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解读精选课件

(四)职工活动支出(春秋游)
1、活动规定:范围限于省内,且须当日往返 2、注意事项: ⑴会员会费为基础,不足部分工会经费弥补,弥补费用不超过当年会员会费的 三倍(含观看活动费用); ⑵可委托专业机构承办; ⑶武当山不能去。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第38条: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 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 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 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眉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 华山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3、报账附件: ⑴审批单 ⑵活动通知 ⑶活动方案 ⑷承办合同 ⑸报账发票:交通、误餐、门票等实报实销发票 ⑹身份证银行卡 ⑺参加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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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集体福利支出(节日福利)
1、发放时间: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 2、发放对象:本单位全体工会会员和职工。 3、发放物品:符合传统节日习惯的物品或职工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4、发放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元的节日慰问品。 5、发放要求:不能发放现金、购物卡和代金券等。 6、报账附件: ⑴审批单 ⑵购销合同 ⑶发票 ⑷签领单 ⑸身份证、银行卡 第二十二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经费从单位行政经 费中列支。
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六)其他支出(一级科目): 基层工会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包括:资产盘亏、固定
资产处置净损失、捐赠、赞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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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费收入
1、执行标准: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0.5%向所在基层工会 缴纳的会费(工资收入指基本工资收入。)。 2、计算公式:预算年度会费收入=年平均会员人数*月人均交纳会费数*12个月。 3、会费收缴: (1)计算会费清单:基本工资、执行标准、缴费金额; (2)工会小组收缴会费清单:工会小组收缴会费清单一式二份,一份公示,一份装 订成册,作记“会费收入”账凭证
2018年湖北工会

湖北省总工会文件鄂工发 2018 6号湖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市㊁州㊁县(市㊁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㊁局)工会,省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总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 2017 32号)的规定,省总工会制定了‘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总工会研究,并报经省有关部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㊂1附件: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湖北省总工会2018年2月5日2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㊁‘工会会计制度“㊁‘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 2017 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㊂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企业㊁事业单位㊁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㊂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㊂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湖北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㊂(二)经费独立原则㊂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㊁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㊁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㊂3(三)预算管理原则㊂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㊂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预算调整)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㊂(四)服务职工原则㊂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㊂(五)勤俭节约原则㊂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㊁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㊂(六)民主管理原则㊂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㊂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㊂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㊂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会费收入㊁拨缴经费收入㊁上级工会补助收入㊁行政补助收入㊁事业收入㊁投资收益㊁其他收入㊂(一)会费收入㊂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㊂4(二)拨缴经费收入㊂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和建会前缴纳的工会筹备金㊂(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㊂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㊂(四)行政补助收入㊂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㊂(五)事业收入㊂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㊂(六)投资收益㊂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㊂(七)其他收入㊂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㊁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㊁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㊂第五条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㊂要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并及时存入工会银行账户,全部留存开支使用㊂要加强与本单位党政部门的沟通,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省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通过税务代收和财政划拨的方式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依法依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工会专用)或电子缴费付款凭证(网上申报用户)及‘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证明其拨缴经费收入的合法性㊂基层工会要加强与单位行政部门的沟通,根据单位年度工作和经费计划,统筹安排工会活动和行政补助收入㊂对因工会经费5不足确需单位行政予以补助的,应在制定活动计划和编制经费预算之前征得单位行政和主要负责人的同意㊂行政补助收入要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账户管理㊂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第六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㊂第七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㊁维权支出㊁业务支出㊁资本性支出㊁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㊂第八条职工活动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㊁文体㊁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㊂包括:(一)职工教育支出㊂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㊁法律㊁科技㊁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㊁教学用品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㊂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奖励为主㊁物质奖励为辅㊂优秀学员的评选范围不超过参加培训人员的10%,每名优秀学员奖励不超过500元㊂行政事业单位基层工会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按照当地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工会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也可按照所在6单位行政的有关规定执行㊂(二)文体活动支出㊂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㊁服装㊁用品等购置㊁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㊁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㊂文体比赛活动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㊁物质奖励为辅㊂每次比赛活动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㊂设置奖项的比赛活动每年不超过两次,一般设置一㊁二㊁三等奖,可发放奖品或奖金㊂一等奖人均不超过500元,三等奖人均不超过200元㊂不设置奖项的比赛活动,可为参加人员发放人均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每年不超过一次㊂基层工会举办文体比赛,如有统一着装要求,可为参赛者购买服装(含鞋子),每人每两年不超过一次,每次不超过500元㊂基层工会参加县级以上工会组织的文体比赛活动,确需为参赛者(含领队)购买服装的,每人不超过500元㊂举办文体比赛活动需聘请教练㊁裁判㊁评委等工作人员的,可以发放每半天不超过500元的劳务费;其他工作人员中,非专职工会工作人员可以给予每半天不超过100元的补贴,专职工会工作人员在工作日期间不得领取补贴,在节假日期间可参照上述标准发放㊂基层工会会员在工作日期间,确因参加县级以上工会组织的文体比赛活动而误工的(仅限企业领取计时㊁计件工资的人员),可以给予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的误工补贴㊂7文体比赛活动中确需开支伙食补助费的,不得超过当地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㊂基层工会可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㊁文艺演出㊁体育比赛等,也可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每人每年不超过200元㊂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活动,范围限于省内,且须当日往返,可委托专业机构承办,但不得前往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确需途中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每餐人均不超过40元,但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㊂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㊂(三)宣传活动支出㊂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㊁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㊁场地租金㊁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知识竞赛㊁宣讲演讲比赛㊁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㊂(四)职工集体福利支出㊂用于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㊁婚丧嫁娶㊁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㊂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元,工会经费充足的企业单位工会每人每年不超过1500元㊂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即元旦㊁春节㊁清明节㊁劳动节㊁端午节㊁中秋节和国庆节㊂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月饼㊁粽子㊁米㊁油㊁肉㊁蛋㊁水果等㊂基层工会8可根据需要采取发放提货券等便捷灵活的方式,但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㊂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实物慰问品,也可根据需要采取发放提货券等便捷灵活的方式,但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㊂工会会员结婚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育可以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㊂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㊂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㊂工会会员或其直系亲属(限会员配偶㊁父母㊁子女)去世,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㊂基层工会开展生病住院㊁直系亲属去世㊁会员退休等慰问活动时,须与单位行政部门做好统筹,不得重复慰问㊂(五)其他活动支出㊂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等其他活动支出㊂基层工会可以组织劳动模范和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活动要面向劳动模范㊁先进职工和一线职工,特别是苦㊁脏㊁累㊁有毒有害岗位及工伤㊁患职业病㊁慢性病的职工㊂应优先选择在工会疗养院所和基地进行,每次疗休养时间不超过5天(不含路途),每人不超过3500元(包括往返路费㊁伙食费㊁住宿费㊁活动费以及公杂费等)㊂活动往返路费㊁伙食费和住宿费由所在单位行政负担㊂疗休养主要以休息疗养㊁康复治疗㊁开展健康体检和讲座㊁形势报告㊁座谈交流㊁文体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㊂疗休养期间外9出参观原则上不超过休养时间的三分之一,参观考察以免费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㊁先进企业及社区㊁社会主义新农村㊁博物馆㊁纪念馆等为主,不得安排参观收费旅游景点的相关活动㊂应将开展疗休养活动与爱国主义教育㊁提升劳模职工素质结合起来,严禁借疗休养名义组织公款或变相公款旅游㊂疗休养期间不得跨省活动,原则上住宿地点不变㊂第九条维权支出是指基层工会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㊂包括:(一)劳动关系协调费㊂用于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㊁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队伍建设㊁开展劳动合同咨询活动㊁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印制与推广等方面的支出㊂(二)劳动保护费㊂用于基层工会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活动㊁加强群监员队伍建设㊁开展职工心理健康维护等促进安全健康生产㊁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为宗旨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发生的支出等㊂(三)法律援助费㊂用于基层工会向职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㊁提供法律咨询㊁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支出㊂(四)困难职工帮扶费㊂用于基层工会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㊂基层工会应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困难职工档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经费保障能力,制定标准统一㊁程序规范㊁管理严格的困难职工帮扶慰问管理办法,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㊂(五)送温暖费㊂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春送岗位㊁夏送清凉㊁01金秋助学和冬送温暖等活动发生的支出㊂(六)其他维权支出㊂用于基层工会补助职工和会员参加互助互济保障活动等其他方面的维权支出㊂基层工会可以组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所需经费以单位行政为主㊁工会经费补助为辅㊂基层工会可用工会经费为女职工购买一份女性重大疾病 安康保险 ㊂第十条业务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培训工会干部㊁加强自身建设以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㊂包括:(一)培训费㊂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培训发生的支出㊂行政事业单位基层工会按照当地财政部门关于培训费的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工会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也可按照所在单位行政的有关规定执行㊂(二)会议费㊂用于基层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㊁委员会㊁常委会㊁经费审查委员会以及其他专业工作会议的各项支出㊂行政事业单位基层工会按照当地财政部门关于会议费的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工会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也可按照所在单位行政的有关规定执行㊂(三)专项业务费㊂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建设㊁建家活动㊁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㊁职工创新工作室等创建活动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办的图书馆㊁阅览室和职工书11屋等职工文体活动阵地所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专题调研所发生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女职工工作性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外事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㊁技术革新㊁发明创造㊁岗位练兵㊁技术比武㊁技术培训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出及奖励支出㊂基层工会开展的合理化建议㊁技术革新㊁发明创造㊁岗位练兵㊁技术比武㊁先进操作法㊁技术培训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及奖励支出等事项,由单位行政与工会根据活动㊁竞赛所创价值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确定㊂(四)其他业务支出㊂用于基层工会发放兼职工会干部和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补贴,用于经上级批准评选表彰的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必要的办公费㊁差旅费,用于基层工会支付代理记账㊁中介机构审计等购买服务方面的支出㊂基层工会可对经上级工会批准评选表彰的优秀工会干部(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和积极分子,每两年奖励一次,表彰奖励的人数不超过全体会员的10%,每人奖金(奖品)不超过500元㊂基层工会(不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可对兼职工会干部(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和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发放月人均不超过200元的补贴㊂第十一条资本性支出是指基层工会从事工会建设工程㊁设备工具购置㊁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㊂第十二条事业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21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㊂第十三条其他支出是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㊂包括:资产盘亏㊁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㊁捐赠㊁赞助等㊂第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㊁奖励㊁补贴由所在单位承担,基层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由所在单位提供㊂所在单位保障不足且基层工会经费预算足以保证的前提下,可以用工会经费适当弥补㊂第十五条以上核定的经费支出标准为上限标准,各基层工会要根据工会经费结余情况和单位实际,确定支出标准,量入为出地安排好工会活动㊂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基层工会主席对基层工会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㊁完整性负责㊂第十七条基层工会应根据国家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上级工会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会工作计划,依法㊁真实㊁完整㊁合理地编制工会经费年度预算,依法履行必要程序后报上级工会批准㊂严禁无预算㊁超预算使用工会经费㊂年度预算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调整预算的编制审批程序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一致㊂第十八条基层工会应根据批准的年度预算,积极组织各项31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并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科学设立和登记会计账簿,准确办理经费收支核算,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㊂基层工会经费年度财务决算需报上级工会审批㊂第十九条基层工会应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财务报销㊁资产管理㊁资金使用等内部管理制度㊂基层工会应依法组织工会经费收入,严格控制工会经费支出,各项收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重大收支须集体研究决定㊂第二十条基层工会应根据自身实际科学设置会计机构㊁合理配备会计人员,真实㊁完整㊁准确㊁及时反映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㊂具备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独立建账条件的,由已成立的市及县市区基层工会经费核算中心进行核算,分户管理,或经协商后由上级工会代管经费,统一管理,也可委托本单位财务部门或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或聘请兼职会计人员代理记账㊂第二十一条基层工会要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强化会计基础工作㊂开展文体活动,要有经费预算㊁活动通知㊁实施方案以及参加人员名单等,文体比赛要有比赛秩序册㊁比赛结果或获奖通报文件;发放奖金㊁奖品㊁纪念品㊁劳务费及补贴等,要有签领单;购物发票要写明单位名称㊁具体品名㊁数量㊁单价或附购物清单;奖励设置不得擅自突破标准㊁范围和次数;对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比赛活动的获奖人员不得重复奖励;组织慰问活动41要制定细则㊁统一标准㊁完善手续;组织活动等确需用餐的,须提供就餐人员名单㊁发票及原始明细单据或电子结算单㊂第二十二条离退休干部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经费从单位行政经费中列支㊂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省总工会负责对全省工会系统工会经费的收入㊁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㊂按照 统一领导㊁分级管理 的管理体制,市级及以下各级工会应加强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经费收支与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下一级工会应定期向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报告财务监督检查情况㊂第二十四条基层工会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内部会计监督和工会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审计监督,依法接受并主动配合国家审计监督㊂内部会计监督主要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㊁会计账簿与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㊁财产物资的安全性完整性进行监督,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㊂审查审计监督主要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㊂第二十五条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㊁大吃大喝㊁购买购物卡或代金券等;(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㊁津贴㊁补贴;(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 小金库 ;51(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六)不准截留㊁挪用工会经费;(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㊂第二十六条各级工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问题,要及时纠正㊂违规问题情节较轻的,要限期整改;涉及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㊂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㊂‘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通知“(鄂工办 2014 43号)和‘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鄂工发 2015 2号)同时废止㊂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湖北省总工会负责解释㊂报送:全国总工会㊁省纪委㊂抄送:省财政厅㊁省审计厅㊂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2018年2月5日印发61。
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模板】

XX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一章工会经费收入第一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一)会费收入。
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
拨缴经费收入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
上级工会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
行政补助收入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依规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
事业收入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
应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
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XX省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划拨或委托税务代收部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加强与本单位党政部门的沟通, 按照XX省总工会确定的留成比例依法足额落实基层工会应当留成的经费。
统筹安排行政补助收入, 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因开展工作和活动需要可向单位行政申请补助。
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工会账户管理。
第二章工会经费支出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一、前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基层工会的财务管理,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公开。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进行详细阐述。
二、基层工会经费的来源基层工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渠道:1. 会员缴费:基层工会会员需按规定缴纳会费,作为工会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2. 捐赠和赞助款项:可以接受企事业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和赞助;3. 政府拨款:地方政府可根据需要拨付一定金额的经费给基层工会;4. 投资收益:基层工会可以通过合法的投资活动获得一定的收益;5. 其他合法收入:例如举办活动、出租场所或设备等带来的收入。
三、基层工会经费的管理机制为了保障基层工会经费的合理管理,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
具体如下:1. 经费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经费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2. 财务管理人员:招聘专业财务人员,具备相关经验和知识,负责经费的核算、报销和记录等工作;3. 预算编制:每年根据工会活动计划和经济状况,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并报请审批;4. 支出审批制度:建立审批制度,所有经费支出必须经过预算控制和审批程序方可支付;5. 费用报销管理:要求工会成员提交相关费用报销申请,并进行审核核实,确保报销的合理性和真实性;6. 财务记录和报表:建立完善的财务记录和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汇总经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并定期向上级工会和会员公示。
四、工会经费的使用原则工会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必须依法合规使用,杜绝超出法律法规范围的支出;2. 公益原则:优先支持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福利保障;3. 公平原则:公平合理地分配经费,避免出现财务不透明或偏向个人的现象;4. 严肃原则: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有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5. 预算原则:严格按照经费预算支出,不得随意挪用或超支。
五、监督和责任追究为了确保基层工会经费的合规使用和防止财务风险,需要建立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1. 内部监督:由经费管理部门对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审查;2. 外部监督:接受上级工会和相关行政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3. 审计检查:定期请专业机构对工会经费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纪律处分:对违反财经纪律或财务管理规定的人员依纪依法进行相应处罚;5. 法律追责:对有贪污挪用等经济犯罪行为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发文标题: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发文文号:总工办发[2014]23号发文部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文时间:2014-7-29实施时间:法规类型:工会经费所属行业:所有行业所属区域:中国阅读人次:179评论人次:0页面功能:加入收藏2发文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总工发〔2012〕80号]《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总工发〔2013〕51号]等文件精神,使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基层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现就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一]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
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新《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1、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
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
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工会经费收入包括:1、会费收入。
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
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
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
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
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
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
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1]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规定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
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
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7、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工会经费收入包括:1、会费收入。
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2、拨缴经费收入。
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
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
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
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6、投资收益。
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7、其他收入。
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
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全国各级工会的职能不断完善,工会经费收支管理也日益重要。
2009年9月13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发改委负责制定《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效地确保公正合理地使用和严格管理经费,有力地保障建立健全工会财务制度,促进实现财务节约、合理使用、有效说明的目的。
二、总则1.实施细则根据国家有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规定,规范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2.北省各级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3.会经费收支管理,必须以节约为前提,确保正当合法、安全可靠的使用。
三、经费收支管理机构1.北省基层工会的财务管理由工会总支负责,各级基层工会设立财务管理机构,负责收支管理工作。
2.会总支财务管理机构由工会总支财务专员、会计、经费调度员组成,负责对工会收支管理工作的统筹管理,受总支领导班子领导。
3.级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机构由工会工作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受支部领导班子领导。
四、经费收支管理的内容(一)收支的要求1.晒要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实际需要,节约财力。
2.晒应有明确的经济效益,必须按照“先支后收”的原则,严格管理费用,按计划经由合法渠道发放。
(二)收支的管理1.级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进行管理,适时有效地审核和核算,严格控制支出。
2.会总支财务管理机构应定期向工会总支领导班子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并及时向工会总支及下级基层工会报酬有关财务管理结果。
3.级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机构应编制全面的财务账册,定期向支部领导班子报告有关财务管理情况,并及时向工会总支及上级基层工会报告有关财务管理结果。
五、审核1.会总支财务管理机构应建立完整的财务核算工作,定期对所有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审核结果及时公开。
湖北2022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公告
湖北2022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公告湖北2022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公告: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1、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
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
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
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工会经费收入包括:1、会费收入。
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
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
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
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
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
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
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管理,确保经费合理使用,提高工会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基层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经费收入管理1. 经费来源:基层工会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缴纳的会费、单位行政拨付的工会经费、工会所属经济实体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 会费收缴:基层工会应按照规定标准,定期收缴会员会费。
会费收缴标准由工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报上级工会备案。
3. 行政拨付经费:基层工会应主动与单位行政沟通,确保行政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拨付工会经费。
4. 其他收入:基层工会可通过合法途径,开展活动和服务,增加工会经费来源。
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捐赠、赞助、投资收益等。
三、经费支出管理1. 经费支出原则:基层工会经费支出应遵循“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合理使用、注重效益”的原则,确保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1)职工教育、培训、文体活动;(2)职工福利、救助、慰问;(3)工会组织建设、业务工作;(4)工会资产维修、购置;(5)其他与工会活动相关的支出。
(1)编制预算:工会委员会应根据工作计划,编制年度经费预算,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报销审批:支出报销需由经办人填写报销单,经工会主席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3)大额支出:单项支出超过一定金额的,需经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四、监督检查1. 基层工会应建立健全经费收支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费收支的内部审计和监督。
2. 定期向会员公开经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3. 上级工会对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财务管理和报告1. 财务管理:基层工会应指定专人负责经费的收支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安全、合规使用。
财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定期参加财务培训。
2. 账务处理:基层工会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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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
则
湖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来源:鄂工发〔〕6号发布时间: 02月26日点击数: 330
湖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
《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省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省总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32号)的规定,省总工会制定了《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已经省总工会研究,并报经省有关部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湖北省总工会
2月5日
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基层工会收支管理,规范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它经济社会组织单独或联合建立的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湖北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二)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单位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基层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预算调整)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四)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五)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六)民主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
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二章工会经费收入
第四条基层工会经费收入范围包括: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工会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它收入。
(一)会费收入。
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
是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依法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的留成部分和建会前缴纳的工会筹备金。
(已资询总工会,该费用员工不用扣费,全部由单位承担)
(三)上级工会补助收入。
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拨付的各类补助款项。
(四)行政补助收入。
是指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依法对工会组织给予的各项经费补助。
(五)事业收入。
是指基层工会独立核算的所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六)投资收益。
是指基层工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它收入。
是指基层工会取得的资产盘盈、固定资产处理净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和利息收入等。
第五条基层工会应加强对各项经费收入的管理。
要按照会员工资收入和规定的比例,按时收取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并及时存入工会银行账户,全部留存开支使用。
要加强与本单位党政部门的沟通,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省总工会规定的分成比例,经过税务代收和财政划拨的方式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依法依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工会专用)或电子缴费付款凭证(网上申报用户)及《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证明其拨缴经费收入的合法性。
基层工会要加强与单位行政部门的沟通,根据单位年度工作和经费计划,统筹安排工会活动和行政补助收入。
对因工会经费不足确需单位行政予以补助的,应在制定活动计划和编制经费预算之前征得单位行政和主要负责人的同意。
行政补助收入要按照预算确定的用途开支,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账户管理。
第三章工会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