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概述
浅谈股东知情权

一
、
其 次 ,股 东 法 律 地 位 的平 等性 要 求 法 律 赋 予 股 东 公 司 知 情 权 。公 司股 东 虽 然在 出资 比例 、对 公 司 的实 际影 响控 制 上有 较 大 的 区别 ,但 股 东 作为 公 司 中的 一员 ,其法 律 地位 是平 等 的 ,即股 东 的权 利受 到平 等 的保 护 。法 律 和章 程不 得 因为 股 东 出资 的多 少 而对 股 东权 利 的保 护厚 此 薄彼 ,即不 得对 在 公 司 中只保 护 大股 东
的 “ 尺巷 ” 六 。
一
富一 一 人 心 。
团结合 作 最 重 要 的是 要跳 出 以 自我 为 中 心 的狭 隘观 念 。要承 认 这 个 事实 :世 上 并 不是 只有 你 的存 在 是最 重 要 的 ,他人 也 与你
祜 科 论 坛
浅谈股东知情权
唐 小 娟
( 东培 正学 院 法 学 系 广
广州 广东
5 03 1 8 0)
摘 要 :公 司股 东知 情 权 是 有 限 责任 公 司和股 份 有 限公 司股 东享 有 的一 种 十 分 重要 的股 东权 。本 文通 过 对 股 东知 情 权 产 生 的理 论依 据 和 相 关 法律 规 定 等 方 面的 研 究 ,阐 明 了对 股 东知情 权 的行 使 和 救 济 等 问题 的观 点 。 关键 词 :知 情 权 限 制 查 询 救 济
利。
三 、 我 国公 司 法 中股 东 知 情权 行 使 范 围 的界 定
股 东在 什 么 范 围 内享有 知 情 权是 各 国公 司法所 关 注 的一 个核
二 、股 东 知 情 权 的 理 论 依 据 首先 ,股 东 的公 司 主 人 翁 地 位 要 求 法 律 赋 予 股 东 享 有 公 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主体研究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主体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事项的了解和监督权利。
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主体包括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
内部主体是指公司股东之间相互行使知情权,特别是大股东对小股东的知情权保护。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章程通常规定代表大股东凭借所持股份比例可以在公司管理层拥有一定的控制权,并且有权获悉关键信息。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大股东往往会通过控制公司管理层,放弃对于小股东的知情权保护。
因此,要保障股东知情权,必须设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并加强监管力度,防止大股东违规行为。
在股东会议中,公司应当向股东全面、真实的披露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情况等关键信息,并应当向股东提供以书面形式提供的官方文件、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
此外,股东还有权在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提出疑问,对管理人员的表现提出质疑,以及对公司经营状况提出建议等。
除股东会议外,股东还应当通过依据《公司法》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完善的管理架构和监管制度,加强公司的绩效评估和审计监督,比如: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治理机构向股东披露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相关信息;通过制定透明、公开的决策程序来确保公司管理决策的公正性和公开性;通过独立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股东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等措施,来确保公司的合规经营和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总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主体包括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
公司股东在行使知情权时,不仅要关注公司内部的股东权益保护,还要关注公司合规经营和社会责任。
公司在向股东全面、真实地披露信息的基础上,还应当加强公司内部治理机构的建设,建立健全的监管制度,以及持久推进透明度和公开度,从而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简述股东知情权的主要内容

简述股东知情权的主要内容一、股东知情权的概念股东知情权,是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指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其他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信息。
这一权利源自股东对公司投入的资本,并基于对公司事务的关心和参与公司决策的需要。
二、股东知情权的主要内容1.财务报表的查阅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2.公司资料的查阅权: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会议记录和其他与公司运营相关的资料。
3.质询权:股东有权就公司的事务向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质询,并要求得到满意的答复。
4.公司审计权:在某些情况下,股东可以要求对公司进行审计,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
三、股东知情权的法律限制尽管股东享有知情权,但这一权利并非无限制的。
在某些情况下,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法律可能会对股东的知情权进行限制。
例如:1.商业秘密的保护:公司可以合理地保护其商业秘密,禁止股东查阅可能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2.防止内幕交易:为了防止内幕交易,法律可能限制股东查阅某些可能影响股价的信息。
3.防止不当影响:如果某些信息可能对公司运营造成不当影响,法律也可能限制股东的查阅权。
四、股东知情权的重要性股东知情权对于维护股东权益、保障公司透明度和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来说:1.维护股东权益:通过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股东可以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防止受到欺诈或不公平待遇。
2.提高公司透明度:保障股东知情权有助于增加公司的透明度,减少内部操作和腐败的可能性。
3.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了解公司的真实状况有助于股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持续改进和发展。
4.加强股东参与:知情权得到保障的股东更有可能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过程,从而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效率。
5.预防纠纷和诉讼:充分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可以减少股东间的误解和纠纷,从而降低诉讼风险。
五、结语股东知情权是现代公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股东提供了获取公司信息的基本途径,确保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股东知情权纠纷

股东知情权纠纷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中获取信息的权利,是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所享有的重要权益之一。
然而,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及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常常引发纠纷。
本文将探讨股东知情权纠纷的原因、影响以及解决途径。
股东知情权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公司信息披露不透明。
一些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于关键信息的披露不够及时、不够全面,导致股东无法获得真实、准确的信息,从而无法有效行使知情权。
其次,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一些公司在治理结构上存在问题,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于股东的信息需求和知情权的保护不够重视,导致股东知情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此外,一些公司存在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导致股东的知情权受到损害。
股东知情权纠纷对公司和股东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于公司而言,知情权纠纷可能导致公司声誉受损,股东信任度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对于股东而言,知情权纠纷可能导致投资损失,降低股东权益的保护水平,进而影响股东的利益实现。
解决股东知情权纠纷的途径有多种。
首先,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应加强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披露。
其次,加强公司治理建设。
公司应优化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于股东知情权的保护和尊重,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有效性。
此外,加强监管力度也是解决股东知情权纠纷的重要途径。
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和治理的监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维护股东知情权的合法权益。
在解决股东知情权纠纷的过程中,股东也应增强自身的知情能力和维权意识。
股东可以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知识,提高自身对于公司经营管理的了解和判断能力,从而更好地行使知情权。
此外,股东还可以通过参与股东会议、提问和建议等方式,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和监督,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股东知情权纠纷是公司治理和股东权益保护中的重要问题。
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公司治理建设以及加强监管力度等多种途径,可以有效解决股东知情权纠纷。
公司股东知情权经典案例

公司股东知情权经典案例公司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具有获取信息的权利,包括获取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决策事项等方面的信息。
下面列举一些经典的公司股东知情权案例,以展示股东知情权的重要性和保护股东权益的必要性。
1. 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案例:股东在公司重大决策中应该享有知情权。
例如,某公司决定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公司的核心资产和业务,股东有权知道这些重要决策的背景、理由和影响,以便评估其对公司的影响。
2. 公司财务信息案例:股东有权获得公司财务信息,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例如,某公司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布的年度报告和财务报表,股东可以通过这些信息了解公司的盈利能力、债务状况和经营风险等。
3. 公司治理结构案例: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的成员和职责分工。
例如,某公司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布的董事会成员名单和董事会工作报告,股东可以通过这些信息了解公司的决策层面和决策过程。
4. 公司业绩评估案例:股东有权通过公司业绩评估报告了解公司的经营绩效和市场竞争力。
例如,某公司在每年股东大会上公布的业绩报告和市场竞争力分析,股东可以通过这些信息了解公司的市场表现和竞争优势。
5. 公司风险管理案例: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风险管理情况,包括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例如,某公司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布的风险管理报告和合规性报告,股东可以通过这些信息了解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和风险应对策略。
6. 公司治理违规案例:股东有权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包括内幕交易、虚假陈述和贪污受贿等。
例如,某公司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布的内部控制报告和合规性报告,股东可以通过这些信息了解公司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并要求公司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7. 公司收购重组案例: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收购重组计划和相关协议。
例如,某公司计划进行重大资产收购,股东有权知道收购方案的内容、条件和影响,以便评估其对公司的价值和利益。
8. 公司股权结构案例: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权变动情况。
公司法34条股东知情权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34条股东知情权主要内容是什么在公司的制度体系中有公司董事也有公司股东。
其中股东拥有的职权与董事是不一样的,就比如股东具有知情权。
在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就有规定。
那么,公司法34条股东知情权的内容有什么呢?按照相关规定,股东在进行工作时是具有审查、接受公司信息等知情权的。
在公司的制度体系中有公司董事也有公司股东。
其中股东拥有的职权与董事是不一样的,就比如股东具有知情权。
在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就有规定。
那么,公司法34条股东知情权的内容有什么呢?按照相关规定,股东在进行工作时是具有审查、接受公司信息等知情权的。
第三十四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一、股东知情权的内容(1)查阅权查阅权,即股东查阅公司文件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34条、98条的规定,股东查阅权的对象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在股东知情权的内容中,查阅权处于股东知情权的核心地位。
注意:作为股东,你应该意识到你有权对公司的主要文件进行查阅。
但公司法并没有对行使查阅权给出更详细的规定,很多公司其实有意阻扰股东行使这一权利,所以,在你和公司翻脸之前,你要想好:你的查阅权是否容易行使?(2)复制权根据《公司法》第34条的规定,股东复制权的对象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注意:和查阅权相比较,你会发现,你可查阅的公司文件很多,但允许你复印的文件缺失有限的。
(3)质询权质询权,即公司股东就公司特定事项请求公司予以解释的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98条的规定,股东有权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注意:质询权行使的主要时间和场所就是公司开股东大会的时候。
(4)公司信息接收权公司信息接收权,从公司角度而言,就是公司的强制信息披露义务。
股东知情权 范围

股东知情权范围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中享有的一种权利,即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这是保护股东权益的重要机制之一,也是维护公司治理的基础。
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十分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公司经营情况: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战略、发展规划、市场竞争情况等。
公司的经营情况直接关系到股东的投资回报,因此股东有必要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以便做出相应的决策。
2. 财务状况: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财务报表、财务指标、资产负债情况等。
通过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股东可以评估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运营能力,从而更好地掌握投资风险。
3. 重大决策事项: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重大投资、合并收购、资产重组等。
这些重大决策事项可能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股东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股东有权了解并参与相关决策过程。
4. 分红派息: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分红政策和派息情况。
作为公司的股东,股东享有公司利润的分配权,因此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分红政策和派息情况,以便评估公司对股东权益的回报。
5. 公司治理: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治理结构、内控制度、董事会运作等。
公司治理是保护股东利益的重要机制,良好的公司治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合规性,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6. 股东大会: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机制之一,是股东了解公司情况、表达意见和监督董事会的重要平台。
股东知情权在保护股东权益和维护公司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股东可以更好地评估投资风险和回报;通过了解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和分红派息情况,股东可以参与和监督公司的经营决策;通过了解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参与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发表意见、行使权益,维护自身利益。
然而,股东知情权也存在一些限制和局限性。
首先,公司可能存在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股东知情权的行使应考虑信息的保密性。
公司法中的股东知情权法规要求与信息公开

公司法中的股东知情权法规要求与信息公开公司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它涵盖了众多关于公司治理、股东权益等方面的法规要求。
在公司法中,股东知情权与信息公开是一项重要的法规要求,对于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公司治理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股东知情权法规要求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在公司经营决策、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方面获得相关信息的权利。
股东知情权法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司的内部通知和公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及时向全体股东发布重大事项通知,包括公司的改制重组、投资合作、财务状况等变化情况。
同时,公司还需要向股东公告涉及股东会议、股权交易等重要事项的通知。
2. 股东会议的传达和参与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按照程序及时召开股东会议,并将会议相关文件和议题通知股东。
在股东会议中,股东有权在会议上提问、发表意见,对公司经营决策和决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3. 公司财务报告的公布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有权获得公司的财务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等。
同时,公司法还规定了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公布的标准和程序,以保障股东的知情权。
二、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信息公开是指公司向股东和其他相关方披露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键决策等信息。
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在于增加了公司的透明度,提高了公司治理的公正性和诚信度。
1. 保护股东权益信息公开使股东能够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助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决策进行评估,保护自身权益。
只有及时披露信息,股东才能做出准确的决策和判断。
2. 增加市场透明度信息公开能够提高市场的透明度,使投资者更加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的可能性。
透明的市场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增加投资者的信心和市场活力。
3. 推进公司治理信息公开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可以促使公司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同时,信息公开还可以增加公司对外部监管的透明度,促进公司与监管机构的合作与沟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姓名:指导教师:摘要:长期以来,中小股东由于对公司的投资相对较少,其对公司的管理与了解一直处于不利地位,中小股东的利益也常常遭到大股东的肆意践踏和侵害。
本文从我国中小股东在公司实务中所遇到的限制入手,通过对股东查阅权范围和行使条件两方面的探讨,进而提出完善股东查阅权的建议,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关键词:股东查阅权原始会计凭证公司章程不正当目的商业秘密论文题目股东知情权探析作者姓名学号所在学院所学专业指导教师论文字数5035评阅意见评定成绩评阅教师(签名):年月日目录一、股东知情权的概念———————————————————5二、股东知情权的限制———————————————————6三、关于股东查阅权范围的限制———————————————6四、关于股东行使查阅权的限制———————————————8五、股东查阅权的完善———————————————————9六、参考文献———————————————————————10股东知情权的探析——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的范围现代公司的管理结构一般采取“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管理方式,为了保障公司的决策合理和经营稳定,公司的经营决策权、业务执行权日益集中在大股东手中。
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是,公司的大部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在公司的管理上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弱势地位。
在公司实务中,中小股东的权益常常遭到大股东的侵害。
而作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知情权,长期以来一直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因此完善和保证中小股东知情权的行使,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助于解决股东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保护股东的权益和完善公司的治理上具有重要的价值,更是当前完善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不可忽视的话题。
一、股东知情权的概念“股东知情权”不是一个法定的概念,各主要国家公司立法中分别规定了股东知悉公司信息的相关具体内容,但并未采用股东知情权的称谓。
我国公司法中也没有股东知情权的明确表述。
我国有学者认为:“股东的知情权,是指股东享有的知道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信息的权利。
”一般认为,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有权了解与自身利益存在密切关联的公司相关信息的权利①。
我认为股东的知情权是指法律赋予股东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资料、账簿等有关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相关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有关的问题,实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活动的权利,应该包括查阅权和质询权。
②而在实践中股东知情权主要是以查阅公司文件和账簿的方式进行,所以,股东知情权也就主要表现在股东的查阅权上。
在实际操作中,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内部的管理,公司信息为公司董事会所掌握,因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有必要通过查阅公司文件档案材料的方式了解信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而,在制订股东知情权制度时,立法者持一种积极的肯定态度,即不仅从总体上吸收了原来法律的既有内容,同时还将其范围做了较大扩展。
我国新《公司法》③扩展了有1、参见施天涛:《公司法论》(第2版),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246页2、本文主要探讨的是知情权中查阅权的范围。
对质询权没有涉及。
3、我国2005年新《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范围以及放宽了股东行使知情权的限制。
二、股东知情权的限制新《公司法》扩展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范围,为股东知情权的行使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的同时,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经营的稳定,对股东知情权的行使又做了一定的限制。
这种限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查阅会计账簿时,必须向公司递交书面的请求;第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于会计账簿只有查阅权,而无复制权;第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时应有合法的目的,并且要向公司说明其目的。
如果公司有合理的根据认为股东查阅公司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时,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对于上述的三点限制,我认为主要是通过两方面来对股东查阅权进行规制。
一方面是限制查阅权的范围,比如对会计账簿只有查阅权而无复制权;另一方面是规定股东行使查阅权的条件,比如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时应有合法的目的,并且要向公司说明其目的。
而目前实践中有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的争议点也大多在这两方面上。
因此,本篇论文就是从查阅权的范围和行使查阅权的条件这两方面入手,探讨股东查阅权,并由此提出股东查阅权的进一步规范与完善。
三、关于股东查阅权范围的限制(一)、关于查阅对象是否包括原始会计凭证问题:对此,我国学界以及在法院实际判决中存在两派观点:观点一:股东知情权只限于《公司法》明确规定的会计账簿,而不包括会计凭证。
主要依据如下:首先,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和财务会计实务中的做法,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以及会计凭证是不同的概念④。
不宜直接将新《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会计帐薄查阅权扩大解释为“会计帐薄及原始凭证的查阅权”。
其次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4、我国《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五条规定:“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单独从法条上看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了会计账簿查阅权,但并未涉及会计凭证。
可见,立法对将会计凭证作为股东知情权的范围仍然存在相当大的疑虑和担心。
因此,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知情权原则上不应当包括会计凭证。
而在法院实际判决中,上海、广东地区出现的一些股东知情权案件,基本采用了上述观点。
观点二:股东知情权不仅仅是会计账簿,还应该包括作为会计账簿制作依据的原始会计凭证。
持此观点的学者认为:行使股东知情权的核心之一就是股东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的了解,从理论上来说,公司的会计账簿是依照原始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而来,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并不能完全准确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因此主张凡是能够反映公司财务与经营现状的会计账簿以及制作会计账簿所依据的各种会计资料即会计凭证均应当纳入查阅范围。
在学界,有些学者认为相对于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而言,会计原始凭证造假难度较大,这对于有效地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具有实质意义。
基于我国公司治理的现状考虑,我们认为股东查阅范围有必要包括原始凭证。
而在法院实际判决中,北京市、山东省、江苏省法院执行此种观点,即股东知情权不仅仅是会计账簿,还应该包括作为会计账簿制作依据的原始会计凭证。
对于上述两种观点,我支持后一种,我认为股东的查阅权的范围不能仅限于会计账簿,应该包括作为会计账簿制作依据的原始会计凭证。
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公司做假账、隐瞒真实财务信息的情况比较泛滥,财务诚信相对缺乏。
如果不允许股东查阅公司的原始会计凭证,则公司完全可能拿出一份虚假的会计账簿来欺骗中小股东。
我国《公司法》虽然规定了股东可以查阅会计账簿,但没有明确列出查账的范围包含“原始会计凭证”,实践中会计账簿都是根据会计原始凭证作出的,会计原始凭证极为重要,这样对于本身就处在弱势地位的中小股东来说,股东知情权将大打折扣。
并且通过我在基层人民法院的实习经历,对于中小股东申请查阅公司会计原始凭证的,法院是持支持态度的,可见在实践中法院认可会计账簿包含原始会计凭证,这样能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这也符合当前我国公司的发展情况以及新《公司法》对于股东知情权的明确。
(二)、公司章程能否限制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对于这个问题,根据新《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对股东知情权范围的规定,可以看出新《公司法》设立知情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股东利益,并且与旧法范围相比,其显然扩大了股东查阅范围。
同时鉴于知情权具有法定权利的性质,我们可以认为该规范是一种宣示性的规范,即通过公司章程扩大知情权范围是允许的,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公司章程必须保障股东最低的知情范围,通过公司章程缩小限制《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范围,则是无效的。
由此我认为股东的查阅权是法定股东权,是法律明确授予的权利,未经股东的同意不得以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予以限制和剥夺的权利。
有学者认为这是固有权,不能在公司章程中对其任意的限制和排斥适用,而只能在不违背公司法精神和原则的前提下对其进行补充和完善。
四、关于股东行使查阅权的限制(一)、对于股东不正当目的的认定:按照我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在行使会计账簿查阅权时应当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⑤。
一般来说,股东行使其知情权都要具备正当的目的,如果股东的查询具有非常明显的恶意,那么公司理应可以拒绝其查询要求。
但是如何知晓股东查询的正当目的,或者要不要证明股东有正当目的,以及由谁来证明股东的目的是正当的,实践中这是一个很难判断的问题。
一般来说,股东应当主动通过书面方式说明其行使权利的正当性,只有那些和其利益有关的“有合理联系的目的”才是正当的,如果是和“其利益无关”,或者“与公司业务无关的社会政治目的”,那么公司就可以认为有主观恶意,而拒绝股东的权利要求。
当然,对于是否正当的问题往往会产生争议,股东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在公司的眼中就可能是恶意的,有不纯5、我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动机。
事实上,我国《公司法》也赋予公司如果认为股东行使请求权的目的不正当时,可以拒绝股东要求的权利,并且说明理由。
而股东如果对公司拒绝的决定不服,则可以向法院起诉,最终由法院来判断股东的主观目的是否正当。
这也意味着法院在平衡股东知情权和保护公司的合法利益时,承担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股东和公司可能对合法利益的界限会有不同的看法,法院必须作出判断;另一方面,法院对于股东行使查阅权的目的要作出是否正当的判断。
(二)、关于商业秘密的认定:对于不正当当目的的争论焦点则是有关商业秘密的问题,即公司可否以商业秘密来限制股东的查阅权。
竞争法上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股东知情权可能侵害的“商业秘密”主要是公司的经营信息,而这些“经营信息”主要包含在董事会会议记录、公司的财务报表和会计凭证等包含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信息的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