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火责任制(2021版)
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2021新版)

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2021新版)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341煤矿综合防灭火措施(2021新版)一、矿井防火措施(一)、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都要建立防火措施和制度。
2、防止火烟入井。
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进风井口装设防火铁门。
4、井口附近和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
5、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6、井口房和井架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
7、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8、经常检查井下高、低压电缆的老化,破损情况及电气设备的失爆情况,防止因高、低压电缆的老化、破损和电器设备的失爆引起火灾,井下变电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足够的灭火沙子等消防工具和设备。
9、预防机械摩擦因火。
10、防止爆破因火。
11、井下尽量使用不燃或难燃制品。
(二)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1、防止明火点燃。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上述作业时,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1)、预防电气设备失控引火,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与使用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正确运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器。
(2)、预防机械摩擦引火,对机械设备要安装良好,经常检查维修,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行。
煤矿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及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单位、部门及职工。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二、消防安全责任第四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区队及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六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五)组织扑救初起火灾,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火灾调查。
三、消防安全管理第七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三)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六)应急疏散和救援预案。
第八条各单位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二)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规范。
(三)易燃易爆物品储存、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四)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五)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设置消防设施、器材。
(二)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三)设置消防通道和疏散指示标志。
(四)定期进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
四、奖惩第十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露天煤矿防火责任书

露天煤矿防火责任书为了切实做好露天煤矿的防火工作,保障煤矿的安全生产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露天煤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火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1、杜绝因火灾造成的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
2、建立健全有效的防火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3、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治理,确保露天煤矿内的各类设备、设施和场所符合防火要求。
4、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意识和消防技能,确保员工能够熟练掌握火灾应急处置方法。
二、责任内容(一)管理部门责任1、制定和完善露天煤矿的防火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防火职责。
2、组织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消防技能。
3、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4、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
5、建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生产部门责任1、严格遵守防火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生产过程中杜绝违章作业。
2、加强对生产设备和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运行正常,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火灾。
3、对本部门的作业场所进行日常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4、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防火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三)员工个人责任1、严格遵守防火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携带火种进入矿区。
2、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随意挪用、损坏。
3、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积极参与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
4、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正确地进行处置。
三、防火措施(一)火源管理1、严格控制明火作业,确需进行明火作业的,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2、严禁在矿区内吸烟、使用明火取暖或焚烧废弃物。
3、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防止电气火花引发火灾。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绝缘良好,接地可靠。
煤矿防火责任制

煤矿防火责任制
是指在煤矿生产经营过程中,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职工对煤矿防火工作的职责、义务和责任的制度。
其目的是加强对煤矿火灾防控工作的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防火责任制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 管理层责任:煤矿管理层应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防火职责和义务,加强对防火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工作人员责任:煤矿工作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防火工作职责,参与防火培训,提高自身的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水平,积极参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3. 职工责任:煤矿职工应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和保管防火设施设备,积极参与安全巡检和隐患整改工作,及时报告火灾隐患和报警。
4. 部门协作责任: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煤矿的火灾防控工作。
包括公安、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煤矿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煤矿防火责任制的实施可以加强煤矿的火灾防控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也可以追究责任,对违反防火规定和制度的人员进行处罚,形成防火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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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消防安全责任制

煤矿消防安全责任制一、消防安全责任: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切实保障本矿的消防安全。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矿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3、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责任: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矿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矿的消防安全情况;2、将消防工作与本矿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为本矿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7、组织制定符合本矿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事实演练。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责任: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5、组织实施对本矿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8、本矿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四、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制:1、组织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以及本矿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基层负责本矿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2、掌握本矿的消防工作情况,收集和整理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建立本矿消防档案,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资料;3、检查本矿的火灾隐患,制止违章作业,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4、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修订本矿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本矿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5、负责本矿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和维护管理工作;6、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7、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和事故责任者以及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者,提出奖惩意见;8、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做好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情况;9、认真完成本矿消防安全组织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防灭火细则》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防灭火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1.10.12•【文号】矿安﹝2021﹞156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防灭火细则》的通知矿安﹝2021﹞156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煤矿防灭火细则》已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1年第2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1年10月12日煤矿防灭火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防灭火工作,有效防控煤矿火灾事故,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煤矿防灭火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煤矿企业、煤矿和有关单位的煤矿防灭火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煤矿企业、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防灭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灭火工作的技术负责人。
煤矿企业、煤矿应当明确防灭火工作负责部门,建立健全防灭火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度。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应当配备满足需要的防灭火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煤矿企业、煤矿必须保证火灾防治费用投入,满足煤矿防灭火工作需要。
第五条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建立注浆系统或者注惰性气体防火系统,并建立煤矿自然发火监测系统。
第六条煤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的火灾防治内容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煤矿必须编制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
第七条煤矿防灭火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早期预警、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井上、下防灭火措施。
煤矿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北和三井2015年煤矿消防安全责任制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安全管理部门每日对项目部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项目全线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煤矿2021年防灭火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2021年防灭火管理制度汇编煤矿2021年防灭火管理制度汇编2021年度第一节防灭火管理责任制度一、矿长对矿井防灭火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公司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负责。
二、平安管理部负责自燃火灾和矿井火灾的处理。
三、生产技术部负责电气火灾和机械火灾的预防。
四、平安管理部负责地质、测量、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预防自燃火灾和外源火灾。
五、平安管理部负责灭火制度的执行状况和日常的井下明火管理。
六、供销部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所需材料、设备的供应。
七、财务部负责矿井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八、由内因、外因火源引起的井下火灾。
统称为矿井火灾事故。
凡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均须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呈报事故报告。
九、矿井防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月度方案。
矿井防灭火所需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需列入公司财务和供应方案,并组织实施。
其次节防灭火装备管理制度一、矿井必需按《煤矿平安规程》的要求设计和建立灭火供水系统,并在矿井投产时同时使用,并保证送到用水地点时,管中水压不低于0.4Mpa,水流量不少于0.6m3/min。
二、消防水管路的下列地点必需设置"三通阀门'。
(一)主井口。
(二)井底车场四周。
(三)主要大巷、机轨巷道、采区巷道每隔100m处。
(四)皮带运输道每隔50m,皮带机头、机尾四周15m以内。
(五)采纳可燃性支护材料的巷道每50m处。
(六)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40m以内。
(七)掘进工作面进口处。
(八)其它易发生火灾的地点。
三、"三通'阀门的位置应便于使用和修理,必需有明显易辨的标志,其出口禁止射向电缆接线盒及其它电气设备。
四、皮带运输巷每个"三通'阀门上必需接一根25m长软管。
五、矿井进风口应装设防火铁门,假如不设防火铁门,必需有防止烟火进入的平安措施。
井下机电硐室的出口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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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煤矿防火责任制(2021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煤矿防火责任制(2021版)各级生产组织要做到“四个落实”:1、落实第一负责人集中精力负起防火的第一位责任,使“安全第一”的思想体现在各个部门、各个班组的工作之中,真正做到防火占首位、不移位、不动摇的超前意识;2、落实“领导是关键,教育是前提,设施是基础,管理是保证”的管理思路,实现“以人为本、规范管理、强基达标、有序受控”的总体目标;3、落实防火的根本出路在于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保证防火投入的有效实施;4、落实以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作业纪律和施工作业标准化来减少事故率的控制措施。
一、矿长1、对煤矿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生产经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矿各消防保卫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3、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消防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消防保卫责任,支持、指导消防人员的工作。
4、组织落实施工设计中消防措施,组织并监督生产中消防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5、领导、组织作业现场定期的消防检查,发现消防工作中的问题,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对上级提出的消防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整改。
6、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7、对施工队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对其进行评定。
8、参加消防检查,对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方法予以消除。
配合火灾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二、总工程师1、协助矿长领导本矿的防火工作,对本矿的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指导技术人员开展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本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3、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4、在采用“四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技术时,负责组织制定“四新”技术安全预防措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5、参加防火大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整改计划,并指导有关部门实施。
6、负责组织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
7、参加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三、生产副矿长1、协助矿长领导本矿的防火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严格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矿规章、制度组织施工。
3、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议,并同时部署防火的有关事项。
4、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
发生事故或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向矿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四、安全矿长1、指导本矿施工生产,在编制或审查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推行“四新”等工作,贯彻执行行业、地方安全技术、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2、按照矿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针对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及安全组织科研攻关。
3、负责及时布置季节性的施工安全工作,针对恶劣气候、洪水、暴雨、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下达有关防火的紧急通知,并监督实施。
4、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
参与施工场所的危险源辩识、风险控制计划的评审。
5、参加防火检查,对发现和存在的施工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及时解决。
(6)组织“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及研制的成果时,必须提出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
五、机电矿长1、贯彻执行上级设备、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安全技术规程,主办并组织编制本矿机械、电力、动力设备和机电物资储备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细则),并监督实施。
2、负责制订变压设备及进口大型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细则)。
负责制定大型机电设备维护、检修和使用制度。
3、负责对油库、高大建筑物避雷设施安装与监测的指导工作。
4、负责并参与重大及以上机械事故调查和处理,负责事故编写上报.并会同相关部(室)对由于机电设备而引起的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5、组织并参加机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确保机电设备完好、正常运转,防止机电火灾发生。
并作好分管的有关工作。
6、处理有关重大的物资事件。
八、通风部长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消防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实施经常检查,随时纠正现场及作业中违章、违规行为。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实施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认真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防火规章制度,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防火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督促井下各单位组织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对各部门在落实防火责任制制度过程中有一票否决权。
7、发生火灾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九、通风班(组)长1、班组长对本班组作业人员生产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矿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制订安全守则,以身作则,带头实施。
3、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管理人员的防火指导,制止违章操作,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
4、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作地点,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坚持交接班制,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
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报告调度室指定部门进行处理。
5、在工作期间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如情况紧急排除有困难时,应先通知工人撤离危险区后,再报告处理。
6、发生工伤事故,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立即报告调度室。
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
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指令,必要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
十、安全部长(1)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指导,执行上级管理文件,及时上报业务资料。
(2)参加防火会议,宣传贯彻防火知识,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
(3)根据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的安全状况、劳动保护用具及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4)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制定防火制度、措施,经常检查督促措施的落实。
(6)对各部门在落实防火责任制制度过程中有一票否决权。
(7)对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
(8)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根据安全措施方案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履行签字手续。
(9)对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施工队负责人1、施工队伍负责人是本队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队防火负全面领导责任。
2、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培训、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队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必须履行矿有关规定,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组织本队人员开展各项安全活动,根据工程部的交底向本队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针对当天施工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开好班前会,施工中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
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本队的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调度室,严禁冒险蛮干。
6、发生因工伤亡或重大未遂事故,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和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不得隐瞒、拖延不报。
七、施工队长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的消防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实施经常检查,随时纠正现场及作业中违章、违规行为。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实施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认真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消防规章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火灾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八、班组长防火职责1、班组长对本班组作业人员生产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贯彻执行上级和本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本班组作业人员制订安全守则,以身作则,带头实施。
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管理人员的防火指导,制止违章操作,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
5、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作地点,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坚持交接班制,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
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报告现场值班领导处理。
6、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防护、防暑用品,应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保管,并教育工人充分注意,正确使用。
7、在工作期间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值班负责人,如情况紧急排除有困难时,应先通知工人撤离危险区后,再报告值班负责人处理。
8、发生工伤事故,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立即报告值班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
组织本班组员工协助调查、处理。
负责对未遂事故的分析、追查、处理。
9、负责本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坚持“三工制”(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议)和周一安全活动。
10、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
11、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指令,必要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