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拨项目经费管理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一)研究经费是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
包括: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
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
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开支的费用。
不得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的开支。
协作费:外单位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
(二)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是指用于与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及外国专家来访的部分费用,所需外汇额度由项目依托单位自行解决。
其中:面上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三)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四)管理费是指项目依托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包括项目执行中公用仪器设备、房屋占用费等。
管理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5%,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
第二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200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 6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以下简称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根据《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等,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国拨科研经费管理

科研项目—设备费 三
设备费: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 );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租赁外单位设备。重点要求:
① 应有完整的设备购置合同及验收入库手续;与专用设备同时购置的与之配套的备品备件,应纳 入设备费列支;
② 不得将设备试制费调整为设备购置费;不得在结题前突击采购; ③ 不得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属于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支撑条件的设备及设备租赁费; ④ 不得列支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费、办公室或实验室的维修改造费。
经费管理相关政策 一
6、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计【2012】86 号) 7、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财行【2015】497号、财行【2016】71号) 8、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 9、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2006]160号 10、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0】111号) 1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对于项目层面聘用的财务助理,所需费用可通过劳务费安排解决;单位统一聘用的财务助理,所需费用可通 过科研项目间接费用、单位日常运转经费等渠道安排解决。
2、过程执行阶段
内控先行,经费管理 融入日常,确保经费
决算顺利通过
➢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资 金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
经费管理相关政策 一
经费管理相关政策 一
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113号)——主要内容
第四条 本办法主要规范中央财政安排的采用前补助支持方式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以下简称“重点研发 计划资金”),中央财政后补助支持方式具体规定另行制定。其他来源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 度和相关资金提供方的具体使用管理要求,统筹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二条 收入预算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对于其他来源资金,应充分考虑各渠道的情况,并 提供资金提供方的出资承诺,不得使用货币资金之外的资产或其他中央财政资金作为资金来源。 第三十五条 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资金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不得利用虚假票 据套取资金,不得通过编造虚假劳务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不得通过虚 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不得随意调账变动支出、随意修 改记账凭证,严禁以任何方式使用项目资金列支应当由个人负担的有关费用和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 资等。
国拨经费和自筹经费税务处理

国拨经费和自筹经费税务处理一、国拨经费和自筹经费的概念和区别1.1 国拨经费的定义和特点国拨经费是指由政府拨款给予的经费,用于支持特定的项目或活动。
这些经费通常来源于国家预算,用于满足国家发展和公共利益的需要。
国拨经费具有以下特点:•由政府拨款:国拨经费是政府根据国家发展和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预算安排拨款给予的经费。
•用途特定:国拨经费通常用于特定的项目或活动,如科研项目、教育事业、社会福利等。
•直接支持:国拨经费直接用于支持项目或活动的经费需求,由政府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或个人。
1.2 自筹经费的定义和特点自筹经费是指由单位或个人自行筹集的经费,用于支持特定的项目或活动。
这些经费通常来源于单位的收入或个人的资金,用于满足特定需求。
自筹经费具有以下特点:•自行筹集:自筹经费是单位或个人通过不同方式自行筹集的经费,如企业的利润、个人的储蓄等。
•用途灵活:自筹经费可以根据需求自由支配,用于满足特定项目或活动的经费需求。
•自负盈亏:自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由单位或个人自行负责,所产生的盈亏也由自己承担。
二、国拨经费和自筹经费的税务处理2.1 国拨经费的税务处理国拨经费属于政府拨款给予的经费,通常在税收方面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
具体的税务处理如下:1.免征增值税:国拨经费使用的货物和劳务免征增值税。
2.免征企业所得税:国拨经费用于支持科研、教育等公益性项目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3.免征个人所得税:国拨经费用于支持科研、教育等公益性项目的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税务登记:国拨经费使用单位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并按时申报税款。
2.2 自筹经费的税务处理自筹经费属于单位或个人自行筹集的经费,其税务处理相对较为复杂。
具体的税务处理如下:1.企业所得税:单位自筹经费属于企业的利润,需要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所得税:个人自筹经费属于个人的收入,需要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税务登记:自筹经费使用单位或个人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并按时申报税款。
国拨资金项目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拨资金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拨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验收、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国拨资金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二)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三)规范运作、强化监督;(四)注重实效、持续改进。
第四条国拨资金项目管理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管理的职责、程序、要求和责任。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五条国拨资金项目立项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单位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提出项目建议书;(二)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的技术、经济、社会效益进行分析论证;(三)项目单位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四)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五)上级主管部门将审查意见报送财政部门;(六)财政部门对审查意见进行审核,确定项目立项。
第六条项目建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单位名称;(三)项目所属行业和领域;(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六)项目预期效益;(七)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第七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背景及必要性;(二)项目技术方案;(三)项目投资估算;(四)项目资金筹措;(五)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六)项目预期效益分析;(七)项目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八)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第八条项目立项审批部门应当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内容:(一)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二)项目技术方案是否合理、可行;(三)项目投资估算是否准确、合理;(四)项目资金筹措是否可靠、稳定;(五)项目预期效益是否明显;(六)项目单位是否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
第三章项目审批第九条国拨资金项目审批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二)项目单位将项目申请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三)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四)上级主管部门将审查意见报送财政部门;(五)财政部门对审查意见进行审核,确定项目审批。
国拨经费统一开支标准

上次发给各位的材料费预算多大,减少至国拨经费的40%左右,参考提供的参考预算表提高差旅费、劳务费比例。
1、设备费:自筹2、测试化验加工费:自筹3、燃料动力费:自筹4、管理费:国拨,按上次课题分配计算。
5、专家咨询费:国拨2%内。
用于课题验收、中期检查、规范种植田间测产、良种田间测产、良种会议评审、标准评审等请指专家。
根据课题指标分项具体说明。
6、会议费:建议会议费列为国拨。
国拨3%以内,主要预算课题启动会、中期检查会议、验收结题会议,适当预算学术交流,每年控制1人次。
如飞机费、差旅补助费用需明细,培训会议,所需培训人数、补助标准等,与课题考核指标一致。
不列或少列培训费。
7、劳务费:国拨15%以内,最好控制在10%左右,预算详细列支每项研究所需的劳务费,每人每年只能开支10个月。
劳务费预算到每项研究。
劳务费预计8万元,全部由专项经费支出。
主要用于实验室硕士研究生、实验室博士研究生以及实验室和基地临时工的劳务支出。
如:下面参考但还需进一步细化,用工量、计算依据。
劳务费:10.00万元,由专项经费支付。
(1)产地适宜性研究:土地、人工费0.50万元(2)生长发育规律和生物学特性:土地、人工费1.00万元(3)种子繁殖技术操作规程、分级标准:劳务费1.00万元(4)营养吸收、积累与分配规律:劳务费1.50万元(5)肥料优化配比(专用肥)及肥料施用操作技术规程:劳务费1.50万元(6)栽培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种源、播期试验、种植密度、肥料施用量、中耕7除草、轮作等对产量和质量影响的研究:劳务费3.00万元(7)无公害病虫害防治技术与农药施用操作技术规程:劳务费0.50万元(8)采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初加工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劳务费0.50万元(9)药材质量标准:劳务费0.50万元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国拨,与课题数目考核指标,如发表论文数、专利申请数、出版著作等,一致进行预算。
9、国际合作交流费:根据课题研究需要。
项目经费管理制度

项目经费管理制度一、前言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的一套制度,以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的经费管理,旨在建立项目经费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透明化。
二、经费来源与使用1. 经费来源项目经费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政府拨款:根据项目的性质和重要性,从相关政府部门获得拨款。
- 社会资助:通过向企业或其他机构申请资助,获取项目经费。
- 合作资金:与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合作,共同投入项目经费。
- 自筹资金:项目组自身筹集的资金,包括个人捐赠、募捐等。
2. 经费使用原则在项目经费使用过程中,需要遵守以下原则:- 合理合法: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 真实准确: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真实记录,准确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
- 专款专用:项目经费必须按照预算计划和合同要求进行专款专用,不能随意挪用。
- 提高效益:项目经费应该注重提高投入产出比,确保资金的最大利用价值。
三、经费管理机构与职责1. 经费管理机构项目经费管理机构由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部门组成,具体设置根据项目规模和性质而定。
2. 职责分工项目经费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如下:- 项目负责人:- 负责项目经费的编制、申请和拨付事宜。
- 监督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确保符合相关规定。
- 负责编制项目经费使用报告,向上级部门和相关机构进行汇报。
- 财务部门:- 负责项目经费的核算和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
- 定期进行项目经费的审核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 编制财务报表和相关经费使用的统计分析。
- 审计部门:- 对项目经费的使用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建议。
- 监督项目经费的使用程序是否规范,经费使用是否合理。
四、经费管理流程1. 经费预算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经费管理机构共同制定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的预计经费支出和收入。
预算应提前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始可执行。
2. 经费申请与拨付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向项目经费管理机构提出经费申请。
项目经费拨付管理制度

项目经费拨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项目经费的拨付管理,保障项目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项目执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经费的拨付管理,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拨款项目等。
三、项目经费的拨付方式1. 财政拨款项目经费拨付方式为预拨款、专款专用原则。
2. 项目经费拨付按月安排,资金按期拨付至项目执行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
3. 项目经费拨付前,项目执行单位需提供相关的拨付申请资料,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拨付。
四、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1. 项目经费仅限于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支出,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2. 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办公用品、实验材料、差旅费用等直接相关支出。
五、项目经费管理责任1. 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属于项目执行单位的责任,项目执行单位需谨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 项目执行单位需建立完善的经费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人员的职责,做好经费的台账记录和审计工作。
六、项目经费的监督检查1. 财政部门对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需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接受监督。
七、项目经费的结余处理1. 项目执行完毕后,如有剩余经费需按照财务规定进行结余处理,及时退回财政部门。
2. 如项目执行单位有特殊情况需留存一定经费,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留存。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项目经费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财务问题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修改。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项目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透明度和有效性,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成果。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项目的经费管理,包括国内外资助的科研项目、商业项目等。
经费来源和编制1. 项目经费的来源可以包括政府拨款、合作伙伴投资、捐赠和其他资助方式。
2. 项目经费的编制应该经过详细的调研和估算,确保合理性和准确性。
经费使用和控制1. 经费使用应符合项目实施计划和预算,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2. 经费使用应遵循合规性和透明度原则,不得用于非法、不道德或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3. 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计划进行,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和支出方式。
4. 经费使用应定期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经费报销和备案1. 项目参与人员应及时提交经费报销申请,提供相应的支出明细和原始凭证。
2. 经费报销应符合相关财务制度和政策规定,确保合规性。
3. 经费报销应经过审批程序,确保支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4. 经费使用的相关支出和报销记录应当备案并留存,便于监督和审计。
经费使用审计1. 项目经费的使用应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益性。
2. 审计应独立进行,不受项目组织人员的干扰,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和可信。
3. 审计结果应及时反馈给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参与人员,必要时采取整改措施。
其他事项1. 本管理办法的修订和解释权归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织机构所有。
2. 任何与项目经费管理相关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提交相关部门或仲裁机构处理。
以上为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明确和规范项目经费的使用,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经济效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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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拨项目概述
➢ 新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体系
在对我国现有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实施和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的基 础上,根据新科技革命发展趋势、国家战略需求、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和科技创新规 律,国家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进行优化,整合形成五类科技 计划(专项、基金等)。
1、国拨项目概述
财政科技经费购置单台套价值50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设备,承担单位需 要履行设备查重评议程序,并在立项论证时出具查重评议报告。
重点要求: ① 应有完整的设备购置合同及验收入库手续;与专用设备同时购置的 与之配套的备品备件,应纳入设备费列支; ② 不得将设备试制费调整为设备购置费;不得在结题前突击采购; ③ 不得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属于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支撑条件的设备及 设备租赁费; ④ 不得列支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费、办公室或实验室的维修改造费。
2、经费管理-概述
➢ 承担单位职责
承担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权责一致 ,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接住管好”的原则,切实履行在项目(课题)申 请、组织实施、验收和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职责。
2、经费管理-概述
➢ 经费支持方式
1、事前直接补助
2、后补助
3、股权投资
事前直接补助是对科研项 目(课题)等活动所需成 本,在开展前直接给予部 分或全部补助的财政资助 方式
约的原则,制定出台科研类差旅费、会议费管理办法,合理确定科研人员乘 坐交通工具等级、住宿费标准,会议次数、天数、人数和会议费开支范围、 标准。
2、经费管理-支出范围
➢ 国际合作交流费
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开展科学技 术交流与合作的费用。 承担单位为完成科研项目的任务目标、从科技经费中列支的差旅费、会议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限制。
➢ 经费管理概述 经费管理贯穿于整个项目(课题)的管理过程,科学合理申报预算是前
提,承担单位健全的科研项目内控体系是基础,根据科研要求合理使用经费 是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为项目(课题)顺利完成提供保障。
➢ 适用范围 市财政科技经费来源于市财政资金,用于支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
执行和科技事业的发展。事业单位履行本职工作的经费不在该范围之内。
➢中由于承担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 件的限制,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包括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进 行的检验、测试、化验、加工、计算、试验、设计、制作等所支付的费用。
重点要求: ① 应有委托合同、结算清单、发票、测试结果报告、测试单位资质证 明等; ② 在课题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内进行测试化验加工,测试化验加工 部门应为独立经济核算单位,并应有内部委托、内部结算的有关规 定和结算凭证; ③ 不得以测试化验加工费名义分立子任务,变相转拨经费; ④ 不得通过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 支测试化验加工费用。
➢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指为落实国家方针政策,依据北京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目 标,由市科委研究确定并组织安排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承担的科学技 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等任务。
1、国拨项目概述
➢ 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体系介绍
1、国拨项目概述
➢ 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体系介绍
2、经费管理-概述
对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 化过程中对一定时期内按 照一定比例给予的银行贷 款利息补贴
2、经费管理-预算构成
2、经费管理-支出范围
2、经费管理-支出范围
➢ 设备费
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 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使用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对使用市财政性科技经费购置 仪器、设备,需履行查重评议程序。承担单位可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自 行选择科研仪器设备评审专家。对承担单位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实行备案 制管理。
2、经费管理-支出范围
➢ 燃料动力费
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 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
重点要求:
① 实验室日常运行的水、电、气、暖等支出应由间接费用开支, 不能在直接费用中开支。
② 应由个人负担的加油费、过桥过路费等,不能在直接费用中开 支。
2、经费管理-支出范围
➢ 差旅费
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 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等。
➢ 会议费
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论证,以及组织 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重点要求: 承担单位应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
从事研究开发和科技服务 活动的单位先行投入资金, 取得成果或者服务绩效, 通过验收、审计或绩效考 核后,给予经费补助的财 政资助方式
财政经费对开展重大科技 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 (课题)相关的科技企业 以股权形式进行权益性投 资的财政支持方式
4、风险补偿金
5、贷款贴息
用于对金融机构给予科技 创新和成果转化过程中银 行担保创业投资保险等支 持活动产生的风险,给予 一定比例补偿的财政支持 方式
2、经费管理-支出范围
➢ 材料费
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 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重点要求: ①应有材料采购合同及材料验收、入库、出库手续; ②不得列支生产经营性材料、基建材料,不得列支普通办公耗材。 ③大宗、贵重材料严禁以购代耗、以支代耗;
2、经费管理-支出范围
国拨项目经费管理
——以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为例
目录
国拨项目概述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1、国拨项目概述
➢ 国拨项目
指由国家财政拨款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项目主管部门为中央、省 级、市级各类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如科技部、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市科委等), 拨款单位为各级财政部门,承担单位一般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 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其他社会组织等。 ➢ 国家历年设立的科技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