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与应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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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与“该”的语义及用法比较-2019年文档

“应该”与“该”的语义及用法比较-2019年文档

“应该”与“该”的语义及用法比较一、引言助动词“应该”与“该”的语义及用法非常相似。

“应该D”①始见于元代,“应该E”始见于清代;“该”产生于宋元时期,它们至今常用不衰(朱冠明,2006:122;李明,2016:161-168)。

吕叔湘(1980)将“应该”的义项分为两类:“应该1”为表示情理上必须如此,“应该2”估计情况必然如此;将“该”的义项分为三类②,其中“该1”表动词义“应当是”“轮到”“活该”;“该2”也表动词义“欠”;“该3”则是助动词义:①“表示理应如此,应该”;②估计情况应该如此。

不管是从?Z义还是句法的角度,跟“应该”相近的是“该3”,所以只有“该3”与“应该”具有可比性。

为了便于陈述,下面将“该3”直接标为“该”。

例如:(1)a.该有个长远计划。

b.应该有个长远计划。

(2)a.接到这封信,你该可以放心了吧?b.接到这封信,你应该可以放心了吧?从情态(Modality)的角度看,例(1)中的“该”表示道义情态(deontic modality),与“应该D”相当;例(2)中的“该”表示认识情态(epistemic modality),与“应该E”相似;正如例(b)所示,把“该”替换成“应该”后,合法性不受影响。

但有时,即便表达的情态范畴一样,好像也很难相互替换。

例如:(3)a.我该D走了。

b.*我应该D走了。

(4)a.他要是知道了,又该E批评我了。

b.*他要是知道了,又应该E批评我了。

学界对于“应该”与“该”的异同讨论得不多(陈嘉嘉,2006;明星,2013),主要都是分开讨论的(彭利贞,2005;朱冠明,2006;张海媚,2017)。

根据《现代汉语八百词》,我们可以看出“应该、应当、该”词义相近、用法相似,但仍有细微差别:①“该”可以用于假设句的后一分句,如例(5)a;②可以和“会”连用,如例(5b);③可以用于“有多……”前,如例(5)c;④“该”前可以用“又”,“应该、应当”则都不能,如例(5)d。

既使和即使的用法区别

既使和即使的用法区别

既使和即使的用法区别一、介绍在英语中,有许多连接词被用于引导条件句或转折句。

其中,既使和即使是两个常被混淆的词汇。

尽管它们的发音非常相似,但它们在使用上有着微妙的区别。

本文将详细解释既使和即使的用法,并对其区别进行说明。

二、既使的用法1. 引导虚拟条件句“既使”通常用于引导表示假设情况的条件句。

当表示与事实相反的假设时,我们可以使用“既使+动词原形”结构来表达。

例如:- 既使她学习再努力,也不一定能考上那所大学。

- 即便房价下跌30%,我也不会卖掉我的房子。

2. 引出一个强调前者无论处于什么状态都成立的事实此时,“既使+主语+谓语”结构可以用来强调某种情况始终存在。

例如:- 既使他正在忙碌工作中,他仍然保持了每天锻炼身体。

- 即便下雨了,我们仍然会按照计划进行户外活动。

3. 用于句首的倒装形式在某些情况下,“既使”还可以以“既使+动词(或形容词)+主语”的倒装结构出现,用来表示强调。

例如:- 既使穿越沙漠,我们也必须坚持不懈。

- 即便深受挫折,他仍然坚持追求自己的梦想。

三、即使的用法1. 引导条件状语从句即使常用于引导一个可能与主句相反或不一致的条件状语从句,表示尽管情况如此,结果仍然发生。

例如:- 即使他太忙了,我还是需要向他请教一些问题。

- 即便知道很困难,我们也要继续努力。

2. 表示转折关系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还可以表示对前面说法的转折,并加强对比效果。

例如:- 她伤心欲绝,但她始终保持着即使微笑。

- 这个项目可能会失败,但我会全力以赴实施,即使风险很高。

3. 引出前面提到过的事实有时,“即使”还可用来引出在上文中已经提到的事实,以加强自己的观点或论证。

例如:- 即使我们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我们必须重新评估项目的可行性。

- 即便露营时天气不好,我们仍然准备好了所有必要的装备。

四、既使和即使的区别1. 用法不同:既使通常用于引导虚拟条件句和强调句子,而即使通常用于引导条件状语从句和表示转折关系。

可以与应当的区别

可以与应当的区别

法律"可以"与"应当"的区别一、“可以”与“应当”我们国家的法‎律在法条中大‎部分是以法律‎规则形式出现‎的,“应当”与“可以”实际上就是法‎理上的强制性‎规则与授权性‎规则。

在刑法与行政‎法上的“应当”与“可以”是最多的。

其中又以刑法‎最为突出。

刑法大篇幅的‎法条规定了应‎当如何,可以如何。

分布在总则与‎分则中。

如以下法律条‎文:《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解析:在法律用语中‎,“应当”的效力比“可以”高。

所谓“应当”,是法定的必须‎如此,如果不如此就‎是违法,行为效力会受‎到影响。

所谓“可以”,是授权性的规‎定,基本上可以等‎同于“有权”。

上述法条,简而言之,就是说在未成‎年犯罪进行量‎刑时,首先要考虑的‎情节就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

也就是必须先‎在法定量刑情‎节中考虑从轻‎发落。

而聋盲哑的人‎,因为是身体上‎残疾的,对其在量刑上‎进行适当的照‎顾,但是这个照顾‎要视具体情况‎和实际案件考‎虑的,因此规定了可‎以。

也就是说不是‎一定要进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其刑罚的。

其实法律这样‎规定赋予了法‎官在量刑上自‎由裁量权,法官在量刑时‎,要考虑到具体‎案件的构成要‎件、社会危害程度‎、手段、目的、社会影响等等‎。

因此,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应当‎怎么样,那么法官在具‎体操作中是可‎以利用自己的‎常识进行适当‎的判断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的。

辐射到其他相‎关法律上,“应当”与“可以”简而言之就是‎赋予了当事人‎相当的权利同‎时又保证权利‎不被滥用。

二、“应当”和“必须”先看看下面两‎个法律条文:(1)《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2)《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该”与“该”的语义及用法比较

“应该”与“该”的语义及用法比较

“应该”与“该”的语义及用法比较作者:李命定来源:《现代语文》2018年第04期摘要:助动词“应该”跟“该”的语义及用法似是而非。

首先,当表达道义情态时,“该”可以以内嵌的形式出现,“应该”则不可以;“应该”可以跟虚化的“说”搭配,形成“应该说”的固定用法,“该”则不可以。

另外,当表达认识情态时,“应该”可以跟有时体标记的宾语搭配,“该”则不可以;“该”可以出现在反问句和感叹句中,“应该”则不可以。

文章最后指出,两个助动词的主观性强弱决定了用法和功能上的差异。

关键词:“应该” “该” 道义情态认识情态主观性一、引言助动词“应该”与“该”的语义及用法非常相似。

“应该D”①始见于元代,“应该E”始见于清代;“该”产生于宋元时期,它们至今常用不衰(朱冠明,2006:122;李明,2016:161-168)。

吕叔湘(1980)将“应该”的义项分为两类:“应该1”为表示情理上必须如此,“应该2”估计情况必然如此;将“该”的义项分为三类②,其中“该1”表动词义“应当是”“轮到”“活该”;“该2”也表动词义“欠”;“该3”则是助动词义:①“表示理应如此,应该”;②估计情况应该如此。

不管是从语义还是句法的角度,跟“应该”相近的是“该3”,所以只有“该3”与“应该”具有可比性。

为了便于陈述,下面将“该3”直接标为“该”。

例如:(1)a.该有个长远计划。

b.应该有个长远计划。

(2)a.接到这封信,你该可以放心了吧?b.接到这封信,你应该可以放心了吧?从情态(Modality)的角度看,例(1)中的“该”表示道义情态(deontic modality),与“应该D”相当;例(2)中的“该”表示认识情态(epistemic modality),与“应该E”相似;正如例(b)所示,把“该”替换成“应该”后,合法性不受影响。

但有时,即便表达的情态范畴一样,好像也很难相互替换。

例如:(3)a.我该D走了。

b.*我应该D走了。

刑事责任可以和行政责任同时承担吗

刑事责任可以和行政责任同时承担吗

刑事责任可以和行政责任同时承担吗?可以。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行政法规而需要承担的责任,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法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个人的行为可能同时触犯这两类法规,故而同时承担两类责任也是可能的。

这种情形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上发生的频率极高。

举个例子,比如个别官员的较大贪污行为既违反了《公务员法》,又触犯《刑法》,处理时既要免除公职,又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就是个很普通的例子。

1、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两者的主要区别是:(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

(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

2、刑事责任包括两种:刑罚和非刑罚处理方法。

(1)刑罚①主刑。

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对犯罪分子只能判一种主刑。

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②附加刑。

是既可以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的刑罚方法。

即对同一犯罪行为既可以在主刑之后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也可以独立判处一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责任是指因为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规范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活动中履行和承担的义务。

这里还有一个法律责任的顺序问题,如果在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之后,违法行为人就无力承担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任,那么,在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之间,应当首先承担哪一责任,本法没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诉讼法》中的“应当”“可以”考点

《刑事诉讼法》中的“应当”“可以”考点

《刑事诉讼法》中的“应当”“可以”考点《刑事诉讼法》中的“应当”单位当事人代表涉嫌犯罪单位参加刑事诉讼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

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

证人★★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①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②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③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④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⑤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鉴定人应当出庭的条件★★1.(1)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2)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2.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人,法院应当通报司法行政机关或有关部门。

交叉管辖★1. 人民检察院侦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2. 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还犯有必须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罪行时,则应将新发现的罪行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处理。

上下级法院的关系★★1. 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15 日前书面请求移送。

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10 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移送管辖的程序)2. 基层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公安基础知识-274

公安基础知识-274

公安基础知识-274(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判断题(总题数:30,分数:30.00)1.人民警察的组织纪律包括积极履行公务、秉公执法、文明执勤三个方面。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解析:[解析] 人民警察的工作纪律包括积极履行公务、秉公执法、文明执勤三个方面。

2.世界各国都拥有自己的警察力量,有的国家甚至不设军队,但都建有自己的警察机构,设置专职的警察力量。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解析:3.近代警察是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和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的必然结果。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解析:[解析] 近代警察发端于西欧,是资本主义发展的产物,是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和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的必然结果。

4.人民警察必须对党忠诚,不折不扣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不能加入任何党派。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解析:5.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的成立时间要晚于国家政治保卫局成立的时间。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解析:[解析] 1931年11月,成立的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以原来的苏区中央局保卫处为基础组建国家政治保卫局,这是我国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

1938年5月成立延安市警察队,全称是“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这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一支比较正规的人民警察队任。

可见陕甘宁边区人民警察的成立时间要晚于国家政治保卫局成立的时间。

6.决定警察必要性的直接因素是由社会矛盾引起的犯罪、对抗冲突和社会秩序问题。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解析:7.警察虽然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但是警察同国家一样,它不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 )(分数:1.00)A.正确B.错误√解析:[解析]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工具。

有了国家,同时也就有了警察,国家的性质决定了警察的性质。

因此,警察和国家一样都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8.权力机关、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检查、审查、调查等监督方式对公安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2024年人教A新版一年级语文下册月考试卷24

2024年人教A新版一年级语文下册月考试卷24

2024年人教A新版一年级语文下册月考试卷24考试试卷考试范围:全部知识点;考试时间:120分钟学校:______ 姓名:______ 班级:______ 考号:______总分栏一、选择题(共8题,共16分)1、选择正确的读音,“拿”的读音是( )。

A. nāB. nàC. naD. ná2、下列音节中缺少的是a的几声()。

bà ba yǎ yǔ wá waA. 一声B. 二声C. 三声D. 四声3、已知∠A=70°,则∠A的补角为()A. 110°B. 70°C. 30°D. 20°4、Alice ______ watches the news round﹣up,so she knows little about the world.()A. seldomB. usuallyC. sometimesD. always5、She used to______in the morning,but now she is used to______at night.()A. read,readB. read,readingC. reading,readD. reading,reading6、“不解藏踪迹”的意思是()A. 他不知道要掩藏踪迹B. 他不理解为什么要掩藏踪迹7、下列技术属于蒸汽时代的是()A. 富尔顿发明蒸汽轮船B. 贝尔发明电话C. 人类登上月球D. 本茨发明内燃机车8、欹器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灌水过程中,容器方向大体有()种变化。

A. 1B. 2C. 3D. 4二、填空题(共8题,共16分)9、把字换一个偏旁;成为本课的生字。

喝——____崭——____10、在划横线处填写正确的读音。

bà________xué____zhe bāo jiàn____爸爸好学夹着包键盘11、按拼音写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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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可以"与"应当"的区别
一、“可以”与“应当”
我们国家的法律在法条中大部分是以法律规则形式出现的,“应当”与“可以”实际上就是法理上的强制性规则与授权性规则。

在刑法与行政法上的“应当”与“可以”是最多的。

其中又以刑法最为突出。

刑法大篇幅的法条规定了应当如何,可以如何。

分布在总则与分则中。

如以下法律条文:
《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十九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解析:在法律用语中,“应当”的效力比“可以”高。

所谓“应当”,是法定的必须如此,如果不如此就是违法,行为效力会受到影响。

所谓“可以”,是授权性的规定,基本上可以等同于“有权”。

上述法条,简而言之,就是说在未成年犯罪进行量刑时,首先要考虑的情节就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

也就是必须先在法定量刑情节中考虑从轻发落。

而聋盲哑的人,因为是身体上残疾的,对其在量刑上进行适当的照顾,但是这个照顾要视具体情况和实际案件考虑的,因此规定了可以。

也就是说不是一定要进行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其刑罚的。

其实法律这样规定赋予了法官在量刑上自由裁量权,法官在量刑时,要考虑到具体案件的构成要件、社会危害程度、手段、目的、社会影响等等。

因此,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应当怎么样,那么法官在具体操作中是可以利用自己的常识进行适当的判断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的。

辐射到其他相关法律上,“应当”与“可以”简而言之就是赋予了当事人相当的权利同时又保证权利不被滥用。

二、“应当”和“必须”
先看看下面两个法律条文:
(1)《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2)《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常生活用语中,“应当”和“必须”是有些区别的,比如说我们要求学生“你作业应当考得更好一点”,这里的应当就不是强制性意思。

但是在法律用语中,“应当”和“必须”是一个意思,都是义务性规定,两者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应当这样做”就是“必须这样做”。

法律上为什么有的用“必须”有的用“应当”呢?这只是一种语气上的不同,等于说话声音大一些和说话声音小一些而已,一般情况下都用“应当”,需要强调一下用“必须”。

在条文(1)中,要求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这里并不意味着可以选择,而是一定要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在条文(2)中为了强调涉嫌刑事的案件移送的重要性,用了“必须”,如果改用“应当”行不行呢,答案是肯定的,“应当移送”同样是“必须移送”的意思,表明行为人无权选择为或不为,只不过语气稍微弱一点罢了。

在具体条文中常见的用语除“必须”、“应当”外,还有“有义务……”、“有责任……”等等,都是要求人们在一定的条件下必须作出某种行为,只是习惯理解上的语气上差别。

三、考试中经常出现的法条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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