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人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7.12•【字号】甘人社通〔2018〕267号•【施行日期】2018.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267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新区组织部,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各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已经省人社厅2018年7月10日第3次厅务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7月12日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要求,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对“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特殊人才实行特殊评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目的实行特殊人才特殊评价旨在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开辟人才评价“绿色通道”,打破常规、简化手续,一事一议、特事特办,让作出重大贡献人才直接晋升职称,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时晋升职称,激励人才创新创业创造,助推人才强省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
二、评价范围(一)特殊人才范围。
1. 省内特殊人才。
(1)作出重大贡献人才。
主要指在全省范围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甘肃省职称评审条件

甘肃省职称评审条件一、申报条件申报甘肃省职称评审,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定居甘肃省并取得固定住所;2.持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具有相应职业资格、学历和工作经验;4.申报的职称与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相符合;二、职称分类甘肃省职称评审分为以下几个层次:1.初级职称:包括助理工程师、助理农艺师等职称;2.中级职称:包括工程师、经济师等职称;3.高级职称:包括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等职称;三、评审标准职称评审以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为主要评价指标。
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个人素质:包括道德品质、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等;2.业务水平:包括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等;3.师德师风:对教师等从业人员,还要考核其师德师风和师资培养等方面;具体评审标准细则可通过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获取。
四、申报流程申报职称评审的流程如下:1.填写申报表格:申报人需填写申报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审核材料:甘肃省职称评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3.考试或面试:根据申报职称的不同,申报人需参加相应的考试或面试;4.综合评审:根据申报材料和考试或面试成绩,综合评判申报人的评审结果;5.发布结果:评审机构将评审结果向申报人予以公示;6.颁发证书:评审合格的申报人将获得相应职称的证书。
五、注意事项在申报职称评审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申报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2.申报人需准备充足的相关证明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3.申报人应当遵守职称评审的纪律和要求,不得有作弊行为;4.申报人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申报进展和结果。
六、职称评审周期甘肃省职称评审周期较长,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初步审核:大约需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2.考试或面试:根据评审职称的不同,时间也会有所不同,一般为数天到数周;3.综合评审:综合评审的时间较长,一般为1个月左右;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时间大约为1个月;5.颁发证书:颁发证书的时间大约需要2个月左右。
甘肃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甘肃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322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兰州新区组织部、经济发展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处(职改办),省属各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甘肃矿区人社局,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为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中关于“按照科学分类评价的要求修订职称评审标准”的要求,现将《甘肃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试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职改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以便修改完善。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8月21日甘肃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工程系列技术人才的品德、能力及业绩贡献,让做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引导激励广大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特制定本评价条件标准。
第二条本评价条件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系列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含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才)。
包括冶金有色、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广电技术、电子电器及煤炭生产等专业。
交通、建设、农口、水利、地勘测绘采矿土地、生态环境、快递、食药和高校教师工程等专业,按其专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评价条件标准执行。
为涉密领域工程技术人才开辟特殊通道,可单独组建评价组评价。
第三条本评价条件标准主要评价工程系列做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做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高级职称。
包括正高、副高、中级3个层级,名称依次是: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
各层级均分别与专业技术内部岗位等级对应,正高级工程师对应一至四级,高级工程师对应五至七级,工程师对应八至十级。
第四条本系列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的专业领域相关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评审职称甘肃标准

评审职称甘肃标准
一、职称定义及分类职称是评定个人工作能力的重要依据,在甘肃省内,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
不同的职称等级对应着不同的岗位职责和能力要求。
二、基本条件申报职称的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相应的学历要求,包括本科、硕士、博士等学历,或相应专业领域的学历。
2. 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定年限,具体年限视岗位需求而定。
3. 遵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三、具体评审标准根据不同职称等级,评审标准有所不同,但大致如下: 1. 初级职称: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工作业绩,能够完成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 中级职称: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开展工作,承担一定的管理职责。
3. 高级职称: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具有较高的影响力,能够在行业内起到引领作用。
四、论文著作要求申报职称的人员需提供一定数量的论文、著作等成果,以证明个人的学术水平和能力。
具体要求如下:1. 论文数量:初级职称需发表一篇论文;中级职称需发表两篇以上论文;高级职称需发表三篇以上论文。
2. 论文质量:论文需符合学术规范,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五、其他注意事项1. 申报人员需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2. 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如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将不予通过。
3. 评审结果将由相关部门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以上是甘肃省职称评审标准的大致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的职称等级和行业有所不同。
关于职称评定的条件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人新职字(2011)09号关于评定初级职称的通知各非国有单位、各合作单位、各有关单位:为了更好的为派遣、代理员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更全面的人事服务,根据甘肃省职改办相关政策规定,我市场安排每月为派遣、代理员工及各类符合条件的人员评定初级职称,为保证评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对象1、各非国有单位;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大中专毕业生;3、其他相关单位及个人;二、评审条件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初定助理职称;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初定助理职称;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定员级职称;三、报送材料、时间及联系方式:申报人员须报送下列材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毕业证原件、三张一寸彩色照片;报送材料截止时间:每月月底前报送次月初定材料联系电话: 0931- 8622027 8879333西北人才网:/人事代理(频道)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05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甘肃省高新技术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主题词:评定初级职称通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人新职字(2011)09号关于报送工程技术系列高、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各非国有单位:根据甘肃省职改办安排,定于2011年11-12月召开省高新开发区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同时代评工程师任职资格,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对象1、全省各级开发区企业;2、各非国有单位;3、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在编人员;4、各类甘肃籍在外省工作、外省籍在甘工作且符合评定条件的人员;5、各类没有评审资格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6、代评上述范围人员的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二、评审条件1、高级工程师: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符合甘职改办函字(2010)第47号《甘肃省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等文件规定,研究生毕业满八年,本科毕业满十年或大专毕业满二十年,同时任工程师满五年,取得职称英语理工A级、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并具备相应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甘肃职称标准

甘肃省职称评审条件和流程概述:
职称系列一般包括:
1. 教师系列
2. 工程系列
3. 卫生系列
4. 经济系列
5. 农业系列
6. 实验技术系列
7. 新闻出版系列
8. 艺术系列等
职称评审通常涉及以下基本条件:
学历要求:不同级别的职称对应不同的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例如,高级职称可能需要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相应的工作年限积累。
工作经验与业绩成果:申报人需具备相应职务的专业工作经验,并在工作岗位上取得一定的工作业绩和技术成果,如完成的项目、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奖项等。
继续教育与专业培训:参加并通过继续教育课程,保持专业知识更新,符合规定的学时要求。
师德医德与职业道德:对于部分行业,特别是教育和医疗领域,师德医德表现是重要的考核内容。
以甘肃为例,根据《甘肃省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申报高级工程师等高级职称的具体条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研究生毕业满8年并任工程师满5年;
在专业技术工作中有显著成绩,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
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主持或主要参与过重要科研、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及管理;
符合道德品质要求,无严重违纪违法记录。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为一般性描述,具体的职称评审条件应依据最新的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建议您查阅最新官方公告或咨询当地人事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2024年甘肃职称申报条件

2024年甘肃职称申报条件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2024年甘肃职称申报条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职称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职称是对一个人在特定领域内专业技能、学术水平的认可和评价,是衡量一个人学识、能力、成就的重要标志。
在甘肃,职称是评价教育界和各行各业人才水平的重要方式,对于人才的选拔、使用和激励起着重要作用。
那么,2024年甘肃职称申报条件是什么呢?一、基本情况要求首先,2024年甘肃职称申报条件首先要求申报者必须是中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此外,还要求申报者必须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操守,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学历、学位和工作年限要求其次,申报职称的申请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不同职称对学历、学位要求不同,一般来说,副高级职称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中级职称要求本科学历及以上。
此外,申报人员在取得学历后要从事相关工作,具有一定的工作年限。
一般来说,申报副高级职称要求工作年限不低于8年,中级职称要求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
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要求甘肃省对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标准比较严格,一般来说,对于副高级职称,要求申请者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高的科研成果或者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于中级职称,要求申请者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者在实际工作中有突出的表现。
四、申报材料要求申报职称需要提交一系列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科研成果、论文等。
这些材料要求真实可靠,符合评审标准。
五、申报费用和时间要求申报职称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评审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或人事考试部门查询。
此外,要按时递交申报材料,不得迟交。
在甘肃,职称是对个人学识、能力、成就的重要认证和评价,是提升个人职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2024年甘肃职称申报条件要求申请者要符合基本情况要求、学历、学位和工作年限要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要求、申报材料要求、申报费用和时间要求等方面的要求,只有符合要求的申请者才能顺利获得职称评审资格。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甘肃省经济系列、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甘肃省经济系列、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0.08.28•【字号】甘工信发〔2020〕257号•【施行日期】2020.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做好2020年度甘肃省经济系列、工程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兰州新区组织部、经济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职改办),省属各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甘肃矿区人社局,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按照甘肃省职改办统一部署,2020年全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会议、2020年全省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会议拟于今年12月份召开。
现就做好2020年度甘肃省经济系列、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审类别经济系列包括正高级经济师、高级经济师。
工程系列包括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评委会代理评审省属企事业单位的工程师。
二、资格条件申报条件和要求按《甘肃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321号)、《甘肃省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甘人社通﹝2019﹞322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申报要求按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网上申报(一)申报系统2020年,全省职称申报评审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登录系统请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申报人可通过省人社厅网站“职称评审”窗口登陆申报。
(二)申报时间网上申报时间从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申报时间截止后将关闭申报通道,不再受理。
(三)证明材料申报人员按要求和系统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填报信息,并扫描上传真实、完整、清晰的电子版证明材料及个人2寸彩色照片(材料类型为JPG、JPE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
因上传材料不清晰或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错过申报时间等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承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甘肃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人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等文件精神,为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技术经纪人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能力及业绩贡献,促进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创新资源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激发技术经纪人专业人才创新潜能,特制定本评价条件标准。
第二条本评价条件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从事技术转移转化研究、技术转移转化运营、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含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专业职称包括高级、中级、初级。
其中,高级职称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
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技术经纪人、高级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纪人、助理技术经纪人。
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H—至十二级。
第四条本评价条件标准主要评价技术经纪人专业作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高、中级职称,包括正高级技术经纪人、高级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纪人。
第五条本专业初级职称(助理技术经纪人)和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无人事管理权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认定,不再由评委会评审。
第六条本专业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评价办法》的人才不受专业、学历、论文、台阶等限制直接申报相应层级高级职称,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评审。
第二章品德条件标准第七条品德条件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和科学精神,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
任现职以来品德考核必须取得合格以上等次并在单位公示。
第八条评价方式。
品德考核一般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以定性评价为主,尽量实现量化考核。
主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道德模范等称号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申报。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品德有问题:(一)存在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的,或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的。
(二)存在违背本行业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
(三)存在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行为的。
第十条对品德有问题者实行“零容忍”,并建立“黑名单”制度。
(一)对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按“连续考核合格及其以上间断的”情形对待,即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及以上。
(二)对经查实的申报造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学术不端(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无实质贡献的虚假挂名等行为,正在申报的终止申报程序,已获职称资格的撤销职称资格。
由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章正高级技术经纪人能力、业绩贡献条件标准第一节能力条件标准第十一条专业能力。
具有系统、扎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备丰富的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和功底;精通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练掌握国内外技术转移转化相关方法和发展趋势;具有很高的行业认可度,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具备主持完成省级技术转移转化方面研究课题和平台建设能力。
第十二条技术能力。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工作业绩突出,受到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表彰;或主持省级科技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
(二)取得具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科技成果或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或提出的学术观点或研究方法被国内外学术界公认或广泛引用,或撰写的研究报告具有较高影响力或发表的研究论文产生较大学术影响。
(三)取得具有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关键技术成果,或主持的科技推广项目达到显著规模、获得突出效益,或在解决国民经济、国家安全和社会发展的问题上提出有价值的新思路、新方法,或作为第一编制人撰写省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国家技术标准。
(四)是本领域全省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培养、指导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突出业绩。
第十三条基础学习能力与实践经历。
一般应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任高级技术经纪人并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
第十四条胜任工作能力。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必须在合格及以上。
连续年度考核合格及其以上间断的,申报当年之前连续3个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有如下情形者,不得申报:(一)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未结束或受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和政务处分期间的。
(―)上次评委会评审未通过,申报当年之前又未取得新业绩的。
(三)申报当年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
第十五条知识更新能力。
任现职以来,完成《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的年度学习任务。
第十六条学术水平能力。
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译著1部;独立完成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智库研究成果(包括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政策建议等)1项;作为定额内人员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主持完成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填补国内空白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
第十七条对外交往能力。
能熟练运用一门外语与国外同行进行交流,并能查阅外文书籍和资料。
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时,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标准和评价方式。
第十八条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
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进行专业设计、制作、分析、课件制作等。
确实需要评价计算机水平的,由评价机构或用人单位确定评价条件标准和评价方式。
第十九条帮扶基层经历。
除艰苦条件单位和各类企业外,其他省、市属单位中晋升高级职称的人才,必须有县以下基层单位或企业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累计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或服务帮扶。
在乡村振兴工作中,担任驻村干部、工作队长(第一书记)等时限,计入帮扶基层经历。
第二节正常晋升业绩贡献条件标准第二十条任现职以来,须达到下列(一)或(二)款条件标准之一:(一)达到下列条件标准1项:1.国家级。
获国家级表彰1次,参考其他专业技术业绩;或获国家科技奖励一、二等奖(定额内人员)1次;或完成(前5名)列入国家级科技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参考其他业绩。
2.全国性。
获全国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1-14项业绩1项;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等奖(前5名)1次,或二等奖(前4名)1次,或三等奖(前2名)1次;或获国家部委科技奖励一等奖(第6、7名)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完成(前4名)国家部委下达的全国性科技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部委有关部门发布的技术规范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
3.省级。
获省级表彰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其中1T4项至少占1项);或获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4名)1次,或二等奖(前3名)1次,或三等奖(第1名)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获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第5、6名)1次,并取得第(二)款业绩1项;或完成(前2名)省级科技项目1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或主持(前2名)制定地方标准或省级有关部门发布的技术规范1项,并取得第(二)款业绩2项。
(二)达到下列条件标准3项(其中1-14项至少占1项):1.获省级以上科技奖励(定额内人员);获市厅级科技奖励一、二等奖(前2名);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市厅级科技项目3项,通过结题验收和成果登记。
2.主持制定(前2名)省级以上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相关政策、法规、规划等1项以上,或市厅级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相关政策、法规、规划、标准等3项以上,经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3.运营(前2名)重大技术转移转化项目2项以上,成功实现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的转移,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完成(前2名)重大技术中试孵化、产业化投融资、技术成果运营等报告和方案2项以上。
5.作为第一完成人为实现技术转移转化提供各类专业化服务3项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提供技术转移转化资源配置服务3项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研发成果、行业共性技术、行业关键技术转移转化工作,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作为第一完成人,形成国家级科技项目研发成果等转移转化的决策咨询报告、实施方案等1项以上;或省级科技项目研发成果等转移转化的决策咨询报告、实施方案等2项以上。
7.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在行业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政策性文件、决策咨询及可行性研究论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商业计划书等成果2项以上。
8.作为第一完成人,对于具有市场发展前景和应用价值的技术创新成果并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的,单个技术项目转让(技术转让合同以市以上科技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交易额累计到账50万元或3年内多个技术项目转让交易额累计到账100万元;或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经济、社会效益显著,转化后创造的收益5年累计达到1200万元人民币以上(需提供与成果拥有者直接相关的成果权属证明、技术合同、发票及入账银行回单原件、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转化产品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9.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1项,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或前述智库研究成果被市委市政府、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采纳3项。
10.作为执业专利代理人,累计代理专利申请500件以上,其中代理发明专利200件以上,授权80件以上(以政府部门统计数字为据)。
11代理的专利纠纷案件10件以上,为企业或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累计在100万元以上(以单位财务证明为据)。
12.作为项目合作单位第一完成人,利用新技术、新方法辅助完成省级以上科技项目10项以上;或主持承担横向科研课题经费5年累计达到6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项目合作合同、项目计划为据)。
13.作为专门从事技术交易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近5年累计促成技术交易50项以上;或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8000万元以上;或引进科技类投融资3000万元以上(以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财务税收单据或审计报告等为准)。
14.作为前2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件;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件,并获得实用新型专利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