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2017年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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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2.17•【字号】•【施行日期】2017.0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驻酒有关单位:《酒泉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2月17日酒泉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1〕11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补充实施意见》(甘政发〔2012〕25号)、《酒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4—2020年)》、《酒泉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2014-2018)》,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6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2017年地质灾害预测(一)2016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2016年全市未发生地质灾害,无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

(二)2017年地质灾害预测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工程建设活动的强度及地质灾害分布特征,结合2017年气象趋势,预计今年我市仍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仍在5—10月的汛期,当降雨量或融雪洪水达到一定强度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极易诱发泥石流、露天采矿的边坡滑坡、露天开采的掌子面、废弃矿点及施工现场的崩塌、矿山采空区塌陷等地质灾害。

其中,6月-9月为主汛期,强降水及融雪洪水在山区引发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09•【字号】松政办明电〔2017〕42号•【施行日期】2017.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原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松政办明电〔2017〕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松原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9日松原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2003〕394号)和《吉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2017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报,制定本方案。

一、松原市地质环境概况及2017年灾情预测(一)松原市地质环境概况。

松原市地处平原区,地形平坦,起伏和缓,地质构造简单,第四系松散沉积物覆盖较厚,地表水系不发育,气候干旱少雨,年平均降雨量为400-500毫米。

地质灾害种类、发生频率和破坏程度与东部山区相比较弱,然而汛期仍然存在一定的致灾隐患。

特别是前郭县、扶余市部分沟、坎地区,汛期受强降雨作用,发生灾害的可能性增强。

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崩塌、滑坡、地裂缝。

汛期,受降雨强度加大影响,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同时,我市地下水开发程度较高,土地沙化、碱化、盐渍化及地下水位下降等缓发性地质灾害也不断发生。

(二)2017年地质灾害灾情预测。

据市气象部门预测, 2017年汛期(6—8月)松原市总体天气趋势是:降水略少,气温略高,阶段性低温、干旱,局地暴雨、冰雹、强雷暴等灾害性天气发生的可能性较大。

1.降水预测。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15•【字号】南川府办发〔2017〕48号•【施行日期】2017.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7〕4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南川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15日南川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全区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6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一)地质灾害情况。

全区共34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滑坡221处,地面塌陷15处,地裂缝1处,不稳定斜坡37处,危岩65处,泥石流1处,受威胁人数约11000余人,受威胁财产约1.5182亿元。

2016年全区共处置各类地质灾害灾(险)情71起,紧急撤离246户1037人,成功预警4起,避免了44人伤亡,实现连续十二年地灾防治“零伤亡”的目标。

(二)地质灾害主要特点。

一是与2015年相比,2016年,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我区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增加了约45%。

二是地灾害类型以小型滑坡和崩塌为主,约占地质灾害发生总数的95%。

三是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汛期5—10月,共发生地质灾害62起,占全年总数的87%。

四是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大有镇、金山镇、合溪镇等南部乡镇,约占地质灾害发生总数的49%。

五是地质灾害主要诱发因素仍是降雨,其次个别的地灾是由人为工程活动诱发。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27•【字号】攀办发[2017]46号•【施行日期】2017.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7]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现将《攀枝花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4月27日攀枝花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2〕121号)的相关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6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2016年,受极端天气影响,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134处。

其中,滑坡108处、崩塌7处、泥石流11处、不稳定斜坡7处、地面塌陷1处,直接经济损失约800万,威胁约4570人,威胁财产约11200万元。

2016年地质灾害主要特点:一是强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因。

受强降雨影响,特别是2016年9月18日~19日的持续强降雨过程诱发地质灾害灾、险情130处,占总数的97%。

二是滑坡、崩塌、泥石流是主要致灾类型,占总数的99%。

三是地质灾害有显著的空间分布特征。

全市5个县(区)均有地质灾害发生,主要发生在仁和区、米易县和盐边县,占总数的95%,规模以小型为主。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27•【字号】楚政办通〔2017〕28号•【施行日期】2017.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做好我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楚雄州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4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楚雄州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7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3—2020年)的通知》(云政发〔2013〕108号)等有关精神,以及《楚雄彝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和《楚雄州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州地质灾害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2016年我州地质灾害发生情况(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2016年9月至10月,我州出现的秋季连续强降雨天气覆盖全州10县市,强度大、持续时间长,为历史同期罕见,刷新多项历史同期记录:一是累计时段降雨量突破历史极值,刷新了1960年有气象资料记录以来的历史最高值,比历史同期最高值偏多32毫米;二是时段暴雨频次突破历史极值;三是单日降雨量刷新2016年极值;四是单日区域暴雨站次突破了有区域自动气象站记录以来的极值。

截止到2016年10月10日,山洪、泥石流、滑坡、洪涝灾害共造成全州10县市103个乡镇997个村委会6750个村民小组12.96万户45.89万人受灾。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州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州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州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17•【字号】徐政办发〔2017〕78号•【施行日期】2017.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州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17〕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徐州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17日徐州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徐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政策文件要求,结合2017年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体系、应急防治体系为核心,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提升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明确当地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

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明确防灾责任单位,落实防范治理措施。

(三)工作目标。

开展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查明诱发因素,提高评价精度,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全面监控;探索建立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不断提升;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直接威胁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妥善治理;应急处置能力和基层防灾能力持续增强,力争地质灾害零死亡。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5.26•【字号】大政办发〔2017〕69号•【施行日期】2017.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7〕69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26日大连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了做好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大连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大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概况(一)地质灾害总体概况。

我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经排查,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772处,其中:崩塌474处,滑坡108处,泥石流156处,地面塌陷34处。

据统计,2010—2016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95起,共造成经济损失201.3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二)2016年地质灾害情况。

2016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险情3起,其中庄河市2起,金普新区1起,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二、2017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一)降水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2017年庄河地区降雨量为600—700毫米,其他地区为450—550毫米,降雨量与常年平均值相比少1—2成。

其中春季降水量略少,有干旱时段;夏季降水量略少,局部地区有伏旱,个别可能有洪涝;秋季降水量略多。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初步预测,我市2017年因降雨因素引发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危害程度和造成损失与常年相比偏少,但由于地质环境的复杂性和地质灾害的突发性、不规律性,应特别注意防范强降雨以及其他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

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海洋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地海灾指〔2017〕2号)和《**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7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与责任单位(一)重点防范期根据气象局预测,我县2017年汛期(4~9月)总降水量偏多。

我县降水集中期主要出现在5~6月,降水集中期内部分地区可能出现暴雨洪涝灾害。

预计前汛期(4~6月)我县降水量800~1000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大部地区偏多1~3成;预计后汛期(7~9月)降水量300~500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大部分地区偏少1~3成左右。

我县地质灾害防范期为2017年全年,重点防范期为每年的主汛期(4-9月份),其中每年的5月中旬至7月中旬又是重点防范期中的重中之重,期间降雨量约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特别是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常常在此时段发生。

此外,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的地下水水位下降,岩溶发育区全年均有可能会诱发新的地面塌陷,原有的地面塌陷隐患点也可能加剧或诱发新的地面塌陷。

石山区域岩崩灾害多发生在主汛期,其它时段也存在发生岩崩灾害的可能。

(二)重点防治区域与责任单位根据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和灾害损失程度,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厂矿、工业区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区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全县划分出2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重点防治区域总面积2230.02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76.76%:1.**县北部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

分布于**县雅瑶乡、大将镇、板榄镇、大坡乡、长安镇北部、浮石镇东北部、泗顶镇寿局村、东起乡安太村等区域,面积1537.62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52.93%。

该防治区域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点防治以碎屑岩为主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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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2017年度实施方案
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2017年度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工作,编制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实施重点
2017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重点有:实施地质灾害排查,落实全区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加大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和科技支撑建设力度。

二、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度群测群防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区、镇两级应急能力明显增强。

(二)工作任务
1.调查评价
开展年度地质灾害排查工作。

通过对全区范围内,特别是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域开展地质灾害排查,掌握已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发展变化情况,对新发现、新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应急调查,根据其危险性确定防治方案,开展应急处置。

2.监测预警
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布置简易监测、报警设备,对群测群防员进行培训。

利用会议和各种媒体、宣传栏、宣传册、挂图、光碟和发放明白卡等方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做到进村、入户、到人。

开展地质灾害知识、避险技能的宣传教育,进行简易监测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

3.应急能力建设
(1)开展区、镇应急能力建设,配备应急技术装备。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演练。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金川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2017年度经费估算为16.39万元。

其中群测群防费用1.39万元,占总经费的8.5%;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费用10万元,占总经费的61%;应急能力建设工程经费5万元,占总经费的30.5%。

申请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市、区配套。

四、实施进度
2017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包括灾害排查、监测预警、应急能力建设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根据项目的任务要求和建设特点,实施进度具体安排如下:
(一)调查评价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年度地质灾害排查(2017年4月—2017年12月)。

通过地质灾害发展变化情况和影响因素分析,对新发现、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纳入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中。

(二)监测预警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监测预警项目工作安排周期为1年(2017年4月—2018年4月),主要工作任务: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三)应急能力建设实施进度安排
应急能力建设工作安排周期为1年(2017年4月—2018年4月)。

主要任务为开展区、镇应急能力建设,配备应急技术装备;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宣
传,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应急演练。

五、绩效评估、扶持政策、保障措施及管理
本年度方案实施的绩效评估、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以《金昌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方案(2014—2018)为准。

项目管理按照《甘肃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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