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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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方案

关于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方案

关于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64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研〔X〕2号)精神,统筹推进在川高校争创一流,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服务X发展,坚持以一流为目标、学科为基础、绩效为杠杆、改革为动力,支持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争创世界一流、国内一流,在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推进X“两个跨越”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导向。

面向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需求,紧扣经济社会和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对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求,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全面提升我省高等教育整体实力、竞争力和影响力。

坚持突出重点。

着力扶优扶需扶特扶新,以一流团队支撑一流学科、以一流学科支撑一流大学,重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两类布局建设,努力形成支撑国家和我省长远发展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体系。

坚持开放竞争。

实行开放竞争、重点支持、动态调整。

首期建设从2016年开始,每5年一个建设周期。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强化绩效考核、社会监督,健全激励约束,增强建设实效。

坚持统筹推进。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基础条件,系统设计、分类建设、分步实施、分阶段实现,引导高校突出学科办学优势和建设重点,分层分类差别化发展,在不同层次和领域争创一流,带动全省高等教育整体提升。

(三)建设目标。

到2020年,具备一定实力、有条件的高校进入国家一流、冲击世界一流;形成一批国内优势学科,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

支持1所以上高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10个左右学科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学科水平;重点建设200个左右本科应用型示范专业、100个左右高职重点专业。

中医院发展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及总结

中医院发展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及总结

中医院发展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及总结为了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突出中医药特色,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我院按照“专科带动、突出特色、发挥优势、科学发展”的建设思路,为努力打造重点专业学科,为进一步深入推广中医药事业发展,继承与弘扬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好的服务广大病患,进一步增强医院实力和发展动力,特制订了发展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的具体措施。

一、提高认识,努力打造重点专科发挥中医药优势,突出中医专科、学科特色,加强中医专科及学科建设在中医药事业发展中具有战略地位。

(一)中医为主、中西医结合发展重点专科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脾胃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要求,中医脾胃病专科应设置胃肠内窥镜室,为符合“指南”要求,提高脾胃病专科门诊的诊断治疗水平,按照我院中医为主、西医为辅、中西医结合的思路今年要开展胃肠镜检查项目以配套中医脾胃病门诊的建设与发展。

(二)提高认识、重点保障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措施的落实在专科建设中,对重点专科建设实行优先原则:经费优先投入,科研优先立项,设备优先购置,人员优先进修。

医院对重点专科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所需设备进行优先、重点配置,对优势专业与学科所需人才,进行优先引进。

这些政策和措施可以充分调动业务科室争创重点专科的积极性,使重点专科建设促进医疗业务整体水平提高,带动全院医疗业务的向前发展,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医疗优势。

按照学科结构调整的原则,保证重点专科有足够的规模发展空间,以及足够的相关条件支持。

二、加快人才引进,注重学术经验传承(一)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人才是医院发展的关键环节,要创一流的学科,必建一流的梯队。

医院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全面启动人才兴院工作。

一是聘请已退休的名老中医来院坐诊。

二是注重人才培养,重视和加快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与深造工作。

积极创造条件,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扶持引进高新技术,并对科技创新与科技进步奖励项目人才进行奖励,鼓励与支持科技进步。

天津市教委关于深入推进天津市高校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

天津市教委关于深入推进天津市高校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

天津市教委关于深入推进天津市高校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24•【字号】津教政〔2020〕21号•【施行日期】2020.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高等教育正文市教委关于深入推进天津市高校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促进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以学科建设带动学校整体发展,现就深入推进天津市高校学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各项任务,坚持“四为”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突出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为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加快推进天津高质量创新发展作贡献。

二、总体目标以“天津特色、世界一流”为目标,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天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学科结构与布局,强化学科优势与特色,构建科学有效的学科建设监测和评价机制,突出学科建设的质量、贡献与效益,促进学科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为加快推进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到2025年,形成“重点突破、整体提升,高端引领、战略支撑”的学科建设格局,在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共性问题和社会现实问题等方面做出原创性、突破性贡献,支撑发展新动能和产业升级成效显著,一批学科跻身世界一流学科行列。

三、重点任务持续优化学科布局结构。

遵循学科发展规律,瞄准科技发展前沿,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高校自身定位与特色优势,科学调整学科布局,合理优化学科结构,改造提升传统学科,积极培育新兴学科,融合孕育交叉学科,着力建设优势学科,聚力打造一流学科,形成学科基座稳固、学科高原林立、学科高峰耸立的可持续发展的学科生态。

医院关于加强学科建设的意见

医院关于加强学科建设的意见

医院关于加强学科建设的意见学科建设是医院发展的核心主题,是医院内涵建设的本质需求。

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周边医疗市场的迅速变化,我院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

为进一步加快学科建设,优化学科结构,突出学科优势,彰显学科特色,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医院实现跨越式发展,现制定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名院、建名科、树名医”为主线,实施“名医带名科,名科创名院”的发展战略,坚持以科学分析、高端定位、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分类发展为原则,明确学科建设方向,突出学科重点,逐步打造专业特色、技术优势和优秀人才梯队,打造医院品牌,促进各学科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将各类学科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建设轨道,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打造一批省级重点学科,发展一批新兴、交叉的特色专科,开展一批行业前沿的高精尖技术,完成一批国内领先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培养一批学科领军人物与优秀技术骨干,使学科结构更趋合理,学科特色更加鲜明,学科优势更为突出,实现二院华美一体化,把二院华美建设成特色鲜明、技术领先的冀鲁豫边区大型区域医疗中心。

二、主要任务1、学科建设科研部与医务部要根据医院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医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明确发展方向,确定发展重点。

2、按照技术含量、发展前景、学科方向、知识结构、人才梯队、市场潜能等条件,将临床、医技科室划分为重点学科、发展学科、成长学科等类别,实行不同的管理模式和政策。

3、制定重点学科评选标准、考核标准及管理办法,对医院重点学科实行动态管理。

4、积极整合院内资源,推行MDT多学科诊疗模式,打造综合学科群。

5、建立技术创新机制,支持、保护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

6、推行亚专业分化,推行主诊医师负责制,为优秀技术骨干创造技术平台。

7、大力培养学科带头人、业务技术骨干,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和推出一批技术优、医德好、名气大的骨干力量,发挥名医带动作用。

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高职教育在我国的地位日益重要。

高职教育是指专门为生产和服务需求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教育体系,具有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特点。

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指为高职教育制定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其目的是培养适应市场需求、具有实际操作技能和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

在制定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需要充分考虑行业需求、教师队伍、教育资源等因素,以确保培养出符合社会需求的优秀人才。

一、明确培养目标在制订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首先要明确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是教育教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对学生进行全面培养的指导方针。

高职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应该是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专业技能、良好的职业素养、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和市场的变化。

只有明确了培养目标,才能有效地制订培养方案,引导学生走出成功的职业发展之路。

二、合理设置课程在制定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需要合理设置课程,确保学生能够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

课程设置应该根据行业需求和教学实践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注重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突出专业特色和市场需求。

课程设置还应考虑师资力量、教学资源等方面的保障,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三、强化实践教学高职教育的特点之一就是注重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具备一定的操作技能和实践能力。

在制订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应当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实践平台。

可以通过开设实训课程、实习实践、校企合作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职业素养,提高他们适应市场需求的能力。

四、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除了专业技能的培养外,高职教育还应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在制订高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应将学生身心健康、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等作为培养目标,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可以通过开设素质教育课程、组织社会实践活动、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等方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使其具备更强的竞争力和适应能力。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推进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推进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推进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21•【字号】淄政办发[2013]45号•【施行日期】2013.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推进卫生重点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发〔2013〕4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推进卫生重点学科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医学科研和临床技术水平,打造一批省内外有影响的优势学科和品牌专科,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医学科研与临床技术并重的原则,以提高创新能力为重点,制订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和重点学科建设规划,通过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对有特色、有发展实力和发展前景的学科进行重点投入和扶持,建设一批代表国家级、省级、市级水平的行业品牌,发挥示范辐射和技术支撑引领作用,带动全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快速提升,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1.人才培养和引进。

推进卫生人才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激励、服务政策,建立健全人才队伍建设评估体系,持续增强卫生人才素质能力和技术水平。

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卫生系统在省内有一定影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达到20名以上,学科带头人达到100名,博士研究生达到100名。

2.重点学科建设。

制定卫生重点学科建设评估办法,加强管理,分层次推进重点学科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医学科研和临床技术水平。

关于加强高校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

关于加强高校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

关于加强高校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在当今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高校学科建设成为推动国家创新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高校学科建设,提升高等教育质量,近日,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加强高校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

本文将从指导意见的背景与目的、具体措施与要求、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背景与目的1.背景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中仍存在明显差距。

从世界一流大学的数量和质量、科学研究水平、核心竞争力等方面来看,我国大学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

学科建设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基础,关系到高校的核心竞争力和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

2.目的加强高校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学科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培养一流人才,推动高等教育持续发展。

二、具体措施与要求1.优化学科布局通过对全国高校学科布局进行修订和调整,合理分布各类学科资源。

加强学科间的协同和跨领域合作,打破学科壁垒,促进学科交叉融合。

同时,鼓励高校在重点方向上优势学科的集中培养,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学科。

2.增加学科投入加大对学科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学科建设的资源保障水平。

增加财政资金的投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师待遇,改善教学条件,提供更好的实验设备和科研平台等。

同时,鼓励高校与企业、行业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共同发展。

3.加强学科评估建立健全科学、公正、规范的学科评估机制,提高学科建设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加强对一流学科和重点学科的评估,制定激励政策和奖励措施,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质量。

同时,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和打击,维护学术诚信。

4.鼓励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内外学者和高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学科建设的国际化。

鼓励高校与国外一流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联合培养、学术交流、科研合作等活动。

同时,加强学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人才。

三、预期效果加强高校学科建设的指导意见实施后,将有助于提高高校的核心竞争力和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三峡大学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7〕28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三峡大学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7〕28号

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三峡大学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实施意见正文:----------------------------------------------------------------------------------------------------------------------------------------------------关于支持三峡大学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实施意见宜府发〔2017〕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75号)等省、市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现就支持三峡大学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力支持三峡大学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需求为导向,以学科为基础,以改革为动力,以绩效为杠杆,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为宜昌加快建设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和世界水电旅游名城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促进高等教育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二、建设目标到2020年,三峡大学综合实力达到全国前150位;工程学、化学2个ESI学科进入前1%行列,水利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3个学科进入国内学科排名前10或者前20%,机械工程、基础医学(或临床医学)、化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等学科进入国内学科排名前20或者前30%;建设3-4个与宜昌经济发展结合紧密的学科,建设与宜昌创新发展结合紧密的国家级实验室3个以上。

到2030年,三峡大学综合实力达到全国前100位,新增临床医学、材料科学2个ESI学科进入前1%行列,新增机械工程、基础医学(或临床医学)、化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等学科进入国内学科排名前10或者前20%,其他学科整体实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三、支持措施(一)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1.按照《关于支持三峡大学加快发展的专题办公会议纪要》(市委专题办公会纪要〔2013〕7号)要求,将对三峡大学的财政基本投入增量纳入市财政预算,以2013年市财政拨款为基数按每年不低于5%的幅度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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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院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的实现,更好的贯彻、落实党中央“科教兴国”的战略决策,走好“科技兴国”之路,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吸引和聚集国内、外优秀人才,在医学科学技术的前沿领域开展高水平的基础和应用研究,促进新兴、交叉学科的形成和发展,培养造就高层次的医学科技人才,将我院办成具有国内或国际一流水平的医院,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章学科建设第二条:学科建设是我院发展的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医院2010年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争取1-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因此要突出重点、加大投入,重点扶持我院优势学科,使之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和防病、治病的重点、难点方面有所创新、有所突破,争取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从而使我院医疗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提高我院的竞争力,为此医院将业务总收入的1%作为科研预算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当年余额转入下年使用。

第三条:建立一流实验中心。

生物工程中心为医院重点扶持单位,为使之成为国内一流研究中心,达到资源共享、物尽其用、建立开放性实验中心的目的,医院将对生物工程中心每年拨款50万元人民币,购买仪器等设备,连续五年。

第四条:设立重点学科及重点实验室建设基金。

1.每年资助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50万元人民币。

2.每年资助部、委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30万元人民币。

3.每年资助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20万元人民币。

4.每年资助厅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10万元人民币。

5.每年资助校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5万元人民币。

以上资助,均连续三年。

第五条:鼓励主办学术会议。

为扩大我院的学术影响,提高我院的学术地位,达到争创全国一流医院的目的,对我院主办的学术会议,医院将提供适当的交通工具和会议地点。

第六条:加强对外交流为进一步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达到医院与国际接轨的目的,鼓励各学科进行对外交流与合作,对于根据专业发展需要,需聘请外国专家及省外著名专家来院讲学或技术指导者,医院负责安排食宿及省内旅游、招待费。

第七条:重点学科管理一、加强重点学科管理,严格按重点学科管理规定执行,实行专款专用。

二、对重点学科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及科室人才引进给予政策倾斜。

第八条:设立科研课题申报及中标课题奖。

一、对当年申报的国家自然基金一般项目、卫生部一般项目,经通过答辩,推选上报的,每份标书给予200元的奖励。

对于国家攻关项目,863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重点项目及卫生部重点项目,每份标书给予300元的奖励。

二、对于中标的上级项目,将根据中标层次的不同,对课题申报者进行奖励。

具体比例是:国家攻关项目,863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项目及卫生部重点项目按争取到经费的7%给予奖励,国家教委、国家中医局、国家计生委及卫生部一般项目按5.6%奖励,省内重点项目、省科委普通项目按4.2%奖励,厅局级按2.8%奖励,并分别按经费的3%、2.4%、1.8%、1.2%作为科研管理费)。

第九条:对获国家、国家部委、省等资助的课题进行经费匹配一、对中标的国家攻关项目、863项目、国家自然基金、国家教委、国家中医局、国家计生委及卫生部项目按1:1进行经费匹配。

二、对中标的省科委项目按1:0.5进行经费匹配(立项无资课题资助5000元)。

第十条:科研项目要按期、完满完成。

对未按期结题者,自第二年起按逾期时间每年扣总经费的10%;对无故拖延三年及以上者,经过专家论证后撤题。

第十一条:科研成果奖励一、对于当年通过上级鉴定并向上级申报成果的项目,医院对每项给予500元人民币奖励;二、对获上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医院根据获奖级别的不同,再给予相应的奖励。

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医院再颁发上级奖金额两倍的奖金;获部省及厅局级奖成果,医院再颁发与上级奖励金额相同的奖金;同一项目获不同层次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奖金就高不就低,不重复授奖。

三、对于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在科室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应制定出科研计划,安排一定的科研时间,但总数相加不得超过全年工作时间的1/6。

第十二条:科技成果转让奖励根据知识产权有关规定,科研成果及专利转让后,主要研究人员及相关人员可从转让费中提取30%作为奖励金,20%作为课题负责人的科研经费,余50%归入院科研经费。

第十三条:优秀教研室奖励。

医院每年评选优秀教研室一次,当选者奖励1万元。

第三章人才培养第十四条:重点培养中青年业务技术骨干。

根据医院2010年发展规划目标,培养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人才队伍,争取20名在国内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1-2名院士,医院对思想素质好的业务技术尖子积极培养、重点扶持。

一、对省部级拔尖人才每年1万元科研经费(无科研经费者)。

二、校级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及院中青年拔尖人才每年给予补充3000元科研经费(无科研经费者)。

三、在各级科研课题立项过程中,优先考虑以上重点人才的资助。

第十五条:加强学科带头人的培养有计划分期分批派学科带头人到国外进行培训或专业进修学习。

从2001年开始,医院筹措经费每年选送5-10名业务骨干赴国外进修学习。

第十六条:设立研究生人才培养奖励基金。

为培养出一批高水平的后备人才,达到多出人才、出好人才的目的,特设立研究生培养奖励基金。

一、每培养一名博士后出站,奖励导师300元。

二、科室每毕业一名博士研究生,奖励导师人民币200元。

二、科室每毕业一名硕士研究生,奖励导师人民币100元。

第十七条:归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

为鼓励海外学子学成归来、报效祖国,吸引国外优秀医学科技人才,并为其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特设立此科研启动基金:一、对在国外获博士学位的归国工作人员一次性给予归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人民币3万元。

二、对在国外获硕士学位的归国工作人员一次性给予归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人民币1万元。

第十八条:优秀论文发表奖。

学术论文的数量及质量为衡量科研单位学术水平的重要指标,影响因子(IMPACT FACTOR)为国际公认杂志学术水平衡量尺度。

为鼓励科研人员发表高水平科研论文,达到与国际接轨的目的,根据文章对学术界影响的大小,对论文作者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一、在影响因子大于20的杂志,如细胞、自然、科学(非分册)等杂志发表1篇论文,奖励人民币20万元。

二、在影响因子大于10、小于等于20的杂志发表1篇论文,奖励人民币5万元。

三、在影响因子大于5、小于等于10的杂志上发表1篇论文,奖励人民币1万元。

四、对于其他SCI、CR收录学术期刊、核心及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医院按100%报销版面费;在其他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按80%报销版面费。

第十九条:著作奖为鼓励主编、参编卫生部、教育部规划教材,撰写有影响的学术专著,特设立下列著作奖。

一、给予卫生部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5000元人民币奖励,编委1000元人民币奖励。

二、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医学类著作,凡100万字以上者,给予第一主编1万元人民币奖励,多于等于50万字、少于100万字者,给予第一主编5000元人民币奖励;多于等于25万字、少于50万字者,给予第一主编3000元人民币奖励,小于等于25万字者,给予第一主编2000元人民币奖励。

三、其他国家级及各省级科技出版社出版的医学类著作,凡100万字以上者,给予第一主编5000元人民币;多于等于50万字、少于100万字者,给予第一主编3000元人民币奖励,多于等于25万、小于50万字者,给予第一主编1000元人民币奖励,少于25万字者,给予第一主编500元人民币奖励。

第二十条:各级学会任职津贴。

为促进我院各科室学术水平的发展,培养国内、省内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特实行中华医学会(国家及省级)及其他一级学会(国家级)任职津贴制度:一、对在中华医学会各分会和其他一级学会任委员(或理事)者,给予每年1000元津贴;任常务委员者,给予每年2000元津贴;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顾问及名誉主任委员者,每年给予3000元津贴。

二、对省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任副主任委员者,每年给予津贴300元;任主任委员者,每年给予津贴500元。

三、对任中华医学系列杂志(核心期刊)编委者,每年给予1000元津贴;任常务编委者,每年给予2000元津贴;任主编、副主编者,每年给予3000元津贴。

第二十一条:博士导师奖。

我院是一所综合性教学医院,担负大量教学工作,除大学本科教学外,还为国家培养了大量博士、硕士研究生。

为促进研究生教学工作、提高研究生导师带教积极性及带教质量,鼓励培养高素质的研究生,特设立博士导师奖:对于每位新遴选的博士研究生导师,除执行有关政策外,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

第二十二条:优秀教师奖。

获省部级、校级、院级优秀教师分别奖励5000元、2000元、1000元。

第二十三条:人才引进与管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其根本为人才的竞争。

抓好与疾病诊治相关的基础和应用研究,是不断带动医院医疗水平提高的动力,科技人才是医院发展的先决条件。

为努力营造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氛围,加大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在培养院士的同时,医院将根据人事制度改革规定,加大力度,引进院士来我院进行长期或短期工作。

二、聘请一批全国知名专家为我院名誉教授。

三、对我院急需的各种科技人才,医院将以招聘的形式,引进国内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在国外确有造诣的学者来我院工作。

四、对于所引进人才,医院将在生活条件及工作环境上给予优厚待遇。

五、医院每三年评选一次青年拔尖人才,并进行动态管理。

六、经过努力使医院拥有一批业务技术好、医德医风优的业务技术骨干,使医院人才梯队趋于合理。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四条:以上资助及奖励均由所分管的处室做计划,统一报科研处,由院长及分管院长签字后,送计财处。

除立项奖(从项目上级拨款支出)及卫生部重点项目经费匹配外,均从院科研经费支出。

第二十五条:本实施意见解释权归科研处。

第二十六条:本实施意见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200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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