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失控陪审团》看英美国家的陪审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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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失控的陪审团》是一部让我深思的电影,它聚焦于陪审团系统的运作和滥用。

通过对这个话题的深入探讨,影片揭示了陪审团制度的弊端和人性的阴暗面。

电影给我的触动是巨大的,下面我将从三个主要方面展开谈论。

首先,电影揭示了陪审团系统中存在的问题。

在这个系统中,群体思维和大多数人的意见往往会压倒少数人的声音。

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人们往往更愿意相信大多数人的观点,而不是少数人的声音。

这种现象容易导致对自由思考和独立判断的压抑,使得陪审团成为了一种集体主义的工具。

电影中展示的陪审员们只根据他们对一个人的第一印象做出判断,而忽视了其他证据和合理的辩护。

这种偏见和武断的行为系统地违背了公平和正义的原则。

其次,电影提出了一个关键问题,即陪审制度是否还适用于现代社会。

这个制度诞生于几个世纪之前的时代,最初是为了保障公平和对人权的尊重。

然而,随着科技和社会的发展,陪审团的权力和作用正逐渐被置于质疑之中。

电影中的角色冒出了很多问题,比如对证据的解读和意愿的反映,这些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存在的。

而且,在一个信息传递迅速和普及的时代,公众对案件的了解可能会被媒体等外界因素所影响,这可能引发偏见和主观判断,使得陪审团无法做出客观和有利于案件解决的决策。

最后,电影通过揭示角色的复杂性和动机,凸显了人性的阴暗面。

陪审员们在审判过程中展现出对权力的渴望和利益的驱使。

他们不再追求公正和真相,而是追求自己的利益和满足感。

这种情节反映了人性的脆弱和迷茫,揭示了人们对权力的欲望和自私自利的本性。

而这种人性的阴暗面本身就对公正和正义构成了严重威胁。

《失控的陪审团》这部电影带给我了深刻的触动,它让我重新思考了陪审团制度和人性的问题。

这部电影以其刻画深入人心的角色形象和引人入胜的情节,成功地引起了观众对陪审团制度的关注和思考。

它向我们展示了陪审团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现代社会面临的挑战,并通过揭示人性的阴暗面来敦促人们思考正义与公平的本质。

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1、民主
谁都无法否认陪审制度在维护民主中所起到的作用。这种带有美国式对抗主义的制度,很好的维护了美国的民主制度。司法只是社会统治的一种工具,虽然各国都努力使司法独立,但是他的作用决定了其必然带有浓重的社会文化特色。民主作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奋斗了半个世纪努力追求的东西,也在陪审团这一制度中得到了贯穿。
一、美国陪审团制度简介
(一)产生
一般认为陪审团制度起源于英国,发展于美国。1166年,亨利二世颁布《克拉灵顿诏令》,英国的陪审团制度自此被正式确立下来。虽然还不是今天意义上的陪审团,不过相比以往还是有很大的进步,让普通民众开始靠近司法,让陪审制度从行政手段走向司法手段。
英国的陪审制度随着英国殖民活动的肆虐而被带到了各个大陆。因为殖民地社会环境的差异,这项制度被保留下来的很少,被发展的更少,美国就是继承以及集大成者。美国宪法和各州法律都规定了陪审团制度,虽然在具体人数及要求上有所差异,但都肯定了陪审团制度的地位。
(二)优势
陪审员产生的过程,虽然繁复,但也决定了操控陪审员的难度非常大。人性的缺陷,会导致没有制度约束的情况下,在名利面前必然有人罔顾法律罔顾道德,所以陪审团很好的避免了这个问题。有罪无罪不是由单一的个人决定,而是由十二个毫无相关的陌生人决定。虽然电影中的蓝金动用其配置非常高端的专业团队,通过现场监控,心理分析,个人弱点,想要以此控制陪审团。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可行性却很低。首先贿赂十二个人的成本很高,一般人吃不消昂贵的经费。其次,十二个人在开庭前谁都不知道具体名单,开庭以后才被确认,要调查十二个人的详细信息需花费大量时间,等到一一调查完毕,案件审理可能早已结束。一般重大案件都会采取隔离措施,陪审团在案件审理期间无法与外界去的联系,这也将各种灰色手段隔离开来。所以牺牲效率和经费换来的普通大众参与。

从《失控的陪审团》浅谈美国陪审团制度和我国陪审制度的区别和联系

从《失控的陪审团》浅谈美国陪审团制度和我国陪审制度的区别和联系

从《失控的陪审团》浅谈美国陪审团制度和我国陪审制度的区别和联系第一篇:从《失控的陪审团》浅谈美国陪审团制度和我国陪审制度的区别和联系《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浅谈美国陪审团制度和我国陪审制度的区别和联系事件起因很简单,一个男人被一名持枪者在自己的办公室枪杀,他的妻子向地方法庭提出诉讼请求,她觉得杀人者固然罪不可赦,但是凶器的提供者和残忍的元凶一样令人发指,为了其他人的安全考虑,避免再有人因为枪支的滥用而死于非命,被害者的遗孀决定向军火商发难,索赔更是震惊全美。

从影片的开始,律师双方就选择陪审员展开了一场“激战”。

双飞都想选择倾向己方的陪审员,起码要筛去有明显偏见的陪审员候选人。

在挑选过程中,双飞律师采取了提问的方式选择陪审员,除此之外让我们印象深刻的是维轻公司的陪审员顾问兰金芬奇。

以他为首,由各界精英组成了一个庞大的系统,通过监控、心理分析等众多途径来了解陪审员从而达到控制他们为自己服务的目的。

即便蓝金芬奇用如此多的人力和心智,他还是没有排除异己的势力,让尼克伊斯特成功成为9号陪审员。

我们从影片的最后可以知晓,尼克并不是仅仅在履行他的公民义务。

由于几年前的枪支事件,尼克的女朋友失去了自己的双胞胎妹妹,而在审判中枪械公司却胜诉了。

尼克和女朋友玛丽的用意很明确,他们就是要让枪支公司付出代价。

尼克用他的智慧操控了陪审团。

撼动了原本貌似稳固,实则脆弱不堪的司法律制。

看完这部影片最大的收获是让我了解了美国的陪审员制度。

我也对其有了相关的思考。

美国陪审团制度是从英国沿袭过来的制度,指由特定人数、享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的、决定对嫌疑人是否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

美国法律规定,除不满18岁、不在本地居住、不通晓英语、听力有缺陷、有过犯罪记录的人外,都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

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只有人认为陪审员中的任何一个人的家庭背景、本人经历等有可能对公正审判有影响的,都可以提出调换,直至双方包括法官都认可了,才能做为正式的陪审员。

失控的陪审团

失控的陪审团

《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陪审团制度的思考姓名:闫彦慧班级:法学三班学号:201022090328科目:英美法概论陪审团制度的思考在美国,民主思想通过所谓的陪审团制度在司法活动中得到了体现。

陪审团制度作为一项宪法性制度,它的意义不仅仅体现在保障审判公正,防止司法专断上,更反映在它的“寓权于民”的政治思想中。

凡事都有两面性,陪审团制度一样存在着弊端与不足,可以说该制度是饱受争议的。

陪审团制度,是指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

美国法律规定,每个成年美国公民都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

但是不满21岁、不在本土居住、不通晓英语及听力有缺陷的人、有前科者,没有资格充当陪审员。

在“失控的陪审团”这部电影中,最为突出的内容是陪审团成员的挑选,听审和受控。

接下来我将从三个不同的阶段浅析陪审团制度。

第一:陪审员的选择陪审员的选择在经过法官的初步审查之后,候选人要接受辩方律师和检方的审查,他们对陪审员候选人都有否决权。

另外,双方的律师团都只有否决权,任何一名入选的陪审员都必须同时得到双方的认可。

在影片中每一位陪审员都经过了专业人士的调查与分析,不论辩方和检方的立场如何,他们都会尽可能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陪审员,这是毋庸置疑的。

但就是由于陪审员的选择权掌握在一些特定人的手里,这为陪审团的存在埋下了一个炸弹,一个队伍不纯的炸弹。

为什么这么说呢,仔细分析可以发现,检方和辩方在选择陪审员时如果他无法找到百分百赞成其立场的人,那么他们偏向选择对案件漠不关心的人,很显然,这些人容易被说服,那么把案件交由一群“门外汉”来审理,正义何存?另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每个陪审员都只是一个人,他们也会有是人就有的贪婪,愤怒,仇恨,自私心理。

而且他们也会受到强势力量的干扰。

本案中陪审员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制枪工业一方为了取得胜利,为了达到换陪审员的目的,不惜伤害陪审员,在陪审团队伍中造成恐慌。

很明显,这并不利于案件的审理。

陪审制度的比较于改革——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陪审制度的比较于改革——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

陪审制度的比较于改革——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龚光辉《失控的陪审团》讲的是在一起枪击案件中的受害人的妻子和儿子,起诉制造枪支的企业,而在本次起诉之前的相类似的诉讼,法院均判决原告方败诉。

根据美国诉讼的特点判决被告是否承担责任由陪审团决定,于是在本案当中,原被告双方对于陪审团人员的选择及陪审团的决定,展开了斗智斗勇的较量。

本案的陪审团成员尼克和其女友玛丽是在10年前一次校园枪击案件被害人的亲属和同学,当年其提起过类似的诉讼,而由于被告方对陪审团影响,使得该次诉讼,原告方败诉。

为了控制陪审团,尼克采用手段成为了陪审团中的一员,他试图在这起枪械制造案中影响其他的陪审团成员,使他们用“正确的方法”投票;被告方则组成了一个以蓝金为首分析小组,他们掌握陪审员们的一切,分析这些人对于各种利害关系的反应,以便在开庭的时候一举攻下所有人精神和物质防线;而尼克的女友玛丽则向原被告,提出上千万美元的要求,帮助其控制陪审团。

原本为保障正义的陪审团制度,在各方的操控下,12个人的陪审团完全失去了控制,在公平、正义、良知、与金钱面前,原告方的律师选择了拒绝“花钱买胜利”的行为,而被告方则不择手段,运用金钱、暴力、恐吓等手段,而尼克最终说服了陪审团的其他成员,陪审团最终做出被告制枪公司承担1亿多美元的赔偿的决定,玛丽也得到被告汇过去的1500万美金,她用这些钱来补偿10年前那次校园枪击案的被害人的亲属。

值得回味的是,最后尼克对蓝金说,我并没有影响陪审团,只是阻止了你去暗箱操作,让他们做出了正确的决定。

从该影片中我们在选择陪审团成员上,法院都开了好几次庭,由双方对陪审团成员一一达成一致,费时费力,而在庭审中陪审团成员在各方的影响下,出现失控的局面,本片无疑是对该制度的一种反思,通过观看该影片,我认为陪审团制度存在如下的问题:(1)高成本低效率陪审制度的最大缺点就是成本太大,要想组成一个能够被当事人及法官都能接受的陪审团是一件十分复杂的工作,其经常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

从《失控陪审团》看英美国家的陪审团制度

从《失控陪审团》看英美国家的陪审团制度

从《失控陪审团》看英美国家的陪审团制度本学期我选修了“文学中的法律”这门公选课,作为一个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想从各种优秀的文学作品中了解法律知识。

文学中的法律,就是从文学的角度去看待法律问题,在文学作品中领会法律知识和正视现实司法程序。

根据老师和同学的推荐,我看了《失控陪审团》(runaway jury)这部法律题材的电影,全面地了解了英美国家的陪审团制度。

本片电影的故事情节大致是:一个男人被一名持枪者在自己的办公室枪杀,他的妻子向地方法庭提出诉讼请求,她觉得杀人者固然罪不可赦,但是凶器的提供者和残忍的元凶一样令人发指,为了其他人的安全考虑,避免再有人因为枪支的滥用而死于非命,被害者的遗孀决定向军火商发难,索赔更是震惊全美。

一向为人谦逊正直,颇有南方贵族气质的律师文道·鲁尔(达斯汀·霍夫曼饰)作为控方律师,素来无往不胜的大律师蓝金·芬奇(吉恩·哈克曼饰)受军火商委托作辩方律师团负责人。

为了能够打赢官司,芬奇不惜一切手段,所以他决定从根本入手,目标就是决定结案关键的陪审团。

芬奇知道,再自圆其说的庭堂陈词也难以打动陪审员们既定的思维方式,所以不如直击要害,了解每一个人底细,从本质上收买这些人。

就在当地一所废旧的仓库里,蓝金和他的律师团组成了一个分析小组,他们需要掌握陪审员们的一切,分析这些人对于各种利害关系的反应,以便在开庭的时候一举攻下所有人精神和物质防线,可是问题也随之出现,其中一名叫做尼克·伊斯特(约翰·库萨克饰)俄的陪审员行动神秘,几乎没有什么过往的记录,惟一的线索便是他有个叫玛丽(蕾切尔·维茨饰)的女友。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微不足道的细节最后会撼动本来貌似稳固,实则脆弱不堪的司法律制。

一、枪械企业对枪击案的赔偿电影中讲述一个失业白领在市内办公楼持枪射杀11名同事,最后自杀。

其中一个同事(部门经理)刚开完儿子6周岁的生日聚会,不幸在上班时殉难。

从《失控的陪审团》谈西方陪审团制度与我国陪审制度的区别于联系

从《失控的陪审团》谈西方陪审团制度与我国陪审制度的区别于联系

从《失控的陪审团》谈西方陪审团制度与我国陪审制度的区别于联系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是否正确,取决于在这个国家正义是否都得到了伸张,而一个民主法治国家的司法制度是否完善,则取决于司法制度是否体现了人民的意志以及在司法实践中是否有人民的参与与监督。

前几天看完了主讲西方陪审团制度的电影《失控的陪审团》,我不禁联想到了我国的陪审制度,并且下意识地把它和西方陪审团制度做了一个大致的比较,我觉得中国陪审制度和西方陪审团制度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区别但同时也有着相同的特征。

总而言之,这两种制度的创造本意都是为了实现司法的公正,但是因为社会发展的方向不同,它们之间必然会有很多不同之处。

下面详细叙述它们的区别:一.历史渊源不同。

西方的陪审团制度发展可以说是相当完善的,因为据学者考证,它最早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法兰西王国。

当法国国王的封臣诺曼底公爵跨越英吉利海峡征服英格兰后,把这种宣誓咨询调查方式带到了英国。

亨利二世又将其运用到王室法庭的司法实践过程。

1215年,基督教世界的第四次拉特兰宗教公会禁止教士再参与神明裁判,原由教士神明裁判留下的“事实真空”则交由宣誓咨询团完成,宣誓咨询团由提供咨询正式转变为事实判断,至此现代意义上的陪审团制度真正确立。

而中国的陪审制度则出现较晚而且几经沉浮。

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照法律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

陪审制度由此第一次成为我国的宪法原则,但是1982年宪法并没有规定陪审制度,使得陪审制度也从宪法原则地位降为诉讼法原则,不仅如此,鉴于实践中缺乏具体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配套制度,陪审制度实际上已经名存实亡。

直自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对人民陪审员的任职资格、条件、产生方式、参与审判的权利义务等作出明确立法规定,陪审制度才有一次踏上中国司法制度的舞台。

二.产生的途径不同。

在西方陪审团制度中,陪审团成员的产生方式是法院在本地区内随机抽取候选人,然后根据选民的名单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任意选择,最后留下特定人数作为陪审团成员。

电影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电影中的法律问题分析

电影《失控的陪审团》观后感——解读美国陪审团制度影片《失控的陪审团》由一起在新奥尔良的办公室枪杀案开始。

案后一名被害人的妻子将枪械制造商告上了法院,控告他们生产武器导致众多暴力事件的发生,他要求法院裁定出售武器是一种违法行为。

案件如期开庭审理,军火商重金聘请了名律师蓝金•芬奇,出乎这位在律师界赫赫有名的律师意料的是,一名精通法律和心理分析的男子伊斯特巧妙地潜入了陪审团,他试图在这起枪械制造案中影响其他的陪审团成员,使他们用“正确的方法”投票。

与此同时,伊斯特的女友玛丽也想诱骗本案的两位律师,并且花费几百万美元贿赂陪审团,要求他们使法院撤消对被告枪械制造商的审问。

于是,伊斯特和玛丽里应外合,巧妙的操纵了这件枪械贩卖案,由12人组成的陪审团处于一片混乱中,完全失去了控制……这是一场真正的较量。

这部电影虽起于枪支事件,但其志并不在反映美国枪支的泛滥问题。

我所获得的最大收获就是对美国陪审团制度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陪审团制度起源于古希腊,但它的真正稳固和发展确实在英国,可以说英国是近现代陪审制的母国,而它的充分运用是在美国。

发源于英国的现在意义上的陪审团制度,打破了传统的法官绝对的审判权,使普通民众能够参与到司法审判之中,是近代司法制度的伟大创新。

在美国这片崇尚民主、自由、平等的国度,陪审团制度找到了它真正成长的土壤,它使美国的司法制度独具特色,它成为了美国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陪审团制度,是指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

美国法律规定,每个成年美国公民都有担任陪审员的义务。

陪审团的组建相当严格,首先要进行初选,再进行严格的筛选,剔除一些由于环境和经历所造成的有心理倾向的候选人,最终需要的是12名陪审员和12名候补陪审员。

在法庭上,当所有的证人都出庭作证后,陪审团便可以进行讨论并作出判定,判定被告有罪还是无罪。

陪审团制度有很大的先进性和优越性。

它通过对法官司法审判权的分配,以权力制约权力,防止司法权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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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失控陪审团》看英美国家的陪审团制度
本学期我选修了“文学中的法律”这门公选课,作为一个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想从各种优秀的文学作品中了解法律知识。

文学中的法律,就是从文学的角度去看待法律问题,在文学作品中领会法律知识和正视现实司法程序。

根据老师和同学的推荐,我看了《失控陪审团》(runaway jury)这部法律题材的电影,全面地了解了英美国家的陪审团制度。

本片电影的故事情节大致是:一个男人被一名持枪者在自己的办公室枪杀,他的妻子向地方法庭提出诉讼请求,她觉得杀人者固然罪不可赦,但是凶器的提供者和残忍的元凶一样令人发指,为了其他人的安全考虑,避免再有人因为枪支的滥用而死于非命,被害者的遗孀决定向军火商发难,索赔更是震惊全美。

一向为人谦逊正直,颇有南方贵族气质的律师文道·鲁尔(达斯汀·霍夫曼饰)作为控方律师,素来无往不胜的大律师蓝金·芬奇(吉恩·哈克曼饰)受军火商委托作辩方律师团负责人。

为了能够打赢官司,芬奇不惜一切手段,所以他决定从根本入手,目标就是决定结案关键的陪审团。

芬奇知道,再自圆其说的庭堂陈词也难以打动陪审员们既定的思维方式,所以不如直击要害,了解每一个人底细,从本质上收买这些人。

就在当地一所废旧的仓库里,蓝金和他的律师团组成了一个分析小组,他们需要掌握陪审员们的一切,分析这些人对于各种利害关系的反应,以便在开庭的时候一举攻下所有人精神和物质防线,可是问题也随之出现,其中一名叫做尼克·伊斯特(约翰·库萨克饰)俄的陪审员行动神秘,几乎没有什么过往的记录,惟一的线索便是他有个叫玛丽(蕾切尔·维茨饰)的女友。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个微不足道的细节最后会撼动本来貌似稳固,实则脆弱不堪的司法律制。

一、枪械企业对枪击案的赔偿
电影中讲述一个失业白领在市内办公楼持枪射杀11名同事,最后自杀。

其中一个同事(部门经理)刚开完儿子6周岁的生日聚会,不幸在上班时殉难。

2年后,他妻子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枪械企业索赔1亿多美元。

一般来说,这种案子,法院是不会判决赔偿的。

首先,企业制造枪是合法的,买枪也是合法的,至于枪卖出去以后被怎么用已经超出企业可以控制的范围了。

其次,根据侵权法,本案的直接侵权人是枪手,企业卖出的枪只不过是武器。

就像电影中所讲的,这种案子以前都是企业胜利告终。

但陪审团才是关键。

陪审团以事实为依据,不以既案列为准绳。

控方律师的精彩陈述,高超交叉询问技巧(在美国,对证人的询问技巧是衡量律师水平的关键),加之早已打入陪审团内部的尼克在最终陪审团闭门商议期间的精彩演讲,打动了其余陪审团。

最终,该案给与军火商利益集团称重的打击,军火商讲有一阵子不好受的日子了。

二、英美法的陪审制度
该片大部分在讲述陪审制度,英美的陪审制度由来已久。

对应的,民间对陪审制度漏洞的研究也十分强大
陪审团为法院中,用以判定事实的团体,多见于英美法系国家。

目前于司法制度中采用陪审团制度的有美国、英国和香港等。

案件事实的认定是初审法院的重要工作,在采用陪审团的审判制度里,由普通民众所组成的陪审团通常用来认定纯然客观之事实。

陪审团所认定的结果仅具事实认定之效果而非正式判决,法官会据以参酌法律判断做出判决。

如果陪审团所认定判决不合乎常理,或者有违背法官所给的法律指示,法官得依一造之声请排除陪审团的结论而迳为判决。

陪审团制度具有悠久的历史,在英美法系国家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一)陪审团制度保障公民自由的政治功能陪审团被美国看成是捍卫自由的堡垒,陪审团制度通过二种方式捍卫公民自由:一方面陪审团制度通过人民分享司法审判权,以权力制约权力,保障公民自由。

另一方面美国认为陪审团保障公民自由不仅通过权力制约权力来实现,而且陪审团审理是公民的权利,通过权利制约权力来实现。

(二)陪审团审判提升审判公信力的司法功能陪审团审判的消极作用就是可能是某种隐蔽的社会偏见者的容纳者,所以,在一个特定的案件中也可能给判决带来偏见。

但瑕不掩瑜,就社会正义来说,陪审团本身可被看作是一个重要平
衡器,就是说,陪审团的人民性使陪审团能够通过证人证据,并通过自己的潜意识,有时是有意识的观察世界的方式,从警察或社会大众所要求的角度来作出解释。

1、组成成员的人民性 2、组成人数的人民性 3、裁判的人民性(三)陪审团促进立法的造法功能
英的陪审团制度和法国等国的陪审制度作为司法制度,只有司法功能,但在美国,陪审团制度除司法功能外,还有造法功能。

英美二国都承认陪审团容易被当事人的辞藻所打动,有时做出不顾法律的裁判。

对此,英国法官有时以陪审团的裁判不合法为由,否定了陪审团的裁决,而进行重新审理。

而美国认为陪审团明知故犯的少,微妙而不自觉的漠视的情形则比较多,尽管美国有的州法规定,法官在陪审团没有足够证据作出这样的决定时,可以作出不顾陪审团决定的判决,但法官一般并不这样做,而是承认陪审团的裁判,并努力为这种裁判寻求合理的解释,如在一些案件中,陪审团不顾本来应该阻止原告取得救济的被害人的助成过失,只是在损害赔偿金额上考虑原告过失,从而发展了所谓比较损失原则。

这一原则后来为法院采用。

陪审团有时就是正规法律的批评的和间接的法律改革者。

(四)陪审团制度推进法制教育的教育功能
但是陪审团作为一项社会法律制度必然存在着它的缺点:陪审团审理的多为比较严重的刑事案件,普通的刑事和民事案件一般不适用陪审团。

这是因为陪审团审理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并且程序复杂繁琐,审理时间冗长拖沓,不利于纠纷迅速及时的解决。

同时由于陪审团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无法保证他们对证据和实事的认定能够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精神。

因此英美法国家关于陪审团的存废问题,一直是争论激烈的话题。

目前的趋势是,对陪审团审理案件的适用条件,加以严格的限制,以保证这种有限的司法资源在最需要它的地方发挥作用。

片中蓝金·芬奇是个老深的专家,事先派人跟踪监视陪审团候选人,获取他们的生活工作各方面细节,再从细节研究候选人的对该案涉及问题的倾向。

不仅如此,他的小组更深入挖掘陪审员的私生活,探听隐私,以此要挟陪审员,这比用钱收买更能操控陪审员。

按美国法律,12名陪审团由控辩双方在候选人中上挑选,控辩双方都有一定的否决票,候选人挨个上来接受控辩方的询问,控辩方可一票否决该人进入陪
审团,但否决票有限。

片中辨方首席律师的作用还不如蓝金·芬奇这个陪审研究专家,芬奇操控了陪审,操控了案件。

但操控案件的不只是蓝金·芬奇,老狐狸遇到了小狐狸,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第九陪审员尼克,他和女朋友玛丽精心谋划,骗过了老谋深算蓝金·芬奇,进入该案陪审团。

女友的同胞妹妹死于校园枪击案。

尼克进入的目的就是阻碍芬奇对11名其他陪审员的影响。

三、对司法的贿赂
片中尼克和女友同时策划对控辩双方律师仍烟雾弹——向双方律师发信,说可以购买陪审团,购买判决。

其实他们是以此为外衣遮盖更深的阴谋——给芬奇于意想不到的打击。

控辩双方收到信后都很吃惊,因为在美国对司法贿赂很少见,后果也很严重——刑事处罚在所难免,原审判会被宣告无效,重新换人审判。

这是为了程序正义,只有程序正义了,实体才能正义。

信也是考量双方律师法律职业道德的试金石。

双方都有钱,芬奇后面是军火商,控方是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可以动用紧急储备金。

尼克在里面捣乱,玛丽在外面向律师出售陪审团。

最后,控方律师没有付钱,他想看看自己的运气。

辩方芬奇付钱了,1500万美元。

芬奇上当了,尼克和玛丽要得就是芬奇付钱的收据,他们收钱后没有“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而是在里面让陪审团做出不利芬奇的判决,在外面报警搜查芬奇的老窝,并拿收据威胁芬奇,不得在从事替人打官司的业务,如果再祸害他人,公布收据可以让他身败名裂,牢狱之灾。

四、审判中的录音录像
无论是美国还是中国,法庭审判除非经特许,不得录音录像。

所以,一般电影经常看到,有人在旁听时在速画,用画像代替录音录像。

所以,美国媒体对某审判的报导都是采用漫画的形式。

片中芬奇的小组带隐藏式摄像头和监听器进法庭,已经违反了法律。

怪不得,警察进屋时,芬奇要要电脑资料和摄像内容清洗掉。

当然,跟踪监视陪审员就是
侵犯他人隐私了,如果被发现拿隐私威胁陪审员更是犯罪。

其实,我们今天以一个电影这种文学形式来看陪审团制度,发现了其不完善之处。

当今之世,没有任何一种司法审判制度完美无缺,绝对合理。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设立以来,有褒有贬,爱恨交加,但在目前司法审判中不失为一种较为公正的制度,我们可以参照。

只有通过博采众长的借鉴学习,只有通过法治文化的浸染熏陶,只有通过广大民众的民主参与,只有通过兴利除弊的司法改革,只有通过持之以恒的制度建设,才能逐渐实现宪政民主和司法公正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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