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制度改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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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制度改革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及其政策建议

住房制度改革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及其政策建议

住房制度改革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及其政策建议近年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方针措施,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住房市场不断健康发展。

然而,住房问题作为民生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城市居民的一道难题。

本文将探讨住房制度改革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住房制度改革对居民生活的影响1.改善居住环境住房制度改革通过多元化的住房供给方式,增加了人们购买和租住住房的选择空间,使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住房,改善了他们的居住环境。

同时,在居住环境方面,各类住房企业在推广绿色住房、智能住房等新型住房的同时,也在用科技手段提升城市的环境质量。

2.增加住房消费者权益住房制度改革充分保障了住房消费者的权益,以加强相关法规法律和部门监管为核心,进一步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和责任,增加了购房和租房的透明度,降低了房地产市场租赁乱象,使消费者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3.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通过住房制度改革,市场机制进一步发挥作用,房地产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无论是房地产企业的发展还是相关从业人员的就业,都对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二、政策建议1.加大房地产税力度为了推动住房市场健康发展,我国应该加大房地产税的力度,通过税收等手段,实现住房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合理利用。

同时,建议加大政府对各类房间的管理和监管力度,切实打击假冒伪劣住房和房地产乱象。

2.推动租赁市场规范化发展在住房制度改革中,租赁市场是一个重要的方向,应该推动租赁市场规范化发展。

通过加强租赁市场的法规和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租赁市场,实现租房人口的基本安居需求。

3.推进共有产权房建设共有产权房是通过政府和企业合作,充分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的资源,以较低的价格建造共有产权房,用于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安居需求。

在住房制度改革中,也应该推进共有产权房建设。

政府应该加大资金投入,通过完善各项政策和法规,推动共有产权房建设,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更为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

住房制度改革

住房制度改革
强化租赁市场监管
鼓励和支持发展规范的 租赁市场,对租赁市场 进行监管,保障承租人 的合法权益。
推进多元化住房供应
增加住房供应量
通过多种途径增加住房供应量,满足不同层次、不同区域的居 民的住房需求。
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鼓励和支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
鼓励企业建设职工公寓
鼓励企业为职工建设公寓,解决新就业人员和年轻人的住房问题 。
房价高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房价不断攀升,给居 民生活带来沉重负担。
3
住房保障不足
部分低收入家庭无法承担高昂的房价,面临居 住不稳定的问题。
改革的必要性
改善民生
01
通过改革住房制度,可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促进城市化
02
合理的住房制度可以吸引更多人口向城市聚集,推动城市化进
程。
稳定房地产市场
03
住房制度改革实践
实践现状
政策实施
政府已经实施了一系列的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旨在提高住房供应效率,改善居民住房条件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住房供应
各地政府积极推进住房建设,增加住房供应量,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求居民的住房需求 。
土地供应
政府通过加大土地供应、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等措施,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
推进租赁市场建设
优化住房供应结构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流动性的增加 ,推进租赁市场建设成为一项重要任务,可 以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住房需求。
为了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需要优化住 房供应结构,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 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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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实施与效果

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doc

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doc

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1999年市政府颁布深化房改综合配套改革的政策,并于2000年起实施,标志着上海住房制度改革已开始进入全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住房新制度的转折阶段:一是进一步推进公有住房出售。

通过加强售房政策咨询和宣传,简化售房操作程序,查处产权单位惜售行为,研究解决售房中反映出的政策性问题,促进了公有住房出售,满足了居民的购房要求。

据统计,全年共出售公有住房55.98万套、建筑面积2975.04万平方米,形成了1994年以来的第二次购房高潮。

至此,全市已累计出售公房136.4万套,7100万平方米,占可售公房的总量已达75%以上,大大提高了职工住房的自有率。

二是稳步推进公有住房租金改革。

按地段和类型合理控制调整幅度,兼顾了居民的经济综合承受能力和职工的收入水平。

2000年只对成套独用公有住房调整租金,提租的幅度为,甲乙地段25%,其他地段15%.提租后上海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平均月租金为2.10元,缩小了租售比价,促进了公房出售。

三是开展廉租住房试点。

制定《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试行办法》的配套性政策,并在长宁、闸北两区试点起步,积极探索适应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符合上海实际的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制度。

至年底,两区已完成廉租对象调查摸底、资金测算、登记公告等配租前的各项基础工作。

四是深化住房分配制度改革。

在停止住房实物分配的同时,根据机关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配套性实施办法,在闵行区、奉贤县、市人事局进行空转试点。

上海市住宅物业保安人员行为规范-一、保安职责:(一)维护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二)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二、职业礼仪:(一)举止文明态度和蔼(二)着装统一标识齐全(三)尊老爱幼服务到位三、职业纪律:(一)不准饮酒睡觉(二)不准离岗脱岗(三)不准打架斗殴(四)不准粗言秽语(五)不准索要钱物四、规范用语:; 您好、请进、请讲、请稍等、请您出示证件、请您把车停好、请您登记、请问您找谁、抱歉、对不起、谢谢、再见等。

【最新公文】98年房改

【最新公文】98年房改

一、1998年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进展(一)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加快推进住房商品化全国房改与住宅建设工作会议之后,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抓紧制订深化房改的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截至1998年底,上海、河北、安徽、山西、吉林、山东、江苏、内蒙古、广西等21个省(区)出台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

总的看,各省(区、市)制定的实施方案是积极稳妥的,基本体现了《通知》的有关精神。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已陆续停止了住房实物分配。

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中央国家机关房改方案要为全国作出榜样,起示范作用的指示。

建设部、国家计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北京市房改办起草的《中央在京党政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代拟稿)》,已经国务院原则通过。

并分别向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通报了情况,大家对《方案(代拟稿)》的总体反映较好,认为国务院从年初提出年内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到下发《通知》,广大干部职工对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已经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和心理准备,《方案(代拟稿)》体现了《通知》精神,思路清晰,基本符合国家机关的实际情况。

(二)建立职工住房补贴制度,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通知》规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超过4倍以上的地区,应建立职工住房补贴制度。

这是现阶段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个主要措施。

从各地情况看,住房补贴的发放采取了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的方式,个别城市采取了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的方式。

为更好地处理老人和新人的关系,把现实情况与长远的货币工资分配结合起来,绝大多数省、市采取了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在"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的基础上,采取"老人一次性补贴,新人按月补贴"。

新时期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进程

新时期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进程

新时期中国住房制度改革进程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住房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的进展,但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推动住房制度改革,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来介绍新时期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

一、住房制度改革的背景中国的住房问题可以追溯到上世纪的城市化进程,由于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和住房资源的短缺,大量的居民被迫居住在拥挤的条件下,低品质的住房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住房贫困、房价上涨、住房空置等问题也成为了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课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推动住房制度改革。

1. 建立健全的住房保障体系为了解决住房问题,中国政府通过实施住房保障政策,建立了公租房、廉租房、安居工程等多种住房保障体系,为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多的住房选择。

政府还加大了对住房保障项目的投入和支持,以确保住房保障政策的有效实施。

2. 推进房地产税改革3. 完善住房金融体系在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中,住房金融体系的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完善了住房金融体系,提高了个人购房和住房贷款的便利性和灵活性,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购房和贷款选择。

4. 加强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推动住房制度改革离不开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支持。

中国政府加强了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控制了土地供应和城市规划,保障了城市建设和住房资源的合理利用。

5. 促进住房产业创新和发展为了推动住房产业的创新和发展,中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鼓励房地产企业加大科技研发和创新投入,推动住房产业的健康发展。

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很多挑战和问题。

1. 成效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城市公租房、农村宅基地制度等住房保障项目的建立和完善,提高了人民群众的住房安全感和获得感。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历程回顾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历程回顾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历程回顾来源:新华网阅读要点提示:我国住房改革至今已取得一定成绩,也积累了不少矛盾。

回顾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历程及其政策调整轨迹,有助于了解我国宏观调控的政策走向,为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提供积极的借鉴意义。

住房制度改革的四个阶段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实施“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

城镇居民的住房主要由所在单位解决,各级政府和单位统一按照国家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住房建设,住房建设资金的来源90%主要靠政府拨款,少量靠单位自筹。

住房建好后,单位以低租金分配给职工居住,住房成为一种福利。

应该说,这种制度模式在当时较低水平的消费层次上,较好地满足了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

1958年到1977年的20年里,我国一直实行这一住房制度,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国政府坚持以发展生产为先,住房基本建设投资规模逐年削减,因此,住房供给不足也不断显现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1978年邓小平提出了关于房改的问题,由此开启了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之路。

(一)1978年—1993年住房实物分配制度改革阶段由于福利分房制度逐渐暴露出的问题以及住房供给不足矛盾的突出,促使我国政府必须寻求解决途径。

1978年—1993年的15年是我国福利分房制度改革不断探索和发展的阶段,具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福利分房制度改革探索阶段(1978-1985年)。

在这一阶段里,我国政府进行了公房出售和补贴出售住房试点,为住房制度改革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尝试和创新,积累有益的经验。

1978年,邓小平同志提出解决住房问题的政策能不能宽一点的想法。

1979年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制定了关于用侨汇购买和建设住宅的暂行办法,鼓励华侨、归侨和侨眷用侨汇购买和建设住宅;并且规定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自己,国家依法给予保护。

业内人士认为这个暂行规定是住房商品化的萌芽。

同年我国政府探索把住宅出售给职工,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选择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和西安五个城市进行增量住房向职工出售的试点,即进行政府统一建设,以土建成本价向居民出售。

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住房制度改革篇

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住房制度改革篇

房地产统计指标解释住房制度改革篇引言住房制度改革是指对国家的住房制度进行改革,旨在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住房制度改革背景下,各项统计指标被广泛应用于评估住房市场的发展状况和政策的有效性。

本文将解释房地产统计指标在住房制度改革中的重要性与含义。

1. 房地产价格指数(房价指数)房地产价格指数是衡量房地产市场价格涨跌情况的重要指标。

其涵盖了城市或地区的不同类型房产的价格变动情况,常用于衡量住房市场的热度和调控政策的有效性。

房地产价格指数的计算通常采用加权平均法,其中不同类型房产的交易价格被赋予不同的权重。

2. 住房销售面积住房销售面积是指一定时期内住房销售的总面积,通常以平方米为单位。

该指标反映了住房市场的交易状况,也可以用于衡量市场供求关系的平衡程度。

住房销售面积的变动可以反映住房市场的活跃度以及政策调控的效果。

3. 住房销售额住房销售额是指一定时期内住房销售的总金额,通常以人民币为单位。

该指标反映了住房市场的交易规模,可以用于评估市场的财务状况以及政策调控的结果。

住房销售额的变动与住房销售面积密切相关,但也受到房地产价格指数的影响。

4. 住房投资额住房投资额是指一定时期内用于住房建设和改善的投资总额,包括房地产开发商的投资以及个人和企业的住房投资。

住房投资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既促进了经济增长,又满足了人民对住房的需求。

住房投资额的变动可以反映投资环境的改变以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效果。

5. 住房供应量住房供应量是指一定时期内新增的住房供应总量,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

住房供应量与住房销售面积、住房销售额、房地产价格指数等指标密切相关,可以用于评估住房市场供需关系的平衡程度和政策调控的效果。

6. 住房空置率住房空置率是指一定时期内闲置房屋的比例,通常以百分比表示。

该指标反映了住房市场的供需状况和投资回报率,也可以用于评估政策调控的效果。

住房空置率的高低与投资回报、市场需求以及政策调控密切相关。

住房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研究

住房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研究

住房制度的改革与完善研究住房是每个人都需要的基本需求,而住房问题一直是我们社会关注的重点。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已经进行了多年,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住房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角度出发,分析当前住房问题存在的根源,并提出改善措施。

一、住房制度改革的起点我们的住房制度改革是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制度,那时候,住房问题并没有被太多关注。

改革开放后,房地产市场逐渐兴起,不动产和土地等产权的法律保护制度日益完善。

但是,由于宅基地制度、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等问题,我国的住房问题依然严重。

二、住房制度的改革方案1、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是住房建设的重要资源,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是解决住房问题的关键。

当前,在一二线城市,土地供应短缺,房价高企,很多人即使努力工作也难以负担购房的价钱。

因此,许多年轻人只能选择租住房屋。

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采取合适的政策,实现土地市场的平稳运作。

2、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于一些人者,即使在生活和工作上都很努力,但因收入等原因,仍无法负担房价和租金。

政府应该负起责任,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以减轻低收入、特定社会群体的经济负担。

同时,还应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力度,满足民众基本住房需求。

3、加强产权保护产权保护是住房制度的重要方面,社会对房屋产权的保护应健全,应加强对产权的司法保护,建立有效的产权保护机制。

此外,在房屋买卖、租赁等方面,也应该强化契约的体现和法制的保护。

三、改善住房问题的具体措施1、优化租赁环境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有关租赁的法律和规定,规范租赁市场,优化租房环境。

同时,还应该为租房者提供便利,鼓励开展住房租赁专项扶贫工作。

2、加强税收政策调控一些地方报关的房价明显过高,超过了购房者承受的能力范围。

他们通常通过借高额贷款的方式购房,这是不健康的购房方式。

因此,政府应该加强税收政策的调控,对于购房者借贷申请加强监管,切实解决市场失衡。

3、优化土地使用规划土地使用规划是住房建设的重要依据,如果规划不合理,就会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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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制度改革目录概述改革内容发展过程初见成效面临问题概述改革内容发展过程初见成效面临问题展开编辑本段概述住房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体制的改革。

编辑本段改革内容1. 改革住房建设投资体制。

由原来国家或单位统包的投资体制转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投资体制。

2. 改革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体制。

由原来单位统包职工住房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一体化的单位所有制,转变为住房的生产、建设专业化,维修、管理社会化的体制。

3. 改革住房分配体制。

由原来的行政手段、福利性质、实物分配制度,转变为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分配制度。

职工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通过向市场购买或租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满足住房需求。

4. 建立双轨制的住房供应体系。

即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

5.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分别交缴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以增强职工住房消费能力。

6. 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和住房保险。

7. 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交易行为,发展社会化的房屋维修、管理市场,逐步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

编辑本段发展过程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住房制度改革是指对传统的福利分房制度进行变革,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机制的住房体制,实现住房的商品化和社会化。

回顾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历程,住房制度改革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房地产行业可谓一大看点,其影响和意义远远超出经济范畴。

与其他各项改革一样,住房制度改革也是在探索中不断前进,在调整中逐步展开。

根据相关重大决策出台以及实践中执行的效果,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大体上经历了三个10年:1978-1988年的探索试阶;1988-1998年在全国逐步推开和深化阶段;1998年至今实行的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住房保障制度阶段。

第一阶段:探索和试点1949~1979年,是我国住房发展相对缓慢的时期。

根据相关资料,国家在这30年内虽投入374亿元巨资建设住房,但仍不能满足城镇职工居民的需求。

197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仅3.6m2,缺房户达869万,占城市总户数的47.5%。

同时,由于我国长期实行低租金的福利分房制度,国家和企业为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延缓了我国住房建设的进程。

实践表明,计划经济体制下住房完全靠国家包下来,实行福利分配的路子走不通。

因此,从1978年开始,国家和企业一方面增加住房投资,加快住房建设步伐,另一方面开始探索改革住房制度。

这年9月,中央召开的城市住宅建设会议传达了邓小平的一次重要谈话,主要思路就是:解决住房问题能不能路子宽些,譬如允许私人建房或者私建公助,分期付款;在长期规划中,必须把建筑业放在重要位置。

1980年4月,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住房改革要走商品化的路子,从而揭开了住房制度改革的大幕。

1982年,国家有关部门设计了“三三制”的补贴出售新建住房方案,即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各承担1/3,并在郑州、常州、四平、沙市试点。

在试点中,验证了职工有购房需求和一定支付能力,也暴露出在大量旧公房低租金制未触动的情况下,租买比价不合理,个人缺乏买房动力,住房建设资金不能自身循环,国家和企业难以长期承受这种负担,因而有关部门于1985年停止这种做法。

1985年,住房制度改革从“三三制”售房转向租金制度改革的研究和设计。

1986年,选定烟台、唐山、蚌埠进行房改试点,试行“提租补贴、租售结合、以租促售、配套改革”的方案。

租金按准成本起步,月租金由原来的0.07~0.08元/m2 (使用面积)提高到1元以上,相当于成本租金(由维修费、管理费、折旧费、投资利息和房产税5项因素组成)的70%~80%;公房按包含建筑造价、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的标准价出售。

这次试点从根本上动摇了根深蒂固的住房福利观念、等级观念和消费观念,分房上的不正之风也基本得到解决,国家、企业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得到调整,为全国的住房改革提供了思路。

第二阶段:从分批分期到全面推进、深化改革1988年,国务院召开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推出《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首先,实施提租补贴、租售结合,实行维修费、房产税等5项因素组成的成本租金;其次,随着工资调整,逐步将住房补贴纳入工资,进入成本,并将租金提高到包含8项因素(成本租金加土地使用费、保险费和利润)的市场租金。

1988年下半年,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零售物价总指数上升18.5%,使较大幅度提租补贴方案的实施遇到很大困难,用3~5年完成提租补贴方案的计划也夭折了。

随后,一些城市想绕开这个难点,试图“甩包袱”出售公房,在标准价基础上优惠折扣。

据不完全统计,这一年全国共出售旧公房654万m2,每平方米仅回收资金65.7元,实则以低价福利售房取代租售并举的配套改革,既不利于住房机制转换,也带来很多不良后果,因而国务院房改办明令制止这种做法。

1991年6月,国务院发出《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将现有公有住房租金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到成本租金;在规定住房面积内,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实行标准价。

1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确定房改的总目标是:从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入手,从公房的实物福利分配逐步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由住户通过买房或租房取得住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使住房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实现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

这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件。

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的房改房也陆续开始实施,其中,一些大城市的运作比较规范,部分中小城市则相对较差,优惠比例越来越高,房改又一次进入了低价售房的怪圈。

对此,1992年6月,国务院房改工作会议再次提出制止。

1994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房改的根本目标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满足城镇居民不断增长的住房需求。

房改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三改四建”:“三改”,即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福利性体制,从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从国家、单位建房、分房和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体制;从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方式改为以按劳分配的货币工资分配为主的方式。

“四建”,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住房制度,包括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住房金融、保险,建立政策性、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建立规范化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和房屋维修、管理市场。

《决定》出台后,各地纷纷制定本地区的房改实施方案,在建立住房公积金、提高公房租金、出售公房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

到1998年6月,全国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达980亿元。

1997年底,35个中等城市的公房租金有了较大提高,平均为1.29元/m2。

到1998年中,全国城镇自有住房比例已经超过50%,部分省市已超过60%。

第三阶段: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住房保障制度1998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宣布从同年下半年开始全面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首次提出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1.调整住房投资结构,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加快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居民的住房问题。

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原则出售,其成本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企业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原则上企业管理费不超过2%、开发利润不超过3%,使中低收入家庭有能力承受。

2.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

对最低收入家庭,由政府或单位提供廉租住房,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

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租金由政府按维修费、管理费两项因素定价。

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普通商品住房。

对高收入家庭购买、租赁的商品住房实行市场调节价。

3.发放住房补贴。

如果房价收入比(即本地区一套建筑面积为60m2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平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政府和单位可以对无房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

截至1998年底,全国已经全面停止实物分房,中国城镇住房制度发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转变。

但在执行住房货币化改革的过程中,住房补贴的发放和群众对住房需求满足的程度还不能令人满意,住房不公平现象进一步扩大,并随着房价的飙升更加恶化。

而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目标不明确,执行过程中失当、失控现象严重,1998~2003年,全国经济适用住房累计竣工面积仅4.77亿m2,累计解决600多万户家庭的住房问题,经济适用住房并没有成为供应主渠道。

2003年以来,中央一方面继续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一方面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

国务院先后颁发“前国八条”、“后国八条”、“国六条”等一系列文件,提出在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稳定住房价格(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同时,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

在稳定房价方面,重点发展满足当地居民自住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对居住用地和住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地方,适当提高居住用地在土地供应中的比例,着重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

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 m2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按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

在建立住房保障制度方面,加快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稳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

各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各级财政也要加大支持力度。

同时,将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严格审定销售价格,依法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引导居民通过换购、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多渠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供应。

不过,由于宏观调控政策的滞后性以及其他种种原因,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依然相对滞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不够完善、政策措施还不配套,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还比较困难。

值得注意的是,2007年以来,中央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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