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策划管理制度范文

联合代理策划管理制度范文联合代理策划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推动文化产业优质资源共享,加强联合代理活动的规范管理,提高行业的文化产出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联合代理策划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联合代理策划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联合代理策划是指以代理机构为主导并联合其他机构或个人共同参与的文化创作、艺术推广、市场宣传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联合代理策划活动应当遵循创新、合理、公正、诚信的原则,尊重知识产权和各方利益,保护原创作品和参与者的权益。
第五条国家支持和鼓励联合代理策划活动,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奖励制度和激励机制。
第二章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参与联合代理策划活动的各方,在相互沟通、决策、执行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应当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联合代理策划活动的参与主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信誉度。
第八条代理机构有权根据活动需要对各参与方进行筛选,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歧视任何一方。
第九条各参与主体应当尊重知识产权,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盗用、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等合法权益。
第十条各参与主体在合作期间应当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对方的商业信息和敏感数据。
第十一条各参与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并互相支持,共同完成联合代理策划活动的目标任务。
第十二条各参与主体在活动中发生合作纠纷,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章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第十三条联合代理策划活动的项目应当经过充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制定详细的策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第十四条代理机构应当负责组织和协调项目的实施,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机制。
第十五条项目执行过程中,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跟踪和指导,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后勤保障。
第十七条项目执行过程中,代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各参与主体的管理,及时解决问题,防范风险。
代理公司案场管理制度

代理公司案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代理公司案场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代理公司的案场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案场管理人员的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内容。
第三条代理公司案场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制度,严格执行,确保合法合规的操作。
第二章招聘第四条代理公司案场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五条招聘案场管理人员应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六条招聘程序应包括人才需求确定、广告发布、简历筛选、面试选拔、体检录用等环节,确保选聘到符合岗位要求的人才。
第三章培训第七条代理公司应根据案场管理人员的需求,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提供相关的培训资源和支持。
第八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知识、销售技巧、服务意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培训形式多样化,包括集中培训、现场实习、岗前带教等,确保培训效果。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条代理公司案场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应定期进行,包括业绩考核、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应公开透明、客观公正,不得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第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奖惩、薪酬调整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对于表现优秀的案场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确保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代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案场管理部门,负责案场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
第十四条案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案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章典型案例第十五条代理公司应建立典型案例数据库,将案场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和教训总结起来,为案场管理人员提供借鉴和学习。
第十六条典型案例应在公司内部进行推广,促进经验交流和共享,形成学习型组织。
第七章相关制度第十七条代理公司应依法依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维权制度、内部监督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
汉口城市广场联合代理案场制度

汉口城市广场联合代理案场制度一、案场销售事务管理(一)客户统计1)、当日来电来访客户总量统计(2家代理公司总量)2)、结合销售情况每天下班向汉口城市广场销售岗及项目负责人通报当天销售情况。
(二)销售统计1)、当日销售台帐统计(2家代理公司总量)2)、通过编辑短信、日报等方式在每天19:00之前进行汇报3)、每周日下班前,结合周五例会工作安排,撰写工作周报,并对下周工作进行专业建议。
4)、每周一上午10点半前发送汇总版的签约周报(数据需要更新到周日),(三)房源销控1)、新认购房源或诚意金(非开盘认筹)与另一方代理公司共同确认当日销售房源(新认购、换房、退房),进行双销控,双方签字后,该房源方可出售,并进行邮件报备。
2)、换房后期新释放的销控房源,不允许内部换房,即新释放房源需要新客户认购,如发现销售现场出现,有同种户型在售,但销售员引导、承诺后期有更好房源出现而导致客户观望,无论是否成交,发现一次该销售员当日停牌。
3)、退房与另一方代理公司共同确认退房房源,并进行邮件报备。
易居签字方,首签字方惠娟、叶子壮;居易行签字方,首签字。
(四).代理公司后台及签约职责1)、负责提交客户换房审批、客户折扣审批,并保证申报准确,如被内控发现流程缺陷,开发商项目经理处罚。
2)、核对签约和房款交付情况,提醒相关销售人员跟进签约、付款事宜;3)、约请客户签署合同,解答客户异议并保证客户满意,负责将合同送备案4)、确认当日已签约数据,进行销售台账登记;二、客户资源分配1、网络资源所有网络资源登记的客户双方代理公司按周平分,每月轮换,网络资源登记来电归属来电资源。
2、来访资源来访管理采用“轮序制”、“第一登记原则”+“三个月有效原则”+“案例适用原则”+“特殊判定”。
•轮序制:首轮接待每日轮换•第一登记原则:客户权属已来访客户登记为准,需留有效电话号码。
•时效性原则:自客户首次登记起三个月内,客户归属第一登记,超过三个月,如该客户再次上访未找原销售员,视为新客户再次上门。
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各方的责任、义务,保障各方利益,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梅花坞项目销售现场制定以下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为两方代理机构共同遵守执行。
项目为两方联合代理,代理机构为:第一条、来电来访接待管理一、来电接听细则1、来电试行轮值接听制度;每天各代理公司各派两名销售人员进行固定接电,穿插接电的方式,接听电话后询问相关信息,在来电登记本上进现场实行,[行登记;2、电话响铃3声内需接起电话,如3声仍未接听,视为自动放弃该电话的接听权利,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3、如乙方出现空岗,也视为一方放弃,由另一方接听,过后不补;二、关于客户受到干扰1、客户(如光谷地产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接到骚扰,导致客户退订或退房,骚扰方罚款10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2、客户接到骚扰(如光谷地产销售回访反馈、或代理公司直接举报),但客户最终签约了,骚扰方罚款5000元/套,情节严重,销售人员立即调盘处理。
被举报方该套房屋佣金停发。
三、来访客户接待细则1、轮岗细则:销售人员上班到售楼处时,每天上午9点钟正式开始排位;2、前一天115点前各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将排位表复印一份递交给光谷地产项目负责人,并说明排位原则;3、双方各派一名销售人员站位,按日两代理公司交叉轮换。
排轮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排位,如需变更排需经销售人员所在代理公司销售经理同意方可变更;当第一次来的客户指定要某销售人员接待时可按客户要求作特殊处理,该销售员接待完后仍可参加排序,如被跳过则不补;4、客户进门时轮到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接待,则应由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询问客户是否第一次到现场看房:(1)如是老客户,应主动询问第一接待人,如原销售人员在接待台则由原销售人员接待,销售人员回到接待台等待下一批客户;如果原销售人员不在接待台则由该方同事接待。
(2)如是老客户但不记得曾经由哪位销售人员接待过,则由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3)且如客户是第一次来访则又排轮第一的销售人员进行接待;5、排位第二的销售人员问岗,必须在排位第一的销售人员监督下进行,且不超过接待台位置。
联合代理案场管理制度

新城地产联合代理销售管理制度三、乙方销售团队人员配置多家代理公司用A B、C表示:代理公司A:专案一名、销售员8名、助理一名;代理公司B及C销售团队人员配置同A;四、业务接待流程规定•联合代理公司销售员轮流接待,示意图如下:备注:非热销期,项目销售经理(甲方代表)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调整接待轮序模式,两个销售团队轮流进行场外渠道的开发,但销售现场至少保留一个销售团队负责客户接待,另队留守二名销售人员做本团队来电回访客户的接待工作。
客户确认岗标准模式:轮接台每次仅允许2家代理公司各一名销售人员进行客户确认。
A B | (代理公司A、代理公司B,)制作轮排表,早晨第一班开始,对于来访客户,先由B对客户简单寒暄时对于如下几个问题进行询问:①您是否是第一次来?②我们有业务员之前给您打过电话或发短信吗?③ 您的家人之前有来看过吗?此时,A在旁倾听。
经过以上问题询问,判断客户时新客户之后,B并不接客户,而是将客户移至A,让A接待。
此时控台A所在的公司销售员A'补位,形成:轮接台B A如果有3家代理公司,则C公司销售员部位,形成:轮接台: B C按照上述例子,此轮由A'或C询问,而由B接待客户。
案场甲方代表负责每日客户确认岗首次轮接业务员顺序,原则上前日首次接待若为A 公司销售员,次日则为B公司销售员,轮换排班。
对于客户确认岗业务员询问后客户由如下回答,则采用相应处理方式:若客户回答之前来看过,并能记得销售员姓名,则客户确认岗业务员将客户转移至之前销售员进行接待;若客户回答之前来过但记不起销售人员姓名,则根据客户提供的登记信息进行明源查询。
经查询后确实有之前业务员的接待记录并且也在规定时间内回访追踪了客户,则同样将该客户转移至之前销售员进行接待;若明源查询后未有客户登记记录,则视为新客户接待;若查询后有客户登记记录,但之前业务员未对客户在规定期限内跟踪回访,则经客户确认岗两方确认后后视为新客户接访,接访完毕后再报备甲方代表实际情况,申请由甲方代表在明源中对该客户进行权属转移(转移到自己权属下)。
对代理公司案场管理制度范文

对代理公司案场管理制度范文代理公司案场管理制度范一、概述代理公司案场管理制度范是为了规范代理公司在案场销售过程中的管理行为,保证销售过程的合法、公正和透明,并提高销售效率和销售质量。
该制度范围涵盖了代理公司在案场销售的各个环节和操作规范,包括签约、合同管理、销售行为、客户信息管理、销售激励机制等。
二、签约篇1. 签约流程代理公司在案场销售过程中,需按照规定的签约流程进行操作。
包括确认客户意向,填写购房意向书,签署合同预备书,资金交付等环节,并在每个环节记录相关的流程和时间。
2. 购房意向书购房意向书是代理公司与客户之间达成初步意向的文件,应明确约定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买卖金额、付款方式、交房时间、质量标准等。
购房意向书必须是真实、准确的,不能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同时要注明是否收取意向金及其金额。
3. 合同预备书合同预备书是正式签署合同前的一份约定书,由代理公司提供给客户,要求客户确认各项购房条件,并明确表示双方对合同内容的认可。
合同预备书必须真实、准确,不能涉及虚假宣传或误导性信息。
4. 资金交付代理公司在签约过程中涉及资金交付,应按照约定履行与资金交付有关的各项合同义务。
资金应通过合法渠道进行交付,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和记录。
三、合同管理篇1. 合同签署代理公司在案场销售中,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合同签署。
合同签署时,应明确约定房屋的位置、面积、装修标准、价格、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并确保客户理解和认可这些内容。
2. 合同信息公示代理公司应在案场公示销售项目的合同信息,包括签约数量、签约价格、签约面积等重要信息。
公示内容应真实、准确,不能夸大宣传或虚假宣传,确保客户可以获得真实的合同信息。
四、销售行为篇1. 销售守则代理公司应依法进行销售活动,遵守销售行为规范和道德操守。
代理人员不得进行强制销售、欺骗消费者、收受回扣等不正当行为,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 销售宣传代理公司的销售宣传材料应真实、准确,不能含有虚假宣传或误导性信息。
联合代理现场管理制度

目录1 现场组织架构与各岗位工作职责 (4)2 销售流程管理 (4)3 认购流程管理 (5)4 客户接待管理制度 (7)5 客户资料管理制度 (17)6 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9)7 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20)8 解释说明 (20)1现场组织架构与各岗位工作职责1.1联合代理的现场组织架构图由合富辉煌代理及易居中国代理各安排15-20人的销售小组组成一队分组的联合销售团队,案场经理由发展商指派,销售经理由2家代理商各派1名、后勤主管1名、物业经理1名,保安主管、清洁主管和技术员各1名;销控人数根据销售情况而定,后勤主管负责协助案场经理的工作。
2销售接待流程管理销售人员进场接待客户经常发生客户归属等问题的争议,明确规定接待的流程和客户发生争议的归属分配规定,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纷争。
对销售人员的接待流程作明确规范,有利于客户全面了解本司及项目的具体情况,使项目的卖点等优势得以发挥最大的效用,在白热化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多的取胜机会,所以销售现场必须严格要求销售人员执行到位。
3 认购流程管理作为销售的最终结果就是成交,但现场为了避免发生一房重卖、卖错单位、卖错价格等的情况发生,故对现场的成交流程特别严谨,案场经理应时刻监控着销控的情况,做到定期检查,定期更新等工作,防范于出现重大法律风险。
在该联合代理模式下,销售人员成交前需先通过其所在公司的现场销售经理向案场经理确认该单位是否可靠,确认后才可以进行客户的认购流程;而遇两个公司的销售人员同时认购同一套单位的情况下,按照其所在公司的销售经理向案场经理确认的先后顺序进行认购。
4 客户接待管理制度4.1接客纪律管理规定4.1.1接客顺序每天按照各代理公司提早共识的轮岗顺序轮流接待客户,第一岗接待客户后第二岗立刻补上,如此类推,务求达到以公平公正为原则。
接待客户应即时在《入场客户登记表》上做好登记,以作为界定客户归属的依据。
4.1.2接客时间轮岗的时间为早上9:00~下午18:00,务求做到不间断轮候客户入场,其余工作时间以外以谁接待谁跟进为原则。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2017.3.6

联合代理销售案场管理制度2017.3.6万科明天广场联合代理管理制度总则为了加强对代理公司的严格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在执行本项规章制度时,将认真贯彻公平性、严肃性,对违规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及个人认识的态度进行综合性的评定。
处理结果将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并给与一定程度的罚款3、解除合作关系4、本管理制度使用范围为现场全部代理公司人员6、制度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7、本制度将根据不同阶段或需要适时调整及公布二、置业顾问行为操守一、着装要求(置业顾问服装由代理方自行购买)每位置业顾问须着统一制服上岗,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着装整齐大方,佩带胸牌。
男士:要求穿长袖衬衫,系领带。
领带颜色不宜太鲜艳,图案不宜太夸张,要穿黑色皮鞋、深色袜子。
不得留长发、染发、不梳奇异发型、不留胡须。
不佩带饰品。
女士:要淡装上岗,不得浓装艳抹;发型整洁,长发要束起,不留怪发型,不染不适当的颜色;不佩带过多的饰品。
二、置业顾问行为规范1.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脱岗外出;2.上班时间不得在售楼处吸烟;3、不得在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藉、报纸、杂志;4、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如玩手机等;5、不允许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6、不允许在售楼处内高声喧哗、谈笑,不得闲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7、不允许在售楼资料上乱画;8、任何人员,任何时间不得在售楼处打架、骂人;9、保持办公区域的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乱丢废弃物品;10、轮排前二位的置业顾问,在前台等待时不准做玩手机、回访客户等一切活动。
11、其他接待要求:销售服务及风险提示服务信息卡客户进门第一时间主动提交服务信息卡风险提示置业顾问将阳光宣言等风险提示作为标准流程进行专门介绍,同时针对风险问题有统一、合理的应对说辞介绍购房流程置业顾问向客户清晰讲解购房流程介绍贷款事宜置业顾问向客户清晰讲解贷款事宜介绍付款方式置业顾问向客户解释可使用的各种付款方式及其各自的特点介绍价格和折扣置业顾问对于价格和折扣进行了相应的解释和说明(若已出台价格和折扣方案)拟定置业计划若项目销售现场有公示价格,置业顾问根据客户意向决定是否提供该项服务敏感问题询问项目会不会降价或升值不能进行价格和升值方面的引导和承诺能否带客户看一下工地原则上不允许带客户上工地外地户口能协助办理纳税和社保禁止引导、协助违规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三:接电制度1、售楼处销售热线,三家轮流接听,每天一换,每天每方指定专门人员进行来电接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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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剑桥城联合销售管理制度为规范本项目联合销售秩序,更好地体现联合销售的竞争优势,确保销售指标如期完成,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联合代理制度,各方遵照执行。
一、销售现场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地点、作息的规定(一)考勤时间规定1、全体工作人员的上下班时间必须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执行,上班时间为早上8:30;下班时间为下午18:00(外场人员上下班须打卡),每家公司每天需要安排一位置业顾问任值日生,值日生的上班时间为早上8:00,下班时间为19:30;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知会并征得甲方同意);(二)请假与调休规定1、置业顾问当天有私事请假不能按时上下班的,销售经理必须提前一天知会甲方管理人员,否则作违纪处理。
2、置业公司每周日向甲方提交下一周人员排班表(包括管理人员),现场置业顾问的休息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一至周五。
(三)销售现场工作礼仪规范1、在售楼处前台不准看杂志、小说、报刊、玩手机等,禁止利用售楼热线打私人电话,如需接听老客户电话,需离开前台至洽谈区接听;2、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保安、清洁工)不准在卖场休息、吃零食,大声喧哗和从事与销售无关的活动;3、不准在卖场和办公室区域凌乱摆放相关销售资料和客户资料,办公物品需摆放整齐;4、所有上岗置业顾问工作时间需统一着工装,佩戴工牌,考核期置业顾问需着类似正装;女士需化淡妆,穿高跟鞋,并将长发盘束;(四)销售接待流程规范1、置业顾问要严格按照销售培训资料(包括楼盘具体资料、付款方式、折扣、价格等)向客户介绍楼盘,对客户报价、折扣统一,若有特殊情况,须向开发商申请并征得同意方可有效。
严禁超范围私自给客户承诺,严禁不按销售流程提前锁定房源。
2、各公司现场工作人员不得无故干涉与干扰其他销售人员的正常接待流程,对蓄意破坏对方蓄客、下定逼单的违规者处以抢客处理,并加罚违规者所属公司,罚款视情节严重程度待定。
二、关于现场询客、接待和客户归属的规定(一)客户归属确认原则1、依据:以开发商明源系统中各公司的客户来访登记作为客户判定的最终依据;2、认领客户时间:以开发商明源系统中登记回访记录15天内有效记录为准,若15天内在明源系统中有客户跟踪记录,由原置业顾问接待;如超过15天有效期内,按照新客户接待。
3、客户鉴别区域限定为:售楼部大门与前台之间的范围,不可在售楼部其它区域进行客户的鉴别,如在售楼部其他区域进行客户的鉴别,则客户变为公共客户由甲方处理。
(二)关于新客户接待顺序和询客规范各方按照A—B……—A—B……的次序交叉接待客户。
A组、B组对应公司的确定由各公司的销售经理进场时抽签决定(进场前进行一次性抽签,各代理公司签字确认),接待记录由刚接待置业顾问所属公司的下一轮次置业顾问填写《客户接待轮次表》,标明接待人员姓名及接待时间,作为有轮次及客户争议时的依据,细则如下:1、根据接待顺序,各公司最近轮次的一名销售代表必须在接待区域等候站位,严格按序接待,前台站位处不能空岗,如客户较多时轮到接待的最后一个销售人员应提前给销售主管(或经理)打招呼后由现场主管或经理安排值班人员。
2、每天接待秩序以A—B……—A—B……的原则进行大循环首接(即当天的首轮A 位是昨天最后一位未接待客户的A位)。
置业顾问接待客户按客户首次至售楼处顺序依次轮流接待的方式执行。
各公司各安排一名置业顾问鉴别新到访的客户,接待中严禁置业顾问挑选客户,具体方式:A位接待、B位询客。
若A位不在岗,有客户到访,则对A位做轮空处理,不再补位,将由B位继续接待。
若A位不在岗期间无客户到访,则按正常顺序接待,不做轮空处理。
《客户接待轮次表》需由刚接待置业顾问所属公司的下一轮次置业顾问第一时间填写,并标明接待人员姓名及接待时间。
3、当客户进场,前台置业顾问应礼貌问好:“您好,欢迎参观”。
而B位置业顾问在询客时的第一句规范用语为:“请问您是第一次来吗?”“您有家人或朋友来看过房吗?”“是否有熟悉的或联系过的置业顾问?”“您近期是否收到过置业顾问给您发的短信吗?”“后面的客户是与您一起的吗?”(此条为后面紧跟随有客户再询问),不论客户回答“是”与“否”,上述接待用语及确认用语为现场规范用语,前四句缺一不可,也禁止加多余用语。
前台销售员询问客户必须按照规范用语,除上述情况外,均不能用该用语外的任何语言或者有诱导性的语言对客户进行暗示。
客户进门由B位询问这四个问题,A位陪同不得说话,不得围住客户,应礼貌跟随。
如客户回答非第一次到销售中心,改用问话:“请问之前是哪位置业顾问接待您的?”“您手机上是否有置业顾问近期和您联系过的短信呢?”。
客户出示的短信有效期为15天,若是该短信发送时间已超有效期,该短信不做客户归属判定。
如可提供有效证据证明B位未按标准询客语询客而导致争议情况,可以给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反应,甲方根据证据立刻裁判客户归属,并按抢客罚则处理。
4、当同一组客户人数众多时,接待的第一位置业顾问必须礼貌地询问客户是否属于同一组客人,若属同组,则由该置业顾问所属公司组织人员接待,若非同组,则依次轮位接待。
5、若两批非同一组客户同时到访,以客户进大门先后顺序排位置业顾问接待客户先后顺序,而不以客户鉴别结果(鉴别新老客户)的先后顺序依据。
6、如有一方置业顾问未按照两家公司轮序接待新客户,在售楼部内厅擅自接待客户,被另一家公司发现,则按正常轮序该A位的公司接待,如这组新客户已经坐下进入谈判阶段,则由此置业顾问继续接待,计该公司接待轮序,补对方公司轮序;同时,此事按照抢客罚则处理。
7、一方置业顾问在对方询客过程中,接待过程中或接待客户以后,其它置业顾问不得以任何形式主动接触对方客户,包括打招呼、说话搭讪、递名片、介绍自己,打电话、发信息给该客户等等,以上情况均被视为抢客;若客户主动要求被接待,则被询问人需主动询问原置业顾问归属,并协助进行项目讲解后将客户归还。
8、预约客户原则上由预约公司的预约置业顾问接待,但若本人不在现场,该公司应安排相应人员接待。
9、在接待前客户鉴定阶段,该客户在销售前台表明身份不属于看房客户,由A 位负责接待,不算接待轮次,由A位公司进行补位。
10、A位销售人员开始接待客户后,其他销售代表补位。
接待中不论客户意向,凡客户与置业顾问已经离开询客台进入接待状态,即成接待事实。
接待中严禁挑选客户,若轮到轮次不接待,视为自动放弃轮空,由后续销售人员补位,轮空不补。
11、新客户对某置业顾问的服务不满意,要求更换置业顾问,则由该置业顾问所属的公司派其他置业顾问替换原置业顾问继续服务该客户。
若客户对该公司服务不满意提出更换时,则由开发商指定其他公司进行接待,并取消原公司对该客户的所有权,客户归新接公司所有。
12、售楼处值班时间(包括午餐、休息)由各家公司轮流值班,每家公司至少配置1名值班人员,并做好对来访客户的接待,值班人员应先做好对客户的接待工作,值班时间由值班人员接待的新客户归当值班人员,并按本规则第一条接待次序执行。
(三)关于老客户询客和接待及归属规定1、询客与接待所有客户进入售楼部,首先均应按照新客户接待轮次进行询客,任何未经询客而主动与客户接触的行为均被视为抢客,除客户主动指认置业顾问和业主除外。
根据询客情况采用不同的接待方式:(1)如客户是第一次来,按问询制度执行,如确认为新客户,则按照(二)项规则接待;(2)如遇老客户回访,应立即询问客户以前是哪位置业顾问接待的。
待客户确认置业顾问姓名或联系方式后,应将该客户转交给之前接待的置业顾问跟进。
如该置业顾问不在现场,则由其所属公司的其他同事接待;不算轮次。
(3)购买前期的老客户来访要求接待,但无法确认前置业顾问,经前置业顾问或同公司人员核实客户身份后(可核实客户姓名、电话或房号),由前置业顾问所属公司接待;(4)如老客户回访而又忘记了之前接待的置业顾问的姓名,又不能出示置业顾问所发送的跟踪短信,在场的置业顾问也认不出该客户,按以下具体情况作如下处理:①在未确认客户登记的情况下,由A位置业顾问将客户引导至谈客区稍作等待,A、B公司置业顾问共同进行客户到访查询,如查询到为期15天以内于开发商明源系统上有回访记录的有效客户,由首接置业顾问公司的同事接待,给予A位置业顾问所属公司进行补位。
②在未确认客户登记的情况下,客户与曾接待过的B置业顾问相认或被B置业顾问公司的其他同事认出,B置业顾问或其公司必须出示15天以内于开发商明源系统上的回访记录证明,经各公司销售经理或主管确认后,需将该客户交予B置业顾问或其公司跟进,在各公司销售经理或主管进行确认前,A置业顾问正常接待,B置业顾问所属公司的任何人不得中途打断对客户进行确认。
如确认后需A置业顾问进行相关配合,A置业顾问也需礼貌的配合,但客户归B置业顾问所有,A置业顾问补接一轮;客户登记超过,则由A置业顾问自行跟进,如需B置业顾问进行相关配合,B 置业顾问也需礼貌的配合,但客户归A置业顾问所有;如客户主动要求B置业顾问接待,B置业顾问需礼貌拒绝,不得再跟进该客户。
(5)如客户之前来过,报了电话号码,各家代理公司都在查来访记录,在查的过程中又来了一组新客户,两家公司就按照正常轮次接待此新客户,过后之前来过的客户没有查到来访,则按正常轮序当新客户接待。
2、老带新客户归属判定(1)老客户介绍的客户资源视为新客户:①如客户提及原置业顾问姓或联系方式,则此客户归原置业顾问接待,不计入接待轮次;②如客户未指定或想不起前任置业顾问,也无法核实客户身份,则按销售现场正常轮次接待该客户;③老带新第一次来访,老客户亲自陪同带来的新客户归原置业顾问。
④当新客户来时未有老客户陪同,已出询客区(大门及前台间)及询客时间(判定客户四个问题问完)进入接待流程,再由老客户认出,该客户不做老带新处理,仍归属于接待置业顾问;现场新客户偶遇老客户,新客户不做老带新处理,仍归属于接待置业顾问。
(2)如遇到老客户及其亲属、朋友分别到售楼处来访,并由各公司置业顾问分别交叉接待的,按以下具体情况作如下处理:①如该客户未下定,则按本制度规定的客户有效期内的首次记录为准,记录来访人必须为具体买房人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夫妻)。
②若买房人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夫妻)下定(以缴纳定金为准),由购房人单独署名签订购房协议,则成交客户及销售业绩归属于在《来访登记表》和明源销售系统中,首次接待该客户的代理公司,但前提条件是该客户首次来访时间,必须在本制度规定的客户有效期内。
超出客户有效期时限,该客户归属于具有有效登记的一方。
若双方客户联合署名签订购房协议,客户归属最终以客户家庭指认为最终裁决。
③未婚情侣或朋友分别在两家公司做登记看房,不属于直系亲属范围,则各自跟踪各自的客户,最终定房时以定房人名字作为归属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