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中国法律对肖像权、物权的保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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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肖像权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的肖像权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的肖像权有哪些规定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我们的个⼈信息变得越来越公开透明,逐渐被⽹络可视化或是散布在公共信息⽹中,这其中包括个⼈肖像。

那么民法典的肖像权有哪些规定?那就让我们⼀起来看看由店铺⼩编为⼤家进⾏的解答吧。

⼀、民法典的肖像权有哪些规定民法典的肖像权相关规定如下:《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条:⾃然⼈享有⽣命权、⾝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主权等权利。

法⼈、⾮法⼈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肖像权是⾃然⼈所享有的对⾃⼰的肖像上所体现的⼈格利益为内容的⼀种⼈格权。

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专有权,公民有权禁⽌他⼈⾮法使⽤⾃⼰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损害、玷污。

肖像权简单来说就是肖像权⼈既可以对⾃⼰的肖像权利进⾏⾃由处分,⼜有权禁⽌他⼈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使⽤其专有的肖像。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零⼀⼗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信息技术⼿段伪造等⽅式侵害他⼈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同意,不得制作、使⽤、公开肖像权⼈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不得以发表、复制、发⾏、出租、展览等⽅式使⽤或者公开肖像权⼈的肖像。

第⼀千零⼆⼗⼆条当事⼈对肖像许可使⽤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任何⼀⽅当事⼈可以随时解除肖像许可使⽤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

当事⼈对肖像许可使⽤期限有明确约定,肖像权⼈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解除肖像许可使⽤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

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肖像权⼈的事由外,应当赔偿损失。

⼆、侵犯肖像权认定依据构成侵害肖像权的⾏为,应具备以下两个要件:要有使⽤肖像的⾏为,未经肖像权⼈同意或没有正当理由。

具体来说,侵犯肖像权的⾏为有以下⼏种:(1)未经肖像权⼈同意以营利为⽬的使⽤权利⼈的肖像;(2)虽不以赢利为⽬的,但未经肖像权⼈的同意⽽将权利⼈肖像进⾏展⽰、公开、陈列、复制、散发等⾏为;(3)超出肖像权⼈许可范围使⽤权利⼈的肖像;(4)超出肖像权⼈许可的地域范围内使⽤权利⼈的肖像;(5)超出肖像权⼈许可的期间使⽤权利⼈的肖像。

肖像权法律规定

肖像权法律规定

肖像权法律规定
肖像权是指个人对其肖像享有的法律保护权利,是一种人格权利。

肖像权法律规定了对他人肖像的使用和保护的具体措施。

以下是肖像权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原则规定:
1. 保护范围:肖像权适用于任何个人的肖像,包括普通公民、公众人物以及已故人士的肖像。

2. 保护对象:任何个人,无论其国籍、民族、职业等,都享有肖像权的保护。

3. 保护期限:肖像权的保护期限通常为个人存活期间及死后
50年。

二、使用规定:
1. 过错原则:未经当事人同意,他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肖像,否则构成侵犯肖像权行为。

2. 公共利益原则:在追求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有时可以不经当事人同意使用其肖像,但需支付合理的报酬。

3. 合法权益原则:在某些情况下,他人可能因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使用其肖像,但需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得损害其声誉和利益。

4. 特殊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的肖像使用,法律有更严格的保护措施,需经法定监护人同意。

三、权利保护:
1. 追究责任:当事人可以向侵权人、使用人追究侵犯肖像权的责任,并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恢复名誉。

2. 赔偿要求:当事人可以要求侵权人、使用人支付经济赔偿,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利益补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

3. 涉嫌刑事责任:某些情况下,侵犯肖像权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侵权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总之,肖像权法律规定了对肖像的使用和保护的具体措施,保障了个人对其肖像的合法权益。

任何侵犯肖像权的行为都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惩处,以保护个人的名誉和尊严。

同时,肖像权也需要平衡公共利益和他人正当权益之间的关系,实现合法使用肖像的目的。

《民法典》肖像权规定最新规定内容及解读大全

《民法典》肖像权规定最新规定内容及解读大全

《民法典》肖像权规定最新规定内容及解读大全【划重点一】肖像权的范围与侵权认定法条索引【第1019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法条解读1.肖像权保护的核心利益是一种精神利益,包括权利人对自己肖像享有完整的权利,禁止他人丑化、污损或以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侵害肖像的行为。

2.同时维护肖像的财产利益,肖像的制作、使用、公开等行为都需经过权利人同意。

但并非所有前述行为都需权利人同意,例如后面会提到的合理使用。

3.肖像作品的使用受到限制。

当以人物肖像为素材或原型进行创作时,最终产生的成果便是肖像权与著作权的共同表现形式。

从法益位阶和法的价值位阶上看,肖像权作为民法保护的人格权应当优先。

这在国家版权局《关于对影楼拍摄的照片有无著作权的答复》中有所体现,其《答复》第3项的规定,肖像权人只是同意作者拍摄、绘制其肖像,并不意味着就此同意作者可以任意使用、公开其肖像。

在一则案例中,原告授权被告仅可为特定主体进行商业样片的陈列及专业学刊的发表、展出、出版而使用原告摄影照,被告则将照片用于图书出版,超出了原告的授权范围,那就构成了侵权。

4.侵害肖像权的构成要件:①侵犯或妨害肖像权的行为;②肖像权侵害的后果;③二者间具有因果关系;④未经肖像权人授权或同意。

在过去《民法通则》的逻辑推导下,对于非以营利为目的,而以侮辱、诽谤、诬告陷害等目的使用他人肖像权的情形将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事实上,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只要使用肖像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都是侵害基本人权的行为。

【划重点二】肖像权的合理使用法条索引【第1020条】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我国民法典是我国首部统一的民事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为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构建建立了坚实的基础。

民法典规定了人的基本权利,其中包括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本文将就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一一阐述。

一、隐私权的保护隐私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是指个人在个人生活、自由、尊严等方面所享有的权利。

我国民法典第二十四章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名誉权、肖像权、名字权、容貌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健康权等人身权利。

”从民法典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确立了自然人隐私权的地位,并将其纳入了法律保护范围内。

同时,我国民法典还对隐私权的保护做出了以下规定:1. 禁止侵犯个人隐私权我国民法典第二十四章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自然人的个人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

这项规定旨在保护人民的隐私权在互联网时代得以得到有效维护。

同时,该条款还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等方面做出了限制。

个人信息一旦被泄露,将会给个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和影响,因此该条款对于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权具有重要意义。

2. 禁止假冒他人行使隐私权有些人可能会假冒他人行使隐私权进行反社会行为,为了防范和惩罚这类行为,我国民法典第二十四章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假冒自然人行使隐私权的,应当赔偿由此给被假冒人造成的损失和利益费,并承担公开道歉等责任。

这项规定是为了保护人民的隐私权不被滥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3. 禁止非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日益增加,因此,我国民法典第四十二章第二百四十四条对非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作出了明确规定。

该条规定:“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使用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承担依法责任,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这表明,个人信息的保护已成为了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个人的隐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银行账号等等。

摄影的法律约束

摄影的法律约束

摄影的法律约束摄影作为一种艺术和媒体形式,既有无限创造性的潜力,也面临着法律上的约束和限制。

在进行摄影创作时,摄影师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以确保自己的作品合法合规,同时也尊重他人的权利。

一、肖像权的保护在摄影中,尊重个人的肖像权至关重要。

肖像权是指个人对其肖像的控制权,包括拍摄、使用和发布个人照片的权利。

在捕捉他人的形象时,摄影师必须获得被摄者的许可或授权,并遵守著作权法和隐私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如果未经授权就使用他人肖像的照片,将可能涉及侵权行为,导致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场地使用和物权保护在拍摄摄影作品时,摄影师需要考虑场地的使用权和物权保护。

公共场所的拍摄通常是被允许的,但涉及私人财产或特殊区域时,可能需要获得相关许可或授权。

某些地点可能禁止拍摄或需要支付费用。

此外,摄影师应该确保不侵犯他人的物权,比如不擅自进入私人领地或损坏他人财产。

三、著作权和知识产权在摄影作品中,著作权和知识产权起着重要的保护作用。

摄影师在创作摄影作品时,拥有著作权,并享有对作品的复制、发表、展示和修改等权利。

其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复制或发布摄影作品,将可能侵犯摄影师的著作权,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摄影师还需要注意避免使用他人的作品作为自己的创作,以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四、专利和商标保护在一些特殊的摄影领域,如工业摄影和商业广告摄影,摄影师需要注意专利和商标保护。

摄影作品中可能涉及特定的产品、技术或商标,未经授权使用可能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和商标权。

摄影师在拍摄时应避免使用未经许可的商标或专利物品,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五、隐私权和名誉权的尊重在进行人物摄影时,摄影师需要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摄影师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公开他人隐私或对他人进行贬低或侮辱性的描述。

在发布照片时,摄影师应当尽可能保护被摄者的隐私,避免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或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六、社交媒体和互联网的法律约束在当今社交媒体和互联网时代,摄影作品的发布和传播更容易。

肖像权名词解释

肖像权名词解释

肖像权名词解释一、肖像权的概念:肖像权,又称肖像著作权或肖像人格权。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肖像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公民人身权的一种。

二、肖像权主体是指肖像权人,即以自己的肖像为自己的一定行为或者不行为的作品,并且具有使用价值和获得报酬权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因此,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肖像权人首先应确定肖像权人。

在确定了权利人后,对于他人擅自使用其肖像的行为,还需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侵害该权利的行为能力。

只有具备侵权行为能力的人,才能构成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这里所说的肖像权,仅指肖像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三、肖像权客体是指肖像权人所保护的自然人或法人。

这里所说的肖像权客体,既包括肖像人的人格利益,也包括肖像人的非人格利益。

四、关于肖像权的几个常见疑难问题:第一、如果有人把名人的肖像用作商标,是否侵犯名人的肖像权?第二、如果没有取得肖像权人的同意,擅自制作使用了某位名人的画像,是否侵犯名人的肖像权?第三、在广告中使用了某些影视演员的肖像是否侵犯了这些影视演员的肖像权?第四、摄影者在新闻图片上使用他人肖像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第五、公开展览会上陈列了他人的肖像是否侵犯他人的肖像权?第六、将他人的肖像用于展览会期间销售该肖像的商品上是否侵犯他人的肖像权?五、要重点保护照片。

( 1)防止精神污染。

虽然每一幅照片都是独特的艺术创作,但它们毕竟是别人的肖像,拍摄时被拍摄者没有完全控制局面,仍处于弱势地位,而且公开展出带来的可能是难以想象的巨大社会压力。

( 2)防止歪曲变形。

( 3)杜绝侵权现象的发生。

(4)保持人格尊严。

( 5)保障基本的隐私权。

第六章隐私权法律制度1.隐私权的概念与特征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肖像权侵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肖像权侵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肖像权侵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二、什么叫“肖像权”“肖像”,从不同角度上有不同的理解。

美术意义(或摄影)上的肖像,是指通过绘画、摄影等艺术手段,使肖像权人的人物形象在物质载体下再现的一种观赏造型作品。

法律意义上的肖像,则蕴含了肖像权人基于其肖像而享有的人格利益。

一般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肖像是艺术地再现自然人的外貌形象。

通常,我们判断人物的外部形象表现是否构成肖像,应结合其表现的形式和表现的部位来看待。

首先,必须人物形象必须具有肖像特征。

一是其表现形式即通过摄影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图像;二是肖像还必须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姿态、容貌、表情等主要特征;三是肖像必须真实可辩、熟知的人一看就知道是谁的肖像。

其次,必须是特定的公民肖像的事实。

公民肖像在图片中,应占整个图像中被凸显的主体地位,被作为特定对象来表现,而不是作为陪衬体;同时目的也不是通过肖像使用(手段),来达到目的。

2、肖像具有物的属性。

肖像被艺术地再现,应是具体地、独立地被固定在某一特定的物质载体上(如相纸、电视屏幕、报刊杂志等),它是来源于肖像权人又独立于肖像权人的客观视觉形象,能够为人所支配、控制和处分,并具有一定的财产利益。

3、肖像是肖像权的客体,表现了自然人特有的人格利益。

所谓的“财产利益”并非产生于自然人外貌特征本身、而是基于肖像产生的人格利益所派生的,并体现了不同的人格利益需求。

对自然人的肖像权给予法律上的保护,实际上就是对人格利益保护的需要。

所谓“肖像权”,是一种专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权。

法律意义是:自然人对自己通过造型艺术或者其它形式,在客观物质载体上的再现自己的形象(肖像)所拥有的不可侵犯的专有权。

公民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是我国法律规定保护肖像权的对象。

它包含基于肖像所体现出的人格利益上之精神利益和财产利益。

最新民法典下的人格权保护法规解析

最新民法典下的人格权保护法规解析

最新民法典下的人格权保护法规解析随着中国法制建设不断完善,人格权保护在最新通过的民法典中得到了更加全面和明确的界定。

本文将对最新民法典下的人格权保护法规进行解析,以便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这些法规。

一、人格权的概念和范围最新民法典第109条明确规定,人格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生命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这些人格权的保护范围在不同情况下有所不同。

1. 生命权和身体权生命权是人格权中最基本的权利,包括保护自己的生存和身体健康。

根据最新民法典第110条的规定,他人不得以侵害个人身体权利合法的行为为由进行侵权行为,如殴打、虐待等。

同时,个人对自己身体的合法自主决策也受到严格保护。

2. 姓名权和肖像权姓名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的姓名的保护权利,个人的姓名无论是真实的还是艺名,都应受到法律的尊重和保护。

根据最新民法典第111条的规定,他人不得无故使用他人的姓名,以及对他人的姓名进行诋毁、贬低等侵权行为。

肖像权是指个人对自己形象的保护权利,包括照片、画像等形式。

根据最新民法典第112条的规定,未经个人同意,他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个人的肖像,以及对个人肖像进行侵权行为。

3. 名誉权和荣誉权名誉权是指个人对自己声誉的保护权利,根据最新民法典第113条的规定,他人不得故意损害他人的名誉,如造谣、诽谤等。

荣誉权是指个人对自己社会地位和社会价值的保护权利,根据最新民法典第114条的规定,他人不得侵犯他人的荣誉权。

4. 隐私权隐私权是指个人对自己个人生活的保护权利,包括个人通信、住宅、通信秘密等方面。

根据最新民法典第115条的规定,他人不得非法侵入他人的住宅,侵犯他人的通信秘密等。

二、人格权的保护方式和救济措施最新民法典明确了人格权的保护方式和救济措施,以保障个人的人格尊严和权益。

1.民事责任根据最新民法典第116条的规定,损害他人人格权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当个人的人格权遭受侵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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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中国法律对肖像权、物权的保护条款
一、肖像权相关:
1、"宪法第3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民法通则第100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3、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58条: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4、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59条:
以侮辱或者恶意丑化的形式使用他人肖像的,可以认定为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5、广告法第25条:
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6、广告法第47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1)在广告中损害未成年人或者残疾人身心健康的;
(2)假冒他人专利的;
(3)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4)广告中未经同意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
(5)其他侵犯他人合法民事权益的。

7、属于合理使用肖像权的行为:
(1)、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读者了解、认识事实真相等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的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
(2)、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

如公安机关在通缉令中使用被通缉者的肖像;国家在建国50周年成就展中使用他人的肖像。

(3)、为记载或宣传特定公众活动使用参与者的肖像。

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4)、基于科研和教育目的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的。

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

(5)、为肖像权人自身的利益使用其肖像。

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

出自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民法》,2005年
二、物权相关:
对于在公共空间中拍摄特定的物体,目前国内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

对于一些禁止拍照的地方,比如博物馆、美术馆,拍照也是违反了这些机构的规定,不是违法。

如果是可辨认身份的私人财产,比如建筑物、农庄、企业名称、商标等,是按上述的广告法第25条、第47条执行。

目前全球的图片行业内,在新闻报道、传媒出版中使用涉及人物肖像、私有物产的图片,只要不是恶意(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使用,惯例都是无需
授权。

只有在用于商业用途(广告、宣传、商标等)的时候,才会严格遵从授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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