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违章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规定

一、违反安全管理

1.班组工人进场未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500元。

2.质安部签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到期不整改的,且安全隐患整改单未书面回复的罚款500元。

3.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发现一人罚款200元。超期未复证者按无证者处理;

4.施工队长或管理人员强令施工人员违章冒险作业者,予罚款500元。

5、班前活动记录未按要求如实记录、未按要求每月月底上交质安部,罚款;500元。

二、违反安全防护措施

1.脚手架、龙门架、井架、塔吊未按《建设工程安全技术管理手册》有关规定搭设或未办理相应的验收挂牌制度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

2.各类施工机具未设防护棚和安全操作规程、无防护挡板,转动部位无防护罩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

3.各种预留孔和临边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

4.各类电气设备无可靠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装置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5.电气开关箱不符合安全用电标准要求的、电源箱乱接乱拉或严重违章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

6.手持照明灯、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或潜水泵无漏电保护装置的,每发现一处对总包单位罚款200 -500元。

7.乙炔瓶使用时无回火防止器、气管卡夹不紧、皮管破裂等原因造成泄气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500元。

8.特种设备无各类保险、限位装置或安全保险装置失灵的,每发现一处

罚款500-1000元。

三、违反文明施工及车辆行驶

1.不按规定在施工区域乱倾倒建筑垃圾或泥土的,每次处罚1000-5000元。

2.每发现一起随地大小便的,罚款1000元;

四、违章、违纪

1.进入施工区域不戴安全帽者,每次罚款100元;

2.高处作业不系或不按规定挂好安全带者,每次罚款200元;

3.厂房结构吊装或屋面作业不挂设安全网的,罚款500元;

4.施工现场无登高设施或设施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0元;

5.禁烟区域抽烟者每次罚款50元;

6.未经同意,乱拆脚手架、栏杆、跳板、安全网、坑洞盖板、塔架地锚缆绳、机电设备、构筑物的支撑、衬垫等安全

设施或机电设备的保险装置、安全警告标志及信号等,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7.起重作业违反“十不吊”,明火作业违反“十不烧”者,每次罚款100-500元,不听劝告者应加倍罚款并对施工人员逐出施工现场处罚;

8.凡违反各工种操作规程,不按安全交底及有关施工程序施工操作者、高处抛物、落物或违反起重、电气、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9.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禁止区域或乱动电柜、电器、机械开关者的,每次罚款100-500元,酿成后果加倍罚款并对施工人员逐出施工现场处罚;

10.每发生一起斗殴事件的,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送至司法机关处理;

11.每发生一起偷盗的,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送至司法机关处理。

12、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炉子、热得快、电热毯)等、禁止煮饭、烧水。一旦发现一次处罚一万元罚款。

4.其他

起重吊装中要坚持十不吊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

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风不准吊。

施工现场十不烧: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本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奖罚制度施工现场违章处罚条例

(奖罚制度)施工现场违章 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条例 为强化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壹条: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出入证,违者不得入内。 第二条:凡公司职工(包括外援工、分包单位和管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壹次罚款50元;不按要求系带的,处于20元罚款。项目部不按要求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或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不足的,处项目部2000-5000元罚款. 第三条:项目施工不准酒后作业,发现壹人次处于100元的罚款,其项目班组承担连带责任,处于100元的罚款。酒后高空作业处于200元的罚款。 第四条:于施工现场发现穿高跟鞋或拖鞋者壹次罚款50元。 第五条:施工现场不准带儿童进入施工作业区,发现壹例处于50元的罚款。 第六条:现场施工不得赤膊上岗,发现壹人次处于50元的罚款。 第七条:施工现场发现使用不满十六周岁的童工,壹人次处于责任人500元的罚款。 第八条:施工现场不得有嬉戏、打架、斗殴和进行违法违

纪的行为,发现壹人次,处于200元的罚款。于架子上嘻闹的处于200元的罚款。造成伤亡者,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另罚款10000-100000元。 第九条:施工现场发现赌博的,壹人次处于1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严禁高空掷物,违者罚款200元(无论有无损失)。造成成品损坏、砸伤人员等事故者,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壹条: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冲水式厕所时,处项目部1000元罚款.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违者罚款50元。。 第十二条:材料堆放场地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严禁使用明火或吸烟,违者罚款情500元。造成事故者追究肇事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擅自使用明火焚烧物质,造成环境污染的,处于100元的罚款。 第十四条:高处悬空危险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施工现场未配备安全带的处项目部200元,不按要求配带的发现壹人次处于50元的罚款。 第十五条:不听招呼而强行坐吊篮、井架、塔架上下者罚款50元,同时对机操工罚款100元。 第十六条:无故翻爬井架、龙门架、脚手架的,发现壹人次处于50元的罚款。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取暖,违者罚

违章违纪处罚管理规定

违章违纪处罚管理规定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应承担的相应处罚后果。 1.2 本标准适用于对本公司范围内员工的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全公司日常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处理。 2.2 公司安委会、工会、安全环保部、生产调度中心、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公司领导有权对劳动纪律和其他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落实、检查,检查结果计入相关部门及人员考核。 2.3 各部门对本部门所属范围人员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并对日常执行情况进行布置、监督、落实、检查。 3 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3.1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凡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缺勤者即视为旷工。凡旷工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考核分数; 3.1.1 进出公司必须刷卡;如未带卡,须及时到门卫登记;未带卡也未在门卫登记的作旷工处理;弄虚作假代他人刷卡的每人次扣绩效考核5分。 3.1.2 各部门考勤人员应每日进行如实考勤,发现有弄虚作假、作弊现象等不实情况,扣考勤人员绩效考核10分,扣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1分。 3.2 员工上班迟到的处理: 3.2.1 10分钟以内(含1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5分; 3.2.2 10至30分钟(含3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10分; 3.2.3 30至60分钟(含60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15分;

3.2.4 60至120(含120分钟)分钟每次扣绩效考核20分; 3.2.5 2小时以上至4小时(含4小时)记旷工半天,扣绩效考核50分; 3.2.6 4小时以上记旷工一天,扣绩效考核100分; 3.2.7 旷工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待岗两个月,[待岗期间,只发放生活保障金]; 3.2.7 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旷工两次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扣绩效考核100分; 3.2.8 一个月连续两次违纪另扣绩效考核10分,连续三次另扣绩效考核15分,四次以上另扣当月绩效考核30分。 3.3 当月或当日睡岗一次扣绩效考核20分,两次睡岗扣绩效考核50分,三次睡岗扣绩效考核100分; 3.3.1 上班时间闭目、打盹,10分钟以上(含10分钟)视作睡岗并按睡岗条款处理。 3.3.2 离岗或借故外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均按离岗处理,离岗、早退按迟到条款扣绩效考核分数。 3.3.3 离岗睡觉、关灯睡岗、躺倒睡岗及其他严重睡岗等严重违纪行为扣除绩效考核100分; 3.4 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半日按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3.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属旷工行为: 3.5.1 休假逾期的; 3.5.2 以欺骗方式获得假期的; 3.5.3 涂改伪造证明未来上班的; 3.5.4 在应勤日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上班的; 3.5.5 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勤的; 3.5.6 拒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及安排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出勤的。 3.6 偷拿公司财物或未经公司同意将公物转送他人、搞私有或私自对外加工的,违者扣当月绩效考核100分。情节严重的公司视情形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按失窃财物价值或非法获利金额的2 倍追究赔偿责任。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管理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1、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守施工现 场内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者按情节给予处罚。 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违者罚款50 元,两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50 元。 3、现场内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 元。 4、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违者罚款500 元。 5、现场内严禁大小便,小便违者罚款100 元,大便违者罚款500 元,并将现 场处理干净。 6 、严禁在现场内嬉戏打闹、坐卧闲聊和窜岗窜位,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7、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听从项目部的统一安排,所用材料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存放,并码放整 齐,否则罚款500 元。 8、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围攻起哄、打击报复工地管理人员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 元,情节严重的送交地方派出所处理或将其清退出工地。 9、现场内的所有材料,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更不准将建材带入生活区内,违者按材料价格 的10 倍给予罚款。

10、严禁随意挪用拆卸和损坏现场内的一切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违者罚款500-1000 元, 造成事故者将负法律责任。 11、进出现场内的材料和工具等,必须报材料管理人员登记,否则不得拉出现场,所有出门的 价格的10 倍给予罚款。材料和工具必须有项目部审批,违者按材料和工具 12、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非操作手动用各种机械,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 作业,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 元,若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3、严禁随意将零散材料、工具等存放在外架子、女儿墙顶、窗台等不安全的地方,以免掉下 伤人,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 元。 14、严禁攀爬卷扬机架,外脚手架或乘坐卷扬机吊笼上下,违者罚款500 元。 15、现场内严禁动用明火,若因施工需要必须动用明火时,必须到工地安保部门办理动火审批 手续,并设专人看火,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 元,若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3 16、严禁从高处往下乱扔物料,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 元,若造成事故责任自负。17 、严禁私自乱接电源和私用电炉,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将违章电器没收。18 、现场内所有用电线路必须理顺架空,严禁随意乱拉乱扯和随地 拖拉,违者将给予100 元罚款,造成事故责任自负。

施工现场违章处理规定

编号:SY-AQ-0259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施工现场违章处理规定 Regulations on violation of regulations on construction site

施工现场违章处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进一步规范酒店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酒店装饰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规定: 一、不按规定佩带《施工出入证》或私自涂改、外借《施工出入证》的,除清出施工现场外,对责任人罚款50元。 二、不按规定办理施工进场手续或手续不完整的,除补办手续外,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三、施工过程中,私拉乱接电源、电线,或未按规定操作电气设施、设备的,除责令现场整改外,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四、在施工现场有追逐打闹、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者,罚款50~200元。 五、在施工现场或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者,罚款100~200元。 六、所在施工区域发现烟头等不安全因素的,根据烟头数量,

按每个烟头30元的数额对现场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七、违章使用各种大功率生活电器的,除没收使用的电器外,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八、留宿工人在宿舍内酗酒、赌博的,除禁止在酒店留宿外,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九、偷盗酒店财物或私自变卖废品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不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违章进行明火作业,未引起后果的,除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外,对责任人罚款100~200元;引发后果的视情节,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后果严重的,移送公安消防机关。没有操作证私自进行明火作业的操作人员,给予100元罚款。 十一、施工队累积违章达5次以上,对相应施工队现场负责人罚款300元,对该公司罚款1000元,以此类推。累计违章达10次以上,甲方有权要求施工方更换现场负责人。 十二、对违反上述条款的人员,工程部将出具《违章作业处理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407-38 管理性违章处罚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项目部在开工一周内未成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的罚款500元(罚项目部)。 2. 项目部未配备专职安全员的罚款500元(罚项目部)。 3.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未设专职安全员并报项目部备案的罚款300元/人。 4. 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单位)未设兼职安全员并报项目部备案的罚款300元人/月。 5. 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含专业分包单位)在接公司项目经理聘任书,分包施工任务通知书和签订专业分包工程合同一周内未与公司工程科签订

安全责任书、做工协议的罚款500元/周(罚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 6. 项目经理、分包施工队负责人、(含专业分包单位)在签定安全责任书(协议)后一周内未按规定数量向分公司交纳安全、质量风险抵押金的罚款500元,以后每延期一周增加罚款10%(罚项目经、分包施工队和专业分包单位)。 7.项目部在进场施工一周内未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电工的合格上岗证复印件存档的,罚款100元/人(罚项目部)。 8.项目管理人员进场施工一周内,项目经理未与每个管理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存档案的罚款100元/人。 9.项目分包施工队在所属班组入场施工一周内未与班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并存档的,罚款100元/人(罚分包队伍)。 10.项目部在开工前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土石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施工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促进生产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1、凡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 2、高处作业严禁穿硬底鞋、拖鞋、易滑带钉鞋,打赤膊(不穿衣服)上班,违者罚款50元。 3、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必须拴合格的安全带作业,违者罚款50-100元。 4、工地内严禁吸烟,不到指定区域吸烟者,违者罚款50元。 5、上班前不准喝酒,禁止酒后作业,违者罚款50元。 6、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准任意拆除、移动防护设施和安全装置,违者罚款100-500元。 7、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资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 8、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非工种人员不得任意动用,乱拉乱接电线,违者罚款50-100元。 9、在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内随地大小便者,乱扔垃圾、饭菜,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纪律者,罚款50-100元。 10、对项目质安室、工区下发的通知、表格、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及时整改和反馈者,罚款200元。 11、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证件不符合者,罚款100元。 12、严禁在作业区内打闹、嬉戏,违者处罚50-100元。 13、各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又不听安全人员劝告者,罚款50-100元。 14、工地内电线、电缆线应架空,严禁用斗车辗压电缆、电

线,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5、无电源插头,直接用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6、不走安全通道,四处攀爬、翻越脚手架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7、随意动用消防设施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8、在宿舍内做饭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9、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500元。 20、新进人员未及时申报和安全教育就私自上班的,发现一人罚款100元。 21、脚手架上严禁堆放各种材料,违者罚款100元。 22、卸料平台超重或不及时转运材料的违者罚款100元。 23、模板支撑脚手架,超重、超高堆放材料或不及时分散开的违者罚款200元。 24、施工场地内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罚款200元。 25、材料乱堆、乱放,不整齐,无标示牌罚款50元。 26、施工完毕,不关闭机械、照明灯电源的罚款100元。 27、在有明显禁止烟火标识或其他存在易燃晚爆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未申领动火证或吸烟罚款200元。 28、机械必须固定专人操作,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机械,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9、施工时严禁疲劳作业、带病上班,违者罚款100元。 30、各工种严禁在楼板面、临边、脚手架上及其它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险处休息、睡觉或玩耍,违者罚款100元。

煤矿违章处罚标准.doc

煤矿违章 发现以下严重动态违章行为的,责令停产整改,并按反面典型给予通报处理,对直接责任者罚款200-300元,跟班干部200-300元,安监员、质量验收员、当班的班(组)长100-150元,联责值班干部100-200元。 11.施工单位值班人员不写派工单私自安排工作,造成安全监督失控的。 12.零星工程施工安全负责人不是安全网员及以上班组管理人员的; 13.区队安排零星工程施工人员少于三人操作的。 14.采煤面空顶作业,大面积无临时支护或顶梁不起作用。 15.采空区悬顶面积超过规定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6.采煤面底板松软不采取措施,造成大面积支柱钻底或支柱歪斜的。 17.采煤面特殊地段回撤无人监护或人探身子进入采空区拾料。 18.采煤面支柱、回柱放顶同放炮平行作业距离违反规程规定的。 19.采煤工作面控顶距违反规定,提前或拖后回柱放顶的。 20.掘进迎头空顶作业,没有临时支护或前探支护不起作用的。 21.新开门、过断层、老巷、三岔门、四岔门施工无专项措施的。 22.迎头无计划透老巷或透老巷(老空)、巷道贯通预透前不按措施施工。 23.巷道贯通预透不执行先探后掘,对预透处原有支护没有进行加固的。 24.扒装机与迎头施工人员平行作业。 25.高空作业或在浇灌煤仓(溜煤眼、小井)过程中,施工人员没有拴系安全绳的。 26.斜巷掘进扒装机无防跑装置、防跑装置不全或失效、回头轮固定不符合要求。 27.现场不具备运输条件或安全设施不齐全灵敏可靠而强行运输的。 28.小绞车斜巷运输不执行司机、上下车场把钩工,三人操作。 29.凡是零星运输的,安全负责人不携带运输线路检查记录的,或记录内容与现场不符的。 30.使用矿车运送超过车厢长度、宽度、和高度的物件,如使用矿车运铁棚、铁管、铁路等。 31.用花车运料装车偏载,装车高度超过花车高度、宽度的。 32.使用绞车绳、保险绳封车者或封车不合格的。 33.上、下山装运吊钩期间没有防跑车装置的或司机擅自离岗的。 34.放炮不执行放炮监护制度或放炮派人站岗不全有漏岗。 35.放炮出现拒爆现象时,爆破工不取下把手或钥匙,未将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的。 36.私自损坏通风设施或擅自打开栅栏进入老空区、盲巷者。 37.瓦斯浓度发生异常变化,没有及时采取停电撤人措施也没有进行汇报的 38.严禁带电检修、移动、搬迁电器设备、电缆和电线; 39.漏电保护失灵不及时维修而继续使用。 发现以下动态违章行为的,对责任者每人次罚款200元,跟班副区长每人100元、当班工长(班组长)、安监员每人50元。 40.采煤工作面一人回柱无人监护、先回后支、后退路不畅通、近距离回柱子。 41.采煤工作面支架变形不及时采取戗棚支护、连续引挂悬臂梁而不支设柱子。 42.采煤机更换截齿或距滚筒3米范围以内有人工作时,未切断电源并打开离合器的。 43.工作面面前伞檐、活石不处理进入面前作业。 44.私自用溜子随意运送物料的。 45.修复巷道或整棚不执行由外往里逐架进行、修复点以里有人、不按规程规定支设临时支护、回撤支护时无人监护的。 46.修复巷道需挖地槽时,未对原有支护进行加固的或采取措施不当,可能造成片帮或漏顶的。 47.在倾斜巷道整改支架时不采取防倒棚措施的。 48.无证进行爆破作业的责任者。 49.放炮员不按规定处理瞎炮。 50.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完成处理装药的炮眼,不在现场向下班放炮员交接清楚的。 51.故意破坏通防、监测设备设施的(风门、栅栏、供水闸门、防尘设施、瓦斯探头等)。 52.放炮不执行“三保险”制度或制度流于形式的。 53.两道风门同时打开的以及其他形式造成风流短路的行为。 54.停电不挂牌闭锁,违犯停送电制度。 55.电缆破皮漏电,电气设备或小型电气失爆。 56.设备(开关、皮带等)甩掉电气保护不用或失灵。 发现以下动态违章行为的,对责任者每人次罚款100元,联责考核跟班干部70元,当班工长(班组长)、安监员每人30元。 57.各类特殊工种操作不执行“手指口述”操作法的。 58.采煤工作面10米内打眼与回柱平行作业的,扒装与迎头施工平行作业(有措施除外)。 59.采煤工作面端面距超规定长时间不及时加强支护的。 60.连续两架顶梁高挑影响下循环挂梁以及连续三棵支柱初撑力低于8兆帕的。 61.跟面第一部溜子停止后不停电;延缩溜子不停电。 62.采掘面漏顶不采取加强背顶支护措施而继续生产的。 63.采煤面机组与循环溜子不闭锁进行作业的、更换截齿不停电闭锁、开溜期间机组司机擅自离岗的。 64.割煤、松机、跟机挂梁、回支临时柱超距离的。 65.刮板运输机连续缺螺丝、刮板链出槽、飘链时,不进行处理而强行开动的。 66.刮板运输机延缩时掐接链子不使用专用紧链器的。 67.用顺槽溜子移动工作面循环溜子机头的或回撤单体支柱、棚梁的。 68.巷道漏顶不进行穿帮背顶而继续进行迎头作业的。 69.锚网、锚喷巷道检测工具不全或不合格的。 70.综掘机运转期间,进入安全防护栏以里的。 71.风电闭锁甩掉不使用的、接地保护甩掉不用或不

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

附件: 大唐广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大唐广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广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反违章管理力度,以提高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标准》等有关规程、规定,结合公司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广源公司《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规定了违章行为分类、记分办法及经济扣罚等内容。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广源公司所属各企业。 第二章定义和术语 第四条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管理办法。 第五条员工指公司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聘用、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

第六条违章行为指在生产经营区域发生的违反电业安全规程、电网调度规程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大唐广西分公司、广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违章当事人指发生违章行为的直接责任者。 第八条违章指挥指生产指挥人员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安全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公司成立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其组织结构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机构相对应: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含副职)等公司领导担任。 成员由公司各部门第一责任人担任。 反违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公司反违章工作要求,领导本公司的反违章工作。 (二)统领和协调公司反违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反违章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审核违章处理意见和考核决定,对反违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制度附则 为了顺利完成各项施工任务,充分调动各工种,各班组及工人的劳动积极性,增强工程参与者的事业心,责任感。进一步明确各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责任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工程实际情况,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制定《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制度》。 一、文明施工、树立工程形象。 1、未按规定佩戴相关证件及工作牌,在施工现场穿拖鞋、凉鞋、穿短裤、光 膀子、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每次罚款100 元 2.各施工班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对酒后上岗和在现场偷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处500--1000 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3.各施工班组及成员必须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对不听指挥、顶撞上级、冲撞领导及管理人员或对客户言词不恭者罚款100--200 元。 4.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及标语标牌,违者处以罚款300 元/次。 5.施工人员在现场及宿舍嬉戏、大吵大闹,不讲文明道德,不讲礼貌卫生,损害公司和项目形象的,罚款100--500 元。 6、工地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用水后不关好阀门、不随手关灯 者,每次罚款100 元。 7、擅自在宿舍及现场内私拉乱接、使用油炉、电饭煲、电炒锅等大功

率电器者,没收器具并罚款500 元。 8、宿舍内床铺不整洁、地面及床底有垃圾、烟头、不设容水器丢烟头、门 口不设垃圾桶丢放垃圾者,每人每次罚款50 元。 9、擅自携带家属、小孩在工地留宿,收容外来人员及男女混住的,每人每 次罚款100 元。 10、对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正确领导、管理、指挥决定的,并且恶意辱 骂管理人员的,罚款500 元,对殴打管理人员的罚款2000 元并立即开 除,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警钟长鸣,确保生产安全。 1、电气开关、保险盒、插座等缺乏防护盖或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者,每处罚 款100 元。 2、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破坏施工现场公用设施者,赔偿设施费用并 罚款1000 元。 3、施工用电动机具使用时的电线拖地、直接(或用铁线)捆绑在钢筋、钢 管上而没有用绝缘绳吊离楼地面、接线柱无防护罩者,每人每次罚款 200 元。 4、对任意在严禁区域吸烟,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的 每人每次罚款100 元。 5、施工现场严禁赌博。发现赌博除没收赌具和赌资外,对第一次参与罚款 100 元,第二次参与者罚款500元。被再次抓获的予以开除。 6、工完及下班后没有对机具清洗、保养、遮盖、断电,施工通道没有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含记分标准)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含记分标准):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含记分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公安部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及地方制定的法规、法令而订的,该处罚依据和标准分为《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和《高速公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两个部分,已经印制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的附页上向群众公开。 (一)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3、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记分12分。 4、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记分12分。

5、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 6、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7、驾驶员不按规定学习驾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分。 8、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3分。 9、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造成严重堵塞交通,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5个月,记分6分。 10、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1、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驾驶员经审验不合格仍驾车,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 12、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 13、驾车穿越、超越警车及其护卫车队,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

施工现场管理违章处罚条例

天河项目部施工现场、宿舍违章处罚条例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不按要求系下颚带 的,每人每次处50元罚款。 2、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3、本项目禁止喝酒,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酒后施工者每人每次 罚款500元,班组长负连带责任,罚款2000元。 4、工地施工范围内乱丢烟头、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每次罚款100元。 5、工宿舍晚上11:00熄灯,休息后喧哗、影响别人休息者,每次罚款100 元。 6、节约用水用电、用水后不关好水龙头者,每次罚款50元,宿舍禁止长明 灯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7、各单位规范施工用电,电气开关、闸刀、保险盒、插座等缺乏防护盖或 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者,每处罚款100元。 8、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他接线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防护罩者,每 处罚款200元。 9、施工用电动机具使用时无安全防护设施者,每处罚款200元。 10、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罚款500元,责令其清理干净。

11、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破坏施工现场公用设施者,赔偿设施费用并 罚款1000元。 12、所有电动机具的电线拖地、直接(或用铁线)捆绑在钢筋、钢管上而没有用绝缘绳吊离楼地面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3、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4、对任意在施工严禁区域吸烟,违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管理 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5、结伙打群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5000元及其以上,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5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6、因私事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2000元,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3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由项目部根据各方责任大小决定。 17、施工现场(宿舍)严禁赌博,发现赌博要没收赌具和赌资,对参与者第一次抓获者每人罚款200元,第二次抓获时罚款1000元。 18、下班后没有对机具清理、保养、遮盖,施工通道没有清除干净者,每处罚款100元。(班组应做到工完场清) 19、毁坏成型产品者,赔偿材料、人工费用并罚款200元。 20、高空、洞口临边处,向下向外投掷物料者,承担发生事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罚款1000元。 21、未经管理人员同意或未经规定的培训,擅自操作施工机械者,每人每次

(完整word版)银行违规处罚规定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违规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章程》和本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总行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所有分支机构。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有关责任人员,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事实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和一般员工。 第二章处罚原则 第四条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原则:

(一)本行任何员工有违规行为的,在适用本规定时一律平等;(二)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要与违规事实和责任轻重相适应;(三)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行员工违规行为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处罚范围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一)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或内外勾结实施违规行为的; (二)因违规行为造成事故、案件、经济纠纷、经营风险或者经济损失、信誉损害的; (三)多次违规,屡教不改的; (四)发生违规行为后,不采取积极措施挽回影响或防止损失发生、扩大的; (五)其他违规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一) 初次或者过失违规且情节轻微的; (二) 检查前自己主动查出违规问题并如实报告的; (三) 检查中积极配合提供线索的; (四) 检查后认真整改、及时纠正,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的,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7739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 Penalties for violations of rules and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落实,所有干部职工必须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认识和重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方针,杜绝事故,防患于未然,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 1、公司主要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指导各安全职能部门的工作和责任落实。 2、公司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设备,制定科学的安全技术和各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治事故,

减少损失,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将制度严格把关落实执行,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切实可靠的制度保证。 二、奖惩制度: 1、为加强安全目标管理,促进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保障和按操作规程安全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实行奖励先进、惩罚违章。 2、实行各责任领导、班组、个人,对安全生产与月工资挂钩,基本工资占50%,安全占50%,全月遵章守纪,考核达标,无安全事故,按工资100%核发,对安全生产有违章现象的,打分从工资中扣除。 3、对安全员、守护人员、库管员全年达到安全责任目标,分别嘉奖30000元,对安全责任目标除与当月工资挂钩外,发生安全事故1次以上的除书面检讨外,根据情节罚款10000元,全年2次以上辞退。 4、保管员、货物配送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保管员应保持库内干净整齐、无杂物、产品堆码规范,否则按照

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章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章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促进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确保职工有一个文明安全的工作环境,特制定如下条例: 1、新到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现场前,必须接受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而上岗的人员。处以50元/人。 2、不签订劳动合同。处以50元/人,并要求班组辞退拒不签订劳动者。 3、不提供花名册或提供虚假花名册。处以100元/人。 4、使用在逃违法人员,处以500元/人,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5、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处以30元/人/次,戴安全帽不按要求系好帽带子处以10元/人/次。班组不得给工人发放坏安全帽,如果班组给工人发放不合格的安全帽,对班组处以20元/人/次。如果班组安全帽不足,可以向劳务总包处领取。 6、在高空、临边、陡坡条件下作业,无可靠防护措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方可作业,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人/次,不正确系好安全带罚款30元/人/次。 7、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背、穿短裤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闲散人员、家属,特别是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30元/次。 8、禁止酒后上岗作业,违者罚50元/人/次。身体特困,心情特烦时最好不要上班,以免发生事故。 9、禁止在作业中打闹嬉耍、擅离职守、离岗串岗,违者罚50元/次。 10、禁止坐在防护栏上、窗台上、脚手架下、坑槽壁下休息,或在脚手架板上躺歇、睡觉,违者罚款30元/人/次。

11、禁止随便进入危险隔离区(搭设、拆除、吊装、爆破等区域),禁止在起重臂下,吊物下停留,违者罚款30元/人/次。 12、禁止攀爬脚手架、龙门架,不走安全通道上下楼,违者罚款30元/人/ 次。 13、严禁擅自随意拆改任何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违者罚30元/次,并责令违反规定的班组恢复安全防护或安全标志。 14、禁止非指定人员私自开动、操作任何施工机械,违者罚款100元/次.对于私自登塔、开动塔吊者处罚500元/人/次,并要求班组开除违反规定者。抢夺信号工对讲机处以100元/次,抢夺卡环处以50元/个。 15、现场接电必须让指定的专业临电电工接电,严禁非指定人员私自乱接、乱安、乱拆电线电器,送电线路严禁随地乱拖乱拉或沿金属架敷设,严禁有未经包裹的明线头,接线破口。违反处以50元/次。 16、严禁一箱多闸、多漏、多机具。违反处以50元/次。 17、转料平台严禁超载,提升机吊篮、施工电梯、塔吊吊物严禁超载,吊篮脚手架、其它脚手架严禁超载,发现超载无事故,也要罚责任人200元/次。1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应该到现场的吸烟点或厕所吸烟。现场吸烟不掐灭烟头者处罚30元/人/次,现场吸烟掐灭烟头者处罚20元/人/次;在木工棚,模板堆放区,木方子堆放区等易燃易爆区域抽烟者处以50元/人/次。 19、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开具用火证,派专人看火,使用消防措施。违者罚款30元/次。 20、严禁从高空或楼内向楼外凌空抛掷垃圾、材料。违者罚50元/次。 21、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违者罚款100元/次。 22、禁止挪用、损坏消防器材,禁止在消防器材上或周边码放材料其他物品,违者罚款30元/次。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一) (以建筑面积测算)(优先选择项) 安全员、质检员各1人;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增加配备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人。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二) 说明:1、本配备标准是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57-2013编制; 2、表中所列*标注为可兼任的岗位;小计为专职岗位人员配备数量; 3、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人员证书备案按DBJ50-157-2013标准执行; 4、土石方工程参照标准(以合同造价)执行,配备施工员、安全员; 5、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同时具备上岗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资格。

专业承包工程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技术工人配备要求 现场施工所有工种(含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工人必须100%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高级工及以上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10%,一般作业人员高级工及以上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5% 。 现场施工从业人员数量及岗位检查表 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工程名称: 工种类别:工程结构类型:施工面积: 总工期:填写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现场施工主管理人员统计表

工人数量市场计算式 房屋建筑工程数量按下列式计算 N=S×A÷T N工人数量(人) S建筑面积(M2) T工期(天) A 每平方米平均用工数(工日); A=1.8---2.2(小型工程);1.6—1.8(中型工程);1.4—1.6(大型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数量按下列式计算 N=S×A÷T N工人数量(人) S建筑面积(M2) T工期(天) A 每平方米平均用工数(工日);取值按;特大型桥梁及隧道和施工条件复杂的大型桥梁及隧道工程取5—7.5;其它大中型桥梁及隧道工程取6.25—9.38;其它桥涵及隧道工程,结构工程取7.5—11.25;机电安装取6.25—9.38;道路、广场、园林绿化、综合管网及其它附属工程取9.38—12.5。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奖励、惩罚力度,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及治安、刑事责任案件,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标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未设置 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 劳保服、劳保鞋) 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 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5、电气、机械设备无安全管理制度。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路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 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挥,对未

(完整版)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XX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全行各级机构和全体人员遵纪守法、规范经营、防范风险,保障各项业务快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行规章制度应受到处罚的行为。对于给本行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影响的违规行为,应依据本办法给予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对于未给本行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影响的轻微违规行为,应依据《XX银行违规处罚办法》给予扣分或处罚;对于案件发生的严重违规行为,应依据《XX银行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责任人,是指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包括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 (一)经集体研究决定的违规行为,参加研究决定的主要负责人、持赞同意见的人为责任人,其中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二)领导和上级部门负责人指令下级人员违法、违规办理业务,发出指令的领导或上级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三)下级人员明知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行为是违规的,不制止、不报告,并参与违规活动,该下级人员同为主要责任人; (四)领导和上级部门负责人明知下级人员违规不制止、瞒报的,领导和上级部门负责人同为主要责任人;

(五)未经领导和上级部门同意,经办人员擅自进行的违规行为,该经办人为主要责任人; (六)因个人决策失误发生的违规行为,决策人为主要责任人; (七)因经办人员隐瞒、变造或篡改事实,造成决策失误的行为,经办人员为主要责任人; (八)发生违规行为责任不清时,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同为主要责任人。 第四条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以及教育、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要与其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给本行带来的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员工。 第六条违规处罚信息来源包括机构自查、内部日常管理、条线检辅、审计检查、信访核查、主发起行检查、外部监管部门检查、客户投诉以及媒体报道等渠道。 第七条员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等依法处理。 第二章处理方式及规则 第八条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方式: (一)纪律处分:由轻到重依次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或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二)经济处罚:包括扣减绩效收入、赔偿经济损失等。 (三)其他处理:扣分处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对于未转正员工也可根据情况采取延期转正、不予转正等处理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