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5章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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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第五章 财产保险

《保险学》第五章  财产保险

第三节 利润损失保险 一、利润损失保险的含义
又称营业中断保险,是对传统财产保 险不予承保的间接损失提供补偿。 即承保:由于火灾和自然灾害或意外 事故,被保险人在保险财产从受损到 恢复营业前一段时间内,因停产、停 业或营业受影响所造成的利润损失和 受灾的营业中断期间所需开支的必要 费用等间接经济损失。
列明方式
列明风险
火灾、爆炸、施救、抢救造成 基本险 保险标的的损失和施救费用 在基本险的基础上,还承保14 种自然灾害、“三停” 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综合险
列明风险
一切险
列明 除外责任
思考:
案例分析
某油漆厂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后,在保险期间内,一次 熬油漆的锅正处于工作状态时,突然仪表失灵,炉温
• 传统财险的补充, 须依附于财险。 • 补偿间接损失。
• 足额投保财险,以获 得十足赔偿; • 附加“恢复基础赔偿 条款”,利于缩短损 失恢复期。
• 仅赔偿合法、合理的经 济损失,被保险人不得 从中获得非法利益。
利损险承保的是投保企业生产营业设备由于遭受自 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企业生产停顿或营业中断而 引起的间接经济损失,即预期毛利润的损失和中断 期间仍需支付的必要维持费用损失。具体地, • 营业额减少所致的毛利润损失; • 营业费用增加所致的毛利润损失; • 工资。
是以机器设备为保险标的,以机器设备 损坏为赔偿前提,以机器设备的重置价 值为承保基础,承担被保险机器在保险 期限内工作、闲置或检修保养时,因除 外责任之外的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 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的一种保险。
承保因人为操作失误或技术故障引起的损失,自然灾害 和意外事故损坏机器设备却是“机损险”的除外责任。
二、机损险的特点

第五章 财产保险

第五章 财产保险
例题:某企业投保财产保险,保险 金额为800000元,在保险有效期内发 生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约10000元,事后 保险人对保险财产的估价是1000000元, 按上述公式,保险人应支付的赔款金额 是:
(800000/1000000)×10000 =8000(元)。
第五章 财产保险
2.不定值保险和比例赔偿方式
(2)特保财产 特保财产亦称特约保险财产,即与一般可
保财产不同,经保险双方特别约定后在保险单 中载明的保险财产。特保财产有两种。一是不 增加费率的特保财产。另一种是增加费率的特
第五章 财产保险
1.保险标的范围
(3)不保财产 不保财产即保险人不予承保的财产。不
保财产有: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 水产资源及未经收割和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 作物;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 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 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违章建筑、危险建筑、
第五章 财产保险
(三)财产保险的分类
不定值保险合同通常以保险标的的实际 价值作为判定损失额的依据,其特点是:① 以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 为判断保险标的保险价值的根据;②当保险 价值与保险金额一致时,为足额保险;当保 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不一致时,则为超额保险 或不足额保险。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的保 险为不足额保险;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的 保险为超额保险。
第五章 财产保险
(四)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及 保险金额
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财产范围包括: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
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
的财产; 3、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
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五章 财产保险
1.保险标的范围

第五章 财产保险

第五章  财产保险
3、保险金的赔偿方式(按损失补偿原则)
三、财产保险的特征
(二)财产风险的性质 1、与人身保险比较,财产保险的风险较集中
原因:承保了高额风险、巨灾风险种类多 ②认识能力与科技水平有限 ③对财产风险重视程度不够
三、财产保险的特征
(三)财产保险一般是短期保险
财产保险保险期限一般为一年或一年以内。一 般为趸缴,保费无利息
三、财产保险标的的损失状态
❖ 1.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全部损失(全损):指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的发生 而遭受全部损失的一种损失状态。
实际全损: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全部灭失,或
受损程度已使其失去原有形态和特征,以及无残余价值的 一种实质性的物质性的损失。
四、财产保险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 (二)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 1、足额保险:财产合同的保险金额=保险价值 在足额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
损失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不足额保险:财产合同的保险金额<保险价值
在不足额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时,除合同另 有约定外,保险人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 担赔偿责任。
1、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用货 币估算的经济价值。
保险价值也可以按照保险标的的原始账面价、 重置价等确定。
2、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承担赔偿 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金额不是保险人认定的财产价值,也不是 保险事故发生时赔偿的等额,而仅是保险人承担赔 偿责任的最高限额。
财产损失保险 (狭义财产保险)
广义财产保

责任保险
工程保险 火灾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农业保险
信用保证保险
三、财产保险的特征

第05章-财产保险

第05章-财产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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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保险的保险方式 2.定值保险
例5-2:某公司将一批精密仪器出口产品向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
保险,投保时确定的保险价值是5 000万元,保险金额也为 5 000万元。后来,轮船遇大风沉没。经过鉴定,仪器的损失程 度为100%。 如果货物在出事地市价为4 000万元,则应该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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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责任 险种:
• 基本险:承保意外事故、三停责任、施救费用 • 综合险:基本险+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失
• 附加险:营业中断险;盗抢险等等,但不能独
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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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责任
基本险保险责任:
• 1、火灾、爆炸、雷击
• 2.飞行物体及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全部保险金额,即5 000万元×100%=5 000万元。
如果货物在出事地市价为6 000万元,则应该赔偿多少? 尽管超过了保险金额,但是还是应该赔偿5 000万元。
如果货物在出事时市价为4 000万元,残值1000万元,则赔偿 金额为多少? 如果货物在出事地市价为6 000万元,残值1000万元,则赔偿 金额为多少?
基本除除外责任还包括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
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陷 等12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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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金额
对于不同的资产,其投保金额是不相同的。
1.固定资产投保时按账面原值或由被保险人与保
险人协商按重置重建价值作为保险金额;
2.流动资产投保时,可按最近账面余额或最近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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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non-life
包括实物和 非实物标的引 起的直接和间 接损失
二、财产保险的业务体系

保险学财产保险

保险学财产保险
• 代位原则包括
– 代位求偿权 – 物上代位权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讲授
(一)代位求偿权
1、含义 2、实施的前提条件 3、行使中的几个问题 4、一个例外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讲授
1、代位求偿权的含义
• 《保险法》44条1款:“因第三者对保险 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 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 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 请求赔偿的权利。”
保险学财产保险
2020年5月23日星期六
第五章 财产保险
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 第二节 财产保险的特有原则 第三节 财产保险的种类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讲授
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
一、财产保险的含义 二、财产保险的特点 三、财产保险的分类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讲授
一、财产保险的含义
• 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 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保险合 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 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的保险。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讲授
(二)物上代位权
• 物上代位是指当保险标的因受保险事故发生 全损或推定全损时,保险人在全额赔付保险 金之后,即可取得对该保险标的的所有权, 即代位取得对该标的的权利与义务。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讲授
二、财产保险的特点
(一)财产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 (二)财产保险合同是具有代位求偿法律
效力的合同 (三)财产保险合同通常是短期性合同
《保险学》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郑伟讲授
三、财产保险的分类
• 以保险标的为标准划分,财产保险可以 分为:
1、财产损失保险 2、责任保险 3、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保险基础第五章财产保险课件

保险基础第五章财产保险课件

第一部分财产 第二部分财产
在保险金额限度内的财产 (由保险人负责)
超出保险金额的财产 (由被保险人自行负责)
五、财产保险的赔偿方式
(三)限额赔偿方式 保险人仅在损失超过一定限度时才负责赔偿责任。 多用于农作物保险。
阳光照射大地的那一瞬间,是我们应该微笑的时刻。。。我经常在清晨去寻找可以让 自己快乐的源头,有清新的空气,有缠绵的微风,有苏醒的昆虫。。。可最让我心动还是 悬挂枝头的颗颗露珠,它们晶莹着,跳跃着。它们有着饱满的灵性,有着凉凉的悸动,有 着闪耀的宁静。。。
机器损坏保险
财产保主险要综承合险保厂矿等保险客户的机器本身因物理性原因造成 的损失。
既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基本险或综合险的附加险 来承保。
五、团体财产保险的险种
利润损失保险
财产保又险称综营合业险 中断保险。 主要赔偿企业遭受灾害事故并导致正常生产或营业中断
造成的利润损失。 国外可单独承保,也可作为附加险承保。 我国一般将其作为附加险承保。
(二)险种结构
根据承保的标的不同
根据承保范围不同
根据承保业务的独立性
房屋保险
其他财产保险
综合家财险 单一家财险
家财险主险 家财险附加险
二、家庭财产保险的基本内容
(三)保险标的
可保财产
不保财产
1、可保财产
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各类生活资料
农具、工具等
已收获的农副产品
1、可保财产
租用的财产
2、不保财产
2、特约可保标的 指必须经过保险双方当事人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才能成为保
险标的的财产。
3、不保财产 主要包括: 土地、矿藏资源、文件、账册、图表、电脑资料等不能用货币衡量

9第五章财产保险1

9第五章财产保险1
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有两种: 按最近账面余额确定保险金额; 按最近一年账面平均余额确定保险金额。 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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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财产保险的赔偿
对固定资产分项计算 注意扣除残值和免赔额 赔偿方式:比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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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利润损失保险(附加险)
保险标的:预期可实现的利润 保险责任:由于物质财产遭受风险事故导
若估价过低,会使保障不足; 若估价过高,一方面保费将随之增加,另一方
面实际灾害发生时,保险人将根据补偿原则, 以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作为赔偿上限,因而被 保险人也不可能靠此获利; 所以,投保人明智的做法是,对投保财产作出 客观合理的估价,使保险金额尽可能接近所投 保财产的实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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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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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某年春节,李某为其刚满8岁的儿子买了价值200元 的烟花爆竹。某日,李某与其妻出门访客。其子独 自在家感觉无聊,遂将李某藏的烟花爆竹翻出在屋 内玩耍,不慎引起火灾,造成衣服、被褥、家电、 家具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损失约为30000元。 所幸,李某投保了家财险,遂向保险公司索赔。对 于这样一起火灾,保险公司认为,火灾是李某之子 故意行为造成的,而根据家庭财产保险条款规定,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引起的财产损失, 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应赔付。而李某认为, 其子并非故意纵火,不应视为被保险人家庭成员的 故意行为,保险公司应该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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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产保险的分类
以保险标的为标准划分,财产保险可以分 为:
1、财产损失保险 2、责任保险 3、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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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损失保险
是指以各种有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 标的的财产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主要包括: 企业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工程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 农业保险

保险学之财产保险

保险学之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
(三)残值处理
1. 对于保险标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给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2. 如果对受损财产的损失金额要进行分摊,其残值部分也要进行分割,分 割的计算公式为 保险人分得的残值=残值×(保险金额/出险时的市场价值或账面余额)
企业财产保险
(四)代位求偿的行使
因第三者对保险财产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 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在 保险实务中,保险人可以先行行使代位求偿权。
企业财产保险
2. 企业财产综合险的除外责任
综合险的除外责任与基本险的除外责任基本相同,区别在于综合险对基本险 除外的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负责。综合险对路堆财产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企业财产保险
(三)企业财产保险的附加险
1. 基本险的附加险 基本险的附加险有:暴风、暴雨、洪水保险;雪灾、冰凌保险;泥石流、崖崩、 突发性滑坡保险;雹灾保险;破坏性地震保险;水暖管爆裂保险;盗抢保险; 等等。 2. 综合险的附加险 综合险的附加险有:破坏性地震保险、水暖管爆裂保险、盗抢保险等。也有采 用加贴特约条款承保的,如橱窗玻璃意外险、矿下财产险和露堆财产险等。
2. 保险期限 通常一年
企业财产保险
六、企业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
(一)赔偿金额的计算 1. 固定资产的赔偿处理
(1)全部损失时 当保险金额高于或等于出险时实际价值时, 赔款=出险时实际价值-应扣残值 当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实际价值时, 赔款=保险金额-应扣残值
企业财产保险
(2)固定资产发生部分损失
当按账面原值投保的,保险金额高于或等于出险时实际价值价值时, 赔款=实际损失-应扣残值; 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实际价值的,比例赔偿,公式是: 赔款=保险金额/出险时实际价值×(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费用-应扣残值) 固定资产原值加成投保或按重置价值投保 赔款=实际损失−应扣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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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部分损失。按照重建重置价值投保的财产, 按照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按账面原值投保的财 产,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出险 时重置价值的,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如 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重置价值时, 应根据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按 照保险金额占出险时重置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 金额。 保险赔款 = 实际损失或修复费用 × 保险金额 / 出险时 重建重置价值
第二,流动资产的赔款计算
流动资产损失分为如下两种情况:
①全部损失。流动资产最近12个月的平 均账面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按出险 时的账面余额计算赔偿金额;按照被保险人物 化流动资产最近账面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全 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实 际损失金额低于保险金额,其赔款以不超过实 际损失为限。
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按照下列两种方式任选 一种投保:被保险人物化流动资产最近12个 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或者按照被保险人 物化流动资产最近账面余额投保
(2)团体火灾保险的费率
团体火灾保险费率主要依据不同保险财产的 种类、占用性质,按危险性大小、损失率的 高低和经营费用、地理位置、投保人防灾设 备和防灾措施等因素制定。
二类特约承保的家庭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 险人特别约定,的,或是日用消耗品等财产。
(2)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责任范围
①火灾、爆炸;
②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 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 下陷;
(3)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赔偿处理
①全部损失的赔偿计算。保险金额等于或高 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 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 赔偿。
②部分损失的赔偿计算。保险金额等于或高 于保险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保 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应根据实际损失或恢 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 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二、火灾保险
(一)火灾保险概述
1.火灾保险的概念
火灾保险:是指以存放在固定场所,并处于相 对静止状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 由保险人承担被保险财产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 受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一种财产损失保险。
2.火灾保险的特点 (1)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是陆地上处于相对静
止状态条件下的各类财产物资。 (2)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存放的地址是固定的。 (3)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复杂多样,承保的风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①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
罢工、暴动; ②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③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第二,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也不 负责赔偿:
①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②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③保险标的本身有缺陷或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 保险标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 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
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所致损失赔偿责任的保 险,是传统的财产保险业务。
财产损失保险分类根据保险标的可划分可分 为火灾保险、运输保险、工程保险和农业保险 四大业务种类,每一业务种类又可划分为若干 具体的保险险种。
与其它财产保险相比财产损失保险具有以下特 点: 1.保险标的以有形财产为主。 2.投保人、被保险人高度一致。 3.业务经营较为复杂。 4.重视防灾防损工作。
第一节 财产保险概述
一、财产保险的概念 财产保险: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
益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的财产或相 关利益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而遭 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予以补偿的保险。
二、财产保险的特点 (一)承保对象和范围的广泛性和多样性 (二)财产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 (三)财产保险的经营内容复杂 (四)保险利益的时间要求不同 (五)保险期限一般较短
三、财产保险的业务分类
按投保时是否确定保险标的价值可分为定值保 险和不定值保险;
按保险标的内容可分为物质财产保险、经济利 益保险、责任保险;
按实施方式不同可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按照保险标的价值与保险金额的关系不同分为 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
第二节 财产损失保险
一、财产损失保险的特点和分类 财产损失保险:是指以有形的物资财产为保
(1)普通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一般为1年, 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的保险期限最长可达10年。
(2)保险储金按每千元保险金额计算,投保 时一次缴清,无论保险期限内是否出险,保险 期满时保险人将全部退还保险储金。
三、运输保险
运输保险:是以处于流动状态下的财产及相 关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包括运输工具 保险和运输货物保险。
保险赔款 = 实际损失或修复费用 ×保险金额 / 出险时账面余额
(三)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是以我国城乡居民的家庭财 产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承担火灾及有关自然 灾害、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赔偿责任 的一种财产损失保险。
1.普通家庭财产综合保险
(1)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险标的
一类可以承保的家庭财产,是指被保险人自 有的,坐落于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家庭财 产。
(1)基本险和综合险的保险责任
基本险的保险责任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类包括:火灾、雷击、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 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二类包括:①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 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 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毁;
②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延, 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被 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 费用,也由保险人承担。
运输保险在保险标的、保险风险、核保 与核赔等方面呈现以下共同特征: 1.承保的保险标的具有流动性。 2.保险风险大、复杂多样。 3.出险在异地、理赔工作难度大。 4.意外事故发生常涉及第三者,且责 任大。
(一)运输工具保险
运输工具保险:专门承保各种机动运输工具, 包括机动车辆、船舶、飞机、摩托车等各种以 机器为动力的运输工具。
1.机动车辆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 者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也称 汽车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按照保险标的可划分 为汽车保险、摩托车保险、拖拉机保险等;按 照保险责任划分,机动车辆保险分为车辆损失 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
(1)车辆损失保险
车辆损失保险承保的是车辆本身因各种自然 灾害、碰撞及其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以及 施救费用产生的赔偿责任。
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费 = 基本保险费 + (保 险金额 × 保险费率)
(2)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车辆因 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3)附加险。
在投保机动车辆保险的基础上还可附加全车 盗抢险、玻璃破碎险、驾驶员意外责任险、乘 客意外责任险、自燃损失险等。
公司向当地某保险公司购买财产综合保险一份, 保险金额20万元,保费一次缴清。6月7日下午, 该大楼一楼D公司因用电不慎发生火灾,火势 迅速蔓延致楼上,将锦绣丝织公司准备运往国 外销售的一批丝织品全部熏烤,造成直接经济 损失10万元,该丝织厂向保险公司索赔。
本案审理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判定火灾导致财 产损失的标准是什么?财产综合险的责任范围 和除外责任各包含哪些内容?根据什么原则判 定保险是否负责?如果损失责任涉及保险合同 以外第三方责任,保险人应如何处理?
综合险与基本险比较,其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基 本险责任范围第一类和第二类所包含的内容。 同时,还包括基本险不承保的风险:暴雨、洪 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 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 自然灾害。
(2)基本险和综合险的除外责任 基本险和综合险共同除外不保的风险责任从
两个方面理解: 第一,直接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毁,
现行团体火灾保险费率采用的是分类级差费 率制,具体包括工业险费率、仓储险费率、 普通险费率三类。
(3)团体火灾保险的赔偿处理
第一,固定资产的赔款计算。
①全部损失。当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等 于或高于出险时重置重建价值时,其赔偿金额 以不超过出险时的重置重建价值为限;当受损 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时重置价值时,其赔 偿金额不得超过该项财产的保险金额。
③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 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④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 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 失;
⑤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的损 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责任免除: 其一,事故原因的除外; 其二,损失、费用的除外。
保险学5章------财产保险
教学目的
1.掌握财产保险的概念、特点及主要类 别;
2.明确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 保证保险的特点及主要险种;
3.熟悉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 保证保险各主要险种的承保、理赔规定。
本章内容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财产保险概述 财产损失保险 责任保险 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
②部分损失。流动资产最近12个月的平 均账面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按实际损 失赔偿。按照被保险人物化流动资产最近账面余 额投保的财产发生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照 实际损失计算赔偿(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等于或 高于出险时账面余额的,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出 险时账面余额为限);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 低于出险时的账面余额,应根据比例计算赔偿, 即根据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按保 险金额占出险时账面余额的比例计算赔偿额:
险责任相当广泛。 (4)通常采用不定值保险方式。
(二)团体火灾保险
团体火灾保险:是以企业及其它法人团体为 保险对象的火灾保险,是火灾保险的主要业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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