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部管理制度1通用.doc
社团的部门规章制度

社团的部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团部门的管理工作,提高社团部门的运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社团的所有部门,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本规章制度,制定具体的部门工作制度,并向上级部门报备。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一切工作,并对本部门的工作成果负责。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部门成员的管理和指导,保障部门的正常运作。
第二章部门设置第六条社团设立各部门,包括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宣传部等。
第七条各部门应根据社团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
第八条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可临时调整部门设置和岗位设置。
第三章部门管理第九条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部门的运行负责。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部门成员开会,安排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成果。
第十一条部门成员应服从部门负责人的管理,听从部门负责人的指导。
第十二条部门成员不得擅自离职,否则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得到同意。
第十三条部门成员应积极参加部门内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部门成员应遵守社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团部门的形象。
第四章部门工作第十五条各部门应根据社团的工作计划,开展具体的工作。
第十六条各部门应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第十七条各部门应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做好团队合作。
第十八条各部门应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九条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部门成员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十条部门成员应做到勤奋工作,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一条部门成员违反规章制度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调岗处理。
第二十二条部门成员表现优秀的,部门负责人可给予奖励,如表彰、奖金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社团的所有部门。
第二十四条对于本规章制度的修改或补充,需经社团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团委社团部管理制度

团委社团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团委和社团发展的需要,为规范团委社团部的管理工作,完善团委社团部工作体系,建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团委社团部是学校团委下设的负责管理和指导学校社团工作的部门。
第三条团委社团部依据学校有关章程、规定和团委的决议,组织和管理学校社团的工作。
第四条团委社团部的任务是:(一)制定并实施学校社团工作计划和项目计划;(二)组织学校社团的组建、管理、评优、评优等工作;(三)开展各类社团活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四)协助学校团委处理社团管理方面的问题。
第五条团委社团部的工作原则是:(一)坚持团的领导;(二)坚持服务社团为宗旨;(三)坚持团结协作,发扬主人翁精神;(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第六条团委社团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人,具体人数由团委决定。
第七条团委社团部设立社团管理、社团活动、社团评优和社团组织等职能部门。
第八条团委社团部依据团委的决议,制定本部的章程、规范和工作细则,经团委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部长第九条团委社团部部长是团委社团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团委社团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团委社团部部长的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学校社团工作计划和项目计划;(二)召集和主持团委社团部的会议;(三)指导团委社团部的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四)组织并完成部门工作目标;(五)协助团委处理社团管理方面的问题。
第十一条团委社团部部长由团委任命,任期一年。
第十二条团委社团部部长在任期内有权对部门工作进行调整和安排。
第十三条团委社团部部长在团委社团部会议上进行工作报告。
第十四条团委社团部部长应当严格执行团委的决议,服从团委安排。
第十五条团委社团部部长任职期间,不得擅自泄露部门机密。
第三章副部长第十六条团委社团部设若干副部长,由团委任命。
第十七条团委社团部副部长协助部长进行部门工作,负责部长交办的事项。
第十八条团委社团部副部长在部长缺席时,代理部长职责。
第十九条团委社团部副部长参与团委社团部会议,协助部长处理会议事务。
高中社团部规章制度范本

高中社团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中社团部的管理,保障社团部的正常运行,促进社团部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团部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展示兴趣爱好、培养特长、提升综合素质的平台。
社团部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社团部的宗旨是: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社团部的工作目标是: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社团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负责社团部的整体工作。
第五条社团部设若干个社团,每个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若干名,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社团部的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应当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社团部的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七条社团部应当根据学校的要求和学生的发展需要,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并报学校审批。
第八条社团部开展活动,应当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确保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第九条社团部开展活动,应当注重学生的参与,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条社团部应当定期对活动进行总结,对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为以后的活动提供参考。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社团部的财务管理工作,由部长负责,副部长协助。
第十二条社团部的财务支出,必须经过部长审批,重大支出应当报学校审批。
第十三条社团部的财务收入,包括会员费、赞助费等,必须全额上缴学校财务,不得私分、挪用。
第十四条社团部的财务报表,应当定期向学校报告,接受学校的审计。
第五章人事管理第十五条社团部成员的选拔,应当根据社团部的需要和学生的特长,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
第十六条社团部成员的培训,应当定期进行,提高社团部成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社团部成员的考核,应当定期进行,对社团部成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对优秀的社团部成员进行奖励。
第六章纪律与处罚第十八条社团部成员必须遵守学校的纪律,不得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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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部部门管理制度1社团部部门管理制度一、总则1、哈尔滨医科大学校学生总会社团部是在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的职能部门。
2、社团部围绕学校文化艺术建设,以活跃校园气氛,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丰富课余生活为主要目的,以协调校学生总会与社团联合会工作为主要职能,协助规划和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同时提供社团联合会与校学生总会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传达渠道。
二、社团部部门职能3、社团部应建立良好的沟通平台,发挥桥梁作用,及时沟通社团联合会、各校级社团意见,增进与指导老师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以便更好地改进工作,服务同学;4、对各校级社团活动的过程及产生的影响进行调查了解,总结经验教训,并进行及时的反馈记录;5、接受学生会各成员提供的合理性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6、社团部积极参与并协助校学生总会其他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社团部部门建设7、社团部设有部长、副部长职位。
8、社团部部长同时兼任社团联合会秘书长职务,其主要职责包括:(1)主持社团部工作,负责工作的计划、落实、审核以及工作总结;(2)对社团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做好每次活动的总结与反馈;(3)根据各校级社团阶段性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重点研究安排各项相关工作,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并与总会主席团进行沟通交流;(4)负责社团部的对外工作,协调好部门间合作关系;(5)积极协调、配合校学生总会其他各部门做好工作。
9、社团部副部长由历届校级金牌社团团长担任,为荣誉职位,其职责包括:(1)参与社团部活动计划的初步制定;(2)认真及时地完成上级分配的工作,在活动策划时发挥创新意识;(3)团结协助,注重团队协作精神。
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热情;(4)在活动开展的各个时期,与基层同学之间建立良好沟通,保证活动的质量;(5)对各项活动经验进行总结,对个人优缺点进行整理,并提出对部门工作的合理建议;(6)积极协调、配合校学生总会其他各部门做好工作。
四、社团部部门考核制度10、社团部所有成员要求做到严于律己,实事求是,以身作则,踏实肯干,勤奋上进;11、社团部成员须做到工作态度积极,及时完成所接受的工作任务,不得无故拖延、耽搁和推托,如有特殊情况,提前申报,以及时处理;13、部门成员须积极进行工作交流,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尽力解决,积极了解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14、社团部成员须准时参加总会例会,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长请假,否则视为缺勤。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社团管理规章制度社团管理规章制度1为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加强社团的财务管理,确保社团的正常活动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制度》。
一、社团账目管理1.各社团内部必须有专门的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两名成员组成。
一人负责掌管账本,按时记账,管理发票;一人负责保管现金,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作好现金记账。
2.各社团的出纳与汇总定期进行财务核对,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3.社团每学期至少向社团成员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二、社团经费来源管理1.会员会费社团吸纳新会员时可按规定向其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
在收取会员费用前,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收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费,并向会员开出收据;收取会费后,须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会费收取情况。
2.赞助各社团不得参与赞助商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并登记入账。
3.上级主管部门拨款对社团参加或举办全校性的且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活动,学院及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所拨款项登记入账后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
4.其它收入社团举行如捐赠、义卖等活动所得的收入在上报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并做好账目记录。
三、社团公共财产管理各社团对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还要标明其品种、数量、规格、价格等。
社团财产为社团集团所有,社团任何成员不得随便处理或占有,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校团委监督处理。
四、社团发票管理尽量取用带有正规公章的全国统一发票,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
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无涂改。
发票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可入账。
若确实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开出发票或收据,则必须由社团指导老师书面证明该款项的具体用途及无法开出发票的原因。
五、社团账本转交各社团在换届时应及时向济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上报财务负责人的更换名单;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原因,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转交时要有财务负责人签字。
社团部规章制度

社团部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社团部的管理,规范社团部的行为,保障社团部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旨在加强社团部的管理,促进社团部的健康发展,确保社团部的活动有序、安全、有意义。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社团部的所有成员,包括部长、副部长、部员等。
第三条社团部的组织和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社团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部员若干名。
第五条部长负责社团部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社团部的各项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社团部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负责社团部的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如组织、宣传、财务等。
第七条部员是社团部的基础,负责社团部的日常工作,参与社团部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活动管理第八条社团部必须按照学校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计划和活动计划,并报学校审批。
第九条社团部举办的活动必须符合学校的宗旨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学校和社会的利益。
第十条社团部举办的活动必须经过充分的准备,包括活动方案、安全预案、宣传方案等,确保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社团部举办的活动必须有明确的主题和目的,活动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有利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社团部的财务必须按照学校的要求进行管理,设立独立的财务账户,实行财务公开。
第十三条社团部的财务支出必须经过部长审批,重大支出必须经过学校审批。
第十四条社团部的财务必须用于社团部的正常运行和活动,不得用于个人消费。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五条社团部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学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社团部的日常工作、活动开展、财务管理等方面。
第十六条对社团部的奖励主要包括学校的表彰、奖励和社团部的内部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社团部成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停职检查、撤职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社团部规章制度

社团部规章制度1. 引言社团部是学校内重要的组织之一,旨在促进学生的兴趣和充实课余生活。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组织社团部的活动,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以确保社团部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社团部组织架构社团部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2.1 社团部主席团社团部主席团负责整体管理社团部工作,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等组成。
主席团的职责包括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会议和活动、协调各个社团的工作等。
2.2 社团部干事社团部干事负责具体执行社团部的工作任务,包括社团的日常管理、活动的策划和执行、宣传推广等。
社团部干事由主席团通过面试选拔产生。
2.3 各社团负责人各社团负责人负责管理和组织各个社团的活动,包括活动策划、成员招募、经费管理等。
各社团负责人由社团部主席团提名并经过全体社团干事投票选举产生。
3. 社团招募与注册3.1 社团招募每学年开始时,社团部将组织社团招募活动。
学生可以通过填写招募表格来报名加入社团。
招募表格将提供给所有学生,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加入适合的社团。
3.2 社团注册社团注册需要社团负责人向社团部提交注册材料,包括社团章程、负责人名单等。
社团部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注册为学校认可的社团。
4. 社团活动管理4.1 活动策划各社团负责人需要在每学期开始之前制定活动计划,并向社团部主席团提报。
主席团将根据活动计划进行评审和批准,并协助社团负责人完成活动策划工作。
4.2 活动执行社团活动执行需要经过社团部主席团的批准后方可进行。
活动执行过程中,社团负责人需确保活动场地的安全和秩序,保证参与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物安全。
4.3 活动宣传社团活动宣传是活动成功的关键之一。
社团负责人需要在活动前进行宣传工作,包括海报制作、社交媒体宣传等。
社团部会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和资源。
5. 经费管理5.1 经费申请社团负责人可以根据活动需要向社团部申请经费。
经费申请需提前填写申请表格,并说明经费用途、预算和费用来源等。
社团部规章制度范本

社团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团部的组织建设,规范社团部的管理,保证社团部的正常运行,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团部是学校的学生组织,主要负责组织和协调学生的社团活动,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社团部的宗旨是:自主、创新、合作、服务。
第四条社团部的目标是以学生为主体,以社团为载体,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社团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社团部成员若干名。
第六条社团部部长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任命,副部长和成员由部长提名,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批准。
第七条社团部部长负责社团部的全面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社团部成员按照部长的安排开展工作。
第八条社团部设立社团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查社团的成立、注销和活动计划,对社团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社团管理第九条社团部的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第十条社团部的成员有权利参加社团的活动,享有社团的福利待遇,对社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社团部的成员有义务参加社团的活动,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维护社团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社团部应当定期组织社团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社团部应当对社团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社团的活动符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社团部的财务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管理,社团部设立财务管理员,负责社团部的财务支出和收入。
第十五条社团部的财务支出必须经过部长审批,大额支出必须经过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社团部的财务收入必须用于社团的活动,不得用于个人消费。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七条社团部的成员应当接受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先的依据。
第十八条对表现优秀的社团部成员,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社团部规章制度的成员,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可以根据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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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部管理制度1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为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学生社团)建设,协调社团与其它机构及各社团间的关系,促进社团的健康、稳定发展,更好地发挥在学生素质教育,特别是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颁布此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性质大学生社团是由在籍本、专科生自愿组织参加的社会团体,隶属于校团委,受学生社团部直接管理。
第二条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按照学校对学生素质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有效地在校内外(主要在校内)开展政治、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各方面的有益活动。
通过这些活动,丰富同学课余生活,同时培养和发展其爱好与专长,提高同学自身素质,为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管理学生社团由校团委学生社团社团部具体领导与监督,社团部对社团的具体活动进行指导。
各学生社团领导机构有相对独立性,并有权处理内部日常事务。
第四条组织原则各社团均以民主集中制为其组织原则。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登记第五条凡我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兴趣爱好发起,并有管理、物资等基础条件的,均可申请成立社团。
并以书面形式向社团部申请,由社团部审批。
第六条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向社团部提交下列材料:(一)负责人签署的成立申请书(二)有关支持单位的审查文件及推荐书(三)社团的章程(四)本学期工作计划第七条社团章程当注明下列事项:(一)名称(二)宗旨(三)经费来源(四)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的办法和具体职权范围(五)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六)会员的权力和义务(七)章程修改程序(八)社团的终止程序(九)其他的必要事项第八条社团部在接受申请的一周内,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答复。
第九条各学生社团在每一个新的学期开始的前4个星期,应到社团部登记注册。
注册时应向社团部提供以下材料:(一)上学期工作总结(二)上学期经费使用情况(三)本学期工作计划(四)社团主要负责人个人情况登记表及社团全体成员名单第十条凡未经批准或未按时登记注册的社团均予以注销,由社团部申报校团委,并通报全校。
被注销的社团应停止一切活动,如果被注销的社团依然继续活动的,将对社团主要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一条各学生社团因某种原因需要更换名称、活动范围及活动方式时,应向社团部提出书面形式申请,经批准并重新备案后方可以新的名称、新的工作方式开展活动。
第十二条社团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年检,如果发现社团组织涣散,长期不开展社团活动,有权向校团委提出撤消社团的申请,经校团委审批并同意后,由社团部实施并通报全校。
第三章社团的成员第十三条社团成员(一)凡自愿参加且并无下列情况的我校在籍本、专科学生均有资格成为学生社团的成员。
(1)受留校察看处分,并在察看期内者(2)上学期四门以上功课不及格者(二)所有社团成员的会员证由各社团自行签发。
(三)社团成员有权要求所在的社团为其建立个人档案,以记录其在该社团的活动及其他情况。
(四)社团成员有权监督社团干部在社团内的活动,对不合理的现象有权向社团部反映。
(五)社团的任何人不得享有特权。
第十四条社团干部(一)社团各级干部按各社团章程中的规定产生,报社团部批准后生效。
(二)原负责人因某种原因中途离任,经社团部同意,可推荐一人暂时代理。
(三)学生社团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社团章程中规定的负责人产生程序时,由社团部联同社团支持单位公开招聘产生,经一个月试用期考核批准后正式生效。
(四)以下情况之一者,社团部有权终止该社团负责人的工作,由校团委审批后,对其进行处分,实行罢免决定。
1、违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开展批准范围外的活动,产生不良影响。
2、社团帐目经费不明,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3、社团活动过程中犯有严重错误,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四章组织与活动第十五条各学生社团应在不与国家法令、学校校规校纪相抵触的条件下,努力建立并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满足社团成员的需要。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活动应以社团自身建设为基础,在满足会员的需要之后,再面向全校同学进行活动。
第十七条对于学生社团有积极意义的活动,社团部将从经费、场地等方面予以支持。
第十八条对于活动范围超出社团注册的活动范围以及全校范围的活动,应提前将活动的方案、资金预算等提交社团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社团部在各学生社团举办各类活动时,有权派人监督该项活动。
当监督人员执行监督工作时,该社团任何人不得不干涉其工作。
为监督人员确认该社团进行不正当活动时,有权要求该社团停止该活动。
第二十条各学生社团组织的活动应尽量在课余时间进行,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员参加活动时的应征得社团部的批准。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活动应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安排,不得损坏学校公物。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印刷品管理(一)印刷品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二)社团出版的印刷品必须向校团委及社团部申请,批准后方后实施。
(三)印刷品应在内部交流,如需与外单位交流,应预先征得校团委审批。
(四)印刷品若需收费,需报校团委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要做好各项活动情况的总结记录,在每次活动结束后报交社团部登记备案。
1、各社团应在活动前三日内向社团部提交活动申请及活动计划,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有重大活动,应提前半个月提交活动申请及活动计划,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遇紧急活动,视其活动情况而定。
常规活动可在学期初统一上报审批。
凡未经审批通过的活动,一律不得开展。
2、活动完毕后须在三天内递交活动总结。
3、各社团进行活动期间,社团部有权随时派工作人员(佩带社管中心工作证)予以检查。
4、各社团活动所使用的一切器材、场地由各社团负责整理、打扫。
5、各社团组织活动,如发现组织上有重大失误,社团负责人须提交书面检查。
6、各社团有权对社团部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提出有创意的建议的社团,在参加优秀社团评比时将给予优先考虑。
7、各社团应在每学期进行至少一次活动,凡参评“优秀社团”的社团须在本学年至少有两次较有影响的活动。
8、社团间联合举办的活动须报社管中心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活动中所有责任由举办活动的社团共同承担。
9、社团与其它各学生组织间联合举办活动,须报经社管中心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章社团经费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经费应以社团自筹为主,学校拨款为辅。
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自筹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以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第二十七条会员费(一)各社团可依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收取一定额度的会员费。
可以按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每学期收取一次。
会员费每学期最高不超过10元。
(二)学生社团因实际需要,在允许的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费,须向社团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经社团部审查同意,方可按照新的会员费标准收取会费。
(三)会员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
第二十八条捐赠、赞助资金或实物(一)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部门以资金、实物等方式进行的捐赠。
(二)社团在组织活动时,经学校团委批准可以向校内外企业或部门争取赞助。
(三)社团接受捐赠或争取赞助使不得承诺学校允许范围外的条件。
(四)社团接受的捐赠或争取到的赞助,必须按学校规定用于社团活动,并接受社团部的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挪用。
第二十九条学校拨款(一)学生社团进行大规模基本建设、重要活动以及完成学校有关部门安排的任务,可以申请学校提供全部或部分活动经费。
(二)学生社团申请学校拨款,应向社团部上交书面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1、活动计划2、经费总预算3、申请学校拨款额度及使用计划(三)学生社团经批准获得的学校拨款,由社团部监督使用。
(四)学校拨款包括学校社团活动基金及有关部门的财政支持。
第三十条学生社团应账目清楚,钱帐分离。
社团部在每学期末对各学生社团的账目进行审查。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学校团委。
内部条例1、值班人员应认真执行值班时间,如有事,应提前得到本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自行调配值班人员。
2、每周例会顺按时参加,如有事,应提前得到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无故缺席三次,予以劝退。
3、各社团活动时,工作人员须检查该社团活动,并于三日内提交工作总结。
凡未能履行责任者二次,予以劝退。
4、工作人员应对本人所负责社团加强沟通。
5、各社团如与校外各团体联系举办活动,社团部负责该社团的同学须通知社团部主任。
6、值班人员在离开办公室时,须清扫办公室,保持办公室清洁。
档案管理1、社团举办活动需提前3天(重要活动应提前15天)提交活动计划书。
其中应阐明具体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参与人员及资金预算表。
2、为规范各社团的宣传活动,学生社团在出海报、传单、宣传等宣传品之前,需将样稿提交社团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发行。
3、活动结束3天后,活动单位应向社团部提交活动总结及活动开销表。
4、各社团负责人员经社团部批准后,方可借阅本社团及其它社团的档案,在借阅过程中,不准私自带走资料并应保持资料的有序、整洁。
大学生社团宣传活动管理条例社团部管理制度1第2页1、为便于协调各社团活动,各社团在需要借用宣传板等物品时,必须提前3天申请,特别情况酌情处理。
借用教室提前1周申请,并请于每周五中午前将申请交到社团部办公室。
2、社团部的宣传板等用品,是属于全校社团公有的。
为便于管理、防止遗失或其它情况出现,各社团在向社团部借用各类物品除提前申请并填写登记表外,需押经手人有效证件一份(学生证、身份证),在活动结束及时归还。
3、各社团向社团部借用的物品,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并用书面材料说明情况。
4、由于各学生社团宣传板使用量较大,为保证各社团活动都能够顺利开展,各社团申请借用时一次不能超过两块。
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5、为规范社团的宣传活动,学生社团在出海报、传单内部资料、报纸、杂志之前,需将样稿(已完稿)送交社团部审阅,经批准后方可发行。
样稿批准后不和得再增添其它内容,除海报外,其它各类宣传品需送交一份供社管中心备案存档。
另外,宣传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团委宣传中心的有关规定,维护社团形象。
6、社团在使用活动中心场地及其它场地后,须保持场地清洁,活动结束后,经管理人员检查场地设备之后方可离去。
若不遵守,所有场地不再借给该社团。
7、爱护活动中心公共设施。
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给予处理。
8、维护活动中心公共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9、各社团不得以社团名义为其它学生组织借用社团部大板等物品,一经发现,取消其本学期借用资料资格。
10、各社团若急需借用办公室宣传物品,如纸、笔、颜料等),应写借据,及时按量归还。
11、各社团宣传海报不得盖住其他学生组织未过期的宣传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