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行业30年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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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发展

改革开放30年房地产中介服务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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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重要作用。党的十七大提 出了 发展现代服务业 提高
服务业 比重和水平 的 目标 , 作为现代服务业的组成部分 ,
总结改革开放 以来房地产 中介服 务业从无到小 ,从小到大
的发展历程 ,有助于我们在科 学发展观的指导下 ,更快 更
好 的发展房地产 中介服务业 ,使其能更好地 为房地产市场 的健 康持续发展服务 。
壁垒 信息 比较 闭塞 传递不通 畅。 ( 二)起步阶段 (94 ~ 19 年 ) 18 年 1 9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从农村发展到城市 ,随着城市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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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但是政令 明确规定 ,有关房地产的信息 、法律和 法 规等 ,只能来源于主管部门及其相关业务部 门。因此 这

房地产经纪行业30年发展历程

房地产经纪行业30年发展历程

房地产经纪行业30年发展历程房地产经纪行业是指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为买卖双方提供房屋买卖、租赁、委托销售和租赁等服务的行业。

这个行业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经过30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中国房地产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下面将介绍房地产经纪行业的30年发展历程。

1980年代1980年代初期,中国开始实行新的家庭房屋制度,随之而来的是房屋交易的允许。

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经纪行业应运而生。

在当时,房地产经纪行业存在难以避免的缺陷,如信用问题、抽成等。

但由于行业本身的特殊性、行业发展的速度以及政策的支持,房地产经纪行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1990年代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国家逐渐放开了房屋买卖限制,这使得房地产经纪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时期。

1991年,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第一份行业规划出台,这是中国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官方出现。

这份规划将房地产经纪行业的规划划分为三个阶段。

在第一个阶段,主要是培养房地产经纪人员、建立自己的后勤保障系统和市场宣传。

第二个阶段是进一步供应服务。

在第三个阶段,房地产经纪行业将进一步发展而成独立的第三方服务机构。

随着三个阶段的实现,房地产经纪行业也进一步发展迅速。

2000年代进入21世纪,中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变化,也促进了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快速发展。

逐渐建立的相关规则、标准和体系,使房地产经纪人员获得了更大的信任和认可。

同时,房地产经纪市场的壳牌公司也在这一时期诞生,例如中原地产和恒大地产,进一步推动了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发展。

2010年代继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00年代的快速发展后,房地产经纪行业进入了一个更稳定的阶段。

在这一时期,房地产经纪公司不仅凝聚了大量的客户,并且也具有了更大的市场定位。

房地产经纪行业变成了协助购房者和卖房者的方便渠道之一,成为了房地产市场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结尾近30年的成长历程为房地产经纪行业的趋势定下了基础,并已经成为房地产行业的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房地产经纪行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维系了市场的稳定,也帮助了人们买卖房地产产生了诸多的便利。

李世东 中国房地产30年历程

李世东 中国房地产30年历程

李世东中国房地产30年历程从 1958 年开始,房地产收归国有,中国房地产市场从此消失。

直到 1979 年开始经济体制改革,中国房地产业才有了发展的契机。

按发展速度划分,中国房地产市场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9—1990年高峰出现在1984年(GDP增长15.2%),低谷出现在1990年(GDP 增长3.8%)。

复苏期 1979-1985 为复苏期其中1986年出现回落第一次繁荣期 1987-1989 为发展期房地产已相对成熟,也迎来了真正意义上的快速发展,并很快达到高峰第一次萧条期 1989-1990 下滑期为2年半 1989年下半年开始全面下滑,次年到了谷底1979—1991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复苏成长。

1980 年4 月,邓小平发表了关于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谈话,此后全中国开始了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

1990 年,中国国务院发布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再加上浦东开发开放的带动作用,1991 年下半年,房地产市场呈现了明显的回升趋势。

1988 -1993 疤痕记忆萧条期1990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55号令,标志着中国房地产业的肇始,但很快地,第一次房地产泡沫在深圳、海南、北海等地出现。

政府开始第一轮紧缩性宏观调控,房地产泡沫破裂,造成了大量的烂尾楼和银行呆坏账。

第二阶段: 1991—1999年高峰出现在1992年(GDP增长14.2),低谷出现在1999年(GDP 增长7.1%)。

第二次繁荣期 1991-1993年1991年房地产开始提升,1992年开始房地产高速发展,1992年、1993年极度膨胀1992年正如历史上很多年份,具备上涨的自然属性规律。

第二次萧条期 1994-1999年下滑期为5年 1994年开始回落,1997年回到谷底 1998固定投资开始回升 1999年陷入低迷1992—1997年中国房地产市场初步形成。

房地产30年功与过观后感

房地产30年功与过观后感

房地产30年功与过观后感1、房地产经纪30年发展的基本经验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经过30年的发展,已从弱小发展到壮大,总结发展经验主要有两个:一是坚定不移的走市场化发展道路。

由于房地产经纪具有服务对象分散、服务方式多样、业务内容众多等特点,必须依靠市场来提供丰富多样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政府性质的房地产交易所被迫转制也印证了这一点。

二是始终不渝的加强行业管理。

一方面,房地产经纪服务关系民生,影响深远,另一方面,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众多,整体素质不高,经纪机构数量巨大,鱼龙混杂。

这就要求时刻不能放松行业管理。

加强行业管理,重点是积极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真正实现行业的自律管理。

2、亟需解决的问题要实现房地产经纪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解决好如下几个问题:首先要解决好行业立法问题。

目前我国房地产经纪相关的立法,层次偏低,内容粗略,标准不一。

因此,建议尽早、尽快制订《房地产交易条例》,明确房地产经纪中市场主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关市场准入以及行政处罚等规定,解决房地产经纪监管和查处依据不足的问题。

其次是解决好经纪服务方式提升问题。

传统的居间服务方式与血缘宗法社会相适应,现代的服务方式与市场经济环境相协调。

根据国外经验,方式可以明确房地产交易当事人责、权、利,是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发展方向。

下一步必须通过制度设计,解决好房地产经纪服务由居间说和向维权升级的问题。

第三要要解决好行业宣传问题。

房地产经纪在有效配置房地产资源、改善人民居住条件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外的房地产经纪人普遍享有较高的执业荣誉感。

但在我国由于历史偏见和认识误区,社会公众对经纪服务认的可度不高。

这亟需加强行业的正面宣传,改变社会公众对房地产经纪服务的错误认识。

中国地产发展30年回顾

中国地产发展30年回顾

一、中国地产发展30年回顾从1978年的土地相关法规的调整算起,中国的房地产业已经伴随着改革开放经历了30年的风雨历程,但是,即便如此,国内的房地产市场仍不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而是一个以政策为主导的政府市场。

2003年以来,随着中国与世界经济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国内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也逐渐处在一个更为广阔的政治、经济、人文环境之中,中央与各地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以及各级市场在不断博弈中发展和成熟。

1、房地产发展的四个阶段1978~1991年的理论突破与起步阶段土地法、规划法的制定与实施,为房地产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深圳(罗湖区)房地产开发经验的示范作用,开始逐渐向全国推广。

1991~1995年非理性炒作与调整阶段以邓小平南巡为标志,中国南方掀起了房地产开发的高潮,其中炒作最为严重的包括海南、大亚湾、北海等地,而随后急速的“硬着陆”,使这些地区的房地产市场随后经历了一个漫长的低迷期。

1995~2003年相对稳定的协调发展阶段整体说来,这一阶段是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得最好得一个时期,整体表现稳健,市场价格与销售量平稳增长,各地市场全面稳步地成长,中国得房地产业进入一个稳步上升的通道。

1995年,在经历了之前的炒作与调控之后,国内的房地产市场处在一个萎缩的状态。

随着中国的福利分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政府需要全面启动商品房市场以完成分房制度的转化。

处在改革前沿的深圳市,随即推出一系列的措施,以刺激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其中最为主要的就是蓝印户口制度,之后这一政策在上海、大连等地得到推广。

2000年初,中国的福利分房制度终止,货币化分房方案全面启动,住房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并稳步发展,这同时也直接刺激了商品房市场的发展。

2003~2007年,调控、反调控与总体反思阶段2003年中后期,国内部分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开始出现过热的现象,政府为了稳定市场发展,开始进行全面的宏观调控,而2005~2006年则是政策出台最为密集的阶段。

中国房地产业发展历史总结

中国房地产业发展历史总结

中国房地产业发展历史总结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历史可以分为四个主要阶段:开放初期(1980年代至1990年代中期)、房地产市场崛起(1990年代中期至2024年)、房地产泡沫(2024年至2024年)、房地产市场调控(2024年至今)。

开放初期,中国房地产产业开始恢复。

随着经济的推进,中国重新开放土地市场,允许土地使用权出售和租赁。

1988年,中国颁布了《城市住房制度试点方案》,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居住房,并引进了商品房市场。

进入1990年代中期,中国房地产市场开始崛起。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民收入的增长,居民对于住房需求的增加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

政府还实施了住房贷款政策,使更多人能够购买自己的住房。

这一时期,房地产业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住房价格上涨过快、土地资源短缺等。

2024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对中国房地产市场产生了重大影响。

为稳定经济和房地产市场,中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如降低房贷利率、鼓励购房等,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回暖。

然而,这些措施也导致房地产市场出现泡沫。

房价暴涨,许多房地产商盲目扩张,过度投资,土地市场泡沫严重。

2024年,中国政府意识到房地产市场泡沫的危险,并开始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多个城市纷纷出台限购、限贷等措施,旨在遏制房价上涨,并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后,中国的房地产市场逐渐趋于平稳。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房地产业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政府将继续出台相关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并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以避免再次出现房地产泡沫。

同时,房地产业也将面临一些挑战,如城市化带来的土地紧张、产能过剩等问题,需要寻找创新发展的路径。

总结起来,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经历了不同的阶段,从恢复到崛起,再到泡沫和调控。

中国政府在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然而,房地产市场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寻找创新发展的路径。

中国房地产三十三年大事记

中国房地产三十三年大事记

1986年1月6日 国务院召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问题座谈会,会议决定,(1)成立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2)对暗贴和明贴结合的房租改革设想,同时进行调研测算并进行试点。
1986年3月21日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计委联合发出《关于商品住宅建设问题的通知》,提出房租与工资挂钩的房租改革设想,要求各地加强房屋市场供需预测,做好综合平衡,防止盲目发展商品住宅。
1994年7月18日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出台。《决定》指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把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改变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决定》不仅对加快城镇住宅建设有推动作用,而且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着重要意义。
1989年1月4日 国务院办公厅用明传电报发出了《关于加强公有住房出售回收资金管理的通知》。电报明确规定,所有出售旧公有住房回收的资金,除留有10%作为维修公有旧住房的费用个,其余的存入人民银行或住房储蓄银行,冻结两年,不准动用,其所有权不变。
1989年1月9日 建设部房地产业司以建房字第5号文发出《加强房地产管理、深化改革房地产企业经营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推动房地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搞活房地产经营,增强企业活力。
1987年9月9日 我国首块体现有偿使用原则的商品土地在深圳市售出。
1988年2月25日 国务院以国发[88]11号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执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地产中介行业发展历程与趋势

地产中介行业发展历程与趋势

地产中介行业发展历程与趋势前言地产中介行业作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房屋买卖、租赁等交易的中介角色。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产中介行业在过去几十年里经历了巨大的变革与发展。

本文将回顾地产中介行业的发展历程,并探讨未来的发展趋势。

一、发展历程1.1 起源地产中介行业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需要借助中介人的帮助来促成交易。

在那个时代,这些中介人主要是由家族或部落的长老担任,他们具备丰富的地产知识和经验。

随着城市的兴起,房地产市场开始日益复杂化,地产中介行业逐渐形成。

1.2 发展进程在20世纪初,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长,地产中介行业开始快速发展。

此时的地产中介公司主要以个体户和小规模事务所形式存在,面对的主要是本地的房屋买卖和租赁交易。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地产中介行业也逐渐扩大了其服务范围,包括商业地产、土地开发、物业管理等领域。

20世纪80年代,互联网的兴起给地产中介行业带来了革命性的改变。

房地产信息的在线发布和交流成为可能,消费者可以更便捷地获取到大量的房屋信息。

这一转变使得传统的中介模式受到了冲击,一些新型的房屋交易平台开始出现,将房屋卖给在线买家,绕过了传统的中介机构。

1.3 现状当前地产中介行业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态势。

传统的地产中介公司仍然占据市场主导地位,他们通过专业的服务和全面的资源网络,满足客户对房屋交易咨询、信息介绍、协助交易等方面的需求。

然而,在互联网的冲击下,一些新型的房地产交易平台逐渐崭露头角,他们通过在线的房屋信息发布和交易平台,提供快捷、简单的房屋买卖服务,并取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

二、发展趋势2.1 科技驱动当前和未来,科技将继续成为地产中介行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不断成熟和应用,地产中介行业将更好地应对信息化、智能化的挑战,在信息获取、数据分析、虚拟实境等方面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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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行业30年发展历程中国房地产经纪行业是一个既古老又新潮的行业,是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中国房地产经纪活动萌芽于西汉,在唐宋之后得到了较快发展。

1949年后,随着国家废除房地产私有制,禁止房地产买卖、租赁,房地产经纪也逐渐被取缔。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房地产经纪行业开始复苏并以较快速度发展。

目前,我国房地产经纪业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一、房地产经纪30年发展进程房地产经纪具有提高市场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等重要作用。

房地产交易(包括买卖、租赁、互换、抵押、赠与等)是房地产经纪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房地产经纪又是房地产快速、高效、安全交易的保障。

房地产经纪和房地产交易相伴而生,相互促进。

改革开放30年来,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推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房地产经纪大致经历了复苏、初步发展、快速发展、调整发展等阶段。

(一)复苏(1978-1992年)1.复苏的背景我国房地产经纪业复苏以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市场兴起为背景,以房地产权属登记为条件,以落实私房政策为契机。

1980年开始,国家推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陆续出台了土地有偿使用、城市建设综合开发、个人建房、房地产市场培育等一系列发展房地产业的政策。

1987年10月,中共十三大《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报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包括房地产市场,这宣告了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诞生。

1983年国务院发布了《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了房屋产权登记制度,1990年全国基本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为80%以上的房屋所有权人颁发了房屋权属证书,这为房地产市场及房地产经纪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1980年10月30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下发了《关于转发北京市、辽宁省落实私房政策两个文件的通知》(城发房字80]264号),开始落实私房政策,使大量房产在短短几年内发生流转,客观上形成了市场供给和需求,激活了房地产市场,也为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再现创造了契机。

2.复苏的表现房地产经纪的复苏主要表现为房地产经纪服务主体的出现和民间房地产市场的形成。

复苏时期的房地产经纪服务主体大致分三类:一类是1985年前后,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事业单位性质的换房站、房地产交易所、房地产交易中心或房地产交易市场(1998年名称统一为“房地产交易所”)这类官办官营的机构,承担着市场管理与房产交易服务职能。

第二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成立的房地产经纪企业。

1988年12月全国首家房地产经纪企业——深圳国际房地产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1991年,深圳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发展到11家。

90年代前后,上海也出现了少量房地产经纪企业。

第三类是社会上隐蔽从事房产经纪活动的闲散人员。

这类人员多是熟知房地产信息,熟识房地产相关法律,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离休、退休、退职、停薪留职人员以及城镇无业人员,他们成分复杂,整体素质不高,多被蔑称为“房纤手”、“房虫子”、“房蚂蚁”、“掮客”等。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随着房地产交易量的上升,一些城市出现了自发组织的半地下的住房交换、租赁市场。

这些市场出现在马路旁、天桥下、广场上等人口聚集的地方,是闲散经纪人活动的主要场所。

上海复兴中路上海跳水池对面、淡水路附近及苏州养育巷半仙弄的房管局房产交易所门前,都曾是有名的民间房屋交易市场。

复苏的房地产经纪已在加快房地产有效流转、改善人民居住条件等方面显示出积极作用。

复苏时期的房地产经纪呈现规则缺失、行为失范、组织松散、整体服务水平较低等特点。

例如1990年,广州市房管部门在对铺面房屋(包括私人出租铺面房屋)进行整顿,处理违反房管制度的“二房东”等违法房产经纪纠纷等201宗。

当时的房地产经纪服务还未完全市场化,且主体成分庞杂,严格地说,还算不上是一个独立的行业。

但私营性质的房地产经纪企业已经出现,昭示了房地产经纪发展的方向。

3.复苏时期的行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活动逐渐被认可。

改革开放之前,房地产经纪活动被列为八种投机倒把行为之一,是被打击和取缔的对象。

1978年之后,对经纪活动的限制开始松动。

1983年12月17日,国务院颁布《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国发1983]194号),明令“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严禁以城市私有房屋进行投机倒把活动。

”1987年9月17日,国务院颁布《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经纪活动不再是投机倒把行为。

1988年8月8日,建设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的通知》(建房字1988]170号),提出“对一些在房地产交易活动中出现的尚存在争议的问题,如房地产经纪人问题等,可通过试点,从实践中摸索经验。

”房地产经纪逐渐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认可。

复苏时期,经济发展较早的沿海地区对市场化的房地产经纪活动持开明态度,内陆地区则仍然保守。

例如,《上海市私有居住房屋租赁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6月17日发布)规定私有房屋可以委托代理人出租,但代理人代理出租,应具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证件。

这代表依法、规范的房地产经纪活动开始被允许。

相反,《西安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颁布)依旧将“私自交易房屋、居间牟利、倒买倒卖”视为违法行为。

地方政府开始对房地产经纪实行正面的规范和管理。

1986年,重庆、武汉等地开始设立经纪人公开活动的场所,并尝试考核认定经纪人资格。

1987年,上海市开始对私有房屋出租代理行为进行规范。

1989年11月16日,福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福州市房屋交易管理暂行规定》(榕房1989]320号),明确规定:“凡从事房屋中介服务的经纪人,必须向市房屋经纪人交易所提出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核发中介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房屋中介服务。

”另外,20世纪80年代中期,各地开始设立房地产交易场所(或房地产交易中心)。

房地产交易所是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直属的事业单位,既是办理交易手续、权属登记的部门,又是法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提供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管理,隐含或包含在对房地产交易所得管理里面。

(二)初步发展(1992-2001年)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推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

1994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出台,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合法地位得到确立。

自此,房地产经纪人成为正当职业,房地产经纪行业走上了市场化发展的道路。

1、初步发展的背景199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发1992]61号),明确要求建立和培育完善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建立房地产交易的中介服务代理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对市场纠纷的仲裁机构等。

这确立了房地产经纪行业市场化发展的道路。

1993年一些沿海地区出现房地产投资过热,1995年国家开始进行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开始调整。

此后出现了商品房销售不畅的局面,这为我国房地产经纪新建商品房销售代理业务发展带来了一次良机。

1998年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之后,城镇居民长期压抑的住房需求得到释放,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住房金融的支持,面向二手房市场的经纪服务兴起。

2、初步发展的表现房地产经纪机构大量成立,持证从业人员快速增加。

1993年2月,第一家全国性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中外合资建银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成立,当年,深圳就批准成立了近7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

1992年7月,上海首家房地产经纪企业——上海威得利房产咨询公司成立,到1998年底,上海已有1905家房地产经纪企业,其中专营性公司984家(外资企业143家);兼营性公司921家(外资企业280家)。

1993年,北京市成立120多家房地产经纪机构,至2001年底北京的房地产经纪类公司超过了2000家。

据不完全统计,到2000年,全国房地产经纪机构2.5万家。

1994年,上海率先设立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制度,1996年有6300多人获得《房地产经纪人员资格证》,1998年持证人数增至10518人。

北京市1996年设立经纪人考试制度,当年通过考试的有241人,以后逐年上升,到2001年已有6067人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

据统计,2001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约有20多万。

房地产经纪业务范围扩大,作用明显,业绩显著。

发展初期,我国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业务以新建房销售代理为主,20世纪末,规模较大的机构逐渐从单一的营销策划,发展到市场调研、产权调查、价格评估,金融按揭,法律咨询以及代办产权登记、公证、保险、抵押等各种手续全过程经纪服务,并且一些成立较早的经纪机构开始涉足二手房经纪业务。

1996年,据北京107家中介机构的统计,当年完成成交额62亿元,直接或间接通过中介机构或房地产经纪人促成的交易约占全市总成交额的80%。

1997年上海市通过房地产经纪完成的买卖面积9.42万平方米,租赁面积37.8万平方米,经纪服务收入5511.69万元。

港台房地产经纪企业进入内地。

1994年开始,先后有台湾信义房屋、台湾太平洋房屋、香港中原地产等港台房地产经纪企业进驻上海、北京等地,2001年,美国21世纪不动产公司(北京埃菲特国际特许经营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进入北京。

外资企业的涌入,推动了我国房地产市场和经纪行业的发展。

房地产交易所纷纷转制。

1996年前后,全国各市、区(县)的房产交易所和房产交易市场开始转制。

由于房地产经纪人合法化和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建立,房地产交易中心主要提供交易、纳税、贷款、过户、办证等服务,履行房地产市场相关的管理职能,不再直接参与房地产中介服务。

房地产交易中心的不再过多直接插手房地产经纪服务之后,有的交易中心成立专门的经纪公司,有的干脆将经纪服务工作直接交给市场。

3、初步发展时期的行业管理国家对房地产经纪的发展进行正面引导和规范成为行业管理的主要内容。

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实施,确定了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设立条件;1995年7月17日,原国家计委、原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制定了全国统一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标准。

1996年1月8日《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50号发布,2001年8月5日,原建设部令97号修改)发布,明确规定从事房地产经纪的机构,必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人必须是经过考试、注册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人员。

房地产经纪地位合法化,开始得到正面的规范和管理。

房地产经纪发展较早的城市陆续出台专门针对房地产经纪管理的地方规章,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管理。

1992年11月9日广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广州市国土局联合颁发了第一部专门针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暂行规定》,随后《沈阳市房地产经纪人管理暂行办法》(1993年)、《上海市房地产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1994年)相继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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