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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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爱心基金会”管理章程

高中“爱心基金会”管理章程

高中“爱心基金会”管理章程爱心基金会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爱心基金会是由一群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自发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传递关爱和帮助弱势群体,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第二条爱心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他人,施予帮助”,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公益事业,传递爱与温暖。

第三条爱心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资助、医疗援助、灾难救援、环境保护、文化传承等。

第四条爱心基金会的活动依法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五条爱心基金会以社会捐赠为主要收入来源,有效利用资金和资源,确保爱心善款的合理使用。

第六条爱心基金会的组织形式为民间非营利组织,注册地为中国法律允许的地区。

第七条爱心基金会的会徽为一个握手的手掌,象征着关爱和帮助。

第八条爱心基金会的管理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第二章会员的加入与退出第九条爱心基金会以自愿参加为原则,任何具备公民权利的个人或组织均可申请加入爱心基金会。

第十条申请加入爱心基金会的个人或组织需填写入会申请,并交由理事会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爱心基金会会员享有参与爱心基金会的决策和活动的权利,有权参与会员大会,表达自己对基金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会员可自愿申请退出爱心基金会,填写退出申请,并由理事会批准生效。

第十三条会员对爱心基金会的名誉义务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外界泄露党和组织内部的事务。

第三章爱心基金会的组织结构第十四条爱心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对基金会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选举产生理事会。

第十五条爱心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运作和决策。

第十六条爱心基金会设立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理事会的决策和工作计划。

第十七条爱心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督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和活动执行情况。

第十八条爱心基金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行政和运营工作。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凝聚社会力量,促进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发展,特设立本基金会。

第二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弱势群体,倡导社会公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扶贫救助、教育资助、医疗援助、灾害救助等公益事业。

第五条基金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政府补助、企事业单位捐助等合法渠道。

第六条基金会的运作原则是:公开透明、规范管理、高效运作、责任担当。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基金会设立董事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实行三权分立,相互制约的管理体制。

第八条董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不少于5名董事组成,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执行机构,由不少于3名理事组成,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由不少于3名监事组成,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和执行。

第三章会员制度第十二条基金会设立会员制度,会员是基金会的重要参与者。

第十三条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组织会员,会员享有根据基金会章程规定的权益和义务。

第十四条个人会员的加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年满18周岁、拥护基金会宗旨、愿意为基金会的发展和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等。

第十五条组织会员的加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依法注册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和公益实践经验。

第十六条会员享有参与基金会重大决策、监督基金会运作、提出建议等权益。

第十七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基金会章程、参与基金会的活动、支持基金会的公益事业。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八条基金会的财务管理遵循合规、透明、规范的原则。

第十九条基金会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收支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等工作。

第二十条基金会的资金使用应符合基金会宗旨和公益事业的需要,严禁挪用、私分、浪费等行为。

爱心互助基金章程

爱心互助基金章程

XXXX集团公司爱心互助基金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互帮互助、救苦救难。

第二条目的。

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在患严重疾病、遭遇天灾人祸等情形造成生活困难情况下,通过爱心互助基金帮助员工渡过难关。

弘扬公司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和互帮互助精神,增强公司向心力、凝聚力。

第三条实施基金救助计划的原则。

“平等、自愿、公开、透明”。

第二章员工基金互助组织第四条成立员工爱心互助基金领导小组。

XX担任组长、工会主席XX担任副组长,集团副总为成员。

第五条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制定和修改公司爱心互助基金章程;按期公布爱心互助基金运作情况,讨论爱心互助基金相关重大问题;年度收支预算和决算的审定;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集团行政办,由工会主席XX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具体负责员工互助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的协调联动,完成互助计划的日常工作,负责互助计划资金收取、给付等。

第七条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一次,集中对员工基金互助事宜进行总结,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

第三章资金筹集第八条实行自愿交纳原则。

员工每年交纳不低于100元作为救助金,公司工会在每年3 月统一代收,并于3 月31 日前汇入工会账户。

第九条公司以员工交纳的救助基金总额的3倍金额作为补助。

第十条工会出资不低于1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以后每年视上年结余情况,出资1-2万,作为补充。

第十一条领导小组视情况每年向公司申请补助,作为救助金的补充来源。

第十二条基金的交纳及补助为一年一次。

第十三条当年基金剩余部分继续滚动累积到下一年基金池,员工停交或离职后不退还已缴纳费用。

第四章实施运用第十四条救助的对象范围。

1.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了救助基金且满足申请基金使用条件的员工。

2.员工若不交纳救助基金或离职后不享有救助权。

第十五条时效限制爱心互助基金的时效周期为一个年,即从员工每年交纳爱心互助基金时间起始持续到第二年相同时间的前一天终止。

若员工续交爱心互助基金则继续纳入爱心互助基金救助范围,若员工停止续交则不再享有救助资格。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凝聚社会力量,提升社会福利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独立自主开展慈善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慈善事业管理相关规定。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基金会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救助贫困人群、关爱儿童、支持教育事业、推动环境保护、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运作机制第五条基金会以理事会为决策机构,设立秘书处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理事会由基金会发起人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组成,理事会成员由发起人推荐,经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理事会由会长带领,会长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并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定期审议基金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九条理事会设立专门的工作委员会,负责具体的项目筹划和实施。

第十条秘书处由秘书长带领,负责基金会日常工作的具体组织和执行。

第十一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资金来源和管理第十二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社会捐赠、政府拨款、企事业单位捐助、遗赠等。

第十三条基金会接受捐赠的资金和财物,必须用于慈善事业,不得用于其他非法用途。

第十四条基金会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捐赠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五条基金会应定期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项目筹划和实施第十六条基金会应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项目计划。

第十七条基金会的项目筹划和实施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慈善事业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基金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

第十九条基金会应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项目的有效实施和成果的可持续性。

第五章组织发展和宣传推广第二十条基金会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和参与。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引言概述:爱心基金会章程是爱心基金会的核心文件,旨在规范基金会的运作和管理,确保基金会的使命得以顺利实施。

本文将从基金会的宗旨、组织结构、运作方式以及资金使用等方面,详细阐述爱心基金会章程的内容。

一、基金会宗旨:1.1 为弱势群体提供匡助:基金会的首要宗旨是为弱势群体提供匡助,包括但不限于贫困儿童、残疾人士、老年人等。

基金会将关注这些群体的生活需求和教育培训,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

1.2 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致力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通过资助公益项目和组织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基金会将与其他公益组织合作,共同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1.3 倡导爱心文化:基金会将倡导爱心文化,通过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关注弱势群体的需求,培养爱心和社会责任感,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组织结构:2.1 理事会: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长和各个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理事会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各个部门的运作。

2.2 监事会: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由独立的监事组成。

监事会负责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基金会的资金使用合规和透明。

2.3 秘书处:基金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基金会的行政机构,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运作和管理。

秘书处协助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处理基金会的日常事务,保证基金会的正常运转。

三、运作方式:3.1 资金筹集:基金会通过多种途径筹集资金,包括个人捐赠、企业赞助、政府拨款等。

基金会将确保筹集到的资金用于弱势群体的匡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3.2 项目申请和评估:基金会设立项目申请和评估机构,负责接收和审核项目申请。

申请的项目需要符合基金会的宗旨和要求,经过评估合格后,基金会将资助该项目。

3.3 资金使用和监督:基金会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监督,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进行资金管理和核算。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凝聚社会力量,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特设立本基金会。

第二条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是:以爱心为纽带,关爱弱势群体,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第四条基金会的任务是:1. 筹集和管理捐赠资金,用于救助贫困人群、孤儿、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2. 组织和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慈善义演、公益宣传、健康教育等;3. 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供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4. 推动公益事业的研究和创新,提升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5. 加强与其他社会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的合作,共同推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项。

第六条基金会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基金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第七条理事会由基金会的发起人、捐赠人、专家学者、公益事业从业者等组成,理事会成员由基金会的章程规定。

第八条理事会设立会长,会长由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九条秘书处设立秘书长,秘书长由理事会聘任,负责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基金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基金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基金会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捐赠款项;2. 政府拨款;3. 企事业单位的赞助;4. 其他合法的资金来源。

第十二条基金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十三条基金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报告和审计工作,向社会公开财务状况。

第十四条基金会的财产不得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用于个人或组织的非法牟利。

家庭爱心互助基金章程模板

家庭爱心互助基金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家庭内部的经济互助,弘扬家庭关爱精神,提高家庭成员间的团结互助意识,特设立家庭爱心互助基金。

第二条家庭爱心互助基金旨在为家庭成员提供临时经济援助,解决家庭突发性困难,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第三条家庭爱心互助基金遵循自愿、公平、公开、互助的原则。

第二章基金管理第四条家庭爱心互助基金由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管理,设立基金管理委员会。

第五条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家庭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成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家庭责任感。

第六条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基金的管理、运作和监督,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基金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规定;(二)定期公布基金收支情况;(三)审查和审批申请救助的家庭成员;(四)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五)维护基金的安全和稳定。

第七条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基金管理员,负责基金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一)登记基金收支情况;(二)审核救助申请;(三)发放救助资金;(四)维护基金账户安全。

第三章基金筹集第八条家庭爱心互助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一)家庭成员自愿缴纳;(二)家庭成员的捐赠;(三)其他合法途径筹集的资金。

第九条家庭成员自愿缴纳的金额由家庭成员自行决定,但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金额。

第十条家庭成员的捐赠应当自愿,不得强迫。

第十一条家庭爱心互助基金的资金使用应当合理,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增值。

第四章基金使用第十二条家庭爱心互助基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家庭成员突发性疾病治疗费用;(二)家庭成员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三)家庭成员因生活困难需要临时救助的;(四)其他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救助事项。

第十三条申请使用基金的家庭成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基金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二)专款专用;(三)救助与自救相结合。

第五章基金监督第十五条家庭成员有权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有权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爱心互助基金章程

爱心互助基金章程

爱心互助基金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三条基金的宗旨是:坚持“互助、助人、助己”的理念,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关注弱势群体的福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基金的任务是:积极筹集善款,开展慈善捐助、公益项目运营、社会福利管理等活动,帮助有需要的群体,促进社会进步。

第五条基金遵循“规范、透明、效益”的原则,合理管理善款,确保所筹集的资金合法合规、有效使用。

第六条基金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救助贫困人群、帮助留守儿童、关爱老年人、支持环境保护、推动教育事业、促进健康医疗等。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管理机构第七条基金设立一个理事会,是基金的决策机构,由不少于5名理事组成。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拟订基金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审议基金的项目投资和使用等。

第九条理事会成员由基金的捐赠人、捐赠人代表等推荐,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任期为5年,可连续连任一次。

第十条基金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设置,主要负责基金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及监督。

第十一条基金设立一个经理,负责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运营,执行理事会的决策和指示。

第三章基金的收支和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基金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捐赠款、社会筹款活动所得、利息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十三条基金的支出主要用于慈善捐助、公益项目运营、社会福利管理等,必须符合基金的宗旨和任务。

第十四条基金的财务管理必须规范、透明、有效,依法办理财务登记、报税、审计等手续。

第十五条基金应当对外公开其年度财务报表和工作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基金的监督和评估第十六条基金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设立审计部门对基金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基金应当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捐赠人等的监督,对基金的工作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八条基金应当定期进行自我评估,对基金的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改进。

第十九条基金应当配合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的监督和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第五章章程的修订和解散第二十条对于章程的修改,基金应当报请管理部门审批,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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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金会名称:爱心互助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性质:是由83级86届高中(1)班全体师生组成的内部互助性的爱心基金组织。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传递爱心,互助你我。

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爱、互助的精神,通过本班同学积极互助,帮弱救难,倡导班内同学尊重、理解和关心他人,建立班内同学交流、沟通、援助的平台,增强同学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四条本基金会实行基金会自主管理,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承认本章程的83级86届高中(1)班的师生均可登记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有关规定,维护基金会的团结;
(二)执行基金会决议;
(三)积极参加基金会组织的活动;
(四)每届向基金会交纳100元会费。

第七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提议召开和参加会员大会;
(二)对基金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知情和监督的权利,包括互助基金的使用;
(三)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四)在符合本章程规定条件时有申请基金会补助的权利;
第八条基金会会员“入会自愿、终身受益、退会自由”,不论何种原因退会,原缴纳会费都不予退回。

第九条不得利用基金会的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本章程规定的事,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基金会组织机构设会员大会、荣誉主席和理事会。

由基金会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是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权利:
(一)选举和更换理事;
(二)制定和修改基金会章程;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基金会的存续或解散;
(五)讨论并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
(六)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会议召开前十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通知全体会员,并有二分之一以上会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由理事会召集,理事长主持。

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由五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必须召开会员大会。

理事长不能主持时,可推举其他理事代为主持。

第十二条特别事项需要会员大会决定又不宜或难以召开会员大会时,可采取书面表决、通讯告知方式表达意见,根据表决结果形成的决议与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书面表决或通讯告知必须制作会员表决意见表,由理事会作为秘密档案保存十年,除半数以上会员表示希望公开外,不予公开。

第十三条基金会会员大会做出的决议应当经过参加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通过章程修改和本基金会的解散的决议应当经过参加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基金会设荣誉主席一名,由理事会邀请,对基金会工作有批评建议、监督的权利,有权列席参加会员大会和理事会议。

如理事会内部发生意见分歧,可邀请荣誉主席参与讨论,并根据荣誉主席的提议做出最终决定。

第十五条基金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基金理事会由理事长1人、组织理事2人、财务理事2人、宣传理事1人和纪律理事1人共7人组成。

根据需要,由理事会集体讨论,可增设理事机构。

第十六条理事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会员大会提前或推迟召开,理事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第十七条基金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少数服从多数、会议决定的原则,由理事会集体讨论做出的决定,理事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实行会务公开制度,理事会应及时公布涉及会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并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接受会员的查询。

会员可随时抽查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如发现不当,可提出纠正意见。

第十九条基金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开会员大会,并向大会汇报工作;
(二)制定基金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提交会员大会审议;(三)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四)讨论并决定由会员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理事会可根据本章程规定和基金会发展需要,制定条例、规定和实施办法。

所制定条例、规定和实施办法不得有与本章程相抵触的内容,否则无效。

条例、规定和实施办法的颁布必须经过7位理事的签名。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

理事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如理事长不能召集,可推选召集人。

理事长认为有必要或有三名以上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理事的资格
(一)热爱公益事业和本基金会的工作;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第二十三条理事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章程有关规定;
(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基金会的合法权利和内部团结;(三)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四条理事的权利:
(一)表决权、建议和批评权;
(二)参加本基金会内部事务的管理权;
(三)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爱心互助基金的来源:
(一)会员会费;
(二)基金利息;
(三)个人自愿捐款;
(四)其它社会捐款和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不得侵占、私分、挪用基金会的财产,否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应按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管理基金。

第二十八条爱心互助基金由理事会接受、登记,并建立专门的账户管理,存折由财务理事A保管,密码由财务理事B保管。

第二十九条理事会必须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基金会的使用范围使用财产。

爱心互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须由财务理事根据理事会制定的----建账保存,并经过其他理事的签名。

第三十条基金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实行凭证报表账本制度,规范爱心互助基金的收支。

凭证是证明基金收入和支出的书面证明,是登记入账的依据。

由财务理事建收支明细表装订成账本。

第三十一条财务理事换届交接账本时,应在账本上注明转交时间、剩余现金的数量。

交接后账本保存十年。

第三十二条基金会财务实行公开透明化管理,所有的收入和支出必须公开透明化,财务收支情况每年12月公布一次。

会员核对账目,如发现漏洞、误差可以要求理事会给予答复,理事会应及时查明原因,如有意隐瞒多开发票或虚开发票挪用公款,追回现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纂改发票套取现金者,无论金额大小一经发现则从严处理。

第三十三条爱心互助基金的主要用途:
(一)会员及其配偶、子女遭受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交通事故等导致经济困难和无生活来源,理事会可根据家庭情况,给予资助;
(二)生活特困急需资助的会员经本人申请或知情的同学代为申请;
(三)会员及其配偶、子女因重大疾病住院、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交通事故等,理事会可视情慰问;
(四)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其他资助规定。

爱心互助基金用于资助,须经资助方签名,用于慰问须三名理事签名。

第三十四条爱心互助基金用于日常工作经费报销,必须提供凭证且三名理事签名。

第五章终止程序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基金会终止权归会员大会。

第三十六条本基金会终止前,应当在荣誉主席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

第三十七条本基金会清算方案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八条本基金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基金会会员大会决议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2012年8月5日起生效,解释权属基金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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