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5篇)

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识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及职业危害防治技术规定。
2遵守纪律,精心操作,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并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3认真维护保养职业危害防治设备,发现异常应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
4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职业危害防治器具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6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及时报告。
7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8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及职业危害防护工、器具是否齐全完好。
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2)职业危害岗位是指工作环境中存在一定的危险因素,对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有一定的威胁。
例如,化工企业的操作工、建筑工地的高空作业人员、医院的放射科医生等,都属于职业危害岗位。
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国家实行了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
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是指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应当在法定范围内将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计划、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病危害告知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到岗位上,并明确相关岗位人员的职责和需要履行的防治措施。
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下面我们详细介绍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的相关内容。
一、制度的目的和意义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岗位带来的危害。
具体的意义包括:1. 保护员工的健康:职业危害岗位往往存在一定的危险因素,例如化学品、尘埃、放射物质等,对员工的健康有一定的威胁。
通过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可以规范和强化企事业单位对于职业危害岗位的管理,减少员工接触危险因素的可能性,保障员工的健康。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是指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对职业病预防和治理工作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规定。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制定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责任: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标准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符合卫生标准。
3. 员工职业病防护责任:员工应当服从职业病防治措施,正确佩戴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参加必要的职业病防护培训,并按照规定接受职业病健康检查。
4. 职业病防治机构责任:职业病防治机构应当及时提供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为企业提供相关技术指导和咨询。
5. 劳动监察部门责任: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防治方面的问题。
通过建立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可以明确企业和员工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管和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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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4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1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
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1、明确在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职业危害因素整改;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
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责任制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
3、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建立、健全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四、职业危害岗位员工防治责任制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设施;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三篇)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总则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权力和责任。
任命专职或兼职职业病防治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3.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确保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符合职业病防治的要求。
4.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危害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
5.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病危害监测、诊断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危害。
6.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预防意识,鼓励劳动者主动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7. 用人单位应当配备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8.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职业病事故,并为职业病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救治和赔偿。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管理1.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制度,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2.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需要,配备必要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的使用培训,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
4. 用人单位应当制定防止职业病危害因素扩散的管理措施,确保相关设备和设施的密封、密闭和通风。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1.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保证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2.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工艺改造、技术改进、设备更新等措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和扩散。
3. 用人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无害或较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艺、工具和材料。
4.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合理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检测机制,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7篇)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通用17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职业卫生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篇11、总则1.1目的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瑞科化工有限公司的各个车间及部门的防治污染的责任。
2.2、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3、职责3.1、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各主管4、管理要求4.1、安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车间部门。
4.2、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技术部对本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4.3、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厂规及环保管理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4.4、各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安环部的指导和监督。
4.5、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4.5.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目录一、前言 (2)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概述 (2)1.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4)2.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原则 (5)三、组织与管理 (6)1. 机构设置与职责 (7)2. 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 (8)3. 监督管理 (9)四、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估 (11)1. 识别方法与流程 (12)2. 评估标准与方法 (13)3. 风险等级划分 (14)五、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15)1. 工程控制措施 (16)2. 个体防护用品 (18)3. 安全操作规程 (20)六、职业病危害监测与检测 (21)1. 监测计划与实施 (22)2. 数据分析与评价 (23)3. 持续改进 (24)七、健康监护与教育 (25)1. 健康检查 (26)2. 职业健康教育 (27)3. 培训与演练 (28)八、法律责任与应急处理 (29)1. 法律责任 (30)2. 应急处理 (31)一、前言随着现代化工业的发展,职业病危害问题日益突出,对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制定了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公司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得到有效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提高员工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概述在现代工业生产中,职业病危害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随着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涌现,职业病危害因素也在不断增加,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劳动者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建立和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的健康,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一、总则(一)为了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企业整体素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的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及外聘人员。
(三)本制度是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基本依据,所有职工都有责任遵守和履行本制度中的规定。
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的划分(一)企业领导责任1. 落实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确保资源投入符合国家要求。
2. 指派专人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3. 提供必要的物资、设备和资金,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供保障。
4. 定期组织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部门负责人责任1. 制定本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监督本部门职工履行职业危害防治责任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及时报告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4. 配合企业领导进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检查和评估。
(三)职工个人责任1. 遵守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相关规定,如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工具和器材等。
2. 参加企业组织的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和演练,提高自己的职业危害防范能力。
3. 发现职业危害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配合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
4. 积极参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的各项工作,如巡视、清理等。
三、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具体措施(一)危险因素识别与评估1. 对岗位进行危险因素识别与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职工工作风险评估中。
2. 制定危险因素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确保职员的安全与健康。
(二)危险源监测与监控1. 配备必要的监测仪器和设备,监测危险源的浓度、温度、压力等参数。
2. 定期进行危险源监测和运行情况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三)个人防护用品和设施1. 根据危害程度和工作特点,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2. 确保个人防护设施的完好无损,使用前进行检查。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三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是指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和相关部门应对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管理负有的法律责任。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规,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是最主要的责任主体,负有对员工的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制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措施,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病诊断,提供职业健康检查等。
2. 企事业单位的责任:企事业单位应当对用人单位实施监督和指导,确保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
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提供职业病防治培训等。
3. 相关部门的责任:相关部门是职业病危害防治的监管机构,负有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责任。
相关部门应当定期检查企事业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措施是否合规,加强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技术研究等。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各相关方应当认真履行责任,加强合作,共同推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二)是指各级政府、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中,各方责任如下:1.政府责任: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职业病防治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机制,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经费投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保障职工的权益。
2.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设备,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和监测,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和健康检查,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宣传和教育,及时提供职业病发生的信息。
3.职工个人责任:职工个人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护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如发现有职业病危害的情况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主动保护职业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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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龙山镇泓发煤矿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总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责制度。
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矿区、车间、科室、班组。
2名词解释
2.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2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
2.3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2.4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基本要求:
3.1凡有职业危害因素(如:煤尘、矿尘、煤气、甲烷、二氧化硫等)的工艺、设备、管网及附属安全装置等的设计方案、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3.2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艺、设备、管网施工工程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做到无措施、无计划不准许施工。
3.3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
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
档。
3.4新建、改建和扩建有职业危害因素的工艺设备、管网必须做到劳动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相关科室报审公司总工办、调度室、办公室会审。
竣
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3.5所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禁止超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6各车间、科室、班组必须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3.7根据设备、工艺变化,各车间、职能科室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
3.8公司职安科按照规定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监测结果。
3.9公司办公室每月向总经理、主管科室下达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协助职安科告知新从业人员职业危害真实情况。
3.10公司职安科根据公司职业健康体检规定时间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4机构与责任
4.1法人为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矿长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和主管副总根据“一岗双责”负责监护职业危害和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同时,接受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指导。
4.2公司职安科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2.1负责制订公司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
4.2.2负责各矿区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对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作业环境提出整改意见;
4.2.3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体检费用由被检单位支付),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4.2.4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效果评价;
4.2.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2.6负责安排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统计报告工作;
4.2.7根据矿区生产特点和需要开展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护的专题调研工作;
4.2.8进行劳动卫生法规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4.2.9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3各区队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3.1配合制订本区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4.3.2配合职安科完成有害因素的预防性监测和日常监测工作;
4.3.3根据职安科的安排,积极组织本区队接触有害因素人员按时完成各项健康体检;
4.3.4建立健全本区队的劳动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4.3.5建立健全本区队的劳动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4.3.6负责本区队接触有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使其增强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3.7按照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
4.4技术科、供应科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4.1严禁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危害。
4.4.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4.4.3严禁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危害作业。
4.4.5严禁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5本办法解释权归安龙县龙山镇泓发煤矿。
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龙县龙山镇泓发煤矿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