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中22项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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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包括哪些?2010-12-22 09:52:39 | 来源:辽宁省调兵山市地方税务| 作者:一、法定免纳个人所得税项目(1)奖金。

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和军队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债券利息。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补贴津贴。

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4)救济性款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支付的个人生活补助费;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救济金以及抚恤金;(5)保险赔款。

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款;(6)转业复员费。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安家费、离退休费用。

按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外交人员所得。

依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司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协议免税所得。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其他所得。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二、暂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1)奖金。

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2)手续费。

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3)转让房产所得。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4)延期离退休工薪所得。

达到离、退休年龄,但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其在延长离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离、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三、补贴等非工薪所得免税项目(1)独生子女补贴;(2)托儿补助费;(3)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4)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四、其他免税项目(1)股息、红利收入征免税。

对个人从基层供销社、农村信用社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注册会计师:个人所得税法考点(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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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个人所得税法考点(三)1、单选下列不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是()A、转让专利权取得的所得B、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公开拍卖的所得C、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竞价取(江南博哥)得的所得D、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有所得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捐赠扣除的限额=20000×30%=6000(元),对外捐赠的5000元可以全部扣除。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5000)×20%=3000(元)2、单选李先生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字画拍卖,取得收入500000元,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李某收藏该字画发生的费用为100000元,拍卖时支付相关税费50000元。

拍卖字画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50000B、70000C、90000D、100000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拍卖字画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0-100000-50000)×20%=70000(元)。

3、多选王某2012年取得其好友赠与的房屋一间,赠与合同上表明的房屋价值为20万元,赠与过程中王某缴纳除个人所得税之外的其他税费6万元,关于王某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A、王某受赠房屋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B、王某受赠房屋按照“其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C、王某受赠房屋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4万元D、王某受赠房屋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2.8万元正确答案:B, D参考解析: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计算的知识点。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

应纳个人所得税=(20-6)×20%=2.8(万元)4、单选在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营销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所发生的费用,该营销人员()。

国开电大纳税基础与实务(重庆)形考任务三参考答案

国开电大纳税基础与实务(重庆)形考任务三参考答案

国开电大纳税基础与实务(重庆)形考任务三参考答案题目1: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是为某企业开设讲座取得的酬金。

题目2: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是准予抵扣的增值税。

题目3: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是个人兼职取得的所得。

题目4:不属于货币形式的收入的是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

题目5:按负担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利息所得。

题目6: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任职于杂志社的记者在本社杂志上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

题目7: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是外籍个人取得的现金住房补贴所得。

题目8:该企业2017年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正确计算是(150-30)×25%=30万元。

其中,30万元为该企业税前会计利润扣除捐款后的净利润,25%为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题目9.甲公司是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2017年销售化妆品收入为2,000万元,销售进口原材料收入为500万元,承接国家皮肤科研项目获得财政拨款400万元,投资国债获得利息收入30万元。

该企业计算2017年应纳税额时,应纳税收入总额为()。

a。

2,000 + 500 = 2,500万元b。

2,000 + 500 + 400 + 30 = 2,930万元c。

2,000 + 500 + 400 = 2,900万元d。

2,000万元答案】:2,000 + 500 + 400 + 30 = 2,930万元题目10.中国公民XXX出版散文集获得稿酬收入40,000元,其中6,000元捐赠给贫困山区。

XXX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元。

a。

3,808元b。

4,480元c。

3,640元d。

4,760元答案】:3,640元题目1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a。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b。

国债利息收入c。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d。

企业转让资产所得答案】: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题目12.下列所得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之经济基础(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一)试题及答案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之经济基础(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一)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一定期间内办理汇算清缴。

该期间为()。

A.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B.次年1月1日至6月30日C.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D.次年3月1日至5月31日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是()。

A.代扣代缴B.委托代征C.自行纳税申报D.代扣代缴和自行纳税申报3.郑某2018年3月购买福利彩票获得奖金9 000元,领奖时发生交通费50元、食宿费20元(均由郑某承担)。

已知偶然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郑某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

A.0B.9 000×20%=1 800元C.(9 000-50)×20%=1 790元D.(9 000-50-20)×20%=1 786元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的是()。

A.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B.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C.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D.获得县级体育比赛一等奖奖金5.下列关于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计算的相关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B.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中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C.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D.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不得扣除6.2018年12月,钱某获得A上市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10 000元。

该股票为2018年9月份购入。

适用税率20%。

钱某获得的股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10 000×50%×20%=1 000元B.10 000×20%=2 000元C.0D.10 000×50%×20%÷2=500元7.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次”的使用错误的是()。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题集2: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题集2: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题集2: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条件是()。

A.从第6年起,以后的年度中,凡在中国境内居住的B.的从第6年起,以后的年度中,凡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C.从第6年起,以后的年度中,凡在中国境内居住超过270天的D.从第6年起,以后的年度中,凡在中国境内居住超过180天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列入到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独生子女补贴B.误餐补助C.全年一次性奖金D.托儿补助费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退休人员再任职的收入B.个人因任职、受雇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C.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后按月领取的年金D.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4、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B.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复印件公开竞价拍卖取得的所得C.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D.转让土地使用权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一次劳务报酬收入畸高的应实行加成征收,所谓“一次性劳务报酬收入畸高”是指()。

A.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元B.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C.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超过30000元D.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超过20000元6、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个人投资者(新股东)收购企业100%股权后将原盈余积累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中,对于股权收购价格减去原股本的差额部分已经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征收个人所得税B.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中,对于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未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C.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征收个人所得税D.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7、2021年10月中国公民李某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了上市公司股票,并向注册会计师王某咨询其所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务处理。

工资、薪金所得的范围有哪些

工资、薪金所得的范围有哪些

⼯资、薪⾦所得的范围有哪些个⼈所得税法中的⼯资、薪⾦所得,是指个⼈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资、薪⾦、奖⾦、年终加薪、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关于⼯资、薪⾦所得的范围的问题,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资、薪⾦所得的范围有哪些(⼀)个⼈所得税中,⼯资、薪⾦所得范围包括:个⼈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资、薪⾦、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个⼈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个⼈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所得的范围:1、⼯资、薪⾦所得,是指个⼈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资、薪⾦、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录像、演出、表演、⼴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是指个⼈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取得的所得。

4、特许权使⽤费所得,是指个⼈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5、经营所得,是指:(1)个体⼯商户从事⽣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独资企业投资⼈、合伙企业的个⼈合伙⼈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产、经营的所得;(2)个⼈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6、个⼈从事其他⽣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拥有债权、股权等⽽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模拟试题:初级经济法基础(同步训练第五套)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模拟试题:初级经济法基础(同步训练第五套)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模拟试题:初级经济法基础(同步训练第五套)一、单项选择题1.2021年度,某小型企业财务资料显示,会计利润为370万元,另有经税务机关核定的2021年亏损为70万元,假设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则2021年应纳所得税额为( )万元。

A.70B.72.5C.75D.77.52.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以下对于所得来源确定的表述中,准确的是( )。

A.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B.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C.租金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机构所在地或个人的住所来确定D.转让不动产,按照转让不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3.下列各项中,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是( )。

A.运输工具B.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固定资产C.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D.房屋及建筑物4.依据企业所得税法,下列关于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确认收入实现的规定,准确的是( )。

A.按照被投资方计算出利润的日期B.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C.按照被投资方账面做出利润分配处理的日期D.按照投资方取得分回利润的日期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以下支出能够直接在税前扣除的是( )。

A.企业为投资者支付的商业保险费B.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C.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D.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的利息6.某居民企业2021年度产品销售收入4800万元,发生的成本费用3600万元,材料销售收入400万元,境内分回的投资收益761万元(被投资方税率为15%),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5万元,该企业2021年度所得税前能够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用为( )万元。

A.26B.9C.15D.187.2021年某企业当年实现自产货物销售收入500万元,当年发生计入销售费用中的广告费60万元,企业上年还有35万元的广告费没有在税前扣除,企业当年能够税前扣除的广告费是( )万元。

税法实务习题第十章 个人所得税 练习题

税法实务习题第十章 个人所得税 练习题

第十章个人所得税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从世界范围看,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着不同的类型,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采用的是()。

A.单一所得税制B.混合所得税制C.综合所得税制D.分类所得税制2.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中国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标准是()。

A.户籍所在地标准B.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C.住所标准和国籍标准D.工作地点所在地标准3.以下项目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个人提供担保取得的收入B.兼职收入C.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D.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4.在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营销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所发生的费用,该营销人员()。

A.不缴纳个人所得税B.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C.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D.按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5.以下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有()。

A.托儿补助费B.劳动分红C.投资分红D.独生子女补贴6.下列各项中,应按“经营所得”项目征税的是()。

A.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B.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C.私营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本金为本人购买的汽车D.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7.下列各项中不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

A.专利权B.著作权C.稿酬D.非专利技术8.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托儿补助费B.独生子女补贴C.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助D.差旅费津贴9.下列各项中,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股东取得股份制公司为其购买并登记在该股东名下的小轿车B.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个人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取得的所得C.杂志社财务人员在本单位的报刊上发表作品取得的所得D.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10.下列各项中,应按照“稿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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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中22项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2015-10-14 09:23 来源:小税务我要纠错 | 打印 | 大 | 中 | 小分享到: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所谓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本文结合现行税收政策,将工资、薪金所得有关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梳理如下:一、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二、离、退休人员工资薪金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安家费的标准,目前无最新规定,一般仍遵循《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第九条规定:离休、退休干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150元的安家补助费,由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300元。

退职干部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本人两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安家补助费。

退职费是指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退职费标准所领取的退职费。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离、退休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仅限于离、退休人员从原离、退休单位取得的退休工资和生活补助部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号)的规定,个人提前退休补贴按下列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

计税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工资、补贴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规定,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号)规定: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是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按下列规定征免个人所得税:1、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2、除上述1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福利费《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从福列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五、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为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给部分独生子女家庭的员工发放独生子女补贴,同时为了让员工安心上班,给有子女的员工发放托儿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个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超过规定标准发放的部分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

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具体标准根据当地规定。

六、差旅费津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由于目前差旅费发放标准并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在执行中,各地税务机关对差旅费津贴的个税处理不一,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企业发放的差旅费津贴不超过各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是企业能够证明其自行应建立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差旅费津贴标准符合企业实际经营需要的,在标准实际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津贴允许税前扣除;三是纳税人按照所在单位规定的标准取得的差旅费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在单位没有相关规定的,按各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差旅费津贴标准执行;四是税务机关直接规定明确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差旅费津贴标准,超过部分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如《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差旅费津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批复》(川地税函〔2010〕195号)规定:“企业应建立《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制定有《差旅费管理办法》,且其中规定的差旅费津贴标准符合企业实际经营需要的,在标准实际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津贴允许税前扣除,否则,参照《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具体扣除标准应根据当地文件规定。

七、误餐补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误餐补助标准国家税务总局无统一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应当根据当地规定。

八、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是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由于项目多,各地标准不一致。

有的省份进行了明确,如:《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免征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的“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标准的通知》(鲁地税所字〔1995〕第100号)规定,对“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全省统一确定标准,标准为每人80元;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税扣除项目亦可比照办理。

九、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干部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的通知》(财税〔1996〕14号)的规定,属于军队干部的免税项目或者不属于本人所得的补贴、津贴有8项:政府特殊津贴;福利补助;夫妻分居补助;随军家属无工作生活困难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子女保教补助费;机关在职军以上干部公勤费(保姆用费);军粮差价补贴。

暂不征税的补贴、津贴有5项:军人职业津贴;军队设立的艰苦地区补助;专业性补助;基层军官岗位津贴(营连排长岗位津贴);伙食补贴。

十、“老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减免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税发〔1994〕148号)等文件的规定,境外人员的下列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①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②在中国境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天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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