目部编制和制定创优策划书、主动指导和积极帮助项目部开展创建活动,创优工程的监督管理以及创优资料的整理和申报、组织省市级以下创优工程创优材料的审核及创优完成后的总结和归档。
3.项目部:负责按照创优指标及要求进行工程的施工、相关资料的收集、创优迎检及协助创优总结。
第二章? 创优目标制定
第5条根据合同要求和工程规模,项目部和区域公司应积极制订各级创优目标。
第6条区域公司在工程开工一个月内将创优目标计划申报至主管部门及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第7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区域公司上报的创优目标进行审批。
在年初根据区域公司项目实施情况,编制本年度创优计划,并将计划目标分解落实至各区域公司。
第8条区域公司协助项目部编写创优目标策划书。
第9条项目部必须按创优目标策划书之规定条款进行施工。
第10条创优目标调整。
可酌情调整工程创优目标,调整原则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实际情况、集团管理中心的创优要求。
第三章? 创优目标监管
第11条项目部按照创优标准进行工程建设。
具体可参照申报创优目标的评选办法、复查要求等相关创优要求,并在工程建设中收集相关过程的影音资料等。
第12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对创优工程进行跟踪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工程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主体结顶和装饰四个阶段。
区域公司对工程全程监管,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不符合项责令整改。
第13条项目部按照创优策划书的要求施工直至目标完成。
第14条项目部在创优申报前编制创优申报资料,区域公司进行审核、审批,并按创优申报审批流程填写相关资料,提交到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第15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区域公司再将申报材料提交到上级主管部门。
第16条区域公司负责组织创优迎检工作,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根据实际需要参与省市级以上的创优迎检工作。
迎检工作要求做到谦虚、谨慎、周到、热情。
第17条上级主管部门评审后,通报结果。
第四章? 总结
第18条创优迎检后,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区域公司组织项目部召开总结会,对创优的整个过程进行总结,区域公司填写好《创优总结记录表》并交到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同时存档备案。
第19条创优结果公布后,区域公司及时将结果反馈给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由集团管理中心确认,并进行内部通报,完成工程创优工作。
第五章? 创优奖励
第20条为了促进创优工作更好地开展,激励项目部达成创优目标,促进质安工作水平的持续提升,集团对获得创优成果的单位实施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参照公司有关创优奖励的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21条本办法由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起草、修订、监督执行及解释。
第22条本办法经集团高层经营班子会议审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3条附件:(1)创优总结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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