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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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湖长制工作方案

河长湖长制工作方案

河长湖长制工作方案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河湖水体面临日益严重的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为了促进河湖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提升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能力,推动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地纷纷引入了河长湖长制,加强对水环境的管理和监督。

本工作方案旨在提出一套系统完整、科学严谨的河长湖长制工作方案,以推动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工作目标1.建立健全河长湖长制工作机制和组织体系;2.加强河湖水体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3.提升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能力;4.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原则1.科学性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目标和工作计划,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2.依法原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依法惩处违法行为;3.全员参与原则:强化群众参与,增强河湖水环境治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4.统筹兼顾原则:注重协调解决河湖水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之间的关系,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四.工作内容1.建立健全河长湖长制工作机制和组织体系:(1)制定河长湖长制的管理办法和工作细则,明确各级河长湖长的职责和权限;(2)成立和完善河长湖长制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3)建设河长湖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河湖水环境数据的实时监测和管理。

2.加强河湖水体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1)制定河湖水体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的目标和措施,明确各级河长湖长的责任和任务;(2)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河湖水环境监测和治理能力建设,提高水环境治理效果;(3)推进河湖水体生态修复和植被恢复,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3.提升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能力:(1)制定合理的水资源利用考核指标和奖惩机制,鼓励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2)推广和应用水资源的高效利用技术和装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3)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调度,合理配置水资源,保障生态需求和人民群众生活用水。

4.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1)加强河湖水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推动经济结构优化,推动绿色发展;(2)引导和支持沿河湖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的转型升级;(3)加强小微企业的环评和监控,严格控制污染排放,减少对水环境的负面影响。

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河长制的实施方案河长制是指在河流管理中,由地方政府明确任命一名专人负责具体的河道的管理工作,并落实到位,建立一套科学的河道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一、建立河长制组织架构。

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应的市长或县长兼任组长,其他相关部门的领导也作为成员参与其中。

同时,要设立河长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河长制工作。

二、明确河长的职责和权力。

明确河长的职责,包括巡查河道、查处违法行为、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群众投诉等工作。

河长应该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推动河流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

建立河长制工作机制,包括日常巡查和管理、问题发现与解决、信息交流与共享等。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合作,共同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建立健全河道巡查制度和考核制度,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加强河道管理和维护。

对河道进行分类管理,按照功能划分不同区域,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对河道的巡查和维护工作。

对存在问题的河道,要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加强河岸整治和河道疏浚,确保河道的通畅。

五、加强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制定并执行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方案,加强对河水水质、生态环境、水生动植物的监测和保护力度。

加强水污染源的管理,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力度。

同时,要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

六、完善河长制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河长制的监督机制,通过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对河长的工作进行监督,对工作不力的河长进行问责。

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河长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七、加强河长制宣传和教育。

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

通过举办座谈会、宣传活动等方式,向公众介绍河长制的意义和作用,增加公众对河道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

总之,河长制的实施方案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确保河道管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实现河流管理的目标。

同时,还需要加强政府的领导和部门间的协作,加大对河道管理工作的投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

河长制工作方案

河长制工作方案

河长制工作方案河长制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1. 保护、修复和改善河流生态环境,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2. 建立健全河流管理机制,强化河流治理责任制和监督机制;3. 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全民参与河流保护的良好氛围;4. 加强水资源管理,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工作措施1. 建立河流生态保护区和环境监测站建立河流生态保护区,确定河流保护的区域范围,并设立环境监测站。

定期对河流水质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加大投入力度,提升监测站的技术设备和人员能力。

2. 加强河流沿岸环境整治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河岸垃圾、废品、污水等污染源的治理工作。

对于违法排污企业要严厉打击,同时加大对河流周边居民的环保知识宣传,提高大众环保意识。

3. 开展生态修复和植被恢复工作在河流生态保护区内开展生态修复和植被恢复工作,通过植被的种植和保护,恢复河流原有的生态系统,并加强对生态系统的维护和保护。

4. 实施河流治理责任制设立河长制工作机构,明确河流治理的责任,加强河流治理的监督和管理。

推广河流治理责任区模式,确保责任到人,并建立评估和考核机制,对河长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5. 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河流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组织开展环保知识培训和宣讲会,提高相关人员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技能。

三、工作保障1. 加大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以确保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制定相关政策,给予河流保护和治理工作的政策支持,确保工作的有效推进。

2. 建立互动机制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河长与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和互动机制,及时了解河流保护的问题和需求,并加强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3. 健全法律法规和监督机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建立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河流污染行为,严肃处理违法排污行为。

河长制 实施方案

河长制 实施方案

河长制实施方案河长制是指由政府指派的一位专职负责河流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其主要职责是保护河流环境、维护水资源安全、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河长制的实施旨在改善我国河流管理的现状,提高河流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河长制实施的具体方案:一、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体系:1. 设立河长办公室,负责河长制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2. 成立各级河长办公室,负责具体地区的河流管理工作。

3. 建立河长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负责河流管理工作。

二、明确河长的职责和权力:1. 河长需全面负责所辖区域内河流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2. 河长有权制定并落实各项措施,维护河流生态环境的健康。

3. 河长可以调动相关部门资源,协调解决河流管理的问题。

三、建设信息化平台:1. 建立河流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河流的水质、水量和流速等信息。

2. 搭建网络平台,方便相关人员和公众了解河流管理情况,并提供在线投诉举报功能。

四、加强河流管理力量建设:1. 增加河流管理人员数量,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2. 组织相关培训,提高河长和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五、加强法律法规建设:1.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河长的权利和责任。

2. 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形成有效的河流管理体系。

六、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1. 建立河流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河流管理工作。

2. 鼓励企业、学校、社区等组织开展河流保护宣传活动。

七、加强河流执法工作:1. 加强河流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2.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可以采取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责等措施。

八、强化河流治理工作:1. 加强水污染防治,减少排污源和污染物的排放。

2. 完善水资源调控机制,合理规划和利用水资源。

九、强化河流保护意识:1. 加强河流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河流保护的意识。

2. 开展河流保护的示范工程,推动良好的河流管理经验的复制与推广。

以上是河长制的实施方案,通过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体系,明确河长的职责和权力,建设信息化平台,加强河流管理力量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强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加强河流执法工作,强化河流治理工作,强化河流保护意识等措施,可以实现对河流管理的有效监管和保护,从而促进河流生态环境的改善,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河长制责任落实实施方案

河长制责任落实实施方案

河长制责任落实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河湖环境污染严重,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为了加强对河湖环境的保护和治理,推动河长制的全面落实,制定河长制责任落实实施方案,对于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目标本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健全河长制责任体系,加强对河湖环境的监管和治理,提高水环境质量,保护水资源,确保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三、具体措施1. 健全河长制组织机构设立河长办公室,明确河长的职责权限,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构,明确各级河长的责任范围和工作任务。

2. 完善河长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河长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对工作成绩进行奖惩,确保河长制的有效实施。

3. 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河长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河长制的认识和支持度,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河长制工作,共同监督河湖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工作。

4. 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河长制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保障河长制工作的经费需求,确保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5. 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河长制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河长制的顺利实施。

四、预期效果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预计能够在一定时期内,改善我国河湖环境质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五、工作保障为确保本方案的有效实施,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调配合,同时也需要广大市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监督。

只有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工作格局,才能够真正做到河长制责任落实的全面推行。

六、结语河长制责任落实实施方案的制定,是对我国水环境治理工作的一次重要尝试,也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一次重要探索。

我们相信,在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市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取得显著成效,为我国水环境治理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一、引言近年来,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人口的不断增长,我国水资源和水环境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为了改善和保护水环境,保障人民健康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我国提出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战略,旨在通过强化对河流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制,实现全民参与、依法治理的目标。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二、河长制的背景与意义河长制是指在每条河流上设立河长,负责对河流的管理和维护。

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背景是我国长期以来经济快速发展,环境资源恶化严重,水污染特别是河流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对国家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通过实行河长制,可以使管理责任明确、监管力度加强、河长履职尽责、全民共治等重要保障措施,实现河流的可持续发展和水环境的有效保护。

三、河长制的主要内容1.设立河长制工作机构全面推行河长制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包括国家、省、市和县四级河长制工作机构,以合理层级划分河长的职责和权力。

国家水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统一的河长工作管理平台。

2.明确河长的权责河长制将河流管理和保护的责任划分给具体的河长,使其成为河流的直接责任人。

河长负责河流环境监测、生态修复、水资源规划和调度、水污染治理、河岸保护等工作。

同时,河长还要积极与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众进行沟通,共同参与河流的保护与治理。

3.建立河长制考核评价机制要加强对河长履职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建立相应的绩效指标和评价体系。

根据河流的水质状况、生态环境改善情况、河畔社区的公众满意度等指标,对河长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价。

通过考核与评价的手段,激励和推动河长履职尽责。

四、推行河长制的实施路径1.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全面推行河长制需要依托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需要制定与完善相关的河长制法律法规,为河长制的实施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

2.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河长制的实施,加强对推行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

河长制工作方案十篇

河长制工作方案十篇

河长制工作方案十篇第一篇,加强河道巡查,及时发现问题。

河长制工作方案的第一篇主要是加强河道巡查工作。

河道是城市的血脉,保持河道的畅通和清洁对于城市的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质量至关重要。

因此,我们将制定详细的巡查计划,确保每一条河道都能得到及时的巡查和监测。

同时,我们还将配备专业的巡查人员和设备,确保能够及时发现河道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第二篇,建立河道整治台账,做到问题有记录、有跟踪、有解决。

河长制工作方案的第二篇主要是建立河道整治台账。

在河道整治工作中,我们将建立详细的台账,对河道问题进行记录、跟踪和解决。

通过建立台账,我们能够清晰地了解每一条河道的问题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河道的清洁和畅通。

第三篇,加强河道环境保护,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河长制工作方案的第三篇主要是加强河道环境保护工作。

我们将组织开展河道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居民主动参与河道环境保护工作。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河道环境的监测和管理,确保河道的水质和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

第四篇,推动河道生态修复,打造美丽河岸。

河长制工作方案的第四篇主要是推动河道生态修复工作。

我们将制定详细的生态修复计划,通过植被恢复、水质改善等措施,打造美丽的河岸景观,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河道生态环境的监测和评估,确保生态修复工作的效果。

第五篇,加强河道治理,打造安全畅通的水域交通。

河长制工作方案的第五篇主要是加强河道治理工作。

我们将加强对河道的规划和管理,确保河道的安全畅通。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水域交通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水域交通的安全和有序。

第六篇,加强河道保洁工作,确保河道清洁整洁。

河长制工作方案的第六篇主要是加强河道保洁工作。

我们将制定详细的保洁计划,确保每一条河道都能得到及时的清洁和整治。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河道保洁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河道的清洁整洁。

第七篇,推动河道治理科技创新,提升治理水平。

河长制工作方案的第七篇主要是推动河道治理科技创新。

河长制工作计划及目标

河长制工作计划及目标

河长制工作计划及目标一、前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河流水质劣化、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于2017年提出了河长制,对河流进行综合管理和保护。

为了更好地实施河长制,需要明确工作计划和目标,并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一道联手,共同努力,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保护河流的生态环境。

二、河长制工作计划1. 加强河流水质监测河流水质监测是保障河流水质的重要手段。

我们将建立完善的河流水质监测网络,对重点河流进行定期监测,并及时发布水质监测数据,以便社会监督。

2. 加快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为了保障河流的水质,我们将加快建设和改造城市和农村的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率,减少直排的污水对河流的污染。

3. 推进生态修复在河流流域范围内,我们将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包括植被恢复、湿地建设等项目,促进生态系统的恢复和保护。

4. 完善河流保护法规我们将加强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建立健全河流保护管理的法律制度,为河长制的实施提供法律依据。

5. 积极开展河长制宣传教育我们将积极宣传河长制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提高社会公众的认识和参与度,推动河长制的深入开展。

6. 充实河长队伍为了保障河长制的实施,我们将加强对河长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河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推动河长制的深入开展。

三、河长制工作目标1. 改善河流水质通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水质监测工作,使得重点河流的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2. 保护河流生态环境通过开展生态修复工作,促进河流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使得重点河流的生态状况明显好转。

3. 依法保护河流通过建立健全的河流保护法律制度,使得河流的保护得到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支持。

4. 推动河长制的深入开展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使得河长制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和参与。

5. 健全河长队伍通过加强对河长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河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为河长制的深入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结语河长制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工作,需要我们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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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县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赣发〔2014〕26号)和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办字〔2015〕50号)及赣州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办字[2015]6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改善全县河道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保障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实施“河长制”。

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河长制”管理制度,通过统筹河流(水库)保护管理规划、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河流(水库)水质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推动河流(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完善河流(水库)管理保护制度及规章制度等举措,全面改善河流(水库)水质和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全县实施的“河长制”,由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行政区域“总河长”、“副总河长”,县、乡、村党政相关领导担任河流“河长”,推动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村级组织全面履行河流(水库)保护管理责任,创新河流(水库)保护管理体制,建立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流(水库)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维护水生态,保障河流(水库)健康。

全县境内河流(含水库,下同)均实施“河长制”。

三、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坚持遵循河流自然规律,科学依法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流健康。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

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

四、主要目标到2015年底建立县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到2017年底,全县全面实施“河长制”;到2020年,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1%、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3%;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维护河湖生态安全,基本建成河流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五、组织体系(一)构建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健全行政区域和河流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

我县贡水是流经于都县境的主要干流,汇集梅江、濂江、澄江、小溪河等4条较大支流,贡水干流和4条较大支流又汇集48条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的小支流。

由县、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行政区域“总河长”、“副总河长”,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流由党政四套班子分管或联系环保、农口领导分别担任“河长”,河流所流经县、乡(镇)党委政府及村级组织为责任主体,设立“县河长”、“乡河长”和“村河长”,村组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城区由县城市管理局落实专管人员。

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由县委和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但任。

贡水干流和梅江、濂江、澄江、小溪河跨乡镇支流由县委、县人大常委、县政府、县政协相应领导分别担任。

河流所流经乡(镇)、村政府主要领导担任“乡河长”、“村河长”。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农工部、县编办、县法制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管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局、县农粮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水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矿管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委、县公安局等单位为责任单位,各确定1名科级干部为责任人,1名股级干部为联络人。

设立于都县“河长制”办公室。

县“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担任,责任单位联络人为组成人员。

(二)明确工作职责1、“河长”职责:“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流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县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我县辖区内河流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县有关部门履行职责。

县、乡镇、村“河长”负责牵头推进河流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流巡查保洁、河流生态修复和河流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一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2、乡“河长”职责: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推进河流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流巡查保洁、河流生态修复和河流保护管理,检查督导“村河长”和村组专管员、保洁员、巡查员履行职责,并对“村河长”责任人进行考核。

3、村“河长”职责:负责领导本行政村内“河长制”工作,并督导检查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履行职责,加强对河流的管理保护。

4、县“河长制”办:负责组织实施“河长制”,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

5、县级责任单位职责。

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对“乡河长”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河流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县委农工部:负责推进农村综合环境整治,督导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农村河流保洁。

县编办:负责“河长制”有关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工作。

县法制办:负责组织河流保护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指导和培训。

县发改委:负责协调推进河流保护有关重点项目,及时发布河流保护产业布局和重大政策信息,开展重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等。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河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流保护管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县审计局:负责水域、岸线、滩涂等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县统计局:负责指导“河长制”工作考核。

县工信局:负责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和工业节水,协调新型工业化与河流保护管理有关问题。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管和推进河道整治及疏浚、水上运输及港口码头污染防治。

县城管局:负责城市范围内水域环境治理工作,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监管。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指导和审查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参与本行政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选址。

县环保局: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县域内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开展入河污染源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实施全县地表水和跨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规范、监督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旅游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景区内河流保护管理。

县农粮局:负责监管农业面源、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依法依规查处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县林业局: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流沿岸绿化修复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水功能区水质水量监测,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流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水库养殖污染防治、河流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县水保局:负责并指导全县河流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对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执行实施监督,并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河道范围内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协调河流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流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确权。

县矿管局:负责监督矿产资源开发整治过程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县科技局:负责组织开展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河流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流保护管理教育活动。

县卫计委:负责指导和监督饮用水卫生监测和农村卫生改厕。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流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直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河长制”实施。

六、主要任务(一)统筹河流保护管理规划。

遵循河流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河流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流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业规划。

规划应统筹考虑我县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

逐步推进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与河流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地、以水定需、以水定产,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和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

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探索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水权交易试点。

加快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

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核定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明确功能区的允许纳污总量。

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城镇、农业节水。

(三)开展河流水质和饮用水源地保护。

加强对贡水、梅江、濂江、澄江、小溪河的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河流保护区污水“零排放”。

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种植阔叶林,提高森林蓄积量。

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地,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

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规划、建设城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供水安全。

(四)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

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

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域,制订比国家标准更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

(五)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

加强河流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

统一技术要求和标准,统筹建设与管理,建立体系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河流监管网络,完善水资源监测系统建设。

规范开展水质量监测和评价,按规定发布有关监测成果。

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

(六)推动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加快城乡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我县水生态乡镇、水生态村和绿色小康村创建活动。

构建自然生态河流,维护健康自然弯曲河流岸线和天然浅滩深潭泛洪漫滩。

落实生产建设项目节水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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