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译与解释的区别

编译与解释的区别
编译与解释的区别

计算机并不能直接地接受和执行用高级语言编写的源程序,源程序在输入计算机时,通过"翻译程序"翻译成机器语言形式的目标程序,计算机才能识别和执行。这种"翻译"通常有两种方式,即编译方式和解释方式。编译方式是指利用事先编好的一个称为编译程序的机器语言程序,作为系统软件存放在计算机内,当用户将高级语言编写的源程序输入计算机后,编译程序便把源程序整个地翻译成用机器语言表示的与之等价的目标程序,然后计算机再执行该目标程序,以完成源程序要处理的运算并取得结果。解释方式是指源程序进入计算机后,解释程序边扫描边解释,逐句输入逐句翻译,计算机一句句执行,并不产生目标程序。如PASCAL、FORTRAN、COBOL等高级语言执行编译方式;BASIC语言则以执行解释方式为主;而PASCAL、C语言是能书写编译程序的高级程序设计语言。

编译程序、解释程序、汇编程序是3种语言处理程序。其区别主要为:汇编程序(为低级服务)是将汇编语言书写的源程序翻译成由机器指令和其他信息组成的目标程序。解释程序(为高级服务)直接执行源程序或源程序的内部形式,一般是读一句源程序,翻译一句,执行一句,不产生目标代码,如BASIC解释程序。编译程序(为高级服务)是将高级语言书写的源程序翻译成与之等价的低级语言的目标程序。编译程序与解释程序最大的区别之一在于前者生成目标代码,而后者不生成;此外,前者产生的目标代码的执行速度比解释程序的执行速度要快;后者人机交互好,适于初学者使用。用COBOL、FORTRAN等语言编写的程序考虑到执行速度一般都是编译执行。

解释:程序运行时,取一条指令,将其换化为机器指令,再执行这条机器指令。编译:程序运行时之前,将程序的把有代码编译为机器代码,再运行这个程序。计算机并不能直接地接受和执行用高级语言编写的源程序,源程序在输入计算机时,通过"翻译程序"翻译成机器语言形式的目标程序,计算机才能识别和执行。这种"翻译"通常有两种方式,即编译方式和解释方式。

编译方式是指利用事先编好的一个称为编译程序的机器语言程序,作为系统软件存放在计算机内,当用户将高级语言编写的源程序输入计算机后,编译程序便把源程序整个地翻译成用机器语言表示的与之等价的目标程序,然后计算机再执行该目标程序,以完成源程序要处理的运算并取得结果。

解释方式是指源程序进入计算机后,解释程序边扫描边解释,逐句输入逐句翻译,计算机一句句执行,并不产生目标程序。如PASCAL、FORTRAN、COBOL等高级语言执行编译方式;BASIC语言则以执行解释方式为主;而PASCAL、C 语言是能书写编译程序的高级程序设计语言。

简单的说,编译就是全文翻译,全部翻译完才执行。解释就相当于同声翻译,边翻译边执行。

解释语言, 比如以前的Basic, 源程序是文本的, 运行时有一个解释程序, 它把源程序读入, 一条一条地现翻译现执行. 这当然慢了, 因为它要现场解释嘛. 现在网页中的VBScript, JavaScript等也是如此.

编译语言, 比如C或C++, 你编一段程序, 由Turbo C, VC, 或其它什么编译器编译, 变成了一个可执行的程序文件(在DOS或Windows下, 扩展名为 .EXE 的), 以后运行这个编译好的文件就成了. 因为已经翻译好了, 所以运行时就没有现场解释这一步, 当然快得多了. DOS或Windows下的EXE 文件, 都是编译或汇编出来的.

另外注意, 是否是编译或解释, 与语言种类其实无关. 过去一般说Basic是解释的, 其实它也有编译的; 而C, Pascal一般都说是编译的, 但我确实见到过以解释方式执行的C和Pascal.

编译原理作业参考答案

第1章引言 1、解释下列各词 源语言:编写源程序的语言(基本符号,关键字),各种程序设计语言都可以作为源语言。 源程序: 用接近自然语言(数学语言)的源语言(基本符号,关键字)编写的程序,它是翻译程序处理的对象。 目标程序: 目标程序是源程序经过翻译程序加工最后得到的程序。目标程序 (结果程序)一般可由计算机直接执行。 低级语言:机器语言和汇编语言。 高级语言:是人们根据描述实际问题的需要而设计的一个记号系统。如同自然语言(接近数学语言和工程语言)一样,语言的基本单位是语句,由符号组和一组用来组织它们成为有确定意义的组合规则。 翻译程序: 能够把某一种语言程序(源语言程序)改变成另一种语言程序(目标语言程序),后者与前者在逻辑上是等价的。其中包括:编译程序,解释程序,汇编程序。 编译程序: 把输入的源程序翻译成等价的目标程序(汇编语言或机器语言), 然后再执行目标程序(先编译后执行),执行翻译工作的程序称为编译程序。 解释程序: 以该语言写的源程序作为输入,但不产生目标程序。按源程序中语句动态顺序逐句的边解释边执行的过程,完成翻译工作的程序称为解释程序。 2、什么叫“遍”? 指对源程序或源程序的中间形式(如单词,中间代码)从头到尾扫描一次,并作相应的加工处理,称为一遍。 3、简述编译程序的基本过程的任务。 编译程序的工作是指从输入源程序开始到输出目标程序为止的整个过程,整个过程可以划分5个阶段。 词法分析:输入源程序,进行词法分析,输出单词符号。 语法分析:在词法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语言的语法规则把单词符号串分解成各类语法单位,并判断输入串是否构成语法正确的“程序”。 中间代码生成:按照语义规则把语法分析器归约(或推导)出的语法单位翻译成一定形式的中间代码。 优化:对中间代码进行优化处理。 目标代码生成:把中间代码翻译成目标语言程序。 4、编译程序与解释程序的区别? 编译程序生成目标程序后,再执行目标程序;然而解释程序不生成目标程序,边解释边执行。 5、有人认为编译程序的五个组成部分缺一不可,这种看法正确吗? 编译程序的5个阶段中,词法分析,语法分析,语义分析和代码生成生成是必须完成的。而中间代码生成和代码优化并不是必不可少的。优化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目标程序的质量,没有这一部分工作,仍然能够得到目标代码。 6、编译程序的分类 目前基本分为:诊断编译程序,优化编译程序,交叉编译程序,可变目标编译程序。

必须与应当区别的解释

对法律语言中的必须与应当区别的解释 “必须”与“应当”虽均为法律逻辑中义务性法律规范的规范词,但二者是有区别的。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程度不同。 “必须”与“应当”都是表示义务性规范的规范词,在程度上,“必须”具有无条件性(一律如此,绝无例外),即不论主体的意愿如何,客观上必然要求主体去实施某种行为、实现某种结果,因而带有规范词“必须”的法律规范是无条件义务性法律规范(即强义务)。例如,《刑法》第72条第2款:“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而“应当”则着重表示立法者的主观认识,是一种原则性的规定或一般要求,因此允许在执行中有一定的灵活性,允许例外和特殊情况存在。带有规范词“应当”的法律规范也是义务性规范,只不过是有条件的弱义务(通常如此,但有例外)。例如,《刑法》第14条第2款“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就是对故意犯罪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和一般规定。对故意犯罪原则上要予以处罚,但也有例外,如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犯罪行为人已经死亡或已超过追诉时限、免予处罚等情形。 第二,性质不同。 在英文中,“必须”用“have to,must”表示,“应当”用“ought to,should”表示。二者提供人们一定的行为指向。然而,“必须”型法律规范是对现实必然性的认可,表现出客观上的必然性,是法理、事理、情理上的必要,不能不这样、由不得行为人自由裁量和主观上的选择,因而这种指向是客观现实的、排他性的。“应当”型法律规范表现出立法者的主观认识和愿望,是对社会的理想指向,这种指向是引导性的,符合立法者要求的价值标准。如《民法通则》第6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显而易见的是,《民法通则》第6条中的“必须”和“应当”,不仅仅只是语气强弱不同,而是性质根本不同,二者具有实质上的区别。 其实,这种情形日常语言中也依然存在,如“总之,我们认为应当参战,必须参战。参战利益极大,不参战损害极大。”此处的“应当”和“必须”无论从语气还是实质上来看,都不是一回事。 第三,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 “必须”型无条件义务性规范(强义务),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已将所有的情况都加以考虑了,没有任何例外和特殊情况,必须一律强制执行,不得有任何托辞或借口,不得不依照规范的要求去实行,一旦违反,即必遭制裁。因而这类规范与制裁、法律后果直接关联(其制裁可能在立法上予以规定,也可能体现在司法过程中)。“应当”型有条件义务性规范(弱义务),其条件部分未能充分表述,有待于参照其他的规范,因而一般来说没有相对应的法律后果。 由上可见,《担保法》第49条第1款“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

编译程序和解释程序

编译程序和解释程序 程序设计语言处理系统是系统软件中的一大类,它随被处理的语言及其处理方法和处理过程的不同而不同。任何一个语言处理系统通常都包括一个编译程序,它把一种语言的程序翻译成等价的另一种语言的程序。被翻译的语言和程序分别称为源语言和源程序,而翻译生成的语言和程序分别称为目标语言和目标程序,按照不同的翻译处理方法,翻译程序可分为以下三类: ⑴从汇编语言到及其语言的翻译程序,称为汇编程序。 ⑵按源程序中语句的执行顺序,逐条翻译并立即执行相关功能的处理程序、称为解释程序。 ⑶从高级语言到汇编语言(或机器语言)的翻译程序,称为编译语言。 除了翻译程序外,语言处理系统通常还包括连接程序(将多个分别编译或汇编过的目标程序和库文件进行组合)和装入程序(将目标程序装入内存并启动执行)等。 由于汇编语言的指令与机器语言指令大体上保持一一对应关系,因而汇编程序较为简单,一下只对解释程序和编译程序做简单说明。 1、解释程序 解释程序对源程序进行翻译的方法相当于两种自然语言间的口译。解释程序对源程序的语句从头到尾逐句扫描、逐句翻译、并且翻译一句执行一句,因而这种翻译方式并不形成机器语言形式的目标程序。 解释程序的优点是实现算法简单,且易于在解释过程中灵活方便地插入所需要的修改和测试措施;其缺点是运行效率低。例如,对于源程序中需要多次重复执行的语句,解释程序将要反复的取出、翻译和执行它们。根据这些特点,解释程序通常适合于以交互方式工作的、或在测试状态下运行的、或运行时间与解释时间差不多的程序。 2、编译程序 编译程序对源程序进行解释的方法相当于笔译。在编译程序的执行过程中,要对源程序扫描一遍或几遍,最终形成一个可在具体计算机上执行的目标程序。编译程序的实现算法较为复杂,但通过编译程序的处理可以产生高效运行的目标程序,并把它保存在磁盘上,以备多次执行。因此,编译程序更适合于翻译那些规模大、结构复杂、运行时间长的大的应用程序。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十六个“应当”和六个“必须”

编号:SY-AQ-0802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十六个“应当”和六个“必须” Sixteen "should's" and six "must's" stipulated in the law of work safety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十六个“应当”和 六个“必须”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生产经营单位十六个“应当”(主体责任) 应当具备安全条件和确保安全投入; 应当设置安全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设备应当符合标准并维护良好; 关键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危险物品应当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重大危险源应当有安全监管和应急措施; 厂区与非厂区应当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区、生活区应当符合紧急疏散要求; 危险作业现场应当派专人安全管理;

应当履行安全教育、督促、告知义务; 应当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佩带、使用); 应当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 相邻作业应当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承包或承租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应当及时组织事故抢险。 生产经营单位六个“必须”(主体责任) 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安全资格和能力; 必须掌握安全生产新的技术特性;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三同时”; 特种设备必须符合标准; 必须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编译和解释的区别

编译和解释的区别 编译和解释的区别在哪?编译器是把源程序的每一条语句都编译成机器语言,并保存成 二进制文件,这样运行时计算机可以直接以机器语言来运行此程序,速度很快; 而解释器则是只在执行程序时,才一条一条的解释成机器语言给计算机来执行,所以运 行速度是不如编译后的程序运行的快的. 这是因为计算机不能直接认识并执行我们写的语句,它只能认识机器语言(是二进制的 形式) 一、低级语言与高级语言 最初的计算机程序都是用0和1的序列表示的,程序员直接使用的是机器指令,无需 翻译,从纸带打孔输入即可执行得到结果。后来为了方便记忆,就将用0、1序列表示的机器指令都用符号助记,这些与机器指令一一对应的助记符就成了汇编指令,从而诞生了汇编语言。无论是机器指令还是汇编指令都是面向机器的,统称为低级语言。因为是针对特定机器的机器指令的助记符,所以汇编语言是无法独立于机器(特定的CPU体系结构)的。但汇 编语言也是要经过翻译成机器指令才能执行的,所以也有将运行在一种机器上的汇编语言翻译成运行在另一种机器上的机器指令的方法,那就是交叉汇编技术。 高级语言是从人类的逻辑思维角度出发的计算机语言,抽象程度大大提高,需要经过 编译成特定机器上的目标代码才能执行,一条高级语言的语句往往需要若干条机器指令来完成。高级语言独立于机器的特性是靠编译器为不同机器生成不同的目标代码(或机器指令)来实现的。那具体的说,要将高级语言编译到什么程度呢,这又跟编译的技术有关了,既可以编译成直接可执行的目标代码,也可以编译成一种中间表示,然后拿到不同的机器和系统上去执行,这种情况通常又需要支撑环境,比如解释器或虚拟机的支持,Java程序编译成bytecode,再由不同平台上的虚拟机执行就是很好的例子。所以,说高级语言不依赖于机器,是指在不同的机器或平台上高级语言的程序本身不变,而通过编译器编译得到的目标代码去适应不同的机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通过交叉汇编,一些汇编程序也可以获得不同机器之间的可移植性,但这种途径获得的移植性远远不如高级语言来的方便和实用性大。 二、编译与解释 编译是将源程序翻译成可执行的目标代码,翻译与执行是分开的;而解释是对源程序的翻译与执行一次性完成,不生成可存储的目标代码。这只是表象,二者背后的最大区别是:对解释执行而言,程序运行时的控制权在解释器而不在用户程序;对编译执行而言,运行时 的控制权在用户程序。 解释具有良好的动态特性和可移植性,比如在解释执行时可以动态改变变量的类型、 对程序进行修改以及在程序中插入良好的调试诊断信息等,而将解释器移植到不同的系统上,则程序不用改动就可以在移植了解释器的系统上运行。同时解释器也有很大的缺点,比如执行效率低,占用空间大,因为不仅要给用户程序分配空间,解释器本身也占用了宝贵的系统资源。 编译器是把源程序的每一条语句都编译成机器语言,并保存成二进制文件,这样运行时 计算机可以直接以机器语言来运行此程序,速度很快; 而解释器则是只在执行程序时,才一条一条的解释成机器语言给计算机来执行,所以运 行速度是不如编译后的程序运行的快的.

可以与应当的区别

法律"可以"与"应当"的区别 一、“可以”与“应当” 我们国家的法律在法条中大部分是以法律规则形式出现的,“应当”与“可以”实际上就是法理上的强制性规则与授权性规则。在刑法与行政法上的“应当”与“可以”是最多的。其中又以刑法最为突出。刑法大篇幅的法条规定了应当如何,可以如何。分布在总则与分则中。 如以下法律条文: 《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解析:在法律用语中,“应当”的效力比“可以”高。所谓“应当”,是法定的必须如此,如果不如此就是违法,行为效力会受到影响。所谓“可以”,是授权性的规定,基本上可以等同于“有权”。 上述法条,简而言之,就是说在未成年犯罪进行量刑时,首先要考虑的情节就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也就是必须先在法定量刑情节中考虑从轻发落。而聋盲哑的人,因为是身体上残疾的,对其在量刑上进行适当的照顾,但是这个照顾要视具体情况和实际案件考虑的,因此规定了可以。也就是说不是一定要进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其刑罚的。 其实法律这样规定赋予了法官在量刑上自由裁量权,法官在量刑时,要考虑到具体案件的构成要件、社会危害程度、手段、目的、社会影响等等。 因此,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应当怎么样,那么法官在具体操作中是可以利用自己的常识进行适当的判断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的。 辐射到其他相关法律上,“应当”与“可以”简而言之就是赋予了当事人相当的权利同时又保证权利不被滥用。 二、“应当”和“必须”

先看看下面两个法律条文: (1)《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2)《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日常生活用语中,“应当”和“必须”是有些区别的,比如说我们要求学生“你作业应当考得更好一点”,这里的应当就不是强制性意思。但是在法律用语中,“应当”和“必须”是一个意思,都是义务性规定,两者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应当这样做”就是“必须这样做”。 法律上为什么有的用“必须”有的用“应当”呢?这只是一种语气上的不同,等于说话声音大一些和说话声音小一些而已,一般情况下都用“应当”,需要强调一下用“必须”。 在条文(1)中,要求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这里并不意味着可以选择,而是一定要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在条文(2)中为了强调涉嫌刑事的案件移送的重要性,用了“必须”,如果改用“应当”行不行呢,答案是肯定的,“应当移送”同样是“必须移送”的意思,表明行为人无权选择为或不为,只不过语气稍微弱一点罢了。在具体条文中常见的用语除“必须”、“应当”外,还有“有义务……”、“有责任……”等等,都是要求人们在一定的条件下必须作出某种行为,只是习惯理解上的语气上差别。 三、考试中经常出现的法条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编译原理第二版课后习答案

《编译原理》课后习题答案第一章 第 1 章引论 第 1 题 解释下列术语: (1)编译程序 (2)源程序 (3)目标程序 (4)编译程序的前端 (5)后端 (6)遍 答案: (1)编译程序:如果源语言为高级语言,目标语言为某台计算机上的汇编语言或机器语言,则此翻译程序称为编译程序。 (2)源程序:源语言编写的程序称为源程序。 (3)目标程序:目标语言书写的程序称为目标程序。 (4)编译程序的前端:它由这样一些阶段组成:这些阶段的工作主要依赖于源语言而与目标机无关。通常前端包括词法分析、语法分析、语义分析和中间代码生成这些阶 段,某些优化工作也可在前端做,也包括与前端每个阶段相关的出错处理工作和符 号表管理等工作。 (5)后端:指那些依赖于目标机而一般不依赖源语言,只与中间代码有关的那些阶段,即目标代码生成,以及相关出错处理和符号表操作。 (6)遍:是对源程序或其等价的中间语言程序从头到尾扫视并完成规定任务的过程。 第 2 题 一个典型的编译程序通常由哪些部分组成?各部分的主要功能是什么?并画出编译程 序的总体结构图。 答案: 一个典型的编译程序通常包含 8 个组成部分,它们是词法分析程序、语法分析程序、语义分析程序、中间代码生成程序、中间代码优化程序、目标代码生成程序、表格管理程序和错误处理程序。其各部分的主要功能简述如下。 词法分析程序:输人源程序,拼单词、检查单词和分析单词,输出单词的机表达形式。 语法分析程序:检查源程序中存在的形式语法错误,输出错误处理信息。 语义分析程序:进行语义检查和分析语义信息,并把分析的结果保存到各类语义信息表中。 中间代码生成程序:按照语义规则,将语法分析程序分析出的语法单位转换成一定形式 的中间语言代码,如三元式或四元式。 中间代码优化程序:为了产生高质量的目标代码,对中间代码进行等价变换处理。 目标代码生成程序:将优化后的中间代码程序转换成目标代码程序。 表格管理程序:负责建立、填写和查找等一系列表格工作。表格的作用是记录源程序的 各类信息和编译各阶段的进展情况,编译的每个阶段所需信息多数都从表格中读取,产生的中间结果都记录在相应的表格中。可以说整个编译过程就是造表、查表的工作过程。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表格管理程序”并不意味着它就是一个独立的表格管理模块,而是指编译程序具有的表格管理功能。 错误处理程序:处理和校正源程序中存在的词法、语法和语义错误。当编译程序发现源

编译与解释的区别

计算机并不能直接地接受和执行用高级语言编写的源程序,源程序在输入计算机时,通过"翻译程序"翻译成机器语言形式的目标程序,计算机才能识别和执行。这种"翻译"通常有两种方式,即编译方式和解释方式。编译方式是指利用事先编好的一个称为编译程序的机器语言程序,作为系统软件存放在计算机内,当用户将高级语言编写的源程序输入计算机后,编译程序便把源程序整个地翻译成用机器语言表示的与之等价的目标程序,然后计算机再执行该目标程序,以完成源程序要处理的运算并取得结果。解释方式是指源程序进入计算机后,解释程序边扫描边解释,逐句输入逐句翻译,计算机一句句执行,并不产生目标程序。如PASCAL、FORTRAN、COBOL等高级语言执行编译方式;BASIC语言则以执行解释方式为主;而PASCAL、C语言是能书写编译程序的高级程序设计语言。 编译程序、解释程序、汇编程序是3种语言处理程序。其区别主要为:汇编程序(为低级服务)是将汇编语言书写的源程序翻译成由机器指令和其他信息组成的目标程序。解释程序(为高级服务)直接执行源程序或源程序的内部形式,一般是读一句源程序,翻译一句,执行一句,不产生目标代码,如BASIC解释程序。编译程序(为高级服务)是将高级语言书写的源程序翻译成与之等价的低级语言的目标程序。编译程序与解释程序最大的区别之一在于前者生成目标代码,而后者不生成;此外,前者产生的目标代码的执行速度比解释程序的执行速度要快;后者人机交互好,适于初学者使用。用COBOL、FORTRAN等语言编写的程序考虑到执行速度一般都是编译执行。 解释:程序运行时,取一条指令,将其换化为机器指令,再执行这条机器指令。编译:程序运行时之前,将程序的把有代码编译为机器代码,再运行这个程序。计算机并不能直接地接受和执行用高级语言编写的源程序,源程序在输入计算机时,通过"翻译程序"翻译成机器语言形式的目标程序,计算机才能识别和执行。这种"翻译"通常有两种方式,即编译方式和解释方式。 编译方式是指利用事先编好的一个称为编译程序的机器语言程序,作为系统软件存放在计算机内,当用户将高级语言编写的源程序输入计算机后,编译程序便把源程序整个地翻译成用机器语言表示的与之等价的目标程序,然后计算机再执行该目标程序,以完成源程序要处理的运算并取得结果。 解释方式是指源程序进入计算机后,解释程序边扫描边解释,逐句输入逐句翻译,计算机一句句执行,并不产生目标程序。如PASCAL、FORTRAN、COBOL等高级语言执行编译方式;BASIC语言则以执行解释方式为主;而PASCAL、C 语言是能书写编译程序的高级程序设计语言。 简单的说,编译就是全文翻译,全部翻译完才执行。解释就相当于同声翻译,边翻译边执行。

编译原理练习题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01.编译程序的工作过程一般可以划分为词法分析,语法分析,语义分析,之间代码生成,代码优化等几个基本阶段,同时还会伴有表格处理和出错处理 . 1-02.若源程序是用高级语言编写的,目标程序是机器语言程序或汇编程序 ,则其翻译程序称为编译程序. 1-03.编译方式与解释方式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生成目标代码 . 1-04.翻译程序是这样一种程序,它能够将用甲语言书写的程序转换成与其等价的用乙语言书写的程 序 . 1-05.对编译程序而言,输入数据是源程序 ,输出结果是目标程序 . 1-06.如果编译程序生成的目标程序是机器代码程序,则源程序的执行分为两大阶段: 编译阶段和运行阶段 .如果编译程序生成的目标程序是汇编语言程序,则源程序的执行分为三个阶段: 编译阶段 , 汇编阶段和运行阶段 . 1-07.若源程序是用高级语言编写的,目标程序是机器语言程序或汇编程序,则其翻译程序称为编译程序。 1-08.一个典型的编译程序中,不仅包括词法分析、语法分析、中间代码生成、代码优化、目标代码生成等五个部分,还应包括表格处理和出错处理。其中,词法分析器用于识别单词。 1-09.编译方式与解释方式的根本区别为是否生成目标代码。 2-01.所谓最右推导是指:任何一步α β都是对α中最右非终结符进行替换的。 2-02.一个上下文无关文法所含四个组成部分是一组终结符号、一组非终结符号、一个开始符号、一组产生式。 2-03.产生式是用于定义语法成分的一种书写规则。 2-04.设G[S]是给定文法,则由文法G所定义的语言L(G)可描述为:L(G)={x│S x,x∈V T*} 。 2-05.设G是一个给定的文法,S是文法的开始符号,如果S x (其中x∈V*),则称x是文法的一个句型。 2-06.设G是一个给定的文法,S是文法的开始符号,如果S x(其中x∈V T*),则称x是文法的一个句子。 3-01.扫描器的任务是从源程序中识别出一个个单词符号。 4-01.语法分析最常用的两类方法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分析法。 4-02.语法分析的任务是识别给定的终极符串是否为给定文法的句子。 4-03.递归下降法不允许任一非终极符是直接左递归的。 4-04.自顶向下的语法分析方法的关键是如何选择候选式的问题。 4-05.递归下降分析法是自顶向上分析方法。 4-06.自顶向下的语法分析方法的基本思想是:从文法的开始符号开始,根据给定的输入串并按照文法的产生式一步一步的向下进行直接推导,试图推导出文法的句子,使之与给定的输入串匹配。 5-01.自底向上的语法分析方法的基本思想是:从给定的终极符串开始,根据文法的规则一步一步的向上进行直接归约,试图归约到文法的开始符号。 5-02.自底向上的语法分析方法的基本思想是:从输入串入手,利用文法的产生式一步一步地向上进行直接归约,力求归约到文法的开始符号。

解释程序和编译程序

A、解释程序 所谓解释程序是高级语言翻译程序的一种,它将源语言(如BASIC)书写的源程序作为输入,解释一句后就提交计算机执行一句,并不形成目标程序。就像外语翻译中的“口译”一样,说一句翻一句,不产生全文的翻译文本。这种工作方式非常适合于人通过终端设备与计算机会话,如在终端上打一条命令或语句,解释程序就立即将此语句解释成一条或几条指令并提交硬件立即执行且将执行结果反映到终端,从终端把命令打入后,就能立即得到计算结果。这的确是很方便的,很适合于一些小型机的计算问题。但解释程序执行速度很慢,例如源程序中出现循环,则解释程序也重复地解释并提交执行这一组语句,这就造成很大浪费。 B、编译程序 这是一类很重要的语言处理程序,它把高级语言(如FORTRAN、COBOL、Pascal、C等)源程序作为输入,进行翻译转换,产生出机器语言的目标程序,然后再让计算机去执行这个目标程序,得到计算结果。 编译程序工作时,先分析,后综合,从而得到目标程序。所谓分析,是指词法分析和语法分析;所谓综合是指代码优化,存储分配和代码生成。为了完成这些分析综合任务,编译程序采用对源程序进行多次扫描的办法,每次扫描集中完成一项或几项任务,也有一项任务分散到几次扫描去完成的。下面举一个四遍扫描的例子:第一遍扫描做词法分析;第二遍扫描做语法分析;第三遍扫描做代码优化和存储分配;第四遍扫描做代码生成。 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数的编译程序直接产生机器语言的目标代码,形成可执行的目标文件,但也有的编译程序则先产生汇编语言一级的符号代码文件,然后再调用汇编程序进行翻译加工处理,最后产生可执行的机器语言目标文件。 在实际应用中,对于需要经常使用的有大量计算的大型题目,采用招待速度较快的编译型的高级语言较好,虽然编译过程本身较为复杂,但一旦形成目标文件,以后可多次使用。相反,对于小型题目或计算简单不太费机时的题目,则多选用解释型的会话式高级语言,如BASIC,这样可以大大缩短编程及调试的时

辨析法律法规条文中的“可以”与“应当”和“应当”与“必须”两组虚词

辨析法律法规条文中的“可以”与“应当”和“应当”与“必须”两 组虚词 在法律法规条文里有许多虚词,如“可以”、“应当”、“必须”、“不得”等。这些词看似很不起眼,可如果对这些词把握不当,很可能导致适用法律时出现偏差。其实,虚词并不“虚”,下面我们就对两组虚词进行一下辨析。 一、“可以”与“应当” 让我们先看看下面两个法律条文: (1)《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2)《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般说来,在法律条文中,“可以”与“应当”是具有明显区别的。所谓“可以”,是授权性规定,基本上“可以”等同于“有权”怎样做;所谓“应当”,是义务性规定,是法定的必须如此;是命令性的指引要求,要求人们“为”一定行为,如果“不为”就是违法,因而具有“强制性”。 在条文(1)中,对承运人没收违法所得后,是否处以罚款,由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根据违法人员的违法情节自由裁量,可以罚也可以不罚。而在条文(2)中,“行政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则意味着行政机关在告知与不告知之间没有裁量权,只要作出的处罚符合听证标准,行政机关就必须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不告知当事人这一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就不成立。可见,“可以”与“应当”之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二、“应当”和“必须” 先看看下面两个法律条文: (1)《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2)《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常生活用语中,“应当”和“必须”是有些区别的。比如说我们要求孩子“你语文应当考得更好一点”,这里的应当就不带有强制性。但是在法律用语中,“应当”和“必须”是一个意思,都是义务性规定,两者没有本质区别,“应当这样做”就是“必须这样做”。 有的法律条文中用“必须”,有的用“应当”,只是一种语气上的不同。一般情况下都用“应当”,需要着重强调一下就用“必须”。 在条文(1)中,“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这里并不意味着可以选择,而是责令当事人一定要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在条文(2)中为了强调将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的重要性,用了“必须”。如果改用“应当”行不行呢?答案是肯定的。“应当移送”同样是“必须移送”的意思,

高级语言与编译程序概述自测题

第一章高级语言与编译程序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将编译程序分成若干个“遍”是为了____。 A. 提高程序的执行效率 B. 使程序的结构更加清晰 C. 利用有限的机器内存并提高机器的执行效率 D. 利用有限的机器内存但降低了机器的执行效率 2.构造编译程序应掌握____。 A. 源程序 B. 目标语言 C. 编译方法 D. 以上三项都是 3.编译程序绝大多数时间花在____上。 A. 出错处理 B. 词法分析 C. 目标代码生成 D. 管理表格 4. ____不可能是目标代码。 A. 汇编指令代码 B. 可重定位指令代码 C. 绝对指令代码 D. 中间代码 5.使用____可以定义一个程序的意义。 A. 语义规则 B. 词法规则 C. 产生规则 D. 左结合规则 6.词法分析器的输入是____。 A. 单词符号 B. 源程序 C. 语法单位 D. 目标程序 7.中间代码生成时所遵循的是____。 A. 语法规则 B. 词法规则 C. 语义规则 D. 等价变换规则 8.编译程序是对____。 A. 汇编程序的翻译 B. 高级语言程序的解释执行 C. 机器语言的执行 D. 高级语言的翻译 9.词法分析应遵循____。 A. 语义规则 B. 语法规则 C. 构词规则 D. 等价变换规则 10.若源程序是高级语言编写的程序,目标程序是____,则称它为编译程序。 A. 汇编语言程序或高级语言程序 B. 高级语言程序或机器语言程序 C. 汇编语言程序或机器语言程序 D. 连接程序或运行程序 11.编译过程中,词法分析阶段的任务是____。 A.识别表达式 B. 识别语言单词 C. 识别语句 D. 识别程序 二、多项选择题: 1.编译程序各阶段的工作都涉及到____。 A. 语法分析 B. 表格管理 C. 出错处理 D. 语义分析 E. 词法分析 2.如果编译程序生成的目标程序是机器代码程序,则源程序的执行分为两大阶段:____和____。 A. 编译阶段 B. 汇编阶段 C. 运行阶段 D. 置初值阶段 3.编译程序工作时 , 通常有____阶段。 A.词法分析 B. 语法分析 C. 中间代码生成 D. 语义检查 E. 目标代码生成 F.出错处理 G.表格管理 4.编译过程中所遵循的规则有____。 A.等价变换规则 B. 短语规则 C. 构词规则 D. 语义规则 E. 语法规则 三、填空题:

应当与必须在法律上的应用

"应当"与"必须"的含义及在法律条文中的运用(二)(2011-03-09 10:21:42) "应当"与"必须"是立法中经常使用的两个近义词,虽然有时可以通用,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又有细微的区别。"应当"与"必须"通常出现在义务性规范中。义务性规范是指要求义务主体在一定条件下作出某种行为,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在具体条文中常用"应当……","必须……"来表述。据统计,1979年以来,截至目前,法律中使用了"应当"的有209部,使用了"必须"的有174部,绝大多数法律中既有"应当"又有"必须"。 一、"应当"和"必须"的含义 在现代汉语词汇学中,一个词语一般有三种含义,即词汇含义、语法含义和语境(色彩)含义。词汇含义是指词语的本义;语法含义是指词语在句子中的作用和成分;语境含义是指词语表示的某种评判、倾向或情感色彩,这是词语在社会中约定俗成的。 "应当"的词汇含义主要是"表示情理上的理所当然",包括履行一定的义务或责任。"应当"的语法含义为助动词,起联结主语和谓语的作用。"应当"的语境含义比较平和、中性,感情色彩较为平实,祈使中隐含说理意味,语气较为缓和。 "必须"的词汇含义主要是表示"事理上和情理上必要,一定要","只能这样"等。"必须"的语法含义属于副词,修饰或限制动词和形容词。"必须"的语境含义感情色彩较浓,语气较重,通常表示强调和加重语气。 二、"应当"和"必须"在现行法律中的使用情况 (一)"应当"在现行法律中的使用情况

法律条文中的"应当"多用在义务性规范中,是指法律对特定情形中某行为人与某种行为之间存在一种理所当然的关系所作的表述。 "应当"的表述主要有三种: 1.表示对待均主体作污的要求,并附有品律后果。 (1)在法律规范中,表示某种作为的要求,并在本法中附有法律后果,"应当"的义务性条款与其后的法律责任相关联,违反这一义务性规定则依据本法追究责任。这是"应当"在法律中的主要用法。 (2)在对行为的法律规范中,表示某种要求,本法虽未附有法律后果,但依据其他法律需负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如禁毒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或者有证据证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应当及时开展调查;……"再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2.表示普遍的共同性要求,但不直接附有法律后果。 其中可分为两种情况:(1)在义务性法律规范中,体现立法者的某种价值期许,表示倡导性的应为内容,一般不附有法律后果,通常表达的是社会公共道德等有关方面的内容。如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三条规定"全社会都应当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2)提出某种要求,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实现,属于软约束性条款,一般不附有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完善无障碍设施,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环境。"

应当与必须 法律语言中的

应当与必须法律语言中的 上法律逻辑课时,曹老师讲法律语言中的“应当”与“必须”是有很大差别的,而立法者却在用这种文人惯用的咬文嚼字伎俩来模糊不懂法者的视线。 “必须”与“应当”虽同为法律逻辑中义务性法律规范的规范词,但二者是有很大区别的。 第一,程度强如不同。“必须”具有无条件性,即不论主体的意愿如何,客观上必然要求主体实施某种行为,实现某种结果。因而带有规范词“必须”的法律规范是强制性的义务,必须无条件履行。而“应当”则着重表示立法者的主观认识,是一种原则性的规定或一般要求,因此允许执行中有一定的灵活性,允许特殊和例外情况存在。虽然也是义务性规范,但却是有条件的弱义务。 第二,性质不同。我们都知道在英语中“必须”是"have to"或"must"而“应当”是"ought to"或"should"。它们提供给人们的行为指向是不同的。“必须”型法律规范是对现实必然性的认可,表现出客观上的必然性,是法理事理情理的必要,由不得行为人自由裁量和主观上的选择,因而这种指向是客观现实的,排他性的。“应当”型法律规范表现出立法者的主观认识和愿望,是对社会的理想指向,这种指向是引导性的,符合立法者要求的价值标准。

第三,引起的法律后果不同。“必须”型法律规范要求行为任务条件履行,没有任何例外和特殊情况,必须一律强制执行,不得有任何托辞和借口,必须按要求的规范去实行,一旦违反,必遭制裁。因而这类规范与制裁,法律结果直接关联。而“应当”型法律规范,其条件部分未能充分表述,有待于参考其他的规范,因而一般来说没有相对应的法律后果。 显然“应当”比“必须”弱得多。我国法律条文中大多数用“应当”而不用“必须”,不免让人猜测立法者是为自己的权利留有更多可裁量的空间。 我国《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说明对醉酒且犯罪的人原则上要予以处罚,但也存在例外。我国刑法规定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如未满十四周岁,精神病人等。这就为很多人提供了大做文章的余地,如许多酒后犯罪的人会在医院拿到这样的鉴定书“急性酒精中毒,复杂性醉酒后犯罪,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慢性酒精中毒精神病,无刑事责任能力”......最终被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行为人本身喝酒过量就已不对,又因这样一份弄不清真假的鉴定书而逃脱法律的惩罚,不禁要问受害者的权益是否就不许保护了?所以我认为这里的“应当”应换成“必须”,即醉酒犯罪必须负完全刑事责任。就像我们经常说的“每个人都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一样,醉酒犯罪时即使意志不清那也是他的先前行为引起,所以他必须对他所导致的后果负责。

编译原理第二版课后习答案

《编译原理》课后习题答案第一章 第1章引论 第1题 解释下列术语: (1)编译程序 (2)源程序 (3)目标程序 (4)编译程序的前端 (5)后端 (6)遍 答案: (1)编译程序:如果源语言为高级语言,目标语言为某台计算机上的汇编语言或机器语言,则此翻译程序称为编译程序。 (2)源程序:源语言编写的程序称为源程序。 (3)目标程序:目标语言书写的程序称为目标程序。 (4)编译程序的前端:它由这样一些阶段组成:这些阶段的工作主要依赖于源语言而与目标机无关。通常前端包括词法分析、语法分析、语义分析和中间代码生成这些阶 段,某些优化工作也可在前端做,也包括与前端每个阶段相关的出错处理工作和符 号表管理等工作。 (5)后端:指那些依赖于目标机而一般不依赖源语言,只与中间代码有关的那些阶段,即目标代码生成,以及相关出错处理和符号表操作。 (6)遍:是对源程序或其等价的中间语言程序从头到尾扫视并完成规定任务的过程。第2题 一个典型的编译程序通常由哪些部分组成各部分的主要功能是什么并画出编译程 序的总体结构图。 答案: 一个典型的编译程序通常包含8个组成部分,它们是词法分析程序、语法分析程序、语

义分析程序、中间代码生成程序、中间代码优化程序、目标代码生成程序、表格管理程序和错误处理程序。其各部分的主要功能简述如下。 词法分析程序:输人源程序,拼单词、检查单词和分析单词,输出单词的机内表达形式。语法分析程序:检查源程序中存在的形式语法错误,输出错误处理信息。 语义分析程序:进行语义检查和分析语义信息,并把分析的结果保存到各类语义信息表中。 中间代码生成程序:按照语义规则,将语法分析程序分析出的语法单位转换成一定形式 的中间语言代码,如三元式或四元式。 中间代码优化程序:为了产生高质量的目标代码,对中间代码进行等价变换处理。 目标代码生成程序:将优化后的中间代码程序转换成目标代码程序。 表格管理程序:负责建立、填写和查找等一系列表格工作。表格的作用是记录源程序的 各类信息和编译各阶段的进展情况,编译的每个阶段所需信息多数都从表格中读取,产生的中间结果都记录在相应的表格中。可以说整个编译过程就是造表、查表的工作过程。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表格管理程序”并不意味着它就是一个独立的表格管理模块,而是指编译程序具有的表格管理功能。 错误处理程序:处理和校正源程序中存在的词法、语法和语义错误。当编译程序发现源 程序中的错误时,错误处理程序负责报告出错的位置和错误性质等信息,同时对发现的错误进行适当的校正(修复),目的是使编译程序能够继续向下进行分析和处理。 注意:如果问编译程序有哪些主要构成成分,只要回答六部分就可以。如果搞不清楚, 就回答八部分。 第3题 何谓翻译程序、编译程序和解释程序它们三者之间有何种关系 答案: 翻译程序是指将用某种语言编写的程序转换成另一种语言形式的程序的程序,如编译程 序和汇编程序等。 编译程序是把用高级语言编写的源程序转换(加工)成与之等价的另一种用低级语言编 写的目标程序的翻译程序。

编译程序和解释程序

流行https://www.360docs.net/doc/4511985467.html, 编译程序和解释程序 如果一个程序能够把某一种语言程序(称为源语言程序)改造成为另一种语言程序(称为目标语言程序),则这亲戚的程序称为“翻译程序”。如果源语言是“高级语言”(诸如FORTRAN、PASCAL等等),而目标语言是“低级语言”(如汇编语言或机器语言),则这样的翻译程序称为“编译程序”。 现在的计算机尚不能直接执行高级语言程序。执行一个高级语言程序大体上要分两步:第一步,把高级语言的源程序编译成低级语言的目标程序;第二步,运行这个目标程序。编译程序的典型工作过程是:输入源程序,对它进行加工处理,输出目标程序。加工处理是非常复杂的过程,它又可划分成以下几个阶段:源程序→词法分析→语法分析→产生中间代码→优化→目标代码生成→目标程序。 第一阶段是词法分析。承担词法分析任务的程序称为“扫描器”。词法分析的任务是:对构成源程序的字符串进行扫描和分解。第二阶段是语法分析。承担语法分析任务的程序称为“分析器”。语法分析的任务是:根据语法规则,把描扫器所提供的结果分析成各类语法范畴。第三阶段是产生中间代码。承担产生中间代码任务的程序称为“中间代码产生器”。其任务是:按照语法分析器所识别出的语法范畴,产生相应的中间指令。第四阶段是优化,即代码优化。优化的任务是对前阶段产生的中间代码进行加工变换,以便使生成的目标程序,能运行得更快更省(省内存)。第五阶段是目标代码生成。这一阶段的任务是:按照优化后的中间代码和其它有关信息生成目标程序。这种目标程序可以在计算机上直接执行。执行这个目标程序,就可得到一个高级语言程序的结果。我们知道,所谓翻译程序是这样一种程序,它能够把用甲语言写的程序翻译成与之等价的用乙语言写的程序。这里的甲语言是该翻译程序的源语言,而乙语言则为该翻译程序的目标语言。对于编译程序而言,源程序是被加工的对象,而目标程序是加工后的结果。 在计算机上执行用某种高级语言写的源程序,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编译执行方式,二是解释执行方式。 采用编译执行方式执行源程序时要分两大步:编译和运行。编译中的加工处理过程又可分为五个阶段。 解释执行方式与编译执行方式是不同的,其根本区别在于:编译方式把源程序的执行过程严格地分成两大步:编译和运行。即先把源程序全部翻译成目标代码,然后再运行此目标代码,获执行结果。解释方式则不然。它是按照源程序中语句的动态顺序,直接地逐句进行分析解释,并立即执行。所以,解释程序是这样一种程序,它能够按照源程序中语句的动态顺序,逐句地分析解释并执行,直至源程序结束。 与编译程序一样,解释程序也与源语言及计算机有关。同一台计算机上不同语言的解释程序是不同的;同一种语言在不同的计算机上的解释程序也可能不同。同一种高级语言的源程序,它可以采用解释执行方式,也可以采用编译执行方式。例如,BASIC语言有解释BASIC和编译BASIC之分。前者执行速度慢;后者执行速度快。编译程序和解释程序都属于系统程序。

)1在合同中作出的规定必须与惯例的解释相符否则无效解读

判断题 (× )1.在合同中作出的规定必须与惯例的解释相符否则无效。 (√ )2.当合同中对某一问题未作出规定时,应参照有关贸易惯例。 (× )3.惯例是由国际组织制定的,对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强制的约束力。 (√ )4.当事人如果明确规定采纳有关惯例时,该惯例具有约束力。 1.一般地说,交易磋商有四个环节,其中达成交易不可缺少的两个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是询盘与接受。(× ) 2.接受和发盘一样也是可以撤销的。 3.一项接受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发盘人收到此项接受时已超过该发盘的有效期,那么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该逾期接受有效,合同成立。(√ ) 4.一项接受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发盘人收到此项接受时已超过该发盘的有效期,那么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效力,合同未成立。(× ) 5.对外报货号10005柳筐500打,每打CIF伦敦4英镑,每5打一纸箱,11/12月装船,限8月10日复到。这是一项有效的发盘。(√ ) 6.我某公司10月2日向美商发盘,以每打84.50美元CIF纽约的价格提供全棉男衬衫500打,限10月15日复到有效。该盘于10月7日抵达美商,10月8日我发现问题,向美商发传真要求撤销该发盘,该发盘不能撤销。(√ ) 7.公司周一对外发盘,限周五复到,客户周二回电还盘,邀我电复,我未处理。但是,周四客户又来电接受我周一的发盘。则这笔交易达成。(× ) 8.公司对外发盘,国外的客户在发盘的有效期内回电接受,但在同一电文中要求将装运期提前一个月。这是有效接受。(× ) 9.还盘是对发盘的拒绝,还盘一经作出,原发盘即失去效力,发盘人不再受其约束。(√ ) 2.(× )1.在合同中作出的规定必须与惯例的解释相符否则无效。 (√ )2.当合同中对某一问题未作出规定时,应参照有关贸易惯例。 (× )3.惯例是由国际组织制定的,对合同的当事人具有强制的约束力。 (√ )4.当事人如果明确规定采纳有关惯例时,该惯例具有约束力。 (× ) 5.在采用FOB术语成交,利用程租船运输的大宗货物的交易中,如果卖方不愿意承担装船费用,可选择FOB Stowed 和FOB Trimmed。 (× ) 6.FOB under Tackle 是指卖方承担货物装入船舱、脱离吊钩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 )7.按FCA术语成交,应由买方订立运输合同或指定承运人。按惯例,当卖方被要求协助订立运输合同时,只要买方承担费用和风险,卖方也可以办理。 (× )8.FAS与FOB的相同之处之一是卖方都要承担货物的装船费用。 (√ )9.《华沙一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 (× )10.在CIF条件下由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在CFR条件下是由买方投保,因此,运输途中货物灭失和损失的风险,前者由卖方负责,后者由买方负责。 (√ )11.CIF条件下,卖方交货地点是在装运港而不是目的港 (× )12.按CIF术语成交,买方履行其交单义务。 (√ )13.按CIF术语成交,卖方履行其交单义务,除此之外,还必须履行交货义务。 (× )14.按CIF Ex Ship's Hold Louis port 条件成交后,卖方应负担从装运港到目的港为止的费用和风险。 (× )15.按CIF Landed London成交的货物,在伦敦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应由卖方负担。 (× )16.买卖双方按CIF Liner Terms 成交,卖方发运的货物必须采用班轮装运。 (√ )17.CFR术语是在FOB价的基础上加上装运港至目的港的通常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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