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管理办法
属地管理实施办法

属地管理实施办法属地管理实施办法一、背景介绍属地管理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地方政府对本地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制度。
属地管理实施办法是为了规范和明确地方政府在属地管理中的职责和权利,保障地方公共利益和经济发展的有效进行而制定的规章。
二、实施办法的范围属地管理实施办法适用于各级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本地区属地管理工作中的具体实施。
三、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1. 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确保合法合规。
2. 分类管理: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实现精细化管理。
3. 市场导向:依据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情况,制定符合市场规律的管理措施。
4. 公平公正:属地管理应当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四、属地管理的具体措施1. 设立管理机构:地方政府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属地管理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2. 建立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高管理效率,加强监督。
3. 定期评估:定期对属地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4. 加强宣传:加大对属地管理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和配合。
五、属地管理的成效与挑战成效1.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通过有效管理,促进地方经济的稳步增长。
2. 维护社会秩序:属地管理可以有效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市民生活质量。
3. 提升政府形象:规范的属地管理可以提升地方政府形象,增加市民对政府的信任度。
挑战1. 外部干扰:部分外部因素干扰了属地管理的正常进行。
2. 制度不完善:部分地方政府对属地管理缺乏相应的制度支持。
3. 缺乏专业人才:一些地区缺乏具备属地管理能力的专业人才。
六、未来展望未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属地管理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地方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属地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七、结语属地管理实施办法对于地方政府的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规范的管理才能实现地方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市民的幸福生活。
希望各地方政府能够认真执行实施办法,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办法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办法1、安全生产是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的吗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本辖区、本单位、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
坚持安百全生产“属度地管理”原则的同时,如下三方面的配套措施也要加强:一是“条”与“块”之间要有一个明确的责任划分,“属地管理”属于“块”的范畴,那么主管部门问、行业部门应承担什么责任?是否可以这样划分:主管部门、行业部门承担安全生产“日常管理责任”,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督责任”。
二是要对不同的企业进行分级分类。
即什么样的企业、什么样的工程、什么样的设施“属地”到哪一级,不要除总部答(总公司)一幢办公大楼以外的所有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统统往下“属地”,结果哪一级都是“二传手”,反而造成责任不明。
三是要把相应的监管手段适当下放。
比如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监督、版承包承租单位的资质审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等情况督查考核等等的权限和手段可以下放给当地有关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使责任和手段基本配套。
只有这样,才能上下一致、左右协调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形成科学的责任体系,真正发挥安全生产“属地权管理”应有的功效2、安全生产32条新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逐年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严重,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暴露出一些企业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薄弱、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1.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属地管理实施办法

属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落实安稳临盆义务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工作,谁负责”原则,明白各级属地治理范畴和职责,特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术语说明属地:即工作管辖范畴,包含工作区域,治理的什物质产和具体的工作义务(项目)及权限和义务范畴。
属地第一负责人:公司各级行政正职。
属地主管:是由属地第一负责人指定的负责某一个体属地治理或某项工作义务履行的基层职员、班组长、专业技巧人员和各级治理人员。
属地治理:即对属地内的治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组织、调和、引导和操纵。
属地主管对属地享有治理权,即属地主管要对属地范畴内的各类举措措施和设备以及进入属地的各类人员(包含施工人员、参不雅人员、办事人员等)实施治理。
第三条职责(一)公司所属的所有区域必须有明白的属地主管。
个中,公司所属的临盆区域及设备、举措措施、资产其属地划分由灵活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所属生活区域其属地划分由矿区办事事业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人事处组织制订各级人员的岗亭职责描述和岗亭工作说明,明白各级人员属地治理的工作内容和义务。
(三)公司临盆技巧处负责管线属地的划分。
(四)公司安稳环保处负责属地HSE治理方法的制订,供给营业咨询、培训和其它技巧支撑,并负责监督和审核。
(五)属地第一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属地的周全治理工作,应将本单位的管辖区域和本单位职责范畴内的义务细化后逐级明白分派给部属,即按照工作区域和岗亭职责落实到各级治理人员和基层职员,同时写入部属岗亭职责描述和岗亭工作说明中。
(六)公司项目组织部分的行政正职或项目经理是项目标属地第一负责人, 应把项目范畴、义务明白分派给项目各级治理人员。
第四条属地划分(一)工作区域划分:重要针对基层人员。
各单位需将本单位的管辖区分片落实到具体的义务人,做到公司所属的每一片区域在每一个时刻均有人负责治理。
(二)资产(装配/设备)划分:重要针对直截了当功课(应用)人员。
各单位应将本单位管辖的设备举措措施落实到具体的义务人,做到每一台设备、举措措施(包含临盆举措措施和办公举措措施、生活举措措施)等在每一个时刻均有人负责治理。
工程属地管理办法(行文稿)

江西抚州供电公司工程建设属地化管理实施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江西省电力公司电网建设管理办法》,为明确市公司与项目属地县供电公司之间的职责,发挥公司整体优势,有效推进电网工程建设外部协调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公司管理的110kV及以上电网工程项目,项目属地县供电公司为建设协管单位(下可称“协管单位”)。
基建(规划投资)部和属地县供电公司都是公司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对各自承担的建设管理任务负责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三条基建(规划投资)部与属地县供电公司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应遵循平等、互信、团结协作的原则,切实解决好电网建设前期及施工外部协调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电网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11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基建(规划投资)部作为项目的建设管理单位,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的控制与管理。
2、负责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及会议组织工作。
负责向政府相关部门报批电网工程建设赔偿标准工作,负责输电线路跨越高速公路、铁路、省际航道的协调工作。
3、负责开工典礼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与地调的联系工作。
负责协调工程验收与投运,组织投产达标和评优创优工作。
4、负责外部协调工作的总体进度控制与协调,对具体协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提供支持。
5、指导、协助属地县供电公司做好工程项目前期及建设过程的外部协调等工作。
第六条属地县供电公司作为建设协管单位,承担工程项目前期及建设过程的外部协调等工作,主要包括:1、项目前期管理协调工作。
2、负责征地并办理有关手续并取得土地使用证交付抚州供电公司;负责落实地方政府承诺的“三通一平”工作;新建输变电工程项目贴息资金的催缴工作,确保贴息资金按时、按量上缴省公司,负责线路路径的协调和迁移补偿等建设场地清理;负责配合市公司做好新建输变电工程项目的环评和水保工作。
3、协调输变电工程的塔基占地、房屋拆迁补偿、林木与青苗赔偿并协调地方阻工、辖区施工停电等工作。
属地管理办法

属地管理办法格尔木炼油厂属地管理办法一般规定第一条为落实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属地管理意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属地,是指管理职能范围内的行政区域及其地上、地下附属设施或房屋、设备设施、现场卫生等。
本办法所称属地管理是指以工作管辖范围内的人、机、物、料、法、环、信作为管理对象,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
本办法所称属地负责人,是指属地各部门(单位)的行政负责人、本岗位的区域负责人、受承包人施工作业影响区域的直线负责人。
直线负责人可以是厂长、厂长、组长和员工。
也可以是项目管理职能部门的现场监督和现场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格尔木炼油厂生产区(包括厂前站、公务车队、公务车队培训楼、销售公司、天然气化工大楼),其它区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领土划分第四条属地区域划分原则:(一)区域划分基于“谁主管、谁负责”和“附近”的原则,并根据行政管理范围、职能管理要求和资产所有权进行划分。
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将该区域划分为生产安装Z区、绿化带区、预留区、料场区和公共办公区。
1.与z-pack相邻的单元被划分为以z-pack边界为边界的区域。
2、相邻属地单位有道路的,以道路中心线为界进行属地划分。
3.如果有工厂边界围栏,应以围栏为边界划分区域。
4、铁路栈桥以进出厂区的西门为界进行属地划分,墙内区域为装运车间属地,墙外为铁路调运室属地。
(二)生产装车Z(罐)区:由负责装车Z的属地单位全权负责管理;区域内的配电室和仪表室由电气仪表车间作为功能单元进行管理,配电室和仪表室的外部区域由当地单位进行监督和管理。
1、系统管网:系统管网的破损、跑冒滴漏及仪表电缆槽架毁损由职能管理单位管理。
管廊下地面杂物卫生清理按照就近原则,靠近哪个装z(罐区),由哪个装z(罐区)负责。
具体划分执行《格尔木炼油厂公用工程以及管网管理措施。
2、各类下水井(井盖):属地单位在日常管理和施工过程中负责装z区域内(进入公共管网之前)的各类下水井(井盖)完好、有效遮盖;防止水井内进入异物后堵塞,出现堵塞后及时进行清理;防止井盖丢失、缺损,对丢失、破损问题及时恢复;同时做好施工动火前的安全隔离工作。
属地管理办法

销售分公司属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线性管理责任,细化安全管理,树立“安全是我的责任”的意识,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销售分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所有办公场所,生产作业场所及施工作业现场,以及为销售分公司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属地是指员工所负责日常管理的工作区域,可以是工作区域(或作业场所),管理的实物资产,也可以是权限和责任范围。
第四条属地管理是对属地内的管理对象按标准和要求进行- 1 -组织、协调和控制。
第五条属地主管是指属地的直接管理者(包括各级业务管辖范围的责任人、某项工作任务或项目执行的责任人或承包商作业所在属地直线责任人等)。
第二章属地划分原则和依据第六条属地划分原则(一)属地划分应有明确的范围界限,有具体的管理对象(人、事、物等),有清晰的标准和要求。
(二)属地划分应遵循层级负责、人人有责的原则。
层级负责: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从领导到操作员工每个层面均应有自己的属地。
人人有责:每一个属地(部门或车间、岗位)每一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做到不空位、不越位、不错位。
第七条属地划分依据- 2 -(一)工作区域划分:主要针对基层人员。
需将本单位的管辖区分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本单位所属的每一个人、每一片区域、每一个设备(设施)、每个工(器)具、每一块场地、闲置地等在每一个时刻均有人负责管理。
(二)资产(装置/设备)划分:主要针对直接作业(使用)人员。
各单位需将本单位的管辖设备设施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做到每一台设备、设施(包括生产设施和办公设施、生活设施)等均有人负责管理。
(三)职能权限划分:主要针对各级管理人员。
需将属于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细化分配给各位人员,做到事事有人管,管理不缺位、不错位。
(四)主顾关系划分:主要针对外委项目。
各单位及属地主管需对属地内作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对其作业内容、安全措施、行为规范等进行过程监督,做到每一项作业、每一个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均受控。
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下面是对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办法的500字介绍:一、目的和原则: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控制事故风险,防范事故的发生。
原则是以人民安全为中心,强调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类管理,依法管理,科学监督。
二、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办法明确了主体责任,包括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个人。
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加强人员培训和安全教育;政府部门要加强领导,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个人要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增强安全意识。
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环境监测、危险源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等方面。
要求在安全生产过程中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危险源进行有效的治理。
同时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四、监督和执法: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办法要求建立监督和执法机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及时的处罚和整改。
监督可以是定期的检查和随机抽查,也可以是社会公众的举报,通过各种渠道来发现安全问题。
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安全宣传和教育: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办法强调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可以通过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开展宣传活动等方式来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办法,可以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同时,该管理办法还要求各方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利益。
政策处理属地管理办法解读

政策处理属地管理办法解读
根据xxx的要求,对于我市政策处理属地管理办法解读:
一、属地管理责任
即各镇、街道对各自辖区内的xxx负总责,各镇、街道要制定或完善本地xxx处理工作方案,有xxx收集点的镇街要负责本地xxx收集点的运行。
各地要加强绩效考核,同时必须明确2名及以上官方人员具体负责xxx处理工作。
二、属地主体责任
属地主体责任是指xxx处理的主体责任,要主动做好xxx申报、送交等工作。
从事xxx收集、转运和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执行xx防控、xx保护、xx安全等法律法规,如实向我局报告xxx处理情况,按规范开展xxx处理工作。
三、属地新增要求
根据《xxx》规定:要明确区分工,按时完成xx任务。
四、保处联动
xxx处理将作为考核的前提条件,从而拓宽xxx处理渠道。
各镇街需尽量做到应保尽保。
使xxx处理和考核信息共享,简化理赔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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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项目属地管理办法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工作,谁负责”原则,明确各级属地管理范围和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属地管理目的
1、管理所辖区域保证其自身及区域内的工作人员、设备设施、外
来人员的安全。
2、对本区域的作业活动或者过程实施监护,确保安全措施和安全
管理规定的落实。
3、对管理区域的设备设施进行巡检,发现隐患及异常情况,及时
进行应对处理并报告上一级主管。
4、对属地区域环境进行清洁和整理,不受生产废物污染环境,保
持环境清洁。
5、对管理工作范围内全天全过程实施监督,确保工作职责及时贯
彻执行到位。
二、属地划分
1、属地划分原则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逐级推进,从项目部领导
到操作员工每个层面均应有自己的属地,人人有属地,人人有责任。
2、属地划分依据主要以工作区域为主,包括区域内的人员、设备
设施及工器具、油罐区、分离器区、流程管线区、用电线路、生活区等。
三、属地标识
关键属地区域要有明确的标识,注明属地区域名称、负责的设备设施、属地主管。
四、属地管理职责
1、项目部逐级将属地由上到下,由大到小分解到各层级主管;各
级主管在获得属地区域的同时要界定本属地管理的责任、权限和范围。
2、属地管理者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及工作程序,完成本岗位职责的
各项工作和任务,保持工作环节连贯性。
3、属地管理者在授权范围内对属地内的人、事、物、环境,按标
准和要求进行组织检查、协调、监督和控制,包括承包商和临时外来人员,保证自身及属地区域内的工作人员、承包商、临时外来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
4、通过参与工序危害分析、机械性能分析、工作安全分析和风险
管理,确保所辖区域工艺设备系统安全平稳运行。
5、对要求进入属地的其他员工遵守属地内的管理规定,对属地内
的一切不安全行为进行制止。
6、有授权的属地管理者要监督办理各类作业许可票证并对员工
进行安全教育和风险告知,同时,必须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确认,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已落实,并指专人对危险作业实施全过程监护。
7、落实管辖区域的作业工序、设备巡检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
采取措施进行应对处理并报告上一级属地主管。
8、落实技术岗位的工作管辖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求和资料,确保
达到标准和规范,保持资料系统完整及连续性。
9、对隐患、事故及时合理处置和报告,主动进行调查及整改。
10、完成上一级属地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11、属地内的其他HSE管理工作。
五、属地关系
1、属地实行三级管理,项目部、作业队、岗位(个人),下级服从
上级。
2、属地交接,对于倒班作业的可以实行属地管理权的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后,属地的管理权相应的移交。
六、属地管理实施细则
1、所有作业应得到属地主管的同意方可实施。
2、得到属地主管同意的要实施的作业,在作业期间应将作业范围
用警戒线等进行圈围,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风险预防措施。
3、在作业期间,作业区内的管理由作业项目的主管和现场作业人
员共同负责,并接受属地主管的监督和检查;一旦作业完毕,
经属地主管组织验收合格后,原作业区的管理权自动移交给属
地管理者。
4、在属地作业过程中,对不服从管理的作业人员,属地管理者有
权将其清理出作业现场。
七、属地管理考核
1、属地主管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对属地实施管理,未履行属地管
理职责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事故的按照公司事故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2、属地主管对允许进行现场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注意事项等告知,
致使进入属地的人员出现人身伤害,属地设备设施损坏或影响生产,属地主管负主要责任。
3、属地主管对进入作业区、设备装置区的人员监管不力,使得外
来人员出现人身伤害,属地设备设施损坏或影响生产,属地主管负连带责任。
4、由于非属地主管管理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设备设施损坏或影响
生产,属地主管应按照正常的工作程序进行处置,尽可能的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为原因分析提供详细的事实。
5、当属地第一负责人临时外出或休假不在时,其工作可由当事人
委托他人进行职务代理,但代理在行使权限时必须将代理的具体工作内容电话汇报被代理者,征得其同意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