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仁蛋白的单剂量及重复给药毒性试验_刘英

桃仁蛋白的单剂量及重复给药毒性试验_刘英
桃仁蛋白的单剂量及重复给药毒性试验_刘英

长期毒性试验

长期毒性试验 药物毒性是否产生,取决于: a药物本身的理化特性b给药情况c如何被机体代谢 对一特定药物而言,最重要的影响毒性的因素: a给药途径b体内停留时间c给药频率 (影响靶组织的药物浓度) 1.半数有效量(ED50):能引起50%的动物或实验标本产生反应的浓度或剂量。 2.半数致死量(LD50 ):能引起50%的动物死亡的浓度或剂量。 3.治疗指数:TI= LD50/ ED50 药物实验动物的LD50和ED50的比值称为治疗指数(TI),用以表示药物的安全性。 4.安全范围:ED99~LD1(或ED95~LD5)之间的距离。值越大越安全。 ?有效量曲线和致死量曲线的斜率不一样时,以TI评价药物的安全性并不可靠。(原因?)六、药物毒性作用类别 药物不良反应(adverse reaction):凡是不符合用药目的并为病人带来不适或痛苦的有害反应统称为药物不良反应。 包括:副反应、后遗效应、停药反应、毒性反应、变态反应、特异质反应、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 (三)药物毒性临床前评价程序(三水平) 第一水平,急性毒性试验: 第二水平,长期毒性试验(第一阶段) 第三水平,长期毒性试验(第二阶段) (四)药物毒理学研究在新药临床试验各阶段的任务 第一期临床研究→探索安全的人用剂量 第二期临床研究→安全性{疗效(有效性)不良反应(安全性) 第三期临床研究→大范围的社会考察 不良反应监测→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 多数毒物发挥其毒性作用至少经历四个过程: a毒物吸收后经过多种屏障转运到一个或多个靶部位; b进入靶部位的终毒物与内源靶分子发生交互作用; c毒物引起机体分子、细胞和组织水平功能和结构紊乱; d机体启动不同水平的修复机制。当此机制低下或功能和结构紊乱超过机体修复能力时,机体即出现组织坏死、癌症、纤维化等毒性损害。 长期毒性试验的意义 a判断受试药物能否进行临床试验; b预测人类临床用药时可能毒性和安全范围; c制定临床试验中的防治措施; d确定应该着重评价的生理生化指标; e选择I期临床试验时的初试剂量,等。 一、一般原则 1动物选择: a.敏感动物,年轻动物,雌雄各半 b.2种(啮齿—大鼠6w、非啮齿—比格犬4-6m) c.体重差异不大于平均体重的20% d..单笼饲养、定量喂食

药物重复给药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药物重复给药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重复给药毒性试验是描述动物重复接受受试物后的毒性特征,它是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重要内容。重复给药毒性试验可以:①预测受试物可能引起的临床不良反应,包括不良反应的性质、程度、量效和时效关系、以及可逆性等;②判断受试物重复给药的毒性靶器官或靶组织;③如果可能,确定未观察到临床不良反应的剂量水平(No Observed Adverse Effect Level,NOAEL);④推测第一次临床试验(First in Human, FIH)的起始剂量,为后续临床试验提供安全剂量范围;⑤为临床不良反应监测及防治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物。 二、基本原则 药物安全性评价试验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重复给药毒性试验是药物研发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试验设计要重视与其他药理毒理试验设计和研究结果的关联性,要关注同类药物临床使用情况、临床适应症和用药人群、临床用药方案,还要结合受试物理化性质和作用特点,使得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与其他药理毒理试验研究互为说明、补充或/和印证。 三、基本内容

(一)受试物 中药、天然药物:受试物应采用能充分代表临床试验拟用样品和/或上市样品质量和安全性的样品。应采用工艺路线及关键工艺参数确定后的工艺制备,一般应为中试或中试以上规模的样品,否则应有充分的理由。应注明受试物的名称、来源、批号、含量(或规格)、保存条件、有效期及配制方法等,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由于中药的特殊性,建议现用现配,否则应提供数据支持配制后受试物的质量稳定性及均匀性。当给药时间较长时,应考察配制后体积是否存在随放置时间延长而膨胀造成终浓度不准的因素。如果由于给药容量或给药方法限制,可采用原料药进行试验。试验中所用溶媒和/或辅料应标明名称、标准、批号、有效期、规格及生产单位。 化学药物:受试物应采用工艺相对稳定、纯度和杂质含量能反映临床试验拟用样品和/或上市样品质量和安全性的样品。受试物应注明名称、来源、批号、含量(或规格)、保存条件、有效期及配制方法等,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试验中所用溶媒和/或辅料应标明名称、标准、批号、有效期、规格和生产单位等,并符合试验要求。 在药物研发的过程中,若受试物的工艺发生可能影响其安全性的变化,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性试验。

长期毒性病理报告

SD大鼠经口灌胃4周及恢复期2周长期毒性试验 病理学检查报告 1.研究目的 通过观察经口灌胃4周及恢复期2周长期毒性试验对SD大鼠机体产生毒性病理性损伤的部位、程度和性质,以及经过恢复期病理性损伤的可逆程度,以确定经口灌胃给予对SD大鼠产生毒性作用的靶器官或靶组织,为口服的安全性评价提供形态学依据。 2.试验设计与方法 SPF级SD大鼠80只,雌雄各半,开始试验时1~2月龄,体重120~150g。按体重分层将SD大鼠随机分为0.5%CMC-Na 溶媒对照组(10ml/kg)、低剂量组(0.5ml原液/kg)、中剂量组(1.5ml原液/kg)、高剂量组(0.5ml 原液/kg),每组20只,雌雄各半。每天上午经口灌胃给药1次,每周7次,连续给药28天,各试验组动物给药容积均为10ml/kg,灌胃操作均在1小时内完成,恢复期2周。 表1 SD大鼠经口灌胃 4周及恢复期2周长期毒性试验试验设计与方法 组别供试品 剂量给药体积动物笼号及编号 解剖时间ml原液 /kg (ml/kg) 雄性雌性 1 0.5% CMC-Na 10 1 1101~1105 3 1211~1215 给药结束 2 1106~1110 4 1216~1220 恢复期结束 2 0.5 10 5 2121~2125 7 2231~2235 给药结束 6 2126~2130 8 2236~2240 恢复期结束 3 1.5 10 9 3141~3145 11 3251~3255 给药结束 10 3146~3150 12 3256~3260 恢复期结束 4 3 10 13 4161~416 5 15 4271~4275 给药结束 14 4166~4170 16 4276~4280 恢复期结束 给药期末经腹腔注射戊巴比妥钠(40mg/kg)麻醉并腹主动脉采血后解剖动物,每组10只,雌雄各半;恢复期末解剖其余动物,每组10只,雌雄各半。解剖时检查动物体型、毛色、皮肤、外生殖器和腔道等;然后剖开动物胸腹部皮肤,观察皮下组织变化;并按照顺序打开腹腔、盆腔、胸腔、颅腔,检查各腔内脏器组织的在体位置、颜色、大

药物单次给药毒性指导原则征求意见

药物单次给药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第二稿) 一、概述 急性毒性(Acute toxicity)是指药物在单次或24小时内多次给予后一定时间内所产生的毒性反应[1、2]。狭义的单次给药毒性试验(Single dose toxicity study)是指为获得药物单次给予后的急性毒性反应的试验[2]。本指导原则所指单次给药毒性试验是广义的单次给药毒性试验,通常,可采用单次或24小时内多次给药的方式获得药物急性毒性信息。 拟用于人体的药物通常需要进行单次给药毒性试验[注1]。单次给药毒性试验对初步阐明药物的毒性作用和了解其毒性靶器官具有重要意义。单次给药毒性试验所获得的信息对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的剂量设计和某些药物Ⅰ期临床试验起始剂量的选择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并能提供一些与人类药物过量急性中毒相关的信息[1]。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物的单次给药毒性试验研究。 二、基本原则 (一)试验管理

药物的单次给药毒性试验属于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单次给药毒性试验的设计,应该在对受试物认知的基础上,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 对于化学药,应根据受试物的结构特点、理化性质、同类化合物情况、适应症和用药人群特点、试验目的等选择合适的试验方法,设计适宜的试验方案,并结合其它药理毒理研究信息对试验结果进行全面的评价。 对于中药和天然药物,还应考虑到其与化学药的不同特点,选择合适的试验方法。由于中药、天然药物情况复杂,试验时应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进行针对性设计。 (三)随机、对照、重复 单次给药毒性试验应符合一般动物试验的基本原则,即随机、对照和重复。 三、基本内容 (一)受试物 中药、天然药物:受试物应能充分代表临床试验样品或上市药品。应采用工艺路线及关键工艺参数确定后的工艺制备,一般应为中试或中试以上规模的样品,否则应有充分的理由。应注明受试物的名称、来源、批号、含量(或规格)、保存条件及配制方法等,由于中药的

中药、天然药物长期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中药、天然药物长期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二OO五年三月 指导原则编号: 【Z】GPT3-1 目录 一、概述 二、基本原则 (一)实验管理 (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整体性 (四)试验设计 三、基本容 (一)受试物 (二)试验动物 (三)给药途径 (五)给药期限 (六)给药剂量 (七)观察指标 (八)观察指标的时间和次数 (九)结果及分析 (十)综合评价 (十一)其他考虑 四、不同情况的中药、天然药物长期毒性试验的要求 五、参考文献 六、附录 (一)长期毒性试验的给药期限 (二)长期毒性试验中一般需检测的指标 (三)毒性药材 七、著者 . . . .

中药、天然药物长期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长期毒性试验是重复给药的毒性试验的总称,描述动物重复接受受试物后的毒性特征,它是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重要容。 中华人民国卫生部于1994年颁发的《中药新药研究指南》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999年颁发的《中药新药药理毒理研究的技术要求》,对于统一、规中药长期毒性试验,推动我国中药的研究和开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新药研究手段的不断改进,对中药、天然药物认识的进一步深入,这些要求越来越表现出它的局限性。 长期毒性试验的主要目的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①预测受试物可能引起的临床不良反应,包括不良反应的性质、程度、剂量-反应和时间-反应关系、可逆性等;②推测受试物重复给药的临床毒性靶器官或靶组织;③预测临床试验的起始剂量和重复用药的安全剂量围;④提示临床试验中需重点监测的指标;⑤为临床试验中的解毒或解救措施提供参考信息。 中药在我国已有几千年的应用历史,有丰富的临床应用经验,相对化学药而言多数中药具有毒性较低的特点。但是,中药的低毒和无毒是相对的。当前,各种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应用于中药新药的开发,而且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有效部位及其制剂日益增多,已不完全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中药,因此对其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应给予足够的重视。长期毒性试验周期长,耗资高,工作量大,若因试验设计不合理,或所进行的试验未充分揭示中药的毒性特征,则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也会影响新药的研究速度。充分认识长期毒性试验的重要性,合理、科学地进行长期毒性试验设计,对试验结果进行科学的分析,是新药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基本要求。 本指导原则是根据中药、天然药物的特点,结合国际上药物安全性评价的要求和我国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现状而制订的。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中药、天然药物的长期毒性试验研究。 二、基本原则 (一)实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长期毒性试验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 (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中药、天然药物的情况复杂,本文所提及的容不可能涵盖中药、天然药物长期毒性试验的全部实际情况,在进行中药、天然药物长期毒性研究时,应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 (三)整体性:药物的开发是一个连续的、渐进的系统工程,长期毒性试验是药物开发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长期毒性试验不能与药效学、药代动力学和其他毒理学研究割裂,试验设计应充分考虑其他药理毒理研究的试验设计和研究结果。长期毒性试验的结果应该力求与其他药理毒理研究结果互为印证、说明和补充。 (四)试验设计:试验设计应符合随机、对照、重复的原则。 三、基本容 (一)受试物:长期毒性试验的受试物应能充分代表临床试验受试物和上市药品,因此受试物应采用制备工艺稳定、符合临床试用质量标准规定的样品,一般用中试样品,并注明受试物的名称、来源、批号、含量(或规格)、保存条件及配制方法等。如不采用中试样品,应有充分的理由。如果由于给药容量或给药方法限制,可采用原料药进行试验。试验中所用溶媒和/或辅料应标明批号、规格及生产厂家。 (二)试验动物:长期毒性试验一般需采用两种动物进行,一种为啮齿类,常用大鼠;另一种为非啮齿类,常用Beagle犬或猴。所用动物应符合国家有关药物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的要求。 长期毒性试验一般选择健康、体重均一的动物,雌性应未孕。必要时,也可选用疾病模型动物进行试验。 原则上,动物应雌雄各半。当临床拟用于单性别时,可采用相应性别的动物。 应根据研究期限的长短和受试物的使用人群围确定动物的年龄。一般情况下,大鼠为6~9周龄;Beagle 犬为6~12月龄。 每组动物的数量应能够满足试验结果的分析和评价的需要。一般大鼠可为雌、雄各10~30只,犬或者猴可为雌、雄各3~6只。 (三)给药途径 原则上应与临床拟用药途径相同。如选择其他的给药途径,应说明理由。 (四)给药频率:原则上应每天给药,且每天给药时间相同。试验周期长(3个月或以上)者,也可采取每周给药6天。特殊类型的受试物由于其毒性特点和临床给药方案等原因,应根据具体药物的特点设计给药频率。 (五)给药期限:长期毒性试验给药期限的长短,通常与拟定的临床疗程长短、临床适应症、用药人群相关,应充分考虑预期临床的实际疗程。 临床单次用药的药物,给药期限为2周的长期毒性试验通常可支持其进行临床试验和生产。 给药期限为1个月的长期毒性试验通常可支持临床疗程不超过2周的药物进行临床试验。 临床疗程超过2周的药物,可以在临床前一次性进行支持药物进入III期临床试验的长期毒性试验。如长期毒性试验拟定给药期限在三个月以上,可先对三个月中期试验报告(应有一般状况观察、血液学指标、血液生化学指标、体温、眼科、尿液、心电图、系统尸解、脏器系数、组织病理学等检查)进行评价,判断是否可进行临床研究。但在进行III期临床试验前,必须完成全程长期毒性试验研究资料。

制剂长期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制剂长期毒性研究技术 指导原则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长期毒性研究 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长期毒性研究可为医疗机构制剂(以下简称“制剂”)的研发提供重要的安全性参考信息,是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长期毒性研究,可预测受试物可能引起的临床不良反应,包括不良反应的性质、程度、量毒关系和时毒关系、可逆性等;判断受试物长期给药的毒性靶器官或靶组织;推测临床试验的起始剂量和重复用药的安全剂量范围;提示临床试验中需重点监测的指标;提供临床试验中解毒或解救措施的参考。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中药制剂、化学制剂的长期毒性试验研究。 二、一般要求 长期毒性研究应遵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遵循毒理学研究中随机、对照、重复的基本原则进行试验设计和开展研究工作。 研究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从事药物安全性评价的相关设备、设施及资质,必须取得相应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具有与所使用的实验动物级别相符的实验环境。 试验项目负责人必须获得相关专业领域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所有参加研究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专业的业务培训。 三、基本内容 制剂的开发背景和研究基础各不相同,在长期毒性研究立题之前应进行文献查阅,根据申报品种的立题依据、临床意义、处方来源、使用历史、有效性与安全性等背景资料进行综合考虑。 (一)试验项目的选择 1.制剂注册申请

(1)中药制剂若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可免于进行长期毒性试验: ①根据中医药理论组方; ②处方中的药味用量不超过法定药品标准规定; ③处方组成中不含有法定标准中标识有毒性及现代毒理学证明有毒性的药材(毒性药材是指历版中国药典,部颁标准,进口药材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药材标准中标注为大毒/剧毒和有毒的药材,如制附子、制川乌、制草乌等); ④处方组成不含有十八反、十九畏配伍禁忌; ⑤利用传统工艺配制(即制剂配制过程没有使原组方中治疗疾病的物质基础发生变化的); ⑥急性毒性试验(采用最大给药容量、最大给药浓度)未见明显毒性反应; ⑦临床实际用药周期为1周以内。 实际用药周期超过1周者,如符合上述条件,且该处方在本医疗机构具有5年以上(含5年)使用历史、能提供可靠的临床安全性资料,亦可免于进行长期毒性试验。 (2)申请配制的化学制剂属已有同品种获得制剂批准文号的,可免于进行长期毒性试验。 (3)本医疗机构已有品种的改剂型品种,如果配制工艺无质的改变且临床用量、给药途径相同,可以免报长期毒性研究资料(缓释、控释制剂除外)。否则,应按临床拟用途径比较改变前后的长期毒性反应。 (4)化学制剂注射剂品种,参照新药的注射剂相关研究技术要求进行试验研究,提供申报资料及文献资料。 2.制剂补充申请

中药新药长期毒性试验研究结果与评价

中药新药长期毒性试验研究结果与评价 审评一部朱家谷 新药的长期毒性试验研究,其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取与受试物有关的安全性信息。长期毒性试验,应根据受试物的特点,进行科学的试验设计、实验管理和操作规程,同时应对 试验结果进行详细的描述及分析。 本文主要针对申报资料中有关试验结果及分析内容,提出一些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应加强对长毒试验指标的观察 纵观现有新药长毒试验的申报资料,对试验指标的观察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观察的指标不全面 一个受试物的长毒试验,少则需给药一个月,多则半年甚至更长时间,其间消耗了较多的人力、财力、物力。长毒试验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获取与受试物有关的安全性信息,与前期投入比较,进行相关的指标检测成本并不高,在未检测之前,我们对其结果是未知的,但每多检测一个指标就多一份对受试物的安全性认识。现有的多数申报资料只进行一些简单的几个指标的检测,而不根据长毒试验的目的进行试验指标的检测,如脏器系数和病理检查只有心、肝、脾、肺、肾,血液生化只测肝、肾功能各两项指标等。当然,这是1993年卫生部发布的《指南》中要求的必做项目,但该指南并未不同意进行更多指标的观察,作为研究者,如果有对自已开发品种的责任心,有对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性责任心,就应自觉地进行更多指 标的检测。 2、观察的指标针对性不强 长毒试验的检测项目应具有针对性,在研究时应特别注意“抓住问题不放”,不能忽视“偶 然现象”。 一方面,我们要在长毒试验中注意发现“偶然现象”并加以解决。如有一受试物,在试验中

观察到了血红蛋白及红细胞的降低,但不进行网织红细胞及骨髓的检查,结果无法分析其结果可能的危害程度及产生的原因。再如有些试验中血液生化检测中观察到了肌酐或尿素氮的升高,在这种情况下未再进一步地进行更敏感的肾功能指标的观察,很难对其结果作出正确 判断。 另一方面,还应结合受试物的处方组成特点、有效性试验中观察到的可能毒性问题、药代动力学试验中发现的问题等进行相应的指标观察。如某些含有毒性药材的复方制剂,应根据这种药材的毒性靶器官、靶组织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如某些具有活血化瘀作用的药物,在药效学试验中可能可以观察到某些对心血管及血液学方面的影响,在长毒试验时应增加一些更敏感的检测指标,观察在大剂量下的毒性反应的暴露情况。再者,曾经有一药物,由于未重视药代动力学试验中发现的在视神经的异常分布,在长毒试验中未对相关器官组织进行病理学检查,最后导致上市后引起许多受试者的失明。 再者,长毒试验一般要求高剂量组和对照组要进行全面的病理组织学检查,但很多试验单位无论高剂量组检查结果如何,都仅对高剂量组和对照组进行检查,而不对中剂量组和低剂量组进行检查。为了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的浪费,如高剂量组未出现病理改变的,一般可以不必进行更低剂量组的病理组织学检查,只需取样保存,但如果高剂量组出现病理学改变,则必须对更低剂量组进行病理组织学观察,只有这样才能判断药物的安全范围,寻找量毒关系,并考虑是否应进行更进一步的毒性研究。 3、对已观察指标在资料中表述不明确 多数试验单位一般都报送了所观察的试验结果,但是对于计量资料,只在表格中将“均数±标准差”列上,并说明在正常范围内,而我们在评价时发现,有许多结果标准差很大,均数虽在正常范围,但根据所提供的标准差,应有不少数据在正常范围以外,这时如果不将正常范围外的数据另外列上并进行分析,很容易导致可能的安全性问题被掩盖。对于计数资料,如

小鼠的急性毒性试验

五种农药对小鼠的急性毒性试验 绪论 随着现代农业的飞速发展,农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在农林作物的病虫防治中,农药一直发挥着巨大作用,尤其是本世纪60-70年代,人们大量使用农药,几乎使粮食产量增长一倍,但随着农药长期的、大量的、不合理的使用,导致了对环境的严重污染并对人体健康产生极大的影响。它们对动、植物和人类的危害越来越严重。一方面它们可以直接进入生物体内引起急性、慢性中毒和畸变,同时还通过径流、排污、挥发等途径进入土壤、大气和水体,引起各种生态环境下生物的死亡,并通过食物链的富集影响人类的食品安全。目前,因农药使用与管理失控而引发的一系列水域环境污染以及食品安全等问题,已引起政府相关部门和业内学者的广泛重视。当前,随着有机氯农药的禁用,菊酯类和有机磷类等成为我国目前使用较广泛的农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指明,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物或者几种物质混合物及其制剂。农药残留是指农药使用后残存于环境、生物体和食品中的农药及其衍生物和杂质的总称。动植物在生长期间、食品在加工和流通中均可受到农药的污染,导致食品中农药残留。 相关报道表明,农药利用率一般为10%,约90%的残留在环境中,过多地使用农药,大量未被利用的农药经过降雨、农田渗滤和水田排水等进入水体,同时,还有大量散失的农药挥发到空气中,最后汇入水域,沉降积淀在土壤中,通过农作物吸收和食物链进入人体进行累积,并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目前中国一些食品,如茶叶、大米、肉、蛋等食品中农药残留量常超过规定标准,过多的残留量对人体健康会造成危害。为此,论述农药残留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效应及其毒理机制和防治措施,以期对防治食品中农药残留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提供理论依据。 在哺乳类实验动物中,由于小鼠个体小,饲养管理方便,生产繁殖快,质量控制严格,价廉可以大量供应,又有大量的具有各种不同特点的近交品系,突变品系,封闭群及杂交一代动物,小鼠实验研究资料丰富参考对比性强;更重要一点乃是全世界科研工作者均用国际公认的品系和标准的条件进行试验,其实验结果的科学性、可靠性、重复性高,自然会得到国际认可。 本文以百草枯、甲氰菊酯、乐果、草甘膦和敌敌畏五种常用农药为实验材料, 检测了它们对

长期毒性

二、 动物 本试验选用两种动物大鼠和狗,均购自锦州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经过一周检疫和适应 ,选择一般状况良好的动物用于试验。分组时称量体重 ,雄性大鼠重1 2 2.7 士 2 9.5 g,雌性大鼠重 13 6.8 土 2 6.7 g ;雄狗重1 0.8 土 2.7 k g,雌狗重9.9 士 2.6kg。 试验方法 1.分组 鉴于急性毒性试验的给药量超过了限度试验的剂量(小白鼠注射给药超过0.2 g/100 k g), 可考虑只设一个剂量组。另外,文献报告一次静脉给药的最大容量,大鼠和狗分别为0.l m l/10g 和20 m l / 只因此,本试验确定设二个剂量组:低剂量相当于上述最大容量(大鼠为10m l / k g,狗为l.7 m l / k g),高剂量则根据予试验的结果再扩大5、7倍(大鼠为4 5 m l/ k g,狗为1 3 m l / k g)。为了比较,同时设生理盐水对照组(大鼠一次静注4 5m l / k g,狗为13 m 】/ kg )。分组时将雌雄大鼠和狗按体重分层,再随机分配。大鼠每组雌雄各1 0 只,狗为各2只。 2 给药方法 连续2 8 天,每天一次,按规定剂量给动物静注复方甘油注射液。注射速度1 5 ~ 2 0m l /m i n。注射部位,大鼠取尾静脉,狗取后肢小隐静脉。 3 观察与检查 3.1 一般症状观察、体重和进食量测定每天午前、午后两次仔细观察动物的外形、活动有无异常。每周一次测定动物体重和进食量。 3.2血液学及血液生化检查 试验开始前一天及连续.给药 1 4、2 8天后,各对动物进行一次检查.血液学指标为:红细胞计数、血红蛋白、白细胞总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指标有:谷丙转氨酶、碱性磷酸酶、尿素氮及血清钠。采血方法,大鼠,头两次以钳取眼球法,末次以断头法取血,狗则三次都是从后肢小隐静脉取血。每次采血前须让动物断绝饮食8 小时,目的减轻药物对血液稀释的影响。 3.3 心电图检查 试验前后给每只狗各做一次心电图( l导联) 检查。由于狗的心电图所受影响因素较多,个体间变异很大,而同一只狗在不同时间却变化较小的特点,故以同一狗前后自身对照为基础,判断雌雄狗不同组别的心电图波形变化之大小。 3.4 病理学检查 试验期终了,将所有狗及被抽检的大鼠(每组取雌雄大鼠各4只)以放血法快速处死。随即解剖,首先肉眼观察殉和大鼠各种内脏器官有无异常,继而摘出并称量不同性别、不同组别动物的心、肝、脾、肺、肾、脑的湿重,依据解剖当日的动物体重计算各种脏器的相对重量一脏器系数(g 100g B.W.)。最后,将上述器官连同胃和小隐静脉等一并施行 1 0 肠福尔马林固定,石腊包埋,H E 染色,光学显微镜观察。 试验结果与讨论 1 一般症状 试验过程中,大鼠或纯的不同组别间, 其外形和活动,如眼、耳、鼻、皮肤、粘膜、呼吸、进食、大小便、姿势等未见有明显差别。低剂量组雌鼠中,在第二次钳取眼球后有一只于翌日死亡,可能是失血过多引起的 2. 体重与进食量 曾先后四次测定雌雄大鼠或狗的不同组别的平均体重和进食量,结果发现同种属、同性别、不同组别间的体重增长大致相同,狗呈体重增长抑制倾向,而大鼠的体重则呈负增长

(仅供参考)药物重复给药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3 药物重复给药毒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重复给药毒性试验是描述动物重复接受受试物后的毒性特征,它是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重要内容。重复给药毒性试验可以:①预测受试物可能引起的临床不良反应,包括不良反应的性质、程度、量效和时效关系、以及可逆性等;②判断受试物重复给药的毒性靶器官或靶组织;③如果可能,确定未观察到临床不良反应的剂量水平(No Observed Adverse Effect Level,NOAEL);④推测第一次临床试验(First in Human, FIH)的起始剂量,为后续临床试验提供安全剂量范围;⑤为临床不良反应监测及防治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物。 二、基本原则 药物安全性评价试验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物重复给药毒性试验是药物研发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试验设计要重视与其他药理毒理试验设计和研究结果的关联性,要关注同类药物临床使用情况、临床适应症和用药人群、临床用药方案,还要结合受试物理化性质和作用特点,使得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与其他药理毒理试验研究互为说明、补充或/和印证。 三、基本内容 (一)受试物 中药、天然药物:受试物应采用能充分代表临床试验拟用样品和/或上市样品质量和安全性的样品。应采用工艺路线及关键工艺参数确定后的

工艺制备,一般应为中试或中试以上规模的样品,否则应有充分的理由。应注明受试物的名称、来源、批号、含量(或规格)、保存条件、有效期及配制方法等,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由于中药的特殊性,建议现用现配,否则应提供数据支持配制后受试物的质量稳定性及均匀性。当给药时间较长时,应考察配制后体积是否存在随放置时间延长而膨胀造成终浓度不准的因素。如果由于给药容量或给药方法限制,可采用原料药进行试验。试验中所用溶媒和/或辅料应标明名称、标准、批号、有效期、规格及生产单位。 化学药物:受试物应采用工艺相对稳定、纯度和杂质含量能反映临床试验拟用样品和/或上市样品质量和安全性的样品。受试物应注明名称、来源、批号、含量(或规格)、保存条件、有效期及配制方法等,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试验中所用溶媒和/或辅料应标明名称、标准、批号、有效期、规格和生产单位等,并符合试验要求。 在药物研发的过程中,若受试物的工艺发生可能影响其安全性的变化,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性试验。 化学药物试验过程中应进行受试物样品分析,并提供样品分析报告。成分基本清楚的中药、天然药物也应进行受试物样品分析。 (二)实验动物 重复给药毒性试验通常采用两种实验动物,一种为啮齿类,另一种为非啮齿类。理想的动物应具有以下特点:①对受试物的代谢与人体相近; ②对受试物敏感;③已有大量历史对照数据,来源、品系、遗传背景清楚。在重复给药毒性试验前应采用合适的试验方法对实验动物种属或品系进行选择。通常,啮齿类动物首选大鼠、非啮齿类动物首选Beagle犬,特殊情况下可选用其他种属或品系动物进行重复给药毒性试验,必要时选用疾病模型动物进行试验。

动物急性毒性试验-小鼠

动物急性毒性试验(Acute toxicity test,Single dose toxicity test),研究动物一次或24小时内多次给予受试物后,一定时间内所产生的毒性反应.拟用于人体的药物通常需要进行动物急性毒性试验[1].急性毒性试验处在药物毒理研究的早期阶段,对阐明药物的毒性作用和了解其毒性靶器官具有重要意义.急性毒性试验所获得的信息对长期毒性试验剂量的设计和某些药物Ⅰ期临床试验起始剂量的选择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并能提供一些与人类药物过量急性中毒相关的信息 [实验目的] 通过实验,培养学生科研设计能力,提高学生科研思维素质;学习药物急性 毒性实验的测定方法(统计方法)及观察方法。 1、计算敌百虫半数致死量。 [实验材料] 小白鼠(雌雄均可,18-22 g)、鼠笼、1ml注射器、苦味酸溶液、敌百虫等。(计算机仿真实验) [实验方法] 1. 预试验:取小鼠24只,以4只为一组分成6组,选择组间距较大的一系列剂量,各组分别灌胃给药敌百虫,观察出现的症状并记录死亡数,找出引起0%死亡率和100%死亡率剂量的所在范围。 2. 正式试验:在预试验所获得的0%和100%致死量的范围内,选用5个剂量,相邻剂量之间的比例为1:0.7。将小鼠随机分组,每组10只小白鼠灌胃给药敌百虫。 3. 观察纪录给各种反应:潜伏期,中毒现象,开始出现死亡的时间,死前的现象,各组死亡的只数等。通常药后要观察3-7天。根据各组动物的死亡率,用改良寇氏法(Korbor)或简化机率单位法算出LD50和可信限。 [实验结果] 在给药后1 小时内,随药物剂量的增加,小鼠中毒的潜伏期逐渐缩短,中毒症状随药物剂量的增加和作用时间的延长而逐渐加重(口吐泡沫→大小便失禁→肌肉僵直→兴奋→死亡)。给药后3 小时内各组小鼠死亡情况见下表:

毒理学指标及试验操作汇总

. 药物毒性试验指标 1.急性毒性试验 一、半数致死量(LD50)的测定 (一)目的:观察受试物一次给予动物后,所产生的毒性反应和死亡情况。 (二)动物分组和剂量 1.动物:一般用小白鼠8周龄,体重18---22g(同次试验体重相差不超过2g)大白鼠6~8周龄,体重120--150g,同次试验体重相差不超过10g。 2.受试物:溶于水的做成溶液,不溶于水的做成混悬液. (三)试验方法 1.剂量:一般选用3一5个剂量,各剂量间剂距根据受试物情况和预试结果而定。 2.给药途径和容积: 给药途径:应与临床试验的途径相一致。口服药物应灌胃给药,一、二类新药应采用两种途径给药,其中一种应为推荐临床研究的给药途径。水溶性好的药物还应测定静脉给药的急性毒性。 给药容积:小白鼠禁食(12~16小时),不禁水,按体重计算:灌胃(ig)不超过0. 4ml/ 10g体重。大白鼠禁食(12~16小时),不禁水、灌胃(ig),不超过3ml/只。 3.测定LD:将动物按体重随机分组,每组至少10只(雌雄各半)。给受试物后立即观察50动物反应情况,每天观察一次连续观察七天。详细逐天记录动物毒性反应情况及死亡分布,并用适当的统计学方法(申报时应说明方法名称)计算出LD值及95%可信限。50 4.观察毒性反应:给受试物后应严密观察反应情况,并记录动物的外观、行为活动、精神状态、食欲(饲料消耗量)、大、小便及其颜色、被毛、肤色、呼吸、鼻、眼、口腔有无异常分泌物,体重变化以及死亡等情况。死亡动物应及时进行尸检,发现病变器官应做病理组织学检查。 若发现中毒反应或死亡率一与动物的性别有明显相关时,则应选择性别敏感的动物进 行复试。 (四)试验报告和结果评价 应详细具体,包括试验日期、动物的规格、性别、数量、受试物来源及含量、试验方法。LD 值及其95%可信限,以及各剂量组的死亡率,或最大耐受量的值及其相当于临床剂量的50倍数.详细报告实验过程中动物出现的中毒表现及致死症状,综合评价受试物毒性大小。 二、最大耐受量(MTD)的测定 方法:受试物可用临床试验的给药途径,以动物能耐受的最大浓度,最大容积的剂量一次或一日内2~3次给予动物(小白鼠至少20只,雌雄各半)。连续观察七天,记录动物反应情况,以不产生死亡的最大剂量为最大耐受量。计算出总给予药量g/Kg(合生药量g/Kg表示),推算出相当于临床用药量的倍数。 测定最大耐受量,同样也应严密观察动物毒性反应情况,要求与观察单次给药的毒 性反应相同。 ..

药物单次给药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药物单次给药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急性毒性(Acute toxicity)是指药物在单次或24小时内多次给予后一定时间内所产生的毒性反应[1、2]。狭义的单次给药毒性研究(Single dose toxicity study)是考察单次给予受试物后所产生的急性毒性反应[2]。本指导原则所指为广义的单次给药毒性研究,可采用单次或24小时内多次给药的方式获得药物急性毒性信息。 拟用于人体的药物通常需要进行单次给药毒性试验(见注释1)。单次给药毒性试验对初步阐明药物的毒性作用和了解其毒性靶器官具有重要意义。单次给药毒性试验所获得的信息对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的剂量设计和某些药物临床试验起始剂量的选择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并能提供一些与人类药物过量所致急性中毒相关的信息[1]。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物。 二、基本原则 (一)试验管理 用于支持药品注册的单次给药毒性试验必须执行《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 (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单次给药毒性试验的设计,应该在对受试物认知的基础上,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

对于化学药,应根据受试物的结构特点、理化性质、同类化合物情况、适应症和用药人群特点、试验目的等选择合适的试验方法,设计适宜的试验方案,并结合其他药理毒理研究信息对试验结果进行全面的评价。 对于中药和天然药物,还应考虑到其与化学药的不同特点,试验时应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进行针对性设计。 (三)随机、对照、重复 单次给药毒性试验应符合动物试验的一般基本原则,即随机、对照和重复。 三、基本内容 (一)受试物 中药、天然药物:受试物应采用能充分代表临床试验拟用样品和/或上市样品质量和安全性的样品。应采用工艺路线及关键工艺参数确定后的工艺制备,一般应为中试或中试以上规模的样品,否则应有充分的理由。应注明受试物的名称、来源、批号、含量(或规格)、保存条件、有效期及配制方法等,并提供质量检验报告。由于中药的特殊性,建议现用现配,否则应提供数据支持配制后受试物的质量稳定性及均匀性。当给药时间较长时,应考察配制后体积是否存在随放置时间延长而膨胀造成终浓度不准的因素。如果由于给药容量或给药方法限制,可采用原料药进行试验。试验中所用溶媒和/或辅料应标明名称、标准、批号、有效期、规格及生产单位。

急性毒性试验

试验目的:急性毒性试验是在24小时内给药1次或2次(间隔6-8小时),观察动物接受过量的受试药物所产生的急性中毒反应,为多次反复给药的毒性试验设计剂量、分析毒性作用的主要靶器官、分析人体过量时可能出现的毒性反应、I期临床的剂量选择和观察指标的设计提供参考信息等。 一、啮齿类动物单次给药的毒性试验 (一)试验条件 1.动物品系:常用健康的小鼠、大鼠。选用其他动物应说明原因。年龄一般为7-9周龄。同批试验中,小鼠或大鼠的初始体重不应超过或低于所用动物平均体重的20%.实验前至少驯养观察1周,记录动物的行为活动、饮食、体重及精神状况。 2.饲养管理:动物饲料应符合动物的营养标准。若用自己配制的饲料,应提供配方及营养成分含量的检测报告;若是购买的饲料,应注明生产单位。应写明动物饲养室内环境因素的控制情况。 3.受试药物:应注明受试药物的名称、批号、来源、纯度、保存条件及配制方法。 (二)试验方法: 由于受试药物的化学结构、活性成分的含量、药理、毒理学特点各异,毒性也不同,有的很难观察到毒性反应,实验者可根据受试药物的特点,由下列几种实验方法中选择一种进行急性毒性试验。 1.伴随测定半数致死量(LD50)的急性毒性试验方法。 2.最大耐受剂量(MTD)试验方法:最大耐受剂量,是引起动物出现明显的中毒反应而不产生死亡的剂量。 3.最大受试药物量试验方法:在合理的浓度及合理的容量条件下,用最大的剂量给予实验动物,观察动物的反应。 4.单次口服固定剂量方法(Fixed-dose procedure)。选择5、50、500和2000mg/kg四个固定剂量。 实验动物首选大鼠,给药前禁食6-12小时,给受试药物后再禁食3-4小时。如无资料证明雄性动物对受药试物更敏感,首先用雌性动物进行预试。根据受试药物的有关资料,由上述四个剂量中选择一个作初始剂量,若无有关资料作参考,可用500mg/kg作初始剂量进行预试,如无毒性反应,则用2000mg/kg 进行预试,此剂量如无死亡发生即可结束预试。如初始剂量出现严重的毒性反应,那就用下一个挡次的剂量进行预试,如该动物存活,就在此两个固定剂量之间选择一个中间剂量试验。每个剂量给一只动物,预试一般不超过5只动物。每个剂量试验之间至少应间隔24小时。给受试药物后的观察期至少7天,如动物的毒性反应到第7天仍然存在,尚应继续再观察7天。 在上述预试的基础上进行正式试验。每个剂量最少用10只动物,雌雄各半。根据预试的结果,由前面所述的四种剂量中选择出可能产生明显毒性但又不引起死亡的剂量;如预试结果表明,50mg/kg引起死亡,则降低一个剂量档次试验。

皮肤用药毒性试验

皮肤急性毒性试验 一.试验目的观察动物完整皮肤及破损皮肤短期内接触受试物所产生的毒性反应。 二.实验材料 1.动物:选用成年健康家兔(2kg)、白色豚鼠(300g)、白色小型猪(7kg)或大鼠(200g)。家兔 或小型猪每组4只,豚鼠或大鼠每组10只。受试动物应皮肤光滑、无损伤、无皮肤病。 2.受试物:膏剂、液体或粉末。前两者可直接试验,后者需用适宜赋形剂(如羊毛脂、凡士 林等)混匀,以保证受试物与皮肤良好接触。 三试验方法 1 受试动物皮肤制备: ①完整皮肤制备:动物在给药前24h,将背部脊柱两侧去毛,可采用剪、剃或适宜的脱毛剂,如8%Na2S等。去毛范围约相当于体表面积的10%左右,即家兔约150cm2左右,豚鼠、大鼠约40cm2左右,小型猪约300cm2。去毛后24小时检查去毛皮肤是否因去毛而受伤,受伤的皮肤不宜做完好皮肤的毒性试验。 ②破损皮肤准备:按上述方法将受试动物去毛,消毒皮肤后,用消毒手术刀做井字形划破表皮,或用砂布纸摩擦打毛皮肤等,以皮肤出现轻度渗血为度。 2 剂量选择和分组:分对照组和试验组。对照组应设赋形剂组或空白组。试验组分为完整皮肤组和破损皮肤组,各2~3个剂量组。每组动物数为家兔或小型猪4只,大鼠或豚鼠10只,雌雄各半。低剂量组以临床用制剂(含辅料)用量不低于1g或1ml,高剂量组为低剂量组的2~4倍,或各剂量组间间距根据受试物毒性大小和预试结果而定,一般以0.65~0.85为宜。根据中药具体特点,可以提高浓度或增加24小时内用药次数。若用受试物剂量超过有效浓度20倍以上,仍未出现异常反应或死亡,则只设一个高剂量组 3 给药方法及观察时间:试验时,将受试物均匀的涂敷于动物背部脱毛区,破损皮肤则在脱毛区划破皮肤后再涂敷受试物,并用无刺激性砂布、胶布或网孔尼龙绷带加以固定。给受试物24小时后,可用温水或适当溶剂去除残留的受试物或赋形剂,每日观察,连续观察7天。给受试物时应注意,若受试物是固体粉末或中药散剂,则需加适量水或赋形剂(如羊毛脂、凡士林、橄榄油等)混匀,以保证受试物与皮肤的良好接触。如受试物时液体,除用纱布固定外,还应在其覆以聚乙烯薄膜,然后再包扎固定,以防止液体挥发。给药后,要防止动物舔食受试物。 4. 观察内容:观察动物全身中毒表现和死亡情况,包括动物体重、皮肤、毛发、眼睛和粘膜的变化,呼吸、循环、中枢神经系统、四肢活动等的变化。若有动物死亡则需进行尸检和肉眼观察。当有肉眼可见病变时,则需进行病理学检查。 四结果判断及实验报告 实验结果与对照组比较进行判断。试验报告应详细论述实验方法,列表说明分组、剂量、动物数、每日用药次数、中毒表现及死亡动物数,有死亡动物时,应报告病例解剖学及病理组织学检验报告,并与对照组进行对比评价。

实验二 经口急性毒性试验

毒理学实验二经口急性毒性试验 1、实验目的 1、掌握实验动物分组方法 2、测定LD50的试验设计原则 3、小鼠的经口灌胃技术 二、试剂和材料 1、实验动物: (1)动物品种:健康成年ICR小鼠,体重18g~22g (2)样品来源:首都医科大学实验动物部 2、器材:注射器(1ml)、灌胃针头、烧杯、吸管、容量瓶、烧杯、棉签、动物秤。 3、试剂:敌敌畏(1400mg/ml)、苦味酸染液(标记用)。 3、实验内容 1、健康实验动物的选择和性别鉴定 选择健康的雄性小鼠(健康标准:毛顺、毛顺、无分泌物、反应敏锐。动物出现圆圈动作可能为中耳炎,废弃。) 肛门与生殖孔距离:大者为雄性,小者为雌性 2、实验动物称重、编号和随机分组 选择体重在18-22 g的小鼠,采用随机分组的方法(动物按体重分为几个体重段,再从每个体重段分出各组动物),每组10只小鼠,用黄色的苦味酸饱和液标号1~9,10号小鼠不标记。 3、受试化学物溶液的配制 (1)确定灌胃量:0.1ml/10g (2)确定最高给药量,计算溶液浓度,估计给药总体积 (3)药品称量及稀释 4、小鼠灌胃技术 左手固定,右手持灌胃器,插入动物口腔,沿咽后壁徐徐插入食道,深度为口腔至剑突的距离。 5、毒性体征的观察和LD50计算 (1)毒性体征的观察:

染毒后注意观察小鼠中毒的发生、发展过程及死亡数和死亡时间 按表格记录动物体征及出现时间,记录死亡情况及时间,观察期为30 min (2) LD50的计算: a、实验各组剂量的确定:设5组,每组雌雄动物各10只。 剂量组距 d 为: d为相邻两个剂量组剂量对数之差 利用lgLD0依次加d,取反对数,即可得出各组剂量。 b、LD50的计算(见附件): C、求半数致死量的95%可信区间 4、实验过程 1、人员分工:本次实习同学分两个大组(A组和B组),分别在不同实验室。每大组分5个小组,分别处理雌雄动物,每小组10只动物。 集体活动:1、 2、 3、 4、5 组各1人,进行受试物配制。 各小组活动: 每小组1人(共4人),进行动物标记。(1-10号) 每小组1人(共4人),进行体重记录。(1-10号) 每小组1人(共4人),进行灌胃。(1-10号) 每小组1人(共4人),根据体重吸取受试物(0.1ml/10g)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