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研究
中美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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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蒡少数 氏 移 育 惠 第 比轻
邓淑娇 ( 西南民族 大学 四川 - 成都 604 ) 1 01
摘 要:中美两国在教育领域都推行少数 民族教育优国教育优惠政策 的实施背景、主要 内容进行比较分析 ,并就此总结经验提 出相 关策略 ,以促进我国少数 民族教 育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肯定性计划 政策比较
族 方 面 的歧 视 ,少 数 民族 教 师 被 大批 的录 用 , 而这 一 措 施 不 仅 加 强课 堂 上 与 生 活 中 同少 数 民族 的交 流 ,为 大 学 的校 园多 元 化
注 入了一股新的活力,而且通过开 设关于少数民族的课程 ,对 民族文化 的传播起到了推动作用。 二 、我国少数 民族教育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党和政府根据我 国少数民族发展特点,对 少数 民族地区的 教育, 特别是在少数民族高考上, 取“ 采 优先发展 ” 重点扶持” 、“ 中美两国同为多民族大 国,也同为教育大 国。中国 自新 中 的政策。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国成立后在政治上推行民族 区域 自治政策,在教育上一直实施 1 、同等成绩,优先录取 。教育部对在汉族地 区的少数民族 少数 民族教 育优惠政策,而美国 自2 世纪 6 0 0年代 以来在 民权 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运动 的推动下也实施针对少数 民族 ( 主要包括 黑人 、妇女等 ) 2 适当加分,降分录取 。 、 教育部规定, 对边疆、山区、 牧区、 在教育领域给予政策扶植 的肯定性行动计划。 少数民族聚居地 区的少数 民族考试可 以享受最高加分不超过 2 0 美国 “ 肯定性行 动计划”在教育领域 的主要 内容 此 2 O世纪 6 O年代 ,美 国社会极度动 荡,黑人为 改善其长期 分 的加 分 。 外 民族 聚 居地 区 的汉 族考 生 也可 适 当加 分;另外 , 通 过对 我 国各 省 市少 数 民族 考试 优 惠政 策 的总 结 , 部分 的 省 、 大 自身不利 的境况 ,举行大规模 的运动 。严重的社会不平等造成 自治 区、直 辖 市普 遍 采取 降 分 1—5分 的录 取措 施 。 02 种族关系恶化 ,种族矛盾不断激化 。迫于这种压力,美 国政府 3 、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在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聚集地 推出了 “ 肯定性行动计划”。其主要措施有 以下四点: 区,实行对 区内少数 民族考生单独划线,适 当照顾的原则 。 l 、实行特别招生计划,增加少数民族、妇女在学校 中的入 4 定 向招 生 ,定 向分 配 。在 同批录 取 学 校控 制分 数 线 以下 、 学机会。 肯定性计划要求美国部分高校在录取名额上,对少数 民族 若 干 分 内 ,择 优 录 取 ,对 于 少 数 民 族应 届 大 学 毕 业 生 , 实施 定 学生保留一定名额优惠政策。高校招生政策方面,降低 了少数 向分配 地 区工 作 。 5 、在 重 点 院校 开 办 民族 班 、预 科班 。在 部 分 重 点院 校举 办 民族学生的入 学标准 ,增加少数民族学生 的入学机会 ,明令高 校保留一定的名额提供给少数民族 学生 ,保证少数民族学生的 民族班,适 当的 降分录取 ,招收少数民族考生;此外开 始民族 对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 国统一考试 , 适当降分 , 比例 。而联邦政府为 了确保高等学校在招生时充分实施 “ 肯定 预科班 , 择 优录 取 性行动计划”,对实施肯定性行动计划的学校进行实质性资助 , 三 、中美少数 民族考试优惠政策比较分析 同时对所发放的资助使用情况加 以核查,给予肯定性计划 以资 通 过 以上 对 中美 少数 民族 教 育 优 惠 政策 主 要 内容 的 分 析 可 金 保证 。 知,二者既存在相似之处,也存在很大的差异。主要差异表现 2 、加大对少数民族 学生 的资助 ,提高少数民族学生完成学 在 以下 几个 方面 : 业的经济能力。 1 、实施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 目的不同 : 我国实施少数 民族 在美国,教 育成本非常高,特别是一些私立高等院校,因 优 惠政策的主要 目的是提高少数民族教 育质量,提升全 中华民 此致使很 多经济能力不足的学生 中途退学。为此 ,为缓解没有 足够经济 能力的贫困少数 民族学生经济上的压力 ,防止他们中 族 的全 民素 质 ; 而美 国实 施 肯 定性 行 动 计 划 主要 是 由于 种 族 歧 途辍学, 联邦政府 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对少数 民族学生予以资助。 视使得黑人在教育、就业、经济 、生活等方 面处于十分不利的 如 15 9 8年,美国通过 《 国防教育法》,设立 “ 国防贷学金”。 地位 ,严重的社会不平等造成种种矛盾的不断激化 。为 了缓和 社会矛盾 ,美国政府重新审视和检讨其 民族政策,采取肯定性 3 、加强补习教育,实施 “ 入学后再教育 ”。 计划 ,减轻贫困、消除种族歧视和不平等 。 针对少数 民族学生的成绩差 ,学习能动性低 ,即使获得高 2 、实施的主要内容不同:中国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主要 等教育的机会也难 以适应大学课程 的学 习需要的问题 ,很多高 校开设了补 习教育计划。主要措施是学生进 入大 学后不是先学 包括对少数 民族考生实行 的降分优 惠政策和在高等院校设立 民 习 大 学课 程 ,而 是 先 补 习 中 学课 程 ,使 学 习 成绩 差 的学 生 达 到 族预科班 ;而美国的肯定性行动计划主要 内容是为了消除少数 基本的学习要求后再进行大学课程 的学 习。此外一些高校还与 民族和妇女等弱势群体在就业、教育等领域受歧视的多项政策 中学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在 高中阶段就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高 和措施,是一项补偿性政策。其核 心思想主要是对弱 势群体 因 质量 的课程及辅导,提前对少数民族 学生进行补习教育,以提 歧视而遭受的损失补偿。 3 、实施 的受 惠对象不 同 : 中国的少数 民族 教育优惠政策 高 了他们入学后适应新的学习环境及学习的能力。 主要是以除了汉族 以外的 5 5个少数民族作为受惠实施对象;而 4 、聘用少数 民 族教师,开设少数 民 族研究课程。 美 国的肯定性行动计划的受惠群体不仅 包括美 国境 内的少数 民 在美国,大学教授历史上是 白人 男子垄断 的职业,少数 民 族很少 问津。随着 “ 肯定性行动计划 ”的实行,大学取消 了种 族 ,而且包括妇女等社会弱势群体 。
少数民族研究生政策

少数民族研究生政策现阶段,中国政府对少数民族研究生的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国政府通过教育优惠政策来支持少数民族研究生的发展。
针对少数民族研究生,政府在入学考试和评价标准上进行了一定的倾斜。
例如,在高考录取中,政府为少数民族考生设立了一定的加分政策,以此鼓励和支持他们报考研究生。
此外,政府还为少数民族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贷款等经济支持措施,以帮助他们解决学费和生活费等问题,降低其经济负担,增加其入学的机会。
其次,中国政府通过所在高校提供的专项计划来推动少数民族研究生的培养。
各高校设立了少数民族研究生专项计划,为少数民族研究生提供一定的招生名额,并提供相应的培养计划。
这些计划一方面包括加强对少数民族研究生的对口指导和培训,推动他们解决学业和科研中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也包括提供相关资源和平台,为他们提供实践和交流的机会,促进他们的学术成长。
再次,中国政府通过宣传和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增强少数民族研究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政府鼓励少数民族研究生通过学习和研究,对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社会等进行深入了解和研究,增强他们对自身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充分展示少数民族在中国多民族国家中的特殊贡献和独特价值。
最后,中国政府还通过实施少数民族地区特殊人才计划,吸引少数民族研究生回到自己的家乡从事相关工作。
此举旨在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和繁荣,同时也为少数民族研究生提供了回馈家乡、服务民族地区的机会,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总体来说,中国政府对少数民族研究生的政策主要围绕教育优惠、专项计划、文化认同和地方发展等方面展开。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促进少数民族研究生的发展,帮助他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繁荣和国家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高等教育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与教育平等

中国高等教育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与教育平等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探讨中国高等教育中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与教育平等之间的关系。
我们将首先概述中国高等教育的基本状况,特别是少数民族学生在高等教育中的参与情况。
接着,我们将详细介绍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历史背景、实施现状以及这些政策如何影响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机会。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探讨这些优惠政策是否有助于实现教育平等,以及是否存在任何潜在的不平等问题。
我们将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在保障少数民族学生教育权益的进一步促进教育平等和公正。
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我们希望能够为政策制定者和教育实践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以推动中国高等教育中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与教育平等之间的和谐发展。
我们也希望能够引发更多关于教育平等和少数民族权益的讨论,以促进更加全面和深入的教育改革。
二、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概述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长期以来一直重视并实践着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这在高等教育领域尤为显著。
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旨在保障少数民族学生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和谐与发展。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加分政策、定向招生计划、民族班和民族预科教育等多种形式。
加分政策是其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对于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根据不同地区和民族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分数优惠,以降低他们进入高校的门槛。
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因历史、地理等因素造成的教育资源不均等问题,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了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定向招生计划则是针对特定民族地区或少数民族群体,制定专门的招生计划,确保这些地区或群体的学生有足够的名额进入高校。
这一政策不仅有助于平衡各地区之间的教育资源分配,还促进了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民族班和民族预科教育则是针对少数民族学生的特殊教育形式。
民族班通常是在高校内部设立,专门为少数民族学生提供教学服务,以满足他们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特殊需求。
而民族预科教育则是一种过渡性教育,旨在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在知识、技能等方面达到高校入学标准,为他们顺利进入高校学习打下坚实基础。
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带来的“逆向歧视”问题研究

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带来的“逆向歧视”问题研究引言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拥有56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占绝大多数,而其他55个少数民族则占较少的比例。
为了促进少数民族的发展,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教育优惠政策,比如少数民族学生加分、特殊招生计划等,以提高他们的各种教育机会。
然而,这些政策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其中之一就是“逆向歧视”。
本文旨在探讨这个问题,分析其原因,并提出相应解决办法。
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中国的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少数民族学生加分、特殊招生计划、奖学金和助学金等。
这些政策的目的在于缩小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教育差距,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学习机会和竞争力。
这些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
逆向歧视问题的存在然而,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逆向歧视”。
逆向歧视是指原本针对促进少数民族发展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反而对汉族学生或其他少数民族学生产生了不利影响。
一些汉族学生或其他少数民族学生可能因为少数民族学生加分的存在而被拒绝录取,即使他们的分数比被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高。
这种现象引发了公众对于教育公平和平等的质疑,也引发了一些社会不满情绪。
逆向歧视问题的原因逆向歧视问题的存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释。
首先,政策设计不合理。
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在设计时,可能没有考虑到逆向歧视问题的可能性。
政策重点关注少数民族学生,而没有对汉族学生或其他少数民族学生给予足够的保障,导致逆向歧视问题的出现。
其次,实施过程中存在不公正现象。
少数民族学生加分的实施可能存在一些不公正现象,如录取机构对少数民族学生的加分标准不统一,或者存在利用加分政策牟取私利的行为。
这些不公正现象导致了逆向歧视问题。
最后,群体间的矛盾与冲突。
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人口流动的影响,少数民族学生和非少数民族学生之间可能存在一些矛盾与冲突。
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的实施过程中,这些矛盾和冲突可能被放大,导致逆向歧视问题。
高考招生中少数民族优惠政策问题探析

高考招生中少数民族优惠政策问题探析[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在高考招生中对少数民族考生实行优惠政策,政策的实施在建国后几十年间已显示出突出的成绩,文章对该政策实施的心理因素和现实因素进行了详细的剖析。
提出随着社会的发展,该政策需不断的修订和完善来适应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 高考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统一国家,56个民族在文化水平上有很大的差异,相对而言,少数民族教育的起点普遍较低。
为了更好的实现民族平等,使民族学生增加进入高等院校学习、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平等权利。
新中国成立至今,国家一直在尊重民族差异的前提下,在高考招生时对少数民族考生实现降低门槛的优惠政策。
一、高考招生优惠政策的发展演变过程第一阶段:起始阶段。
1950年国家教育部颁布《关于高等学校1950年度暑期招考新生的规定》中规定:“参加工作3年以上的产业工人、干部和军人、兄弟民族学生、华侨学生,考试成绩虽稍差,得从宽录取”。
1953年至1961年间,高考招生一直实行少数民族与一般考生“成绩相同时,予以优先录取”的政策。
1953年,教育部在《关于全国高等学校1953年暑期招考新生的规定》中指出;“少数民族学生报考时缴验有关机关团体的介绍函件者,当期考试成绩达到所报考系科的录取标准时,应优先录取”。
1955年12月,教育部在《关于放宽少数民族学生报考年龄问题给广西省教育厅的函》中指出:“今年在各级学校招生规定报考年龄时,对少数民族学生报考年龄一般应比当地规定放宽2-3岁,同时,当年毕业生报考时不受年内大小之限制”。
第二阶段:曲折发展阶段。
1962年,为贯彻中央批转的《关于民族工作会议的报告》精神,教育部发出《关于高等学校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的通知》。
在一些学校逐渐恢复了录取少数民族学生照顾的办法。
文革结束,教育部在《关于1978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最低录取分数段可适当放松”。
1980年教育部在《高等学校正式工作的规定》中指出:部分全国重点高等学校设置少数民族班,民族班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一般高校对民族聚居区考生录取分数可适当放宽;对散居地区的民族考生,与其他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贵州少数民族考研政策

贵州少数民族考研政策贵州省近年来为了促进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的发展,采取一系列举措,特别是在考研政策上给予了一定的优惠和支持。
本文将介绍贵州省对少数民族考研政策的相关内容。
优惠政策:1. 招生计划:贵州各高校每年都会有专门面向少数民族考生的招生计划,计划名额比例不低于少数民族省份招生计划比例。
2. 政策加分:在贵州省,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统一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最高加分10分。
加分实行同比例增减,不足一分不予加分。
同时,少数民族考生也可以享受政策性的“西部计划”加分政策,最高加分20分。
3. 专门资助:凡是在贵州各高校录取的每位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都将获得每年5000元至1万元的国家奖助资助,用于生活和科研等方面的支持。
4. 贵州省奖学金:少数民族考生在贵州省考上研究生并被录取后,可以申请获得贵州省奖学金;5. 免试招生:招生单位还可以面向少数民族考生实行“免试招生”,在考生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省招办直接安排录取。
申请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按照国家教育部发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应当具有与拟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所要求学历、学位对应的资格要求;3. 各高校对拟录取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年龄、健康等方面,没有强制性规定;4. 各高校对拟录取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语言能力等方面,有相应的要求;5. 各高校对拟录取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专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个人面试等方面评定标准与其他考生一致。
总之,贵州省对少数民族考研政策的优惠和支持举措,有力地激励了少数民族青年的学习热情和追求学业的信心,帮助他们顺利实现自己的学业和人生目标。
同时,这些政策也在推动贵州省高等教育不断向前发展,增强了该省的人才优势和综合实力。
中俄鄂伦春族教育福利政策对比研究
中俄鄂伦春族教育福利政策对比研究一、引言教育福利政策是国家为了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保障少数民族权益,推动民族地区社会进步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中俄两国都有着鄂伦春族居住地,其中以中国鄂伦春族为主,俄罗斯鄂伦春族为辅。
本文从教育福利政策角度,对中俄两国对鄂伦春族的教育福利政策进行对比研究,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完善和优化提供参考。
二、中鄂伦春族教育福利政策1. 教育资源投入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件精神,鄂伦春族地区的教育资源得到了很大的增加。
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鄂伦春族地区的教育经费投入,提高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学校教学设施。
2. 教育政策倾斜中国政府对少数民族实行一系列的教育政策倾斜,如在学校招生、教材编写、师资培训等方面都对少数民族地区有着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
鄂伦春族学生在升学和就业时也享受着相对的倾斜政策,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学生的录取和就业安排。
3. 传统文化教育中国政府积极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在鄂伦春族地区也开展了大量的传统文化教育活动。
学校设置了相关的传统文化课程,举办了各种传统文化交流活动,让鄂伦春族学生了解和认同自己的传统文化。
4. 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中国政府在鄂伦春族地区加大了对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投入,提高了学前教育资源的供给和特殊教育的师资力量,使每个鄂伦春族儿童都能接受到公平的教育机会。
俄罗斯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资源投入并不如中国那样充分,尤其是在财政困难时期,教育资源的匮乏成为制约鄂伦春族教育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虽然政府也在努力改善当地学校的教学条件,但进展相对较慢。
俄罗斯政府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方面的投入也不够充分,学前教育资源的不足和特殊教育的薄弱,使得鄂伦春族地区的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存在不小的难题。
中俄两国对待鄂伦春族教育福利政策存在着较为明显的差异。
在教育资源投入方面,中国政府对鄂伦春族地区的教育资源投入更为充分,而俄罗斯政府在财政困难时期存在教育资源的匮乏现象。
对我国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分析与思考
对我国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分析与思考【摘要】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施行至今,在培养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人才,促进少数民族教育水平发展方面产生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然而,随着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和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已经不全然适用。
因此,笔者特针对我国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以求实现民族考生间受教育权的真正平等。
【关键词】少数民族;汉族;高考加分政策;教育平等一、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发展历史我国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自新中国建立之初延续至今。
1950年5月,教育部在《关于高等学校1950年度暑期招考新生的规定》中提出兄弟民族学生“考试成绩虽稍差,得从宽录取”。
[1]此后1951年、1953年的高校招生中均强调了类似规定。
1953至1961期间,提法为“同等成绩、优先录取”。
1962年8月,教育部与中央民委《关于高等学校优先录取少数民族学生的通知》中,提出“可以给予更多的照顾”。
[2]恢复高考后,教育部在《关于1978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少数民族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分数段,可适当放宽”。
[3]1987年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中,较详细的规定了对不同类别的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提出“适当降低分数,择优录取”。
近年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更加明确和详细地规定了不同情况的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和照顾办法,且加分一般不得超过20分。
二、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合理性(一)法律依据我国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施行是存在法律依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4条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高等教育法》第8条“国家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为少数民族培养高级专门人才。
”第9条“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中国高等教育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与教育平等
中国高等教育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与教育对等引言: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拥有56个民族。
在推行全民族共同茂盛进步的目标下,中国始终提议并践行民族团结和教育对等的原则。
为了解决历史上长期存在的民族教育差距问题,中国实施了一系列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
本文旨在探讨中国高等教育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对教育对等的意义和影响。
第一部分:历史背景与政策制定中国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时期。
当时,中国开始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乐观保卫和进步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化和教育。
1952年,中国第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
此后,中国相继设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等少数民族自治区。
为了弥补教育落后的差距,中国开始实施了一系列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如在高校招生、奖学金、就业等方面赐予少数民族同砚更多的机会和支持。
第二部分: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1.高校招生优惠中国高校针对少数民族同砚的招生政策实行了乐观的倾斜。
一方面,高校会依据各个民族的实际状况,为少数民族同砚单独设立一定的招生规划名额。
另一方面,高校依据少数民族生源较少的实际状况,实行降分招收的方式,为少数民族同砚提供更多的入学机会。
2.奖学金与资助政策中国的少数民族同砚可以享受到各种类型的奖学金和助学金。
政府会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少数民族同砚完成学业。
此外,一些企业和社会组织也会提供奖学金,援助少数民族同砚解决学费和生活费的问题。
3.教育资源投入中国政府为少数民族地区投入了大量的教育资源。
在少数民族地区修建了现代化的高等教育学校,提供了良好的教育环境和设施。
同时,政府还重点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进步,增进了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
第三部分: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意义和影响中国高等教育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对增进教育对等和培育人才具有重要意义和乐观影响。
1.缩小教育差距由于历史、地域等原因,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不足。
而优惠政策的实施,使得少数民族同砚有更多的机会接受高等教育,缩小了与汉族同砚之间的教育差距。
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带来的“逆向歧视”问题研究
2018年第4期NO.4 2018云南警官学院学报Journal of Yunnan Police College总第129期Suml29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带来的“逆向歧视”问题研究严文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38)内容摘要:我国现行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在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教育事业平等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该政策不可避免无法平衡汉族学生的利益,由此带来的“逆向歧视”问题不容忽视。
通过对该政策的分析解读,就“逆向歧视”问题带来的消极影响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相关建议,探索在教育优惠与公平两者之间的平衡之道,进而完善我国少数民族教育政策,维护民族关系和谐稳定。
关键词:逆向歧视;教育公平;民族关系中图分类号:G7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6057 (2018) 04 -125 -04—、“逆向歧视”问题概述“逆向歧视”(Reverse discrimination)是指在反歧视条例、保障政策或积极平权措施下,使 被保障的群体得益而令社会主流群体受到不平等 对待的现象①。
这里的“歧视”与我们通常意义 下的“歧视”不同,平时所理解的“歧视”是 指弱势群体因其身份受到不利对待,而此处所说 的“逆向歧视”则是指特定社会群体以牺牲主 流群体的利益为代价得到相对优惠的待遇。
此概 念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发生在美国的“肯 定性行为”。
具体是指美国政府针对女性、少数 族裔等人群颁布实施的一系列政策,使其在升 学、就业和社会资源的分配等方面得到优先考 虑,其目的是为了让社会地位相对低的人群能够 公平的享受社会公共资源。
该政策实施后激起了 一部分以白人和男性为主的人群的反对,他们认 为这种偏向于照顾某一特定群体的#f斜式保护政 策反而是对自己的一种歧视。
“逆向歧视”这种 因该政策原因让多数享受不到该政策的群体感到 自己受到不平等的对待的状况由此产生。
二、我国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引发“逆向歧视”现象我国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是指国家基于少 数民族在升学考试中的弱势地位,制定出台的给 予少数民族学生在入升学考试时宽松标准以求实 现教育平等的一系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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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研究作者:王敏宇来源:《商情》2013年第39期【摘要】早在20世纪50年代我国在高校招生中就已经实行对少数民族的教育优惠政策了。
虽然实行这样的优惠政策时间很长,但依然存在着许多争论的问题,面临的挑战很大。
高校招生中少数民族优惠政策实施以来面临着各方面的挑战,如造成了民族间的不平等;搭便车现象及造价现象严重以及政策实施方向的偏离等等问题。
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问题,对少数民族实行优惠政策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能够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关键词】少数民族;教育政策;不足;策略在我国教育制度下,少数民族的教育优惠政策一直是如影随形。
当然对少数民族实行一定的优惠政策是从国家宏观角度考虑的,是為了弥补少数民族受教育程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但是事物的发展总是在不断变化的,在实行这样的优惠政策的过程中有一定的偏离,还滋生了很多问题。
许多人还利用这样的优惠政策,使得其失去了本身的价值。
理论指导行动,有效的理论研究能够使实践工作获得更大的收益。
然而关于实行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过程困难重重,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何把握执行的方向与原有意图相一致成为政策价值成功与否的关键。
本文从几个方面分析了当前的优惠政策的不足,并根据国内的不同的情况提出了自己的独特见解,能够为执行相关政策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一、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提出的背景与特点(一)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提出的背景1、政治背景早在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就制定了一些关于少数民族教育方面的政策,这个也是统治阶级为了巩固自己统治的一种措施。
像在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开办书院、社学等等,但是不是为了少数民族统治阶级的利益,而是出于统治阶级统治的需要。
后来在孙中山先生共和思想的影响下,民国设立了专管蒙藏回疆的教育的“蒙藏教育司”。
然而由于当时军阀混战,这些机构并无实质性的作用,根本没有心思管理这些,所以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施。
国共合作共同抗日时期,出于一定的军事和政治目的,需要对少数民族聚居地进行有利统治与管理。
当局为了更好的对全国进行控制,蒋介石先后在这些地方设立了一些学校,然而这并不是实质上的重视,内战发生后大搞民族歧视的教育政策与之前的少数民族兴办学校等相违背,使得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陷入停滞不前,甚至出现了倒退。
2、文化背景在以往的教育中对少数民族的教育采取的是消极的态度,少数民族一般居住条件、文化传统等等都有差异,管理过程中难度更大,加上地处偏远等原因,都是被历代统治阶级忽略的。
这种做法使得整个社会的发展很缓慢而且不平衡。
有些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还停留在原始形态,有的地方虽然有一些学校,但是学生并不多,教学条件也很差。
在这样的不利环境中是不可能使少数民族教育得到良性发展的,发展现状和水平也是可想而知的。
据调查,到新中国成立初期,有些少数民族地区的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几乎是空白,文盲半文盲度很高。
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为改善我国少数民族教育起点比较低的问题以及尽快缩小全国各地区受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国家推行了对少数民族考生教育时的优惠政策,扩大这部分人进入高校学习的机会,从而使他们真正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平等权利。
(二)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的特点1、解决少数民族专门人才严重不足的现实问题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关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培养管理干部的实行方案,旨在让更多的少数民族人有更多的机会接受高等教育。
将教育的门槛适当放低,扩大这部分人进入高等院校的机会,这些措施包括教育中的加分政策、经济支助、设立民族学院等;并且对少数民族学生从政策上作了照顾性的特殊规定。
2、以民族身份为突破口,扩大入口量,实现教育平等问题国家推行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从另一层面上讲,是聚焦在考生入口环节,通过补偿性的方式实现教育平等的问题。
教育加分政策虽然解决了少数民族考生起点低入学难得问题,但是也要在进入学校后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如饮食习惯、语言不同以及入学门槛低与培养过程同一化之间的矛盾。
为解决这些问题,国家给与一定的照顾,开设民族预科班,弥补因低门槛入学造成的学习能力差距。
在实行这些优惠政策以来,少数民族的人才培养和民族教育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各民族之间的教育差距正在逐渐缩小。
这一政策的实行是在我国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落后的背景下,为了解决少数民族地区人才紧缺问题采取的。
通过扩大入口环节,弥补教育资源的不合理分配,是解决民族平等的一个比较具体的体现。
二、新形势下对原有优惠政策更新的必要性(一)当前推行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种类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曾经说过,少数民族用于历史的、地理的原因,它的发展相对落后,如果不采取措施,他们就不可能和其他民族一道前进,这对整个国家的利益是不利的。
当前我国对少数民族学生和地区在教育方面有着一系列的优惠措施,特别是在高考中的优惠措施更为明显。
例如对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以低于高等学校跳档分数线20分以内进行投档;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以优先录取。
另外在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中也给与少数民族学生一定的优惠。
如在2009年教育部下达的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中就提到了将少数民族高层人才的培养计划列入专项计划中,和以往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区别开来。
这一计划对少数民族研究生招生名额很多,仅2009年就达4700人加入了次骨干计划。
计划规定可招收10%的在职汉族考生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汉族考生,各招生按要求严格执行汉族考生招生比例。
在深刻认识到少数民族和汉族的统一协调发展对整个国家利益的重要性的情况下,国家推行的这些种类的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对解决少数民族经济落后、教育水平低下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同时作为整个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成分,民族教育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这些优惠措施的有利执行可以有效弥补少数民族与汉族学生之间的教育鸿沟,能够加快民族教育的发展进程。
(二)当前实施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出现的问题少数民族的预科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层次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给国家与少数民族入学的一种优惠政策。
在新世纪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民族预科教育模式存在着许多问题。
民族院校开办预科班,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目的是为了弥补少数民族学生在学习能力上与汉族学生之间的差距;是国家推行的统筹全国各地区教育水平的一个重要措施;也是作为少数民族学生入学的一种优惠政策。
一般来说设立的预科班学习年限为一年,但是对于汉语文基础较差的学生讲学习时间调整为两年。
当预科学习完成后预科班学生才能进入高校本科或者专科进行专业学习,其学制与该校本、专科学制是一样的。
总的来说,民族预科班其实是一项很好的政策。
但它是作为一种过渡性的特殊的教育模式,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問题。
当前的对预科的录取时间是和其本科院校同时进行的,而进入预科班所需要的分数要更低一些。
许多少数民族考生为了确保自己能进入其心目中理想的大学,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同时填报同一所人学的本科和预科。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些少数民族考试的分数线离统招录取分数线不远,又远高于预科线,那么很可能是被预科班录取。
这是由于民族预科班再录取方式上的漏洞造成的,一旦这样的考生达到一定数量,就会导致预科生录取分数线大幅升高,甚至高于某些同批次的本科院校的统招分数线。
近年来这个弊端已经在高校招生过程中体现出来,这一漏洞导致无法保障分数较低的少数民族考生的录取,其实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设立预科班的初衷,也严重浪费了国家的教育资源。
三、完善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措施(一)规范少数民族执行教育优惠政策的操作过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可以描述政策执行中出现的弊端。
“对策”之所以出现,那是因为政策落实后,监管的力度不够。
政策落实的关键在于“操作过程”。
在制定和完善高考加分等优惠政策以后,我们必须对高考加分的执行程少字进行细化和固定,并明确操作过程中每一个环节的责任人,避免“魔高一尺”的对策被化解,同时信息需要公开化、透明化,以便“道高一丈”的后期社会监督跟上。
首先,制定严格的考生身份审核程序。
少数民族考生和民族地区汉族考生这“两种考生”的资格审核手续需要各相关部门共同办理:一是考生在户口所在地填写证明;二是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进行初审;三是民族工作部门进行复审;四是各学校把复审后的考生表格交教育招生部门建档。
对于修改民族成分等重要的身份事项,则要按相关法定程序的规定步步把关、层层确认。
其次,规范高考加分流程。
高考加分政策关系着千千万万考生的利益,其制定过程应在经过政府部门深入调查研究以及后期评估的基础上,尽可能多地征求民意,甚至举行听证会,应该尽量制定出透明、合理的“阳光化”规则,以便让考生们在公平的起跑线上“竞赛”。
同时,应该制定加分政策的专项法规,而不是像现在一样分散在每年公布的招生简章中。
再次,增加“少数民族加试本民族语言”措施,并制定严格的惩罚制度。
建议对少数民族加试本民族语言,按比例折入高考总分,防庄“伪少数民族考生”非法获利。
对于在高考少数民族优惠政策中弄虚作假之人,必须按照教育部的规定,一旦高校招生中发现有冒假民族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对于己经被录取的考生,应该立刻取消其学籍;对于事件中涉及的所有人员均要给予严格的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最后,改进公开民族身份信息的方式方法,加强监督力度。
民族身份信息的监管并不是一个短期行为,而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户口部门、民族工作部门、教育部门乃至全社会应该共同协作、全力监督,建立一个以“真实”办事机构和“虚拟”网络平台长期结合的透明载体向全社会公示,设立专门举报高考冒假的电话和信箱。
凡有举报,一查到底;一经查实,坚决严惩,才能保证民族考生优惠政策的纯洁性。
(二)对于民族预科教育的建议对于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方式中的问题,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更为适当的录取方式来弥补现有录取方式中的漏洞。
让真正有需要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真正体现出教育公平的原则。
对于预科教育的质量问题可以考虑从以下儿个方而来进行改善:1、把握优惠的尺度,选择优质生源为了避免上述预科教育不足导致学校向外界输送人才能力不足的问题,我们在对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时应该择优录取。
这种这种择优录取的方式应该是以控制给与少数民族优惠政策的尺度为基础。
如果盲目扩大优惠政策,不仅可能导致这类少数民族考生在学习时的积极性,还会严重影响学校生源质量。
虽然预科班学生的基础知识相对比较薄弱,但是我们是可以对他们进行适当的培养,用其后天的努力弥补先天的不足,这样才能给与他们立足社会的能力。
而且更符合国家推行少数民族教育优惠政策的初衷。
2、提高预科教师的质量由于对预科教育的认识不清,导致在对其投入时并不彻底。
许多人认为预科教育是高中教育的翻本,目的是使基础知识薄弱的学生加深知识;这种想法对预科教育是有严重影响的,具体表现在对预科教师的质量要求不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