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原水水质污染处置应急预案
水厂突发水质污染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水厂突发水质污染事件,保障供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厂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水质污染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源地污染、生产环节污染、管网污染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负责水厂突发水质污染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和决策。
- 指挥长:厂长- 副指挥长:生产副厂长、安全副厂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2. 应急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应急措施。
- 水质监测组:负责水质监测、分析、报告。
- 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认定。
- 应急处置组: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污染控制。
- 通讯保障组:负责应急信息收集、报送和发布。
-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保障、人员调配。
四、应急响应1. 信息报告:发现水质污染事件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根据污染程度和危害范围,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应急处置:- 紧急停止受污染水源的取水。
- 对受污染水源进行隔离,防止污染扩散。
- 对受污染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 加强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污染情况。
-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污染对供水的影响。
五、后期处置1. 事故调查:应急指挥部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
2. 恢复供水:在确保水质达标后,逐步恢复供水。
3. 总结评估:应急指挥部组织对应急响应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六、保障措施1.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防护用品、消毒剂、检测设备等。
2.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资金保障: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七、附则1. 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预案的实施,我厂将能够有效应对突发水质污染事件,保障供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水厂水质应急预案

一、预案总则1. 编制目的为确保水厂水质安全,保障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的饮水健康,提高应对突发水质污染事件的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水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水厂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水质污染事件,包括水源污染、水处理设施故障、水质异常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应急领导小组成立水厂水质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 应急小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小组,负责水质监测、设备维修、物资保障、信息报送等工作。
三、应急响应程序1. 水质监测(1)建立健全水质监测制度,定期对水源、出厂水、管网水进行检测。
(2)发现水质异常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对污染源进行排查。
2. 应急响应(1)发现水质污染事件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污染程度和危害范围,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3)应急小组根据应急响应级别,采取相应措施,包括:a. 关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b. 启动备用水源或临时处理设施;c. 加强水质监测,确保供水安全;d. 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应急处置。
3. 应急处置(1)应急小组对污染源进行排查,确定污染原因。
(2)针对污染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如调整工艺参数、更换设备、修复设施等。
(3)对受污染的水源进行处理,确保水质达标。
(4)对受影响区域进行监测,确保供水安全。
四、信息报送与发布1. 信息报送应急小组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送水质污染事件相关信息。
2. 信息发布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媒体、官方网站等渠道发布水质污染事件相关信息。
五、应急结束1. 水质污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水质达标后,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
2. 应急结束前,应急小组对事件原因、处置过程、损失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六、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水厂水质污染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目的为有效应对水厂水质污染事件,保障供水安全,减少环境污染,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水厂因各类原因发生的水质污染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源污染、设备故障、人为破坏等。
1.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快速反应,及时处置;(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科学决策,安全第一。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2.1 应急指挥机构成立水厂水质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由水厂厂长担任总指挥,分管生产、安全、环保等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下设应急办公室、现场处置组、监测评估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等。
2.2 各工作组职责(1)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收集、资料整理、物资保障等工作;(2)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污染物的清除、设备抢修、水质恢复等工作;(3)监测评估组:负责对水质污染情况进行监测、评估,为决策提供依据;(4)宣传报道组:负责及时发布事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人员等的保障工作。
三、应急响应3.1 预警信息(1)接到水质污染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本预案;(2)应急指挥部迅速召开会议,分析污染原因,制定应急处置方案;(3)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3.2 应急处置(1)现场处置组立即赶赴现场,对污染源进行控制,清除污染物;(2)监测评估组对水质进行监测,评估污染程度,为决策提供依据;(3)根据污染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如临时切换水源、调整工艺参数、加大处理力度等;(4)对受污染区域进行隔离,防止污染扩散。
3.3 恢复供水(1)在确保水质达标的前提下,逐步恢复供水;(2)对恢复供水的区域进行水质监测,确保供水安全。
四、后期处置4.1 事件调查对水质污染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4.2 责任追究对水质污染事件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3 责任赔偿对因水质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依法进行赔偿。
XXX自来水公司水厂水质污染应急预案5篇

XXX自来水公司水厂水质污染应急预案5篇第一篇:XXX自来水公司水厂水质污染应急预案水厂水质污染应急预案XXX自来水公司 2015年10月13日XXX自来水公司水厂水质污染应急预案为保证市民用水安全,预防突发水质事故,保证安全优质不间断供水,根据突发性水质事故应急处理系统要求,结合水厂生产和水质管理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实施的原则取水口或厂区遭受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水处理构筑物或制水设备出现严重故障,出厂水质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管网水污染等突发水质事故时,值班人员根据本预案进行应急处理,以保证市民安全优质用水。
二、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和职责2.1、供水水质污染指挥部:总指挥:X 组长:X 副组长:X 2.2、供水水质污染应急小组: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X 2.3 水厂突发水质事故应急小组职责:负责准确及时地执行公司应急处理系统指挥部或其授权部门公司办公室、水质化验室的通知;组织应急抢险组到达现场排除水质事故或设备故障;做好加压、配电室、氯气间等设备停产前期工作;组织化验、值班人员对原水、出厂水进行不间断监测,及时提供水质数据;及时准确向公司应急处理系统指挥部反馈所采集的信息。
2.4 抢险组职责:在水厂突发水质污染事故应急小组领导下开展应急措施,负责水质检测,设备维修和检查,为小组提供准确的信息。
三、供水水质防范的措施(1)每天对水源水质以及清水池、出厂水进行常规分析,浑浊度、余氯量每一小时检查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向水质污染小组汇报。
(2)水质发生变化,对水源井以及清水池、出厂水进行检测,每隔十分钟检测一次,同时向供水水质污染指挥部汇报。
(3)为保障水质达到饮用水标准,水厂化验室对四项常规化验每日取样化验,其他理化指标按照《生活饮用水生活标准》[GD5749—2006]规定进行化验。
特殊情况下,加强化验力度,每小时对各水源井及水厂出水口取样化验。
化验任务由水厂化验室负责,除厂内自身监控化验外,必要时委托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环保监测站、防疫站进行水质化验。
自来水厂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1 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自来水厂水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厂范围内发生的水污染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自来水水源地受到污染;(2)自来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导致水质不达标;(3)自来水管网发生泄漏,导致水质污染;(4)其他可能影响自来水水质的事件。
1.3 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快速反应,及时处置;(3)科学决策,依法依规;(4)信息畅通,协同应对。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组织机构成立自来水厂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组成(1)指挥长:由厂长担任,负责全面指挥应急处置工作;(2)副指挥长:由分管生产、安全、环保的副厂长担任,协助指挥长工作;(3)成员:由生产、安全、环保、人力资源、财务、宣传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1)指挥长:负责全面领导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应急处置措施,向上一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2)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流程3.1 事件报告(1)发现水污染事件后,立即向指挥部报告;(2)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核实事件情况,并启动应急预案;(3)向上一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件情况。
3.2 应急处置(1)现场处置: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查明污染原因,采取应急措施,控制污染源;(2)水质监测:加强对自来水水质的监测,确保水质安全;(3)信息公开:及时向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和应对措施;(4)恢复供水:在确保水质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正常供水;(5)善后处理: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追究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应急保障4.1 人员保障(1)加强应急处置队伍的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实战能力。
水厂水质污染专项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水厂水质污染突发事件,确保供水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水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水厂因各类原因导致的水质污染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化学污染、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等。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成立水厂水质污染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响应工作。
指挥长:水厂厂长副指挥长:生产副厂长、安全副厂长成员:各部门负责人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具体职责如下:(1)收集、整理水质污染信息,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2)组织制定应急响应方案,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工作;(3)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配;(4)负责应急演练的组织和实施;(5)负责应急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3. 应急救援小组负责水质污染事故的现场处置,具体职责如下:(1)迅速了解水质污染情况,确定污染源;(2)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3)对受污染区域进行隔离,防止污染扩散;(4)开展水质检测,确保供水安全;(5)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四、应急响应流程1. 紧急启动(1)发现水质污染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2)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处置;(3)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请求支援。
2. 现场处置(1)确定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2)对受污染区域进行隔离,防止污染扩散;(3)开展水质检测,确保供水安全;(4)根据水质检测结果,调整供水方案,确保供水安全。
3. 恢复供水(1)消除污染源,恢复正常生产;(2)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3)恢复正常供水。
五、应急保障措施1. 物资保障(1)储备应急物资,如应急设备、防护用品、消毒剂等;(2)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和调配。
2. 人员保障(1)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急意识。
水源水质污染_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有效应对水源水质污染事件,降低污染事件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水源水质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处置和恢复工作。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专家组成,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水源水质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日常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应急处置小组应急处置小组由环境保护、卫生、水利、公安、消防、交通、通信等部门组成,负责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四、预防措施1. 加强水源地保护,严格控制污染源,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 定期开展水源水质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污染隐患。
3. 建立健全水源水质预警机制,提高预警预报能力。
4.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五、应急响应1. 事件报告发现水源水质污染事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污染源、污染范围、污染程度、可能影响等。
2. 应急启动应急指挥部根据污染事件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3. 应急处置(1)调查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查明污染原因。
(2)监测组:对污染区域进行水质监测,掌握污染情况。
(3)控制组: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扩散。
(4)处置组:根据污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4. 应急结束污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水质恢复到正常水平,经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结束。
六、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确保应急队伍人员充足,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资金保障:保障应急工作所需资金,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3.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4. 通信保障:确保应急指挥系统畅通,信息及时传递。
七、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水厂_水源污染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水厂水源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域内所有水厂水源污染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成立水厂水源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监督水源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厂,负责日常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职责(1)环保部门:负责污染事件的调查、监测和报告;监督污染事件的处理。
(2)水利部门:负责水源地保护和恢复;协助环保部门监测污染事件。
(3)卫生部门:负责饮用水安全监测和保障;指导卫生防疫工作。
(4)公安部门: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和治安管理;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措施1. 预防措施(1)加强水源地保护,严格执行水源地保护制度。
(2)定期对水源地进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3)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2. 应急响应(1)污染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
(2)现场监测:环保部门对污染源进行监测,确定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和范围。
(3)应急处置:根据污染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a. 关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b. 启动应急水源,保障居民饮用水。
c. 采取措施,降低污染物浓度。
d. 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污染治理。
3. 恢复措施(1)对污染源进行彻底清理,消除污染隐患。
(2)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水质安全。
(3)对受污染的水体进行监测,确保水质达标。
五、应急保障1. 人力资源保障:组织应急队伍,明确人员职责,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保障:储备应急物资,确保应急物资充足。
3. 技术保障:建立监测网络,提高监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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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原水水质污染处置应急预案
1.总则
1.1 为有效防止、及时处置饮用水源水质污染对制水生产的影响,保障供水水质安全,依据水厂生产实际,就可能发生的水源水质污染突发事件制定本预案。
1.2 本预案适用范围
凡涉及水厂原水渠道和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性、持续性污染事件,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水厂正常生产和供水水质安全的,以及在水源水质遭受突发性或持续性污染后本厂的一切应急处置行为,均适合本预案。
2.污染级别
饮用水源水质污染:指水厂原水渠道、河备用水源和水源地发生突发性、持续性的生物性、化学性、毒理性污染,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运输、使用、装卸和车船交通事故中泄漏而影响水源水质的突发性事故,水源水质指标超过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建设部CJ/T206-2005《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建设部CJ3020-93《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之水源水质要求(上述国家和行业标准统称《标准规范》,并以最新版本为准),水厂工艺不能完全处理或者经水厂处理后带来其它有害附产物。
按照水源污染的程度和影响严重性,饮用水源污染分三级:一般
(Ⅲ级) 、重大(Ⅱ级)、特大(Ⅰ级)
2.1 一般(Ⅲ级) 污染
当取水口原水监测项目中有一项以上(含一项)浓度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Ⅲ类水体标准之间或者超过《标准规范》规定的水源水质要求,但经过水厂常规净水处理后出厂水质能达标,或小范围超标,基本不影响水质安全的;
2.2 重大(Ⅱ级) 污染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污染:
2.2.1 取水口原水监测项目中有一项(含)以上浓度处于在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Ⅳ类水体标准之间或者超过《标准规范》的水源水质要求,水厂强化常规净水处理后出厂水质虽能基本达标,但其残留含量或附产物对居民身体健康、工农业产品、输配水管道和水质等构成危害,影响居民饮水安全的。
2.2.2 局部的藻类、红虫(摇蚊幼虫)等微生物爆发,藻类计数突破500万个/升或藻毒素接近超标,影响制水工艺正常运行。
2.2.3 水体受到污染,取水口上游及周边出现少量的死鱼。
2.2.4 水源污染,小群体(10人以下)使用自来水后出现不适症状。
2.2.5 水源亚硝酸盐氮指标超过0.15mg/L。
2.2.6 其它突发性事故,对水源水质安全间接构成威胁,使城市正常供水水质受到较大影响和潜在危害的。
2.3 特大(Ⅰ级)污染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污染:
2.3.1 当取水口原水水质有一项(含)以上指标严重超过《标准规范》的水源水质要求,浓度超过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体标准,水厂强化常规净水处理后其残留浓度含量仍达不到饮用水水质标准或者其含量对居民身体健康、工农业产品、输配水管道和水质等构成威胁,不能保证居民饮水安全的。
2.3.2 大面积和区域性的藻类、红虫(摇蚊幼虫)等微生物爆发,藻类计数突破1000万个/升或藻毒素超标,藻类等微生物严重影响制水工艺正常运行和出厂水质量。
2.3.3 水体受到严重污染,取水口上游及周边出现大量死鱼。
2.3.4 上下游有大量高浓度污水直接进入到取水口。
2.3.5 水源污染而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
2.3.6 人群出现中毒症状、群体用户出现不适症状(10人及以上)。
2.3.7 水源保护区内和附近水域、陆域内有毒有害物质大量泄漏(翻车、翻船等)。
2.3.8 水源受到人为故意性破坏或过失性严重污染。
2.3.9 因其它突发性事故,对水源水质安全直接构成威胁,使城市正常供水受到重大影响的。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组织机构
由水厂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原水水质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和组织协调。
视水源水质污染的程度和影响,必要时领导小组下设水源水质污染应急处置技术小组,由分管生产技术的副经理(经理助理)牵头,带领相关技术和化验人员,根据不同性质的污染,对其严重性、潜在危害和长效影响进行实地调研,制定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措施。
3.2 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组织和协调涉及本厂饮用水源水质污染的应急处置工作。
主要职责:根据水源水质污染的严重程度,向集团领导汇报情况;调整本厂生产运行方式;采取临时应急措施;配合集团供水调度,执行上级下达的降压供水或停产指令;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污染源;调度本部门的人员、车辆、物资;以及做好应对原水水质污染事件的其它工作。
3.3 相关部门职责:
生产技术科:负责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生产技术科会同化验班、制水班、维修班等部门,具体负责现场水质取样分析,污染源调查取证,现场处理情况汇报和完善具体处理方案等。
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外联络、车辆调度、物资供应以及安全保卫等工作。
4.处置程序
4.1 巡检监测要求
按集团和本厂制定的《水质监控管理办法》落实专人定期对水源地进行巡检,针对易发生水源污染的地段和非常时期应加强巡检频次;在江潮汛期间,制水班组人员要加强水源水情观察和原水水质
监测,做好抗咸准备;仪表维护人员应做好本厂原水预警监测点的数据采集、分析和设备维护等工作。
4.2 报告程序及内容
4.2.1 一般报告程序
凡水源受到污染或可能受到污染侵害,巡检人员、监测人员等应及时报告本厂部领导;厂部领导在了解基本情况后,向集团生产部领导报告。
厂部领导在掌握初步情况后,根据污染的程度和危害性,布置相关人员进行水质应急监测;同时,视情况派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一步了解原水的污染情况后,初定污染的级别;视污染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一般(Ⅲ级)污染级,可在事件处理中后期报告集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属重大(Ⅱ级)、特大(Ⅰ级)污染级,立即报告集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成员。
并根据上级指令进行后续工作。
4.2.2 紧急报告程序
如水源受到重、特大污染或情况十分紧急时,可直接向集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成员报告,并及时通知集团生产部、水质监测站等相关部门。
4.2.3 涉及人为投毒、投药等(包括故意性、过失性)引发的水源污染事件,在向上级汇报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涉及有毒有害物品泄漏、车船交通事故等引发的水源污染事件,应同时向交通部门报警和联系。
4.2.4 报告、报警的内容
事件发生、发现的地点、时间、性质、范围;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等。
4.3 处置方案
在发现水源受到侵害时,应设法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影响和危害的继续扩大;领导小组的有关成员应与事发现场保持密切的联系,必要时须赶赴现场指挥和确定处置方案等。
4.3.1 常规方案
根据污染的程度、性质、危害、影响等,采取不同的措施,以确保出厂水质,处置方案如下:
4.3.1.1 当江水系受到一般污染,本厂的处理工艺能大部分去除污染物,而不影响出厂水质主要指标时,根据污染情况和危害程度,应尽可能地减少取用污染水源的水量而调用未污染水源来保证供水水质,同时须适度加强水处理和水质监测工作。
4.3.1.2 当江水系受到重、特大污染,本厂现有工艺已不能保证出厂水质时,须采取强化混凝、临时投加粉末活性炭或其它药剂降解原水污染对出厂水质的影响,同时加强对水体污染物指标的监测(包括对尚未影响到的其它水源)。
集团生产部会根据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污染和危害程度,适时采取以下措施:停止取用污染水源,尽可能调用备用水源;经上级部门同意,降压供水,必要时可停止供水;组织水质监测站、水厂等会同政府有关部门查明污染原因。
必要时请政府与水系上游的各家发电厂联系,加大下泄流量,稀释和冲刷污染水体,当水体污染物指标下降到取水允许标准时,方可恢复原取水方式。
4.3.1.3 当饮用水水源(含水库)受到人为故意性或过失性污染时,根据污染程度和危害性采取减少取水、停止取水、调用其它水源、降压或停止供水等措施,以确保水质安全。
应适时投加粉末活性炭和其它药剂降解原水污染对水质的影响。
4.3.1.4 原水输水管渠内的水质因技改、大修而停用,重新启用前必须严格冲洗,经水质监测站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通水投入运行;原水输水管渠正常停用一定时间后,在重新启用之前和启用之后一小时内,应对管渠进行水质检查。
一旦发现水质不能达到要求,输水管渠必须停用重新冲洗至合格,必要时应投加粉末活性炭和其它药剂去除原水的异色、异臭和异味。
4.3.1.5 当出厂水质受到影响,应立即采取降压供水,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并报告上级部门,同时妥善处理水厂净水构筑物内的受污水体。
4.3.2 其它处置方案
及时向政府部门通报水情;建立与上游和周边兄弟水司间的信息互通机制;利用各种途径及时掌握影响流域水质的重点污染源的情况;进一步完善集团内部的水源自动监测平台,加强与环保、林水等部门的数据信息共享。
5.预案执行纪律
5.1 各科室班组应根据分工,名司其职,相互配合完成各自任务。
接到水源污染报告,有关人员必须无条件地赶赴指定地点,完成指定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推逶。
5.2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成员的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5.3 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先兆,发现人员必须做到及时逐级上报,并做好处置的相关准备工作。
5.4 凡不执行本预案造成后果者,厂部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附则
6.1 本预案由生产技术科起草并负责解释。
6.2 本预案将根据生产管理需要不断进行修订和完善,以最新版为准。
水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