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规划

东莞市城市规划
东莞市城市规划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0-2015)

文 本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东莞市城建规划局

2001年1月

项目名称: 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

项目委托单位: 东莞市城建规划局

项目承担单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总院院长: 王静霞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总院总规划师: 王景慧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分院院长: 李 迅 高级城市规划师

王凤武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分院总规划师: 范钟铭 高级城市规划师

王祖毅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项目负责人: 刘 泉 高级城市规划师

杨律信 分院顾问总工、高级城市规划师

项目组成员: 曾 宇 城市规划师

乔继明 博士、高级城市规划师

魏天爵 城市规划师

蒋朝辉 助理城市规划师

朱文华 高级城市规划师

周建民 博士、高级城市规划师

郝天文 工程师

马林涛 助理工程师

洪昌富 高级工程师

王瑞石 高级工程师

王召森 工程师

何林林 高级城市规划师

秦晓昂 城市规划师

孔彦鸿 工程师

曲 毅 高级城市规划师

刘永合 工程师

东莞市参加人员: 朱 川 局长、城市规划师

卢沛超 副局长、城市规划师

叶伟南 副局长

李天海 科长、城市规划师

刘林宏 科长、城市规划师

雷劲松 助理规划师

吴志刚 规划院院长、高级工程师

邱 磊 规划院所长、高级规划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 (2)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2)

第四章 城市性质 (5)

第五章 城市规模 (5)

第六章 城市总体结构 (5)

第七章 居住用地规划 (8)

第八章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9)

第九章 工业及仓储用地规划 (10)

第十章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12)

第十一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13)

第一节道路系统 (13)

第二节道路交通设施 (15)

第三节公共交通 (17)

第十二章绿地系统及城市景观规划 (18)

第一节绿地系统 (18)

第二节城市景观 (19)

第十三章旧城改造与更新规划 (20)

第十四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2)

第十五章环境保护规划 (23)

第十六章环境卫生规划 (24)

第十七章给水工程规划 (24)

第十八章排水工程规划 (25)

第十九章燃气工程规划 (26)

第二十章供电工程规划 (27)

第二十一章电信、邮电工程规划 (27)

第二十二章城市防灾规划 (28)

第一节消防工程 (28)

第二节人防工程 (28)

第三节防震减灾工程 (29)

第四节防洪工程 (29)

第二十三章近期建设规划 (30)

第二十四章城市远景发展的有关问题 (31)

第二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 (32)

第二十六章附则 (3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订,是东莞市域范围内城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第二条本规划基本依据包括下述标准和文件: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2、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城市群规划—协调与持续发展(广东省建设委员会、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城市群规划组编著,1996年);

3、《东莞市市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1989~2010年》(东莞市城建规划局,1989

年);

4、东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五”规划(东莞市人民政府,2000年);

5、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东莞市人民政府,1999年);

6、关于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说明(东莞市城建规划局,2000年)。

第三条规划修编重点:

1、研究粤港协调和综合发展中东莞市的区域定位和发展职能问题,确定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策略;

2、调整和控制东莞市区土地利用和未来发展方式;

3、提出各类城市用地、综合交通体系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数量、布局与重大城市建设项目的安排和发展战略;

4、提出市域和市区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的目标、实施策略和污染控制的具体措施。

第四条规划原则:

1、与周边城市整体协调发展;

2、市域城乡共同发展;

3、高标准的城市建设目标;

4、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发展战略。

第五条城市规划区为市域现状4区28镇,总面积2465平方公里;城市总体规划范围是指市属城区、东城、万江、篁村4个区和寮步镇西北7个自然村的行政用地,总面积237.6平方公里。

第六条规划期限确定为:近期2000~2005年,远期2006~2015 年,远景为2015年以后。

第二章 社会经济发展

第七条 规划在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总量达到900亿元,三大产业结构比例为4.3:54.7:41.0。社会保险覆盖率在95%以上。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服务设施,普及高中教育。年末总人口控制在430万人左右。

第八条 规划在2010年全市基本实现现代化,国内生产总值总量达到1500亿元,三大产业结构比例为 3.2:51.3:45.5。建立高层次的城市产业结构体系,国家重要的信息技术产品制造基地基本形成。年末总人口控制在420万人左右。

第九条 规划2015年全市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国内生产总值总量达到2300亿元,三大产业结构比例为2.3:47.7:50。产业的外向型发展和贸易仍是城市经济的主导;高新技术产品制造和研发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年末总人口控制在400万人左右。

第十条 经济发展战略:建设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动力,电子通信、机械制造和轻纺工业为支柱产业,第三产业发达的现代产业结构体系;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进一步推动外向型加工制造业基地和外贸出口基地的高层次发展。

第十一条 社会发展战略: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率,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建设全国基础教育强市,进一步提高居民文化水平;培育和塑造融优良传统和现代文化于一体的都市社区环境;逐步形成与产业国际化相适应的法制环境和高效的政府调控和社会服务体系。

第十二条 环境发展战略:严格控制全市各类污染源,整治环境污染;加强全市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和历史古迹地的保护;严格控制城镇土地开发,提高城镇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率,按照城乡一体化空间发展战略调整和布局城乡建设用地;实现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第十三条规划2015年市域内形成以东莞市区为主体,城乡协调发展、生态环境良好的现代化城市格局。

第三章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十四条加速发展东莞市区(中心城)和虎门、常平两个副中心城,以及石龙、塘厦、长安、厚街、樟木头等重点城镇,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强化生态环境的保护。建设协调、高效的市域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第十五条规划2015年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80%,市域城镇人口规模为320万人左右(包括暂住人口)。

第十六条规划2015年全市形成主次明确、分工协作的城镇职能结构。

东莞市区:市域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及商贸服务中心,公路枢纽,高新技术产业研究和发展基地。

虎门:市域西部发展中心,珠江两岸交通枢纽,综合性工业及商贸旅游城镇。

常平:市域东部发展中心,广东省重要的铁路枢纽,工业及外贸仓储基地。

塘厦:市域东南片区发展中心,外向型加工工业基地。

石龙:珠三角水铁联运中心之一,高新技术加工区。

厚街、长安:综合性轻工业加工区。

樟木头:外向型加工业区和度假旅游区。

清溪、凤岗:综合性外向型加工工业区。

麻涌、沙田:滨海港口工业城镇。

石碣、茶山、横沥、谢岗:铁路沿线工贸城镇。

中堂、望牛墩、道滘、洪梅、高埗:综合性加工业区,三高农业基地。

大岭山、大朗、黄江:外向型工业城镇,生态旅游区。

寮步、东坑、桥头、企石、石排:外向型加工业城镇。

第十七条市域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规划见表3-1。

表3-1 2015年东莞市域城镇人口规模等级结构

等级 城镇人口规

模(万人)

城镇数量

(个)

城镇名称

城镇人口总

值(万人)

I >40 1 市区(含城区、东城、篁村、万江)80 II 20-40 5 虎门、常平、长安、厚街、塘厦 130

III 7-20 9 石龙、清溪、樟木头、凤岗、寮步、

麻涌、茶山、大朗、中堂

110

V <7 14 横沥、石碣、望牛墩、高 埗 、东坑、

企石、石排、道滘、大岭山、桥头、

黄江、谢岗、洪梅、沙田

70

合计 29 320

注:城镇人口包括暂住人口。

第十八条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维持现状“一中心多支点”的城镇空间结构形态和“一个中心连接东西两翼”的城镇发展形态。以东莞市区为市域发展中心,加速发展以常平为东部副中心的广深铁路城镇带和以虎门为西部副中心的西部城镇带。特别重视发展位于穗深港经济走廊中的西部城镇带。

第十九条按照中心城、副中心城、重点镇和一般城镇的四级等级序列,加速市域城镇化水平和环境质量的提高。除继续极化发展中心城区、常平和虎门两个副中心外,进一步加速发展塘厦、长安、厚街等现状经济实力强、地理位置优越的城镇。扶持麻涌镇区的临港开发,使其逐步发展成为市域西北部的城镇发展

极。

第二十条重视市域基础设施的发展和建设。

1、公路建设:形成“六横四纵”的高等级公路主骨架,六横是望石(北环)高速公路、莞沙高等级公路和莞桥高等级公路、清塘高速公路、环珠高速公路、深圳大外环高速公路;四纵是沿海快速路、广深高速公路、从深高速公路(莞深高速公路)、博深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与一、二级公路组成畅通的公路网系统。

2、铁路建设:完善常平铁路枢纽工程,改善石龙站用地紧张及配套交通拥挤的现状。

3、轻型轨道交通建设:随着穗深之间城镇发展及交通需求的迅速增长,规划预留基本沿107国道走向的轻轨用地,以便适时建设广深之间沿107国道的轻轨客运系统。

4、港口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分工、抓住重点、分期建设的原则,逐步把东莞虎门港建设成为华南沿海港口群中的综合性、地方性港口。从长远看,虎门港与广州港新沙港区应合作发展,统一规划,充分发挥虎门港的优良港址和腹地条件。

5、给水工程:必须打破行政界线,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水厂,实行就近和联合供水;严格保护本地水源,充分发挥东江水源中跨区、镇大型供水工程的作用。

6、排水工程:全市根据水利条件划分为五大排水片区,即山乡片、埔田片、丘陵片、水乡片、沿海片。山乡片区包括凤岗、塘厦、清溪、樟木头及谢岗等镇,属石马河流域,现状雨水及山洪多通过明渠或暗渠汇流后自流排入石马河排出。丘陵片包括黄江、大朗、寮步、大岭山、东城、莞城等镇区,地形为丘陵地带,大部分雨水及山水都通过天然泄洪河道由南至北自流排入黄江河、寒溪河排出。埔田片区有桥头、企石、石排、常平、东坑、横沥、茶山等镇,雨水多由电排站提升排出。沿海片包括沙田、虎门、长安、篁村、厚街等镇,排水采用自流与电排相结合方式。水乡片由石碣、高埗、万江、中堂、望牛墩、麻涌、道滘、洪梅和石龙等镇,雨水采用分散排放方式,就近自流排入水体。

全市分为三个排污片区。东部排污片区地处东深沿线,接纳污水的水体均为下游各镇的生活水源,规划要求污水全部进行二级处理后排放;中部排水片区为缺水山区,污水按二级处理排放,远景可考虑三级处理后回用;西部排水片区位于珠江入海口狮子洋沿岸,采用一级处理后水底分散排放的方式处理污水。力争在2010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珠江三角洲经济区总体环境规划》中要求的指标。

7、电力设施:规划期内,东莞市需配置500KV变电站2座,终期主变容量东莞站为2×75+120万KVA,东莞二站为3×100万KVA。为保持适度的发展空间,500KV变电站的建设规模可按3×120万KVA主变容量设计。配置220KV变电站约17座,220KV变电站的建设规模可按3×45万KVA主变容量设计。

在本次规划期内,原有及新建变电站共125座,其中500KV站有3座,220KV 站有32座,110KV站有90座。

8、电信工程:规划至2015年,全市电话交换总容量300万门,长途交换总容量30万端口,建设3个长途交换局。

9、环境保护: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使全市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在2015年左右达到60%(城区和镇区70%左右)。全市的大气环境质量应争取执行国家大气环境质量一级标准。逐步提高东莞市的城市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置率,到2010年应达到80-90%,中心城区及各镇中心区应达到100%,各管理区应达到80%以上。2010年全市域噪声控制达标率达到100%。

第四章 城市性质

第二十一条 东莞市区性质为:珠江三角洲地区性中心城市,东莞市的政治、经济、科技和文化中心,全国重要的信息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基地,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

第二十二条东莞市区城市职能:

东莞市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及商贸服务中心;

珠江三角洲地区性中心城市和轻工产品制造业中心;

全国重要的信息技术研发和产品制造基地。

第五章 城市规模

第二十三条规划全市人口控制规模(包括户籍和暂住人口)2005年430万人,2010年420万人,2015年400万人;中心城相应的人口控制规模分别为84万人、86万人和90万人。

第二十四条 中心城规划建成区总人口包括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和暂住人口,人口控制规模为2005年71万人,2010年73万人和2015年80万人。

第二十五条规划2015年中心城城市建设用地为70.48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88.10平方米/人。

第六章 城市总体布局

第二十六条城市空间发展策略

1、完善现状初步成型的城市基本结构,控制土地拓展;

2、通过用地发展的引导,最大限度地利用城市自然条件,突出建成区的景观特色;

3、限制城市单纯沿对外交通干道漫延的发展模式;

4、严格保护郊野公园、城市绿地和楔形绿带,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第二十七条城市布局原则

1、维护和创造高质量的自然生态环境,防止市区的连绵发展;

2、规划高效能的道路系统,满足未来城市交通发展的需要;

3、突出利用东莞市区自然山水条件,规划建设规模合理的现代化城市中心区;

4、规划形成和完善五大公共中心,即商务中心、文化中心、体育中心、行政中心、教育科研中心;

5、开辟临江、临水公共活动空间,加强城市特色的营造;

6、规划各种档次、不同特色的现代化居住区;

7、规划不同标准的工业区。轻工业靠近对外交通出入口,一般工业相对集中,高科技工业以环境优美为原则;

8、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进城市发展后劲,合理安排高科技产业。

第二十八条城市布局结构

1、规划市区包括六大片区,即新城中心区、旧城区、东城北片区、东城南片区、篁村片区和万江片区。

2、规划确定市区两大发展轴,即东北—西南发展轴和西北—东南发展轴;五个发展方向,即南部体育中心至白马方向、东部东城中心一带、东北部莞龙路方向、万江新区方向和同沙片区方向。

3、规划确定六条楔形绿地分隔城市片区。各绿楔管理控制要求见表6-1。

表6-1 绿楔规划管理控制要求

绿楔编号 管理控制要求

1 用地包括庆丰里和大王洲半岛,为永久性生态保护地。庆丰里和大王洲半岛必须禁建,其余地带建筑占地率应小于3%,除按政策允许的当地户籍村民自建房外,不批建新的工业及居住用地。

2 生态绿地,严格禁建,避免城市连片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3 生态绿地,建筑占地小于5%。

4 永久性生态保护地,建筑占地小于5%。

5 永久性生态保护地和农田保护区,基本禁建,允许政策范围内户籍村民按规划要求自建房。

6 农田保护区,城市生态保护地,本规划期内严格禁建。

第二十九条城市布局要点

1、市级城市中心。按照规划城市结构,市级城市中心包括新城和旧城两部分,

景观特色为“新城靠山,旧城依水”。新城中心处于市区几何中心,规划重点布置城市行政中心、商务中心和文化中心等;旧城中心作为传统商业文化及生活综合区,保持其商业文化副中心的职能。

2、区级城市中心。区级城市中心按城市区级行政区布置。东城区和万江区设独立区中心。

3、居住区级中心。规模较大的居住区分别设置居住区级中心。

4、一般工业布局。新区工业布局集中成片,六大城市片区共规划设置12个集中成片的工业区。其中万江片区四片,篁村片区二片,东城北片区四片,东城南片区二片。

5、高科技工业区布局。遵照东莞市有关经济发展规划,中心区南部为高新技术产业区,总用地为10平方公里。视高科技园区建设需要,远景扩展到20平方公里左右。

6、居住区布局。居住用地布局集中成片,各居住片区尽可能相互联系,方便基础设施的配置。

7、通过上述城市中心和工业、居住用地的布局和调整,规划形成东莞市区中心突出、环状与放射结合的空间布局形态和城市发展基础。

第三十条新城中心

规划新城中心位于篁村区,总用地3.3平方公里,新城中心规划了“十字”型空间发展轴,一条为行政办事中心主轴线,另一条由水景、山峰、广场等组成的休憩浪漫轴线。

第三十一条人均专项用地指标

1、居住用地为上限平均控制指标。城市新开发区人均居住用地以 25~28M2控制。

2、工业用地为上限控制指标。随着以技术进步为主的工业调整,鼓励工业用地向商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转化,逐步降低工业用地指标。

3、城市绿地为下限控制指标。

4、公共设施用地为下限控制指标。

5、市区各项用地规划见表6-2、表6-3。

表6-2 城市现状及规划建设用地统计表 面积(公顷) 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 M 2/人 序号 用地代号 用地名称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1 R 居住用地 2673.532141.68 49.39 30.39

40.02 26.77公共设施用地 421.881000.74 7.80 14.20

6.32 12.51行政办公地 74.55 118.25- -

- - 商业金融用地 187.17 448.95- -

- - 文化娱乐用地 8.21 90.70- - - - 体育用地 30.61 127.58- - - - 医疗卫生用地 9.91 63.14- -

- -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106.93 128.46- -

- - 2 C 其中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4.50 23.66- -

- - 3 M 工业用地 1209.091615.66 22.34 22.92

18.10 20.204 W 仓储用地 12.85 44.09 0.24 0.63

0.19 0.555 T 对外交通用地 7.07 50.70 0.13 0.72

0.11 0.636 S 道路广场用地 681.611234.40 12.60 17.51

10.20 15.437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32.63 132.99 0.60 1.89

0.49 1.66绿地 373.44 827.34 6.90 11.74 5.59 10.348 G 其中:公共绿地 363.70 805.30 6.72 11.43

5.44 10.07合 计 城市建设用地 5412.217047.60100.00 100.00

81.02 88.10注:1、1999年建成区总人口为66.8万人。规划2015年建成区总人口为80万人。

2、旗峰山等大片城市绿带、山地以及东莞运河、东莞水道等水面不参加用地统计,另计入现状及规划用

地汇总表。

表6-3 城市总体规划范围现状和规划用地汇总表

面积(公顷) 占城市规划区用地比例(%) 序号

类别名称 现状 规划 现状 规划 1

总体规划范围用地 23760.00 23760.00 100.00 100.00 2 城市建设用地

5412.21 7047.60 22.78 29.66 水域和其它用地

18347.79 16712.40 77.22 70.34 水 域

2287.06 2287.06 9.63 9.63 批 地 1535.24 6.46 山林果园

889.43 1153.69 3.74 4.86 农村建设用地

1872.40 1996.77 7.88 8.40 3 其

中 耕地及空地 11763.66 11274.88 49.51 47.45

第七章 居住用地规划

第三十二条 居住用地分为一、二、三类布置。一类住宅用地为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低层住宅用地;二类住宅用地为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三类住宅用地为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混合交叉的用地,主要包括规划期内必须改善的旧村。

第三十三条 加快对三类居住用地特别是“城中村”的改造。按照国家及广东省的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

第三十四条居住用地分别按六大城市片区布局和建设。各片区主要建设指标见表7-1。

表7-1 东莞市中心城居住用地规划表

城市片区 居住用地面

积(公顷)

居住人口

(万人)

居住人口毛密

度(人/公顷)

新城中心片区 237.33 9.25 390

旧城片区 544.40 15.60 287

北部 276.43 9.68 350 东城北城市片区

南部 240.77 8.12 337

立新 160.71 7.30 454

同沙 81.92 3.60 439 东城南城市片区

高新技术产业区 77.73 3.30 426

北部 114.74 5.10 444 篁村城市片区

南部 75.32 3.47 461

万江北 177.61 7.40 417

万江中 92.52 4.60 497 万江城市片区

万江南 62.18 2.58 415 合计 2141.68 80.00 374

第八章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第三十五条 规划中心城公共设施按市级、片区级两级设置,部分内容配置到居住区级。结合新城中心的开发,完善市级商业金融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和文化设施用地的配置。

第三十六条除新城中心和旧城片区外,规划在东城、万江片区布置区级中心。居住区级中心设于各居住区中心。

第三十七条规划市级城市公共中心以新城中心为主,总用地为3.3平方公里。新城中心用地以商业、金融、行政办公、文化娱乐等内容为重点,建设会展中心、博物馆、大剧院、文化馆(市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建筑。并结合城市山水自然景观,布置一条以市民办事中心为主景的轴线和一条集商贸、休憩、娱乐为一体的浪漫轴线。

第三十八条旧城中心功能以传统商业为主,避免兴建大型商业建筑。旧城改造规划的重点以开辟商业步行街、增加文娱用地、绿化休息广场和改善居住、交通条件等为主。

第三十九条规划远期搬迁市政府及市属办公用地于新城中心,形成用地适当、环境优美的市级行政中心。规划行政中心位于现状体育中心南侧。市政府及机关原有用地规划为教育培训中心。非市属行政办公用地布置于各行政区中心。

第四十条规划于新城中心布置市级大型商业中心和金融中心,安排大型综合商场、超级市场、各类银行、投资公司、证交所、保险公司等大型金融保险业用地,形成东莞市的现代化商务办公中心。

第四十一条 西延新城中心的鸿福路至东莞运河。沿道路两侧,以银城大厦为中心,主要安排贸易咨询等办公用地及大型旅馆业用地。

第四十二条 规划安排建材、粮油、百货、水果、蔬菜及综合批发市场共五个市级批发市场,分别靠近对外交通出入口布置。农贸市场按综合市场规划,包括肉菜、小百货、小型书店、小型自选商场、修理店、粮油小商店等,设置于各居住区和居住小区,设置标准0.7~1处/万人,每处占地2000~3000平方米,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中按此要求具体布置。

第四十三条新城区商业金融中心南侧布置新闻出版业和市级文化娱乐用地。各城市片区各布置一处综合文化娱乐中心,安排游艺室、图书室、小型电影厅、录像厅等。综合文化娱乐中心各占地3.5~5.0公顷。

第四十四条除现有市级体育中心外,规划安排三处区级体育中心,分别位于万江、东城中心、高新技术开发区。区级体育中心占地10公顷左右,安排标准田径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篮、排球场、游泳馆、健身中心等。在同沙城市组团布置体育学校,体校内附设业余体校,占地18.6公顷。

第四十五条规划在篁村片区科技大道西侧五环路南建设1000床大型综合医院一处,儿童医院规划在东城东路东侧;传染病院规划在西郊大备湾,市肿瘤医院规划在东郊豆腐岭。通过对现状医疗用地的调整和医疗设施改善,规划市区远期各类医院达13个。

第四十六条 将市防疫站改设为卫生监督所、疾病控制中心、卫生检验中心。由于用地十分紧张,可规划适当集中。规划中心血站、急救中心在东城片区内选址。

第四十七条近期规划新建高级中学四所,占地分别为17.33公顷、9公顷、9.6公顷和2.5公顷。另将位于市区中心的两所中学迁出,原址改为两所初级中学。

第四十八条对可园、金鳌洲塔、凤凰台、西门楼等文物古迹、古建筑,应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不同的保护措施。

第九章 工业及仓储用地规划

第四十九条市区现状工业用地布局结构已经初步形成,用地规模偏大,因此规划布局以调整完善为主,充实现有用地散乱、零星建设的工业小区,力求形成集中成片的现代化工业园区。工业用地布局以南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龙头,

结合现有工业带和工业组团,形成以电子资讯、光电一体为主体的工业结构。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建设,在园区内布置和建设相应的高技术开发和服务设施。

第五十条市区工业主要集中于沿莞龙、莞惠、107国道万江段两侧和篁村工业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按如下要求规划建设:

1、莞龙路工业发展翼:规划于莞龙路方向重点发展桑园、泊洲边、九牙岭三个主要工业区,总面积约181.8公顷,由于位于城市上风上游方向,莞龙路方向工业区严禁发展污染工业。

2、莞惠路工业发展翼:重点发展东城大道南工业区、朗基湖工业区以及松朗三个工业区,主要布置电子、轻纺服装等无污染工业,总面积约248.8公顷。

3、107国道万江段工业区:重点发展石美工业区、蚬涌工业区以及梅树墩工业区,总面积约92.9公顷,主要布置机械、玩具、食品等工业。

4、万道公路工业区:用地处于市区下风下游,规划布置机械、食品等工业。重点发展古屋村和水蛇涌工业区,总面积约71.1公顷。

5、篁村工业区:篁村现状工业发展起点较高,工业区规模较大,现状建设初具规模的工业区有周溪工业区、宏兴工业区等。规划以完善尚未建成的宏图工业区为主,重点发展电子、食品等工业。篁村工业区总面积约296.6公顷。

6、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配合珠三角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东莞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本次规划继续预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过良好的管理以及地价、税收等倾斜扶持,吸引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到此落地生根。规划在2010年左右布置高科技工业用地445.2公顷,远期根据城市产业特别是技术密集型行业的发展,适当调整用地。高新技术开发区包括大学科技城,总用地规模控制在20平方公里左右。

7、其他工业区:规划保持和完善同沙和立新工业区用地,面积共约175.3公顷,主要布置电子、服装等无污染工业。

第五十一条 规划设置龙湾港工业区,面积共103.9公顷,包括宏远工业开发区和港后工业开发区,主要布置食品、机械等工业。

第五十二条规划布置五处仓库区,总用地面积44.09公顷。具体规划如下:

1、龙湾港仓库区:位于龙湾港后,面积约14.09公顷,为外贸、煤炭、建材、粮食、石油综合库区。

2、同沙仓库区:为工业与民用物资综合仓库,总面积13公顷。

3、外贸仓库区:位于篁村蛤地,总面积17公顷,为市区外贸产品及日用品仓库区。

4、桑园仓库区:位于郊区桑园管理区温园路东,为工业与民用综合仓库区,面积共21.8公顷。

5、危险品仓库区:规划在郊区白水涡(万江区)设置市区易燃易爆、化工危险品仓库区,面积18公顷。

第五十三条 同沙仓库区、外贸仓库区和桑园仓库区规划向货物流通中心方向发展,远期成为集储、运、销为一体的社会化公共设施。外贸仓库区发展成为生活性货物流通中心;同沙仓库区和桑园仓库区发展成为生产性货物流通中心。

第十章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第五十四条 规划东莞市区将形成由十七条对外道路、两条东西向快速路,两条南北向高速公路组成的完整的对外公路运输网络。

第五十五条 莞龙方向增加两条对外道路。一条基本沿温塘路,连接环珠三角高速公路,其走向西起东兴路,过高田坊、塘边头,至石大公路为止;另一条通过樟村、柏洲边,沿东莞运河直通茶山镇。

第五十六条 莞惠方向增加两条对外道路。沿樟长路增加两个对外出口,从高尔夫球场东北部边缘通过,连接寮步镇的西南大道。

第五十七条 东莞至虎门方向沿东莞运河增加一条对外公路。

第五十八条 进一步完善万江至白水涡、万江至道滘的两条一般对外公路。

第五十九条 规划建设市区南、北环高等级公路。北环高速公路西起望牛墩立交,穿过高埗镇,向北与规划中的从深高速公路相交,联系东莞市区北部公路干道;南环高速公路(为莞沙高速公路和莞桥高速公路的市区部分)西起沙田镇北部,经石鼓立交附近,从水濂山水库、西平水库和同沙水库的北侧边缘通过,与广深高速、规划中的从深高速公路、博深高速公路相交并互通。南环路为东莞市区南部的交通干道。

第六十条 规划建设从深高速公路由东莞市区东侧通过。规划石碣、温塘、同沙三个立交口与市区相接。从深高速公路向北在从化太平与京珠高速公路相接,向南经寮步、大朗、黄江、塘厦等镇连接深圳梅(林)观(澜)高速公路。

第六十一条 规划于南四环路以南,科技大道以西建设长途汽车客运站,总用地面积11公顷,远期达到运送客流量5万人次/天,并与市内公交相配套。现状东莞市区汽车总站和罗沙车站用地狭窄,地处市区重要商业区与交通干道两侧,规划改做市区公交站场。

第六十二条 规划万江车站、篁村车站和城区车站为中短途汽车客运站,占地分别为4公顷、2.5公顷和1.8公顷,以中型客车为主。其中万江车站远期扩建至60~80个中型客车车位;篁村车站和城区车站远期皆应达到80~120个中型客车车位规模。

第六十三条 东莞市区规划期内主要使用石龙铁路客运站。铁路货物运输规划期内主要使用常平编组站。

第六十四条 东莞市区老港位于莞城区东莞大桥附近,设施简陋,港区水域

狭窄,码头陆域不足,且处于城区居民住宅层层包围之中,已不适应未来发展需要。规划在万江区龙湾洲建设东莞新港,货场年吞吐量达到50万吨,其中集装箱4万标箱,杂货10万吨。龙湾港预留多个1000吨级泊位,建设客运码头和游艇码头。

第十一章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第一节 道路系统

第六十五条市区路网采用环形放射式布局,形成以城市快速路为骨架,主次干路等级明确,功能合理的路网系统。市区道路等级划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种等级。

第六十六条 市区干道系统由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组成。规划在2015年左右建设干道系统总长约347.3公里,干道网密度为4.71km/km2。市区道路网规划见表11-1、表11-2。

表11-1 东莞市区道路网规划指标

道路等级 单位 快速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机动车设计速度 Km/h 80 60 40 30

道路长度 Km 42.5 107.9 196.90 -

道路网密度 Km/km20.32 1.69 2.70 3~4

机动车道数 条 6~8 4~6 4 2

道路红线宽度 M 60 30~60 23~36 13~24

表11-2 市区快速路及主干路规划一览表

道路名称或编号 道路性质 道路长度(KM)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M) 温园路 主干路 5.5 46

樟长路 主干路 4.7 46

东城东路 主干路 10.6 36~46

东城中路 快速路 7.6 60

东莞大道 快速路 9.0 102~189

红荔路 主干路 0.9 36

育兴路 主干路 0.9 36

东兴路 主干路 1.0 36

东城西路 主干路 1.5 36

体育路 主干路 2.1 36

建设路 主干路 0.7 36 运河东一路 主干路 1.9 23

运河西一路 主干路 1.5 23

道路名称或编号 道路性质 道路长度(KM)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M) 运河东二路 主干路 0.8 23

运河西二路 主干路 0.8 23

运河东三路 主干路 2.7 23

运河西三路 主干路 1.8 23 学院路 主干路 4.2 36~46

罗沙路 主干路 2.1 36

温塘路 主干路 4.6 36

东纵大道 主干路 5.3 46

东城大道 主干路 5.8 36~46

八达路 主干路 1.3 36

创业路 主干路 0.7 36

迎宾路 主干路 2.0 36

东城南路 主干路 2.5 36

新同沙路 主干路 3.8 36

鸿福路 主干路 5.2 60

旗峰路 主干路 6.8 36~46

宏远路 主干路 0.9 *

南四环路 主干路 6.3 60

莞太大道 主干路 7.5 60

可园南路 主干路 0.6 60

可园路 主干路 0.6 60

莞穗大道 主干路 4.1 60

江滨路 主干路 1.1 36 新万道公路 主干路 2.5 46

西四环路 快速路 6.1 60

汾溪路 主干路 5.0 36

北环公路 快速路 17.0 70

南环公路 快速路 15.9 70

A 主干路 3.4 36

B 主干路 4.7 60

C 主干路 6.5 36

D 主干路 2.3 36

E 主干路 3.0 36

F 主干路 4.7 36

G 主干路 1.3 36~46

H 主干路 2.3 30

I 主干路 4.5 40

J 主干路 5.4 40

K 主干路 3.2 36

L 快速路 4.0 70

M 主干路 6.9 46

注:①*表示规划高架路特殊断面。

②南环公路取石鼓立交至同沙立交计算道路长度;

③北环公路取望牛墩立交至石碣立交计算道路长度;

④道路编号详见《道路断面规划图》。

第二节 道路交通设施

第六十七条城市道路设施主要包括:立交、渠化路口、高架路、桥梁、隧道;城市交通设施主要包括:社会公共停车场、公交站场、汽车客运站、货物流通中心、公共加油站、城市广场。

第六十八条 规划道路交叉口设施包括立交和渠化路口规划,其中立交划分为非互通式立交和互通式立交。非互通式立交一般为跨线桥,其用地在道路红线范围内;互通式立交由于型式不同,用地面积有所差异,一般用地规模不超过10公顷(见表11-3和表11-4)。

表11-3 城市立体交叉口通行能力及用地规模

立交型式 通行方式

通行能力

(当量小汽车/小时)

用地规模

(公顷)

跨线桥 非互通式 4000~6000 2.0~2.5 部分苜蓿叶形 非互通式 6000~8000 3.5~5.0

部分定向型 非互通式 2.5~3.0 环形 互通式 5000~7000 2.5~3.0

喇叭形 互通式 6000~8000 3.5~4.5

苜蓿叶形 互通式 9000~13000 7.0~9.0

定向型 互通式 13000~15000 8.5~12.5

表11-4 城市平面交叉口通行能力及用地规模

T型灯控交叉口 十字型灯控交叉口 环形交叉口

交叉口型式相交

道路等级 通行能力 用地规模通行能力 用地规模通行能力 用地规模主干路与主干路 3.3~3.7 0.50 4.4~5.0 0.65

主干路与次干路 2.8~3.3 0.40 3.5~4.4 0.55 2.4~2.7 1.0~1.5次干路与次干路 2.2~2.7 0.30 2.8~3.4 0.45 2.0~2.5 0.8~1.2注:通行能力单位:千当量小汽车/小时;用地规模单位:公顷

第六十九条 规划新建15座桥梁,其中东江南支流增加4座桥梁;万江水道增加4座;东莞水道增加3座;东莞运河增加4座。规划桥梁的车道数量一般应与联接道路的车道数量相一致(详见《道路交通设施规划图》)。

第七十条 社会公共停车场分为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和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设置在城市对外出入口处,共计4处,总面积15.9公顷。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主要设置在商贸、大型公建及交通枢纽附近,服务

半径中心区不大于200米,一般地区不大于300米,总面积为47.7公顷。配建停车场指标按表11-5执行。

表11-5 配建停车场指标

类别 单位 机动车 自行车 高中档旅馆(宾馆、招待所) 车位/客房 0.2~0.25 /

普通旅馆(招待所) 车位/客房 0.1~0.15 /

饭店、酒家、茶楼 车位/100㎡营业面积 1.7~1.8 0.6

车位/100㎡建筑面积0.7~0.8 0.4 市机关、主要外贸、金融、合

资企业办公楼

普通办公楼 车位/100㎡建筑面积0.3~0.4 2

商业大楼、商业区 车位/100㎡营业面积0.25~0.3 7.5

肉菜、农贸市场 车位/100㎡建筑面积0.15~0.2 7.5

车位/100座 0.25~3 20 大型体育场馆(场>1500座,

馆>4000座)

小型体育场馆(场<1500座,

车位/100座 1.0~1.5 20 馆<4000座)

市级影剧院、会议中心 车位/100座 3.0~3.5 15

一般影剧院 车位/100座 0.8~1.0 15

展览馆 车位/100㎡建筑面积0.7~0.8 3

旅游区、渡假村 车位/1公顷占地面积 6.0~8.0 12

城市公园 车位/1公顷占地面积 1.5~2.0 20

医院 车位/100㎡建筑面积0.2~0.3 1.5

火车站 车位/高峰日千旅客 2.0~2.2 3.0

旅客口岸 车位/高峰日千旅客 2.0~2.2 3.0

车辆口岸 车位/100辆标准车 15~18

中学 车位/100学生 0.3~0.35 40~80

小学 车位/100学生 0.5~0.7 8~15

甲类居住小区(多高层) 车位/户 0.1~0.12 2~3

乙类居住小区(别墅式) 车位/户 1.0 /

单身公寓 车位/套 0.05~0.1 0.5~1

集体宿舍 车位/床 0.01 0.3~1

工业厂房区 车位/100㎡建筑面积0.08~0.1 1.5~5 第七十一条 公共加油站按服务半径0.9~1.2公里设置,每处占地1200~1300m2。加油站进出口宜设在次干路上,并附设车辆等候加油车道。公共加油站在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阶段布置。

第七十二条 东莞市区货物运输应以社会化专业运输为主,同时结合市区货物特征合理选择货运车辆,大、中、小货车的合理车型比例为1∶5∶3。规划的同沙仓库区、外贸仓库区、桑园仓库区应逐步向货物流通中心方向发展。

第七十三条 规划城市公共广场13处,分布在市区的车站、码头,以及行

政、商业中心区等地,总用地面积27.6公顷。

第三节 公共交通

第七十四条市区公交发展原则为:

1、优先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争取在城市形成规模的同时,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公交网络,达到每万人拥有8辆公交标准车的水平。

2、公交车辆以单机标准公交车(大巴)为主;小型客车(中巴)以及出租车为辅。

3、随城市规模的扩展,逐步形成快速公交走廊。

4、建立中小巴系统,利用中小巴特有的灵活性,作为常规公共交通的一种辅助方式。

5、建立完善的公交站场,在主要公交线路上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

6、市内公交线路长度一般控制在15公里以内,站距控制在500米左右。

第七十五条 按每辆单机标准公交车年客运量40万人次估算,折合每日约1000人次左右。2015年,东莞市区公交车需求量为560辆标准公交车。

第七十六条 公交站场包括:首末站、枢纽站、停车场、停靠站、保养场以及综合车场等设施。规划2015年市区公交首末站31处,枢纽站5处,保养场2处,综合车场5处,总用地规模为24.4公顷。

第七十七条 首末站规划用地指标为每标准车120M2,每条发车廊面积为120M2。首末站中,有三条以上营运线路的称为枢纽站。规划保养场用地指标为每标车85~90M2;考虑停车坪用地,每标车停车用地指标为65~80M2;由于综合车场兼首末站功能,其用地规模应综合考虑,公交站场规划用地规模见表11-6。

表11-6 公交站场规划用地汇总表

编号 性质 停放车辆(台)保养车辆(台) 用地规模(平方米)

1 枢纽站 40 6000

2 首末站 20 3000

3 首末站 10 1500

4 综合车场 20 12800

5 首末站 10 1500

6 首末站 5 1000

7 首末站 5 1000

8 首末站 10 1000

9 首末站 5 6000

10 枢纽站 40 68000

11 保养场 400 3000

12 首末站 20 5000

13 综合车场 20 2000

14 首末站 10 1000

东莞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

《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文件汇编(2020版)

前言 “三区”叠加重大历史机遇下,“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的深入推进,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提出了新时代新的要求。在东莞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新形势下,在国家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和具体标准规范出台之前,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迫切需要改革创新过渡时期的管理体系,强烈要求根据新形势的需要对原管理标准进行补充修订,切实提高东莞城乡规划建设水平,并为今后与新的空间规划体系无缝衔接打下基础。 根据2019 年第3 次市城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东莞当前城乡建设、品质提升、市场环境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对2010 年5 月版的《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进行修改调整,并新增了交通、市政等方面内容,深化细化建筑设计等规范,形成了《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补充规定)》(下称《补充规定》)。 为便于查阅和使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对现行条文进行梳理,并将生效的条 文汇集形成《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文件汇编2020 版)》。文件汇编包括《补充规定》(条文+条文说明)、《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 年 5 月版)》保留条文以及《东莞市密度分区技术标准(试行)》等文件,作为我市国土空间规划完成前“过渡期间”的城乡规划和工程设计管理的主要依据。 本文件汇编颁布之日起,原《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 年5 月版)中第一章、第三章(部分标准)、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以及历次发布的补充规定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文件执行。本文件未涉及的内容参照其它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本文件汇编解释权归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今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完善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将及时根据国家、省最新政策规范,对《技术规定》进行全面系统修编,制定符合东莞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的技术规定。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 年级专业:2012级园林(景观设计) 学号:201206194028 姓名:唐明明

第一节技术标准 一、《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正文共列出151条基本术语,分为五部分:总则、城市和城市化、城市规划概述、城市规划编制(分十七项内容:发展战略、城市人口、城市用地、城市总体布局、居住区规划、城市道路交通、城市给水工程、城市排水工程、城市电力工程、城市通信工程、城市供热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城市绿地系统、城市环境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地区保护、城市防灾、竖向规划和工程管线综合)和城市规划管理。 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建设部组织编制并于1990年7月颁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施行。 1、城市用地分类 城市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其中大类共分为: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D)及水域和其他用地(E)10大类。在大类下,又根据土地的不同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条件划分了46个中类、73个小类,并在大类下,根据阿拉伯数字代码,以表明其中类、小类的具体类别。城市用地分类代号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2、城市用地计算原则 在计算城市现状和规划的用地时,应统一以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范围为界进行汇总统计。城市用地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其计量单位应为万平方米(公顷),总体规划用地应采用1/10000或1/5000比例尺的图纸,分区规划应采用1/5000或1/2000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现状和规划的用地计算应采用同一比例尺的图纸。 3、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规划建设用地的标准的内容: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和规划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城市建设用地除水域和其他用地(E)类外应包括九大类用地。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为I~Ⅳ四级(用地指标数为60.1~120.0m2/人),现有城市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确定,应根据其现状人均建设用地

《城市规划原理试题》(附答案)

考试题目如下: 第一部分:单选题 1.城市经济基础理论把城市经济分成(D )。 A.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三大部类B.重工业和轻工业两大部类 C.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两大部类 D.基本经济和从属经济两大部类 2.建筑物经济寿命的终结表明(C )。 A.该建筑物已破旧得没有使用价值了 B.该建筑已破旧得卖不出去了 C.建筑物价值小于地块价值 D.由于房产价格下跌,该建筑已无经济价值 3.城市各项活动的外部性经济效果总量在(A )递增,而在( )逐渐减弱。 A.城市地域向中心;城市外围, B.城市外围;城市域向中心 C.城市地域中由接近中心向中心;城市地域中由接近中心向外围 D.城市地域中离心;城市外围向心 4.人口老龄化是全球性的社会趋势。按照联合国有关规定,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达到 ( B)或者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比重达到( )的人口型态就属于“老年型人口”。 A.9%;6% B.10%;7% C.12%;8%D.15%;10% 5.工业革命前,欧洲出现的最大、最繁华的城市是(B )。 A.雅典 B.罗马 C.伦敦 D.巴黎 6.第一个成为城市化人口超过50%总人口的国家是(A )。 A.英国 B.法国 C.德国 D.日本 7.中国古代城市建设史上,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不包括(B )。

A.唐长安 B.西汉长安 C.南朝建康 D.明清北京 8.中世纪的欧洲城市的典型格局是(A )。 A.以教堂为城市中,b B.以广场、铜像和纪功柱为城市核心 C.构图严谨的广场街道 D.以广场和公共建筑为城市核心 9.关于有机疏散理论的目标,下列论述不妥的是(C )。 A.把衰败地区中的各种活动,按照预定方案,转移到适合于这些活动的地方去 B.保护一切老的和新的使用价值 C.对日常活动进行功能性的分散 D.把大城市目前拥挤的区域,分解成若干个集中单元 10.城市规划的意义在于它对城市发展的指导和控制,其作用的发挥主要通过( B)来实 现。 A.对城市空间形态结构的合理布局 B.对城市空间尤其是土地使用的分配和安排 C.合理确定城市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 D.确定城市发展的正确方向 11.下面关于综合规划的论述正确的有( A)。 A.综合规划是市政立法机构的官方陈述,它确立了与未来想要的物质空间发展相关的 主要政策 B.综合规划的理论基础是信息论和系统思想及其方法论。 C.现代城市总体规划是从综合规划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D.综合规划要求从结构上对社会进行全面的改革,强调的是社会的变革 12.以下各项论述中是《雅典宪章》的思想观点的是(B )。

东莞市干线路网规划课件

东莞市市域干线道路网规划 东莞市城建规划局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研究中心 二○○四年三月

目录 一、规划目标、原则与方法 (1) (一)规划目标 (1) (二)规划原则 (1) (三)规划方法 (2) 二、规划方案 (3) (一)规划路网体系 (3) (二)高速公路网络 (3) (三)快速路网络 (5) (四)干线性主干道网络 (7) (五)规划路网规模 (8) (六)规划路网总体评价 (8) 三、分期建设计划 (9) (一)分期建设年限 (9) (二)各建设阶段的建设目标 (9) (三)分期建设计划 (9)

一、规划目标、原则与方法 (一)规划目标 在东莞市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目标的指导下,拟定干线道路网规划的目标。 东莞市城市交通发展战略目标为构筑与土地利用相结合、各种交通方式协调运作的一体化交通系统,以优质、高效、安全的交通服务适应不断增长的交通需求,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东莞市干线道路网规划目标为: 1、建立适应东莞市社会经济和交通发展的城市道路网络体系,促 进全市最终形成具有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包括干线性主干道和普通主干道)、城市次干道以及城市支路(包括集散性支路和出入性支路)的完善的道路网络。 2、明确各类道路的功能,整合公路与城市道路的关系,使过境交 通、对外交通以及市域内部交通各行其道,减少相互干扰。同时,适当分离城市客运和货运交通,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3、合理配置全市干线路网的等级结构,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完善、 级配合理、规模适当的市域干线网络。 4、完善路网布局,提高全市各区域的通达性。 (二)规划原则 1、注重与国家及区域(珠三角)道路网总体规划相协调,加强与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篇)

编写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局 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篇) 目录 第一节术语 (3) 第二节建筑高度 (5) 第三节建筑间距 (8) 第四节建筑退让间距 (11) 第五节建筑工程外部附属设施 (16) 第六节居住建筑天井 (19) 第七节骑楼 (21) 第八节建筑场地竖向设计 (25) 附录本标准与准则用词说明 (30)

第一节术语 1.1 建筑工程 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以及原状维修工程。 1.2 城市居民自住建筑工程 指城市非农业人口居民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兴建的仅供自己居住的建筑工程。 1.3 建筑场地 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用地。 1.4 建筑工程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 1.4.1 指一定地块内建筑工程规划建设的总建筑面积,包括地面以上和地面以下建筑面 积的总和。具体计算方法应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执行。 1.4.2 建筑工程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可以分为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和自然计算的 总建筑面积。 1.5 容积率 指一定地块内,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与净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1.5.1 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包括: (1)地面以上建筑的建筑面积,但是地面以上的架空层、避难层、屋顶梯间和电梯机房的建筑面积除外; (2)以下建筑的建筑面积,但是地面以下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库、设备用房的建筑面积除外。 1.5.2 净建设用地面积是指扣除宽度为15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城市河涌等用地面积的 建设用地面积。 1.6 建筑密度 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净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1.7 规划户数 指一定地块内居住建筑所规划的居住人口户数。 1.8 建筑层数 指建筑层高2.2米以上的建筑自然层数(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城市规划首次权威发布划定个城市片区附图

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城市规划首次权威发布划定个城 市片区附图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城市规划首次权威发布!划定6个城市片区(附图)空港城市是现代城市发展的最新形态,是全球分工的重要融合器,汇集了大量的客流、货流、资金流、信息流,衍生产业高度发达,对抢占世界经济发展的战略制高点有重要意义。从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西侧三岔湖出发,沿道路向东,直到天府国际机场。巨大转变正在这片土地上发生。 新定位“双轴一带、一港一核、六川六片”的区域空间布局 作为“东进”的重要阵地,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确立了3个定位:引领航空枢纽经济的新极核支撑国家内陆开放的新枢纽汇聚全球创新人才的新家园“双轴一带、一港一核、六川六片”的区域空间布局在南北向、东西向,将确立龙泉山东侧新城发展轴与天府新区拓展轴,围绕龙泉山、三岔湖构建生态景观带; 依托成都天府国际航空港,在其西侧的绛溪河两岸,规划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商业商务中心、奥体中心和政务服务中心,构建新城极核;

充分利用现状自然山水环境,以绛溪河、海螺河、毛家河等6条主要河流廊道自然划分形成金坛、绛溪北、绛溪南、三岔、机场北、机场南6个城市发展片区。 构建“城市—片区—单元—社区”4级公共设施体系政务中心、奥体中心、文化中心、商业商务中心、时尚消费中心和大学城等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分布在绛溪河两岸,构成城市中心; 邻近轨道站点配置大中型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形成片区中心; 以教育、医疗、文化、商业等配套资源与开发单元构建单元中心; 围绕产业社区配置社区中心、幼儿园、小游园等公共服务设施,打造10分钟生活圈。总体城市形象打造空港新城将打造以自然生态本底为依托,塑造“北依山、西滨湖、东临港、南通风、中嵌绿”的特色空间格局。通过多样化的建筑形态和人性化的开敞空间设计,打造具有特色风貌的城市节点和景观门户,形成“望山见水、透风见绿、环港聚核、塑谷呈湾”的总体城市形象。 交通体系打造铁路方面在绛溪北片区预留“成自高铁北外绕通道”并设立高铁客运站;在机场北片区设高铁货运站,依托货运外绕线及成都经济区环线高速公路,在机场

东莞市主城区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研究

东莞市主城区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研究

项目背景 香港-深圳-广州-珠海-澳门正在形成一个都市区域,那个地点将成为21世纪杰出的工业、商业与文化中心。区域核心都市业已完成产业的置换和升级,中小都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技术升级也在持续进行。 从1991年至2000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以年均50%以上的速度增长。2000年,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已达2846.81亿元,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17.2%。高新技术产业的进展为东莞提供了新的进展空间。 东莞凭籍区位优势成为我国外向型加工产业的重要基地之一,社会经济进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在交通沿线形成高度城镇化地域。2000年东莞市国内生产总值493亿,“五普”人口为645万,其中户籍人口153万。但从进展竞争能力上,其城镇社会文化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和产业空间构成尚表现出城镇化初级时期的特点,距现代都市化的要求尚有相当距离。 按照广东省委指示,东莞要抓好都市现代化建设,使它从出口加工基地型都市向区域性经济中心都市转变,并与广州、深圳和谐进展,共同构成珠三角组合都市群。在此基础上,东莞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以国际制造业名城为特色的中心都市”的战略目标和“一网两区三张牌”、将现有市区-同沙-松山湖科技园区在功能上整合为一个整体,建设东莞“大城区”的构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东莞市主城区范畴为东莞都市总体规划范畴2 73平方公里和寮步、大朗、大岭山三个镇(含松山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土地面积578平方公里,现状总人口153.65万人,其中常住人口47.36万人,暂住人口106.28万人。

一.从“基地”到“名城”——东莞宏观进展战略的重大转变东莞的的经济尽管发达,但都市化进程远远落后于工业化进程。从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东莞同意了大量香港转移来的加工工业,成为香港的工业区;90年代以来,专门是通过“九五”期间的努力,东莞已成为全球有阻碍的制造业基地之一。多年来,市区占全市的经济比重和人口比重不高,且没有提升的趋势。 城区的都市功能和设施水平对行政区域和经济腹地的辐射力不强,造成本市大的城镇经济实力,小的中心都市职能。沿交通干线进展的城镇几乎连成了片,包围着农村。都市与农村,高楼大厦与村民小楼在那个地点积聚、碰撞。快速蔓延的都市化相伴着的是基础设施短缺、环境恶化和建设布局的纷乱。 总而言之,东莞的主城区和沿路连绵进展形成的“大城镇区”,实质上是小都市进展和众多村镇城镇化基础上形成的城镇集合体。因此都市功能不强,与其集合形成的总体都市形状规模(大都市)远不相称。 进入21世纪,东莞市委、市政府将“建设以国际制造业名城为特色的中心都市”作为新时期的进展战略目标,正是适应了时代进展的要求,是东莞宏观进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从东莞实际看,近期在全市全面开展现代化都市建设的条件尚不具备。因此将中心城区、同沙水库区和松山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作为大主城区,集中力量进行建设,一定能对全市的都市进展和产业进步起到专门好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二.区域竞争态势与都市功能定位 在国内的区域竞争中,珠江三角洲的对手是长江三角洲,东莞所在的珠江三角洲差不多受到长江三角洲的有力挑战。上海在亚太地区的中心地位日渐提升,这种“中心优势”与珠江三角洲的“边界优势”形成鲜亮对

城市规划技术规定

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1为了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化和法制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凡在市、镇城市规划区从事城市规划、建设工程设计和规划管理的相关活动,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 2.1 建筑基地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 2.2建筑基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不含私房改造): (一)低层居住建筑:新城区为500平方米,旧城区为400平方米; (二)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新城区为1000平方米,旧城区为800平方米; (三)高层居住建筑:新城区为2000平方米,旧城区为1500平方米; (四)高层公共建筑:新城区为3000平方米,旧城区为2000平方米。 建筑基地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满足城市规划要求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2.3各类建设用地的可兼容性应符合表2.3规定。 表2.3建设用地可兼容性表

2、商住楼为地上1层或1-2层为商业服务用房、其它部分为住宅的楼房建筑 2.4 凡须改变绿地、道路广场、体育、市政、工业、仓储等规划用地性质、超出表2.3《建设用地可兼容性表》规定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划调整的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后执行。 2.5 城市各类建筑的建筑密度、容积率上限按表2.5的控制。但只要满足日照间距、绿地率停车位等的要求,经审批后可以突破容积率控制指标。

城市规划个人简历范文

---------------------------------------------------------------范文最新推荐------------------------------------------------------ 城市规划个人简历范文 按照时间计算,每份简历通常只能得到招聘者几分钟的青睐,招聘人员会直奔主题,按照国际规范的简历格式,到特定的位置搜寻需要的信息,例如,如果在教育背景的位置没有找到你就读的大学、学历和专业名称,那就意味着会花很多时间去寻找最基本的信息,而一旦在查找许多信息都很费劲的时候,难免会匆忙把你的简历放在非首选之列,甚至打入冷宫。就好像城市规划专业的简历,重点就该放在自身的专业优势上。 个人信息 xx 目前所在:番禺区年龄:27 岁 户口所在:江西国籍:中国 婚姻状况:未婚民族:汉族 培训认证:未参加身高:173 cm 诚信徽章:未申请体重:64 kg 人才测评:未测评 我的特长: 求职意向 人才类型: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房地产:城市规划,房地产:建筑设计,生产/营运:IE 1 / 14

工程师 工作年限:6职称:无职称 求职类型:全职可到职日期:一个月 月薪要求:8000--12000希望工作地区:广东省,重庆,四川 工作经历 时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18-07-14 ~至今 公司性质:民营企业所属行业:房地产开发 担任职位:项目设计经理/负责人 工作描述:领导建筑、室内、景观、水、电、结构等各专业组成的团队跟进珠海区域公司的2个项目(中山-白朗峰项目:总建筑面积11.5万m2;中山-时代倾城项目:总建筑面积53万m2): 1、根据公司开发内容确定总图、指标及建筑单体、外立面设计、部品设计; 2、协调设计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设计质量和进度控制); 3、协调团队内各专业的设计对接及进度,组织团队的设计会审及互提资; 4、配合前期报审报建; 5、组织进行部品材料的定型定版; 6、组织施工图审查及资料小结; 7、工程施工后期的巡查监督及整改跟进。 离职原因: 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07-10-01 ~ 2018-07-09

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3-2020) 项目委托: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 长安镇总体规划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袁德和、梁荣业 副组长:孙景森、陈卫江、刘仁根、李迅 办公室主任:陈卫江(兼) 办公室成员:范钟铭、黄林、周俊、麦锦彪、温兆鸣、蔡振强、蔡超华、张岳潮、莫东鸿等。 各村成立规划修编小组,成员由各村主要领导担任。 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 院长:刘仁根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副院长:朱荣远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副院长:王明昌高级工程师 总规划师:范钟铭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项目主管总工) 项目负责人:黄林高级城市规划师分院副总规划师 周俊城市规划师 项目组成员:邱晓燕高级城市规划师 葛永军城市规划师 王泽坚高级城市规划师 覃原高级工程师 罗红波城市规划师 田长远城市规划师 王飞虎城市规划师 梁峥高级工程师 陆巍高级工程师 陈郊工程师 陈晚莲工程师 协编单位:广东省城市发展研究中心 建设部城市交通工程技术中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所 长安镇规划所:麦锦彪、温兆鸣、蔡振强、蔡超华、张岳潮、莫东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城镇发展目标与策略 (5) 第三章城镇性质与规模 (6) 第四章镇域土地利用区划 (6) 第一节城镇空间分区 (6) 第二节不准建设区 (7) 第五章城镇总体布局规划 (8) 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 (9) 第一节对外交通规划 (9) 第二节道路交通规划 (10) 第三节公共交通规划 (11) 第七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3) 第八章居住用地规划 (14) 第九章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15) 第一节工业用地规划 (15) 第二节仓储用地规划 (16) 第十章绿地系统与景观规划 (16) 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 (16) 第二节景观规划 (18) 第十一章城镇更新改造规划 (19) 第一节城镇建设空间政策分区 (19) 第二节城镇更新改造规划 (21) 第十二章市政设施规划 (22)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22) 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22) 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23) 第四节电信工程规划 (24) 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25) 第六节环境保护规划 (25) 第七节环境卫生规划 (26) 第十三章城镇防灾规划 (27) 第一节城镇抗震与消防设施布局 (27) 第二节城镇人防设施布局 (28) 第三节城镇防洪工程规划 (28) 第十四章近期建设规划 (28) 第一节近期建设目标与规模 (28) 第二节近期重点建设地区规划 (29) 第三节近期土地供应计划 (30) 第四节近期建设用地供应指引 (30) 第五节重大设施项目与实施时序 (31) 第十五章规划实施措施 (33) 第十六章附则 (34)

城市规划术语、名词解释

城市设计( ) 指确定一个城市地活动与目标地总体空间布局,使其具有吸引力并使人感到赏心悦目.城市设计复杂过程中在于以城市地实体安排与居民地社会心理健康地相互关系为重点.通过对空间及意象地处理,创造一种物质环境,既能使居民感到愉快,又能激励其社区精神. 城市景观( ) 城市中由街道、广场、建筑物、园林绿化等形成地外观及气氛. 国土规划( ) 为了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中国领土以内地上、地下、海洋或大陆架地自然、人力和经济资源而编制地最高一级[在区域规划之上]地规划. 建设场地规划( ) 为某一地块地建设所准备地设计和平面布置图、说明书及工程细节,包括对设施地位置、标高、排水、市政设施、道路、人行道、停车场、绿化等细节地考虑.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 指对具有历史、地理、文化和考古等价值地城市进行地保护.国务院批准确定一些城市为历史文化名城,并有指令性文件,一经确定为历史文化名城后,该城市地总体规划,包括土地利用、工业和点、建筑风格等,都必须以保护其传统文化为主要目标.年经国务院批准,确定北京、西安、扬州、苏州等二十四个城市为历史文化名城. 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城市人防规划( ) 在中国,指城市总体规划地一个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必不可少地地下设施及其防空通道及安全出入口等地布置,与地面以上建筑物及地下管道网地协调.这些构筑物平时可用作餐室,尤其是电影院、剧院建筑物地自然冷却系统地冷风源. 城市防灾规划( ) 城市规划中为抵御地震、洪水、风灾等自然灾害保护人类生命财产而采取预防措施地规划地通称. 城市抗震规划( ) 城市抗震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地组成部分,内容包括:确定城市建设地抗震等级,工程设计地抗震烈度,从地震角度考虑划分可建和不可建用地,建筑物高度,体形与层数地限制,疏散通道,地下建筑地利用,次生灾害地防止及补救措施等. 临界分析(门槛理论)( ) 对于在城市成长过程中某些限制其发展地极限或障碍地研究.根据由波兰人.马利兹所提出地临界分析理论,这种极限称为发展地临界.可分为实体上地,指由自然环境造成地;技术上地,指与基础设施系统有关地;结构上地,指城市中某些部分(如市中心)需要重建.该方法力图通过造价地比较,和对城市扩充地各种可能途径所造成地人口数量地比较,找出最经济地途径来克服一系列极限因素. 用地平衡( )

08东莞市城市总体形象规划

千年莞邑IT 新都山水嘉园 ——东莞市城市总体形象规划 东莞市城市总体形象规划由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建筑学院规划系共同承担编制任务,自2002年4月开始,同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2003年 1 月获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 一、前言 该规划是在市总体规划指导下进行的专项规划,是对东莞城市形象进行的系统性研究与规划。其通过对东莞城市人文、自然、产业特色的研究、分析,提出了“千年莞邑,IT 新都,山水嘉园”的城市总体风貌定位。在对城市分区功能及风貌定位的同时,制定了各分区的设计控制细则,并制定了城市重点地段设计控制图则。该项规划成果对指导正处于城市快速发展和大规模改造时期的东莞的城市建设,以及提升城市物质环境品位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二、设计范围 与市总体规划范围一致,重点研究范围为广深高速路以东,莞深高速路以西,北环快速路以南,南环快速路以北。基于三位一体的原则,还将涉及到松山湖高新科技园区。 三、城市总体风貌定位 (一)确立原则充分挖掘地方的自然和文化潜力,弘扬城市传统,突显城市特色,概括地讲,主要包括人文特色、自然特色和产业特色这三个方面。 人文特色:东莞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积淀,蕴含在城市的空间格局和城市文化中,只是近年经济超高速发展,粗放的城市建设淹没甚至破坏了原有的城市文脉。因此要注意在城市大力发

展新科技、新产业的同时,提升和挖掘旧城的历史文化价值、整合旧城面貌。通过新旧城区的交相呼应,展现东莞特有的、迷人的魅力。 自然特色:东莞位于东江水道下游河岸南侧,水网纵横,城市临水而建,城东有林木葱郁的黄旗山,是东莞著名的八景之一。东莞旧城傍水而建、新城依山而栖。山和水已成为塑造莞城风貌特色的灵魂和脉络。 产业特色:东莞是世界著名的IT 业制造基地,在城市设计中要着力突出其IT 产业的特色。现代制造业的主要特征是生产集中和知识密集,而IT 产业则除了信息、知识密集外,还要创建符合现代生态理念的城市和园区环境,这与突出城市的自然生态特色密切相关。 (二)总体风貌定位:千年莞邑,IT 新都,山水嘉园 (三)城市景观概念结构:二核心并重,二轴线纵横,四绿楔渗透,八片区协同“二核心并重”指以东莞旧城区和新行政中心为核心。旧城核心主要是强化城市传统商业、文化休闲、社区服务、传统模式聚居、文化旅游等功能,注重挖掘与城市历史文化相关的内涵;新行政中心主要强化行政办公、商务展示、新型商业等现代化生活配套功能,城市面貌突出时代活力、科技先锋性、多元交融性和地标性。 “二轴线纵横”是指城市的南北向的时空发展轴和东西向的产业生态轴。前者由旧城核心区连接新市政中心再向南延伸,集中展示了东莞城区从历史—现代—未来的空间发展画面。后者由东莞水道沿鸿福路穿越新市政中心向东延至黄旗山山脚下再通往松山湖科技园区,以城市的IT 产业发展和良好的自然生态景观为主题,体现了“城区—同沙林场—松山湖”三位一体的思想。 “四绿楔渗透” 指东莞水道、东江南支流、东莞水道—运河和黄旗山四条绿楔,它们将城区和城区的外围生态绿地相联系,景观上形成自然景观廊道,功能上形成生态休闲走廊,大大促进了城市的生态多样性。 “八片区协同”即旧城片区、东城片区、万江片区、新城片区、黄旗山片区、

城市规划技术规定

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1为了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凡在市、镇城市规划区内从事城市规划、建设工程设计和规划管理的相关活动,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 2.1 建筑基地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 2.2建筑基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不含私房改造): (一)低层居住建筑:新城区为500平方米,旧城区为400平方米; (二)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新城区为1000平方米,旧城区为800平方米; (三)高层居住建筑:新城区为2000平方米,旧城区为1500平方米; (四)高层公共建筑:新城区为3000平方米,旧城区为2000平方米。 建筑基地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满足城市规划要求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2.3各类建设用地的可兼容性应符合表2.3规定。 表2.3建设用地可兼容性表

2、商住楼为地上1层或1-2层为商业服务用房、其它部分为住宅的楼房建筑 2.4 凡须改变绿地、道路广场、体育、市政、工业、仓储等规划用地性质、超出表2.3《建设用地可兼容性表》规定范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划调整的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后执行。 2.5 城市各类建筑的建筑密度、容积率上限按表2.5的控制。但只要满足日照间距、绿地率停车位等的要求,经审批后可以突破容积率控制指标。

城市规划个人工作总结范文(完美版)

城市规划个人工作总结范文篇一: xxx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我步入规划设计院也已两年半的时间,在这一年里多数情况下,如今的自己都与以往不同,工作的忙碌使得自己不再像以前沉溺于自己的世界,开始变得开放,问题不在于工作成绩与否,而是阶段性的心态以及从中获得的充实;在这一年多数时间里,我学会了独立地生活,简单而快乐,只有在极少数的时间里,犹豫与执着让我不知所措,你越推我前进,我越是反抗,想得太多,还像个孩子;多数时间里,我学会了如何从磕磕绊绊中找寻捷径,我开始接受这不过是生活与自己开着的各种玩笑,然后尝试着将它隐藏于心里,渗透在自己的血液中,暗涌;多数情况下,我渴望高调做事、低调做人;多数情况下,我也会害怕麻烦,因此会选择一些简单的处理方式,我渴望被别人所了解,理解。个别时候,我觉得我自己很不错,待人真诚,与人为善,性格率真,为人爽朗,尊老爱幼。 在xxx年中,我认真学习了城市规划的知识与业务理论,并且通过了6月份的城市规划级中职称考试。在工作中,我通过不断的学习专业知识,吸取同行业之间的信息和积累经验,按质按量的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已经完成了:xxx路等15条路的提质改造规划设计图;边学习边设计完成了沅益公路燃气输气管道工程规划;完成了xx津的道路以及抗震专项规划;通过不断实践与学习,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加以应用,逐步提高完善自己的专业技能,领会设计工作的核

心,本着“快乐规划”的口号,积极响应号召,为设计院的发展多做贡献。 当然,工作中也存在了不少的问题,对于益阳的实践规划情况经验不足,特别是设计工作是相对比较艰苦的工作,在工作中边学习边实践,要多动脑筋,认真看图纸、看懂看透,熟悉设计规范;有些时候工作中不够认真积极,工作效率有待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还是很欠缺的,应当更加努力的学习与实践。但是我相信在新的一年里,我能够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的强烈责任感和事业心。因为热爱自己的工作,所以要精通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熟悉有关行业规范,关注行业的发展趋势。时刻保持强烈的创新意识。 过去的一年的整体上是紧张的、忙碌的、充实的,也是充满责任心的一年。展望新的工作年度,希望能够再接再砺,同时也需要再加强锻炼自身的设计水平和业务能力,在以后的工作中与同事多沟通,多探讨。多关心了解其他部门的工作性质,进一步提高自己专业知识技能,积极吸收新的观念与设计理念,要继续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争取做出更大的成绩来,为公司带来更大的效益! 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保持着良好的心态,不怕苦不怕累,任劳任怨,多付出少抱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以往的工作当中也存在着不足,争取改正以往的缺点,总结经验吸取精华,分析失败原因和工作当中的不足,为明年的工作做好战前的准备! 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我将不断地总结与

《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2035)》成果

东莞市轨道交通网络规划公示 一、规划背景 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是法定性、纲领性文件,是对于轨道交通建设的预控性规划,是城市轨道交通开展建设规划、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等环节的上层次规划依据。 在“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下,结合东莞市新时期产业升级、分区统筹、中心扩容等方面发展需求,遵循轨道引导城市发展的理念,开展东莞市新一轮轨道交通网络规划,构建公共交通主导的交通发展模式,优化出行结构,促进交通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目标及策略 (一)规划目标 构建与粤港澳湾区发展战略、都市圈一体化发展趋势相适应,与东莞市新型城市空间结构相契合,支持城市经济、产业、民生、环境发展,实现区域地位提高、组团发展统筹、城市中心提质,促进并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与一体化公共交通网络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可持续轨道交通网络。 (二)规划策略 总体规划策略:开放外联、统筹内聚、强心提质。 1、对外连通,提升地位:谋划高铁资源,提高与内地、湾区城市连通便捷性,扩大经济腹地;完善城际铁路,连通湾区核心、机场及高铁枢纽,提升区域地位。 2、加强统筹,内部聚合:站在市域视角,优化轨道快线,快速连通城市中心及组团中心,强化一心两核的引领作用,促进统筹内聚,空间格局形成。 3、强化中心,提升品质:站在中心区、镇街中心发展视角,规划通勤轨道,积极提升出行品质,构建满足通勤需求的高品质新公交系统。 三、网络规划方案 全市轨道交通网络由市域快线和轨道普线两个层次构成,共规划线路17条。 到远期2035年,规划形成4条城市轨道快线(224公里),8条城市轨道通勤普线(242公里),深圳延伸线路在东莞境内线路1段(7公里),规划总里程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了相关技术规定,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德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建德市域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建德市域总体规划》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活动,均按本规定执行。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条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并遵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进行分类。 第四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附录五《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并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附录五规定范围的建设

项目,应先提供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五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除外),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核定建筑容量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3.5。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八条新建建筑间距,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管线埋设、土地合理利用等要求,还必须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九条低、多层建筑(不含高度5m以下的门卫、变配电房、电信交接间、小库房、车库等附属建、构筑物,下同)之间的间距 (一)居住建筑正面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L为南侧(东、西)侧遮挡建筑高度1.2倍 、两幢建筑非平行布置,当夹角小于等于30°时,按平

东莞建设项目规划指标计算细则

东莞市建设项目规划指标计算细则 (试行稿)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1) 3 结构层高计算 (3) 4 建筑面积计算 (5) 5 容积率的计算…………………………………………………………………………

(16) 6 建筑密度的计算 (18) 7 绿地率的计算 (19) 8 停车位的计算 (21) 9 建筑高度的计算 (22) 1 总则 1.1 为提高东莞市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提升建筑品质,规范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统一计算方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东莞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各项指标均为规划指标,与消防等无关。 1.3本细则未涉及到的内容,应按照国家、广东省和东莞市现行的有

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和标准执行。 1.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5 突破本细则的建设项目,当确有需要时,应在方案报审阶段提出申请,并由规划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 1.6 本细则由东莞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本细则由颁布之日起实施。 2 术语 2.1 结构层高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屋顶层由该层楼面结构层上表面至平屋面的结构面层或至坡顶的结构面 层与外墙外皮延长线的交点计算的垂直距离。 2.2 架空公共空间 建筑物首层部分或全部仅以结构体作为支撑,无其他围护结构,供公共活1 动或绿化使用的开敞空间。 2.3 阳台 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供使用者进行户外活动的建筑空间。 2.4 露台 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没有顶盖的室外的平台。 2.5 凸窗

城市规划的价值观

城市规划的价值观 雷毅 贵州民族大学,建筑工程学院,2012级城市规划,贵州省贵阳市 550000 摘要:城市规划的价值观到底体现在哪?作为一个城市规划工作者,该如何理解城市规划的价值观呢?城市规划的价值观说得简单一点就是能够设计出满足市民生活、工作、游憩的城市。通过两个实际案例进行研究与讨论:首先是贵阳市彭家湾旧区改造项目花果园做一个简单的分析,其次是对小区不再有围墙,街区制道路等焦点问题进行简单的讨论。 关键词:城市规划;价值观;旧区改造;围墙;街区制 引言 城市规划作为国家的一级学科,对城市的设计肩负的责任自然是重大的,城市规划的价值观是什么,它该怎么体现,又体现在哪呢?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作为一个城市工作者,肩负的是是巨大的,在当今金钱时代与科技时代的冲击下,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追求“高效的”工作效率,价值观被许多人抛在脑后,这是对社会的不负责,对他人的不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遵循城市规划的价值观,不仅仅能给人民留下一个良好的生活生存环境,同时将会开启世界的“光辉岁月”,名垂青史,反之,会给社会带来一些城市病,留下千古骂名。做好一个好的城市规划设计,于人于己都是有利的,所以作为一个城市工作者,应该恪尽职守,准守职业操守,尽最大的努力把一个城市的规划与设计做好。这就是为什么要讨论城市规划的价值观的原因。 永续发展是城市规划的基本价值观,毋庸置疑,永续发展就是能持续发展,城市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它不是恒古不变的,所以持续发展是必然的要求,也是城市规划价值观的体现。当然,永续发展是一个梦,它不是不能实现,只是可能有很大的困难,所以作为城市工作者必须坚守这样的价值观,尽力做到永续发展。 城市规划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方式。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的作用并不是要否定市场机制的作用,而是针对于“市场失效”而建立起来的,是为了保障市场能够克服其自发运作过程中所可能带来的、对其自身机制产生破坏性的不利方面,因此,规划是保障市场运行长期有效的一种机制。 作为在同一社会中运行的两种社会机制,城市规划与市场运作的互补性充分体现在它们的出发点和基本价值观的不同:市场追求的是效率,而城市规划则追求公平和公正。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规划确实能够促进市场经济本身的发展,但这种促进的作用并不是通过对效率的追求而达到的,恰恰相反,城市规划是在对“社会理性”的运用过程中才能起到这样的作用。这是城市规划之所以能够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形成、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性原因。 因此,城市规划如果仅仅以城市建设和发展的效率为指针,或者追随市场的需要以促进城市的快速建设为目的,就必然会遭致其本身职能的缺失,而这种缺失一旦发生作用,市场的有效运行就会遭到损害。这就是说,城市规划从来就不是实现城市发展效率的工具。 从这样的意义出发,在市场经济体制中,市场机制和城市规划应当各司其职,发挥各自的

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规定

东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简称控规)调整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体现城市规划的公平与效率,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结合东莞市控规实施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东莞市行政区内经批准的控规的调整及其审批,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控规调整分为重大调整、一般调整和微调三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控规重大调整: (一)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发生重大变更,对控规区域的功能与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的; (二)设立重大建设项目,对控规控制地块的功能与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的; (三)在实施城市建设中发现控规有明显缺陷的; (四)对控规确定的街区主导性质、开发强度和公益性用地有重大调整的。 第四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控规微调: (一)土地使用性质调整为可兼容土地使用性质的,由其他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的除外; (二)街区内地块的拆分或合并使用,且不涉及规划技术指标的调整; (三)公益性用地的地块面积增加,且不造成周边其他公益性用地的地块面积减少; (四)非公益性用地的地块面积增减不超过10%且小于3000平方米,同时不造成周边公益性用地的地块面积减少; (五)公益性用地的容积率改变,且改变后仍能符合《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要求; (六)同一街区内部各用途兼容的地块之间的容积率更改,且更改后整个街区的开发强度保持不变,且街区内涉及调整的土地使用权所有者无异议的;居住用地容积率增加的除外; (七)同一街区内公益性用地的位置置换,且置换后仍能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八)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或线位微调及相关地块进行对应调整,且未对相关地块造成负面影响的; (九)地块建筑限高、建筑密度、绿地率改变,且改变后仍能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划的要求,城市重要地段和节点对上述指标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十)根据处于有效期内的规划证书而申请的调整。 第五条第四、五条所述情形以外的调整,属于控规的一般调整。 第六条控规的重大调整,按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执行。 第七条各级政府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下统称申请人),拟对控规进行微调或一般调整的,可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按照本规定第九、十条规定进行调整。 第八条属于控规微调的,申请人须提出书面申请及调整草案,所在镇(街)政府加具意见,由镇(街)规划所报市规划局审批,并自批准之日起二十日内将调整后的规划进行公布。 第九条属于控规一般调整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及调整草案,并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资质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控规调整论证报告,所在镇(街)政府加具意见,由镇(街)规划所报市规划局审查; (二)控规调整申请和控规调整论证报告由市规划局审议通过后,镇(街)规划所须将调整申请、调整论证报告及调整草案公开展示,征询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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